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员工个人卫生、工作环境清洁、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一套完整的卫生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员工卫生规定:涵盖个人卫生习惯、着装规范、疾病预防等。
2. 工作场所清洁标准:定义了清洁频率、方法和标准,确保工作环境整洁。
3. 食品卫生管理:针对食品处理、存储、服务等环节设定严格的卫生规程。
4. 设备清洁与维护:规定设备定期清洁保养,防止污染。
5. 应急处理程序:针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应对措施,如疾病爆发或污染事故。
员工卫生规定中,应强调勤洗手、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厨师需要戴帽子和口罩。工作场所清洁标准需明确每日清扫时间、消毒频率,以及清洁工具的存放和清洁方法。食品卫生管理则要注重食材来源的追溯,确保新鲜,操作台面、餐具的清洁消毒,以及食物储存温度的控制。设备清洁与维护部分,应列出设备清洁周期和方法,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减少污染风险。应急处理程序应包括报告流程、隔离措施和外部专业机构的联络机制。
为实施这些卫生制度,企业需采取以下措施:
1. 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意识。
2. 监督与检查:设置专人负责卫生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 反馈与改进: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员工对卫生制度的意见,及时调整完善。
4. 奖惩机制:设立卫生奖励,对遵守制度的员工给予表彰,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请注意,卫生制度的执行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持续关注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在实际操作中,要灵活调整,确保卫生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第1篇 卫生制度格式例文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__公司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第2篇 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格式
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建立医院爱卫会组织,全面负责医院卫生工作的实施、督促、检查,保证医院室内外环境整洁、规范。
2、全院的室内卫生定人定点,包干到各科工作人员,室外环境卫生实行划片包干,由清洁工人负责打扫。
3、积极做好灭“四害”工作,春秋两季开展灭蟑活动,全年度放置灭鼠药饵及捕杀工具,努力将“四害”的数量降至最低密度。
4、搞好食品、饮食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后上岗。把好食品卫生关及餐具消毒关,严禁出售变质、霉变、污染、不洁的食品;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禁止穿工作服进餐厅。
5、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树立“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良好风尚,要求做到:
1)、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污水。
2)、禁烟区内严禁吸烟,搞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仪表端正。
3)、按区域划分停放车辆,工作室内及停车区域外严禁停车。
4)、按《传染病防治法》,严格加强传染病管理、消毒制度,及时准确做好疫情报告工作;落实污水、污物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督查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利用电教、橱窗、咨询、黑板报等形式广为宣传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建立健全宣教网络,征订健教资料。要求各健康宣教员每季第一月的10日前刊出宣传版面,橱窗每季更换一期。内容要求:根据不同科室、不同季节及疾病流行规律、特点,摘录、撰写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实用可读性强的科普题材,并落实检查督促制度。
7、医院爱卫会对卫生每季检查评比一次,按检查结果给予奖罚。
第3篇 某酒店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 荤素食品,卫生用具洗涤一,三池分开专用,注上标记。
二、 鱼洗净后,无鳞、鳃和内脏,肉、家禽冼净后,无血、毛、污,内脏洗净,无有害腺体。蔬菜按一捡、二洗、三切的顺序进行操作,清洁后的蔬菜,无泥沙杂质,无枯萎黄叶,不放置过夜。鸡蛋用流水逐只清洗干净。鸡蛋先打在小容器内,确认新鲜卫生后再打入大容器,不可直接打入大容器。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三、 切配定位专桌,生熟仪器冰箱分开专用,注明标记。食品生熟用具、容器、盛器有明显标志,做到生熟分开专用。配菜用的工具、容器、盛器经常保持干净,用前消毒,用后洗刷。配菜时,不用腐败变质和过期的原料。每切配完一种食品,即刮去砧板上的污物,经常搓洗抹布。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待用食品洗净后放入冰箱保存。冰箱内食品分类存盘存放,不重叠,定期除霜,无异味。确实做到“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冷面用净化水漂洗。
四、 墙面、排风罩、工作台、灶台、地面无积灰、无污垢、无积水。厨房抽屉内整洁无灰、无蟑螂、无鼠迹。废弃物及时倒入带盖桶内,当日清除。每班工作结束后,擦洗水斗,倒掉池中网篮内的残渣,擦洗桌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拖清地板。整理好架子、灶台,盖好辅料容器的盖子、剩余和备用食品,或放冰箱,或加笼罩盖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周搞一次包干区域的卫生大扫除。共用部位,使用者应尊重卫生包干者的劳动,用后保持整洁(冷藏室、切配间定位放置物品)。
五、 食品充分加热,防止内生外熟。隔顿隔夜食品回烧后供应。每班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烹调卫生制度:
一、 注意仪器新鲜,变质仪器不蒸,不下锅,不烘烤。
二、 烧煮食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
三、 隔顿、隔夜、回收熟食回锅烧透供应。
四、 不用未经消毒的容器盛熟食,不用抹布抹盆。
五、 工作结束,调料容器加盖,灶上灶下冲洗清扫干净。
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一、 食品应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二、 冰箱或冷库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味。
三、 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库或冰箱内,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食品不准放入冰箱或冷库。
食品挑洗加工卫生制度:
一、 蔬菜按一挑、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
二、 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
三、 肉类食品、自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腐败变质食品不加工。
四、 肉类加工后无血、无毛、无污物,水产做到无鳞、无腮、无内脏。
五、 宰杀家禽放血完全,除净毛和内脏,病、死家禽不宰杀、不加工。
六、 工具、容器冲洗干净,荤素分开使用。
七、 工作结束做好工具、盛器及加工场所冲洗清扫工作。
烧烤、冷盆间卫生制度:
一、 冷盆间工作人员止岗须两次更衣、不得留长指甲和戴首饰。整个冷盆间除工作必需之器皿工具外,不得存放其他无关用品。各种瓜果洗净入内,并且必须与熟菜分砧切配。
二、 每天上班后清理冰箱一次,隔夜食品一般不用,如需再次使用,应做再次烧熟处理;砧墩、刀具用消毒深液浸泡,工作人员双手也必须进行消毒,地面用消毒溶液拖洗。
三、 供应过后,各种熟食加盖加罩,放冰箱,案板全部洗刷擦干, 砧墩洗净刮干,地面冲洗并刮净.
四、 冷盆间的各种用具必须单独使用,防止交叉感染,凡是熟食改刀匀在冷盆内进行;冷盆间的刀,抹布不得在冷盆间以外的地方使用.
五、 晚上下班前,各种卫生工作全部按规定完成后关闭窗和日光灯,开启紫外线灯进行消毒,此时各种人员均不再进入冷盆间.
第4篇 某客运公司食堂卫生安全制度格式怎样的
二:客运公司食堂卫生安全制度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制度:
一、食堂环境整体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划片块分工、包干负责。
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便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4、仓库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
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二、食堂设备洁净无毒: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保洁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擦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要用消毒柜消毒。
3、砧板、刀具使用后也要消毒再存放好。
三、从业人员健康卫生:
1、所有食堂人员均要持两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锅炉上岗证。
2、从业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四、食品卫生确保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
大宗食品采购时要签订协议并索取相关证件。
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框摆放。
3、加工时用具要消毒过。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5、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桶、分柜。
6、所有餐具设专人负责消毒。
五、管理监督严格有力:
1、人力资源部、各分部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3、定时对食堂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4、对食堂卫生采取两套人马监督:一是公司组织员工不定期督查;
二是在后勤副经理组织下进行督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返工,并扣取一定考核分。
第5篇 医院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格式
医院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医院卫生检查评比由医院总务组、门诊部、住院部、防保组等人员组成的爱卫会具体负责。
二、每季进行 1-2次全院性卫生检查评比。
三、检查内容参照医院卫生管理制度,按百分制计,具体标准:
1、各科室卫生有专门负责人,各室卫生包干到人,医护人员做到人人参与。10分
2、工作场所物品必须存放有序,不得乱堆乱放。10分
3、车辆按规定停放,科内严禁停车。 10分
4、室内陈设规范,不得乱张贴、乱订、乱画、乱挂。10分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仪表端正,禁烟区内严禁吸烟,搞好个人卫生。10分
6、地面清洁,四壁无蛛网。10分
7、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污水。10分。
8、厕所壁净地洁无粪垢。10分
9、走廊楼道无污迹、窗明几净。10分
10、定期进行除四害活动。10分
四、根据检查结果, 90分以上为清洁科室,80分较清洁,60分黄牌警告,60分以下为不清洁科室。按医院综合管理考核与奖惩的规定执行,并将结果反馈到科室。
第6篇 大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大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五) 各餐厅须遵守以下卫生制度:
1、 食品卫生
1.1 餐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四不制度”。1) 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2) 不接受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3) 不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4) 不出售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
1.2 不采购、不使用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对超过保质期产品要及时处理。
1.3 餐厅严格执行“食品四隔”制度1) 生与熟隔离。2) 成品与半成品隔离。3) 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4) 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1.4 餐厅严禁收入未经检疫的肉、禽、蛋、生冷原材料和食品。
1.5 其他与食品卫生有关的, 餐厅相关责任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 炊事人员个人卫生
2.1 炊事人员要做到“四勤”1) 勤洗手2) 勤剪指甲3) 勤洗澡理发4) 勤换工作服
2.2 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凡患有传染疾病及带菌者,应立即中断工作退离餐厅。
2.3 不准穿着工作服上厕所等其他污染场所,便后要洗手,更换好工作服后,再进入餐厅。
2.4 出售饭菜时一律用夹具,带口罩。
3、 餐厅卫生防疫管理
3.1 餐厅卫生要做到”四定一包”,即:定人、定位、定标准、定期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要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
3.2 引风机、锅灶、蒸箱、气锅等厨具使用完毕后责任人负责将其擦洗干净要无饭渣、菜渣,表面无灰尘、油垢、污迹、清洁卫生。
3.3 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责任人要将机内残余物清理干净,表面擦洗干净要无灰尘、油垢、污迹、清洁卫生。
3.4 笼屉、菜筐、盆、锅等炊具操作人员不得直接将其接触地面,使用完毕,要负责将其清洗干净,要无残渣、油垢、清洁卫生。
3.5 供餐时,卫生工要及时将餐桌擦干净,就餐结束后要将餐厅地面、桌面打扫干净,要做到地面、桌面无污水、杂物、饭渣、菜渣、灰尘、油垢。
3.6 菜墩、肉墩、刀、洗刷池等使用者使用完毕后要将其清洗干净。
3.7 餐厅内其他区域的卫生要求,有各卫生区域责任人按照<<卫生检查标准>>进行每天卫生打扫与保洁工作。
3.8 对库房卫生防疫方面的要求,库管员按《食品卫生法》所述的规定执行。
3.9 冷拼间要配备紫外线杀菌灯、空调等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凉菜加工与冷拼间卫生打扫, 不具备条件的餐厅严禁加工出售凉拌菜。
3.1 0对水产品、肉类操作人员要先清洗干净再加工,对有异味的要及时处理。清洗时要用专门清洗池分开清洗,盛放时要用专门器具分开盛放。对蔬菜必须遵循先择后洗再加工的程序,操作人员切菜过程中对已变质部分要及时切除。
3.1 1 操作人员要将生熟食品分开,妥善存放。熟食品存放时要加罩防尘、防蝇、防污染。
3.1 2剩余饭菜处理方法,对隔夜、隔顿的饭菜餐厅经理检查后对已不能食用的要及时处理,对可以食用的安排人员加热熟透后再出售。4消毒要求
4.1 出售、加工食品的工具,洗碗工洗刷干净后进行蒸汽或药物消毒,然后再在使用。
4.2 餐具、竹筷,洗碗工洗涮干净后进行蒸汽或药物消毒,然后才能使用。
4.3 办公室质检员,及餐厅经理负责餐厅的卫生防疫工作检查:1) 、检查所进的食品原料是否符合卫生要求。2) 、检查各厨房的工作环境、工作程序是否符合卫生防疫要求。3) 检查餐厅的食品、饮料是否在保质期内。4) 检查各处的卫生防疫消毒设施是否齐全、完好。5) 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相关责任人整改。6) 做好检查情况的记录。
第7篇 车间生产卫生规章制度格式怎样的
车间生产卫生规章制度1.班前15分钟到岗,劳动保护穿戴整洁,洗手后到各自的岗们,迟到者扣5分。
2. 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保质保量,认真工作,按不同岗们所要求的工艺履行自己的职责。
3. 工作时间内,不准打闹,不准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消极怠工者,闹事者,不听从分配者,一律扣20-100分。
4. 旷工及误工者,扣50分,超过三天,取消当月奖金。
5.每条生产线,效益工资挂钩,奖罚分明,多劳多得。
如出现质量事故,找得准,罚得明,按章办事。
6. 妥善保管好自己所用的劳动工具,如有损坏,按轻与重,加以赔付,自然磨损除外。
7. 在班时,有事向班长请假,如未请假擅自脱岗者,扣20分。
8. 轮流值日,值日者负责车间地面卫生,检查水,电,气是否关严。
门窗是否 ,物品摆放整齐。
9.下班前把自己负责打扫的分担区打扫干净,班长检查合格后,方可下班。
10.班长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自身做起,要起到表率作用。
(每月评比一次,先进个人,先进班长,先进生产线,以资鼓励。
)
11.每周日集体大扫除,责任到人。
第8篇 幼儿园卫生消毒隔离制度格式怎样的
幼儿园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三)
1、 室内外卫生分片包干,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进行抽查检查。
2、 幼儿玩教具每周消毒一次,一巾一杯天天消毒,餐具餐餐消毒,活动室寝室每日消毒,每月翻晒被褥一次,每月清洗床褥一次。
3、 要求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 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来园。
3、 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 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 离开幼儿园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应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第9篇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 环境卫生保持酒店餐厅内外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餐厅周围半径三十米内不能有排放灰尘毒物的作业场所以及暴露的垃圾堆和露天坑式厕所;五百米内不能有粪场,并应在污染酒泉的上风向;消除害虫、蚊蝇等孽生条件;餐厅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存放垃圾等的设施;
2、 采购运输过程中的卫生运输食品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以防互相接触传染,装过其他物品的车辆,必须经彻底洗清后方可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必须苫盖,防尘、防蝇;食品运输要尽量缩短时间,按不同季节、不同品种的要求,做好防晒、冷藏、防潮、防冻工作,装卸食品讲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卸在地上;
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食品原料新鲜,应具有固有的光泽和颜色,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带有污水、泥土和其他异物,不得含有有毒物质,禁止使用腐臭、发霉、虫蛀和变质的原料;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穿戴工作服,洗手,不得穿工作服上厕所。冷荤制作应做到“五专”:专人、专室、专设备、专冷藏、专消毒;
4、 食品销售的卫生做好食品保管、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注意防尘、防蝇。出售直接入口食品不用手拿;销售时应注意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穿戴工作帽,不吸烟,不面对食品打喷涕、咳嗽;
5、 食品贮存过程的卫生食品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库内不能存放变质、有异味、不洁的食品。
第10篇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 餐厅卫生制度
① 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 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 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 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 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 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 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二、 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① 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 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③ 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④ 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⑤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 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隔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⑦ 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二、 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① 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 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 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 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 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四、 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① 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 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③ 隔、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④ 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⑤ 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 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⑦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⑧ 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⑨ 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五、 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① 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② 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 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④ 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⑤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 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六、 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① 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② 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③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④ 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⑤ 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⑥ 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七、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① 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食品;
② 销售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
③ 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当使用。使用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的的运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运装食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④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
⑤ 吧台内严禁落地存放食品,严禁乱堆、乱放食品及其他杂物。
八、 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① 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② 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
③ 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④ 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⑤ 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⑥ 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九、 除害卫生制度
① 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② 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③ 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十、 卫生检查制度
① 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② 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③ 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④ 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⑤ 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⑥ 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一、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① 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
② 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③ 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
④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十二、 餐饮业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① 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② 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
③ 档案内容: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生机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十三、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① 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
② 采购食品添加剂要有记录并存档。
③ 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告诉烹调厨师适用范围和使用量。
④ 盛放食品添加剂要有专用容器和明显标志。
⑤ 不得在食品中乱加添加剂。
⑥ 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责任追究制。
十四、 面食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杂粮必须有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②.用发酵剂、食用碱等添加剂必须有索证。
③.面食间清洗水池荤、素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④.面食间案板必须荤、素分开使用,并有标志。
⑤.必须有盛放肉(馅)等专用冰箱。
⑥.室内做到放蝇、防尘、防鼠。
⑦.加工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不准戴戒指、手链、涂指甲等。
⑧.有室内卫生定时清扫制度。
十五、 裱花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进入裱花间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
③.要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清洁状态。
④.专用裱花工具要定时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定时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不允许戴手饰及染指甲等。
⑥.放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要齐备。
⑦.要定时整理室内卫生。
十六、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
①.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②.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④.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⑤.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⑥.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⑦.要设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⑧.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十七、 烧烤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场所必须按宰杀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④.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⑤.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⑥.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第11篇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 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板、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手槽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2) 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⑶ 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4) 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5) 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空调,严禁昼夜长明灯。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
(6) 毛巾架、鞋架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严格按学校统一要求排放整齐。
(7) 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要求上午9时至下午4时开窗通风。
(8) 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池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9) 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10) 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水龙头、淋<
第12篇 精神卫生制度格式
本法规订定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之一般原则,以及规范精神紊乱患者之强制性住院事宜。以下是精神卫生制度全文,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精神卫生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标的)
本法规订定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之一般原则,以及规范精神紊乱患者之强制性住院事宜。
第二条 (精神卫生之维护及促进)
一、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旨在确保或恢复人之精神平衡、帮助其发展建立人格之能力及促使其融入社会及恢复经济能力。
二、精神卫生之维护系透过采取一级、二级及三级预防精神紊乱措施,以及透过向澳门居民推广精神卫生之活动而进行。
三、一级预防工作包括旨在减低精神紊乱发病率之措施。
四、二级预防工作包括旨在透过断症及尽早治疗以减少精神紊乱之恶化情况之措施。
五、三级预防工作包括旨在预防精神紊乱所引致之并发症之措施,以及旨在以积极开展康复计划为基础,使精神紊乱病人及患者重新融入社会之措施。
第三条 (一般原则)
本地区之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须遵从下列原则:
a)优先向社会层面推广精神卫生,使精神紊乱患者不致脱离其社会及家庭环境,并使其康复、融入社会及恢复经济能力;
b)逐步以尽量开放之途径提供精神卫生护理;
c)为有心理社会康复需要之病人提供精神卫生护理时,应根据其自立程度,优先选择在其住所、日间中心或公民社会开办之再就业单位内提供有关护理。
第四条 (精神紊乱患者之权利)
一、使用卫生服务之精神紊乱患者享有下列特别权利:
a)被告知所建议之治疗计划及可预计之治疗效果,以及其它可供选择之治疗方法;
b)在其个性及尊严获得尊重之情况下,接受质素合适之监护及治疗;
c)决定接受或拒绝所建议之诊断及治疗,但在强制性住院之情况下,或在不作出诊断及治疗可能严重危害到其本身或第三人之紧急情况下除外;
d)在其未预先作出书面同意时,以及在一名精神科医生及一名内科或全科医生以书面方式提出合理理由前,不接受电休克疗法;
e)同意或拒绝参与研究、临床实验或培训活动;
f)查阅临床评估及医生诊断之资料,包括断定其危险程度之诊断资料;
g)不接受对其身体活动作出限制或入住隔离病房,但在限定之情况下除外;
h)在临床卷宗内详细记录所接受之治疗;
i)在住院部门或留宿设施内,享有适当之居住、卫生、饮食、安全、受尊重及保护私隐之条件;
j)与外界联系,以及接受家人、朋友及法定代理人之探访,但须符合因机关之运作或疾病之性质而定出之限制;
l)就所提供之劳务而收取合理之报酬;
m)获协助行使声明异议权及投诉权。
二、进行精神外科手术,须经精神紊乱患者之书面同意,以及经精神卫生委员会指定之两名精神科医生之书面意见赞成。
三、如精神紊乱患者为十四岁以下之未成年人,或对被要求给予同意之意义及范围无判断能力,则第一款c项、d项及e项所载之权利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
第五条 (行政当局之责任)
一、在精神卫生政策范畴内,行政当局负责:
a)指导、协调及监察一级、二级及三级预防精神紊乱及其所引致之无能力及不利情况之措施;
b)鼓励进行有助于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之非政府活动,协助计划之开展及合适设施之运作,以及核准有关之一般规章;
c)在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方面,开展、推动及维持所需之服务;
d)协调旨在促进精神卫生以及预防精神紊乱及精神上之无能力与不利情况之跨部门措施及项目;
e)订定活动之优先次序,以及评估其执行情况;
f)根据专有法规之规定,共同分担第三条c项所指之心理社会康复之负担;
g)未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之精神紊乱患者之财产管理出现紧急及不可延误之情况时,对该等情况采取特别之管理措施。
二、在不影响上款规定之情况下,未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之精神紊乱患者之财产管理,由总督制定独立规章予以规范。
第六条 (精神卫生委员会)
一、设立精神卫生委员会,以下称为委员会。
二、在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事宜上,委员会为总督之咨询机关,以及为协调、培训及科学研究活动方面之监察、推动及辅助机关。
三、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a)一名精神科医生及一名基本卫生护理领域之医生;
b)一名澳门社会工作司之代表;
c)一名公认杰出之法律专家;
d)一名家属团体及使用者团体之代表;
e)一至三名被公认享有声望之人士。
四、委员会之成员由总督以批示指定,且有权收取委任批示所规定之报酬。
五、d项所指之团体尚未适当成立时,应委任家属及澳门卫生司之使用者。
六、总督亦得以批示委任代表工作范围与精神卫生有关之公共行政当局之部门或机构之其它成员。
七、委员会由第三款a项所指之精神科医生主持。
八、澳门卫生司负责向委员会提供辅助服务,并应提供使委员会有效运作所需之资源。
九、委员会应制定其运作规章,交由总督核准,并应编
制有关活动之年度报告,且最迟于翌年三月三十一日呈交。
第七条 (委员会之权限)
委员会之权限为:
a)就关于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之问题,发表意见;
b)就负责采取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之措施或开展有关活动之场所及部门之运作条件,发表意见;
c)推动上项所指场所及部门之间之协调及合作;
d)当为减少受精神紊乱及精神上之无能力影响较大之市民在使用卫生护理服务方面之不公平现象而采取措施时,监察及评估该等措施造成之影响;
e)推动及跟进国际机构通过之措施及提议之执行;
f)为维护精神卫生而提出立法建议;
g)与其它参与培训之公共部门合作,推动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之设施在运作上所需之技术人员之培训;
h)监督精神紊乱患者之住院及治疗条件,尤其使第四条所订定之精神紊乱患者之权利获得尊重;
i)促使编制关于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之服务之统计数字;
j)就提供精神卫生护理之任何机构之楼宇之建造、扩大及重建计划,发表意见;
l)协助开展科学研究项目,以及提供在精神卫生范畴内被要求给予之技术援助;
m)与其它部门及机构合作,协助进行属精神卫生范畴之流行病研究或其它研究。
第二章 强制性住院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八条 (强制性住院之前提)
得对属下列情况之严重精神紊乱患者采取强制性住院措施:
a)其精神紊乱之状况危及其本身或他人之人身或财产性质之具重要价值之法益,且其拒绝接受医疗;
b)其对给予同意之意义及范围无足够之判断能力,且缺乏治疗会严重损害其健康状况。
第九条 (待住院决定之人在诉讼上之权利)
待住院决定之精神紊乱患者特别享有下列权利:
a)被告知其权利;
b)出席与其有直接关系之诉讼行为,但其健康状况不容许时除外;
c)在其参与之诉讼行为中,以及在与其有直接关系而未有出席之诉讼行为中,由其委托或获指定之辩护人辅助;
d)提供证据及声请采取认为必要之措施。
第十条 (住院人之权利及义务)
一、住院之精神紊乱患者享有澳门具医院性质之场所之
其它住院人获承认之所有权利,以及特别享有下列权利:
a)被告知或清楚了解其权利;
b)清楚了解被剥夺自由之原因;
c)由其委托或获指定之辩护人辅助,且得与辩护人作私人联络;
d)就决定强制性住院之裁判或维持强制性住院之裁判,提起上诉;
e)自由收发函件;
f)根据选举法之规定投票。
二、住院人特别有义务接受医生指定之治疗,但不影响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第十一条 (正当性)
一、下列者具有请求对精神紊乱患者采取强制性住院措施之正当性:
a)法定代理人;
b)具有正当性声请精神紊乱患者之禁治产宣告之任何人;
c)澳门卫生司司长;
d)检察院;
e)卫生场所之领导人,但以精神紊乱之情况于自愿住院期间发现为限。
二、为适用上款之规定,医生在执行职务中发现第八条规定所指之精神紊乱之情况时,应通知澳门卫生司司长。
第二节 住院
第十二条 (住院之请求)
一、强制性住院之请求须向澳门卫生司司长提出。
二、属以精神科医生之报告为基础请求于公共卫生场所住院者,澳门卫生司司长得允许临时之强制性住院,并说明其决定之依据。
三、在上款所指之情况下,澳门卫生司司长应于七十二小时内,将其决定交由有权限之法院确认。
四、属请求于私人卫生场所住院者,澳门卫生司司长应自收到请求时起七十二小时内,将卷宗送交有权限之法院,以便取得住院之许可。
第十三条 (紧急强制性住院)
一、当出现第八条所规定之前提,以及存在对该条所指之法益之迫在眉睫之危险,尤其严重精神紊乱患者健康状况之急剧恶化所引致者,得向澳门卫生司司长请求对严重精神紊乱患者采取紧急强制性住院措施。
二、紧急强制性住院之请求旨在使精神紊乱患者接受临床精神病评估、对其进行临床记录及提供必需之医疗辅助。
三、如临床精神病评估显示有需要住院,而待住院决定
之人反对住院,具医院性质之场所须将临时住院决定通知有权限之法院,并送交评估报告。
四、如临床精神病评估显示无需住院,须实时释放精神紊乱患者,并将有关卷宗送交检察院之代表。
五、当情况紧急或延误会造成危险,以致未能预先作出住院决定,任何警察当局得立即将待住院决定之人移送至设有精神科之具医院性质之场所,并缮立载有精神紊乱患者之身分资料,以及说明移送时间及地点之笔录。
六、在自愿住院期间或在精神科急诊部门出现第八条所规定之前提时,亦适用紧急强制性住院程序。
第十四条 (法院之确认)
紧急强制性住院之维持,取决于法院于七十二小时内作出确认须住院之裁判。
第十五条 (住院之代替)
一、如强制性门诊治疗可在自由状况下维持,须以该种治疗代替住院。
二、住院之代替,取决于住院人明确表示接受精神科主治医生所订定之门诊治疗条件。
三、住院之代替须通知有权限之法院。
四、如精神紊乱患者不遵守订定之条件,精神科主治医生须将不遵守之情况通知有权限之法院,以恢复采取住院措施。
五、必要时,提供住院之具医院性质之场所须请求有权限之法院发出移送命令状,并由警察当局执行。
第十六条 (住院之终止)
一、导致住院之前提不复存在时,须终止住院。
二、住院之终止须透过由具医院性质之场所之医务主任签署之出院文件或透过裁判而产生效力;出院文件须以提供住院之卫生部门之临床精神病评估报告为依据。
三、出院一事须立即通知有权限之法院。
第十七条 (住院人情况之重新审查)
一、如提出存在终止住院之合理原因,有权限之法院应随时审议终止住院之请求。
二、自开始住院或作出维持住院之裁判起满两个月,不论有无声请,均须对住院人之情况进行强制性重新审查。
三、住院人、其辩护人及第十一条所指之人,均具有声请重新审查之正当性。
四、为适用第二款之规定,具医院性质之场所须于作出重新审查之前,最少提早十日送交一份临床精神病评估报告。
五、进行强制性重新审查时,须听取检察院、辩护人及住院人之意见,但住院人之健康状况使听取其意见属无作用或不可行时除外。
第三节 特别情况
第十八条 (不可归责者之强制性住院)
一、裁判不对不可归责者科处《刑法典》第八十三条所规定之保安处分之法院,得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性住院措施。
二、为适用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之规定,如上款所指之法院不属于有权限作出强制性住院决定之审级,须将上款所指裁判之证明送交有权限之法院。
第十九条 (待决之刑事诉讼程序)
一、精神紊乱患者作为嫌犯之刑事诉讼程序之待决,不妨碍有权限之实体根据本法规之规定而决定对其采取住院措施。
二、在住院之情况下,具医院性质之场所须每隔两个月向负责待决之刑事诉讼程序之法院,送交关于精神紊乱患者健康状况进展之资料。
第三章 过渡及最后规定
第二十条 (补充法例)
决定强制性住院之制度未规定之情况,以适用经适当配合后之《刑事诉讼法典》中关于独任庭审判之普通诉讼程序之规定作补充。
第二十一条 (住院之诉讼程序)
强制性住院及紧急强制性住院之诉讼程序步骤,由总督以法规规范,该法规自本法规开始生效起六十日内公布。
第二十二条 (对裁判之可上诉性)
一、就决定强制性住院之裁判、紧急强制性住院之确认,以及重新审查住院人情况之诉讼程序中作出之裁判,均得向有权限之法院提起上诉。
二、住院人、其辩护人、根据第十一条之规定声请采取住院措施之人及检察院,均具有上诉之正当性。
三、上诉仅具有移审之效力。
第二十三条 (诉讼程序之性质)
本法规所规定之诉讼程序属秘密及紧急之诉讼程序。
第二十四条 (诉讼费用)
本法规所规范之诉讼程序免除诉讼费用。
第二十五条 (过渡规定)
一、住有强制性住院病人之具医院性质之场所,自本法规开始生效起三个月内,须将住院病人之临床情况及有关住院之依据通知有权限之法院。
二、法院在收到通知后,须根据第十七条之规定,重新审查住院人之情况,以决定是否维持住院。
第二十六条 (职业道德守则)
精神卫生及精神科部门及场所应具备经适当制定之职业道德守则。
第二十七条 (开始生效)
本法规于公布日之后满六十日开始生效。
一九九九年七月八日核准
命令公布
第13篇 厨房卫生管理制度格式
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 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 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 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 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5、 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请清洁、卫生。
6、 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7、 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8、 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9、 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0 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 、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2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3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15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第14篇 乡镇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乡镇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安全:临床医生对来院就诊的所有病人一定要详细地询问病史,特别是经物过敏史、孕妇的无痛性阴道流血史。
仔细,全面的体格检查,明确诊断,防止误诊。
根据病情合理用药。
二、用药安全:药房医生要定期查看药房的所有药品,防止药品霉变与过期。
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药房。
麻醉药品要专人、专柜加锁、专用处方防止滥用和被盗。
药房医生要仔细核对处方和患者姓名,防止发错药。
发药后要详细说明药物的使用方法。
三、注射安全:护士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的操作规范,一人一针一管,无菌操作。
遇可疑药品、可疑用法,可疑剂量。
要及时认真地与临床医生、药房医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对输液病人要定期进巡回观察,严密观察输液反应。
及时更换液体,说明注意事项。
四、手术安全:凡来我院就诊需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必须明确诊断,严格掌握手术适应征和禁忌征,认真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包含器械、药品、人员安排,术前讨论,术中尽量轻、稳、准、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有开腹患者在关腹前要清点器械、物品,术后加强护理,严密观察输液反应。
在给女性患者做手术或体检时需有一名女性医生或女护士在场。
五、物管安全:我院物品入库、收发要有登记,有毒物品及消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严防被盗或流入市场、社会,防止误食中毒。
值班医生要定期巡视病房,对患者加强防范意识教育,夜间关好门窗,管好物品。
防止小偷在院内作案,确保医疗环境安全。
六、防火安全:我院对全院职工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人不在家时做到关火、关气、关电,避免不规范、超负荷接电。
不在野外用火。
教育住院病人不要在病房内烧火,不能紧闭门窗烧炭取暖。
并在醒目的位置摆放灭火器。
第15篇 公司卫生制度格式
公司卫生和绿化的好与坏,直接代表着公司的形象的管理水平,必须时刻保持环境优雅和卫生清洁。下面是范文站给大家收集整理的公司卫生制度范文,欢迎阅读。
1、公司各部门室外卫生区由保卫科绘制“卫生区划分图”以书面形式统一划分;室内卫生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公司各个位置的厕所、洗刷、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在单个部门内部的由相关部门负责清理,分布在二个部门以上公共位置的,由保卫科书面划分清理。
2、公司各部门分管的卫生、绿化区必须在早晨点名之前高标准、彻底清理完毕。任何部门不准在点名之后打扫卫生、洗涮茶具、浇花等。
3、负责清扫厕所和洗刷间的部门或车间,必须在点完名之后5分钟之内清扫完毕。
4、卫生清理标准:
(1)地面标准:无尘土、沙粒、纸屑,无污水、泥浆、痰迹等杂物。
(2)绿化区标准:无杂草、杂物、无落叶。
(3)窗户标准:玻璃光亮透明、无污点,窗台无灰尘,窗角无灰挂。
(4)墙壁标准:无蜘蛛、蟑螂;墙角无灰挂,墙壁无残痕、无污染等。
(5)室内物品标准:桌面整齐无杂物、无灰尘;日光灯无灰尘;卫生工具整齐地摆放在隐蔽位置;纸篓、报夹、椅子等物品摆放合理有序。
(6)水池、便池标准:无污垢、尿锈、无异味,水嘴、水阀不跑、冒、漏、滴。
5、清理卫生的用具、水桶、拖把等物品用完后要定位存放,具体定位规定如下:
(1)办公楼物品定位:拖把放在制作的拖把架上,并在用完之后放好,毛刷、水管及铁筋挂在洗刷间的墙上,水桶放在下水道口处,笤帚挂在各室部的门后墙上,大扫帚放在楼梯底处.
(2)各车间清洗厕所物品定位:拖把用完之后放在各车间的拖把架上,厕所用的水管放在各厕所一角墙上。
6、在打扫厕所、洗刷间及室外卫生时,必须注意:
(1)清擦厕所、洗刷间墙壁和隔板时用拧干水的半湿抹布,禁止直接用水冲洗(车间厕所除外),以免搞得到处是水渍。对于重点脏的部位,可用毛刷用力擦洗(如已干结的便渍、痰渍、污渍等)。厕所、洗刷间在清扫完毕前,必须用干拖把将地面的水渍拖干。
(2)打扫各办公楼内厕所、洗涮间内的卫生时,用洗涮干净的半湿拖把拖地(半湿拖把以拧干提着走10-15米不滴水为标准)。
(3)在洗涮间洗涮物品时,必须先将杂物倒入洗刷间设置的杂物桶内,严禁倒入水池,堵塞管道,洗涮完毕后,将水池部拭干净,并随手将水龙头关妥当,以不滴漏为准。
(4)到厕所便后,一定将便盆冲洗干净,然后把水龙头关好,以不滴漏为准。
(5)洗涮间、厕所内一切设施,人人有责爱护,谁损谁赔偿,如查不出损坏人,由当天清理负责人赔偿或负责修复。
(6)提倡使用卫生纸上厕所,禁止使用报纸等容易堵塞厕所和影响人身健康的纸张。
(7)负责打扫厕所和洗涮间的部门如发现管道堵塞、设施损坏,由负责清理部门立即组织疏通或维修。
(8)浇花时如将水洒到盆外应立即拖干,花卉平时须加强管理,使花卉枝叶茂盛,生机勃勃,直观有美感。花草摆放要量足、定位、严禁空缺,不得摆有影响美化布局和环境的花卉。
(9)分管室外卫生的部门,大面积用扫帚清扫,小面积特别是边角处用笤帚清扫,以保持地面卫生标准。剪草机剪过后的边角高草,必须剪完后12小时内用大剪刀清剪净。夏天7天左右、春秋15天左右连续不下雨,必须浇一次水,浇水时不得利用正常上班时间:窗户在风、雪、雨、雾天过后,要及时抹拭,保持标准要求。
(10)雪天,各部门首先清理本部门卫生区积雪,清理时,将积雪均匀地铺到绿化带内(以不压坏花木为标准)。清理完本部门积雪后,积极帮助其他部门清理,不得有偷懒现象。
7、违犯以上制度,每人每次给予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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