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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范本

有哪些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及现场工人的安全职责。

2.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4. 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事故报告流程,制定应急响应措施。

5. 安全奖惩机制:通过奖励和惩罚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定。

内容是什么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

- 项目经理需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执行。 - 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员工遵守安全规程。 - 现场工人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熟知操作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 - 安全检查应覆盖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程序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态扩大。 - 建立安全绩效考核体系,对安全行为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重点

在实施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时,关键在于:

1. 责任落实:确保每个层级、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做到责权分明。

2. 培训实效:安全教育不能流于形式,要注重提升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3. 检查力度:安全检查要常态化,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4. 应急响应:建立健全应急响应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 奖惩公正:奖惩制度要公平透明,激发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存在的问题

实践中,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有:

1. 责任模糊:部分员工对自身安全职责理解不清,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

2. 培训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安全培训缺乏针对性,无法有效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3. 检查走过场:安全检查可能因时间、资源限制而流于表面,未能深入发现潜在风险。

4. 应急准备不足:应急预案不完善,或未进行定期演练,影响实际应对效果。

5. 奖惩机制执行难:如何量化安全行为,公平公正地执行奖惩制度是一大挑战。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范本

第1篇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范本

1、监督、检查项目部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参加项目部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参加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协助领导布置、检查施工队的安全活动。

5、负责项目部施工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6、负责项目部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7、督促并协助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和鉴定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人员进行工地级安全教育。

9、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0、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1、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12、协助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2篇 中新化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安全文明施工总要求

l.1为加强项目建设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化工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提高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认真抓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监督,实现本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3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对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并必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专职负责人,形成公司、施工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网络:

1.4施工单位要建立和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接受工程部和监理公司的检查。

1.5 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由中新化工组织的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并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具体措施

2.1安全管理方面

2.1.1 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施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2.1.2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

2.1.3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2.1.4施工单位应认真制定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核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开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措施交底、落实到位。

2.1.5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和健全安全检查机构,保证三级安全监督网的监控作用。

2.1.6建立各项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在施工作业中严格执行。

2.1.7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施工作业中做到持证上岗。

2.1.8坚持安全检查和安全会议制度。尤其要督促施工班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2.1.9积极参加由工程部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和联合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1.10 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积极提出防范措施以及督促防范的贯彻执行。

2.1.1l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具、用品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企业的合格产品。

2.1.12施工单位应负责深入开展反违章、反违纪活动,加重加大考核处罚力度,制定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2.1.13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1.14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民工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台帐。

2.1.15严格班组安全管理,建立班组交底制度。

2.1.16进场电动工器具及起重用工器具必须进行检测、检查确认可靠,进场的施工机械须经过安全检验,上述三项都必须建立台帐,并根据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2.2文明施工管理

2.2.1各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已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能够正常开展工作;负责施工的各级领导,要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2.2.2建立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并报工程部以便督查。

2.2.3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用地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布置。

2.2.4材料、设备等存放合理有序,各种物资标识清楚,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2.2.5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临时围栏或围墙已形成,照明配备得当,施工单位保卫人员上岗值勤。

2.2.6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明确,无死角,责任落实到位,便于检查、监督。

2.2.7施工机械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每天运行记录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性能和工作条件;

2.2.8 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2.2.9 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在路边存放设备、材料等物品;确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水、电力线路,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工程部,经工程部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并保证正常交通和其他设施正常,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2.2.10 施工道路应保持路面完好,严禁大型机具随意上路面,确因工程需要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工程部,经工程部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并保证路面、路标、安全标识牌等不被损坏。

2.2.11 施工单位对土石方的调配必须取得工程部的同意,不得随意堆放。

2.2.12 工程项目的工序安排应合理、衔接紧密且工程配合得当,做到均衡施工。

2.2.13 施工中,严防人员坠落,严禁高空物件散落(如管道、垃圾等),影响安全,影响环境场地和设备污染。

2.2.14 严格把好设备运输、检验、存放、起吊、安装各道工序关。避免发生损坏、腐蚀及落入杂物等问题。

2.2.15 场区道路、料场、组合场,施工作业区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

2.2.16 场区及施工区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施工作业面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牢靠,废料、工业垃圾及时清理干净。

2.2.17 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要防火星飞溅,事先下方要作好易燃物清理措施,并有专人监护,焊接场地地面无焊条或焊条头。、焊接设备集中布置,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线、氧乙炔胶管全部收盘存放。

2.2.18 施工区各类脚手架必须有专业架子工搭设及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特殊类脚手架应有专业人员提出设计,经施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搭设。

2.2.19 现场用电源盘要接地,开关要挂牌,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闸刀开关、插头、插座要完整。严禁违规用电,施工用电布线整齐统一,标志清楚,严禁采用裸露线用电。

2.2.20 认真组织交叉作业,严禁墙、地面和设备、管线二次污染。

2.2.21 不准随意在结构、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报工程部和监理批准后实施。严禁在压力容器上直接焊接任何支架。

附件2

第3篇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四)

施工现场触电未遂事故时有发生,其原因主要是工地管理不力。制度措施不落实,机电人员检查督促不力临时用电搭设没有认真按“规定”执行,违章操作、线路乱拉等现象所造成的,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贯彻建设部部颁标准,igi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igi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下简称“规范”。特制订以下制度,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的规定,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

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或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内容有:1、现场勘察;2、确定电源进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配电箱、未级电箱装设位置及线路方向;3、负荷计算;4、绘制电器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5、选择导线截面;6、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电器防火措施。

二、加强临时用电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所队(厂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处技术主管批准后实施,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为:1、关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2、关于技术交底资料;3、关于安全检测记录;4、关于电工维修记录等。

三、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监督工作。是保证临时用电生产安全运行,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害事故的重要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规范”标准: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指导工作,应组织定期学习“规范”,电气作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认真按部颁“规范”搞好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

四、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供电、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未级开关箱)全部要实行铁制配电箱,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配电箱内必须设置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分析、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配电箱内所有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相对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控,开关箱两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制。防止“一间多机带来的意外伤害事故。

五、加强电气材料管理,对于减少或杜绝电气伤害事故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严禁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无地名的伪劣产品,购买电器材料必须要到省建委推荐的有生产许可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厂家或直销部购买,严禁在市场采购。

第4篇 危险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总 则

1、根据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编制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4、本制度适用八冶一公司各施工单位。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桥梁高墩施工、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铁路既有线作业、桥涵顶进、桥梁悬灌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危险性一般 危险性较大 危险性重大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h≤3m(含3m)

5m

h>10m

大模板工程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积a

100m2

a>300m2

起重吊装工程 吊装重量g

g≤80t 吊装重量g

80t

g>170t

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面积a

a≤200㎡ 脚手架面积a

200㎡

a>500㎡

拆除与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量q

q≤5000m3 爆破工程量q

5000m3

q>20000m3

桥梁高墩工程 桥梁墩身高h

h≤25m 桥梁墩身高h

25m

h>50m

5、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检算详细资料;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6、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公司安环部进行协助。

二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1、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安环部、项目管理部、资产部、项目队长、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工程管理口备案。

2、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师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的人员包括公司工程管理口、及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必要时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4、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成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工程管理口、资产管理部、各专业带头人,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工地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安环部和项目管理部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过程实施时,公司安环部和公司项目管理部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公司总工程师择时参加并随时检查验证。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依据为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规定。

2、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员编制,项目经理审批,施工员负责实施。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建立《专兼职安全员名册》、《特种人员名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办公室实施。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新工人进行项目部级、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建筑法》、《生产法》、《劳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教育卡相关内容。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6、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持上岗证,每年还必须根据长春市有关部门安排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指定部门技术和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训、年审。

9、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知识教育。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使用新设备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方准上岗作业。

11、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a、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b、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c、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资料要收集归档,职工要进行书面考试,试卷编号存档。

12、随着季节的变换,要根据施工季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冻防滑,防署防雷,防风防讯等教育。

13、随着施工的进程,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阶段性的安全教育。

14、节假日前后,要针对思想麻痹和不稳定,纪律松懈而易发事故的特点,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15、要做到集中时间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特别是要坚持日常教育,搞好现场教育。

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形势拓展内容,要包括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

17、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事故急救知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后,由于抢救不当,造成扩大事故的后果。

第6篇 电气设备施工和检修安全制度

一、 勘查检修现场

在检修前,对所要检修的设备状态及现场工作环境进行勘查,检查所检修设备存在的隐患。

设备状态:了解运行时设备各部位的运行性能,停止时设备各部位的固有状态、误操作时的可能动作等。

二、召开检修安全会议

1.确定检修设备

介绍设备的概况和勘查设备所处的环境。

2. 确定检修人员,分配各自任务

检修负责人:负责整个检修工作的组织实施,检修安全措施的布置和落实,检修质量的控制。

检修人:负责检修工作的具体实施,安全措施的实施,检修质量的控制。

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措施的布置,检查监督安全实施的落实,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检修人员停止工作,并令其整改。

3.布置安全措施

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布置相应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协同作业,禁止单独作业,人员不足时,应停止作业。

4.工作布置

讲解检修的具体流程,针对现场设备进行检修人员的工作分配,各工作中须注意的事项。

注:检修安全会议要有记录(针对比较大的检修任务)。

三、停电、锁定、确认

1、在检修前,对所检修的电源进行确认,多台设备公用的电源,在不影响其它设备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断电操作。若是妨碍某些设备,须采取安全措施后可暂时断开,进行操作。

2、一台设备单独控制的电源,则可直接进行断电操作。不管是怎样的电源必须遵守:先断开支路电源,再断开干路电源。先断空气断路器,再断隔离开关。

3、停电操作完成后,必须锁定可操作的部位。

4、停电后还需现场确认,在施工前检查是否还有其他能源的伤害,如水、汽、气、机械等,务必做好危险能源安全锁定工作。

四、 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检修负责人和执行人佩戴齐劳保用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安全保护措施的实施。

1. 对存在掉落、移动、转动的设备部位,增加支撑架、垫铁或防护栏等。

2. 对误操作造成触电事故的设备,可连接接地线。

3. 办理相应的安全许可证,如挖掘动土许可证、高温动火加工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等;

4. 在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在佩戴之前必须对安全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损坏后,再使用。

5. 对有高温烫伤危险的设备,先用测温枪进行温度测量,等温度降到佩戴劳保手套可操作的温度再进行作业。

6. 在多点控制的设备检修前,必须逐一将控制点做好防止误动作处理即锁定。

安全保护措施实施完毕后,安全监督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后序工作。

五、 遵照检修工序卡要求进行检修

1、检修负责人严格按照检修卡内的检修项目具体安排检修工作。

2、检修人遵照检修负责人指派的任务逐一进行检修,要确保检修的完整性和高质量。在检修过程中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对待每个细节,做好随时送电的准备。

3、安全监督员间断性地进行监督、提醒,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令其停止检修,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4、在检修过程中若遇到交叉作业,检修负责人联络另一方负责人进行协调,并向对方说明工作性质及注意事项。还要对一些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布置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双方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六、 检修完成后的自检

1、检修完成后,检修负责人和执行人同时对检修项目进行逐一检查。

2、检查工作要仔细认真,不放过任何一个螺丝,一个线头。不但要严格控制检修质量,从外表看去还得美观。一旦发现有遗漏或是不规范的,要及时补充校正,确保不会留下任何后患。

3、检查检修过程中动过的设备或是部位是否已恢复到原有的固有状态。

七、 清理现场,撤掉安全防护措施,解锁送电

1、自检合格后,检修人检查携带的工具是否齐全,以防送电时发生短路故障。

2、检修过程中的杂物要全部清扫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分类处理。清理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撤掉安全防护措施,准备解锁送电。

3、在解锁前检修负责人应对检修设备周围进行巡视,观察是否有他人正在作业,确认无人后通知另两方负责人准备送电。

4、送电前,安全监督员必须对撤掉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通知检修负责人送电。

5、送电过程中,检修现场必须留守一人,若发现有异常现象立即令其停止送电。待查明原因并彻底处理后方可继续送电。

6、送电顺序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先送干路电源,再送支路电源;先送隔离开关,再送空气断路器。

7、送电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填写检修计划表内的相关事项,如检修工时、检修人等。

第7篇 施工现场电、气焊割安全防火制度

一、防火安全规定,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有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的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权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有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了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确需进行焊割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平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

二、看火(监护)人职责

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2、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3、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没落。

4、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闷顶、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5、要根据情况,备好 适用的灭火器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挡等),做好灭火准备。

6、发现电、气焊操作人员违反电、气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三、电焊工的操作要求

1、电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2、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钢丝代替。

3、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两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4、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上。

5、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 ,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6、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不力,与看火人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四、气焊工的操作要求

1、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气瓶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3、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4、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以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求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5、乙炔瓶、氧气瓶严禁曝晒、撞击,防止受热膨胀。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

6、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

第8篇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第二条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第三条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指挥车在前开道。

第四条未经指挥长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

第五条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第六条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七条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查看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第九条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500-1000元。

第9篇 施工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目的,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地(项目)负责人在每日上班前召开的班组长会议上,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要针对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或操作时的位置进行安全交底,使班组长能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

对于险情较大的施工项目(如:构件吊装、组装塔吊等),除了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外,还应组织召开由全体操作人员参加的安全会议,交代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克服冒险蛮干,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施工班组长或专(兼)职安全员,应在操作工人上岗前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然后由班组长召开全组成员班前安全会,针对当日施工的部位,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上岗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第10篇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强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考评奖励激励机制,提高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创优意识和安全管理责任风险意识,促进南坪铁路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合同规定,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2.1 考核范围:所有参与南坪铁路建设的施工单位

2.2考核内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项

2.3 考核时间:日常考核不定期进行,平时考核每季一次,在季度结束后10日内(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项目考核在工程初验前进行。考核费计列当期验工计价。

2.4 考核等级:甲(550分及以上)、乙(500分及以上至549分)、丙(499分以下)三级。

甲级:平时考核甲级不低于80%,且丙级不高于10%

丙级:平时考核丙级20%及以上

乙级:其它情况为乙级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3.1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甲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不良行为的;

乙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3.2工程质量具体考核内容

1.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资质合格,进场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作人员、施工机械设备、仪器配备符合要求,岗位责任制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项规章制定具有可操作性。

2.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运转正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3.创优组织机构、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规范可行。

4.保证措施落实情况。质量保证措施有效,质量检测、检验、试验方法和结果可靠。施工过程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艺流程。各类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原材料检验及构件、设备安装的控制措施情况等。

5.工程质量要求。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要求。

6.创建“优质样板工程”实施情况及获得奖励情况。

7.文明施工符合以下要求: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分区明确,工地标志牌齐全,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机械设备、照明、通风状态良好,施工组织有序。

8.工地实验室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明确授权,试验设备经计量部门定期标定,试用人员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取样及试验工作科学、严谨。

9.内业资料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制度和办法、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完善、齐全。

(二)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放样复测资料齐全。

(三)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证或抽样试验资料齐全真实,其合格率100%。

(四)工程检查签证、工序交接记录、分项检验评定等资料齐全。

(五)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

(六)资料归档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时编制竣工文件。

(七)弃土、弃碴的工程措施落实情况记录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八)对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他单位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九)认真开展质量安全方面的各项专项整治或治理活动,并形成完整的材料。

(十)施工管理过程必须符合公司管理要求,质量管理资料完整、规范,检查、检验记录真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10.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和标准,满足开通速度要求。

11.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12.按时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 安全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4.1 施工安全等级划分

甲级:施工安全措施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铁路交通事故,或无不良行为的;

乙级: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人员死亡及以上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且无重大不良行为的;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人员死亡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4.2施工安全具体考核内容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路局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

2.制定本单位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确保其运转有效;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组织、制度和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 建立起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工程建设和危及人员、财产安全的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保证体系,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制定应对计划和处理预案。

4.专职劳动安全监督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

5.开展全员职业劳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安全生产岗位培训。新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严格岗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投入足额专项资金,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和个人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到位;作好防尘、防毒治理工作;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7.全面推行架子队劳动组织形式,不准对个转包或违法分包。

8.临近既有线的施工安全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管理按《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铁路局《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2009]7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9.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开展经常教育活动,确保交通安全。

10.严格按照《铁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采取严管严防的有效措施,强化铁路建设施工区域及驻地的治安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驻地安全。

11.对通信光缆、电力电缆、通信线路、供水管道等重要设施,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和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看守防护。

12.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安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强化管理,防止丢失被盗案件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1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4.建立健全严格的借阅、借用、保管、回收制度,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图纸、资料丢失或被窃。

15.对在施工中的劳务人员进行严格用工审查和法制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16.定期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全面掌握施工安全动态.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苗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整改、预防措施。

17.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全面履行约定的乙方责任。

18.事故发生后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全力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第五章 建设工期管理

5.1 建设工期等级划分

甲级: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所有节点工期均满足总工期要求的;

乙级:个别节点工期延后但采取适当工程措施后不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

丙级:因节点工期延后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

5.2 建设工期具体考核内容

1.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条款,配齐配强施工管理人员,配足施工机械设备。

2.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竣工日期和公司指导性施工组织,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和年度、季度、月份、周、日施工进度计划。

3.按规定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及时开工。

4.实施施工进度控制,由专人负责计划的实施,按期完成。

5.工程进度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必须真实、准确。

6.施工进度必须服从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7.施工进度出现偏差时应及时调整。

8.施工过程中及时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第六章 投资控制管理

6.1 投资控制等级划分

甲级:认真核对施工图,积极提出施工图优化建议,优化施工组织,改进施工工艺,按合同据实验工计价,节省工程投资的;

乙级:认真核对施工图,优化施工工艺,按合同据实验工计价,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

丙级(凡发生以下任何一条):未严格按施工图和已审的施工组织进行施工,未完成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施工,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增加投资,虚报实物工程量和投资完成。

6.2投资控制具体考核内容

1.建立完整的投资控制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投资控制管理制度,制定投资控制管理、合同管理、变更设计管理、验工计介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办法,明确和落实投资控制责任。

2.施工现场与设计文件不符时,认真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3.严格验工计价管理,做到完成实物工作量与验工数量一致。

4.投资控制得力、有效。

5.依法使用建设资金,自觉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

第七章 环境保护管理

7.1环境保护等级划分

7.1.1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7.1.2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7.1.3在施工进场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7.1.4落实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7.1.5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7.1.6制定施工期环保应急处理措施。

甲级:1-6项全面达到标准;

乙级: 4、5项达到标准的同时,其它三项达到标准;

丙级: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它情况。

7.2考核主要内容

1.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2.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3.在施工进场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培训;

4.落实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5.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6.制定施工期环保应急处理措施。

第八章 技术创新管理

8.1技术创新等级划分

甲级: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乙级:应用投标承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丙级:不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不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8.2技术创新考核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组织,制定技术创新规划、目标。

2.针对施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合理立项,开展技术攻关,及时收集、整理各项技术参数,指导施工。

第九章 考核奖励基金的筹措和使用

9.1奖励基金来源:公司根据铁道部铁建设 [2008] 247号文《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沈铁建发[2009]22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施工考核费用从各合同额中按5‰提取,作为施工考核的奖励基金,考核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和合同总价中;按照以上考核办法对施工单位的罚款也将作为补充的奖励基金。

9.2奖励基金专款专用,全额用于本办法的奖励;平时考核费用和项目考核费用各占50%。施工单位应把所得奖励大部分(不低于50%)发放到有关个人,不得扣留或挪做它用;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人员的贡献或成绩大小,合理进行奖金分配,分配方案及时报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并将分配情况报公司核准和存档。

9.3考核费用分配比例

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 ( 3:2:1.5:1.5:1:1)

9.4考核费用支付比例及形式:平时考核、项目考核内容为甲级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合同价款;考核内容为乙级时,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比例及额度的50%予以扣减合同价款;考核内容为丙级时,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比例及额度的100%予以扣减合同价款;日常不定期考核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考核项目时,公司可以按违反合同约定以通报形式进行罚款。

9.5费用列支形式:采用施工总价和工程总承包模式,施工考核费用在总承包费用风险费中扣减。扣减的费用纳入考核建设项目的招标降造费。

第十章 附 则

10.1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补充修改完善。

10.2本办法由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和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第11篇 外工地施工安全制度

1、 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2、 服从工地负责人安排的一切事务。

3、 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4、 2米以上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5、 登高作业施工不得穿皮鞋,必须穿好解放鞋。

6、 外工地施工人员公司安排住宿的,不得私自回家,碰到家里有事必须事先向工地负责人请假。

7、 外工地施工人员(路远)不得骑摩托车去上班,有公司安排车辆。

8、 外工地施工碰到吊物(使用吊车),必须由有证起重工指挥吊装。

9、 炊事员必须做好卫生工作及检查好液化气及电器。

10、 高空作业不准上、下抛物。

11、 外工地施工,施工用电必须由有证电工进行接线并接好接地装置(并接好有效触电保护器)。

12、 禁止工地上打架或打闹嬉戏、赌博。

13、 不能用的施工工具、井架,不得使用。

14、认真做好质量工作,保证施工工期。

以上几条必须严格执行,如违章,一切责任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章本人自负,损失公司的机械设备照价赔偿。

第12篇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

4、对从事电气、焊接、起重、建筑登高架设、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章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

6、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由质安部门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安全施工情况;本企业事故典型案例等。

(2)、安全知识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电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

(3)、安全技能教育: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第1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精神,确保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特订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个施工点由施工员和安全员经常检查、帮助班组及时解决生产上的安全问题外,工地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项目经理带领工地管理人员(不少于两人)每月组织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各项安全设施落实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不遵守制度的要批评教育,对不负责任的要纪律处分。

3、工程公司每月一次,总公司不定期抽查,项目部要充分配合,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完成。

4、检查要有重点,讲究实际上效果,要注重形式,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点整改项目要进行复查。

5、对每次检查要做好记录,整改单归档,整改后复查要有记录。

第14篇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的行为,确保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作业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独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序

3.1外来施工方管理人员需接受我厂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进入厂区,此项培训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进行。

3.1.1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环保知识、产品特性。

3.2外来施工方的施工人员由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先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3.4经双方培训教育合格后,乙方施工人员应到甲方公司保卫部门办理进入厂内务工的出入证。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卫部门申办出入证。

3.5施工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生产场地,要服从厂方工作指派人或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超出厂方规定范围行动。

3.6施工方厂区施工时必须单独办理我厂规定的各类作业票证,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一切设备。

3.7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水、电、汽(气),因施工需要必须征得我厂同意,并安装相应的计量仪表,按规定缴费。

3.8安全环保科有权审查进入厂区的施工队伍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对无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权予以清退出厂。

3.9安全环保科有权经常监督、检查外来施工人员对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制止和处罚。

3.10凡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1所有外来施工方施工前,根据实际情况向安全环保科交纳1000-10000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待施工完毕退还。厂方各相关管理部门(如设备科、土建办、安全环保科、生产科等)对在现场检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的处理可在此保证金中扣除。

第15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施工措施编制执行制度

为了更好地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合理地使用企业安全经费;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一)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2、 安全技术部门(或兼职人员)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3、 应考虑必要与可能,掌握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计划,同时充分利用各基层和项目的有利条件,制定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 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同时考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般问题。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先解那些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

5、 以改革工艺与技术措施革新相结合的原则,减少不安全因素。

(二)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1、 国家、建设部及工程所在地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各项标准、规章等。

2、 在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检查中所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3、 针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4、 经济发展、施工(生产)设备及操作方法的改变所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5、 对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所应采取的措施。

(三)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方法

1、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负分管职责。

2、 编制程序,一般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计划、技术等有关部门人员,配合工会广泛吸收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上报总公司批准。

(2)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四)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1、 各有关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计划的实施列入议事日程,关心和了解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2、 经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措施计划的物质基础,只有保证预算经费,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现。

3、 计划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年度施工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按期实现。

4、 监督检查保证。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监督。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要组织验收,没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范围

(一) 安全技术

1、 电刨、电锯、砂轮及电器设备等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有碎片、屑、液体飞出及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2、 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

3、 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4、 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5、 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6、 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门施。

7、 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8、 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或便桥。

(二)工业卫生

9、 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

10、 为清除粉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11、 对有害健康工作的厂房或地点实行隔离的设施及隔热防暑设施。

12、 为改善和保证供应职工在工作中的饮料而采取的设施(如配制清饮料、饮水清洁、消毒、保温的装置等)。

13、 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二) 宣传教育

14、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录像片等。

15、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16、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17、 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8、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ⅲ、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专责工程师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ⅳ、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

1、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 针对施工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2、 经技术负责人或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3、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第16篇 施工瓦工安全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瓦工安全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支撑,防止倒塌。

4、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5、在屋面坡度于25o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6、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核算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第17篇 工地安全施工管理保障制度

工地安全施工管理与保障制度

1.根据国家安全施工法规,在施工工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实现全方位安全施工。

2.搞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防护能力,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3.建立日常的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每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机具、电气设备、作业环境、人员操作安全性等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整改。

4.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检查制度。进入高层后,设专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员,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一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旦难以消除的,必须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5.建立健全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及防护靴等劳动保护用品。

6.建立健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尤其是从事电气、焊接、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劳动部门培训证方可上岗,以确保主要工序操作安全。

7.建立健全施工机具及辅助设施安全使用与检查制度。对诸如电焊机、电锯、电动玻璃吸盘等施工用工具的操作规程及脚手架、施工吊篮的搭建要求均做了明确规定,以确保使用安全。

8.建立健全防盗、防火及安全用电制度。

9.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处理制度。

10.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档案制度。

第18篇 学校管理-入校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入校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和施工队签定治安和安全生产合同书,明确施工队具体的安全治安治理保障措施,明确学校监督协调安全管理的责任。双方必须遵守安全法律及规章制度。

2、施工队进驻学校内部必须缴验每个队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其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无身份证明者不得在学校内部住宿。

3、施工人员须在学校内部居住三个月以上者,保卫干部必须协助他们办理“临时居住证”。

4、保卫干部要回同施工队负责人,依据“身份证”编制施工人员花名册。并写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等,如施工人员有变动要及时更正。

5、施工单位要给施工队伍安排固定的居住场所,并要求他们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用火,确保做好住所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6、施工人员必须凭施工单位发给的出入证进出大门,出入证不准转借他人,遗失必须补办。

7、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指定易名治安人员配合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向队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严防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8、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学校有责任全面做好队施工队员的安全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第19篇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制度

第1条 入厂教育:

l、凡新入厂的职工(包括临时工)必须接受三级(公司、项目、班组)安全教育。

2、凡入厂三天以上外包工及其他人员均由分公司负责按一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教育。

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和教育。

(1)安全防护常识、防尘、防噪声、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知识教育及防护器材的使用,时间为2课时;

(2灭火知识教育及灭火器材使用,时间为2课时;

(3)关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教训等的教育,时间为2课时。

凡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者,必须到项目接受二、三级安全教育。

4、项目级安全教育由项目主管生产的副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安全员进行教育,教育内容:项目生产特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教训、注意事项及要求等,时间为36课时。

5、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教育内容:岗位安全操作法、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措施,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时间为24课时。

6、公司内部工作调动、岗位变动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返回岗位者,要进行项目、班组级安全教育,项目内部岗位变动,应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7、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后,凭《安全教育合格证》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第2条 特殊工种教育:

1、从事电气、脚手架、焊接、起重、现场机动车辆驾驶、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由各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作业。

2、对特殊工种人员,安全部门按规定年限进行培训复试,以专业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为主要内容进行教育。

3、在新技术、新设备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

第3条 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遵章守纪,确保安全生产。

2、安全部应利用广播、宣传黑板报、事故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4、生产设备检修前,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停工、检修和开工前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

5、对重大危险性作业,在作业前,施工管理部门和安全部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第4条 安全技术考核:

l、安全部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职工安全作业证。

2、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主管部门和安全部负责组织进行。

3、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安全员具体执行。

4、凡未经安全技术考核,却取得安全操作证者,一律不准独立上岗操作,否则,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20篇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施工现场的工地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二、成立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主的,有项目部安全员、施工队长、施工队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形成安全管理网络。

三、健全和完善工地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四、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标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特殊规定的标牌。

五、坚决执行工作前的现场查勘制度,如有要停电的设备,需联系设备主人至现场察勘,并向有关单位联系停电。

六、施工前,现场负责人必须严格审阅停电工作票、施工作业票的内容,采取的技术措施是否安全可靠及有关注意事项。

七、认真执行工作前的二交一查制度,认真交待施工作业内容以及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状况,安全工器具是否带齐,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并督促安全措施的实施,并在工作票上签名后,方可开始参加工作。

八、施工负责人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规定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如施工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施工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施工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施工人员。

九、完工后,施工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的状况,确实无问题后,再命令拆除有关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拆除后任何人不得再进行任何工作,并作好停电工作票、施工作业票的终结手续。

十、施工队应针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经常做好事故预防教育,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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