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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中心临终关怀工作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社区卫生中心临终关怀工作制度

制度有哪些

社区卫生中心临终关怀工作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病人评估与服务计划:确保对临终病人的身体、心理、社会和精神需求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

2. 团队协作:建立由医生、护士、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多学科团队,共同为病人提供全方位关怀。

3. 家庭支持:提供家庭成员的心理疏导和教育,帮助他们应对即将失去亲人的痛苦。

4. 疼痛管理:实施有效的疼痛缓解策略,确保病人的舒适度。

5. 倡导与教育:提高公众对临终关怀的认识,推广临终关怀的理念。

内容是什么

1. 病人关怀:强调尊重病人尊严,提供舒适护理,包括生理症状控制、个人卫生照料、以及精神慰藉。

2. 伦理与法律遵循:确保所有决策符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尊重病人及家属的意愿,保障他们的权益。

3. 心理疏导:定期进行心理评估,提供专业心理支持,协助病人和家属处理哀伤反应。

4. 宗教与文化敏感性:尊重病人的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提供相应的精神支持。

5. 持续沟通:保持与病人、家属及医疗团队的有效沟通,及时调整服务计划以满足变化的需求。

方案怎么写

1. 建立标准化工作流程:制定临终关怀服务的操作指南,确保服务质量的一致性。

2. 培训与发展:定期为工作人员提供临终关怀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3. 评估与改进:通过定期评估服务效果,收集反馈,持续优化工作制度。

4. 社区参与:鼓励社区居民参与临终关怀活动,增进理解和接纳。

5. 资源整合:与当地医院、慈善机构等合作,共享资源,提高服务效能。

以上工作制度旨在为临终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全面、人文的关怀,同时也为社区卫生中心的员工指明了工作方向,推动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

社区卫生中心临终关怀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社区卫生中心临终关怀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终关怀工作制度

1、以改善临终前患者的自我感觉,减轻各种痛苦,提高临终前的生命质量为目的。

2、加强对病人临床症状的护理,从生理、心理、社会学各个角度解决病人的需求。

3、设立安宁病房,同时可为临终前病人提供上门服务。

4、病房安排应以满足病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基本心理需要为原则,为病人提供方便、安静、轻松、家庭气氛比较浓的空间,减轻不良心理对病人情绪的影响。

5、从事临终关怀的护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应有高度的职业道德,并具备勇于奉献的精神。

6、通过对病人的准确评估,找到影响病人的主要心理和身体不适等问题,与病人和家属多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病人临终前的愿望和要求,努力缓解病人的痛苦。

第2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差错事故防范与处理制度

1、成立医疗质量监控组织,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医疗康复部负责人任副组长,中心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医务部,负责监督本中心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做好相关的咨询服务以及医疗纠纷调查、核实工作。

2、制定防范、处理预案,主要内容应是针对容易引发医疗差错事故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因素制定相应预防措施,进行目标管理。

3、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争议。

4、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争议的报告制度。实行医务人员→科室→医疗质量监控组→中心主任报告制度,同时上报辖县卫生行政部门。

5、实行医疗差错事故的责任分析、处罚及整改。

(1)对已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对医务人员、科室在医疗差错事故中的责任进行逐级分析,明确相关责任及程度。

(2)根据责任程度,即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进行相应处罚,并根据造成差错事故的原因,责成责任人、科室、机构进行整改。

第3篇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主管输血的副院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医务科长、输血科负责人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部分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

3、按照卫生部行政部门要求,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输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发展和管理;

4、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每年1-2次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院内输血知识医学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医院医护人员输血和管理水平;

5、监督指导临床科学、安全、合理用血;

6、对医院输血管理与技术问题,随时进行监督和管理;

7、开展全院范围内临床输血科研工作协作与交流;

8、积极推广临床输血新技术、新材料、新业务;

9、组织鉴定因输血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溶血反应、输血相关传染病等);

10、每季度进行一次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

11、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12、闭会期间,输血科和医务科负责执行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第4篇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成立由护理部主任、护理质量督导小组、质量检查小组组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全面质量督导、检查。

2.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各病区的质量检查小组对本病区的护理质量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本病区护士长,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4.全院质量检查小组对全院的护理质量,每月检查一次;护理部主任和护理质量督导小组,每周随机抽查一次;检查结果在全院护士长例会上反馈,同时将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做详细记录。

5.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

第5篇 社区卫生中心药库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库管理制度

1、药库在药剂科的领导下负责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和药品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库工作,非药学技术人员经过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12:26:04可在药库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仓库保管工作。

2、根据药品性质设置普通药品库、阴凉库(20℃以下)、冷藏库(2~10℃),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药品要注意安全,另设仓库单独存放。库存药品必须分类定位,设立标签,整齐存放,并具备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防盗等措施。

3、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按特殊药品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采购、保管和发放。

5、药品出入库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药品出库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6、药品入库验收记录的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批号、效期、数量、供货单位,进口药品还应查验加盖供货单位红章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许可证》,并在验收单上记录检验报告书的编号。验收入库时,验收人必须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7、药品进出要准确及时登记,定期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

8、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建立效期警示牌。对于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要及时登记在警示牌上,对于有效期在半年以内的药品,要提出处理意见报药剂科主任。

9、对库存药品要定期检查,防止变质失效。中药要根据其特点加强保管,要注意室内温度、湿度,通风避光及药品经常凉晒和蒸,以防霉变、虫蛀、鼠咬及化学污染等。对过期失效、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使用,报领导批准后核销处理。

10、药库管理人员要注意仓库的仓储条件,每天早晚登记仓库的温、湿度,并根据天气的变化确定科学的保管措施。

11、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药库。

第6篇 乐平社区卫生管理制度

平乐社区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社区环境,促进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上新水平,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居住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居住社区的实际,制度卫生管理制度。

一、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全日保洁制、楼幢卫生责任制、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制、垃圾袋装制和周末卫生日制。

1、社区全日保洁制:保洁人员认真做好所管地段的“二清扫一巡保”工作。即:每日必须清扫两次,在两次清扫的间隙时间内对所负责的地段进行巡回保洁,使保洁责任区达到“三净五无”。“三净”即:路面净、路沿沟净,下水口净。“五无”即:无烟头纸屑及果皮壳、无污泥积水、无暴露垃圾、无砖块沙石、无废弃堆积物。

2、背街小巷卫生责任制:发挥“一长两员”(即:楼长、卫生管理员、督导员)的作用,主动管理好楼幢,实行楼幢卫生规范化管理,楼幢楼道走廊、院落等公共地场所要达到“七无”即:无乱堆放杂物,无乱倒垃圾、无乱挂晒衣物、无粪便、污水外溢、无违章搭盖、无四害出没、无储藏间擅自改变功能。

3、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制:企事业单位、商店、居民户每日对其责任区进行两次打扫并随时保洁,管理好门前车辆并排列整齐,对责任区内的绿化带进行保洁和管理。

4、垃圾袋装化制;居民区内执行垃圾袋装化收集,采取定点收集和上门收集相结合的办法,保洁人员每日应对垃圾桶和垃圾屋进行两次收集和保洁。

5、周末卫生日制度,组织社区内单位、商店、居民户对公共场所、各自责任区、楼道和门前进行周未大扫除活动。

二、社区卫生管理的检查和监督:

1、社区的日常卫生检查,对环卫工作每日进行“三检查”,一查清洁工上岗情况,二查清扫保洁质量,三查清运袋装垃圾,每周一考核,每月一评比。

2、充分发挥卫生督导员的作用,每周对辖区单位、商店、楼幢、道路和绿地进行“六查访”即:一查卫生责任区管理、二查周末卫生的实行,三查楼幢卫生管理,四查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落实情况,五查绿地的保洁和养护管理,六查垃圾袋装化的实行情况。

3、对现场管理效果进行督查、并填好登记表,将检查情况登记造册。对社区环境卫生每月一小评,每季度一大评,每年一总评,做到检查评比有结果、奖罚分明、落实责任制。

4、结合每年的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进行卫生整治,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检查、评比工作,并做好资料积累和保管。

平乐社区居委会

第7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填写《围产儿情况调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2、填报范围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1000克)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包括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不包括计划外引产。若双胎或多胎均为缺陷儿,则需每例各填一张《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4、填报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围产儿情况调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报所在辖市(区)妇幼保健所。

5、参加相关的工作例会和培训;负责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6、加强出生缺陷监测的质控管理,做到有记录可查。

第8篇 社区卫生中心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护士执行医嘱必须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医嘱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3、医嘱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全名。不执行被涂改的医嘱。

4、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危重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补记医嘱。

5、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以保证执行医嘱的准确性。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6、处理医嘱时必须经过查对后方可执行,及时查对转抄医嘱,对有疑问的医嘱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7、当日医嘱处理完毕后,要两人以上进行查对,并将所有医嘱核对一次。每周大查对一次。重整医嘱后必须两人查对签字。

第9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及放射工作管理人员要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放射卫生防护条令学习,要依法进行工作。

2、新毕业、新调入放射科、放化疗科、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就业前必须进行健康查体、防护知识培训和操作规章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3、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每半年在本院进行一次体检,每两年到市职防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记入健康档案。

4、定期、不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组织健康疗养,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防护知识强化教育培训。

5、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上岗,每两月更换测试一次,结果记入个人剂量计档案。没有剂量计监测结果不能参加职业性放射病评定。无故损坏丢失者由个人负责赔尝,不配戴个人剂量计,不准上岗。

6、新建、扩建、改建放射场所总务部必须履行预防性监督程序。更换新机器、购置放射源,医工科必须向保健部申报,办理使用许可证。

7、定期进行放射场所、射线装置及影像的质量监督监测工作。若不达标,需治理后方可从业。

8、保健部负责建立从业人员放射卫生档案、体检和更换剂量计等工作,进行放射防护知识的强化教育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9、医院放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放射科、核医学科、放疗科的放化射防护问题,定期进行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与科室奖金兑现。

第10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安装报警装置,夜间配备保安人员值班。

门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周转柜的,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3、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4、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5、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6、换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时,由医、护人员持病员处方和等同处方支数的空安瓿到药房换取同量药品。

7、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8、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9、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10、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县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第11篇 社区卫生中心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制度

1、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须持有《预防接种上岗培训合格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途径和禁忌症以及预防接种副反应的观察、处理方法;卡介苗接种者必须取得卡介苗接种人员证。

2、本地出生一个月的儿童和寄居本地三个月以上流动儿童中的适龄儿童均应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并规范登记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

3、门诊开诊前,应对接种室进行消毒。门诊接种必须分室(分桌)接种,标志明显。

4、接种前应详细询问儿童健康状况,必要时作健康检查,凡有禁忌症者一律不得接种。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疾控中心规定执行。被接种的儿童应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方可离开。

5、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针管要毁型消毒。喂服脊灰糖丸疫苗必须做到一人一勺(一杯)。

6、接种现场应备有冷藏包,发现过期、变色、发霉、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安瓿开启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使用完,未使用完的应销毁。

7、做好疫苗的领发、登记、保管、报损的登记工作。疫苗的运输和保存应严格按照冷链要求执行。

8、建立计划免疫门诊日志,对每名接种的儿童逐一登记门诊日志,并填写完整。

9、认真、及时填报计免门诊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

10、计划外疫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辖市(区)疾控中心购买,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费,做到价格公示上墙,儿童家长本着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选择接种。

第12篇 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工作严谨,认真负责,精力集中,坚守工作岗位。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规范,严格交接班制度。

3、为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医务人员须按时参加全员医疗安全培训。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作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4、医务人员坚持三基三严及继教培训工作,将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作为晋级职称评定及工作能力考核依据。

5、新进医务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岗前质量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6、各科室根据每月进行的医疗质量考核、评价、总结,作出自查缺陷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严防医疗缺陷发生。

7、各科室须建立医疗缺陷登记本,针对发生的医疗缺陷,科主任应及时向医务部报告,认真作好调查核实工作。

8、发生缺陷后,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后果扩大。

9、对已发生的医疗缺陷,应组织医疗安全委员会成员及科室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

10、发生医疗缺陷的科室或个人不按规定上报,有意隐瞒,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11、医院开展医疗缺陷管理,定期统计、分析医疗缺陷,改进工作,提高医疗质量。

第13篇 社区卫生中心护理值班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二)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三)交班报告应由交班护士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简明扼要,应用医学术语,有连贯性。

(四)晨间交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或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护理有关事项。

(五)早晚交班时,日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师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

(六)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明,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丢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第14篇 社区卫生中心检验室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室工作制度

1.收集标本时,应认真查对,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妥善保管。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小时。

2.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合时,主动与全科医师联系,可重新检验。发现检查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一般标本和用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黄袋双层严密包扎,注明可疑微生物名称、产出日期、科室,由医疗废物处置专门机构统一处置,防止交叉感染。

5.实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保证检验质量。

6.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

第15篇 社区卫生中心口腔室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室工作制度

1.开展社区居民及托幼园所、中小学校等牙病普查普治工作,将筛查人员的口腔基本情况,认真地记载在健康档案中。

2.做好口腔保健及口腔疾病健康宣传工作。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诊治三次不能确诊者,要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减少复诊率,提高治愈率。对疑难病三次不能确诊的,及时转往上级医院。

4.口腔治疗需注射麻醉剂时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按照常规做药敏试验,备常规急救药品。

5.严格无菌操作、器械消毒工作和室内紫外线空气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6.定期对器械清点、加油保养。

第16篇 社区卫生中心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1、检查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检查前要仔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人是否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危重病人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

2、检查报告书写规范,医师签全名,遇疑难问题及时与临床医生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第17篇 东华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池园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教育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增强社区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树立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二、组织发动本社区居民利用双休日和业余时间搞好本区域内的卫生及家庭卫生,搞好门前“三包”,保持室内外良好的卫生环境,并组织老党员,退休干部发挥义务监督巡逻。

一包:含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二包:含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三包:含门前责任区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三、督促本辖区各单位搞好环境卫生,发动群众采取措施,消灭“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蟑螂)

四、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积极推行垃圾袋装化,带领社区居民植树养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五、搞好社区内公益性设施的维护,保持其清洁美观,并协助有关职能整洁社区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扰民等问题。

六、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本辖区居民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第18篇 社区卫生中心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

1、孕产期保健工作必须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并经专业培训合格的妇幼卫生人员负责。

2、本地户口的孕产妇和寄居本地的流动人口孕产妇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3、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情况,提供孕产妇系统管理服务,妇女妊娠12周内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产前检查次数≥8次,进行高危妊娠筛查、管理,实行住院分娩,产后访视≥3次(剖宫产术后不少于2次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做好孕妇在妊娠20-24周转往接产医院就诊的工作。

4、通过每次产前检查筛查高危因素,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详细记录高危妊娠的发生、转归、结局等情况;根据职责分工,对高危孕产妇及时给予治疗或者转往上级医院就诊。

5、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普及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等妇幼卫生科普知识。

6、开展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认真及时填写各种台账、报表,做好统计、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第19篇 社区卫生中心家庭医生服务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服务制度

1、家庭医生是指对服务对象实行全面的、连续的、有效的、及时的和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和照顾的新型医生。

2、由于特殊原因家庭医生不能出诊时,应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的其它医生出诊。

3、因年迈、体弱、产后等不便需在家康复、治疗者,在家属或本人同意下,医护人员按需安排出诊。

4、对70岁以上的老人、患慢性病病人、康复期病人或合同服务签约的居民,社区医护人员根据需要和预约上门巡诊,了解病人一般状况、用药效果、康复情况,指导其饮食、治疗与康复方法。

5、医务人员常规出诊前应更换清洁工作服装进入患者家庭。

6、常规出诊前预约患者,医务人员进入患者家庭前,要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

7、医务人员提供服务时要体现人性化服务。

8、向患者提供服务的过程、用药、患者的反应以及要求等要做记录。

9、医护人员不能借出诊之机,办私事牟私利,对收取费用必须付给患者和居民正规收据,严格按标准收费。

第20篇 社区卫生中心探视陪伴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视陪伴制度

(一)探视病人应严格遵守探视时间。每次探视不得超过两人。

(二)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人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抢救病人的探视应服从治疗需要,探视危重病入可持病危通知单。

(三)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陪伴者由医师、护士长决定留陪一人,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停止陪护时将证收回。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探视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遇查房或进行诊疗工作时,陪护应退出病房,不得谈论有碍病员健康事宜。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

(五)探陪人员要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医院设施、物品者应照章赔偿。

(六)探视和陪护人员只准到所探视和陪护的病房,不得乱窜其它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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