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及教师承担相应职责。
2.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校园设施、教学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潜在风险。
4. 事故报告与处理:建立事故报告机制,确保事故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5. 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的人员,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该制度内容详细规定了各个层面的安全工作流程和责任分配。例如,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了校长需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各科室负责人需对各自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教师则需在日常教学中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则规定了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全校性的安全知识讲座和应急演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建立隐患记录和整改跟踪机制。事故报告与处理部分强调了事故发生后的上报时间、程序和处理方式。责任追究机制则设定了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以确保责任落实。
制度的重点在于强化责任意识,通过明确权责划分,使每位教职员工都能认识到自身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角色。通过严格的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责任追究机制的存在,旨在形成有效的约束力,促使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确保校园安全。
尽管制度设计较为完善,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安全教育培训可能因缺乏创新和趣味性而难以吸引学生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可能存在疏漏,尤其是对于隐蔽或突发性问题的识别;责任追究有时会遇到界定模糊或执行力度不够的情况。因此,需要不断优化制度,提高执行力,同时加强监督和反馈,以解决这些问题。
第1篇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政教处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保卫科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7、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门卫保卫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8、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9、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2、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3、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教研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部门一但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夜晚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总务处对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医务室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医务室负责人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_、做操应统一指挥,保证_、做操的纪律。学校_、做操应以班
为单位排队进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组织_、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第2篇 沙朋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第3篇 村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2022----2022学年度化村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少年儿童能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必须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1、我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结合每月分开展的安全教育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班、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学校应加强门卫工作,完善门卫制度。
5、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考核制度。每学期结束要对各班级、处室的安全工作予以考核。
6、落实《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学校与班级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与义务。
7、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及时消除有碍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环境。
8、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对危房要查封,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及时维修。
9、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学校的各种仪器设备和生活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对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10、特别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不得超载,凡需要搭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11、做好学校防火工作。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其检查、更新。学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要严格危险品购买、保存、使用的审批程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2、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要事先作好准备,加强防护,注意安全。要强调课堂纪律,注意室外教学规范。
13、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应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4、学校组织文艺演出、报告会等活动时,应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第4篇 台丛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和情况报告制度
台丛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和情况报告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凡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学校要及时疏散学生,减少伤亡。领导和教职工要带头参加抢救,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做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安全工作做得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马虎、措施不力,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情况信息报告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坚持做到“警钟常鸣”,确保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和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了使安全工作早发现及时排除隐患并做好报告工作,特制订制度如下:
1.切实做好学校校舍、危房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即采取转移,封闭等措施。
2.凡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春游和集体外出活动等,应做好逐级汇报,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
3.遇到学校活动、上课和平时意外发生伤亡事故,教师和校领导应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否则追究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第5篇 同和小学安全工作检查及整改制度
东城小学安全工作检查及整改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将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工作之中,按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与分工》,各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发现问题果断处置及时报告。并形成制度,列入年终考核之中。
2、值日教师每天要认真检查校园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和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没事报平安。
3、学校安全检查小组每两周检查一次校舍、用电、用水、用火、管制刀具、设备设施等,每次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时间、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发现问题、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存档,写出隐患排查报告。
4、任何师生都有举报学校隐患的义务,包括校舍隐患、学生矛盾等,对于举报属实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学校给予奖励。
5、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6、对值日教师查而不报、不查不报的渎职行为,学校报请上级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6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2、各部门、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下学、课间活动、集会、放学、防性侵、防火防电、防溺水等“防八灾一渗透”提出具体的要求,加强学生的生活教育,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评先选优、评职晋级、绩效奖励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量化奖励3分、2分、1分。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评职晋级、绩效奖励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黄泥塘镇第二小学
第7篇 小学安全工作定期自查制度
坝北小学安全工作定期自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包括教室、实验室、宿舍、围墙、厕所、食堂及其它用房等),专人专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及时维修。
2、每月对学校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老化的电线马上重装更换,检查好电风扇、各电教器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如遇暴雨洪水,学校先派人了解路途安全情况,由老师专门护送学生回家。
4、定期检查班级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学生自护自救安全知识》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让每位学生都知晓。
5、根据不同季节对学生安全进行检查,一切游览活动经审批,有安全措施,就近徒步,不骑车、不乘坐车的情况才可外出活动。学校严禁学生外出游泳,以家长信形式通知家长看好夏季学生午休、游泳注意事项。
6、加大各种安全问题检查力度,检查内容包括:教学楼是否存安全隐患;各种教学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问题;电教设备、试验仪器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各班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学校周边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7、安全检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每月向校长室报告一次结果。
8、对安全教育周专门检查,针对主题制定计划,活动开展措施有力,及时解决。
9、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力度,要严把食品采购、存放、加工、销售、卫生保障各个关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准学校食堂存在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的食品。
第8篇 第一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区第一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负责。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镇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镇政府和教育局。
8、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9、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骑自行车的学生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7、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8、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9、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0、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1、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2、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3、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第9篇 学校管理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校长:__实验小学全面安全工作责任人,学生外出安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 对__实验小学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负责学校各线安全的定期督查,指导工作;
3、 在学生外出活动中,原则上应事先对学生活动地点进行认真的现场考察,确定活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外出,并负责向上级请示报告;
4、 严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保行车、饮食、外出游玩活动的安全;
5、 及时妥善处理外出活动中的偶发事件;
6、 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7、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法制副校长:分管学校综治工作,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主要职责:
1、 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 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严重违纪事件,杜绝学生不良行为及安全。
3、 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教导主任: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 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3、 督促全校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 要求全体老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落实“谁的课谁负责,教学教育过程全程安全”的制度,加强责任感;
5、 要求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导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6、 督查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文明岗学生、值班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总务主任: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确保校舍安全。随时检查,防止校舍因年久破旧变形、外墙面及走廊栏干磁板破损脱落,伤害学生,查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2、 保障用电安全,有触电危险的地方,必须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电脑机房等用电密集的地方,要加强检查,经常维修,防止漏电;
3、 要督促有关人员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脑的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
4、 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防盗工作,关门落锁,谨防因盗窃损害学校财产;
5、 进行各项校园建设,从进货至使用,要落实“安全第一”,保障学生安全;
6、 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总务工作的安全规定。
8、 保障学生的饮食卫生和安全,不得在学校食堂和商店经销“三无”产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9、 实行进货责任签字制度,责任到人,谁签字谁负责;对商品提供商要进行资执审查,确认商品提供商系合法经营商,从制度上保障饮食安全;
10、 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规定。学校食堂工人须按时体验,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规定进行食品加工销售,特别要严格落实消毒规定;
11、 落实专人对学校食堂关门落锁,防止人为破坏,包括投毒、偷盗等事故的发生;
12、 制定有关规章,管理本部门安全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13、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后勤工作的安全规定。
14、 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班主任:班级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nbsp;
2、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3、 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与学生共同商定,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5、 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6、 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 对本班学生外出校外开展活动直接负责,要严密组织,实地考察,并报请学校审批;
8、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9、 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学科教师:学科课堂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对本堂课教学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2、 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 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
(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学校
(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4、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 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值班校干及教师:课间活动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轮值工作到位,加大早晨上学时、课间、中午、傍晚放学后的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轮值时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
行政主管领导对下属各岗的安全工作均负有经常提醒、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管理评价的责任。
第10篇 乡d小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乡小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收集制度
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证安全档案的质量,使安全档案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3、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全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必须设置适应需要的档案库房、专用橱具,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5、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7、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库房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关保卫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平时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
8、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不泄密。
3、不准随便摘录档案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机密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
4、私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存档案、资料的地方会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泄密。
四、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
2、全宗和案卷数量要每年年底汇总、核对一次。
3、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记录档案资料的情况。
五、档案利用制度
1、凡查阅档案资料者,特别是查阅机密档案资料,要说明查阅目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的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薄》,并且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摘抄、复制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记,用完后退交销毁。
2、利用者在查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圈划、涂改、折角、拆卷或撕页。
3、利用者必须在阅览内查阅档案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带出室外。
4、查阅完毕,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8、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第11篇 小学安全工作预警、预案制度
中小学安全工作是教育的头等大事。我校将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进一步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地把我校师生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同时继续与公安、工商、质检、安监、共青团等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有效机制,努力为中小学生创建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成长环境。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和领导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尤其是要教育学生注意游泳安全,不到唐徕渠和北塔湖游泳,注意上下学路上的交通安全,不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兴庆区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二)_、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_、作操应由学校教导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_、作操的纪律。
2、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上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五、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劣分子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坚持“每天二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在传染病易发季节加强对学生的预防知识辅导,强化保健意识。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的思想。
七、领导岗位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大队部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及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教导处主任负责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处主任负责校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学生活动设施的维修。
第12篇 龙岗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追究制度
龙岗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追究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进行的根本。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人人心中有安全,人人工作抓安全的意识,实行安全工作全员负责制和责任落实追究制。
一、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建全所分管安全工作的各种制度及实施方案,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政教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周要深入到班级、学生中了解安全情况。
三、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过学校批准后,则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外出活动必须保证学生安全,防止任何事故发生。
四、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包括本人的课堂教学及课间活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课任教师负责本课堂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课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五、午间管理教师、晚跟班教师负责本辖区(班级)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六、行政值周负责当日学校的安全工作,值日教师负责辖区当日学生的安全工作,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七、总务处负责学校的财产安全及教师的安全,要经常检查学校地面一切建筑设施,教学设施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确保学校财产万无一失。
八、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
九、加强学校门卫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
十、学校安全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当年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并与量化考核结合。
第13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平安。
二、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分工和责任,小组成员和班主任每学期与校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层层落实。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排除。
四、学校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工作日时间,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要提前半个小时到校在校门口值班,学生放学时提前到校门口值班,值班带班要带牌,寒暑假、节假日、重要活动日安排带班值班。
五、放学时各班要整好队,由班主任送出校门,按指定的路线行走,路队情况由大队部组织值周学生评分。
六、放学后实行静校制度,静校后,各班不准再留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学生在校教师必须陪同。
七、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按照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经常教育学生各类教育。
八、对不遵守安全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严重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教师要给予严肃处理。
九、加强门卫管理。工作时间禁止校外人员入校,家长来访在联系上教师后,教师到门岗外接待,因公务原因需入校的外来人员。须经电话联系上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同意后,方可登记入校。学生因病等情况需离校的,教师应联系上学生父母,写好出门条后将学生送至门岗处等待家长来接,家长到校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十、按照区教育局要求,每学期的第一个月为安全教育月,各班班主任要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各类安全教育日也要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班开展安全教育情况计入班级安全工作考核中,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班级,取消该班本学期评选优秀班集体资格。教职工发生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取消当年评先和晋职称资格,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十一、学校实行安全工作落实检查制度。安全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进行督察,每月做一次总结,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第14篇 雅成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雅成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为贯彻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安全工作合力,保证学校安全,创设师生安心,社会、家长放心的环境,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工作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吕学华校长任组长,甘吉良任副组长,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并建立每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适时研究、布置、总结学校安全工作。
二、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利用各种会议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制定校园安全“十不准”,增强安全意识,开展各种安全知识宣传,主题班队会,培养师生安全自救技能,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抓培训,实施,加强过程管理,消除不安全行为。
三、安全管理。①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签定教职工安全责任书;②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隐患进行排查,建立日报告制度,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③加强学校安全危险源的管理,加强化学药品、用电器材、楼梯通道、户外设施的安全管理;④建立食品卫生和门卫专门队伍,保证师生生活、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⑤完善各类安全工作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受伤师生能得到及时救治。
四、安全工作奖惩。每期把教职工完成安全工作任务情况纳入工作考评实施奖惩兑现,对于安全工作突出的进行奖励,对于因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教职工实行一票否决制,扣发奖金,取消评优评先、晋升职务资格,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若违法的,送交上级机关进行处理。
第15篇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
金山区廊下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补充意见)
一、对于严重违反学校安全制度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
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根据其失职、渎职情节轻重,由
学校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学校对具备下列情形的个人或组室负责人实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1、发生有个人或组室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安全事故;
2、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者按照学
校安全制度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
四、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在局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给予行政处分;
五、对于一次事故导致5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人至2人重伤,或者20人以
上29人以下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到19万元之间的安全事故发生
部门的个人或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和行政处分;
六、对于一次事故导致1至2人,或者11人以上轻伤,或者3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到49万元之间的安全事故
发生部门的个人或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撤职的行政处分;
七、对于一次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
5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发生部门的个人或负责人,给予撤职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部门或个人未按照安全制度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或者
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不配合或者阻绕、干扰事故调查的,对部门或个
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九、对于玩忽职守,一再违反学校安全制度,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部门或个人给
予从严处分。
第16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逐级上报。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17篇 小学安全经费保障工作制度
一、学校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保障安全经费的落实与支出。
二、学校的安全经费应随着学校的发展不断增长。
三、学的安全经费由一把手审批,总务主任负责具体落实。
四、建立班、级组、学校安全经费的申请与审批制度,对学校急需的安全经费优先予以保障。
五、学校安全教育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之中,并优先予以保障。
第18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为目标,继续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和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二、安全教育工作重点:
1、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安全工作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行为,防止学生做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安全教育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校成立学生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具体教育活动由政教团委组织落实。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制;又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工均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3、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持久地开展安全教育。
四、安全教育活动安排:
1、结合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安全主题教育。
2、每学期2次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3、每学期每班开展一次以 “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4、每学期每班出三期以宣传“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
明德小学
2013--2014学年度
第19篇 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1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2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保证三次以上研究学校安全工作。
3 、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网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节课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是任该节课的任课教师。
4 、每周工作中,值日教师是该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 、每一责任人,对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安全教育制度
1 、学校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每学期组织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
2 、具体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相应活动。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在校期间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安全要求。要经常性总结学生安全工作经验与问题,及时在学生_上进行教育。
3 、各年级组每周要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各班主任每天要检查全班学生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班级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要了解每一个学生,对有生理疾病、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告知每一位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要把学生偶发事项、缺席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
三、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 、学校要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活动安全工作要作经常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育。
2 、在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学期末以及梅雨季节组织人员对全校所有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经常检查全校的电线和电器设备、各种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班要及时把班级中电线、窗户等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应及时处理。
3 、因操场在学校外,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体育场地的安全状况。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规定上好体育课。
4 、要完善安全检查记录制度,每一次检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记录。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大型活动核准制度
1 、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社会实践、校内大型_、活动,必须报告学校领导批准。活动报告要附有安全管理方案,写明活动时间、地点、人员、交通工具、安全措施等。
2 、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须报告教育局并得到批准。
五、门卫管理制度
1 、学校预备铃响之后立即锁上大门,到放学铃响后方可开门。
2 、上课期间,不准学生私出校门。如学生有特殊情况要出校门的,必须经过班主任同意并签字。
3 、不准家长进校接孩子。
第20篇 镇z_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镇中心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实验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教师、学生外出学习参观的交通、财务、人生安全,由各专业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是所负责科室、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科室、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负责人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教学楼安全工作/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4、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5、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8、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9、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0、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居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保卫组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1、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 “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奖金,并依照zz中心学校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一)各科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科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科室、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政教科。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科室、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总务处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总务处对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政教处负责人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_、做操应由政教处统一指挥,保证_、做操的纪律。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_、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一)本制度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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