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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有哪些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两个关键环节:一是设定清晰的安全生产目标,二是建立严格的职责分配和责任追究机制。

内容是什么

1. 安全生产目标设定:这一步涉及制定具体、可衡量的安全指标,如事故率、违章行为次数等,确保目标既具有挑战性,又切实可行。这些目标应与企业的整体战略和业务目标相一致,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2. 责任分配: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部门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确保每个人清楚自己的安全角色和期望。责任分配应涵盖预防、应对和恢复三个阶段,以全面覆盖安全管理工作。

3. 责任追究机制: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该制度规定了如何进行调查、评估责任和采取相应措施。这包括对责任人的问责,可能包括警告、罚款、职务调整甚至解雇,以强化安全意识。

重点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重点在于目标的设定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追踪性,确保每个目标都能转化为实际行动。而责任追究制度的重点则是公正公平,既要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也要鼓励通过改进工作流程和提高安全培训来预防未来事故。

存在的问题

实践中,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可能会遇到目标过于理想化,导致实际执行困难;或者目标过于保守,缺乏激励效果。责任追究制度的问题则可能体现在过于严厉的惩罚可能导致员工恐惧,反而抑制了报告和解决问题的积极性。此外,部分企业可能存在责任界定不清,导致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的情况。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既要确保目标的科学性,又要保证责任追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以促进企业安全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规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属于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项,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研究并做出相关决定。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制定依据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集团公司下达给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公司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由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拟定,经公司安委会主任审核,提交公司安委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公司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变化和安全生产目标的适应性,安委会可以对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进行适时调整。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控制如下:

(一)杜绝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不发生b级一般以上责任性生产安全事故(含工程建设事故、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四)c级一般责任性生产安全事故不大于4次;

(五)不发生较大(ⅲ级)以上责任性突发环境事件;

(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率100%;

(七)新进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第七条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负责拟定,经安委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层层分解,以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予以落实。

第八条 各部室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部室的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年底前报安委会备案。

第九条 公司将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根据《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进行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 公司对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或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的部室或者个人,依据本制度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室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部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室依法对部室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事故的;

(二)发生事故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三)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四)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十三条 公司其他人员因未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室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人员因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视情节轻重,由监察机关(部室)或者任免机关(部室)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相应政纪处分。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政纪处分时间自处分决定发出之日算起,各处分期限分别为:调离岗位,三个月;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留用查看,三十六个月。

第十六条 公司人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第十七条 公司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部室)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中事故分级标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纺织公司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公司确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开展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在抓好生产质量等项管理的同时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确定的单位年度分解目标和员工个人签约目标的实现达标。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工伤事故和“三违”情况以及劳动防护管理工作进行月度考核,依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四、公司安委会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各生产单位每周一次的隐患排查、各班组每天日常安全自查,为完成年度目标坚持不懈的抓隐患整改,确保公司一方平安。

五、依照年度目标,有效开展每年两次应急预案演练,以实战状态投入演练,达到锻炼队伍一旦遇火情能在第一时间迅速灭火。

六、公司坚持执行全面禁止吸烟的规定,一旦查出按规定严格处罚,以此保证公司无火源产生。

第3篇 建设集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第4篇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控制。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

(2)各基层编制本部门目标及实施计划,各基层单位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

(3)常务副厂长批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4)工作程序。

(1)制订

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评价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后由常务副厂长批准后实施。

(2)实施

常务副厂长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

(3)目标分解及实施

办公室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实施结果考核

办公室负责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做为安全奖罚依据。

(5)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评审及修订

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及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第5篇 某某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奖惩,特制定本制度:

(1)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依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2)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对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量化,并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车头及业主、人头。

(3)各村委会、单位对举报和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整改。

(4)各村委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实施严格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①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责任单位,扣减目标单项分的20%,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能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②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l-2人、或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事故的责任单位,扣减目标单项分的60%,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当年不能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③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3-9人、或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扣减全部目标分外,并实行“一票否决”。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得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④对上述目标考核的扣分,均纳入镇党委、政府总目标考核分值中计算。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在年度各项目标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等次,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⑤对连续三年未发生伤亡事故的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及第一、二责任人,镇政府授予安全生产模范单位(企业)或安全生产管理模范工作者,并予以奖励。

第6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决策和领导。

第二条  项目部各部门正职、各单位(工区)正职是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其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三级监督检查(即:项目部、各施工单位、各施工队班组),一级职能部门归口管理体制。

第四条 凡参加项目部承建工程的各单位均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第五条 安全质量环保部职责

项目部的安全质量环保部既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又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日常的安全管理业务工作,行使安全管理和监察职能。

1、负责制定实施施工安全有关的管理性文件。

2、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月”等活动,负责月、 季、半年、年度安全考核总结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的监督。

4、执行劳动保护有关条例。

5、负责工程安全施工的资料收集和申报工作,编制安全简报。

6、参加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7、组织安全岗位培训。

8、接受和组织实施同监理、业主和地方部门及集团公司的对口业务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交通、消防以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10、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负责火工材料的运作、监督、使用管理,火工材料库管安全,火工材料出库后全程监控,爆破后火工材料余量的及时退库、防止遗失,组织协调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1、在进行组织施工设计时应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2、负责进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审查与审批工作。

3、参加安全大检查。

4、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系、处理好进度与安全的关系。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2、搞好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

3、负责防汛部署、检查、指挥等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

5、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 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

1、组织审定施工队伍安全资质,严把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关。

2、编制月计划时应同时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 机电物资部安全职责

1、参与安全大检查及半年、年度的安全考核工作。

2、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及时核发安全技术措施、劳动防护和安全奖励费用,并负责督促检查使用情况。

3、负责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定期组织机电设备安全检查。

4、组织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5、组织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 各施工工区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每年初和项目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并接受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3、为安全生产创造必要的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充分考虑施工环境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4、建立健全适应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作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配置4—6名具有资质的专(兼)职安全人员。

5、组织对本单位发生的一般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不断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用化。

7、每月23日以前向项目部报送安全月报。

8、参加安全大检查。

第二章  责任追究

项目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  项目部建立事故“说清楚”制度。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在事故五天内向项目部提交“说清楚”报告,项目部在事故发生一周内向上级主管单位“说清楚”。

第十二条  对施工生产中有明显违规行为者,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有权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予以罚款。对严重违反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对业主、监理、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不予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安质环部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第十三条  对较大安全隐患,在下发隐患通知单后,不能按期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造成事故的单位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投入经费,致使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用品、用具不全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第十四条  对隐瞒事故、拖延不报、虚假事故损失或破坏、伪造事故现场,阻扰安全检查人员行使正当职权的,经查实,对责任单位按应罚金额的200%罚款(补报各类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无故由轻转重等,均按隐瞒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各类事故不能按规定期限结案的,每超一个月,对责任单位按应罚金额的20%加罚。

第十六条  一次事故既有人身伤亡,又造成设备损坏的,采取并罚。

第十七条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冒险施工作业的,除令其停产整改外,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根据情节,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第十八条  在年度安全考核中,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除对单位一次性经济处罚外,对其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也要处以经济罚款,处罚标准按责任书签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处罚

1、各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25%赔款;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小于10万元的,起底1万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25%赔款,1万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赔款;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起底10万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赔款,10万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赔款。

2、对事故直接责任者,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款外,应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

3、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与施工生产无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各类事故,一切损失由事故直接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条  对同一事故的处罚,涉及到两个以上的责任单位和两个以上的直接责任人的,按责任比例(主要责任负60—90%;次要责任负10—40%;同等责任各负50%)处以赔款(单位赔款为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个人赔款按按第十九条第1项执行)和罚款。

第二十一条  对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落实不力,在一年内发生重复性事故的,按第十八条相应款项,对责任单位和单位主管领导加倍处罚。凡属习惯性违章行为造成的各类事故,均按应罚金额的150—200%加重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规定,不经严格资质审查,私招乱雇外来特殊作业工种人员者,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清退外,对招用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对因私招乱雇人员而发生事故的单位,按十八条规定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经安全监察人员现场发现,指出后仍然不改的,第一次罚款50—150元,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加倍处罚,并勒令其单位让其停工参加安全培训学习。

第二十四条  发生各类事故,除对有关责任人和相关安全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可并处以勒令退场。

第二十五条  对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刁难,阻扰、打击报复,妨碍安全监察的,可并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并勒令其退场,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发生各类事故,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规定所处罚的金额,皆由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赔偿外,还将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下列情况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自然灾害或意外而造成的事故。

2、非本单位责任的有关事故。

3、确已采取了积极措施,但情况特殊确属于目前的技术条件和设备不能解决,致使尘、毒、噪音等有害物质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着重阐述了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各职能部门/所、站的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活动。

3. 参考文件

《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基本规范》 aq/t9006

4. 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因工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

每10万工作小时工伤事故≤0.4起、可记录的事故比上一年减少10%;

管道燃气用户每千万方气可记录事故≤0.5起;

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以及交通事故为零;

发现职业病病例为零。

5. 详细描述

5.1 安全管理组织

5.1.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安全工作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各部门、所负责人自动纳入。

1) 职能与作用

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布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程序;

协调和促进生产安全、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活动,提高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竞赛,开展安全活动;

审查工业生产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年度工作计划。

5.1.2 安全质监部

安全质监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主控部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监部,安全质监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5.2 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5.2.1 总经理

1) 是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负总的领导责任;

2) 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年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9) 保证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经费投入;

10)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通报;

11) 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工作。

5.2.2 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安全领导)

1) 具体领导并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并组织管理评审,保证持久有效运行;

3) 直接领导安全质监部工作;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 与公司其他领导沟通安全及消防事项,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接口;

5) 组织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并监督落实类似事故/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批准调查报告;

6) 组织编制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 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公司总经理安全责任。

5.2.3 分管财务副总经理

1) 对安全所需经费予以优先保证;

2)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5.2.4 分管运行副总经理

1) 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生产活动,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2) 安排落实安全防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3) 安排落实事故/事件隐患整改措施;

4) 组织制定实施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参加现场的安全检查。

5.2.5 党支部副书记

1) 组织居民、工商业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

2) 督促管道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改。

5.2.6 工会

1) 督促公司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积极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 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5.2.7 安全质监部

1) 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文件体系,并组织实施及监督;

4) 负责公司应急管理工作;

5) 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过程中的检查、监督管理及持续改进活动的组织;

6) 制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如,安全培训计划、安全费用计划,应急演练计划等;

7) 负责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

8) 审核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的安全预防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9) 组织编制发布危险源风险/重要风险清单;

10) 负责有害环境因素、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等;

11)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控制的管理,审批特种保健费用;

12) 负责安全用品的验收和鉴定工作;

13) 负责安全生产人员的资格监督;

14) 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

15) 定期发布安全分析报告;

16) 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识别,编制管辖范围内的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清单。

5.2.8 企业管理部

1) 负责职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组织本部门学习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4) 实施管理评审工作。

5.2.9 人力资源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为公司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全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 组织新入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职工教育档案;

5) 组织职工的职业卫生体检工作;

6)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0 计划财务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对安全所需经费予以优先保证;

3)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费用台账;

4)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5)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1 办公室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及文化建设工作;

4) 负责公司车辆安全、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 负责与隆禧大楼物业签订消防、用电安全的协议;

6) 建国北路消防、用电安全的物业管理;

7)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2 客户服务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居民、工商业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

4) 负责管道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改;

5) 负责管道燃气用户的入户安检工作;

6) 负责建立管道燃气用户信息的安全信息;

7)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3 市场发展部

1)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方案会审;

4)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4 工程技术部

1)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燃气工程的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5 管线所

1) 负责公司燃气管网的安全巡检、维护、抢修工作;

2) 负责公司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的管理;

3) 负责南湖lng站、门站t3、t4、t5的安全管理。

5.2.16 班组/站长

1) 对本班组的安全负责;

2) 指导本班组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 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 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5) 开展班组安全学习,杜绝违章指挥作业;

6) 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 发生事故,马上向上级报告,组织抢救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5.2.17 安全管理人员

1) 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程序的实施;

2)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3)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有权采取劝告、批评、警告、罚款和停止作业的处罚措施;

4) 参加安全检查活动;

5) 负责的安全宣传、警示工作。

5.2.18 工程技术人员

1) 参与部门的危险源的识别;

2)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3)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5.2.19 项目负责人

1) 对所管辖的项目的施工安全负监督责任。

5.2.20 管理人员

1)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2) 发现工人违章行为时,有责任制止;

3) 承担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责任;

4)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受到伤害;

5) 发现事故隐患或苗头,马上向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报;

6) 发生事故,积极参与事故抢救。

5.2.21 作业人员

1) 不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实施自我保护;

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的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机具;

4)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发生未遂事件,立即向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5)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劝告、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 发生事故,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抢救。

6. 目标管理与考核

6.1 目标管理1)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制定相应的分工分解表;

2) 安全质监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视和测量,及时更新和修改安全管理目标;

3) 安全质监部每月度组织进行一次对公司各部门、所的初步考核,并将初步考核情况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 安全质监部每年年终组织进行一次对公司各部门所年终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5) 公司实行监督制度,由安全质监部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

6) 管理目标应有书面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在每年年底与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签订公司级的次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与各部门、所负责人签订次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7) 公司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正。

6.2 考核

6.2.1 奖励

1) 公司顺利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2) 各部门、所实现与公司签订责任书所规定的安全绩效控制指标;

3) 各部门、所负责人能有效地安全地开展本单位工作,并积极推进本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

6.2.2 处罚

若各部门、所未能达到与公司签订责任书所规定的安全管理绩效,各部门、所必须查清原因、分析责任、制定预防措施,并接受必要的处罚(详见各部门、所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8篇 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某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结合__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厂各作业区、科室。

3职责

__厂安委会对各作业区、科室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负责__厂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目标制定中的审核、实施中的监控、年终考评等具体工作。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组织体系

4.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采取部门负责人负责制,按照自主管理与厂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

4.1.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部门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其他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岗位责任。

4.1.3__厂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2目标的制定、内容与分解

4.2.1目标制定依据

4.2.1.1政府和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4.2.1.2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4.2.1.3__厂安全生产工作状况。

4.2.2目标分类和内容

4.2.2.1安全生产分为控制目标、工作目标两类,基本分为100分。

4.2.2.1.1控制目标(40分)。控制目标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标。控制目标经安委会审定后由生产技术科分解、下达,并予以公布。

4.2.2.1.1工作目标(60分)工作目标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包括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部门部署和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

4.3目标监控与考评

4.3.1目标监控

4.3.1.1生产技术科采取点上抽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适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随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安委会报告目标完成情况。

4.3.2检查与考评

4.3.2.1季度自查。每季度末月,各部门对本季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会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抽查和检查。

4.3.2.2半年考评。每年6月底生产技术科将按不低于30%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委会报告。

4.3.2.3年底总评。每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委会报告。

4.3.3目标考评计分办法

4.3.3.1采用倒扣与奖励加分相结合的计分法,扣分项将该项基本分扣完为止,加分项不超过该项的最高累计分。具体扣分、加分方法及标准详见附表。

4.4评定与奖惩

4.4.1评定

4.4.1.1各作业区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无本办法附表中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部门;其中,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部门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优秀部门。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或有符合本办法附表中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部门。

4.4.1.2各科室考核得分在98分以上(含98分)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优秀部门,95分(含95分)以上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部门,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下或有符合本办法附表中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部门。

4.4.2表彰

4.4.2.1安委会依据考评得分,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各项安全奖励的依据。

4.4.3惩处

4.4.3.1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当年安全生产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并向安委会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其中发生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除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管理者领导责任。

4.4.3.2连续2年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由生产技术科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安委会审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实施。

第9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有: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轻伤负伤率;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职业病等。主要内容是:(1)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不突破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2)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

1、不发生一票否决的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2、其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起数,不突破下达的指标。

(3)上访和治安事故

不突破下达的指标。

(二)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投入,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等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安全隐患整改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

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日常监控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

年终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

(二)考核分值计算。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监控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40分,工作目标为60分。考核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三)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考核结果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总分60分以下的定为“较差”;69-79分定为“一般”;80-89分定为“比较突出”;90分(含90分)以上的定为“突出”。

本办法使用于对公司各车间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

第10篇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管理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是通过目标的体系化,组织职工向安全总目标挺进的一种活动形式。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要点:

一、制定安全目标制定安全目标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环境因素及历史和现实,制定一个通过全体职工努力可以实现的安全总目标。这个安全目标,必须具备:

(1)明确性。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如工伤人数,千人负伤率等),又有形象目标(如达到某某先进水平等)。为使全体职工明确努力方向,目标数量不宜过多,要重点突出。

(2)可行性。目标的高度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励职工的热情,又能通过努力而实现;

(3)系统性。要充分考虑各组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

(4)应变性。在制定安全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通过目标的展开,明确划分个人的职责范围。

二、建立管理体系安全目标制定后,要建立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主要是组织体系

(1)组织体系。设立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设立安全检查员,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群管成网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

(2)制度体系。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狠抓规程兑现的同时,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分明,事事落实到人,人人肩负安全责任。

三、实行过程管理在进行安全目标管理时,要强调过程管理和阶段目标的完成。上级对下级要给以相应的、必要的权力,让他们“自我控制”,自我发挥。同时,要对下级的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给予具体指导,进行各方面的协调。

四 、评定安全效果安全效果的评定,一般分为定期评定和最终评定两种形式。定期评定是每隔一定的时间(一个月或一季度),对照目标逐项检查评定。最终评定,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总的评定。评定会由安全第一责任者主持,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评定的主要内容是:目标执行情况,哪些目标好,哪些目标差,好在哪,差在哪,为什么好,为什么差,总结经验教训,奖优罚劣。同时,制定措施,组织新的循环。

第11篇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第12篇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是通过目标的体系化,组织职工向安全总目标挺进的一种活动形式。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要点:

一、制定安全目标 制定安全目标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环境因素及历史和现实,制定一个通过全体职工努力可以实现的安全总目标。这个安全目标,必须具备:

(1)明确性。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如工伤人数,千人负伤率等),又有形象目标(如达到某某先进水平等)。为使全体职工明确努力方向,目标数量不宜过多,要重点突出。

(2)可行性。目标的高度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励职工的热情,又能通过努力而实现;

(3)系统性。要充分考虑各组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

(4)应变性。在制定安全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通过目标的展开,明确划分个人的职责范围。

二、建立管理体系安全目标制定后,要建立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主要是组织体系

(1)组织体系。设立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设立安全检查员,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群管成网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

(2)制度体系。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狠抓规程兑现的同时,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分明,事事落实到人,人人肩负安全责任。

三、实行过程管理 在进行安全目标管理时,要强调过程管理和阶段目标的完成。上级对下级要给以相应的、必要的权力,让他们“自我控制”,自我发挥。同时,要对下级的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给予具体指导,进行各方面的协调。

四 、评定安全效果 安全效果的评定,一般分为定期评定和最终评定两种形式。定期评定是每隔一定的时间(一个月或一季度),对照目标逐项检查评定。最终评定,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总的评定。评定会由安全第一责任者主持,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评定的主要内容是:目标执行情况,哪些目标好,哪些目标差,好在哪,差在哪,为什么好,为什么差,总结经验教训,奖优罚劣。同时,制定措施,组织新的循环。

第13篇 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公司服务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市运管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并将结果于12月31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全科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乘客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00元。

七、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安全科科长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2)、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4)、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7、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 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a、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b、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c、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d、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e、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f、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4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g、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h、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i、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j、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k、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劳动关系。

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记录。

本制度由黄陵县龙乡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14篇 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考核制度

为了能更好地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公司的经济发展,现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制度

一、对公司及职能部门领导的考核

公司与主管领导必须每年进行两次有关安全生产内容方面的考核:

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有全部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特征化管理制度和职能。

2、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真正了解公司的生产、规划、计划和制度,确定安全生产的目标和标准化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审批和修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定期检查落实,实施情况。

3、公司各部门领导阶层,必须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内容,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把好安全生产关,考核内容参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评比,总结。

二、生产车间及从业人员的考核

生产车间及从业人员是公司安全生产主体,他直接关系到公司员工和周边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及身体健康,因此,对车间及一线从业人员的考核必须季度进行一次,其内容有:

1、是否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是否牢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所在任务的安全职责,责任。

2、对生产设施、设备的性能是否真正了解,能否熟记各种主要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3、能否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4、年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可分解到每季度进行考核)

5、车间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情况。

公司

年12月20日

第15篇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

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16篇 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和承诺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以人为本精细管理持续改进

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不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一次急性中毒3 人及以上工伤事故。

2公司范围内包括大门口不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职工上下班途中不发生2 次或2 人以上由公司职工负主要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3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3、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

1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2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各项安全事务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3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健康为基本原则。

4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公司安全工作重大安全生产事项亲自督办率先垂范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

5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有序运行对因安全投入不足导致的事故后果承担责任。

6严格实施安全奖惩对在预防事故和保障安全方面的有功人员视其贡献予以奖励不断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

7以预防为主全面、深入认识各类危险积极整改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各类危险防止发生事故后果。

8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员工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发现缺陷和不足及时改进。

9切实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鼓励公司员工和来公司的各相关方,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企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第17篇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

三、职责与权限

3.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资金投入。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3.2 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日常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级组织、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

3.3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落实和考核。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的实现,同时向各自的直接上级负责。

四、安全生产目标与责任制考核

4.1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4.1.1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4.1.2 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1.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作出批示。

4.1.4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1.5 组织制定并修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1.6 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工作条件。

4.1.7 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抓好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1.8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五同时”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1.9 组织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公司部门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1.10 主持召开公司安全会议,听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4.1.11 审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4.1.12 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4.1.1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14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实施救援,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如实上报各类事故。

4.2 公司各级领导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并根据职责范围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4.3 公司领导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承包责任书,将目标责任从上到下直至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4.4.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情况。

4.4.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4.4.3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基础安全工作建设情况。

4.4.4 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情况。

4.4.5 组织制订、修订部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4.6 本部门主要安全职能履行情况。

4.4.7 本部门事故发生情况及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4.5 职工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起着重要作用,具体考核内容为:

4.5.1严重违章

4.5.1.1在公司禁火区吸烟;

4.5.1.2登高作业不使用安全带;

4.5.1.2班前饮酒、酒后上岗,酒后驾车;

4.5.1.3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挂牌;

4.5.1.4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不戴防毒面具;

4.5.1.5未办理特种作业票证(动火、设备内、临时用电、登高等)而进行施工作业;

4.5.1.6严重违反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进入设备内的八项规定行为。

4.5.2 较严重违章

4.5.2.1生产区不戴安全帽;

4.5.2.2防爆区内使用手机;

4.5.2.3上班时间睡岗、离岗、聚岗、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5.2.4违反工艺规定操作;

4.5.2.5非电气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

4.5.2.6用汽油等易燃气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4.5.2.7带未成年人非本岗位人员上岗;

4.5.2.8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安装触电保护器。

4.5.3 一般违章

4.5.3.1电气焊工不按规定分开放置乙炔、氧气瓶5米以外;

4.5.3.2不按规定填写各种票证;

4.5.3.3违章混放氢气、氧气、乙炔气瓶;

4.5.3.4压力容器及附件不按规定监测、校验,失灵;

4.5.3.5电机连轴装置缺防护罩;

4.5.3.6焊接设备管道时,用设备当二次线;

4.5.3.7劳动保护器材,消防器材管理保管不好,残缺不全,卫生差,滤毒罐失效,不及时更换;

4.5.3.8地沟盖板损坏不及时更换;

4.5.3.9安全防护栏破损不牢;

4.5.3.10设备法兰、螺栓不全;

4.5.3.11用金属物撞击带有气体的设备、管线、活塞、活门等物体;

4.5.3.12违反安全规定违章指挥;

4.5.3.13施工完毕没按要求做到工完场地清;

4.5.3.14乱接乱拉电线;

4.5.3.15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

4.5.3.16不按规定持证上岗;

4.5.3.17其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各种行为、安全遗患。

五、考核方法与奖惩

5.1 考核分为自评考核和公司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公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具体实施,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5.2 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应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终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自评考核,自评考核表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

5.3 公司对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考核时成立考核小组,由安全、生产、职工代表等有关部门及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5.4 考核小组在组织考核时应充分肯定被考核人的安全工作业绩,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对照考核标准表进行考核。

5.5 考核组应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5.6 职工的考核由各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5.7 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工考核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档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奖惩,职工由所在部门(车间)进行奖惩。

5.8 公司对考核情况优秀、良好者分别进行奖励,安全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六、附则

6.1 被考核人弄虚作假,提供假情况、假资料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6.2 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

6.3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6.4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8篇 高速公司房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度

1、领导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是本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在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工作内容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加强领导,把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指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或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隐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工作应细致具体,落到实处。

3、严格执行国家、省、厅、市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通厅对安全工作的各项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4、建立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作为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建设项目必须按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完善本部门的质量保证体系,程序上环环相扣,责任上层层分解,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在某些重要工作中,应及时办理各种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审批制度。如炸药、油库、油罐、雷管等危险物品的购、运、储、用等相关环节的审批手续;爆破工程的开工以及特种设备设施或特种场所的安全评估等。对事故隐患有前瞻性的思维,善于发掘和发现,并及时处理或整改,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问题要引起重视,严格按监理要求进行,尤其是交通安全。

6、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项目部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以及施工单位的劳务人员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好至少每月两次班组的安全日学习活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教育宣传覆盖率大于80%以上,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殊工种的专业人员执证上岗率达到100%.

7、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及时发放有关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认真彻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

8、严格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凡属于重大事故的必须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高级驻地办、总监办和业主协调办。

第19篇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实现对事故的预防、治理,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及驻本公司的外来施工单位。

三、制定原则与依据

应坚持科学预测原则、职工参与原则、方案选优原则、信息反馈原则,依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是由各级管理层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在一定时期内的一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安全生产指标是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具体量化。

四、职责

4.1.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制定工作的组织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批准。

4.1.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年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信息收集、备选方案制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考核以及评估、修订工作。

4.1.3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备选方案的确定工作。

4.1.4 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4.1.5 全体员工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反馈工作

4.2 制定流程

4.2.1 提出问题,即围绕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通过科学预测和调查研究,收集安全管理系统内外的有关信息,从各个方面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

4.2.2 制定方案,即根据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所应解决的问题和收集到的各种安全信息,制定两个以上的安全目标备选方案。

4.2.3 确定方案,即通过科学决策和可行性研究,在诸多的备选方案中选取一个满意的方案。此时,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

4.2.4 目标调整与修正,即在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或再交由职工讨论,广泛收集意见,以使安全生产目标不断得到修正和完善。安全管理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安全目标与指标及安全工作计划。

4.2.5制定或修订后的安全管理目标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3 分解与实施

4.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已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到各部门。

4.3.2 部门及驻本公司外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采取签定责任状等形式,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量化分解,每一级都要通过对下级的强化管理,来确保总体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实现。

4.3.3 各部门严格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4.3.4 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与指标任务。

4.3.5 安全环保办公室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工作。

4.3.6 各部门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与指标。

4.4 考核评定

4.4.1对部门月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效果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职责情况及各项安全的工作完成情况。

4.4.2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分值50元)。

4.4.3目标与指标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两大部分。

4.4.3.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对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含工伤事故次数、经济损失指标等,满分为50分。

4.4.3.2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

4.4.3.2.1安全教育措施包括教育的内容、时间安排、参加人员规模、宣传教育场地。

4.4.3.2.2安全检查措施包括部门安全巡查、班组综合安全检查、员工岗位自检自查。

4.4.3.2.3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完好率、隐患整改率、设施完好率,保证措施。

4.4.3.2.4危险因素的控制和整改对危险因素和危险点要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和整改,并制定整改期限和完成率。

4.4.3.2.5安全控制点的管理要求制度落实无漏洞、设备无隐患、人员无违章等满分为50分。

4.4.4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与考核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公司采取月考核与平时抽查方式进行考核评分。

4.4.5根据公司每月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依据目标与指标管理考核标准逐项打分,对事故控制指标的评分项目,按照每月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进行评定。

4.4.6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年终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各部门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根据考核与评价的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五、相关文件

5.1《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5.2《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第20篇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三

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实现管理标准化,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

(三)职责

1.生产技术处负责起草、跟踪、以及修订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确保有效、及时充分地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传达到全体员工,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

2.生产技术处负责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制定和更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确保有效、及时充分地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传达到各部门,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并半年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价。

3.各部门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定期回顾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并将结果汇总交给生产技术处。

4.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任务。

5.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6.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量化分解,每一级都要通过对下级的强化管理,来确保总体安全目标的实现。

7.各部门严格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8.生产技术处负责牵头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方针的持续适宜性进行评审。

9.当实际结果与目标发生严重偏差时,生产技术处负责牵头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10.公司总经理负责签发公布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依据

1.1安全生产方针制订的依据:

1.1.1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突出国家总体安全生产方针的内涵并与公司的管理方针相互融合,要在全体员工充分参与下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方针。

1.1.2制定出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体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企业风险特点、预防伤害及疾病和预防财产损失,保持持续改进。

1.2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制订依据:

1.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2.2地方和集团下发的安全责任书、目标。

1.2.3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全、职业卫生综合治理规划及其它规划等。

1.2.4 公司的实际能力和现有状况,上年度公司安全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1.2.5公司的管理水平、危险源(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以及生产和过程的绩效及安全标准化系统和体系的评审结果。

1.3 目标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数量、安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计划、设备和财产损失、安全教育与培训、遵章守纪,制止三违、安措经费的使用、隐患整改计划、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预防事故的工程技术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安全生产台帐的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等。

2.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

2.1在每年年底,生产技术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总经理提出的下年度公司安全部门安全目标设想,及4.1.2 条款的要求汇集各部门提出的目标设想,形成公司安全目标指导思想,并由主管副总下达指令,并根据主管副总指令,提出下年度安全总目标。

2.2生产技术处在设立安全方针和目标时,要考虑公司的管理水平、风险评价、生产和过程的绩效及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价结果。

2.3 制定的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应是明确的 、可测量的、具有行为导向的、可行的和有时间期限的。

2.4制定的目标和指标应涵盖所有部门、人员,即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分解

3.1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公司的安全方针和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出符合本部门生产安全特点的安全目标和指标。

3.2各部门应将安全目标和指标分解到本部门的所有班组、岗位。

4.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传达、培训

4.1公司制定的目标和指标要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传达到公司的各层次人员及相关方。

4.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培训,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板报等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使安全生产方目标和指标深入人心,指标体现在行动中。

5.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5.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解的目标、指标执行,确保公司的年度目标、指标顺利完成。

5.2在安全目标指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职员,调动其积极性,广泛开展安全活动,确保各级安全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

5.3建立安全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安全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安全目标管理标准化。

6.安全目标和指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

6.1生产技术处必须认真做好公司目标和指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6.2生产技术处组织目标诊断是保证公司安全目标实施的主要手段,生产技术处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安全目标实施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6.3各部门的安全目标指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及时进协调、整改。

6.4生产技术处对安全总目标和各部门安全目标指标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负责监测结果的档案保存,办公室负责将监测结果纳入各部门及个人年度业绩考评,兑现奖惩考核。

7.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评审、更新

7.1公司每月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对全公司各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跟踪和评价,保障目标的实施。

7.2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能保证方针和目标完成,由生产技术处授权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评审。

7.3当评审时认为目标、指标与实际不符,难以完成,或实施计划有偏差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提出修改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照前款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程序进行新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

7.4调整、更新后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以及实施计划应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

(五)附则

1.安全方针、目标的制定要记录、存档。

2.本规定由生产安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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