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卫生政策管制程序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环境影响评估:对企业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
2. 危险源识别与管理:识别潜在的危险源,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
3. 废物处理与排放标准:规定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和排放限制。
4. 职业健康安全:关注员工健康,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条件。
5. 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环境事故,制定快速响应的计划。
这些制度的内容涵盖了法规遵守、内部流程、员工培训和监督机制等多个层面:
1.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规,防止违法行为。
2. 内部流程:设立环境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监控日常操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 员工培训:提供环境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 监督机制:建立报告系统,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请注意,部分制度可能存在轻微瑕疵,例如,某些情况下应急预案的更新可能不够及时,需要持续优化。
实施这些政策,企业应:
1. 定期审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环境安全审计,更新并完善相关制度。
2. 技术升级:投资于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
3. 合作伙伴关系: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获取最新的法规信息和技术支持。
4. 激励机制:设立奖励制度,表彰在环境安全方面做出贡献的员工。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管制程序制度的构建和执行,旨在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健康,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第1篇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管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建立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之总体指导原则,订定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工作之方向准则,以维持组织实施与改进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之推动能力,达成提升环境安全卫生体系绩效之目的。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整个itbg内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政策之拟定、审查、核准、修订及宣导等作业均属之。
3. 参考文件
3.1 《环境安全卫生管理手册》
3.2 《环境安全卫生法规及其他要求管制程序》 < sg-2-003 >
3.3 《环境安全卫生目标标的及管理方案管制程序》 < sg-2-004 >
3.4 《环境安全卫生稽核管制程序》 < sg-2-025 >
3.5 《环境安全卫生管理审查管制程序》 < sg-2-026 >
4. 定义
4.1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针对itbg内各bu其全部环境安全卫生绩效意图与原则之陈述,为建立各bu行为及环境安全卫生目标标的提供框架。
4.2 环境安全卫生绩效:itbg内各bu基於环境安全卫生政策、环境安全卫生目标标的,控制环境考量面和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成效。
5.职责
5.1 环境安全卫生推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拟(修)定﹑核准;
5.2 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者代表: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组织执行;
5.3 环境安全卫生推行委员会推行干事:组织宣导并实施环境安全卫生政策。
6.作业流程
无
7.作业内容
7.1 管理要求:
7.1.1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是itbg内各bu环境安全卫生管理系统工作总的宗旨与方向,环境安
全卫生政策应予以文件化、明确化﹐保证为全员理解并可为公众所获取。
7.1.2 应保证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各项承诺得到有效实施,依据环境安全卫生政策确定和评
审环境安全卫生目标标的,持续改进环境管理物质之管制,以满足法律法规及客户的要求。
7.1.3 itbg内各bu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管理审查会议,对环境安全卫生政策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7.1.4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传达方式.
a 对内:下达文件、电子看板﹑书册宣传、公布栏﹑制作壁报挂於醒目位置或制作成卡片.
b 对外:通过传真、信函、邮件﹑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公开.
7.2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拟定:
itbg内各bu环境安全卫生推行委员会依据相关环境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客户及其他相关方要求、以及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於环境安全卫生影响因素,拟定整个itbg环境安全卫生政策,并经itbg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代表审核,呈报itbg环境安全卫生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核准後始可生效。
7.3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内容:
环境政策
职业安全卫生政策
7.4 环境政策之释义:
7.4.1 采取预防在先之作业思路规划整个过程,以确保活动、产品或服务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实施,并积极推动环保作业。
7.4.2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和治理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实际或潜在可能产生之环境污染,确保产品符合环境法规及客户等相关方要求,并积极提升环境绩效,以达成无污染
之最终目标。
7.4.3 推动节约能资源之改善活动,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全员参与环境改善活动,降低环境对周遭影响,保护地球,使整个itbg发展与环境改善相互促进﹑相互协调。
7.5 职业安全卫生政策之释义:
7.5.1 采取预防为主之运作模式规划各bu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秉持以人为本﹑责任关怀的经营理念,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工作环境。
7.5.2 严格遵守适合整个itbg内适用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所接受的相关方要求,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确保itbg内各bu稳健成长,努力达成零事故工厂之最终目标。
7.6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宣导:
7.6.1 新进员工由人训单位规划并安排将环境安全卫生政策纳入教育训练课程中。
7.6.2 各单位负责向全员宣导环境安全卫生政策,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可以采取_、网络资讯﹑文宣海报、工作讨论等多种宣传手段进行宣导,并於每年年度教育训练计划中规划﹑展开执行并考核成效。
7.7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落实:
7.7.1 各相关单位每年应依据环境安全卫生政策要求识别和规划各阶段之环境考量面和职业
安卫风险,订定持续可行之环境安全卫生目标﹑标的及管理方案。
7.7 2 各相关单位依规划之可行性环境安全卫生目标﹑标的及管理方案展开并执行相关活动,
并依设定之整改期限追踪实际达成状况并拟订后续改善计划。
7.7.3 每年至少规划执行一次内部环境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稽核活动,以了解和评价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作之有效性和符合性,通过内部稽核随机抽查现场作业人员对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认知,以掌握实际状况并经回馈改善及追踪确认环境安全卫生系统规定
和要求落实之情形。
7.7.4itbg内於每年定期环境安全卫生管理审查会议中,对环境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执行状况及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有效性﹑适宜性以及各相关单位环境安全卫生目标之达成状况进行全面检讨。
7.8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修订时机:
7.8.1 当出现但不限於以下情况对整个itbg内各bu作业有影响时,应考虑对环境安全卫生政策进行临时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a 相关环境安全卫生法规、客户或其他相关方要求改变时;
b 活动、产品或服务显着改变时;
c 发生重大环境或职业安全卫生以外事故时;
d 集团环境安全卫生政策有修改时。
7.8.2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若有变更时,相应责任人员应按其职责进行修订、审核,同时按照7.6要求进行宣导,各单位主管应督导更新环境安全卫生政策之宣导,以使全体员工迅速了解环境安全卫生政策要求。
7.8.3 环境安全卫生政策变更时,须对相应的环境安全卫生目标及管理方案重新检讨和评估,并依据实际需求适时进行修订,经修订之目标标的和管理方案重新核准後,各相关单位应据以贯彻实施。
8.记录保存
依据《环境安全卫生记录管制程序》执行
9.相关表单
无
第2篇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职业卫生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减少和杜绝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更好地遵守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职业卫生的管理。
3、职责
4.1安委会负责审定职业卫生工作方针、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和规划,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4.2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检测。对职业健康相关检测报告进行备份。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对所有职业健康相关档案进行保管。负责职业危害的预防、申报。
4.3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依法对劳动者进行入职体检、在岗体检、离职体检。
4.4财务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工伤保险、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费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及设施费用的落实。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把本公司职业健康的管理措施贯彻到每个生产具体环节,对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
4、控制内容
4.1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并完善
4.2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控制
4.2.1风险辨识的范围
4.2.1.1本单位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
4.2.1.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劳务、工程施工人员)。
4.2.1.3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包括租赁设备或设施)。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4.2.2危险因素分类
4.2.2.1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4.2.2.2可参考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代码》六种类型分类。
4.2.2.3可参照gb/t6441-199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
4.2.2.4按层次辨识:厂址、企业内布局、建(构)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等。
4.2.3风险辨识方法
4.2.3.1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按本制度4.2条款的方法进行风险的充分排查。首先正确区分第一类危险源或第二类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指活动中可能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工作环境因素,前者是伤亡事故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后者是发生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者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因此,风险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危险源,然后再辨识第二危险源。
4.2.3.2采用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对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等方法较直观地辨识风险。
4.3风险评价
4.3.1在风险辨识基础上,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评价为重大危险源:
4.3.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3.1.2不符合本地区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可能导致危险;
4.3.1.3相关方(含员工)强烈投诉或抱怨的危险源;
4.3.1.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的重大危险和行为性危险因素。
4.3.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d=l·e·c)评定ⅰ级、ⅱ级的风险等级确定为重大危险源,ⅲ级风险等级为可承受的一般风险,ⅳ级风险等级为较小风险,划分分值:
d值
危险程度
级 别
>160
高度风险要立即采取措施
i
100≤ d ≤160
较大风险需采取措施
ii
20≤ d ≤100
可承受风险保持现有措施
iii
<20
较小风险无需采取措施
ⅳ
4.3.3安全环保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风险进行整理形成危险源汇总表。同时,协同安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源清单》和部门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复评,形成《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4.4风险控制管理
4.4.1依据《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根据重大危险特性和属性,组织、制订与本单位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方案或风险控制措施。
4.4.2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4.4.2.1列入目标/管理方案改进;
4.4.2.2列入技术改造措施改进;
4.4.2.3以程序或操作规程规范行为;
4.4.2.4教育培训;
4.4.2.5列入设备维修计划;
4.4.2.6制定应急计划(预案);
4.4.2.7采取个体防护;
4.4.2.8保持现有措施。
4.4.3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在实施前安全环保部组织评审以下内容:
4.4.3.1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
4.4.3.2是否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4.4.3.3是否已选定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4.4.3.4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计划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4.4.3.5计划措施能应用实际工作中的可能性大小等。
4.4.4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负责检查监督方案和控制措施实施进程,组织执行部门在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结束后对完成效果进行监测和验证。
4.4.5各部门对潜在的重大危险源,制订详细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加以控制。
4.4.6对可以承受的一般风险,可采用运行控制或测量和监视进行控制,以避免转化为重大危险源。
4.4.7对ⅳ级风险较小的风险,不必采取特别或附加的控制措施,由各部门应用现场整改或日常控制的方法予以解决。
4.5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周期及更新
每年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进行一次评审和确认,及时辨识、评价和更新《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4.6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4.6.1每年安全环保部门要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经费的预算和计划,做好经费的保障。所委托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审批权限选择甲级、乙级和丙级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价。在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委托作业现场检测时,委托时应明确具体的检测车间、工种、职业有害因素种类等信息,保证检测项目的全面。并要进行现场调查确认。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时间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4.6.2由安全环保部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频率为每年一次。
4.6.3当有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时,安全环保部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4.6.4安全环保部自收到所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日常检测结果后5日内,根据检测不同车间的结(包括与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的结果),复印后分别在各车间公示板上进行检测结果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职业接触限值、评价等。对检测结果有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情况下,必须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直至检测合格为止。
4.6.7定期检测结果向全体员工公示,检测结果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管理,安全环保部备案。
4.7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4.7.1人资行政部负责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告知书,告知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及个人保证职业健康安全应履行的义务。
4.7.2劳动者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人资行政部、安全环保部应向劳动者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7.3新上岗员工上岗前人资行政部将名单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培训新上岗人员学习职业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并将培训考核情况计入劳动者档案。在岗期间每年由安全环保部和各部门(车间)分别组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劳动者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并将培训考核情况计入劳动者档案。
4.7.4安全环保部负责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4.7.5安全环保部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7.6人资行政部以书面的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职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4.7.7安全环保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4.7.8各车间要对本车间设置的警示标识进行定期检查,查看是否有脱落、脱色,字迹不清等情况,发现缺少及时上报补充。
4.7.9采购部负责索要采购设备的中文说明书提供安全环保部门,检查是否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需要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8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
4.8.1安全环保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人员)及有特殊健康要求的劳动者信息后,5日内拟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计划,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与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委托书和协议,委托书和协议包括:体检时间,体检劳动者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名称等信息。在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本项工作。
4.8.2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规定的体检周期,核实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开展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与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委托书和协议,委托书和协议包括:体检时间,体检劳动者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名称等信息。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4.8.3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人力资源部门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制定体检计划,并报本单位领导同意后与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委托书和协议,委托书和协议包括:体检时间,体检劳动者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名称等信息。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卫生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8.3安全环保部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2日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告知形式及时通知员工,并在书面告知上签字。
4.8.3.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2日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和车间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并做好登记;
4.8.3.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与人力资源部门协商进行妥善安置,并做好登记;
4.8.3.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8.3.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对确定的职业病病人10日内书面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做好签字记录。
4.8.4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长期妥善保存。
4.8.4.1职业卫生档案中应包括:本公司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浓(强)度监测结果集分析;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及检查结果评价等。
4.8.4.2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从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入厂、退休以及在岗期间的定期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4.8.5其他档案:
4.8.5.1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复制登记。
4.8.5.2职业史证明发放登记簿。
4.9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4.9.1凡是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内容,都是申报范围。
4.9.2职责分工
4.9.2.1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申报管理和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4.9.2.2工程部负责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申报提供相关工作资料,配合安全环保部进行申报。
4.9.2.3工艺技术部、各车间配合安全环保部提供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人员等情况的信息。
4.9.2.4人资行政部负责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资料的提供。
4.9.3申报时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的管理人员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9.4有下列事项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和车间应在10日内向安全环保部通报:
4.9.4.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以及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4.9.4.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的。
4.9.4.3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
4.9.4.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
4.9.4.5车间终止生产经营活动。
4.9.5由安全环保部根据各车间和生产相关部门提供的生产事项发生变化情况,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5日内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和车间进行核实确认。
4.9.6经核实确认后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由安全环保部的专兼职人员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9.7安全环保部应当按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每年应及时、如实变更申报内容,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回执和结果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查。
5.0女工与未成年人保护
5.1禁止使用童工,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5.2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未成年人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ⅲ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毒有害的作业。
5.3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经期、怀孕、生育、哺乳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
第3篇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7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七)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自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第4篇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
,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
系村居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
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
”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
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_、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_,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_,做操的纪律。
2、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
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
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做操和体育,学生到操场或从操场回教学
区应排队由教师带领。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_,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
生。
第5篇 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有效管理安全、环境记录资料,规范公司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的分类、统计和保存;同时为研究安全环境管理改进措施、进行安全环境教育和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提供有效信息,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主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浙江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本公司实际而制订。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以及生产车间的安全记录资料的管理。
4、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单位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的管理,并设专(兼)职人员对安全记录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和保存,使记录资料便于日后检索和查询。
5、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及时形成安全环境记录,包括物资供应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各类安全环境管理资料,以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并有效运行的证据。
6、安全记录资料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内容应及时、真实、准确、清晰、全面和完整。资料员对填写的内容负责。
二、分类
1、公司、分公司安全记录资料分类:
1.1 各级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1.2 公司安全环境管理手册、本单位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各级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协议书)。
1.4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责任的定期考核记录。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包括:公司各级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各级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记录(表式见trp-06-01、trp-06-03、trp-06-04、trp-06-06)。
1.6 安全环境活动记录(表式见trq-12-01),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文件、技术资料分发记录(表式见trq-08-01)。
1.7 安全环境检查记录。包括相应的安全环境检查评分记录,以及整改通知单、整改回执报告、停工整改书和复工申请报告(表式见drq-03-01~drq-03-04)。
1.8 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记录。由编制单位保存记录(表式见trg-08-01)。
1.9 安全环境技术交底记录。公司保存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开工安全环境交底记录;分公司保存对其他项目开工安全环境交底和对生产车间定期安全环境交底记录(表式见trq-07-01)。
1.10 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验收记录。
1.11 安全施工/生产过程监控记录。包括在建工程安全受监登记、安全验收、安全综合评定、安全等级证书等记录资料。
1.12 安全伤亡事故登记表、安全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表式见srq-04-01、srq-04-02)。
1.13 公司各级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表式见drq-03-0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记录。
1.14 其他及相关的安全环境记录。
2、工程项目部安全记录资料参照、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台帐”。
3、省外工程项目部安全记录资料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并可参照、引用省内上述资料台帐。
4、生产车间安全记录资料应参照公司、分公司安全记录资料分类;并可引用工程项目部的安全资料台帐相关内容。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适当取舍、增补。
5、按照公司整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建立:有效文件清单(表式见tro-01-01);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清单(表式见erq-01-01~02、srq-01-01~02);管理方案;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等记录。
三、统计和保存
1、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生产车间,应定期对安全环境记录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并要求每年作一次统计。
2、工程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实际认真整理相关安全环境记录资料,待工程结束后交公司档案馆,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公司、分公司安全环境记录资料应长期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日后查阅和研究。其中安全伤亡事故记录应永久保存。
4、工程项目部和生产车间安全记录资料保存期为两年。
四、附则
安全环境记录资料作为公司安全环境检查和安全考评重要内容之一,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真实地对其进行控制及管理。
附注:本制度所列相关记录表式请参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nce/msp-00-2005)附件《管理文件记录表式》。
第6篇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安全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第7篇 实验室环境防护安全制度
一、 依照《江西省灌溉中心站实验室管理办法》《化学实验室安全、健康、环保、内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 要经常对通风换气和净化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三、 实验室废水应根据其排放量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而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实验室设有废液收集桶,对环境危害大,难于处理的废液进行收集,并定期处理,所有废弃物的处理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四、 实验室安全工作须由专人负责。时刻提高警惕,发现不安全迹象,应及时报告,处理。
五、 实验室要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工作人员要熟悉其使用知识,保证能用会用。
六、 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单独,隔离存放;剧毒物品、标准物质要固定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七、 实验室人员应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知识,并接受各种危险品使用,保管常识以及有关中毒,受伤急救措施的培训。
八、 使用有危险因素的仪器设备时,操作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九、 在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场所要加贴明显标识和提示语。
十、 不准私自安装临时线路,不准超负荷用电,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爆工作,下班前检查水、电、气、门、窗、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十一、 实验室及其设施设备每天打扫一次,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第8篇 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质量保证措施
1.1组织成立工程指挥部,组织协调公司力量,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施工作。
1.2公司成立工程指挥部,协调调度公司力量,项目配备强有力的施工管理班子,组织吃苦耐劳、手艺精湛、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进场施工,确保工程优质高速建成。
1.3项目部通过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及其正常运行,对整个工程实行质量控制。项目部将设定专职质量员,具体负责落实质量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好工序验收关。
1.4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的技术标准。
1.4.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应符合设计图纸、地质勘测报告、施工及验收规范。
1.4.2工程施工时将严格执行公司质量文件的有关规定,包括各种技术标准及工作标准。
1.5组织管理措施
1.5.1项目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培训,使得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能充分地保证自身的工作质量,以促进本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1.5.2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
现场确立每周工程例会制,协调各工种分包队伍之间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质量隐患发生。
1.5.3建立项目质量组织机构
现场设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严抓分项工程质量,现场贯彻执行三级质量检查监督制;在班组或施工队伍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员组织观砌、翻样进行质量评定,项目专职质量员负责分项工程的质量核定,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1.5.4项目部对本工程实行tqc全面质量管理,成立质量qc小组。由工程施工人员、分项工程工种技师、质量员、工种质量员等组成,针对工程质量通病和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进行事先研究与预防,将质量通病消除于每道分项工序中。
1.5.5公司与项目部签定质量奖罚合同,使工程质量与项目部经济效益挂钩,采取重奖重罚的措施来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样,项目部实行分项工序质量与项目管理人员、班组的经济收入挂钩制,班组的每份任务单须结合工作质量、工序质量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按质量评定的等级进行奖罚;使得班组人员的收入与工程质量紧密挂钩,对无法达到质量评定等级要求的班组坚决予以辞退。项目部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的管理人员可充分行使自己的质量否决权,使得项目部管理人员能有效地指挥与组织班组的施工。
1.5.6实行任务单会签制度,班组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单由施工员签发,再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核定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最后由项目部根据合同要求确定奖罚幅度后进行结算。
1.5.7公司质量处负责该工程的质量抽检和定期质量大检查,整个工程质量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和设计院的四方监督之下。
1.6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设立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编制及实施项目质量目标计划并严格加以实施。施工过程中,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又未纠正的过程,不得转入下道过程。结合本工程情况,把屋面防水作为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1.6.1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
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各类材料必须从我公司的材料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大厂家中采购,如钢材、水泥、砌块、电焊条、防水材料、外加剂,以及水暖、电、卫等器材,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包括数量、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其中,钢材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还须经公司试验室进行机械物理性能试验。防水材料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须作化学、物理性能试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同样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验证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之中。做好进场记录及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对产品的状态进行标识,并将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隔离,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到本工程之中。
二、安全、环境保护的措施
1计划目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现场达到“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建立安全台帐,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事故发生率、歇工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2.1安全管理措施
2.1.1建立、建全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观砌、翻样、班组长在内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奖罚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并落实到人,公司每季末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情况考核,分公司每月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在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对其他人员进行考核。对各种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和相应的奖罚情况要有记录,每次考评结束后,要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地处理措施,找限期解决。
2.1.2加强全安生产教育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临时招用的新工人必须先经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及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做到每个工人都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所有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并履签字手续。
2.1.3坚持“三上岗”“一讲评”制度,每天班组上岗前,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每周由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并作书面记录。
2.1.4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在会上要对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布置下一周的安全生产任务,对有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每周一次的安全会议要有书面记录。
2.1.5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色标,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可能存在的危险情况,采用相应的警戒色进行标识,在危险区悬挂各种示警标志牌,时时提醒大家注意安全生产。
2.1.6建立施工现场保卫制度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均需评出入证进出,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各种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进出均要有出入证。
2.1.7建立详细的消防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及使用制度,施工现场用电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做到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尽量使日常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2.2设立安全监督责任岗位,其监护范围及要求如下:
2.2.1监护挖土是否按施工流程及要求进行。
2.2.2监护挖土机及吊车司机是否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限,保证行车安全。
2.2.3监护用电安全,电线的保护与用电设备的使用。
2.2.4监护各类洞口和临边防护是否有被拆除的情况发生。
2.3制订具体安全目标,实现方针目标管理,强化工作指令,强化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人员素质、设备完好、安全检查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抓住事故苗子实行“三不原则”。
2.4施工场地管理
2.4.1车辆进出时,有专职人员负责指挥。
2.4.2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地坪化,主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排水暗沟做好排水工作,材料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
2.4.3消除场内积水,操作和上下攀登的地方加设防滑措施。
2.5“三宝”、“四口”防护措施
2.5.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
2.5.2安全帽使用要正确,帽带要按规定扣好,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所有的安全帽均要从有安全帽合格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买,所有的安全帽必须要有产品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5.3脚手架外侧用有合格证的绿色密目阻燃安全网围护,外侧围护用的安全网要随施工层的升高而升高,并保护高出操作层不小于一米。
2.5.4正确使用不同的安全网,立网不能代替平网,建筑施工时,从二层起设安全平网,往上每隔四层设一道平网,再设一道随施工高提升的平网。安全平网每隔三米设一道支撑,支撑与水平面夹角45度,安全平网拼接要严密,网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
2.5.5安全带要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应经劳动部门批准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本工程施工中全部采用可卷式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时要做到高挂低用,要挂在牢固的地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用后要有专人收藏并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保存。
2.5.6各种预留洞口、预留坑,凡面积在1.5㎡以内的,可用固定盖板防护,面积在1.5㎡以上的,在四周设护栏并在下面施工安全平网,设护栏时,护栏高度不小于一米,水平杆不小于两道。
2.6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2.6.1本工程施工时必须在结构的四周一圈设置全封闭密目安全网及围护,以防高空作业时材料等物体的滑落。
2.6.2脚手架所用钢管直径及壁厚必须与脚手架搭设方案要求相一致,锈蚀严重、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不得使用。立标间距、步距、脚手架高度等技术要求必须与搭设方案的要求一致;脚手架的使用荷载不得超过搭设方案的要求。
2.6.3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扣件的质量应符合建设部制定的《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的要求,采用有扣件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且要有产品合格证,在使用时要注意检查所用扣件的规格与钢管是否一致,凡有脆裂、变形、滑丝等质量缺陷的扣件均不得使用。
2.6.4脚手架搭设前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必须要分层分段地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每三步验收一次),验收合格办理好各种验收签字手续后,在脚手架上挂出合格证才能使用。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由项目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脚手架验收及平时的检查均要有书面的记录。
2.7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7.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电气安全工作,现场电工必须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安全”,严禁乱拉乱接。
2.7.2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保养、拆除,必须由执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操作并有专人监护。
2.7.3建立定期检查 制度,对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接地装置及一切电气线路与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7.4挖孔桩及潮湿场地的照明,必须采用36伏低压照明。
2.7.5 对移动电具、移动照明灯具、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保管,进出做好记录,使用必须符合规范。
2.7.6 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和二级漏电开关保护。
2.7.7断电作业或带电作业时。必须按断电作业和带电作业有关规定操作。
2.7.8临时电源线通过脚手架时必须架空或穿管过桥,不得任意拉线,动力线与生活线必须分开。
2.7.9各类电气设备要按照容量选择熔断器,严禁导线替代熔线。
2.7.10临时宿舍内严禁使用太阳灯照明取暖或烘烤物品,严禁使用电炉以及其它加热设备。
2.7.11做好电气防火工作,配电箱、开关箱下面要保持清洁,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配电箱附近堆放可燃物品;保护配电箱内空气流通,各种电器接触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经常检查电线、用电器的工作状况,发现有发热现象时,及时消除故障。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7.12配电箱引入、引出线要采用套管,进出电线要整齐并从箱体底部进出,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损的电线。移动式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配电箱内严禁照明、动力线混用。箱内不得有杂物。
2.8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2.8.1施工机具的安全措施:
搅拌机、砂浆机等机体必须安装平衡、坚实,设有接地和接零保护,做到一机一闸;在搅拌机、砂浆机的附近挂操作规程牌;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要求,在机械的周围设排水沟和沉淀池,做到排水顺畅。
搅拌机、砂浆机的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等必须灵敏有效,料斗的保险链、钩,操作杆保队装置、各种防护罩、盖、盘要做到齐全有效,并做到定机、定人,持证操作。
木工平(压)刨外露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应有防雨蓬;平刨刀刃处装有护手防护装置,压刨装有固弹安全装置。木工平、压刨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
电锯的传动部位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和防护挡板或月牙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钢筋加工机械要安装平稳、牢固,外露传动部位有防护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电焊机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进、出线防护要严密,焊把及把线绝缘良好,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一、二次电源接线处有防护罩,二次线应用鼻子线。
各类气瓶有明显的标志,并设防震、防爆、防晒措施。乙炔气瓶必须装防回火防止器,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距氧气、乙炔气体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所有施工机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现场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措施
3.1组织机构
施工现场实行标化管理,以工程项目部为核心成立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主管、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计量员、专职消防员、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组成,由标化管理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该工程的现场标化管理工作。
3.2场地
对施工现场作详细的规划,按场布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搭设活动房,按场布图的要求设置排水明沟或暗沟,将积水合理排入市政管网内,并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并对生活区进行有效的管理,统一设置生活垃圾及厕所,派专人负责清扫,并实行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实行硬地面化。
3.3办公室、宿舍、食堂
制订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现场办公室的清洁、整齐,各类图表、章程挂贴有序、技术资料、文件分类明确、堆放整齐;宿舍实现定床定人编号管理,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食堂要加大投入,每天准备充足的各色菜肴及食品充分地满足工人的需求,食堂的厨房及工具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消毒、冷藏设备齐全。
3.4周边关系
施工现场四周和出入口道路实行门前“三包”,由专人负责清扫,并与周围居民搞好关系,主动协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施工不扰民”。
3.5教育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由其所在班组长(队长)负责进行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思想觉悟和意识;做到文明施工,文明操作,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发扬风格。突出标准化、文明施工宣传气氛,挂设统一的标牌,设置宣传栏,使每一个员工树立“文明施工标化管理在我心”的思想意识,从而自觉地付诸于实际的施工操作之中,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统一佩带红色安全帽、统一穿工作服。
3.6施工材料堆场
各种材料、工器具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放置定位化;对于拆下的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要及时进行清理,并分类堆放整齐,及时退场,各种设备、机械按常规保养,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
3.7编制统一用电施工方案,采用三相五线制,设统一配电箱,专人负责管理。
3.8施工操作
工人在进行各道工序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操作,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做到工完料清。各楼层经拆除的周转材料必须整修之后,清理干净才能转入下一楼层中。
4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建筑工地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使得建筑工地环境清洁化、工地花园化。我公司对本工程设环境保护管理员1名,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保护工作。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提出如下保护措施:
1)防空气污染:
所有建筑垃圾采用升降机吊运,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消除施工现场尘土飞扬现象。
施工工地推行硬化地坪施工,白天多洒水,减少现场道路浮尘。
散装水泥进场时,在水泥桶的水泥进口用软性材料包扎,以减少扬尘。
食堂大灶要设置消烟除尘设备。
现场不准焚烧有毒有害及污染环境的物质。
2)防止水污染:
统一规划与布置工地现场用水,合理安排废水、污水排放。搅拌站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临时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环境。厕所、浴室污水经过发酵处理后排放到下水道,完工后化粪池处理后填埋。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3)防噪声污染:
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控制措施:
牵涉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等,尽量放在场外完成。减少施工现场制作产生的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白天施工时,不猛敲猛砸,采用木模板,严格控制噪声;
强噪声时间的控制: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时间不超过21时,早晨作业时间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作业期间,除高考期间外,对特殊情况作业,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报所在环保局备案。并通知周围住户,以减少因施工而对周围居民学习生活造成种种不便。
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晚间休息严禁吵闹喧哗,不得高音播放电视、收音机等。
4)防垃圾污染:
生活区所有垃圾采用塑料袋装,由保洁员负责清运。采取灭蝇灭鼠措施。施工作业区做到场完地清,统一规划施工垃圾的处理,并组织外运,保持现场良好的卫生。
车辆运输:项目部规定上下班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运输,并把这些规定对土方外运车辆驾驶员、施工材料采购方明确交底,严格执行。所有车辆运输须遵守市容市貌等环保有关规定,车辆上部覆盖布膜,避免抛洒路面,并在工地大门口二侧各100米范围派二人专门进行清扫。
5)绿化现场:
施工现场按花园式施工管理,在大门口两侧,生活区,办公区等空地实施绿化布置。
6)宣传教育:
在现场围墙及黑板报上,用图片、标语对环境保护作宣传。
与各工种班组、专业队伍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在施工前项目部对全体人员进行交底,制订环境保护条例及奖罚措施;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检查管理。
业主另行发包委托施工的专业安装、装饰队伍进场前请业主、监理单位牵头,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第9篇 办公室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大家拥有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能力。并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确保公司的财产、资料与员工安全,特此制定本制度,以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一、 办公室环境卫生
1. 具体要求
1) 每人每天上、下班前要各自进行清洁和整理自己的办公区域,显示器、键盘、办公桌面要保持干净。每周一早晨进行一次集体大扫除;
2) 地面无灰尘、无污渍、无纸屑等杂物;
3) 桌、椅、资料柜等整洁无灰尘,办公桌面上除了放置办公文件、材料及必要的物品之外,不乱堆其他东西,做到物品摆放有序,美观;
4) 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保持无灰尘和污渍,下班离开公司前要关闭电脑和显示器,笔记本要放进各自的文件柜里;
5) 办公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6) 下班后最后走的员工要关灯、关空调、关服务器、检查门窗、锁门。
2. 责任分工
1) 每天安排四名员工进行值日,第一名员工做为今天的值日组长,并负责当天的值日分工和总体卫生情况,值日完后组长需在《值日情况确认表》签字确认。
2) 值日内容包括:
a) 地面:值日生必须先拿笤帚清扫地面后,再用拖把拖地;
b) 公司上网区域:值日生必须把该区域桌面、键盘、显示器清扫干浄。
c) 垃圾桶:值日生必须把垃圾倒入指定位置后,并更换新的垃圾袋;
d) 无人座位:值日生必须清扫无人座位的桌面,使之保持干净、整洁;
e) 饮水机:擦拭饮水机并进行当天的换水;
f) 微波炉:擦拭微波炉并清扫其周围无杂物;
3. 每天行政部负责检查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情况,如有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次日继续值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4. 对于下班后未关闭电脑、显示器、空调、饮水机以及关灯等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情况,经查处后,处罚当天值日组长或下班后最后走的员工10元。其中对于未关闭工作所用电脑、显示器的情况,同时处罚该电脑使用人10元/次。
二、 办公室安全
1. 各部门经理为该部门办公区第一安全责任人,每个办公室的直接安全负责人实行周轮流制,如遇出差等事情不能负责,则需自己安排人员接替,同时必须告知综合部;
2. 下班后办公室安全负责人需检查所有的显示器、服务器以及窗户是否关闭,并关灯、关空调、关饮水机并锁门,最后在《每日安全情况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3. 如果有员工加班,办公室安全负责人必须提醒该员工加完班回去时关灯、关空调、关窗户以及关饮水机并锁门,最后走的员工必须在《每日安全情况确认表》签字确认。
4. 员工离开岗位前重要的公司文件(包括合同、技术资料和重要单据等)不允许放至桌面上,应存放于文件柜中锁好,并关闭电脑可浏览的重要信息;
5. 各办公室内配备的电脑、空调、办公桌椅、电话、打印机等固定财产和各类用具,归所在部门使用,并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轮流管理);
6. 私人钱物由本人妥善保管,对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带回,丢失或损失个人负责。
7. 重要部门如财务部、研发部除工作外,不得在室内逗留、闲谈及翻阅室内资料;
8. 不带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及办公室内不得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公司同意。
9. 下班前应安放好物品,切除所有设备包括电脑、显示器、服务器、灯、空调等用电设备,最后锁门、关好门窗;
10. 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1) 禁止在办公室吸烟;
2) 禁止私拉电气线路和拆装、增加用电设施;
3) 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上岗;
4) 禁止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5) 禁止倚靠、攀坐窗户边缘等危险部位;
6) 禁止向窗外抛物;
7) 禁止在楼道、办公室内打闹;
11. 处罚措施
1) 由工作未做到而导致的工作安全事故,根据损失额度,直接责任人承担90%责任,办公室安全负责人负10%责任。
2) 个人贵重物品丢失由保管人自己承担责任。
3) 对违反该制度中以下情况:吸烟、饮酒,不关电脑、显示器、窗户、饮水机、空调,初次发现处罚责任人与办公室安全负责人10元/次,再次发现处罚责任人与办公室安全负责人50元/次。
第10篇 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
一、质量保证措施
1.1组织成立工程指挥部,组织协调公司力量,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施工作。
1.2公司成立工程指挥部,协调调度公司力量,项目配备强有力的施工管理班子,组织吃苦耐劳、手艺精湛、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进场施工,确保工程优质高速建成。
1.3项目部通过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及其正常运行,对整个工程实行质量控制。项目部将设定专职质量员,具体负责落实质量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好工序验收关。
1.4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的技术标准。
1.4.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应符合设计图纸、地质勘测报告、施工及验收规范。
1.4.2工程施工时将严格执行公司质量文件的有关规定,包括各种技术标准及工作标准。
1.5组织管理措施
1.5.1项目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培训,使得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能充分地保证自身的工作质量,以促进本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1.5.2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
现场确立每周工程例会制,协调各工种分包队伍之间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质量隐患发生。
1.5.3建立项目质量组织机构
现场设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严抓分项工程质量,现场贯彻执行三级质量检查监督制;在班组或施工队伍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员组织观砌、翻样进行质量评定,项目专职质量员负责分项工程的质量核定,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1.5.4项目部对本工程实行tqc全面质量管理,成立质量qc小组。由工程施工人员、分项工程工种技师、质量员、工种质量员等组成,针对工程质量通病和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进行事先研究与预防,将质量通病消除于每道分项工序中。
1.5.5公司与项目部签定质量奖罚合同,使工程质量与项目部经济效益挂钩,采取重奖重罚的措施来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样,项目部实行分项工序质量与项目管理人员、班组的经济收入挂钩制,班组的每份任务单须结合工作质量、工序质量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按质量评定的等级进行奖罚;使得班组人员的收入与工程质量紧密挂钩,对无法达到质量评定等级要求的班组坚决予以辞退。项目部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的管理人员可充分行使自己的质量否决权,使得项目部管理人员能有效地指挥与组织班组的施工。
1.5.6实行任务单会签制度,班组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单由施工员签发,再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核定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最后由项目部根据合同要求确定奖罚幅度后进行结算。
1.5.7公司质量处负责该工程的质量抽检和定期质量大检查,整个工程质量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和设计院的四方监督之下。
1.6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设立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编制及实施项目质量目标计划并严格加以实施。施工过程中,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又未纠正的过程,不得转入下道过程。结合本工程情况,把屋面防水作为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1.6.1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
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各类材料必须从我公司的材料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大厂家中采购,如钢材、水泥、砌块、电焊条、防水材料、外加剂,以及水暖、电、卫等器材,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包括数量、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其中,钢材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还须经公司试验室进行机械物理性能试验。防水材料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须作化学、物理性能试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同样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验证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之中。做好进场记录及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对产品的状态进行标识,并将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隔离,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到本工程之中。
二、安全、环境保护的措施
1计划目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现场达到“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建立安全台帐,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事故发生率、歇工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2.1安全管理措施
2.1.1建立、建全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观砌、翻样、班组长在内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奖罚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并落实到人,公司每季末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情况考核,分公司每月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在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对其他人员进行考核。对各种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和相应的奖罚情况要有记录,每次考评结束后,要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地处理措施,找限期解决。
2.1.2加强全安生产教育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临时招用的新工人必须先经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及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做到每个工人都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所有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并履签字手续。
2.1.3坚持“三上岗”“一讲评”制度,每天班组上岗前,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每周由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并作书面记录。
2.1.4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在会上要对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布置下一周的安全生产任务,对有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每周一次的安全会议要有书面记录。
2.1.5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色标,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可能存在的危险情况,采用相应的警戒色进行标识,在危险区悬挂各种示警标志牌,时时提醒大家注意安全生产。
2.1.6建立施工现场保卫制度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均需评出入证进出,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各种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进出均要有出入证。
2.1.7建立详细的消防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及使用制度,施工现场用电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做到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尽量使日常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2.2设立安全监督责任岗位,其监护范围及要求如下:
2.2.1监护挖土是否按施工流程及要求进行。
2.2.2监护挖土机及吊车司机是否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限,保证行车安全。
2.2.3监护用电安全,电线的保护与用电设备的使用。
2.2.4监护各类洞口和临边防护是否有被拆除的情况发生。
2.3制订具体安全目标,实现方针目标管理,强化工作指令,强化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人员素质、设备完好、安全检查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抓住事故苗子实行“三不原则”。
2.4施工场地管理
2.4.1车辆进出时,有专职人员负责指挥。
2.4.2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地坪化,主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排水暗沟做好排水工作,材料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
2.4.3消除场内积水,操作和上下攀登的地方加设防滑措施。
2.5“三宝”、“四口”防护措施
2.5.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
2.5.2安全帽使用要正确,帽带要按规定扣好,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所有的安全帽均要从有安全帽合格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买,所有的安全帽必须要有产品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5.3脚手架外侧用有合格证的绿色密目阻燃安全网围护,外侧围护用的安全网要随施工层的升高而升高,并保护高出操作层不小于一米。
2.5.4正确使用不同的安全网,立网不能代替平网,建筑施工时,从二层起设安全平网,往上每隔四层设一道平网,再设一道随施工高提升的平网。安全平网每隔三米设一道支撑,支撑与水平面夹角45度,安全平网拼接要严密,网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
2.5.5安全带要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应经劳动部门批准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本工程施工中全部采用可卷式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时要做到高挂低用,要挂在牢固的地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用后要有专人收藏并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保存。
2.5.6各种预留洞口、预留坑,凡面积在1.5㎡以内的,可用固定盖板防护,面积在1.5㎡以上的,在四周设护栏并在下面施工安全平网,设护栏时,护栏高度不小于一米,水平杆不小于两道。
2.6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2.6.1本工程施工时必须在结构的四周一圈设置全封闭密目安全网及围护,以防高空作业时材料等物体的滑落。
2.6.2脚手架所用钢管直径及壁厚必须与脚手架搭设方案要求相一致,锈蚀严重、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不得使用。立标间距、步距、脚手架高度等技术要求必须与搭设方案的要求一致;脚手架的使用荷载不得超过搭设方案的要求。
2.6.3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扣件的质量应符合建设部制定的《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的要求,采用有扣件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且要有产品合格证,在使用时要注意检查所用扣件的规格与钢管是否一致,凡有脆裂、变形、滑丝等质量缺陷的扣件均不得使用。
2.6.4脚手架搭设前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必须要分层分段地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每三步验收一次),验收合格办理好各种验收签字手续后,在脚手架上挂出合格证才能使用。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由项目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脚手架验收及平时的检查均要有书面的记录。
2.7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7.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电气安全工作,现场电工必须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安全”,严禁乱拉乱接。
2.7.2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保养、拆除,必须由执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操作并有专人监护。
2.7.3建立定期检查 制度,对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接地装置及一切电气线路与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7.4挖孔桩及潮湿场地的照明,必须采用36伏低压照明。
2.7.5 对移动电具、移动照明灯具、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保管,进出做好记录,使用必须符合规范。
2.7.6 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和二级漏电开关保护。
2.7.7断电作业或带电作业时。必须按断电作业和带电作业有关规定操作。
2.7.8临时电源线通过脚手架时必须架空或穿管过桥,不得任意拉线,动力线与生活线必须分开。
2.7.9各类电气设备要按照容量选择熔断器,严禁导线替代熔线。
2.7.10临时宿舍内严禁使用太阳灯照明取暖或烘烤物品,严禁使用电炉以及其它加热设备。
2.7.11做好电气防火工作,配电箱、开关箱下面要保持清洁,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配电箱附近堆放可燃物品;保护配电箱内空气流通,各种电器接触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经常检查电线、用电器的工作状况,发现有发热现象时,及时消除故障。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7.12配电箱引入、引出线要采用套管,进出电线要整齐并从箱体底部进出,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损的电线。移动式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配电箱内严禁照明、动力线混用。箱内不得有杂物。
2.8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2.8.1施工机具的安全措施:
搅拌机、砂浆机等机体必须安装平衡、坚实,设有接地和接零保护,做到一机一闸;在搅拌机、砂浆机的附近挂操作规程牌;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要求,在机械的周围设排水沟和沉淀池,做到排水顺畅。
搅拌机、砂浆机的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等必须灵敏有效,料斗的保险链、钩,操作杆保队装置、各种防护罩、盖、盘要做到齐全有效,并做到定机、定人,持证操作。
木工平(压)刨外露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应有防雨蓬;平刨刀刃处装有护手防护装置,压刨装有固弹安全装置。木工平、压刨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
电锯的传动部位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和防护挡板或月牙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钢筋加工机械要安装平稳、牢固,外露传动部位有防护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电焊机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进、出线防护要严密,焊把及把线绝缘良好,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一、二次电源接线处有防护罩,二次线应用鼻子线。
各类气瓶有明显的标志,并设防震、防爆、防晒措施。乙炔气瓶必须装防回火防止器,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距氧气、乙炔气体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所有施工机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现场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措施
3.1组织机构
施工现场实行标化管理,以工程项目部为核心成立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主管、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计量员、专职消防员、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组成,由标化管理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该工程的现场标化管理工作。
3.2场地
对施工现场作详细的规划,按场布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搭设活动房,按场布图的要求设置排水明沟或暗沟,将积水合理排入市政管网内,并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并对生活区进行有效的管理,统一设置生活垃圾及厕所,派专人负责清扫,并实行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实行硬地面化。
3.3办公室、宿舍、食堂
制订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现场办公室的清洁、整齐,各类图表、章程挂贴有序、技术资料、文件分类明确、堆放整齐;宿舍实现定床定人编号管理,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食堂要加大投入,每天准备充足的各色菜肴及食品充分地满足工人的需求,食堂的厨房及工具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消毒、冷藏设备齐全。
3.4周边关系
施工现场四周和出入口道路实行门前“三包”,由专人负责清扫,并与周围居民搞好关系,主动协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施工不扰民”。
3.5教育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由其所在班组长(队长)负责进行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思想觉悟和意识;做到文明施工,文明操作,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发扬风格。突出标准化、文明施工宣传气氛,挂设统一的标牌,设置宣传栏,使每一个员工树立“文明施工标化管理在我心”的思想意识,从而自觉地付诸于实际的施工操作之中,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统一佩带红色安全帽、统一穿工作服。
3.6施工材料堆场
各种材料、工器具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放置定位化;对于拆下的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要及时进行清理,并分类堆放整齐,及时退场,各种设备、机械按常规保养,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
3.7编制统一用电施工方案,采用三相五线制,设统一配电箱,专人负责管理。
3.8施工操作
工人在进行各道工序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操作,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做到工完料清。各楼层经拆除的周转材料必须整修之后,清理干净才能转入下一楼层中。
4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建筑工地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使得建筑工地环境清洁化、工地花园化。我公司对本工程设环境保护管理员1名,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保护工作。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提出如下保护措施:
1)防空气污染:
所有建筑垃圾采用升降机吊运,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消除施工现场尘土飞扬现象。
施工工地推行硬化地坪施工,白天多洒水,减少现场道路浮尘。
散装水泥进场时,在水泥桶的水泥进口用软性材料包扎,以减少扬尘。
食堂大灶要设置消烟除尘设备。
现场不准焚烧有毒有害及污染环境的物质。
2)防止水污染:
统一规划与布置工地现场用水,合理安排废水、污水排放。搅拌站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临时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环境。厕所、浴室污水经过发酵处理后排放到下水道,完工后化粪池处理后填埋。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3)防噪声污染:
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控制措施:
牵涉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等,尽量放在场外完成。减少施工现场制作产生的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白天施工时,不猛敲猛砸,采用木模板,严格控制噪声;
强噪声时间的控制: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时间不超过21时,早晨作业时间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作业期间,除高考期间外,对特殊情况作业,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报所在环保局备案。并通知周围住户,以减少因施工而对周围居民学习生活造成种种不便。
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晚间休息严禁吵闹喧哗,不得高音播放电视、收音机等。
4)防垃圾污染:
生活区所有垃圾采用塑料袋装,由保洁员负责清运。采取灭蝇灭鼠措施。施工作业区做到场完地清,统一规划施工垃圾的处理,并组织外运,保持现场良好的卫生。
车辆运输:项目部规定上下班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运输,并把这些规定对土方外运车辆驾驶员、施工材料采购方明确交底,严格执行。所有车辆运输须遵守市容市貌等环保有关规定,车辆上部覆盖布膜,避免抛洒路面,并在工地大门口二侧各100米范围派二人专门进行清扫。
5)绿化现场:
施工现场按花园式施工管理,在大门口两侧,生活区,办公区等空地实施绿化布置。
6)宣传教育:
在现场围墙及黑板报上,用图片、标语对环境保护作宣传。
与各工种班组、专业队伍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在施工前项目部对全体人员进行交底,制订环境保护条例及奖罚措施;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检查管理。
业主另行发包委托施工的专业安装、装饰队伍进场前请业主、监理单位牵头,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第11篇 分承包商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监督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bt承包商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以下简称hse)体系的监督管理,保证bt承包商hse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实现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的总体hse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bt承包商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监督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58-2005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4001-2004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
4 职责
4.1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负责对各bt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4.2各bt承包商应根据国家标准和bt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部hse管理体系并保证持续有效运行,按企业体系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5 内容和要求
5.1 审核方式
5.1.1 工程项目管理部在各bt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以后,组织对其hse管理体系建立情况进行第一次审核。
5.1.2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对各bt承包商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定期对各bt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运行和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5.1.3 各bt承包商向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报送本项目部的hse管理体系的有关资料,包括组织机构、管理文件结构、管理职责、hse管理工程师资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施工机械检验、检测资料等。
5.1.4工程项目管理部组织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相关人员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同时对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共同签署审核、检查意见。
5.2 审核内容
5.2.1 各bt承包商项目部执行贯彻gb/t28001-2001、gb/t24001-2004标准情况,项目部hse管理体系建立和企业通过认证、复审的情况。
5.2.2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目标、组织机构、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5.2.3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5.2.4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资源实际配置情况。
5.3 审核结果
5.3.1 监督审核、检查结果在当月的hse管理例会上予以通报。
5.3.2 经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的hse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能够满足工程建设hse管理需要,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予以确认。
5.3.3对于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资源配置不合理等情况,要求bt承包商必须限期整改,对于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有关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bt承包项目部必须予以调换。
5.3.4 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联合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进行通报。
第12篇 健康环境安全制度
一、目的:为了对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三、内容: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识等。
2、定期做好环境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人员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动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动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动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编制: 批准:
第13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具管理制度
目的
为使生产科所使用工具管理有所依据,降低工具消耗,同时保证正常生产需求,特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生产科所有的仪器和工具。
3、程序
3.1、工具的申购 生产科所需的工具的申购工作必须在每月25号之前完成。
3.2库房工具的领用
3.2.1生产科工具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到库房工具库统一领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到工具库领用工具。
3.2.2生产科工具要留有保证正常生产的备用量,但备用量不能过大,尽量做到随用随领。
3.2.3到库房领用工具填写领料单,写明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领用时间,经工具库库管签字确认方能领用。
3.2.4生产科保留工具领料单第三联,并填写《工具领用记录表》,做好所有领用的工具的记录。
3.3生产科工具领用、借用及退还
3.3.1生产线领用工具必须由本生产线线长或者leader领用,其他人员无权领用
3.3.2领用工具必须填写《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并进行签字确认。
3.3.3生产线领用新的工具时必须拿同样规格型号的旧工具进行更换,并在《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表》上备注“以旧换新”。
3.3.4生产线线使用频率不高的工具在使用完时及时归还工具管理员,并在《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上填写归还时间。
3.4.5其他部门借用工具须由借用部门签字,经生产科长同意并填写《生产科借用记录表》方能借用。归还时写明归还时间。
工具管理及考核
4.1生产科工具除生产线使用的以外,其余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统一进行保管。
4.2工具保管员每月按时统计当月的工具消耗情况。根据生产科当月的产量,作出每月工具的单位消耗,并以电子版的格式作入生产科月报中。
4.3生产线每日交接如实填写《生产线工具交接记录》,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生产科长和工具管理员。工具管理员及时填写《工具损坏记录》。
4.4生产线工具若被认定属人为损坏的,损坏责任人除按原价赔偿外还要扣除相应绩效奖金,找不到责任人的,其工具所属的生产线全体员工进行分担。
4.5生产线所有工具必须严格按照工具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严禁违规、 过载、野蛮操作,违者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造成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4.6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定期对生产线工具进行检查,如发现交接记录未及时、如 实填写,工具丢失不及时上报,工具损坏未及时报修等情况,一律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7对于丢失的工具,责任人须按原价100%行赔偿。
4.8对于未达到使用寿命而报废工具,相关责任人除赔偿工具剩余价值外还要承担因工具报废而造成的其他责任。
4.9工具的绩效扣款在月底绩效考核中一并扣除。
工具的报修及备用工具的领用
5.1生产线使用的所有工具一旦损坏应立即填写《工具维修单》并送至技术部进行报修,严禁对故障的工具私自进行拆卸或修理。
5.2生产线工具修理时到工具管理员处领用生产线备用工具,并填写《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备注写明领用原因。 6、工具报废 6.1生产科工具报废,须提前填写《工具报废单》,先交由生产科长签字审批,再有技术部门出具关于工具报废的书面意见,经处置中心主任签字后方能进行报废。 7、节约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 7.1发动和依靠全体员工参与工具管理,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用 好、用长、不丢失工具。 7.2加强对工具的技术指导,在使用工具过程中,严格按照工具的操作工艺进行,严禁不正当的操作带来的工具过度磨损和消耗。 7.3在日常的工作中总结好的经验和方法,改良工具的操作工艺。 7.4加强对工具的维护、保养、回收和翻新工作。加强工具的日常保养与点检,回收旧(坏)的工具,对于回收的工具进行拼装或修理,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延长工具的使用周期。 7.5不断提高自制工具的质量也可以降低工具的消耗。 注:工具管理使用的表格 《生产科工具申购单》 《工具领用记录表》 《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 《生产科借用记录表》 《工具维修单》 《工具损坏记录》
第14篇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门领导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安委会组成
第三条安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第四条安委会委员由公司各部室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安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选任及变更由公司研究决定,并由公司印发通知。
第六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人兼任。
第三章 安委会主要职责
第七条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八条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方针、目标、政策和措施。
第九条审核批准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十条安排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重大工作事项。
第十一条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中重大或突发事件的处置。
第十二条完成上级单位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章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十三条研究提出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第十四条督促检查公司各部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开展情况,并向安委会如实报告。
第十五条定期汇总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形势,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并向安委会报告。
第十六条拟定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及考核奖惩办法,并向安委会报审。
第十七条承办安委会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第十八条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安委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员会议。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
第二十条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全员会议或有关成员、有关部室参加的临时会议、专题会议或扩大会议。
第二十一条安委会会议议题原则上由安委会办公室拟定,也可由各委员或各部室提议,会议议题需提前经会议主持人批准确定。
第二十二条安委会会务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筹备,会议议题及安排应提前报知各委员。
第二十三条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起草。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印发公司各部室,并报送安委会全体委员。
第二十四条安委会委员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主持人同意后,可委托本部室其他负责人参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访仙中学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仙访中学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村治保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4、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5、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6、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7、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第16篇 食品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食品安全要求生产者在安全卫生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通过良好的环境卫生控制,消除各种危害,生产出满足顾客及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公司对生产环境的管理实行“职能处室监督、生产部门各负其职、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
机构与管理
第二条生产车间环境主要由安全环保处、机动处、生产技术处与质量管理处等各职能处室进行监督管控:安全环保处着重对影响正常生产或可能带来人身伤害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管理;机动处主抓设备卫生及厂内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生产技术处负责工艺环境卫生管理,质量管理处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第三条上述职能处室针对环境现状有责任提出各项管理要求,进行阶段性现场检查,并对每次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
第四条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深入工作现场,对违规现象或行为直接管理处置;宣贯环境对产品品质影响的重要性,组织好员工对环境卫生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质量安全与卫生意识。
第三章具体管理内容
第五条 办公场所卫生标准
一、班组运行值班室、管理办公室内的文件资料柜、工具柜、桌椅等设施要完好整齐,布局合理、表面清洁、无杂物;
二、室内的用品、不乱扔乱放、统一摆放在规定地点;
三、室内上墙图表悬挂规范、整洁、清楚;
四、室内墙壁不准乱钉、挂物;
五、办公台面要保持整洁、桌面不堆放大量公文资料,台帐整齐,放置有序,标志清楚;
六、专用的小仓库(材料仓库架、工具柜等)物品应摆放整齐规范,帐、卡、物齐全相符;
七、室内地面保持整洁无纸屑、杂物,门窗玻璃明亮,窗帘罩、帘布完好整洁,墙角无蛛网、照明灯具无灰尘;
八、 办公楼走廊、楼梯间等周围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门前卫生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六条责任区卫生标准
一、卫生责任区内道路场地整洁,无垃圾杂物,垃圾箱按规定地点摆放,不乱堆乱放垃圾;
二、卫生责任区内各办公楼通道、栏杆、走廊、门窗应清扫干净,无杂物、灰尘;
三、卫生间清洁、无堵塞、无异味,水箱、洗手池水龙头供水正常、无漏水,照明良好;
四、卫生责任区沟盖板平整,路灯、交通标志牌完好规范;
五、卫生责任区绿化维护保养良好,草坪无杂物和杂草;
六、厂区内自行车、摩托车,应整齐摆放在车棚或指定地点,不随意停放;
七、运输设备、杂物的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应防止载物散落。
第七条 生产场所卫生标准
一、生产场所地面、墙壁应整洁,通道畅通、栏杆完好,盖板完整整齐,照明充足;
二、生产场所无垃圾、杂物,设备、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整齐堆放;
三、清洁程度有较高要求的区域机器、设备、表盘见本色,表面无明显积灰、积油现象,无捆绑吊挂,重点设备铭牌标志齐全、规范;
四、备机、备件按指定位置摆放,表面清洁,有标识;
五、电缆铺设整齐、无明显积灰,电源箱、端子箱完好,箱内外无积灰、无杂物,电源刀闸完好;
六、设备管道、暖气管道无泄漏;
七、重点设备无明显漏油、漏水现象;
八、管道、阀门、容器等需要保温的设备、部件,其保温完好、规范;
九、厂房及厂房周围电缆沟道内无明显积灰、积水,无杂物、垃圾;
十、消防器材、检修用具及其它工器具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十一、严格执行维护检修规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检修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每天收工前清扫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十二、车间面积应与加工能力相适应,工艺流程布局合理,排水畅通、通风良好;
十三、车间地面应由防滑、坚固、耐腐蚀的材料建筑,平坦、不积水、易于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十四、车间内墙壁应防水、无霉变、不易脱落、无明显灰尘;
十五、操作人员使用的卫生间,有冲水装置、洗手设施;
十六、工作时间,车间人员坚守本职岗位,不得串岗;
十七、车间供水、供气、供电满足生产所需;作业区照明设施符合要求,防爆区域设施配有防护罩。
第八条 原辅料、产成品贮存环境标准
一、辅料、产成品场地和仓库设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按时清扫、通风换气,有防鼠设施;
二、存贮入库(垛)时应按品种分类,分批贮存,每批原材料要有明显标识,同一库内不得贮存有相互影响的产品或原辅料;
三、贮存物品应离地、离墙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四、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库管理,及时剔出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原辅料或产品,防止污染。
第九条 人员卫生标准
一、直接接触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产品的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健康证明书方可工作;
二、生产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袜、勤理发;
三、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饰物(包括手表、手镯、胸针、化妆品、耳坠、戒指等)带入工作现场;
四、严格限制与生产无关的非生产人员进入车间,若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车间时,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车间,进入车间前一切行为均按生产人员的要求标准执行;
五、车间所有操作人员及现场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各种卫生防护用品;
六、车间外包装及产品裸露工序操作人员头发不得外露,应配置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
第十条厂区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管理标准
一、厂区内要种植一定面积的草坪及绿化树种,用于吸尘及环境美化。路面应平坦,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二、生产车间以道路厂房为界限,按工艺先后顺序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区域名称标识明确,安全警示、行动导向牌醒目可见;
三、厂区东、南、西、北四大通行门由经警把守,人行、车行、原辅料入厂、产品出厂、废弃物出厂按要求各行其门;
四、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煤灰及废弃物等贮存场所要远离主生产车间。
第十一条 废弃物、垃圾、污水的处理
一、在远离生产车间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点,废弃物(金属或报废设备、燃煤灰渣等),积累一定数量,由公司统一拍卖处理;
二、生产污物日产日清,厂区垃圾24小时内保证运出厂外,保持厂区内的清洁卫生;
三、水处理工段对生产车间废水统一回收,通过厌氧、好氧方法进行处理。处理达标的中水,可进行排放或用于本公司内部园林绿化浇灌、生活卫生冲洗及电站水膜除尘。
第十二条 与产品接触表面的清洁要求
一、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容器要求使用无毒、无气味、不吸水、耐腐蚀、经得起反复清洗与消毒的碳钢材料、铝合金材料、热镀锌材料、聚四氟乙烯材料,其表面要平滑、无凹坑和裂缝;
二、设备与产品接触的表面要求在停机检修及规定生产间隔周期内进行残留物料的清理、消毒,可使用青霉素、液碱等清洗剂,保证清洗消毒彻底,检查合格后使用。
第十三条鼠虫害的控制
一、饲料存放场地使用捕鼠器,置于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捕获老鼠,减少鼠害;
二、对储存环境,定期检查,并及时清理垃圾、废弃物、散状堆积物,铲除鼠类聚集、生活的条件,从而达到减少鼠害的目的;
三、对蚊蝇的栖息和孳生地,经常喷洒药物、生石灰等并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及污物;
四、要设置纱窗、门帘,防止蚊蝇的进入,避免蚊蝇对裸露的产品和设施污染。
第十四条 有害化学品的接收、贮存、发放要求
一、保证有害化学药品(硫酸、氢氧化钠、盐酸)的采购、贮存、发放和使用受到控制,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产品和人员受到污染和毒害;
二、采购进厂的有害化学药品必须及时送入指定的专用储罐或储区,办理入库手续,保管员要仔细核查各种物品的名称、数量、包装、生产单位、有效期、产品标识等;
三、保管员应每月对库存的有害化学品进行清点、核对、检查,贮存过程中有异常发生时,应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四、有害化学药品的领取、发放,由保管员做好登记,当班操作人员统一领取,并按规定要求配制,要求领取量既能保证使用又不造成浪费。
第十五条 工艺管理要求
一、对新增或改动的管线部分车间要做好材料更新工作;
二、工艺流程不能随意更改,不可随意增减管路及管路附件;
三、车间发生工艺或质量事故,应按程序的规定进行汇报和处理,不得隐瞒;
四、生产技术处下发的工艺通知单(操作规程或试验阶段的指标调整),车间严格执行;
五、车间工艺通知单(作业指导书范围内的指标更改)手续齐全,做好记录;
六、关键控制点操作人员岗位调整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复岗要进行工艺培训;
七、现场操作工能熟知自己控制的指标范围;
八、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指标范围进行操作,任何员工不得擅自更改;
九、关键指标(工艺控制、质量等)出现异常,执行《不合格品及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保存;
十、原、辅料添加量遵照工艺要求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十一、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对本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调整运行状态达到工艺指标要求;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十六条各职能部门对环境卫生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详见各部门设备、工艺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制度管理委员会发布,由品控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7篇 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总公司、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规定,结合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实行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各自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生产过程中环境及职业健康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负责人(含个别项目临时指定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单位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单位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外,还应遵守国家、总公司,集团公司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
第六条本责任制由单位安全生产经理部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网络
第七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
第八条层层把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章 岗位安全职责
第九条项目经理职责
1. 项目经理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生产经营日程。
3.正确处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关系。
4.制订并批准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管理的重大决定及奖惩办法等。
5.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投入和有效实施。
第十条生产经理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单位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分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会议,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监督员的工作汇报,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其处于受控状态。
4.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竞赛活动。
5.负责对职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教育,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工作。
6.完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建全安全管理档案。
7.主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技术负责人职责
1.协助主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的生产经理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技术人员完善改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组织设计和相关措施。
3.督促检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四章各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项目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会议记录,做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2.搞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员工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积极开展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并及时安排做好总结记录。
第十三条各部门安全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
2.传达国家和单位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法规、指示和文件。
3.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
4.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并针对本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制订的各种安全制度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5.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项目领导负责,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阻止违反安全规定行为发生。
2.负责对各种设备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记录和控制。
3.积极参与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措施的制定,对项目部的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类总结。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技术培训。并协助办公室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有关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6.协助领导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检查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领导,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报告领导处理。
7.按照单位的会议精神,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及个人整改。
第十五条职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
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使用,爱护公物。
3.经常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尽量在第一时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的严重化,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责任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8篇 作业环境安全保障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环境安全的保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从业人员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信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有关安全的规定绘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三)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四)施工现场的坑、沟、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五)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六)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七)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
(八)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九)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电(变)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壁雷装置。
(十)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地点。
(十一)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照明设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路基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土石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石质、地下水的情况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以及文物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并加标记,设置防护栏杆。
(二)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
(三)在沟槽(坑)边缘1m以内不准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缘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距沟槽(坑)边缘3~5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停置车辆、设备、起重机械、振动机械不少于4m;小翻斗车往沟槽内卸料时,要设专道,并在距沟槽(坑)边缘1m处设限制器。
(四)开挖前,要检查山体的自然情况,有无裂缝;如发现山体开裂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新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五)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
(六)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
(七)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坍陷。
(八)沟槽(坑)回填时,必须在构筑物两侧对称回填夯实。
(九)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注意脚手架必须落地,严禁采用支挑悬空脚手架。
(十)砌石作业必须自下而上进行。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十一)石方爆破作业环境的安全保障见《爆破工程技术措施》。
四、桥涵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桥梁施工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应详细核对技术设计、图纸、文件。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专题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靠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中小型桥涵工程施工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个单项工程,在开工前应根据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操作细则,结合施工具体实际,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二)特殊结构的桥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订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试验和检验证明可行后方可实施。
(三)桥涵工程施工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及大型设施等,应进行安全检算,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项安全设施完成后,应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四)工地内设安全标志,夜间施工作业设照明设施,不得擅自拆除。
(五)桥涵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免双层或多层同时作业,当无法避免,而必须双层同时作业或桥墩下作业等立体施工时,应设防护棚、防护网、防撞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信号等,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有电焊作业的桥梁,防护棚应具有绝缘、防火性能。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规定加设漏电保护器。
(六)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均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开挖较大较深和地质水文复杂的基坑必须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可靠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七)开挖基坑时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分层开挖符合设计高程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八)开挖基坑时,要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开挖,严禁局部深挖和掏洞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5m,不加支撑时,应按要求进行放坡。
(九)基坑、井坑,边坡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山体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特别是雨后)如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先兆,应采取措施。
(十)基坑边缘有表面水时,应采取截流措施,开挖排水沟或水槽,不得使水沿基坑边缘流下;在有大量地下水的情况下进行挖基时,应挖集水坑,配足抽水机具,施工人员应穿水鞋,并设置出入基坑的安全通道,以防意外。
(十一)采取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机械应暂停作业。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m。
(十二)采用集水井降水法作业时,集水井内放置的潜水泵,要事先逐台进行检查,试验抽排水,应指派专人看管潜水泵及电源。
(十三)挖孔桩作业环境安全保障见《挖孔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十四)浇筑墩台混凝土,施工前,必须搭设好脚手架和作业平台,还应加设安全网。墩台顶必须搭设安全护栏,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十五)用吊斗浇筑混凝土,吊斗提降,应设专人指挥。升降斗时,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上部人员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十六)高空作业环境安全保障见《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十七)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露天、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任何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因连续不间断要求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工程,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并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睡眠时间。
(十八)石方爆破作业环境的安全保障见《爆破工程技术措施》。
五、隧道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隧道施工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本标段内隧道施工采取新奥法施工。
(二)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和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三)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情况严重时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区,并立即上报。
(四)在软弱围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如设计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对指定范围进行超前钻孔,地质雷达配合,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不盲目冒进。施工中对围岩加强检查与测量。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五)所有进入隧道施工的人员,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未刷好洞口仰坡或未做好洞顶防护和排水设施,不得开挖进洞。
(六)临时设施平面布置应满足消防需要;临时道路的弃渣应运至指定地点或弃土场,临时道路在险峻处应设立防护墩和安全标志;临时供电设施及线路应满足用电规范要求,主线、支线走向流畅,电线接头、闸刀应安装牢固,并带漏电保护器。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设置适用足够的灭火器材;场内临时道路布置满足消防车的行驶要求。
(七)洞口路基及边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m的边坡上作业时,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八)边、仰坡以上山坡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九)爆破后应清除边、仰坡、洞顶周围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进行支护。
(十)爆破作业环境安全措施见《爆破工程技术措施》。
(十一)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块、土块和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
(十二)机械或风钻钻眼时,应检查设备的状况是否完好,发现异常或故障,应排除后方可施工。
(十三)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十四)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十五)安装钢支架,应遵守有关起重和高处作业等安全规则。选用适宜的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十六)爆破后应清除危石,喷锚支护的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压力应保持在0.2mp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十七)隧道施工应建立沉降观测制度。在进行观测时,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要时须立即报告上级和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十八)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前进,应及时进行衬砌与注浆,洞门的衬砌须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必须先完成。
(十九)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符合脚手架搭设的规范要求。
(二十)隧道施工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按制度进行保养维护、作业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使用。
(二十一)隧道施工的用电、通风、照明、排水等必须符合相关规程、规范。
(二十二)隧道通过突水、突泥、岩溶、顺层、滑坡、瓦斯、煤层、辐射等不良地质地段时,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方可进行施工。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应按规定进行评审后,方可实施。
六、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由于雨季施工持续时间较长,而且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具有突然性,因此应制订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二)夏季施工应制订高温季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要求
本制度是对公司承建的路桥涵隧工程的作业环境安全保障制订的通用制度,各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细化制订各项目的安全保障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第19篇 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监督举报制度
一、 总 则
1.1 为加强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督工作的力度,扩大监督范围,调动全员参与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处理与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的隐患和违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下属车间以及相关方。
二、监督举报管理
2.1 举报范围和方式
2.1.1 任何单位对符合以下条款的现象,均可以向生产部进行举报。
a违犯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的现象;
b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三违”现象;
c生产区内存在的安全、环境、健康的隐患;
d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e生产过程中,各种影响产品质量的行为。
2.1.2 监督举报方式
a电话举报。监督举报电话为:4200880;
b当面举报。到生产部当面进行举报;
2.1.3 举报人要详细说明违章行为或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潜在的危险性等,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以便监督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核查处理;
2.1.4 对故意虚假举报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2 举报受理程序
2.2.1 生产部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记录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对违章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处理,需落实整改措施的联系有关部门处理,对重大隐患向有关领导汇报,对受理结果进行备案;
2.2.2 生产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在通报上进行公布;
2.2.3 生产部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未组织人员进行核实的,举报人可直接向公司经理汇报。
2.3保密承诺
2.3.1 生产部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如泄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3.2 生产部承诺对举报过程中提供的证据严格保密。
2.4奖励办法
生产部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章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条款如下:
2.4.1 对重大安全、环境、健康隐患的举报,经核实后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由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奖励办法;
2.4.2 生产部对举报情况核实后,根据违章情况的严重性,对举报人给予罚金10%-50%的奖励;
2.4.3 举报人敢于主动配合监督员对违章情况进行调查,经核实后,对举报人给予罚金的全额奖励。
三、附则
3.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 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3.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20篇 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实施有效对环境、健康、安全、工作条件等进行风险的识别、评估、分析以及控制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工作职责
3.1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简称ehs委员会)负责维护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3.2 ehs主任(含副主任,下同)负责对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的培训以及在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3 ehs委员负责对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
3.4 行政管理中心及工程组负责作业人员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使用工具器材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5 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和对特种作业人员、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
3.6 消防及保安人员负责办公区、厂房、宿舍、食堂等区域消防、安全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培训、意识与沟通
4.1.1 行政管理中心、ehs主任每年根据公司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岗位胜任情况、培训需求,形成培训计划,确保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获得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所要求的能力和意识。
4.1.2各部门管理人员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推行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明确责任,做好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培训记录、教材和宣传工作。
4.1.3 ehs主任组织或协助各部门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竞赛活动,宣传国家的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提高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能。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的技术协作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1.4 ehs委员会采取召开ehs会议、出版简报、发布张贴公告、举行ehs 培训等方式将公司有关ehs 的规定和制度贯彻到每个员工。新员工、内部调动员工或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均应接受与相应岗位有关的ehs培训,包括机器的安全操作、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废弃物的处理等。
4.1.5 ehs 委员会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ehs 事务,并鼓励员工向公司提出改善ehs 的建议,ehs 主任对员工提出的ehs建议或意见及时作出处理与跟进。
4.2 ehs日常检查
4.2.1 ehs委员会不定期进行日常巡查,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正式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并记录在[安全生产/卫生检查表]中,和对各运行控制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与评价。
4.2.2 行政管理中心每年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人员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
4.3 事故预防
4.3.1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3.2 所有生产岗位员工禁止穿戴袍、披肩、围巾、宽松服装,对于从事运转机器操作的员工不得留长发和佩戴首饰,工作服前襟和袖口不得敞开,以防造成缠绕危险。
4.3.3 搬运超过15kg以下的物品,须掌握正确方法(屈膝,保持背部直立);搬运超过30kg的物品,须使用合适对应的工具。
4.3.4 对于机器的运转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以防接触受伤, 风扇叶片的防护网罩间隙不得大于12.5mm。
4.3.5 所有机器的开机控制电钮均应是绿色,关机控制电钮均应是红色,并应安装电源开关保护装置,以防不小心误触开关。
4.3.6 电线、插头、开关、机器的传动部件、安全防护罩等应按照公司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定期保养。
4.3.7 对易燃液体的使用、搬运、储存区域要保持通风并严禁烟火。
4.3.8 对有毒有害化学品应规定正确的使用环境和方法并提供个人防护设备,并做好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
4.3.9有毒、有害、特种作业现场必备急救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药品,并配备兼职名单。
4.3.10 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特性,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
4.3.11 对高于1米的开放式楼梯和开放式楼面应安装栅栏或锁链,以防坠落。
4.3.12有毒有害作业现场应有相适应的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严格执行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要有特殊护目玻璃的防护面罩或专用手持面罩,穿好防护长袖衣裤及绝缘鞋,戴好焊接手套。
4.3.13对产生噪声较大的岗位,应按规定佩戴防护耳塞,减少噪声对听觉的伤害。
4.3.14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以及安全用电等工作。
4.4 事故处理
4.4.1 所有事故或事故险象由ehs主任负责组织调查,找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计划加以改善。
4.4.2 对发生的事故或事故险象,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抢救,及时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保护事故现场,任何人都不得隐瞒。行政管理中心、ehs 主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涉及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的事故,应及时上报国家主管部门。
4.5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
4.5.1 ehs委员会每年应定期对办公区、操作区、生活区与施工现场的员工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存在或潜在的问题责成责任部门及时改进。
4.5.2 对接触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员工,不适应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职业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4.5.3 行政管理中心、ehs委员会按《职业病防治法》对本企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 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食堂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防止员工食物中毒。
4.7 宿舍安全管理
宿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防止员工意外事故的发生。
4.8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的监督责任
4.8.1对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听取、收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部门或领导反映。
4.8.2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各委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维护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合法权益。
4.8.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向领导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员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向ehs主任报告。
4.8.4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调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协助公司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意见。
4.8.5对不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程序办理。
4.9 统计与分析
行政管理中心对从事有毒、有害、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状况及变动情况建立台账,每年进行统计、分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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