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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与更新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与更新制度

有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与更新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责任体系梳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部门及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

2. 评审机制:定期对企业安全责任制度进行审查,评估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3. 制度修订:根据评审结果,对现有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4. 培训与教育: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理解新的安全责任制度。

5. 执行监督:监控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

内容是什么

内容涵盖安全生产目标、风险评估、预防措施、应急响应、事故报告等关键点。责任制度需详细规定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目标的设定、隐患排查、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制度应包含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以强化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重点

制度的重点在于:

1. 权责清晰:确保每个角色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避免责任推诿。

2. 动态调整:随着业务变化和技术进步,制度需要及时更新,保持其时效性。

3. 参与度:鼓励全员参与,通过培训和沟通提高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度。

4. 持续改进:通过定期评审,不断优化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的整体效果。

存在的问题

实践中,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与更新制度可能会遇到以下挑战:

1. 制度执行不力: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可能导致制度流于形式。

2. 更新滞后:企业快速发展,但制度更新未能跟上,可能造成管理漏洞。

3. 员工意识淡薄:部分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影响制度的执行。

4. 法规适应性:法规政策的变动可能使原有制度不合规,需要及时调整。

面对这些问题,管理层需强化监督,加强培训,建立灵活的制度更新机制,并确保制度与法律法规的同步更新,以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与更新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与更新制度

1、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了本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职责

安全生产科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生产科负责起草后交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安全生产科修改后下发至各部门。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安全生产科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至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安全生产科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负责人;

5.3安全第一负责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安全生产科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培训

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6.3经评审通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考核

7.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生产科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7.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结果报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8、周期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每年应进行一次。

第2篇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协助企业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和做好劳动保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 组织编制、汇兑审查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四、 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五、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六、 组织、参加全单位性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工作。

七、 参加新建、改建、护建工程及新产品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八、 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 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参加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做好工伤、职业病档案。

十、 组织实施对劳动卫生的监测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加强 管理和及时发放,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十二、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作业或生产,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十三、开殿企业间的安全生产协作,支持劳动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第3篇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班组长和安全干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并要求工人正确使用机器,电气,设备,工具夹,原材料,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要及时向施工管理人员提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严格按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的安全生产的要求,在指定施工场所进行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并检查对安全技术操作细则的遵守情况.

督促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如遇工伤事故发生,应立即抢救伤员和报告,并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建议.

坚持上岗安全活动制度,开好班有安全会,并做好上岗记录的填写.

第4篇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矿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矿长职责:全面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职责:负责对易发、诱发地质灾害的范围、类型进行摸底调查,在发生灾害时担任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生产副矿长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的调派和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人员调配等。

4、安全副矿长职责:负责日常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和发生灾害时人员的安保工作;根据批准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对救护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安全监督。

5、机电副矿长职责: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事故区域所需的停送电指挥工作。

6、通风副矿长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掌握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有关的其它措施。

7、地测副总职责:负责本矿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的责任人,主要负责全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各种制度,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确定应急治理方案,定期上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料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抗灾抢险、营救和保护群众、物资转移等抢险救援工作。

8、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小组(防治水中心)职责:负责配合领导组做好矿区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山体滑坡、道路塌陷、地表塌陷、泥石流、坝体垮塌、采空区裂缝等)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对矿区重点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认真做好记录,如出现异常现象,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上报监测结果,在无任何异常现象的情况下,进行日常记录,定期上报领导组。

9、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调度中心)职责:⑴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⑵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⑶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⑷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⑸做好详实记录。

10、机运中心职责:负责供电系统的安全,做好供电设备的防灾、防雷、放风暴等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调整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状况,及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并完成其它有关的任务。

11、生产技术科职责: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救灾的技术准备工作。

12、瓦斯防治中心、通风队职责:负责矿井各种气体、温度、风速、风量的检查,组织完成对通风设施破坏后的完善,抢救遇难人员的工作。

13、信息技术科职责:负责保证各地点通讯畅通。

14、安检科、综合部职责:负责根据查清井下人数,负责保证遇难人员妥善安置,保证救灾人员生活供给,组织对地质灾害发生后的人员转移等抗灾抢险的工作。

15、供应部门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物资筹备、贮存;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器材和车辆,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发放。

16、保卫部门职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调做好受灾群众往安全地点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17、财务科职责:负责抗灾抢险资金的调配落实等工作。

18、采掘队组职责:负责救护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通风队、机运工区等负责井下各种管路的联接,保证畅通无阻。

19、责任追究:对于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漏报、瞒报、错报紧急信息情况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5篇 工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对本工区安全生产工作总负责。

2、组织编制本工区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经理部总工批准后实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对施工现场的起重设施和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经常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新工人、换岗工人应及时落实工区一级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5、组织和领导班组长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把事故的损失减至最低。

7、检查督促工区安全员及时记录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8、接受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负责进行整改。

9、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本工区安全生产情况。

第6篇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协助班组长开展班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措施和要求。杜绝违章作业,争当安全、文明生产无事故班组。业务上接受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的指导,积极参加本部门和安全管理系统组织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活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方面的原始记录。

(二)努力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协助班组长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安全评价等活动。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严防事故发生。

(三)对新调入班组的工人、来班组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监督及时建立师徒合同或确定专人负责培养,使新到班组人员尽快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四)负责组织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班组成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对职业安全卫生中的好人好事及时提请领导表扬鼓励,并作为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考核成绩,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告知有关人员或报告班组长进行解决。

(五)协助班组长进行事故分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7篇 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总公司、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规定,结合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实行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各自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生产过程中环境及职业健康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负责人(含个别项目临时指定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单位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单位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外,还应遵守国家、总公司,集团公司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

第六条本责任制由单位安全生产经理部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网络

第七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

第八条层层把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章 岗位安全职责

第九条项目经理职责

1. 项目经理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生产经营日程。

3.正确处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关系。

4.制订并批准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管理的重大决定及奖惩办法等。

5.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投入和有效实施。

第十条生产经理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单位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分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会议,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监督员的工作汇报,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其处于受控状态。

4.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竞赛活动。

5.负责对职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教育,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工作。

6.完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建全安全管理档案。

7.主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技术负责人职责

1.协助主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的生产经理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技术人员完善改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组织设计和相关措施。

3.督促检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四章各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项目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会议记录,做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2.搞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员工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积极开展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并及时安排做好总结记录。

第十三条各部门安全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

2.传达国家和单位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法规、指示和文件。

3.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

4.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并针对本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制订的各种安全制度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5.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项目领导负责,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阻止违反安全规定行为发生。

2.负责对各种设备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记录和控制。

3.积极参与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措施的制定,对项目部的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类总结。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技术培训。并协助办公室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有关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6.协助领导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检查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领导,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报告领导处理。

7.按照单位的会议精神,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及个人整改。

第十五条职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

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使用,爱护公物。

3.经常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尽量在第一时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的严重化,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责任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8篇 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二.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三.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四.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9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部安全员

一、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二、 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

三、 督促项目部领导,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 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

五、 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 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 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八、 责任目标:确保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资料的齐备、有效,各项安全生产报表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操作规程落实检查到位,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率100%,安全技术交底率100%。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3日

第10篇 某旅行社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指导、检查和督促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决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2、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

3、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与管理;

4、加强对重点部(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工作;

5、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并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演练;

6、负责处理旅游安全事故。

二、国内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对本部门重点岗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本部门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督促检查维护。

4、严格按照《旅行社行前说明会管理制度》和行程实际情况向游客做好出团行前安全说明会工作。

5、随时了解游客出行安全情况,对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处理。

6、及时与计调沟通,了解景区、酒店、路况、交通信息,提前如实告知游客。

7、准确、详细填写《团队计划操作单》,将游客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告知计调。

8、提醒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出境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略)

四、地接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对本部门重点岗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本部门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督促检查维护。

4、接团后严格按照《旅行社行前说明会管理制度》和行程实际情况向游客做好行前安全说明会工作。

5、随时了解游客出行安全情况,对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处理。

6、及时与计调沟通,了解目的地景区、酒店、路况、交通信息,提前如实告知游客。

7、准确、详细填写《团队计划操作单》,将游客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告知计调。

8、提醒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营业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对本部门重点岗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本部门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督促检查维护。

4、严格按照《旅行社行前说明会管理制度》和行程实际情况向游客做好出团行前安全说明会工作。

5、随时了解游客出行安全情况,对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处理。

6、准确、详细填写《团队计划操作单》,将游客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告知计调。

7、提醒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六、入境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对本部门重点岗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本部门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督促检查维护。

4、接团后严格按照《旅行社行前说明会管理制度》和行程实际情况向游客做好行前安全说明会工作。

5、随时了解游客出行安全情况,对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处理。

6、及时与计调沟通,了解目的地景区、酒店、路况、交通信息,提前如实告知游客。

7、准确、详细填写《团队计划操作单》,将游客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告知计调。

8、提醒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七、计调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消防、治安、卫生、防疫和防灾减灾工作情况和目的地景区、酒店、路况、交通等信息。

2、旅行社必须用正规旅游车队的车,必须通过车队单位派车,禁止使用“黑车”,禁止与车队司机联系直接派车。

3、尽量在星级饭店食宿。如果在社会酒店食宿,必须定点。定点的社会酒店必须具有资质,即“一照两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禁止到不具备资质的社会酒店食宿。

4、不把高风险项目列入行程之中,如游客要自费参加,必须签订一份自愿参加高风险项目书,明确责任,游客签字。

5、旅行社必须按要求投保责任险,引导游客购买意外险,为导游员购买意外险。

6、严禁选择

旅游安全设施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游乐设施乱搭乱建、游乐工具不符合标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严等有安全事故隐患的景区。

八、导游部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全体导游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消防或护卫技能。

2、督促全体导游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

3、掌握本职工作岗位、场所或宾客所到之处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如:入住旅游饭店(包括定点餐馆、商店和度假村),应了解消防、治安、卫生、防疫和防灾减灾工作情况;查看宾客行李和贵重物品的寄存、保管、领取制度和团队宾客行李进出饭店的交接手续制度;熟悉客房及楼层紧急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示意图、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等。

4、随同导游兼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向旅游者宣传旅游安全常识并及时提醒注意安全。行车前,导游员要提醒旅游者摆放好物品,防止行李砸伤碰伤乘员或损坏物品;行车中,提醒旅游者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准在客车通道上行走或奔跑,防止摔伤;遇到颠簸路段,提醒旅游者拉好扶手,防止碰伤。

5、对做到“四个”提醒:司机疲劳时提醒休息、危险地段提醒注意、司机感冒提醒在行车前和行车途中禁用药物、到达目的地提醒司机禁止赌博、酗酒。安排好司机的食宿。遇到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规范驾驶,导游员要善意提醒,及时纠正违规驾驶行为;对不服从劝告、继续违规驾驶的驾驶员,要令其停车,对其进行教育;经教育拒不改正的,要与旅行社联系,请求撤换驾驶员,确保安全。

6、对旅游安全事故,立即采取抢救和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1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责任感,建立以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副总经理各把一口、车间(部室)、工段(班组)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职责

3.1安委会负责建立公司高管岗位责任制,监督高管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制定本部门、生产车间岗位责任制,并组织落实。

3.3全体员工负有履行本岗位责任制的义务。

4、内容

4.1安委会讨论通过建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组织的安全责任。

(1)总经理、安环副总经理、安全部长等领导层责任制。

(2)安全专职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安全保障部门责任制。

(3)安全生产单位责任制。

4.2各部门分别组织制定本部门岗位安全责任制

(1)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3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4安环副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接受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应履行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确保有效执行,以保证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不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的;

(2)坚决执行并督促所属部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 针、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等;

(3)坚持“五同时”原则,各项任务的考核及评比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将安全工作纳入中层以上干部考核内容;

(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制定对策,予以消除,确保安全生产;

(6)发生安全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7)建立健全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并积极组织认证工作;

(8)审查经营预算计划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管理方法,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5安环副总经理、安环部长等高层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

4.6中层干部安全职责

(1)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规定;

(2)履行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五同时”原则;

(3)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查找事故隐患并及时消除。

4.7 生产车间负责人安全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指示、决定等,搞好安全宣传与教育工作,抓好现场管理,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责;

(2)将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制定本车间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使生产现场及设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4)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力度,杜绝“三违”现象;

(5)坚持“五同时”原则,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做好危险源的管理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6)发生伤亡事故及急性中毒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

4.8员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四不伤害”。

(2)严格执行工艺指标、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

(3)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结合本岗位作业特点,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9各级领导应组织责任制落实,履行职责。

(1)首先要充分认识“责任”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健全目标管理体系。把安全生产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绩效考核。应有一个健全的目标管理体系。

①目标制定要科学;

②目标的实施要监控。适时实施目标实现过程的监控;

③目标考核要实在;

(3)健全目标责任体系。目标确定之后,人是最重要因素,而落实每个人的责任,更是重要环节。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肩上。

①必须落实领导直接责任,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组织的建设,才能确保必须的安全生产投入;

②加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的落实;

③落实专业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安全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应相互配合、相互协调、齐抓共管;

(4)健全目标奖惩体系。建立安全长效激励机制。

①实施安全“一票否决”,安全绩效不达标者不得提拔、重用。

②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③要严格追究责任。对不履行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给予相应处罚。

4.10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者,给予200-1000元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降级、免职、开除处分;造成安全事故,追究其刑事责任。

(1)领导干部:法人代表、安环副总经理、安环部长等公司领导,法律意识淡薄,不按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不及时进行隐患查处,不按规定上报重大隐患。

(2)部门负责人:部门安全绩效不达标,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不能及时排除专项隐患。

4.11对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不能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对“三违”人员未作处罚或处罚力度不够者。不履行义务,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行为,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开除处分;造成事故追究其刑事责任。

4.12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绩效不达标,不能及时报告隐患者。给予50—500元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待岗、开除处分;造成事故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2篇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在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以及有关部、室的协助下,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定期研究车间内部的安全工作状况,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2、教育本车间的职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决纠正各种违章作业,并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处分。

3、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保证本部门的生产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规程,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发生事故后,及时织现场急救伤员和控制事故蔓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

5、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上级指示,有权拒绝执行。

第13篇 起重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持证上岗。

(2) 接受特种作业安全教育,正确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3) 禁止运送乙炔瓶、氧气瓶。

(4) 起重汽车司机必须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并获得驾驶执照后方可上路。驾驶执照必须随身携带。

(5) 汽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法令。

(6) 出车前认真检查,确保起重车状况处于良好状态。

(7) 不得起重超过规定的载重量。用起重设备装卸货物时,司机必须精神高度集中,听从指挥者信号指挥。

(8) 接受安全培训、驾驶技能培训和车辆维修技能培训。

(9) 对所驾驶的起重车安全负责。

(10) 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消灭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有责任、有义务无条件参加公司安排的抢险任务。

(11)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参加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12)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对自身安全负责。

第14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职工行政处罚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各部门人员、各单位的党、政正职、副职领导干部。需要追究领导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的,分别由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依据本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党、政领导会议决定。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并上报审核、批准。前款规定以外的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需要给予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第三条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四条在安全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缺陷或者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和违章现象严重,受到当地政府、建设单位和上级严重批评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20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人或轻伤3-5人(不含)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5万元(不含)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00--50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2000元罚款。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5人(不含)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50万元(不含)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以2000--5000元罚款;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职及以上处分,并处以10000--200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1.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或者对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管理缺陷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置若罔闻,不按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的;

2.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的;

3.滥用职权,批准或者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的施工队伍;批准或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置以及个人防护用品;批准、使用或者指派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指非法用工、雇佣童工或者未成年工、无有效证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女工或者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不应从事的工作等),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4.进行违章指挥,或者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加制止的;

5.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以人为本,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6.对各级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组织抢救和实施应急措施方案,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8.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逐级、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松懈,从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意识淡薄的。

9.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

10.安全生产设施和工作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等规定,情节严重或者不按上级要求予以改进,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15篇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通三防”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企业法人代表(矿长)是本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技术总工是企业技术负责人。特别是“一通三防”的管理为重点,把好“一通三防”的技术关,做到月有检查、评比、总结“一通三防”工作。企业在强化领导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通三防”以自主保安、业务保安为主要内容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把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井上井下每个岗位和人员上,搞好“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矿井每一个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按入井规定执行,搞好出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和登记。

二、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布置合理、简单,要有一个完整的通风系统。要求风流稳定,控风设施可靠,采掘实行分区通风,不准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三、每月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05条规定定期测定风量,分配风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机电硐室的配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四、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8、129条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使用漏电继电器。

五、矿井生产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04条规定,不准超通风能力生产。

六、矿井通风设施的位置妥当,控风设施可靠。风门每组两道,距离符合要求,能自动关闭,加风门闭锁,密闭刻槽,见硬底和硬帮,墙体光面,不漏风为止。风桥的设计、坡度和风速,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调风设施必须是固定的,调风后加锁,防止其他人员乱调动。

七、矿井反风设施必须安设齐全。反风时,能达到反风的效果。

八、 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封泥长度符合规定,每个炮眼必须装水炮泥,放炮距离实行远距离,在安设有反向风门外的进风分流中进行。每次放炮使用毫秒电雷管必须等够15分钟后,方能进入工作地点。

九、巷道贯穿时,必须制定巷道贯穿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井技术总工审批后执行。要有贯穿后的控风设施,以免造成贯穿后风流短路,影响其他采区分流不稳定,造成瓦斯积聚或超限的现象。

十、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监控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工作,要求每个地点安设的位置妥当,数量足够,定期校正,达到数据准确,灵敏度高,安全可靠。

十一、加强各地点的瓦斯检查,在分管区域内巡视,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各检测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准出现瓦斯超限作业和假检、漏检等现象。做到“四对口”,每次检查的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十二、井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定期检查、维护、防爆性能必须达到gb7091的规定。不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现象,设备摆放和电缆悬挂整齐。

十三、 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入井,必须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掌握井下各地点的瓦斯变化情况。

十四、采煤工作面和其他地点的回风断面,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准出超风速的地点。

十五、矿井地面必须安设两台同功率、同型号的主扇风机,一台备用,一台正常运行,一旦出现故障,备用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达到正常运行,否则撤除井下所有人员。

四川德福集团俊龙矿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

第16篇 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指示、规定、制度。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向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职业安全卫生情况,提供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班组安全员开展好经常性的安全活动。

(三)积极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 政策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负责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原始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四)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有权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五)参加对本部门受压容器、行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查,参加制定本部门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督促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六)参加本部门研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同时参加本部门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七)参加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进行本部门事故登记、报告,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第17篇 主管技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领导技术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认真贯彻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在技术管理方面负领导责任。

(二)为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烧结厂本质安全度,积极组织工艺技术部门开展科学研究,用技术创新来提高公司的本质安全度。

(三)负责审定烧结厂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在产品设计、定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过程中,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标准。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即:新、改、扩建项目(包括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的劳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因工死亡、重伤、重大设备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负责找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

(六)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第18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安全事故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和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驾乘人员对安全事故防范、发生,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公司发生一次主要责任以上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其它各部门、各单位发生一次主要责任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主管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各罚款500元,责任单位其他负责人各罚款300元,责任单位安全科科长处罚200元,责任单位服务人员及生产一线人员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其他事故有安委会研究给予处理。

(2)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3)各类特大、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4)安委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证履行好安全职责。

(5)对未履行职责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而导致本部门、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一般事故按月报表再次月5日前上报公司安委会,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公司安委会和主管领导。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

第19篇 纺织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标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保证企业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3.2总经理和管理层人员的要明确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3安全办公室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修订、评审、考核、沟通、培训。

4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1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各专业部门的管理人员参加。

4.1.2企业领导层、职能部室、生产安全办公室、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各单位和所有岗位。

4.1.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1)适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评审;

2)要与企业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3)要根据本单位、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能考核。

4.1.4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

4.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广泛的协商与信息交流,确保各单位、岗位人员对本单位、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

4.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4.3.1企业每年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企业管理体制的一致性;

3)与检查、考核相适应的可操作性。

4.3.2评审的结论包括确认、更改、作废三种,根据审批权限由授权人审批后采取相应措施。

4.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4.4.1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室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确保所有人员能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安全生产。

4.4.2培训应建立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授课教师、出勤、考核成绩和总结等。

4.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

4.5.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后,如果评事结论需要更改、修订,安全办公室应组织相关人员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批准后重新发布实施。

4.5.2如果企业发生组织机构变更或岗位变更,应随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4.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企业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企业安委会成员组成,总经理担任组长;考核由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考核采取季度考核方式,年终汇总考核结果。

第20篇 工贸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按《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3.1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和第三方死亡、伤残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赔偿。

四、 机构与职责

4.1 办公室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本单位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本单位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和保险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险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5.2 企业应为每一位在职员工(包括实事用工关系的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办公室应保存好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3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5.4 当事故发生后,及时对受伤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保留认定证书和伤残鉴定证书,进行相应赔偿和妥善的后续处理。

5.5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5.6 事故后财务应及时到保险单位办理相关赔付事宜,保存其相关记录。

5.7 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档案盒记录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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