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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汇编:风钻工(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风钻工

有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于风钻工这一岗位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了风钻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机等步骤,以及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措施。

2. 定期培训制度:要求风钻工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工具与设备检查:强调对风钻等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规定风钻工必须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头盔、护目镜、耳塞等。

5. 危险源辨识与管理:要求风钻工识别作业环境中的潜在危险,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涵盖了从作业前的准备到作业后的收尾,风钻工需要:

1. 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设备操作,禁止违规操作。

2. 在每次作业前,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修复。

3. 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课程,了解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技术。

4. 在作业时始终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防止意外伤害。

5. 学习识别和评估作业现场的危险因素,制定并执行风险控制计划。

重点

制度的重点在于:

- 强调风钻工个人的责任,要求他们不仅要有熟练的操作技能,还要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 -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 - 通过持续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风钻工的安全素质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存在的问题

实践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执行存在一些挑战:

1. 培训效果不理想,部分风钻工可能对安全规定理解不深,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忽视安全。

2. 设备检查可能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3. 部分员工对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不够重视,可能因疏忽而增加事故风险。

改进措施包括加强培训效果的评估,提高设备检查的严谨性,以及强化安全文化的建设,确保每位风钻工都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风钻工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风钻工

1、打眼前应对所用工具、设备进行检查,包括风钻支架、管路、钻杆、钻孔和防尘设备等。

2、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开钻、扶钻、换杆注油等均须按操作方法进行,不得违章作业。

3、清理工作面、找顶、找帮、清除危石,保证人身安全和风钻稳定。

4、洞内打眼必须用水风钻或采取其它防尘措施,禁止打干风钻、打残眼。

5、禁止在工作面拆修风钻,以防零件丢失。

6、严格执行交班制。

第2篇 个体货运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一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是 ( ),负责 ( )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对员工特别是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认真做好所属车辆的资料建档工作。

4、准确掌握运输作业计划,合理调度车辆,提高工作效率,满足用户要求。

5、配合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规费的购买,证照及审验工作。

二、驾驶员的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系统的检查及维修工作,并做好情况登记,及时向主要负责人 汇报情况。

2、认真学习并熟知交通法规、法则。

3、遇到交通事故或紧急情况向单位负责人及时汇报情况,尽量保证货物及人员的安全。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业务负责人根据(单位)的车辆情况分配运输任务,通知驾驶员货物的类型、数量等货物的情况和客户地址信息。

2、驾驶员接到出货任务时,必须先对车辆进行检查。

3、驾驶员按照货物的摆放规则装载,不超高、超载,核实货物信息和送货地点等信息。

4、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5、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停车的最佳位置,将车辆安全停放好后再卸载货物,确保卸货的安全。

6、与收货人核对货物后返回(单位)。

7、遇到情急情况或交通事故迅速拨打110或120等急救电话,同时通知交警前来处理事故。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五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入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 , 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并拆检轮胎, 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 , 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 , 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3篇 旅行社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指导、检查和督促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决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2、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

3、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与管理;

4、加强对重点部(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工作;

5、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并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演练;

6、负责处理旅游安全事故。

二、国内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对本部门重点岗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本部门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督促检查维护。

4、严格按照《旅行社行前说明会管理制度》和行程实际情况向游客做好出团行前安全说明会工作。

5、随时了解游客出行安全情况,对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处理。

6、及时与计调沟通,了解景区、酒店、路况、交通信息,提前如实告知游客。

7、准确、详细填写《团队计划操作单》,将游客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告知计调。

8、提醒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出境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略)

四、地接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对本部门重点岗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本部门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督促检查维护。

4、接团后严格按照《旅行社行前说明会管理制度》和行程实际情况向游客做好行前安全说明会工作。

5、随时了解游客出行安全情况,对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处理。

6、及时与计调沟通,了解目的地景区、酒店、路况、交通信息,提前如实告知游客。

7、准确、详细填写《团队计划操作单》,将游客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告知计调。

8、提醒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营业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对本部门重点岗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本部门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督促检查维护。

4、严格按照《旅行社行前说明会管理制度》和行程实际情况向游客做好出团行前安全说明会工作。

5、随时了解游客出行安全情况,对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处理。

6、准确、详细填写《团队计划操作单》,将游客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告知计调。

7、提醒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4篇 项目部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负责机械设备进场的检验工作,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允许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等在使用前要填写验收单。

二、 负责进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凡进场的机械设备,要有固定地点存放,有防雨措施,并建立和管理机电设备安全档案。

三、 负责机械设备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凡新进机械设备或自造机具设备,在使用前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予以完善。

四、 对所有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安全高效地运行。

五、 负责监督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六、 负责目标:机械设备完好率100%,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报废率100%,确保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设备进场检验、试车、使用、维修、保养及时有效。并保存记录文件。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3日

第5篇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全生产责任制,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第二条 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安全责任

1、业法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集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六条 创先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着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八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施工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外罚款100-300元,班组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脚手架、安全网等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设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

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 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九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发生事故后,隐瞒和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2.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3.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6篇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2、落实新职工、转岗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及时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3、每天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项目部或工区领导反映。

4、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安全活动。

5、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整改。

6、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台帐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并分类整理成册及时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时填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

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反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劝阻无效时,应及时如实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8、参与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级领导、技术员、调度和员工履职到位,根据公司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

三、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和应当改进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的制度。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公司各级责任制,对本公司各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2、部门领导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用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安全员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五、 内容与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1.1 生产科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

1.2 公司领导层、各部门、技术员、安全员、岗位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

1.3 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②要与公司各种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要根据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能考核。

1.4总经理和部门主管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

④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风险评价;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考核组由公司总经理和部门领导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第8篇 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四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

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性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六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七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

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八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党工委制度

第9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

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10篇 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负责按规定及时供应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脚手架等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所用材料。凡不符合材质规定要求的不得下发。

二、 负责周转材料在周转过程的质量检测,凡施工中损坏已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不得重新使用发放,应随时收回,主动做好报废更新工作。

三、 把好施工材料进场关,严格控制质量,确保“三证”齐全,管好现场抽验工作,以确保使用安全。

四、 按品种规格堆放材具,做到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实现文明施工。

五、 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易燃、易爆用品要分别摆放,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六、 安全“三宝”和电器绝缘用具,必须保质保量满足供应。

七、 确保施工现场劳保用品合格率100%,执行劳保用品报废制度,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报废率100%,确保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合格率100%,确保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有标识,以及库房材料存放的安全。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3日

第11篇 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

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车间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车间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5、坚决杜绝“三违”现象,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解决安全措施后才能生产,任何情况下不准以生产压安全。

6、自觉、坚决地按安全工作“五同时”办事,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着重阐述了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各职能部门/所、站的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活动。

3. 参考文件

《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基本规范》 aq/t9006

4. 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因工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

每10万工作小时工伤事故≤0.4起、可记录的事故比上一年减少10%;

管道燃气用户每千万方气可记录事故≤0.5起;

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以及交通事故为零;

发现职业病病例为零。

5. 详细描述

5.1 安全管理组织

5.1.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安全工作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各部门、所负责人自动纳入。

1) 职能与作用

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布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程序;

协调和促进生产安全、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活动,提高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竞赛,开展安全活动;

审查工业生产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年度工作计划。

5.1.2 安全质监部

安全质监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主控部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监部,安全质监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5.2 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5.2.1 总经理

1) 是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负总的领导责任;

2) 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年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9) 保证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经费投入;

10)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通报;

11) 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工作。

5.2.2 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安全领导)

1) 具体领导并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并组织管理评审,保证持久有效运行;

3) 直接领导安全质监部工作;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 与公司其他领导沟通安全及消防事项,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接口;

5) 组织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并监督落实类似事故/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批准调查报告;

6) 组织编制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 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公司总经理安全责任。

5.2.3 分管财务副总经理

1) 对安全所需经费予以优先保证;

2)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5.2.4 分管运行副总经理

1) 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生产活动,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2) 安排落实安全防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3) 安排落实事故/事件隐患整改措施;

4) 组织制定实施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参加现场的安全检查。

5.2.5 党支部副书记

1) 组织居民、工商业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

2) 督促管道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改。

5.2.6 工会

1) 督促公司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积极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 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5.2.7 安全质监部

1) 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文件体系,并组织实施及监督;

4) 负责公司应急管理工作;

5) 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过程中的检查、监督管理及持续改进活动的组织;

6) 制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如,安全培训计划、安全费用计划,应急演练计划等;

7) 负责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

8) 审核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的安全预防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9) 组织编制发布危险源风险/重要风险清单;

10) 负责有害环境因素、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等;

11)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控制的管理,审批特种保健费用;

12) 负责安全用品的验收和鉴定工作;

13) 负责安全生产人员的资格监督;

14) 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

15) 定期发布安全分析报告;

16) 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识别,编制管辖范围内的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清单。

5.2.8 企业管理部

1) 负责职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组织本部门学习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4) 实施管理评审工作。

5.2.9 人力资源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为公司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全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 组织新入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职工教育档案;

5) 组织职工的职业卫生体检工作;

6)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0 计划财务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对安全所需经费予以优先保证;

3)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费用台账;

4)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5)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1 办公室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及文化建设工作;

4) 负责公司车辆安全、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 负责与隆禧大楼物业签订消防、用电安全的协议;

6) 建国北路消防、用电安全的物业管理;

7)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2 客户服务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居民、工商业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

4) 负责管道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改;

5) 负责管道燃气用户的入户安检工作;

6) 负责建立管道燃气用户信息的安全信息;

7)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3 市场发展部

1)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方案会审;

4)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4 工程技术部

1)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燃气工程的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5 管线所

1) 负责公司燃气管网的安全巡检、维护、抢修工作;

2) 负责公司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的管理;

3) 负责南湖lng站、门站t3、t4、t5的安全管理。

5.2.16 班组/站长

1) 对本班组的安全负责;

2) 指导本班组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 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 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5) 开展班组安全学习,杜绝违章指挥作业;

6) 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 发生事故,马上向上级报告,组织抢救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5.2.17 安全管理人员

1) 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程序的实施;

2)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3)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有权采取劝告、批评、警告、罚款和停止作业的处罚措施;

4) 参加安全检查活动;

5) 负责的安全宣传、警示工作。

5.2.18 工程技术人员

1) 参与部门的危险源的识别;

2)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3)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5.2.19 项目负责人

1) 对所管辖的项目的施工安全负监督责任。

5.2.20 管理人员

1)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2) 发现工人违章行为时,有责任制止;

3) 承担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责任;

4)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受到伤害;

5) 发现事故隐患或苗头,马上向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报;

6) 发生事故,积极参与事故抢救。

5.2.21 作业人员

1) 不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实施自我保护;

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的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机具;

4)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发生未遂事件,立即向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5)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劝告、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 发生事故,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抢救。

6. 目标管理与考核

6.1 目标管理1)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制定相应的分工分解表;

2) 安全质监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视和测量,及时更新和修改安全管理目标;

3) 安全质监部每月度组织进行一次对公司各部门、所的初步考核,并将初步考核情况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 安全质监部每年年终组织进行一次对公司各部门所年终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5) 公司实行监督制度,由安全质监部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

6) 管理目标应有书面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在每年年底与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签订公司级的次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与各部门、所负责人签订次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7) 公司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正。

6.2 考核

6.2.1 奖励

1) 公司顺利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2) 各部门、所实现与公司签订责任书所规定的安全绩效控制指标;

3) 各部门、所负责人能有效地安全地开展本单位工作,并积极推进本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

6.2.2 处罚

若各部门、所未能达到与公司签订责任书所规定的安全管理绩效,各部门、所必须查清原因、分析责任、制定预防措施,并接受必要的处罚(详见各部门、所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13篇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领导工会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在工会工作管理方面负责。

(二)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条例。

(三)组织贯彻和监督实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四)监督检查烧结厂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的情况,并督促主管业务部门撤消或纠正违反劳动法规的决定和措施。

(五)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参加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对未经上级部门审查或竣工验收的项目,有权阻止施工或投产。

(六)参加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车辆肇事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七)组织制定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实施。

第14篇 项目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主动配合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宣传安全生产劳动防护、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知识。

3、对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做好现场劳动卫生工作,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提出职业病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4、参与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5篇 生产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规定,遵守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同时提出安全要求和措施,在检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安全要求和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二)参加产品试验时,组织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产品试验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三)在组织产品加工、装配、运输时,明确现场作业安全要求,提醒相关人员在加工、装配、运输过程中应注意的职业安全卫生事项。

(四)因整改隐患需要加工的设备设施零、部件,应与产品零、部件同样调度,按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生产加工。

第16篇 仓管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对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 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 贯彻执行公司仓库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 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安全管理要求。

(5) 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治理。

(6) 对仓库防火卫生管理安全负直接责任。

(7) 物料的提取、入库验收送检工作。

(8) 物料的收入、发出、记载及结存数量。

(9) 物料的防护、标识及追溯性。

(10) 库存物料的盘点、报废物品申报。

(11) 存量管制物料的申请及时准确。

(12) 设备备件仓库管理工作。

(13) 计量、设备维修工作。

第17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执行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章 追究对象及责任划分

第三条 追究对象为公司管理的一般管理及以上岗位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的考核按《……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规定》执行。其中正职包括主任(经理)、党支部书记,副职包括副主任(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对于主持工作者按照所主持岗位对待。

第四条 责任划分

(一)如果是设备管理,反事故措施落实,人员技术培训,规程建设,生产管理协调,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问题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生产技术系统为主,安全监督系统为次。

(二)如果是人员违章,安全设施存在隐患没有监督治理,安全培训不落实,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没贯彻执行,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特种设备监督、安全工器具的检验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安全监督系统为主,生产技术系统为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

(二)下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担任,成员由部门人员组成。

第六条 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决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重大事项,讨论通过“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公室职责: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负责受理被处罚单位或有关责任人的申诉或复查申请。配合上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组织机构开展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行政处分、组织处理事项。

(三)公司所属单位组织落实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配合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开展责任追究的核实、认定和处理工作。

第四章 责任追究方式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分:批评教育、问责处理、纪律处分三类

(一)批评教育。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问责处理。包括责令检查、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

(三)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责任追究规定

第八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结论,按人事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降级至留用察看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人员给予撤职处分。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八)安监部、生技部正副主任给予撤职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十)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十一)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到二档处理。

第十条 发生较大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负次要责任(间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撤职处分。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八)安监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记大过至留用查看处分。

(十一)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十二)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到二档处理。

第十一条 发生一般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

(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行政记大过至留用查看处分。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处分。

(八)安监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主任给予记过处分。

(十)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大过或降级处分。

(十一)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处分。

(十二)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发生恶性误操作事件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

(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人员给予诫勉谈话至通报批评。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通报批评。

(八)安监部、生技部分管副职通报批评至记过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主任给予诫勉谈话至警告处分。

(十)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十一)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诫勉谈话。

(十二)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隐瞒事故的处罚

(一)对隐瞒人身重伤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对隐瞒人身轻伤事故、一般误操作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记过处分。

(四)对隐瞒二类障碍、责任异常等不安全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警告处分。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为隐瞒事故:

1.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

2.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将事故如实上报。

第十四条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故处理:

(一)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二)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三)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第十五条 其他规定

(一)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执行上级公司处理决定。

(二)对责任单位党支部书记的处分比照本单位负责人按同奖同罚的原则处分,党内处分由上级党组织根据情况决定。未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参照本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除以上处理规定外,视情节轻重和具体情况,可同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指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由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监管机构或上级单位组织事故调查认定负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事故。

第十七条 事故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3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十八条 负次要责任(或管理责任、一定责任)的生产安全事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中所指“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类、本级),“以下”不含本数(或本类、本级)。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8篇 工贸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按《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3.1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和第三方死亡、伤残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赔偿。

四、 机构与职责

4.1 办公室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本单位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本单位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4.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和保险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险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5.2 企业应为每一位在职员工(包括实事用工关系的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办公室应保存好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3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5.4 当事故发生后,及时对受伤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保留认定证书和伤残鉴定证书,进行相应赔偿和妥善的后续处理。

5.5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5.6 事故后财务应及时到保险单位办理相关赔付事宜,保存其相关记录。

5.7 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档案盒记录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19篇 生产调度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生产调度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职务

1.在生产副厂长领导下,贯彻上级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厂内各项任务的要求,负责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2.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3.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并领导全厂生产调度工作,定期召开生产作业会,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平�,搞好均�生产。

4.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督促贯彻执行。

5.加强在制品、工位器具和工模具管理,定期组织抽查、盘点。

6.负责办理全厂工艺性外委协作和产品零件的外委外购合同的签订,承接外来修理加工任务。

7.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向工艺、动力、供应等有关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并检查其完成情况。

8.组织安排工厂各级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9.做好生产作业统计工作,按时填报生产报表。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内方针目标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

11.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职权

1.有权对车间和生产服务单位下达完成或配合完成生产计划方面的调度命令,并对各单位执行调度命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2.在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月度生产计划的建议。有权调整瓷件、附件作业计划和金工模具品种计划。

3.有权检查生产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响进度者有权追究责任,并向主管厂长报告。

4.根据生产现场需要,有权召开有关车间、科室负责人紧急会议。

5.根据生产计划的要求,有权签订零件加工生产协作方面的合同。

6.对生产用的动力有指挥、协调、调配权。

7.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事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职责

1.对由于计划不周,调度工作不力,影响全厂产量、品种计划的完成或达不到均�生产的要求负责。

2.对下达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3.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位器具、工模具和半成品、在制品供应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或储备超过定额,致使资金严重积压负责。

4.对由于管理混乱,所辖库房的库存零件工模具发生丢失、锈损、磕碰划伤造成的损失负责。

5.对因指挥不当,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及部门内发生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第20篇 岗位责任制度: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机关的有关安全、防火、交通、卫生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指示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 结合公司特点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部门执行情况。

(三) 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四) 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列入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五) 负责组织季度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的原则,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 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负责编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安全生产基础上组织好均�生产,注意职工的劳逸结合。

(七) 负责职工安全教育,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各级领导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不定期地举办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班。不断提高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八) 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研究安全施工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各级领导执行与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尽其责,保证安全生产。

(九) 公司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亲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讨论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督促职能部门尽快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十) 每年总结和交流一次安全生产经验,对有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及时给予表彰,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要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共同吸取教训订出预防措施,对其主要责任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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