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权限。
2.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设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各级部门和个人。
3. 安全检查与评估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隐患进行评估和整改。
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5. 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规定了事故报告流程和应急响应机制。
1. 岗位责任制度详细界定了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
2.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通过量化目标,促使各部门采取积极措施提升安全水平。
3. 安全检查与评估制度规定了详细的检查标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项目提出改正意见。
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调了持续学习的重要性,通过模拟真实情况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以便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
制度的重点在于落实和执行。管理层需定期监督和考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责任到位。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对于违反规定的,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处罚,以示警戒。
尽管制度相对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挑战。部分员工对安全规定的理解不足,导致执行力度不够。另外,安全检查可能存在形式化倾向,未能深入挖掘潜在风险。此外,事故处理流程的执行速度有时受制于信息传递效率,需要优化报告和响应机制。改进这些问题是当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亟待解决的关键。
第1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职责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6、工作要求
6.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 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 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 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7、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8、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9、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2篇 宣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提高检查效能,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室、车间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3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
2、职责
2.1主要部门职责
2.1.1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年度、季度、月、周的安全生产检查、抽查、巡查和相关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2.1.2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各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1.3各部室、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2.2检查人员职责
2.2.1公司、部门、车间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都必须由相应领导带队,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2.2.2检查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人员要严格对照检查表的内容如实记录,应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2.3检查人员应不断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检查技巧,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
3、检查内容
公司、车间应分别制定出安全生产检查表。
公司检查内容具体见附件一《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表》。
4、检查方式
4.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组织进行的安全普查、抽查、巡查、专业(专项)等安全生产检查;
4.2检修修项目指挥部和基建技改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实行检查和督查;并对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和检查。
5、检查频次
5.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普查,时间定在每季度末月或者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进行;公司季度安全检查与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时间重叠的,可以合并安排;
5.2公司安全环保部分区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5.3专业(专项)检查、自我评价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间重叠的,可以合并安排;
5.4车间每月、工段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车间检查组人员不得少于五人,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内进行。
5.5公司安全环保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对分管区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车间安全员每个工作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
6、检查记录
6.1公司、部门、车间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形成正式的纸质检查记录,或者在公司统一制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本进行记录;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可在每日交接班本(可以是电子版)进行记录;
6.2记录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参加检查人员签名、具体内容(作业现场、机电设备或文件记录的名称等)和相应的检查结果;
6.3检查记录表上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必须一一对应,不得出现有检查内容而未填写检查结果的现象;
6.4各类检查记录要有专人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可追溯性。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保管公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每周安全生产检查的记录,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本专业(专项)检查记录,车间安全员负责保管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7、隐患(问题)反馈
7.1对现场违章作业的问题,应指出违章的具体时间、地点、人数、作业内容和具体违章行为;
7.2对设备、环境、物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指明隐患(问题)具体部位和危害程度的描述,应有具体数据作为依据;
7.3对违章、违规问题的判定,应有明确的法规、文件、制度或规程、标准做为依据,避免主观随意性。
7.4公司各类检查情况通报中对隐患(问题)的描述要准确、清晰、具体。
7.5组织检查单位,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必须确定责任单位或者整改单位;对于外单位在公司检修、施工等作业中存在各类隐患(问题),必须确定属地单位。
8隐患整改
8.1责任(整改)单位,对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在每次检查情况通报下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2责任(整改)单位,对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在当月检查结束后次月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3各单位在销案时,将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填写在附件二表中;对正在或计划整改隐患(问题)填写在附件三表中;
8.4对所有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责任(整改)单位应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对一时不具备条件,难以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制定整改计划。一旦完成整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5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督促隐患(问题)整改,直至隐患(问题)消除;跟踪验证工作应留有相应记录。车间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台帐;
8.6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专项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8.7隐患(问题)整改台帐分公司、车间二级管理,公司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必须实行闭环。
9、附则
9.1各类安全检查涉及到责任(整改)单位,有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问题;或隐患(问题)未按照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将与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挂钩,并作为年终评比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之一;
9.2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3相关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第3篇 中建五局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中建六局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牵头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二、工程局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各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抽查,并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随机对所属单位或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巡检;各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覆盖全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每次检查应有考核、评价结果,撰写检查报告。
四、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阶段施工生产特点等对施工现场适时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突击性安全检查。
五、各单位检查发现所属单位或项目存在隐患和问题,由受检单位、项目负责人落实整改,相应的工程公司监督并验证整改情况;各号码公司、区域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由项目负责人落实整改,各号码公司、区域公司派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验证。
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根据记录的信息,进行安全分析,制定出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七、安全检查应建立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和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
八、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应进行登记外,检查单位还应向受检单位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受检单位对安全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完成整改。
九、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受检单位没能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单》中的要求完成整改的,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罚款单由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一式三份,受罚单位一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所罚款项由财务部门从项目工程款或有关责任人合法收入中扣除,同时列入财务安全专项帐户。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全面开展全省企业系统安全生产制度编制工作的通知》党政办2023年号文件要求,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减少公有财产损失,保证人员生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对本企业的指示、决定。
2.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制定和保持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4.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资源。
5.建立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制、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7.确保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8.向董事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
第5篇 某地质工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为保证工伤事故及时报告,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建设部第三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伤事故是指四级以上和以下的因工伤亡事故。
三、因工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总公司报告,10小时之内向总公司提交伤亡事故的快报,主要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公司必须在24小时之内(四级以上重大事故)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为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和录像。
五、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凡属四级以下的因工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工会、安全、技术等部门人员构成。其主要职责:
1.组织技术鉴定;
2.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3.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5.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属四级以上的重大事故调查,公司和事故单位积极配合协助上级调查组工作,做到事故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工作。
六、事故单位按规定,填写事故报表并及时报总公司安全科。事故处理完毕后,总公司将事故处理报告,按规定上报。
七、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询问和提供事故情况的,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怎么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生产工作劳动保护,及建设工 程项目中对承包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施工企业为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
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 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 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 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公司工程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机构,其职责 是: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 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 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
公司各部门及承包方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部的指导下,负 责对本部门、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工程部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程部安全负责人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建设项目中,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承包方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法规规定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监督其落实情况。
第二章 建设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工程部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阶段,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不得向相关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无合理要求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工程部预算人员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按照程序报财务部门,各部门应根据职责积极予以配合落实。
第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应当将相关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由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的企业承担。
公司工程部应当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要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在建设项目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工程部应在整个建设验收过程中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现场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
项目现场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十三条 在建设项目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建设项目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向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积极宣传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 现场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建设项目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相关人员有权立即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审核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职称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负责建设项目的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监督落实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三章 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第十七条 工程部应当监督施工单位开展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建设项目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工程部审核落实。
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师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公司工程部通报,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十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工程部负责人。
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协助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
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四章 考核与奖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管理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 施工现场或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或者缺乏安全生产防范设施的;
(二) 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设备、设施的;
(三) 使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监测检验或者未取得安全使用证的;
.
(四)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订应急预案的;
(六) 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第二十四条 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奖罚考核体系,设立安全生产奖励专项费用,与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第二十六条 管理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事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公司人事管理权限做出处罚决定;
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按公司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南无咎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第7篇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年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8篇 公司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公司所属矿山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订。
第二条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委员,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委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安全部为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公司运营部要对公司所属矿山生产部门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严重隐患无法及时排除的要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领导并总经理,必要时要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条各部门在职工上岗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如爆破作业等。
第七条公司对各选厂厂长、坑长、工段长、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
第八条公司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九条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十条公司所属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对已经在进行生产的,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三条各生产车间或作业面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各生产车间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入口处醒目地树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各生产车间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十六条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各生产车间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灾;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
第二十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各生产车间厂长、主管副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司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公司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公司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公司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公司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公司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生产管理部汇报公司领导后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矿山生产车间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二十八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二十九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各生产车间落实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安全保卫部参与督促检查。
第三十条公司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在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充分与所属地政府和医疗机构合作。
第三十一条公司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分配给各生产车间。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由公司综合部、安全保卫部会同财务部共同管理费用的使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各生产车间要无条件接受政府安全生产坚督管理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责:
(一)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四)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
(六)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三十三条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公司任何矿山生产车间,在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有危机职工安全的紧急险情时,根据要求各矿山生产车间要立即处理。
第三十四条如发生矿山事故,公司各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和无条件地参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如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公司负责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六条如发生重大矿山事故,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第三十八条矿山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现场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矿山生产车间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除公司进行经济处罚外,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除公司进行经济处罚外,将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司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四十二条公司对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参加矿山抢险救护,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
第四十三条公司每年年底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员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发放奖金和其他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并将随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综合部、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9篇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三
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实现管理标准化,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
(三)职责
1.生产技术处负责起草、跟踪、以及修订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确保有效、及时充分地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传达到全体员工,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
2.生产技术处负责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制定和更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确保有效、及时充分地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传达到各部门,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并半年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价。
3.各部门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定期回顾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并将结果汇总交给生产技术处。
4.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任务。
5.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6.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量化分解,每一级都要通过对下级的强化管理,来确保总体安全目标的实现。
7.各部门严格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8.生产技术处负责牵头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方针的持续适宜性进行评审。
9.当实际结果与目标发生严重偏差时,生产技术处负责牵头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10.公司总经理负责签发公布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依据
1.1安全生产方针制订的依据:
1.1.1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突出国家总体安全生产方针的内涵并与公司的管理方针相互融合,要在全体员工充分参与下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方针。
1.1.2制定出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体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企业风险特点、预防伤害及疾病和预防财产损失,保持持续改进。
1.2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制订依据:
1.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2.2地方和集团下发的安全责任书、目标。
1.2.3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全、职业卫生综合治理规划及其它规划等。
1.2.4 公司的实际能力和现有状况,上年度公司安全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1.2.5公司的管理水平、危险源(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以及生产和过程的绩效及安全标准化系统和体系的评审结果。
1.3 目标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数量、安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计划、设备和财产损失、安全教育与培训、遵章守纪,制止三违、安措经费的使用、隐患整改计划、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预防事故的工程技术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安全生产台帐的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等。
2.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
2.1在每年年底,生产技术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总经理提出的下年度公司安全部门安全目标设想,及4.1.2 条款的要求汇集各部门提出的目标设想,形成公司安全目标指导思想,并由主管副总下达指令,并根据主管副总指令,提出下年度安全总目标。
2.2生产技术处在设立安全方针和目标时,要考虑公司的管理水平、风险评价、生产和过程的绩效及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价结果。
2.3 制定的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应是明确的 、可测量的、具有行为导向的、可行的和有时间期限的。
2.4制定的目标和指标应涵盖所有部门、人员,即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分解
3.1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公司的安全方针和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出符合本部门生产安全特点的安全目标和指标。
3.2各部门应将安全目标和指标分解到本部门的所有班组、岗位。
4.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传达、培训
4.1公司制定的目标和指标要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传达到公司的各层次人员及相关方。
4.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培训,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板报等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使安全生产方目标和指标深入人心,指标体现在行动中。
5.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5.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解的目标、指标执行,确保公司的年度目标、指标顺利完成。
5.2在安全目标指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职员,调动其积极性,广泛开展安全活动,确保各级安全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
5.3建立安全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安全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安全目标管理标准化。
6.安全目标和指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
6.1生产技术处必须认真做好公司目标和指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6.2生产技术处组织目标诊断是保证公司安全目标实施的主要手段,生产技术处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安全目标实施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6.3各部门的安全目标指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及时进协调、整改。
6.4生产技术处对安全总目标和各部门安全目标指标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负责监测结果的档案保存,办公室负责将监测结果纳入各部门及个人年度业绩考评,兑现奖惩考核。
7.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评审、更新
7.1公司每月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对全公司各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跟踪和评价,保障目标的实施。
7.2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能保证方针和目标完成,由生产技术处授权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评审。
7.3当评审时认为目标、指标与实际不符,难以完成,或实施计划有偏差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提出修改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照前款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程序进行新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
7.4调整、更新后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以及实施计划应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
(五)附则
1.安全方针、目标的制定要记录、存档。
2.本规定由生产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10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3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十三)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参照《建筑施工现场处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精神,特制订本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请各级各部门、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工地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
(关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经济处罚制度)
一、施工生产设备缺少防护设施及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时,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责任者,对随意确定拆卸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对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销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新产品的生产转移,发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按本款1~5项规定,若被罚者违反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罚款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分公司处室及公司领导罚款5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员处罚款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塔吊、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工长和技术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按本款1~9项规定,违反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含受害人)罚当月公资10%~30%,免发当日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1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如因工死亡免于罚款,如他人违章,处以本人月工资10%~30%的罚款,并在1~6个月内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破坏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10%罚款(并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一般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项按10元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再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对于拒绝执行整改的有关责任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3)违反消防法规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给予合并处罚。
3.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
,破坏现场,防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可免予罚款。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制度)
1.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评分获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工地经济奖励(工地负责人占30%,工地质安员、施工员共占8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奖励1000元。
(2)在本地建设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2000元。
(4)在建设部安全生产检查时,被评定为达标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公司安全生产季度综合评定考核中,评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加工厂,奖励1500元。
3.在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着成绩的各级质安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质安全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公司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经济奖励如下:获一等奖,奖励2000元;获二等奖,奖励1500元;获三等奖,奖励1000元。
注: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故事发生的有关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公司有关管理人员)。
4.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着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部门核实上报公司质安科承办)获一等奖者,奖励2000元;获二等奖者,奖励1500元;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如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另行计提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第11篇 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依据“一岗双责”的原则,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股份公司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督促各单位、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公司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股份公司全体员工应以建设本质安全企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岗位安全职责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法人代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主持召开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四)批准股份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安全投入资金和管理制度文件。
第七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制定并实施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负责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四)组织制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保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八条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股份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指导股份公司干部选聘工作,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三)指导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敦促、教育全体党员模范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四)指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主持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
(五)以建设本质安全企业为目标,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创新和安全技术创新。
第十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按照股份公司“一岗双责”的原则,在开展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安全生产调研、指导、教育、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第十二条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各级财务部门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和统计工作。
(二)审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资金需要。
第十三条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协助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修编工作。
(三)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科技和职业危害问题的课题研究。
(四)负责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第十四条 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总经理分析经营管理活动的安全生产因素,并为生产安全开展经济分析,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过程检查。
(三)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的经验。
第十七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按照工作分工,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
(一)负责督促、检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对外披露。
第十九条 总经理工作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总部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二)负责总部办公区域消防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工作。
(三)协助安排安全生产会议。
第二十条 党委工作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二)组织党、工、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三)开展党工团安全生产主题活动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干部推荐、选聘、考核时,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不推荐安全生产工作不称职的人员到领导岗位。
(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三)负责办理总部员工的工伤保险。
第二十二条 财务产权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费用的支出,并监督使用。
(二)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帐户。
(三)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统计管理。
(四)负责安全事故罚款的收缴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科技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开展安全技术创新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的研发、引进推广工作。
(三)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计划。
第二十四条 投资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 组织投资项目的安全可研和安全评估。
(二) 负责敦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安全评估意见开展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条 市场经营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督促各公司在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用满足需要。
(二)督促各公司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于使用不合格分包商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发展部安全生产职责
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时,将安全生产规划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监督各公司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的各项费用。
第二十八条 设备物资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开展设备专项安全检查。
(三)采购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物资。
(四)指导各公司对出租、承租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安全生产职责
审计过程中,审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 监察(纪检)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
(二)参与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法律事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事务。
第三十二条 信息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和技术保障工作。
第三十三条 史志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通过公司《年鉴》,负责记载上一年度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十四条 海外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海外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海外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国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海外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六)组织海外业务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七)及时报告海外业务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十五条 基础设施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房地产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三十七条 铁路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铁路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铁路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铁路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铁路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四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审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
(三)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有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四)研究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决定。
(五)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委会日常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监督、指导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五)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六)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七)负责组织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活动。
(八)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五章 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十条 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控股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下,依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通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扩展到每个项目、每个部位,延伸到每个班组、每位员工。在股份公司系统内,构建责任明确、层次清晰、衔接顺畅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12篇 公司生产制程管理制度
某公司生产管理制度:制程管理
1.制程管理办法
1.1总则
1.1.1目的
为使本公司制程作业管理上有章可循,以确保品质、产能,特制定本办法。
1.1.2范围
原料由各储存圆桶仓或仓库之后的制造过程至包装入库的各项作业均应遵循本办法。
1.2生产安排与生产前的准备
1.2.1编制周生产计划表
制造科主管于每周五下班前依据行销部提供的下周销售计划表以及仓库提报的成品库存日报表 和原料库存日报表等资料编制周生产计划表,经部门经理审核送至中控室。
1.2.2每日生产安排
(1)中控室/生产班长于每日上班前依据周生产计划表和行销部每日销售变更通知单以及现有库存情况编制日生产计划安排表,送制造科主管审核执行。
(2)中控员依据日生产计划安排表合理安排本班的生产顺序,并将需生产品种之料号、数量及时间安排填写在看板上。
(3)排定当日生产顺序之后,应及时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a)中控员将需要准备的原料,电话通知或书面送交原料库投料员或投料组长。
b)中控员填写添加剂配制通知单通知小料员备妥生产之所需预混料及小料添加剂。
c)检查液体输送设备和其他输送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d)确认本班人员均已就位!
1.3袋装原料投料作业管理
1.3.1原料库投料员接到中控员投料通知后,应按品管部制定的原料投放次序安排投料工人将原料投入指定的投料口中。
1.3.2投料工人在投料入槽过程中应将原料倒干净,并避免杂物、绳头进入投料口。
1.3.3拆卸原料垛时,应从上到下,不可中间抽取。
1.3.4当原料仓满或达到中控员所需数量时,投料员应清点所投袋数,记入垛位卡上,并通知中控员可以空机运转刮板机将所投原料完全送入料仓。
1.3.5一批原料投料结束,投料员应督导投料工人将垛位四周及投料口四周清扫干净,整理好垛位,并将废料及垃圾分别入袋,码放到指定区域。
1.3.6填写投料日报表有关内容。
1.3.7如发现原料有潮湿、发热、发霉等情形,应及时停止投料,并通知品管人员前来处理。
1.4看仓作业管理
1.4.1看仓员每班上班后首先抽取各桶仓料样、查看有无混料或质量有无异常,复核上一班次查仓日报表并通知中控员。
1.4.2每次投料前与中控员联系确认原料名称;投料开始时,取样核对入仓是否正确,并填写看仓取样记录表。
1.4.3每次转仓前确认输送管道已无上一批料残留,并通知中控员转仓。
1.4.4按中控员要求正确取得粉碎样、混合样、成品样,并填写取样卡交给中控员。
1.4.5监视平台以上设备运转状况,定时清理磁铁,若有异常及时通知中控员。
1.4.6每一次投仓、震仓干净后,通知中控员,每一次看仓作业均须填写看仓取样记录表备查。
1.4.7交接班前或下班前查看料仓存仓情况,须填写查仓日报表,一式二联,一联送中控员,一联自存备查。
1.4.8制造科主管、中控员及品管人员须定期、不定期检查料仓原料外观、气味等是否正常,有无混料现象,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1.5粉碎机作业管理
1.5.1查核查仓日报表了解仓存数量并通知看仓员查仓、看仓存情况是否与查仓日报表 一致。
1.5.2开机前,按规定检查磁铁器、粉碎锤片及筛片等是否正常,并做必要的清洁或润滑保养。
1.5.3对照生产计划表合理安排粉碎顺序。
1.5.4 选择粉碎仓、启动粉碎机及周边系统,依序粉碎原料,并通知看仓员取样,检查粉碎粒度。
1.5.5填写粉碎日报表。
1.5.6更换另一原料粉碎时,必须按规定空转粉碎系统若干分钟,以免混料。
1.5.7粉碎完毕,清理粉碎机系统及周围的环境。
1.6中控室作业管理(配料及混合作业)
1.6.1了解上一班(日)成品库存量,按照当日生产计划表安排本班生产顺序,并标示在看板上。
1.6.2检查配料系统及混合机系统的设备状况,检查原料桶仓内样品是否合格,查看查仓日报表,通知原料投料及小料工备好小料添加剂。
1.6.3每天上班对所使用的磅秤进行校对,检查小料备料无误。
1.6.4依照电脑操作程序检查配方,若接到品管部之配方变更通知单,应及时输入最新配方,核实正确无误后,打印出每批原料用量表,连同原配方单经制造科主管签字并返回品管部。
1.6.5启动配料运行程序、监视称料状况,启动混合机进行混合。
1.6.6手投员依混合灯号将称好的手投料,由手投口注入混合机。
1.6.7随时查核在制品的外观、气味是否正常。
1.6.8填写混合日报表并通知看仓员全面查看仓存情况,填写查仓日报表。
1.6.9依据库存及生产情况在成品仓看板上标示包装顺序。
1.6.10每天下班前操作wem之列表机,印出当天全部的原料用量报告表和成品产出表送制造科主管审阅后分送品管部、财会部、生产部,并自存一联。
1.6.11倘若wem自动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和有关人员,或依指示改为手动操作,其操作方式照自动方式的顺序办理。手动操作事项及原料使用应详细在混合日报表中注明,以便品管人员查明手动用量明细。并与配方用量核对。
1.7小料添加作业管理
1.7.1与中控员联系要生产的饲料名称、料号和数量,领取添加剂配制通知单。
1.7.2每日校磅电子称无误后,依通知单准备各批小料并留预混料标签备查。
1.7.3依中控员指令准确添加小料,每次添加后,填写小料添加记录表。
1.7.4随时与中控员保持联络,检查添加是否准确。
1.7.5车间备妥足够一天使用之小料添加剂,每天交班前盘点实
际存量,填写小料添加剂盘存日报表,并交中控员审核。
1.7.6保持小料存放区及周边环境整洁。
1.8制粒机作业管理
1.8.1向中控员询问待制粒仓成品名称和数量。
1.8.2开机前检查制粒机及周边系统,包括压辊油位、除铁等,而后通知中控员开启制粒系统。
1.8.3调整供料机和调质器速度呈最佳状态,先用挡板将黑灰色粒料打出另置一旁,并调整颗粒长短,至黑粒消失,再放料入冷却机。
1.8.4调整蒸汽压力及温度,不断取样检查饲料外观颗粒、含水量,控制粉率。
1.8.5调整冷却机料位与冷却速度,控制成品水分比例在规定标准内。
1.8.6每两小时注压辊油一次。
1.8.7制粒结束要打净回料管,放空冷却机,然后通知中控员转仓,准备换料。
1.8.8填写制粒日报表,计算制粒效率。
1.9打包机作业管理
1.9.1向中控员了解成品仓现存饲料名称、料号和数量,并按中控员确定的包装顺序,准备包装作业。
1.9.2准备编织袋及印有日期的标签,通知成品码垛组,安排成品货位。
1.9.3开机前,检查包装机及周边系统,并做必要的润滑及清洁,确定无误后,开始包装作业。
1.9.4每批包装头2包应回制,包装员应检查饲料外观,确定其颜色、气味、颗粒及粉率符合标准后,再用正式编织袋开始包装。
1.9.5包装时,将印有日期及批号的标签缝于袋口。
1.9.6包装进行中,包装员应定包取样,一批生产结束,应将取得样品附上取样卡,于下班前送交品管部化验。
1.9.7每批饲料,均须由包装员抽样检查包装重量,其抽样比例为:
生产吨数 2 4 6 10
抽样包数 1/10 1/15 1/20 1/25
并将抽样情况填写入打包抽检记录,若抽样发现重量误差超过+0.05公斤管制点时(不包括袋重),应立即停止包装,调整包装机的称量数值。
1.9.8每个桶仓料打包完毕后,要敲桶仓避免残留。
1.9.9填写包装日报表,计算每种料投入产出差异!
1.10饲料回制作业管理
1.10.1回制料种类
(1)成品混料及原料混料。
(2)逾期成品。
(3)出厂退回料。
(4)头包和尾包。
(5)品质不良料。
1.10.2回制料的存放
(1)回制料必须专区存放,并用看板标示。倘若同时有数种回制料时,须分类分堆存放。
(2)出厂后退回饲料,一律须经烟熏后,才可放到回制料存放区内。
(3)每日发生回制料之后,下班前应填写回制料日报表报生产部及品管部。
1.10.3回制处理作业
(1)回制料中的头包和尾包,由制造科依品管部规定的原则自行安排,回制到同品种饲料中。
(2)其余回制料一律交由成品库保管,并提出回制申请,填写饲料回制处理单部门主管核准后转品管部。
(3)品管部接到饲料回制处理单时,应派员取样化验分析,并向配方总部要求配方后,送还生产部,办理回制作业。
(4)生产部在安排回制时,中控员依据饲料回制处理单指示内容执行修正配方,成品库依指示与中控员协调安排回制料使用事宜。
(5)回制完毕后,中控员将饲料回制处理单上注明回制日期及回制情况,转品管部,并在混合日报表上注明回制料添加情况等内容,以供查阅。
1.11燃油锅炉作业管理
1.11.1开机前全面检查锅炉水位、油位、软化箱水位,各阀门是否正常。
1.11.2接通电源,检查各指示灯是否正常。
1.11.3启动自动点火系统,检查压力表,水位表,油位表,管路、安全阀及其他阀门接口,如有漏气或异常,通知维修人员及时修复。
1.11.4观察火焰燃烧情况,水泵、压力变化等,每天化验水质。
1.11.5压力升到规定指示时即可送汽。送汽时,先排尽气缸内的凝结水,进行暖管,达到最大压力时,进行安全阀手动排气实验。
1.11.6锅炉运行中经常对水位、油位、软水箱、燃烧状况、除氧器的运行进行监察,并每隔1小时填写一次燃油锅炉交接记录表。
1.11.7检查回水罐的水位,并及时用水泵抽水储水箱。
1.11.8锅炉运行中经常与制粒员保持联络,保证生产时蒸汽的充足供应。
1.11.9停炉后,对锅炉进行排污,留足充足的软化水、除氧水、燃油,保证锅炉处于正常状态。
1.11.10如锅炉存在异常隐患,当班不能处理的,应书面通知下一班,并及时报告主管。
第13篇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原则和依据
1.2.1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1.2.2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2管理和职责
2.1总裁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2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2.3安委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2.4公司安全员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2.5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2.6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7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控制要求
3.1按照集团规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度营业额的0.15%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高于公司前三年安全生产费用的平均值。
3.2制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时应切实考虑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3.3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生产安全督察部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总结。
3.4安委会应确保采购的安全设施、安全物资合格有效,符合安全标准或相关要求。
3.5各部门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3.6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资产财务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使用范围
4.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4.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公司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机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4.1.2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4.1.3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4.1.4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4.1.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如压力容器、机动车辆等。
4.2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4.2.1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
4.2.2保健费的发放:保健费(个人) = 职工体检费用 + 职业病预防费用 + 消暑饮料费用。
4.3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4.3.1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4.3.2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4.3.3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4.3.4应急救援装配配备的费用。
4.4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4.4.1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
4.4.2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
4.4.3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4.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安全员(兼职和专职)人数、安全员的工资、津贴和办公支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建立及运行维护费用。
4.6保险投入
可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来调整保险费率。
4.6.1财产保险投入。
4.6.2车辆保险投入。
4.6.3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
4.7事故投入
在突发事故发生后,企业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
4.7.1事故处理活动费用。
4.7.2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
4.7.3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
4.7.4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
4.7.5企业价值损失和时间上的投入(企业价值损失指企业信誉的降低、形象的破坏,是一种负投入,是对前期用于提高企业形象、信誉的投入的损失。时间上的投入包括处理事故花费的工时、员工转岗或培训新员工的工时损失)。
4.8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8.1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费用。
4.8.2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费用。
4.9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
4.10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投入
4.10.1相关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看板、安全宣传画、安全活动等费用。
4.11职业健康管控投入
4.11.1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费用。
4.11.2职业健康人员体检费用。
4.12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委会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委会审核,财务部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领用部门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委会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采购部仓储科办理领用手续。采购部仓储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部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采购部仓储科严禁出库。
5.7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6检查
6.1公司领导、安委会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总结执行情况。
6.2安委会要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向公司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6.3 重大安全措施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公司名义汇报执行情况。
文件评审记录
评审时间: 2023年1月20日
参加人员:郭维世、徐新、薛梅、郑培青、王新福、王洪连、王应远、曹兴成、张林、郝风团
评审内容:
1、文件内容符合标准、规范的规定;
2、文件格式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
3、文件适宜,可操作;
4、文件名称: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5、文件发放范围
1)存档1份 纸张版
2)各部门1份 纸张版
第14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
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 、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
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 、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 、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 、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4、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第15篇 公司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制度2
公司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制度(二)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作业计划的体系与分工、编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更改程序、实施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的生产作业计划管理
定义与基本概念
生产作业计划,是企业生产计划的执行计划,是组织生产的指令性文件,是生产调度工作的依据,是保证连续、均衡生产的重要手段。
生产作业计划体系与分工
我公司生产作业计划在生产副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二级管理,即厂级(以下称一级)和车间级(以下称二级)二级管理,分别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生产计划员。
3.1 一级生产作业计划,由生产处负责,包括:
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每月18号前下达;
各车间日看板计划,于前一日下午2点前下达;
外协计划,每月18号前下达;
备品计划;
配送计划;
调整计划;
3.2二级作业计划,由各车间负责,包括:
班组(工序)作业计划,对班组(工序)生产能力平�后每日以“派工单”形式组织生产。
工装模具、工位器具制造或维修计划
生产作业计划编制的依据
4.1一级计划编制的依据
4.1.1 生产处月度作业计划编制依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销售处下达的月度销售合同、订货计划,采购能力,设备能力,人员状况,各种总成、零部件库存储备情况及有关的技术资料。
4.1.2生产处日看板计划编制依据:公司领导有关指示,公司月度生产计划,日发货品种数量及销售发货计划,设备状况,各种总成、零部件库存情况,在制品储备情况等。
4.1.3生产处备品计划、配送计划编制的依据:销售发货计划
4.1.4生产处外协计划编制依据:厂内加工能力。
4.1.5生产处调整计划编制依据:销售发货计划,采购能力,设备状况,人员状况,各种总成、零部件库存储备情况,有关的技术资料以及临时性因素。
4.2二级计划编制的依据
车间编制生产作业计划的依据:生产处下达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日看板计划、备品计划、配送计划和调整计划;在制品储备情况;前期计划完成情况;设备(工装)维修进度情况等。
5 计划编制程序
5.1 销售处于每月15号前,将次月产品销售计划或销售意向(分品种、数量、旬期)提报生产处。
5.2 生产处综合平衡后,提出建议计划,于16号报分管副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项评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应得分 扣减分 实得分
1 安全生产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10-20分
责任制度中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或者目标不齐全,扣10-20分
承发包合同中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标,扣5-10分
有关层次、部位、岗位人员以及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得到确认或未落实,扣5-10分
未落实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资金,扣5-10分
查管理制度目录、内容,并抽查企业及现场相关记录
25
2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未按规定建立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10-20分
未落实安全劳防用品资金,扣5-10分
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扣5-10分
未落实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扣5-10分
20
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未按规定建立制度,扣20分
制度未明确项目经理、安全专职人员、特殊工种、待岗、换岗职工、新进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扣5-15分
企业无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
未按计划实施教育培训活动或实施记录不齐全,扣5-10分
20
4 安全检查制度
未按规定制定包括企业和各层次安全检查制度,扣20分
制度未明确企业、项目定期及日常、专项、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时间和实施要求,扣3-5分
制度未规定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扣3-5分
无检查和隐患处置、复查的记录和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扣3-5分
20
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未按规定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5-10分
未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未落实“四不放过,扣10-15分
未建立事故档案,扣5分
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障,扣10分;意外伤害保障办理率不满100%,扣1-10分
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小组或指定专门应急救援人员,扣5-10分
查管理制度目标、内容,并抽查企业及施工现场相关记录
15
分项评分 100
评分员:
第16篇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市及集团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照《××集团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并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能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股份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17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管理人员的培训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
1、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车队长的培训。各车队长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各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停车场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公司负责。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安全员的培训。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调离本工作岗位。
二、其他人员的培训
1.驾修人员的培训。各车队每年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车队长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车队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检员的培训。各车队的安检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各车队每年应对安检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车队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检修业务知识。
3、调度员的培训。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4、维修人员的培训。公司的维修人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公司每年应对维修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维修业务知、识等。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辞退。
三、新员工的培训
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2.新聘司机上岗前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员工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第18篇 _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六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六)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第19篇 热电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综述: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会议的目的、适用范围、各种安全会议的要求、参加人员及程序。
二、目的:
为认真落实贯彻五九煤炭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热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厂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请运行值、检修车间、供热供水车间、一车间、牙星二车间、供电车间遵照执行。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五九集团公司热电厂。
四、会议时间
早安全生产会议:周一至周五早:7:30-8:00
晚安全生产闭合会:周一至周五晚16:30-17:00
每月安全生产分析会:每月的28日(节假日延后)
五、参加会议人员:
(1)早安全生产例会:热电厂党委书记、热电厂总工程师、热电厂工会主席、热电厂运行主任、检修主任、生产技术室主任、安全主任、供电主任、办公室主任、各检修主管、技术员及班长、各职能科室相关人员。
(2)晚安全生产闭合会:热电厂经理、热电厂党委书记、热电厂总工程师、热电厂工会主席、热电厂运行主任、检修主任、生产技术室主任、安全主任、供电主任、办公室主任、各检修主管、热电厂一车间主任、热电厂供热供水主任。
(3)每月安全生产分析会:热电厂经理、热电厂党委书记、热电厂总工程师、热电厂工会主席、热电厂运行主任、检修主任、生产技术室主任、安全主任、供电主任、办公室主任、各检修主管、技术员及班长、各职能科室相关人员、热电厂一车间主任、热电厂供热供水主任。
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提前五分钟到场,自带记事本,会议期间要遵守会场纪律,严禁起动,手机打振动或关闭。
六、会议和程序
(1)早安全生产例会:
1、会议由热电公司检修车间主任张兴玉主持。
2、听取各个车间负责人结合本专业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当日工作任务。
3、各专业技术人负责汇报设备运行参数,根据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5、坚决执行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
6、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2)晚安全生产闭合会:
1、会议由热电公司总工程师徐崇武主持,如果不在由生产技术办室主任主持。
2、听取生产技术室主任当天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3、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4、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5、对集团公司下达任务完成情况及配合部门完成情况汇报。
6、厂领导对一天工作总结及明天工作安排。
(3)每月安全生产分析会:
1、会议由热电公司总工程师徐崇武主持。
2、对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3、安全主任对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做汇报。
4、各车间对本月重点工作总结及下个月工作计划。
5、对本月重点工作进度、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工作中的先进技术的应用等进行专项讨论。
6、对下个月重点工作进行预判。
七、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
2、对当天工作没有正当理由,没经批准没能完成的。每次罚款10元。
3、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的人员,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报批。无请假者按事假一天计算。
4、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应修整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
5、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6、手机调成振动状态,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本会议制度自经理审核后签字发布之日起试施行。
五九煤炭(集团)热电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第20篇 工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制生产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条:公司执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召集。下列人员必须参加会议,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部全体人员,公司各部室相关人员,项目经理,项目部安全员及各班组长。
第二条:公司每月30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和加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施工工程特点为,发现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事故时,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形式采取灵活分析,可召开现场会、临时安全会等,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抓好落实,做到施工生产绝对安全。
第四条:公司每年在12月份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在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
第五条: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施工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查找不足,落实整改。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员发现安全隐患睅,可随时召开安全会议,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整改。
第七条: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牵头每天利用班前班后时间召开安全会议,讲解安全操作规程,重点防范部位,使全体施工人达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明白,施工操作中时时注意。
第八条:公司项目部、班组所召开的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必须做好记录,记录要详细准确,年终或该施工项目完成存入安全技术资料。
第九条:所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要证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安全隐患和事故原因,整改落实措施方法,责任落实到人,监督人员,解除和消除隐患详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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