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责任制度是确保生产秩序和员工安全的重要基石,它涵盖了多个层面的职责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管理层责任:管理层需制定并执行安全政策,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2. 安全部门责任:负责安全培训,监督执行安全规程,处理安全事故,并进行风险评估。
3. 员工个人责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报告潜在危险,参与安全培训。
这些责任制度的内容包括:
- 制定明确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每个员工了解并遵守。 - 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 实施事故应急计划,以便在突发情况下迅速响应。 - 提供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进行处罚,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制度的重点在于落实和执行,这需要:
1. 强化问责机制,确保每一级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责。
2.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和更新安全制度,适应生产环境变化。
3.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反馈安全问题。
尽管工厂安全责任制度已相对完善,但仍存在一些挑战:
1. 实施力度不一,有的管理层可能过于重视生产效率而忽视安全。
2. 员工安全意识参差不齐,部分员工对安全规定执行不到位。
3. 安全培训可能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4. 部分安全设施可能存在老化或维护不足的情况。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如加强管理层的安全意识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定期维护更新安全设施,以确保工厂安全责任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1篇 化工厂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董事长、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班组的安全责任制度。为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考核职责
1.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
1.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
2.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季度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3.考核标准
各级领导、部门、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评比。
4.奖惩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季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篇 电子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0 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安全生产责任方针,确保我公司人员财产安全而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0 总经理安全职责:
3.1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3.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3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5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7 负责及时、如实对外报告公司生产安全事故。
4.0 常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4.1 负责各自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2 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 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4 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
4.5 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如实报告。
4.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4.7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0 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5.1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5.2 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3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4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5 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6 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7 做好安全生产任务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的安全管理目标;
6.0 生产经理安全职责:
6.1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
患的整改工作;
6.2 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6.3 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6.4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5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艺标准及新引进设备的技术安全标准;
6.6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6.7 负责对有关部门对生产车间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跟进、执行、落实.
6.8 积极采取各种安全工艺技术工程,进行综合治理,使企业的生产机械设备和设施达到本质安全化的要求,保障员工有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
6.9 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防止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做好女工和未成年的特殊保护,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7.0 专职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7.1 协助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7.2 在总经理、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7.3 对工厂发生消防隐患、安全事故处理与上报;
7.4 保障和杜绝公司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5 对企业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和所有在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
7.6 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广和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技术与方法,深化企业安全管理;
7.7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7.8 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7.9 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7.10 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7.11 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7.12 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7.13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7.14 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7.15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8.0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8.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8.2 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3 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8.4 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8.5 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8.6 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8.7 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8 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8.9 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义务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8.10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8.11 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9.0 车间副主管安全职责:
9.1、在协助车间主管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9.2 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9.3 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9.4 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10.0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0.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10.2 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的安全日活动;
10.3 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10.4 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0.5 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10.6 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10.7 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10.8 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9 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1.0 班、拉长安全职责:
11.1 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10.2 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10.3 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10.4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0.5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10.6 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10.7 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10.8 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1.0 员工的安全职责:
11.1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11.2 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11.3 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11.4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11.5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11.6 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11.7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2.0 总经办安全管理职责:
12.1 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12.2 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生产责任主题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12.3 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12.4 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12.5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13.0 行政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3.1 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13.2 负责erp信息化管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erp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3 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
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13.4 负责对外连接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和贯彻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方针;
13.5 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
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13.6 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13.7 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13.8 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13.9 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3.10 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4.0 制造部门安全职责:
14.1 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4.2 组织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压力管道、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14.3 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114.4 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4.5 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14.6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14.7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14.8 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证安全生产;
14.9 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14.10 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14.11 编制新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14.12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14.13 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4.14 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4.15 参加安全生产月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15.0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5.1 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15.2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15.3 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6.0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16.1 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16.2 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
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16.3 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16.4 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出
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16.5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16.6 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16.7 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16.8 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16.9 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16.10协助公司安全主任做好一切安全管理事物。
17.0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7.1 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厂长、安全主任、车间义务安全员、保卫人员、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17.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管担任;
17.3 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一百人以下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本制度随公司发展而修改具体事项,具体修改事宜以会议形式修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通过为准。
第3篇 工厂安全责任制度
__工厂安全责任制度 公告如下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工厂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 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工厂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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