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责任制度是项目管理中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设计责任、施工责任、监理责任以及业主责任四大类。设计责任涉及图纸质量与合规性;施工责任涵盖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监理责任则在于监督和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而业主责任主要体现在项目规划、资金投入和最终验收上。
设计责任要求设计师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规、标准,并满足功能和安全需求。施工责任则要求承包商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遵守安全规程,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单位需公正地监督整个施工过程,确保各项指标达标。业主则需要在项目初期明确需求,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确认工程符合合同要求。
工程责任制度的重点在于权责分明和风险管理。每个角色都需清晰了解自己的职责,防止责任推诿。风险管理方面,各责任方应识别潜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确保项目平稳进行。此外,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也是关键,以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尽管工程责任制度已相对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挑战。例如,责任边界有时模糊不清,可能导致责任推诿或责任真空。另外,部分单位可能因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和质量,违背责任规定。此外,监管力度不足或执行不严也可能使责任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强化法规执行,提升各方的责任意识,同时改进和完善现有的工程责任制度。
第1篇 线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总则
⒈⒈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方针,确保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为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员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工程《责任制度》。
⒈⒉ 各级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以及本公司、本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⒈⒊ 各级人员都应熟悉掌握《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管理文件汇编》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本工程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⒈⒋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属各级人员。
2、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⒉⒈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为本项目部安全施工的第一安全责任者。
⒉⒉ 掌握本行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管理文件汇编》、《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有关专业的规程文件,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条例和办法。
⒉⒊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针、政策、法规。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并组织贯彻落实。
⒉⒋ 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将安全工作贯穿到施工中,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负责解决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⒉⒌ 认真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及工程部下发的安全施工措施,督促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前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对重要以及危险施工项目,要亲临现场检查、监督和指导。
⒉⒍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奖惩制度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有关规定,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⒉⒎ 负责组织项目部的定期安全检查和日常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保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
⒉⒏ 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对轻伤和重大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负责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和有效的防范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按规定时间上报“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并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3、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3.⒈ 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⒉ 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学习贯彻。
3.⒊ 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经理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报审,经工程监理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危险性和特殊施工,要亲临现场监督、检查、指导。
3.⒋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队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3.⒌ 组织审定本工程安全技术革新和新工艺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⒍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了解安全、文明施工及技术管理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3.⒎ 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3.⒏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及防范措施,并负责落实,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4、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4.⒈ 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及施工措施的编制工作负责。
4.⒉ 熟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参加项目部安全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项目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在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时予以解决。
4.⒊ 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安全操作事项进行详细说明,特别是对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措施和操作程序及方法,更要详细交底,并亲临现场监督执行。
4.⒋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施工队技术人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专职(责)安全员的工作。
4.⒌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4.⒍ 参加项目部技术革新和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
4.⒎ 参加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及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4.⒏参加原材料及工器具的检查、验收及鉴定工作,参加工器具定期试验工作。
5、安监部安全职责
5.⒈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项目部经理和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
5.⒉ 负责监督检查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先行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5.⒊ 对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要亲临现场监督、检查、指导、监护。
5.⒋ 经常深入现场,协助领导做好安全施工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5.⒌ 协助项目部领导布置、检查施工队安全活动,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新工人入厂二、三级安全教育,指导施工队专责安全员工作,做好劳务分包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5.⒍ 按照上级要求,具体做好安全基础管理的帐、表、卡的填写和统计、上报工作,并对其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5.⒎ 参加项目部定期召开的安全例会和生产计划会议,及时总结和交流安全施工经验,有权提出对在安全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施工队和个人进行奖励。
5.⒏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项目部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领导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统计上报。
6、物资机具供应部安全职责
6.⒈ 对所提供的工程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及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技术质量要求,有技术、质量签证和合格证书。
6.⒉ 负责按质量标准对进场入库材料、设备的检验、检查。坚持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场入库、不得运往现场。为促进现场安全施工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6.⒊ 在购置施工机具设备时,必须保证有关安全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无合格证、无保险装置、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机具、设备、产品严禁购置。对所购进的施工机具设备质量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6.⒋ 负责组织对施工机具、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确保投入使用的施工机具安全、可靠,为现场安全施工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6.⒌ 对所管理发放的工器具必须建立领发帐卡,写清名称、单位、数量及质量状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更应严格按规定发放、保管。
6.⒍ 工具库房应堆放整齐,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库房内严禁随意生火取暖。易燃易爆库房要有“严禁烟火”警告牌,库房应远离火源、宿舍。
7、机运队长安全职责
7.⒈ 负责制定本工程的车辆、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经项目经理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7.⒉按照上级要求,具体做好机械设备和交通安全基础管理的帐、表、卡的填写,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
7.⒊ 负责对驾驶员、机械操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负责对机械操作人员的考试、取证和考核工作。
7.⒋ 负责定期组织项目部驾驶员、机械操作人员、修理人员进行安全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及时检查了解车辆状况、人员思想情况,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7.⒌ 负责对外租车辆的审查管理,对审查不合格者,有权禁止录用。督促雇用驾驶员按时参加安全学习。
7.⒍ 负责安排机械、车辆三级保养,坚持进行三检制度,杜绝车辆机械带病运行。
7.⒎ 发生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进行讨论、分析,制定、落实防范,并负责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8、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8.⒈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施工时必须注重安全工作,为本施工队的第一安全员,对本队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负责。
8.⒉ 带领本队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规程、规定和制度。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负责解决本队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安全。
8.⒊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负责本队日常的安全工作及安全工作票的审查、签发,负责坚持班前安全讲话。根据人员素质情况,合理分配工作,负责随队值班驾驶员的安全学习与教育。
8.⒋ 尊重和支持各级专职(责)安全员的工作,为他们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创造条件。
8.⒌ 负责组织对新工人入厂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不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分配上岗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试岗操作期间的安全。
负责本队外协工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
8.⒍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确保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工具器和安全用具、用品必须完好,如有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督促、检查本队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负责对本队违章者进行登记与处罚工作。
8.⒎ 组织本队职工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做到文明施工,对执行施工技术措施的正确性、严肃性负责。
8.⒏ 发生事故后,负责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如实报告。组织本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
9、 施工队兼职安全员职责
9.⒈ 协助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制度、安全简报、事故通报。协助组织做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9.⒉ 协助队长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有权纠正和制止违章,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罚款。
9.⒊ 督促本队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经常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向队长汇报。
9.⒋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助队长做好整改工作,协助队长做好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的落实。
9.⒌ 做好本队新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外协工的安全教育,协助劳务分包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9.⒍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环境,负责监督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实施。
9.⒎ 发生伤亡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搜集现场有关原始资料。参加本队组织的事故调查、分析。根据事故防范措施,协助队长积极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
10、施工队技术员安全职责
10.⒈ 负责本队的安全技术工作,组织本队人员认真学习、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措施等,并负责向施工人员讲解安全技术规程。
10.⒉ 做好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交底工作,对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方法应详细交底,监督执行。
10.⒊ 检查施工作业点的安全措施及所用工器具、机械设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完好情况,检查和纠正违章作业。
10.⒋ 参加本队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协助队长及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 登记表”。从技术方面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11、现场作业班长安全职责
11.⒈ 作业班长(现场工作负责人)为该作业点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该作业点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
11.⒉ 负责组织领取当日施工所需的工器具,并对所领工器具、安全用具的数量、规格、质量负责。工作结束后指派专人如数归还。
11.⒊ 负责施工安全工作票的填写,提出补充要求,进行人员分工,并会同队长、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在安全工作票上签字。
11.⒋ 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措施要求布置现场组织施工,不随意改变施工方案及要求,同时督促他人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遇有特殊问题,不擅自作主,应及时报告队长,妥善处理。
11.⒌ 负责现场施工的指挥工作,不违章指挥、盲目蛮干。并负责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1.⒍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停止违章人员作业。遇有大风、雷雨等特殊情况有权先行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队长。
11.⒎ 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如实报告。分析事故时,提供真实情况,接受教育,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12、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职责
12.⒈ 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本作业点安全施工负监督、监察、监护、检查的职责。
12.⒉ 认真宣读安全工作票,并监督执行,与工作负责人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2.⒊ 负责监督检查现场总体布置应和施工技术措施相一致,监督作业人员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在使用前进行认真检查。
12.⒋ 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12.⒌ 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遇有严重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对违章人员有权采取罚款措施,劝阻不听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队长解决。
12.⒍ 安全负责人对外协工作业进行安全监护,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12.⒎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均应及时报告队长进行登记。并要分析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13、工人施工安全职责
13.⒈ 牢固树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思想,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施工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作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13.⒉ 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前进行认真检查。
13.⒊ 对本人不熟悉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及本工种范围以外的机械、设备、工器具,未经取证不得使用操作。
13.⒋ 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所要进行认真检查,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个人施工安全和不影响他人的安全作业。对设有安全警告标志的危险场所不得随意进入。下班前认真清理好作业现场。
13.⒌ 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文明施工,不冒险蛮干。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报告进行妥善处理,爱护安全施工设施,不乱拆乱动。
13.⒍ 积极参加上级及本队组织的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的建议,纠正不安全行为;积极参加改善劳动条件的技术革新活动,帮助新工人学习安全施工知识和提高操作水平。
13.⒎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施工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或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险情,有权先行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再行报告。
13.⒏ 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如实报告,分析事故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旁证,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14、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4.⒈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交警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4.⒉ 精心爱护车辆,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按时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使车辆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
14.⒊ 严禁酒后驾车、无照驾车和将车交无照人员驾驶。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4.⒋ 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不强超强会,不乱停乱放,精力集中,不出现有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4.⒌ 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如实反映事故发生情况,不得破坏、伪造事故现场和隐瞒事故。
14.⒍ 积极主动参加项目部和施工队组织的安全学习,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苦练基本功,提高驾驶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2篇 工程质量责任制度范文
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是工程项目从施工准备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所进行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2、编制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质量计划。
3、工程质量控制时,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组成质量管理小组,进行pdca循环,不断地克服质量的薄弱环节,以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4、认真进行质量检查。贯彻操作人员自检和专职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施工队进行自检活动,做好自检数据的积累和分析工作;专职质检员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工作,做好预检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通过自检和专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保证不留质量隐患。
5、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工作。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图纸,对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6、配合公司质量部做好工程质量的回访工作,及时收集质量信息,对于施工不善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要认真进行处理,系统的总结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克服质量通病,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7、目标:以长城杯的标准控制工程质量,誓夺长城杯,确保市优,争创鲁班奖,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85%。
质量责任制度
一、项目经理质量负责制:
1、负责对项目员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
2、贯彻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工程质量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并检查落实。
3、正确处理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的关系,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负直接责任。
4、掌握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严格执行质量奖罚制度。
5、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针对主要问题,亲自组织攻关。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各项技术规范、规程,质量管理措施和质量奖罚条例,并在施工中严格检查督促落实,严防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组织召开工程项目质量事故分析会,提出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负责并有权追究技术责任,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情况及事故分析报告。
3、对技术问题、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开展创优工程活动。对竣工工程的质量好坏负有直接技术责任。
4、及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对质量好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推广。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现象有权随时制止,严重时责令其停工。
5、支持质检员的工作。主持工程项目每月一次的质量检查。组织本项目范围内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评定。主持开展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隐预检及结构验收工作。检查监督工程样板制落实情况。
6、签审本项目工程质量报表及质量评定,并报上级部门核定。
三、项目技术人员质量责任制:
1、负责向承包队、班组作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交底,并在实施过程中认真检查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有权纠正和制止。必要时责令其返工和停工。严防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对本项目单位工程施工测量轴线定位,水准基点及高程控制及时进行复核,并负直接技术责任。
3、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经有关人员(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等)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质量要求后方可办理签证。
4、检查督促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样板制落实情况,对没有先做样板的工序或未按样板操作的工序必须及时制止施工。
5、及时检查验收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的质量情况,对不合格品提出处理意见,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6、及时收集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和质量记录,建立工程技术档案。
四、项目质检员质量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各项技术规程、技术规范。检查监控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情况。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的核定工作,并对其工作质量负责,保证其准确率。
2、对施工项目进行隐、预检及主体结构验收并签证。纠正违章施工,必要时下达临时停工命令并及时报主管领导处理。参加样板工程的鉴定。
3、参加施工项目内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施工中间检查以及工序间的交接检查。督促检查三检制落实情况。
4、负责填写工程项目的质量总结和统计报表。
5、检查工程材料质量,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6、参加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7、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督促当事单位上报质量事故报告。
8、月底施工队验工计价时,质检员进行质量核定,制定奖罚措施
,报项目总工审批。
9、保证工程质量评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10、及时上报年、季、月工程质量报表并附小结。
五、工程经理质量责任制:
1、组织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并签证。参加工程隐预检,严把质量关,制止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对不合格的工程转交给下道工序负直接责任。
1、 本栋号、本工段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对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
2、 具体实施样板制。
4、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对工程的现场质量负责。
六、工长质量责任制:
1、严格落实技术交底及质量保证措施,对过程中的质量状况负责。
2、工长监督施工班组自检,并对已完分项的质量做初步检查,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分项不得报质检员验收,否则,按程度追究工长责任。
七、分包单位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1、认真贯彻项目的质量标准、技术规定和质量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质量自检、互检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严格按图纸、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本单位所施分项工程的实物质量负责。
3、严把材料使用关,混凝上、砂浆配合比关。拒绝和制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做到上道工序不交,下道工序不接。接受质检人员、技术人员的检查指导,随时纠正违章操作现象。
4、按时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分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实行对策管理。
5、对本单位工人施工产生的不合格工序,应主动组织返修重做,直到合格为止。
6、参加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的质量检查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7、自觉接受质检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检查指导,及时纠正违章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3篇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一)工程技术部
1.工程技术部是公司工程的项目之首,技术部对工程效果和施工进度以及原材料的节约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首先根据客户的要求设计出客户满意,即迎合客户心理又切合实际的施工效果图,在客户满意的情况下,编写工程合同计划安排,报请总经理审批。
2.对公司每项工程首先必须亲临现场,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工程大小,准确无误制定出施工计划。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计算出此工程所用的各种材料的规格数及各项工程所用的时间,并经常进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在施工中与甲方协调好技术问题,如有施工方案更改,要做好记录。
3.要研究开发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要认真学习、牢固掌握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要敢于创新,勇于创新,要不断研究探讨新技术。
4.对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要进行培训、指导,定期进行考核。
5.对每项工程的图纸及合同等档案材料要认真编号、登记、保管。
6.对公司工程在技术上出现问题负主要责任。
7.不准泄漏公司技术资料及机密资料。一经发现按公司制定的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8.不准制作、复印或打印各种非法证件和资料,严禁干私活。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条例严肃处理。如因制作、复印或打印各种非法证件和资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制作、复印或打印人自己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注意节约用料,减小纸张的浪费,工作时间不许上网聊天。
10.对库存材料每月清点一次。
(二)景观工艺部
1.工艺部是工程的美化师,工艺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的对外形象及工程的质量,工艺部首先要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要求,对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
2.要与工程部长积极配合,协调好各工序的流程,不要因本工种影响整修工程进度。
3.要加强公司的艺术力量,以老带新,注意培养年青人,要让艺术人才在我公司遍地开花。
4.根据当前市场的需求注意工程工艺的创新,要走出一条新路,让我们天缘公司的园艺艺术在全国独领风骚。
5.在工艺施工中充分利用工时,合理安排工艺,节约原材料。
(三)综合业务部
1.业务部是公司的龙头,代表公司的形象,一言一行都对公司的发展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业务部要开展好公司的对外业务联系工作,要经常注意收听收集对外的业务信息,并及时反馈,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起主力军作用。
2.根据工程所需的材料计划,按购料单进行购物。首先要看是否有库存,如没有才可外购。20__年购物一律要剪口的正式发票,并在发票后面标明购货的联系人、单位、电话号码,赊货要填写一式三份的赊货单,业务员一份,商家一份,财务一份,赊货单要填写好赊货时间、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等,要一次一清,填明经手、验收等,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挂帐。各种票据报销要及时,当日事当日毕,最多不能超过3天。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3.发现质次价高不符合质量的商品,要及时退货,否则造成损失由购物者本人负责。
4.要保证供货及时和供货质量,要货比三家,必须熟知市场行情。尽量购买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电话购物时要定好验货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价格、数量的货物不予付款,购货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不予审批报销。不许从中捞取个人好处,一经发现按相关条例处罚。
5.一切从公司的利益出发,注意节约,合理安排时间,能一次办完的事不要跑两趟,能骑车办的事不要等车,能在食堂就餐不在外面就餐。
6.做好工作日记,记好当天购料情况。
7.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履行验收手续。
8.需购进设备、用具、材料款项较大,超过1000元必须报请主管领导审批,需签定定货合同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
第4篇 矿山工程党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工程公司党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是党员日常思想教育制度。支部坚持经常性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执行标准化、服务安全生产的宗旨意识;同时,给每名党员肩上压担子,要求一名党员包保一名职工,做好包保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证职工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安全生产上来。
二、是党员交班制度。要求党员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班组职工的思想动态,收集班组职工对作业场管理、班组管理的意见、建议,支部每天组织一名党员和支部书记交班,实现了信息反馈的及时、畅通。
三、是党员先锋队制度。结合夏季天气炎热,职工易患病出勤率不高的实际情况,支部组织成立了党员先锋队队伍,在当班作业人员不足规定对数时,休班的党员检车员义务顶岗作业,保证作业组人员满足作业所需对数。
第5篇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3、对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4、负责向各工区(部门)进行重大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5、经常组织项目员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安全作业程序。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制定或提出改进安全技术措施的方案和意见。
第6篇 地质主任工程师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在矿总工程师和技术科长领导下,负责提供地质构造、地质变化资料,并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对全组的业务管理和全矿地质安全工作负责,是全组安全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二、负责全矿地质资料的收集、分析、管理和保管工作,负责编制地质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负责提供采区设计、作业规程、计划和生产方面的有关资料,并积极参加上述工作的编审工作。
四、负责全矿水文地质,熟悉水文地质方面的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五、负责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做好井下突水事故的预防工作。
六、负责矿井资源管理,做到资料、数据准确可靠,为采区生产接续提供依据。
七、深入现场,了解地质变化情况,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科领导汇报,并参加研究处理。
八、负责组织整理全矿地质资料、图件和地质成果,以及上报、归档工作。
九、负责组织定期召开业务检查和会议,提出工作计划,讨论研究疑难地质问题,督促全室人员做好地质业务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负责做好全矿地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按质量标准做好地质基础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地质补勘设计,积极寻找后备资源,为矿井发展提供储量保证。
十二、积极做好全矿地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工作,搞好地质技术创新工作。
第7篇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矿长、总工程师分别是本单位和技术管理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若出现下列情况应追究领导责任。
1、安排工作时,忽视安全技术措施。
2、未对本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即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
3、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
4、未按照规定提取或使用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费用的。
5、拒绝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6、“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不及时制订或传达、贯彻,各系统无长远规划,无应急安全措施。
第8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9篇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5)
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五)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0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人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行业违章;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科的领导下,督促本项目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和向领导及时汇报。
2、负责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各班组实施并进行检查。
3、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检查各种防护设施,纠正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执罚要以礼服人,坚持原则,兼公办事。
4、.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要督促在限期内整改完,发现危险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5、发生工伤事故,要协助保护好现场,及时填表上报,认真负责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真实地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等)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机械动力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3.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5.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6.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劳动、劳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职工(含外包队工)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含外包队工)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位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3.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材料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材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受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文明施工管理的标准。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省、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是,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岗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行政、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常对本部门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对机电设备和机具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维修;
2.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4.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5.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6.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及卫生;
第10篇 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
在主管工程副总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以及开发部、总工办的全部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编制工程的总体控制计划、年度控制计划、月、周工程进度计划,经审定后组织实施。
3.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研讨工作。
4.组织施工图纸会审,负责联系、解决设计变更工作。
5.负责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6.参与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考察,参与对供货厂商的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7.参与监理委托、工程发包、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并会签合同。
8.编制甲供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参与选样,现场组织验货。
9.现场工程签证管理。
10.组织基础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各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及整个工程验收。审核工程付款,对材料付款予以会签。
11.负责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管理工作。12.组织现场工程例会,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纠纷。
13.对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管理。
14.配合营销部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15.开发部负责协调政府主管部门手续,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11篇 工程指挥部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怎么写
工程项目指挥部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一、除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场区内吸烟,燃火作业必须按规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二、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要定点,定人,定措施,如油库,爆炸物品库,材料库,备品库和营房,电工房,木工房等,木料,油枕堆积物等应挑选责任心强,身体好的员工从事巡守作业及保管任务.
三、施工现场的料库,材料堆积由材料员负责防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修建库房.油类,化工品要建立严格的请领,保管制度,指派专人负责.
四、施工现场和营房的电力线,照明线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程,由电工负责定期进行检查,裸露,陈旧的电线及时更换.露天的开关一律装箱加锁,并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五、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应根据需要配备灭火器及其它防火器材,专职安全员要对消防器材的数量,质量定期检查.
六、施工现场的临时火源和电力线应与易燃,易爆物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由施工班组负责临时火源的监视及熄灭.
七、施工现场的集体宿舍,办公室以及独立采暖的工作间,打更房等严禁以任何理由存放零星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八、施工现场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材料库房,如汽油,煤油库房,变电站建筑等危险场所要设置避雷针或其它防雷接地装置.
九、电气设备的开关安全罩,灭弧罩,安全保护器,避雷器,接地装备等必须完好无损,电器材料连接地点之间的接触必须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燃烧;
第12篇 办公楼二改装饰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度
办公楼二改装饰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度
(一)实行主管施工质量的公司领导对工程质量具体负责,各工程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技术上对工程质量直接负责的质量管理机制。
(二)公司设立质监部,配备专职负责人和专职质量员,各工程部设立专(兼)职质量检查员。
(三)施工人员应认真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施工岗位责任记录昨施工原始记录,记录数据要做到真实全面及时。
(四)各级领导必须坚持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施工程序、规划、规程的现象,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和事故苗头等应逐项记录,同时及时研究制定出处理措施。
(五)各级专(兼)职质检员协助该级领导人员进行日常的质量管理。
第13篇 市政桥梁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市政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规范市政桥梁管养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市政桥梁养护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政桥梁管养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是指对市政桥梁监管和管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桥梁管理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__县市政工程管理处为__县城范围内市政桥梁管养单位。
第四条 管养单位是市政桥梁管养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各类桥梁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保障市政桥梁安全运行。
第五条 桥梁管养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二章 市政桥梁安全工作职责
第六条 管养单位职责:
㈠ 负责本单位市政桥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协助监管单位、上级管养单位做好桥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与其他后续工作。
㈡ 负责本单位市政桥梁安全运行的日常管理,桥梁管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落实。
㈢ 负责制定实施本辖区市政桥梁安全工作年度工作计划。
㈣ 负责本辖区市政桥梁维修加固、改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工作。
㈤ 负责组织指挥本辖区市政桥梁安全事故现场的抢修、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条 管养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
㈠ 具体负责本辖区市政桥梁安全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㈡ 负责桥梁的经常、定期、特殊检查评定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市政桥梁管养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处治,并报告至本单位分管领导和上级管养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维修、加固处治时,上级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对下级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负有督促、协助实施的责任。
㈢ 配合路政管理部门做好超限运输车辆通行桥梁的安全保障工作。
㈣ 负责本辖区市政桥梁管养安全事故现场的抢修工作,配合监管单位及上级管养单位做好桥梁管养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八条 按照市政桥梁管养事故等级牵头组建安全事故调查组,履行以下职责:
㈠ 负责全县市政桥梁安全事故责任的调查与认定工作。
㈡ 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管养单位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㈢ 负责与县安委会成员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工作。
第三章 市政桥梁管养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九条 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应通过多种检查手段及时发现市政桥梁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的处治措施,保证市政桥梁的运行安全。
第十条 应按照有关规定,按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桥梁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上报上一级监管和管养单位,按照分级响应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组织处置工作。应急处置过程中及结束后,应按相关规定向上一级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㈠未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政桥梁管养安全职责,或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正确履行,造成责任范围内市政桥梁安全事故的。
㈡ 因桥梁管护工作不到位,发生特大市政桥梁安全事故的。
㈢ 未按规定要求对桥梁进行检查或检查不认真,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而引发或造成市政桥梁管养安全事故的。
㈣ 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而未采取相关措施,导致市政桥梁管养安全事故的。
㈤ 未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和管养需求安排相应投资而造成市政桥梁管养安全事故的。
㈥ 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桥梁安全情况的。
㈦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但未依照其规定执行而导致市政桥梁管养安全事故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加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㈠ 对上级部门做出的安排或提出的要求不予落实,而造成桥梁管养安全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㈡ 因隐瞒、谎报、迟报或故意拖延不报而造成市政桥梁管养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
㈢ 已发现市政桥梁安全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事故的。
㈣ 对有关部门所提出的安全隐患不整改而造成重大损失的。
㈤ 发生桥梁管养安全事故后,未采取紧急救援措施,贻误时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㈥ 同类事故在同一单位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的。
㈦ 对市政桥梁管养安全事故的调查不予配合,阻扰、干涉事故调查处理的。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市政桥梁安全管理人员,由于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不负责,造成市政桥梁管养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__县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第14篇 z建设集团公司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zz建设集团公司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编者按:近日集团公司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从细节做起的观念,杜绝发生质量事故,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了《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现将《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公布,望各分公司/项目部遵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的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从细节做起的观念,杜绝发生质量事故,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三条 本制度所属工程质量事故,系指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害外,凡因管理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隐患,机械设备毁坏,降低使用标准,因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四条 鉴定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图纸图集和集团公司文件等。属于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调查事故处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111号”执行,公司各有关领导、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内部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程序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检测定性、专家认定、行政裁决”制度,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其调查处理实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有权对工程质量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职 责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职责除按照集团公司的岗位职责执行外,质量责任:
总经理的质量责任:建立各级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级单位的分工和职责及必要资源的配备,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落实本系统体系的建立和资源的配备,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施工质量保障负领导责任。
分管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落实主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资源的配备,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下属各单位、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
主管质量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落实本系统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负主要领导责任。
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为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作技术保证,落实本系统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并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技术保障负主要领导责任。
总会计师的质量责任:为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作资金保证,对工程质量的资金保障负主要领导责任。
总经济师的质量责任:为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作管理保证,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保障负主要领导责任。
质量管理部的质量责任:按照部门的职责,按照各级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各二级单位、项目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施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告知项目部和主管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工程质量负主要管理责任。
项目经理的质量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种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资源的配备,严格按照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和经审批的文件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各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应的岗位承担各自的质量责任。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实行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范围和管理职责,为事故报告单位,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要求逐级上报。
第九条 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主管生产、安全领导、总经理报告;主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五、事故报告单位。
第十一条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第四章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调查各级管理人员服从上级的安排,接到质量事故或严重不合格报告后,总工程师要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及时成立相应的事故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要有公司内部相关专家及各相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第十三条 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委托具有相应行业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对出现事故的工程或部位进行试验检测。必要时聘请外部有关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原因认定及财产损失的评估等工作。
第十四条 质量事故调查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事故技术鉴定;(二)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三)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四)提出对事故处理的技术意见;(五)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建议;(六)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七)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组有权向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情况,索取有关资料,进行拍摄和录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隐瞒情况真相,并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 调查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应将
调查报告送总经理,经确认同意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所发生的费用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预付,待查清责任后,由事故责任方负担。
第五章事故责任认定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根据现场调查取证、试验检测、专家意见等综合分析,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同时,界定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部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的质量事故,项目经理承担直接责任:(一)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单位的;(二)不考虑合理工期,以求进度,忽视质量管理程序的;(三)未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措施和办法的,未适时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资料不完整的;(四)使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组织工程施工的;(五)未按施工规范、技术标准施工的,不按工程设计或变更设计施工的;(六)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七)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的;(八)未对涉及结构安全构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九)对设计存在明显失误或工程地质、水文等条件同设计有较大变化未提出设计变更及完善设计,仍按原设计施工的;(十)不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而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
第六章事故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事故按照调查核实的事故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事故发生的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主管部门视情节对有关单位或者人员给予行政处罚;赔偿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五)损毁有关证据和资料的。
第二十二条 对不按规定进行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而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或贻误处理时机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附 则
第15篇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精细化施工管理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办法
z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精细化施工管理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办法
为了提升z高速公路永城段建设管理水平,促进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将z高速打造成全省先进的精细化示范工程,充分调动监理、施工单位确保优质、争创精品工程的积极性,强化科学管理,注重细节实效,加强施工工艺控制、促使交叉作业协调安全文明施工,明确目标、奖罚兑现,项目公司根据国家公路建设法律、法规及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
成立精细化管理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主要人员由项目公司、总监办相关人员组成(详见附表3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第二条 签订责任书
各承包人均应与项目公司签订《z高速公路永城段土建工程目标责任书》,项目公司将按本办法对各承包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设立奖励基金
项目公司和承包人共同设立奖励基金,基金来源及使用办法依据项目公司所下发的《z高速永城段施工单位创优基金使用办法》执行。
第四条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对承包人考核的内容主要分为: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工程协调,廉政建设等。(考核细目详见附表2)
1、工程技术管理
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变更文件及项目公司下发的《施工工法》进行施工,设计变更手续及时完善;各项技术资料齐全、规范,方案可行,数据准确真实,编制及时。
2、工程质量
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要求做到:
1)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2)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达96%;
3)实施精细化管理,打造为精细化示范工程。
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取消当月评奖资格;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并扣回当年已发奖金。
3、工程进度
项目公司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确定(或调整)年度及月度计划目标。承包人根据项目公司确定(或调整)的年度、月度目标要求全面完成进度计划。
4、综合管理
承包人领导班子团结合作,所有相关责任人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工作指令,按合同规定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严格遵守国家财税法规,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
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安全,各项文明施工措施要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防止水土流失。
承包人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并扣回当年已发奖金。
6、工程协调
积极主动协调好各方关系,征拆资料及施工环境汇报材料上报及时准确,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建设用地。
7、廉政建设
认真履行《廉政合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承包人违反廉政合同的有关约定,取消当月评奖资格。
第五条考核形式和办法
考核采用月末定期考核与日常巡查评分相结合的形式。
工程质量考核评分按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附表评分标准执行。工程进度考核按项目公司下发的指令性进度计划及承包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月度集中检查评分采用二百分制,其中工程技术管理20分,质量管理90分,工程进度45分,综合管理10分,安全与环保15分,工程协调10分,廉政建设10分;各项最高分为满分,最低为零分。
集中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2,平时巡查评分见附表3。
第六条月度考核评比
项目公司、总监办每月月末对承包人考评一次,实行等级评分方式,分为a、b、c、d、e五级,具体评定标准为:
a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80分以上(含180分),且工程技术管理评分在18分以上、质量管理评分在83分以上、工程进度评分在43分以上、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评分在13.5分以上;
b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70分(含170分)至180分之间,且工程技术管理评分在17分以上、质量管理评分在78分以上、工程进度评分在40分以上、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评分在12分以上;
c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60分(含160分)至170分之间;
d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50分(含150分)至160分之间;
e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50分以下。
若该月质量、安全出现重大事故,廉政建设出现重大违规事件则对该标段不予考核,计零分。
第七条年度评定
根据承包人本年度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定。
第八条奖罚细则
1、被评为a级的承包人,奖励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的1.5%,其中包含奖励项目经理5000元/月。
2、被评为b级的承包人,奖励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的1%,其中包含奖励项目经理2000元/月。
3、被评为c级的承包人,返还承包人提供的当月相应基金。
4、被评为d级的承包人,返还承包人提供的当月相应基金的50%。
5、被评为e级的承包人,不返还承包人提供的当月相应基金,并对项目经理通报批评,同时处5000元的罚款,连续多次考评为e级的承包人将约谈其公司法人直至更换项目经理。
6、对资金监管、农民工工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问题的,依据合同条款和z高速永城段《创优基金使用办法》、《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本办法修改和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
附表2、z高速公路土建项目精细化管理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分表
附表3、z高速公路施工违规扣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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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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