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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

有哪些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责任制度涵盖了一系列关键职责,主要包括:

1. 制定与执行安全政策:负责建立并维护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威胁,并制定预防措施。

3. 安全培训与教育: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4. 应急响应计划:制定并演练应急响应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5. 安全检查与审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同时参与内外部的安全审计。

内容是什么

这些职责的具体内容包括:

- 制定全面的安全政策,明确安全目标和策略,确保与企业的业务目标相一致。 - 实施风险评估,包括环境、健康和职业安全等方面,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并监控其执行。 - 设计并实施各类安全培训课程,如消防安全、电气安全、急救知识等,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程。 -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写详尽的应急响应计划,包括疏散路线、救援程序等,并定期组织模拟演练。 - 对生产区域、办公场所进行定期巡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改进效果。 - 协助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安全审核,同时组织内部自查,以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重点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重点在于:

- 确保安全政策的落地执行,将安全管理融入日常运营中,形成安全文化。 - 不断优化风险评估与管理流程,提高风险预测和控制能力。 - 提升员工的安全素养,通过持续培训使安全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 - 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降低事故损失。 - 通过严格的检查和审计,确保安全标准得到贯彻,预防事故的发生。

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

- 安全意识的普及程度不一,部分员工可能对安全规定不够重视。 - 风险评估可能存在遗漏,难以全面覆盖所有潜在风险。 - 应急响应计划的实用性需要不断检验和更新,以适应新的环境和情况。 - 安全检查可能受到资源限制,难以做到全面细致。 - 在平衡安全投入与企业效益时,可能会遇到决策难题,需要权衡和调整。

作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持续关注这些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以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学好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二、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汇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做好沟通、配合工作。

三、主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性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主持制定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四、起草或拟定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的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五、组织、协调内部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六、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总结和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逐条对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对安全生产状况作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估,并按《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工作规范》实施检查和考核,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七、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汇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主要议题和工作打算。

八、根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九、定期做好生产安全和消防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迅速整改。

十、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汇报,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

第2篇 高处作业人员岗位安全卡死制度

l、凡未受过作业工种安全教育的职工,禁止参加高处作业。

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应高处作业的职工,禁止高处作业。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作业现场,严禁穿拖鞋进入作业现场。

4、凡上下两层同时施工,没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禁止在同-垂直线的下方作业。

5、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禁止登高作业。

6、高处作业人员对所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要随手放到工具袋内,严禁抛掷物体。

7、凡未按规定搭设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的,高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登高作业。

8、下雨冰雪天气,没有防滑措施,禁止高处作业,严禁班前、班中喝酒、窜岗。

第3篇 精制岗位安全生产制度

一、上班前必须穿戴好一切防护用品。

二、严格执行本岗《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工作区,严禁吸烟,谢绝参观,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四、车间门窗及时打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五、严禁跑、冒、滴、漏,如发生滴、漏时及时用清水冲干净。

六、本岗位设备管线在检修前必须先置换合格后方能检修,检修时备有充足的水源并有专人监护。

七、停机时要先关蒸汽阀门后停机,开机时要先打开真空泵冷却水阀门后开泵,切勿倒置。

八、突然停电断水严密注视各受压设备及仪表显示范围,做好排空卸压的准备。

九、本岗位未经批准不准动火。

第4篇 爆破员岗位之安全责任制度

爆破是安全使用爆炸物品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生产进度和安全,为保障施工顺利进行,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局、处有关规定,不折不扣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作业,确保施工爆破安全。

二、担任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上岗,爆破作业责任重大,上班前四小时内严禁饮酒 ,保持清醒头脑,处处注意安全。

三、严格领取手续,按施工需要填好《领取爆炸物品申请单》《爆破日志》方能到库房取药。爆炸物品领出后,除起爆药外,其余雷管、炸药分开装运,并直接送往爆破场地,作到人不离药,严加看管,防止丢失、被盗及发生意外爆炸事故。

四、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在指定施工场所进行爆破作业,按设计用量和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爆破前,要落实警戒范围,岗哨、标志、信号等安全措施,引爆时要统一指挥,定人、定数、定时,引爆人员要在安全时间内全部撤离危险区,爆破后按规定的安全时间进行现场检查,方可解除警戒,处理瞎炮、残药。同时认真核对爆炸物品剩余数量,并立即退回库房,决不私存、乱放、转送,转借他人。

五、按照领用的实际数量认真填写《爆破员领用爆炸物品日志》未用完的火工品按规定存入防爆箱内,还有剩余的必须退回,做退库处理,并立即填写好《日志》,

六、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爆炸物品丢失、短少、被盗要立即报告。

第5篇 锅炉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锅炉岗位是必须保证安全运行的工作场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不得触摸,靠近各种设备及配电柜等机电设备,以免发生危险。

2、主管人员、当班司炉工,必须按安全设备管理要求检查、维护保养设备,定期排污,检查安全保护设施、受压部件,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对出现的故障尽快做出正确的判断与处理。确保锅炉用水达到标准。安全阀及压力表等必须按市区主管部门要求定期送检!

3、主管人员、当班司炉工要调解好锅炉安全受压部件,以保证其灵敏度及可靠性,并对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与锅炉本体的连接管路进行检查,严防堵塞,导致安全事故。

4、锅炉设备升降压必须缓慢均衡平稳,严禁急剧升降。

5、对设备暴露出的隐患与问题,生产运行中暂时不能处理,但不影响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报告,详实记录在交接记录上。

第6篇 cng母站岗位风险辨识安全确认制度

一、岗位风险辨识

1.通过对岗位风险的正确辨识,系统地诊断场站、工艺过程或机械设备以及各种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而采取有效措施约束、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发展,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从现场做起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和事故机理分析法全面、系统地辨识各项工作任务,各道工序存在的与人、机、环、管相关的不安全因素。

3.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基于管理对象、有关记录和工作任务分析并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能够真正达到风险预控的目的。

二、安全确认制度

1.现场安全确认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最积极有效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确认制。

2.凡是已采取安全检查表的岗位,现场安全确认以相应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为主进行检查确认。

3.各项工作或作业,在进行前都必须根据生产和工作任务对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周围环境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可靠程度作具体的检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对策,在确认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才能投入生产或者工作,并在生产工作中作巡回检查确认。

第7篇 财会人员岗位安全防范防火制度

一、工作中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牢固树立防火、防盗、防诈骗和防破坏的意识,保证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不发生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确保国家财产安全。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益元百货的财会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徇私舞弊。

三、认真做好现金的收付、取送和保存工作,严格执行益元百货的取送款制度和保险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在管理方面不出现问题,不存在漏洞。

四、严格支票管理和使用手续,不得开具空头支票,支票要当日使用,当日领取,对于当天未使用的支票,会计应负责追回。

五、现金和各种信用卡要按有关规定收付使用,不越权借支、挪用。

六、要严格审查各种原始凭证,不得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已受理的凭证要加盖戳记,各种票据和有关印鉴要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七、及时办理结算业务,防止错结、漏结和迟结,要积累各协议、合同单位的资信情况和结算中的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防止帐务错误和债务纠葛发生。

八、要严格管理发货票和内部收据,不得遗失转借。

九、工资和奖金要当日取,当日发,如遇特殊情况,当日未发完,必须存入保险柜内,同时向保卫人员报告。

十、严格遵守益元百货的各项防火防范制度,熟练掌握“四懂四会”知识,爱护有关安全设施,注意技术保密和财务保密。

十一、每天下班时要清点当日钱款票据,将票证、实物收据和应留的现金锁入保险柜,关闭门窗、电源。

十二、上班时仔细检查办公环境,发现异常情况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汇报,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十三、遵守执行科长、科员安全防火防范岗位责任制的其它规有关规定。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为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车技部经理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责任人,负责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对本部门许可事项和安全管理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员工对本人主办的工作负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三条 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五条 车技部经理的职责:

1、车技部是总经理在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4、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5、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

6、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7、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 车技部安全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3、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事项。

第七条 片区责任人的职责:

1、对责任片区的运输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2、情况全面掌握责任片区车辆的数、质量情况和驾驶员情况。

3、每月至少到责任片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对责任片区的运输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驾驶员的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第九条 押运员的职责:

1、全面了解国家和地区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规章。

2、熟悉所押危险货物的性质、特性以及预防措施和急救手段。

3、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交接、承运、托运、单证、单据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

4、掌握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包装要求,对不符合拒绝起运。

5、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设施、装卸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系数,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安全。

6、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过程、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

7、掌握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消防知识和预防措施。

8、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劳动保护、现场急救等医疗常识。

9、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零时间内向公司报告,不得隐情不报或迟报。

第9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烘干岗位

1、调整排潮门过架桥通道时,首先检查架桥是否牢固,然后再通过。发现架桥有损坏及时通知维修。

2、开启蒸汽阀前,必须按操作规程首先排掉管路中积水。开阀时操作工必须站在阀门的侧面,防止阀门意外损坏导致击伤与烫伤。烘干过程中,严防蒸汽超压导致设备管路爆裂等安全事故。

3、严防配电柜与周围电缆线因受潮等导致漏电造成意外事故。

4、当班操作工如出现身体状况不佳,在高温时进入烘干炉作业要注意自身保护,防止因出汗过多导致痃晕等身体伤害。

第10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

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

4、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科处室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指导、支持工作。

第11篇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长:,成员:。组长主抓安全运输操作,落实安全运输活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李瑶琴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12篇 运转设备岗位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在运转设备岗位作业安全,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防止发生绞伤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运转设备指选厂工艺设备、探矿挖掘设备、电器运转设备、井下提升设备以及其他动力机械运转设备等。

二、在运转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运转设备的性能、启动、停止的操作程序和故障处理方法,并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艺开车纪律,非设备人员不准操作运转设备及在设备岗位停留。

三、在运转设备岗位作业必须保持精神充沛、注意力集中、严禁打闹、打盹、睡岗、酒后上岗。

四、裸露在外的转动部位以及其他运转部位必须安装防止绞伤的安全防护罩,旋转设备周边要设隔板或防止绞伤的围护栏。

五、不准跨越和坐卧运转设备及防护装置。

六、运转部位绞进物料及缠绕物时,要避开抛甩危险区,立即停机处理,不准用手拖拉硬拽,防止发生危险。

七、严禁在运转中擦拭、触摸运转部位,严禁用工具触及运转中的转动和输送部位。

八、停机处理故障时,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并挂警示标志。开机时要对设备内外、周边有无人员和搭放物料搞好清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

九、在设备仓内作业和机体等隐暗处作业必须有专人看护。

十、在运转设备岗位作业时,衣扣、袖口、裤脚必须严紧,不准穿高跟鞋和披衣敞怀。

十一、严禁在设备上或设备旁边搭放物料。

十二、卷扬提升设备必须有过卷器、控制闸,并保证安全有效,使用钢丝绳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要求规定,并定期检查或更换,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准操作。

十三、压风工要经专业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要经常观察压力表、减压阀的安全灵敏有效情况,仪表损坏失灵要立即更换,安全减压阀失灵要立即停机并向领导报告。

十四、挖掘设备作业半径15米内禁止人员停留,运行中禁止检查修理设备,行走时禁止靠近机体观察设备是否异常。

十五、严格遵守其他岗位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13篇 管理技术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法、不违章、不违规。

(三)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

(四)对在工作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五)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服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六)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应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第14篇 cng母站岗位风险辨识和安全确认制度

一、岗位风险辨识

1.通过对岗位风险的正确辨识,系统地诊断场站、工艺过程或机械设备以及各种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而采取有效措施约束、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发展,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从现场做起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和事故机理分析法全面、系统地辨识各项工作任务,各道工序存在的与人、机、环、管相关的不安全因素。

3.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基于管理对象、有关记录和工作任务分析并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能够真正达到风险预控的目的。

二、安全确认制度

1.现场安全确认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最积极有效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确认制。

2.凡是已采取安全检查表的岗位,现场安全确认以相应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为主进行检查确认。

3.各项工作或作业,在进行前都必须根据生产和工作任务对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周围环境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可靠程度作具体的检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对策,在确认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才能投入生产或者工作,并在生产工作中作巡回检查确认。

第15篇 安全生产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维护企业的利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各岗位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操作人员要知道本岗位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辩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二、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三、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四、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五、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六、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七、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八、对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九、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十、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及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一、作业现场要清洁,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齐有序;安全通道要畅通,安全防护、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安全色标、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第16篇 煤矿班组和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安全评估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为扎实做好安全评估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前提条件:

1、杜绝当班发生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2、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矿要求标准。

3、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程度评估办法和奖惩制度。

(二)、考核标准:

以《煤矿安全规程》、本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为准;

(三)、队每月组织对安全管理、掘进、机电、通风、进行一次评估检查。

(四)、本队及各班组要高度重视安全程度评估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现场安全评估活动,不断夯实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

(五)、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充分保证安全必需的各种投入。不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奖惩兑现。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质量意识和技术技能。

第17篇 防火安全制度-油漆工岗位

1.油漆工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掌握油工防火、灭火基本知识。

2.现场油料房必须单独设立,与其他易燃物品及建筑保持15米以外距离,与建筑物相连要有防火隔断,库房内照明要设防爆灯,排风扇,确保通风良好。

3.库内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易挥发油料,不能与其它油漆一起混放,料房绝对不准设在工程内。料房内严禁生火取暖。

4.油漆工不得在工程内配料,要在料房配制,工作完毕要把容器盖封严,以防油料挥发。

5.库房内、油工操作现场严禁吸烟和明火交叉作业。

6.油工作业现场及油料库、房等地点均是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必要时要制定防火安全措施。要设置专人配备器材,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第18篇 管理、技术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法、不违章、不违规。

(三)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

(四)对在工作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五)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服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六)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应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第19篇 爆破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爆破是安全使用爆炸物品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生产进度和安全,为保障施工顺利进行,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局、处有关规定,不折不扣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作业,确保施工爆破安全。

二、担任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上岗,爆破作业责任重大,上班前四小时内严禁饮酒 ,保持清醒头脑,处处注意安全。

三、严格领取手续,按施工需要填好《领取爆炸物品申请单》《爆破日志》方能到库房取药。爆炸物品领出后,除起爆药外,其余雷管、炸药分开装运,并直接送往爆破场地,作到人不离药,严加看管,防止丢失、被盗及发生意外爆炸事故。

四、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在指定施工场所进行爆破作业,按设计用量和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爆破前,要落实警戒范围,岗哨、标志、信号等安全措施,引爆时要统一指挥,定人、定数、定时,引爆人员要在安全时间内全部撤离危险区,爆破后按规定的安全时间进行现场检查,方可解除警戒,处理瞎炮、残药。同时认真核对爆炸物品剩余数量,并立即退回库房,决不私存、乱放、转送,转借他人。

五、按照领用的实际数量认真填写《爆破员领用爆炸物品日志》未用完的火工品按规定存入防爆箱内,还有剩余的必须退回,做退库处理,并立即填写好《日志》,

六、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爆炸物品丢失、短少、被盗要立即报告。

第20篇 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使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3.术语与定义

4.职责

4.1各班组必须定期组织安全日活动。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各班组必须开展安全日活动,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五十分钟,一般活动时间为每周二下午安全活动。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5.2 安全日活动内容:

5.2.1 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5.2.2 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5.2.3 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5.2.4 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考试和技能竞赛。

5.2.5 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5.3 安全日活动要做到“三有”,即: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5.4 车间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厂的处室以上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具体规定为:

5.4.1 公司领导每季一次。

5.4.2 公司处室领导及厂领导每两月参加一次。

5.4.3 各厂处室领导每月参加一次。

5.4.4 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5.4.5 公司处室以上领导参加活动时间由公司质安环处安排,各厂处室以上领导由厂质安环处安排。

5.5认真贯彻“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从严、从难、从实际出发,开展教帮式岗位练兵,并定期举行技能竞赛制度。

6.检查与考核

6.1班组必须定期检查安全日活动记录表。

6.2不参加安全日活动的员工扣罚50--100元,并在在月经济绩效考核中落实考核扣罚额度。

7.附录

7.1安全日活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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