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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汇编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度

有哪些

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是企业维护信息安全的重要基石,它涵盖了多个层面,主要包括:

1. 安全政策制定:明确网络安全的目标、原则和策略,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

2. 责任分配:定义各个部门和岗位的网络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3.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 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系统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5. 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快速响应和处理安全事件的流程。

6. 监控与审计:持续监控网络活动,定期进行安全审计,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内容详细规定了企业的网络安全行为准则,包括但不限于:

- 数据保护:确保敏感信息的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非法访问。 - 访问控制:设定权限,限制对关键系统和数据的访问。 - 网络安全实践:提倡使用强密码,禁止未经授权的外接设备接入公司网络。 - 更新与补丁管理:定期更新软件和系统,及时安装安全补丁。 - 法规遵从: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gdpr、hipaa等。 - 合同条款:在与第三方合作时,要求其遵守企业的网络安全标准。

重点

制度的重点在于落实和执行,这需要:

- 高层支持:管理层的重视和参与是制度成功的关键,他们应带头遵守并推动实施。 - 持续改进:随着技术发展和威胁变化,制度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 制度评估: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反馈进行调整。 - 法律追责: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罚措施,以示警戒。

存在的问题

尽管有了完善的制度,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挑战:

1. 人员疏忽:员工可能因疏忽或缺乏意识而忽视安全规定,导致漏洞。

2. 技术局限:现有的安全技术无法完全抵御所有威胁,新的攻击手段层出不穷。

3. 资源限制:企业在安全投入上可能有限,难以实施全面的安全措施。

4. 法规滞后:法律法规有时难以跟上网络技术的发展步伐,导致监管空白。

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是企业安全的基石,但需要持续关注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以实现有效的网络安全防护。

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度范文

第1篇 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我司网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用户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

1. 不得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

2. 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严禁上网流传、处理、储存;

3. 与涉密文件、资料、数据和涉密科研课题相关的微机严禁联网运行。

第二条 任何用户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三条 任何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四条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五条 网络责任人和各部门网络用户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1. 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2. 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3.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 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5. 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6. 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司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违法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第六条 网络中心和各接入单位必须实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网络建设与管理成效与年终考核挂钩制度;

2. 信息发布文责自负、审核、登记制度;

3. 有害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 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 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6.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7. bbs注册实名登记制度;

8. 禁止涉密微机入网制度。

第七条 对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站点,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网络责任人和各部门要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第九条 网络责任人和各部门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公司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2篇 幼儿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达明幼儿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一、加强对信源单位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二、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将一律不予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三、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3篇 龙岗小学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龙岗小学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网络管理人员及公文接收人员等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

2、学校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和公文接收人员必须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监控本单位上网信息,随时对本单位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3、学校所有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单位文印室、财务室电脑加强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信息泄露。

4、学校所有用户严禁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淫秽、___等信息,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单位办公用计算机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5、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信息上报、论坛言论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上报、外传信息要坚持单位主要领导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6、学校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内容的信息。

7、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8、一经发现校园网或局域网内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必须立即上报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不得隐瞒。

附:z县龙岗小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小组名单

组长:

组员:

z县龙岗小学

第4篇 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滩八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我校成立了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从事校园网络管理的人员要具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水平,必须成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法人或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法人、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统一管理及维护。接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上网。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要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未经允许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对应部门领导的批准。对网站内容要进行定期更新、备份。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同时上报县教育局电教室。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校园网络内的每台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网络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过校园办公系统上报。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维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用户名和密码。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密码。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 法律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根据情节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用户名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第5篇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及《关于加强我区重点联网单位计算机互联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和输出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含计算机单机与便携式计算机)。

第二章 网络安全使用

第三条  我校的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  我校的用户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五条  我校的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二) 严禁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进入他人电脑,篡改或破怪他人计算机内的文件,盗取他人信息。

(三)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三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主管领导及计算机安全员负责相关网络安全工作,并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一) 负责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二) 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三) 发现有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本单位领导,并报告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细则

第七条  禁止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涉密信息。禁止将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八条  为保证办公室、计算机教室网络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计算机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损失,办公室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定期检测计算机的病毒和安全漏洞。

第九条  办公室计算机的主机、显示器、硬盘以及系统的基本配置、使用情况需在校电教组存档备案。如有变更应及时申报。严管办公计算机信息的使用、维护的每个环节,通过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及时堵塞漏洞和消除黑客入侵隐患,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

第十条  在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过程中发生黑客攻击事件的单位,应当迅速报告学校领导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  建立上网日志记录保存制度,如:bbs记录:包括粘贴文章用户的ip地址、粘贴时间;电子邮件使用情况记录:使用该邮箱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使用qq等通讯软件情况记录:使用通讯工具的使用时间和通讯内容;以上原始记录应至少保留60天,以备有关领导和部门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携带便携式计算机外出时,需要向单位领导报告,经领导同意方可带出,外出及归来后需对计算机的内部文件进行检查等。

第十三条  办公室信息的拷贝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并记录,然后授予其操作权限,个人不得私自拷贝。不得将与办公内容无关的信息存入移动存储介质中。

第十四条  计算机网络及移动存储介质的数据恢复、维修、废弃、销毁工作由专人负责,完善登记审批手续,要标明时间、批准人、经手人、维修单位和地点、相关工作人员、去向、用途等。

第十五条  任何机关、单位不得私自拆卸、维修或销毁计算机。需维修和销毁的计算机及存储移动介质应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报废计算机需将硬盘彻底销毁。

喀什市第十九中学

喀什市第十九中学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我校内部网络系统可能发生的重大计算机网络安全事故,提高处理突发计算机网络安全事故的控制和排障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保护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喀什市第十九中学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计算机网络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通信网络故障、病毒防范、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核心设备硬件故障、业务数据损坏等计算机网络安全事件。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一条: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计算机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第二条:快速反应。在计算机网络事故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第三条: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第四章  预防及预警机制

突发计算机网络事故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置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第一条:突发计算机网络事故分类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电脑病毒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等。

第二条:应急准备

学校信息中心和各部门信息系统管理员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班,确保到岗到人,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第三条:具体措施

实行实时监视和监测,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重要系统采用可靠、稳定硬件,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升级扫描引擎;加强对局域网内所有用户和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安装反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恶意攻击、病毒等非法侵入技术的发展,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第五章  有关应急预案

第一条:自然灾害(水,火,电等)导致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一)发生自然(水,火,电等)灾害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校领导,并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二)安全员应在第一时间抢出重要的设备和文件,并做登记,方便后期管理。

第二条:通信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一)发生通信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后,网络安全员应及时通知本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经初步判断后及时上报校领导和信息中心。

(二)及时查清通信网络故障位置,隔离故障区域,并将事态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通信网络运营商查清原因;同时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三)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单位应将故障分析报告,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校领导。

第三条: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时,信息系统管理员应立即断开网线,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传播,并报告校领导和信息中心。

(二)信息中心应根据校领导指令,采取隔离网络等措施,各单位应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立刻杀除杀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追查不良信息来源。

(三)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如有必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四)处置结束后, 信息中心和事发单位应将事发经过、造成影响、处置结果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第四条: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发生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后,信息中心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启动备份服务器系统,由备份服务器接管业务应用,并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安排相关责任人将故障服务器脱离网络,保存系统状态不变,取出系统镜像备份磁盘,保持原始数据。

(二)信息中心应根据校领导指令,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重新启动故障服务器系统;重启系统成功,则检查数据丢失情况,利用备份数据恢复;若重启失败,立即联系相关厂商和上级单位,请求技术支援,作好技术处理。

(三)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及时报告市上级部门。

(四)处置结束后, 信息中心应将事发经过、处置结果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校领导。

第五条:黑客攻击事件应急预案

(一)当发现网络被非法入侵、网页内容被篡改,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断开网络,并立即报告校领导。

(二)接报告后,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信息中心核实情况,关闭服务器或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陆帐号,查看计算机中存在的危险端口并予以关闭,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

(三)信息中心应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恢复系统和网络正常;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并请求支援。

第六条: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应急预案

(一)发生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查找、确定故障设备及故障原因,进行先期处置。

(二)若故障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信息中心应启动备份设备,保持系统正常运行;将故障设备脱离网络,进行故障排除工作。

(三)信息中心应在故障排除后,在网络空闲时期,替换备用设备;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联系相关厂商,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报告单备查。

第六章  应急处置

(一)发生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后,相关人员应在5分钟内向校领导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恢复信息网络正常状态。

(二)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七章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总结经验教训,整改存在隐患,组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喀什市第十九中学

第6篇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范文

第一条 为了提高农廉网的安全性,确保农廉网安全、正常、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农廉中心及服务站、室要切实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的管理,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别是要注意登录用户名和口令的管理,定期更改,加强保护,不得外泄,防止他人登录系统。

第三条 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并要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定期更新病毒库,定期杀毒。

第四条 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操作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严禁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严禁将机内文件设定为网络共享文件。

第六条 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第七条 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

第八条 工作人员要保守单位秘密,不得有意无意泄露。

第7篇 网络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 保障网络管理中心有良好的运行和工作环境,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网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 确保财产不受损坏,网络管理中心各种设备由各管理人员专管,主管人员对所管设备负全部责任,未经网络管理中心主管人员同意,其他人不准自行使用,移动和调换设备。

第二条 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按技术规程操作,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对网络管理中心的网络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并要登记、报告,因违章作业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保管好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因泄漏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所造成事故损失的,按责任事故处理。

第四条 网络管理中心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应在每学期初检查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防盗窗,如有问题及时与后勤,保卫部门联系解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网络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网络管理中心,不准在网络管理中心内吸烟,发现火警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切断电源,启用灭火设备扑救。

第五条 网络管理中心内所有设备、仪器、仪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管理人员每学期核对一次,做到账、物、卡相符。

第六条 网络管理中心内的一切公用物品 (包括低值易耗品, 软件及资料)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外单位需借出设备及物品,应有单位证明和经手人签名的借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 网络管理中心工作负责人才能开具放行条。

第七条 外来实习或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进入网络管理中心, 必须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并有本中心管理人员在场,非工作人员进入网络管理中心,要事先征得同意,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

第八条 工作人员要将校外来访人员情况及时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报告,要有礼貌的接待来访人员,但严禁在网络管理中心内游艺或进行非业务活动,一般人员无故不得在网络管理中心内长时间逗留。

第九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上班时密切监视校园网网络的工作情况,防止黑客袭击,做好数据备份,不得无故脱离岗位,下班时,要对所有设备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该关的要切断电源,离开时察看灯、门、窗、锁是否关闭好。

第十条 台面整洁,保持网络管理中心安静,注意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办公桌和工作台面整洁。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8篇 z附属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提高工作人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医院内网络机房、各计算机网络用户。

2、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医院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医院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医院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犯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接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3、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医院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有害信息:

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极端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的_言论;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医院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3)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4、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医院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和医院网站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2)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不得在医院网络和互联网中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设置及拆卸、安装、调换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人为因素对计算机网络或软件进行有意破坏的,一经查实,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7、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采取教育、500-1000元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措施,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对于网络公司而言,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要,这时候,需要制订一套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关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供各位参考。

1. 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2. 组织网络管理员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网络安全员的警惕性。

3.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 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电子公告系统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bbs上出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

1. 对版主的聘用本着认真慎重的态度、认真核实版主身份,做好版主聘用记录。

2. 对各版聘用版主实行有针对性的网络安全教育,落实版主职责,提高版主的责任感。

3. 版主负责检查各版信息内容,如发现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做好原始记录,报告网络管理员解决,由管理员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报告。

4.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各版版主进行绩效管理考核,如发现不能正常履行版主职责者,将予以警告,严重者予以解聘。

5. 在版主负责栏目中发现重大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者,即时对版主予以解聘。

6. 加强网络管理员职责,配合各版版主的工作,共同维护电子公告板的信息安全。

1. 检查时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见附页)的标准执行。

2. 如发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见附页)的言论及信息,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3.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网络管理员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的警惕性。

第10篇 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和系统升级管理制度

为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接入科室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二、各接入科室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三、网络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四、校园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五、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应当建设网络安全发布系统, 以防止网络黑客对页面的非法篡改, 并使网站具备应急恢复的能力。网络安全发布系统占用系统资源百分比的均值不得超过5%, 峰值不得超过15%。

六、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 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七、网络与信息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11篇 安全网络图及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一)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区域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

三是顾客、消费者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一)各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查实,并登记造册,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二)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三)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进行彻底整改。

(四)各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将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应对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四、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重点排查内容;

仅供参考,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

(单位名称)

年月日

重点排查内容

一、加强对机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性能可靠,安全运行。

二、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三、经营期间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四、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设有明显的消防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备;

五、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电源插座是否靠近易燃物品;

七、在营业结束时,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等安全情况,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上述检查应做好详细记录。

第12篇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处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信息处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6、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7、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8、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9、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10、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11、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2、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13篇 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一、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服务器,具有合法权限的用户才能进行相应权限范围内的操作,任何其他非法操作都属于入侵行为。

二、所有用户,不准扫描端口,不准猜测和扫描其他用户的密码,不准猜测和扫描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服务器和交换设备的口令。

三、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服务器的系统日志,如发现有入侵情况,应用时采取措施,保留原始数据,以便进行调查取证,并向委领导汇报,做好入侵情况登记。

四、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五、要定期对网站进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数据包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运行情况,全面监视对公开服务器的访问,及时发现和拒绝不安全的操作和黑客攻击行为,阻止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内外的入侵。

六、网络(内部信息平台)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七、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我部信息安全协调科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八、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结构,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第14篇 计算机网络机房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

一、机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注意防火、防盗,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放射性及强磁场物品。机房工作人员外出及下班时要锁好门窗。

2.机房工作人员应时刻注意机房空调运行状态,保持机房及设备恒温、湿度状态,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配合解决。

3.为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机房的服务器须每天24小时开机(包括双休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服务器。因机房设备检测、维修或其他原因关闭服务器,应事先征得相关负责人批准。

4.机房工作人员要定期维护机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好记录,如不能解决须报告相关负责人研究处理方案。

5.机房内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的配置及更改,须由系统管理员进行。为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使用外来的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前,要先查毒后使用。

6.机房内的设备、资料、物品只限在机房内用,外借时需经批准并登记,用后及时收回。

7.保持机房清洁卫生,每两周集中打扫1次清洁卫生。严禁在机房堆放杂物,禁止将食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8.其他部门人员可进入机房,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上机操作。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须经信息化研究中心负责人批准,机房人员陪同并登记,做好记录。

二、技术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技术服务人员主要指:机房设备原厂服务商、系统集成商、第三方服务人员,为机房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1.技术服务人员进入机房前应事先与机房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判断故障出现的原因,拟定故障排除计划,估计故障影响范围。

2.技术服务人员进入机房前,应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由机房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进行相关维护、维修操作,并做好所有操作记录。

3.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复制服务器、交换路由、安全设备等相关配置,不得将相关配置告诉第三方,不得将相关信息外泄。

4.技术服务人员在新安装设备时,应告诉机房管理人员设备使用、维护的注意事项。

三、技术开发人员管理制度

1. 开发人员进入机房前,应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由机房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进行相关维护、维修操作,并做好所有操作记录。

2. 未经负责人批准,开发人员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3. 开发人员在配置好新系统后,应以书面形式告诉机房管理人员需要备份的数据和备份周期。

4. 开发人员从服务器上传和下载数据,原则上使用ftp软件,除特殊需求,并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使用u盘或移动硬盘等便携式设备在服务器上传输数据。

5. 开发人员安装新应用系统时,禁止盲目的把程序拿到服务器上测试,应在自己的测试机上测试程序,并确保应用软件的安全性。不得私自在服务器上搭建安装测试环境。

6. 开发人员在服务器上操作时,遇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切勿在服务器上进行测试操作。

7. 开发人员在服务器上的主要操作内容为:(1)上传和下载数据。(2)对自己开发的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3)对新开发的应用系统进行安装和配置。

8. 开发人员不得进行以下操作:(1)修改服务器系统配置,特别是涉及安全方面,如端口的开放,注册表的修改等。(2)在服务器上调试程序代码。(3)未经许可重启服务器和系统服务。

第15篇 附小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第16篇 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度格式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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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我司网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用户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

1. 不得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2. 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严禁上网流传、处理、储存;3. 与涉密文件、资料、数据和涉密科研课题相关的微机严禁联网运行。

第二条 任何用户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三条 任何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3.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四条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五条 网络责任人和各部门网络用户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1. 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2. 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3.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 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5. 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6. 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司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违法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 服务器。

第六条 网络中心和各接入单位必须实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网络建设与管理成效与年终考核挂钩制度;2. 信息发布文责自负、审核、登记制度;3. 有害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 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 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6.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7. bbs注册实名登记制度;8. 禁止涉密微机入网制度。

第七条 对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站点,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网络责任人和各部门要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第九条 网络责任人和各部门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公司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17篇 某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局域网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2.计算机用户加入局域网,必须由系统管理员安排接入网络,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并记录归档。

3.入网用户必须对所分配的帐号和密码负责,严格按要求做好密码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换工作,不得泄密。登录时必须使用自己的帐号。口令长度不得小于6位,必须是字母数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计算机名、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业务系统岗位变动时,应及时重新设置该岗帐号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联接互联网的用户,必需填写《计算机入网申请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监控、检查,已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应妥善保管其计算机所分配帐号和密码,并对其安全负责。不得利用互联网做任何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应付全部责任。

6.入网计算机必须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确因工作需要与外单位通过各种存储媒体及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因违反规定造成电子数据失密或病毒感染,由违反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追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7.所有办公电脑都应安装全省统一指定的趋势防病毒系统,并定期升级病毒码及杀毒引擎,按时查杀病毒。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或换用其他杀毒软件(防火墙),发现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清除病毒。

8.入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及其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2)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关键数据、重要技术文档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拷贝提供给外单位或个人,如因非法拷贝而引起的问题,由拷贝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入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信息中心将停止其入网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0.用户必须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盗、防尘和防泄密等防范措施,重要文件和资料须做好备份。

第18篇 学校校园网络安全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19篇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制度

为了保证我司网站及网络畅通,安全运行,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特制定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

一、在公司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贯彻公安部门和省、市相关部门关于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本着以防为主、注重应急工作原则,预防和控制风险,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尽快使网络和系统恢复正常,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网络突然发生中断,如停电、线路故障、网络通信设备损坏等。

2、网站受到黑客攻击,主页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公司声誉和稳定的谣言等。

3、单位内网络服务器及其他服务器被非法入侵,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发生泄密事件。

三、设置网络应急小组,组长由单位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技术部门人员组成。采取统一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设置网络运行维护小组,成员由信息中心人员组成,确保网络畅通与信息安全。

四、加强网络信息审查工作,若发现主页被恶意更改,应立即停止主页服务并恢复正确内容,同时检查分析被更改的原因,在被更改的原因找到并排除之前,不得重新开放主页服务。信息发布服务,必须落实责任人,实行先审后发,并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日志留存、安全认证、实时监控、防黑客、防病毒等)。建立有效的网络防病毒工作机制,及时做好防病毒软件的网上升级,保证病毒库的及时更新。

五、信息部对公司网络实施24小时值班责任制,开通值班电话,保证与上级主管部门、电信部门和当地公安单位的热线联系。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应急小组及有关部门、上级领导报告。

六、加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运行维护小组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不允许有任何触犯国家网络管理条例的网络信息,对突发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做到:

(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在发现后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领导或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

(3)及时取证,分析、查找原因。

(4)消除有害信息,防止进一步传播,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5)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

(6)追究相关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网络,情节严重和后果影响较大者,提交公司及国家司法机关处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七、做好准备,加强防范。应急小组各部门成员对相应工作要有应急准备。针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治方案并具体落实到位,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八、加强网络用户的法律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净化网络环境,严禁用于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九、做好网络机房及户外网络设备的防火、防盗窃、防雷击、防鼠害等工作。若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并报警。

十、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由领导指挥处理网络安全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单位报案。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协助调查取证和系统恢复等工作,有关违法事件移交公安单位处理。

第20篇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为确保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秦皇岛市委、市保密局关于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委员会、网络信息中心(简称“网络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责任人,签订《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责任书》,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网络中心和联网各部门的弱电室是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要害部门,必须由专人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网络中心负责,以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

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

三、网络中心作为单位网络的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局域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及用户管理。

单位网络的计算机ip地址采取与计算机网卡物理地址绑定在一起的办法,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网络中心将已有的计算机ip地址及其绑定的计算机网卡物理地址以及该计算机使用者的情况登记备案。

拟入网单位和联网个人应到网络中心下载申请表格,填写之后经过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签署相应的联网安全保密责任书,由网络中心负责安装调试。

用户联网正常后,口令由本单位或个人自己管理和更改。

严禁擅自联入单位局域网。

四、入网单位和联网个人必须接受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单位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单位主页内容和新闻动态等信息服务站由指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和服务,未被授权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在单位网络上开办oa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单位,应按规定到网络中心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向单位保密委员会备案。

经批准建立的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技术上保障“先审后贴”,还应设立相应的管理员和管理制度。

相关制度包括:

(1)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2)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3)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不良信息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未经许可,任何入网单位或个人不得开通bbs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

六、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网络上都应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

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

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

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

未经单位许可不得开设二级代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ip地址设置。

七、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分配的个人电子邮箱上公网注册信息,不得访问恶意网站和不健康网站,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

八、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其它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九、严禁随意使用软盘和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外来软盘和u盘、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

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和感染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

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发现病毒,应及时对感染病毒的设备进行隔离,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

实时进行防病毒监控,做好防病毒软件和病毒代码的智能升级。

十二、应当注意保护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对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关键数据,以及关键的应用系统应作数据备份。

十三、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

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违反本管理规定,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信息的: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6)散布“法轮功”邪教言论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擅自改变网络中的结构。

7、不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8、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十四、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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