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
2.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具体工作环节的安全标准和操作流程。
3. 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预防措施。
4.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提前设定应对策略。
5. 奖励机制:对遵守安全规定的员工给予奖励。
6. 惩罚措施: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这些制度的内容涉及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的各个层面。岗位责任制确保每个员工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比如操作员需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安全操作规程详细描述了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规范,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风险评估则通过识别潜在危险,提前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应急预案则在事故突发时提供快速响应指南。奖励机制旨在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如安全行为表彰、安全绩效奖金等。而惩罚措施则包括警告、罚款甚至解雇,以示警戒。
制度的重点在于落实和执行。企业需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规定的执行。此外,公平公正的奖惩执行是关键,既要奖励安全行为的典范,也要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实践中,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制度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如制度理解不一致、执行力度不足、奖惩标准不透明等。部分员工可能对安全规定熟视无睹,或者在面临生产压力时忽视安全操作。此外,制度更新滞后于实际变化,可能导致某些风险点未被充分考虑到。因此,企业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确保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管理和保障。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各部门都要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按“一岗一责”的原则,从领导到员工细化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认真贯彻执行。
2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和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公司内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都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公司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祥见《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5 检查和考核:
5.1 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以“安全责任书”形式进行检查和考核。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由公司总经理对员工进行签订,车间员工和安全员与车间主任或部门主管领导签订。
5.2 “安全责任书”的内容包括安全职责、安全工作目标、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和其他相关内容所组成。
5.3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考核时限为一年,一般在年初签订。行政部每月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并根据公司经济责任制对各车间、部门进行考核,年终总评。
6 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6.1 对于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好,当月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违章记录的部门负责人、生产现场管理好给予奖励500元;
6.2 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设备事故发生的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50-3000元;
6.3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1000元;
6.4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毒、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1000元;
6.5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100-5000元;
6.6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30-100元;
6.7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100-300元;
6.8 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奖励50-300元。
7 处罚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现场管理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公司严肃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同时作罚款1000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当月安全绩效奖;
7.1 违反用火、用电和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100元/人/次;
7.2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扣罚10元/人;
7.3 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拆卸或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责任人50—300元/处;
7.4 各种车辆未按照安全停车线停车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7.5 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100%;
7.6 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50/次;
7.7 各类事故隐患不按《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按期完成整改的,扣罚50—100
元/项,并列入安全绩效考核扣分。
7.8 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部门100元/次;
7.9 发生事故后,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对责任部门进行安全绩效的考核扣罚100元/起。
7.10 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1000元/人/次;
7.11 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扣罚20—1000元/人/次;
7.12 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扣罚
20—1000元/人/次;
7.13 对忽视劳动条件,擅自拆除安全设施、设备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扣罚20—1000元/人/次;
7.14 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作用的,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扣罚20—2000元/人/次;
7.15 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扣罚
20—2000元/人/次;
7.16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扣罚30—500元/人/次;;
8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2篇 安全生产三包责任制制度
20__年我填按__要求,实行对安全生产责任区域、行业和监管对象实行领导包片、填干__村、村干部包组、包院落、包农户__路段、包车主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即“三包”责任制。相关要求如下:
一、 具体责任划包
按照《__填安全生产“三包”责任人台帐》中的8类责任划分表册(__填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三包”责任分解表、____路交通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__填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__填车辆及驾驶员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__填船舶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__填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__填重点单位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__填特种设备特种行业及民爆物品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划包责任。
二、 对各责任划包主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以及各级政俯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进一步完善责任目标管理,落实各所包区域(办事____路段、河、塘、库、堰)、单位、工矿商贸企业、车(船)主、驾驶(船)员等的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责任主体的工作目标,各责任主体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奖惩范围,对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按照填堂委、政俯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对分包对象进行工作督促及隐患排查,研究和实施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方案,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狠抓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三)按照填政俯的要求及时逐级报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重要信息,并保证通迅畅通。
三、 严肃责任追究
各安全生产“三包”责任主体要尽职尽责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安全“三包”责任人免职。
附件:1、__填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三包”责任分解表
2、____路交通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3、__填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4、__填车辆及驾驶员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5、__填船舶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6、__填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7、__填重点单位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8、__填特种设备特种行业及民爆物品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__填
二0一_年_月_日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全生产责任制,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第二条 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安全责任
1、业法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集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六条 创先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着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八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施工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外罚款100-300元,班组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脚手架、安全网等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设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 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九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发生事故后,隐瞒和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2.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3.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十条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于处罚。
第4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三)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考核范围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频次: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企业安全委员会专职企业安全委员会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五、奖惩办法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个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500元,个人最高罚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六、附件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bzh36
《各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bzh37
第5篇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矿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
一、建立矿安全奖惩专项基金
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
(1)从矿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
(2)发生工伤事故单位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3)从矿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
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矿安全科管理,财务处单独下帐,专款专用,由矿长批准后拨付使用。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矿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表彰或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做好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显著者;
2、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生命安全免遭重大损失的;
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
4、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
三、奖励分为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发放奖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对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1、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单位主管的领导责任。监管部门负有责任的同时对监管部门处以罚款或追究责任;
2、全矿及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行为;
3、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违章违纪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4、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如下:
第一条: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有效的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统一部署、指挥、推动、督促。
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
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党组织书记要和主要负责人共同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也要抓安全、管安全,发生事故要依法依规一并追责。
建立统一领导、科学指挥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作出决策部署。党组织书记和主要负责人,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同时,督促副职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第二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
领导班子成员中,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所有领导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分管什么工作,都必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担负起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副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协助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其他副职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的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副职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全方位、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督促隐患和问题整改。
第三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促进安全生产与企业其他各项工作的同步协调进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效率。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定期分析企业安全形势,统筹、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建立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切实发挥安委会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第四条: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予以保障。同时,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鼓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可适当外聘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细化绩效考核标准,并严格履职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向党组织书记、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业绩考核部门报告考核结果,并与业绩考核和奖惩、晋升制度挂钩。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内容。
第六条: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大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隐患排查整改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改善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加强企业安全素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培育健康、文明、和谐的安全生产价值观,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和职工的思想意愿和行动自觉。每年组织开展全员岗前培训教育,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主要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坚持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和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开展达标活动,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重视职业病防控,按规定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环境和条件。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价,向劳动者如实告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按照规定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改进完善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进行效果评估。发生事故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效处置,防止延误救援、扩大灾害。
第7篇 艺术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学校安全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部门具体责任
(一)宿舍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二)教学场所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三)食堂安全
1、责任单位:物业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第三责任人。
(四)会计室、档案室、图书室、电脑房、服装间、行政长库、音控室、文印室的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五)各办公室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肇事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六)道路交通安全
1、责任单位:办公室、演出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或班主任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七)消防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八)其他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三、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教育。教务科每月要安排2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做到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要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保卫科要每周对全校各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安全责任追究
保卫科及各科室要价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对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以及事故处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罚金、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第8篇 某电子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0 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安全生产责任方针,确保我公司人员财产安全而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0 总经理安全职责:
3.1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3.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3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5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7 负责及时、如实对外报告公司生产安全事故。
4.0 常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4.1 负责各自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2 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 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4 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
4.5 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如实报告。
4.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4.7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0 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5.1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5.2 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3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4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5 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6 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7 做好安全生产任务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的安全管理目标;
6.0 生产经理安全职责:
6.1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
患的整改工作;
6.2 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6.3 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6.4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5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艺标准及新引进设备的技术安全标准;
6.6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6.7 负责对有关部门对生产车间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跟进、执行、落实.
6.8 积极采取各种安全工艺技术工程,进行综合治理,使企业的生产机械设备和设施达到本质安全化的要求,保障员工有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
6.9 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防止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做好女工和未成年的特殊保护,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7.0 专职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7.1 协助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7.2 在总经理、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7.3 对工厂发生消防隐患、安全事故处理与上报;
7.4 保障和杜绝公司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5 对企业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和所有在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
7.6 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广和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技术与方法,深化企业安全管理;
7.7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7.8 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7.9 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7.10 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7.11 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7.12 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7.13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7.14 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7.15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8.0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8.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8.2 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3 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8.4 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8.5 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8.6 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8.7 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8 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8.9 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义务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8.10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8.11 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9.0 车间副主管安全职责:
9.1、在协助车间主管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9.2 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9.3 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9.4 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10.0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0.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10.2 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的安全日活动;
10.3 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10.4 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0.5 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10.6 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10.7 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10.8 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9 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1.0 班、拉长安全职责:
11.1 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10.2 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10.3 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10.4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0.5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10.6 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10.7 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10.8 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1.0 员工的安全职责:
11.1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11.2 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11.3 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11.4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11.5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11.6 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11.7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2.0 总经办安全管理职责:
12.1 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12.2 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生产责任主题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12.3 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12.4 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12.5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13.0 行政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3.1 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13.2 负责erp信息化管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erp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3 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
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13.4 负责对外连接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和贯彻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方针;
13.5 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
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13.6 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13.7 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13.8 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13.9 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3.10 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4.0 制造部门安全职责:
14.1 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4.2 组织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压力管道、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14.3 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114.4 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4.5 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14.6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14.7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14.8 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证安全生产;
14.9 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14.10 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14.11 编制新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14.12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14.13 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4.14 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4.15 参加安全生产月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15.0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5.1 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15.2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15.3 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6.0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16.1 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16.2 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
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16.3 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16.4 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出
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16.5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16.6 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16.7 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16.8 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16.9 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16.10协助公司安全主任做好一切安全管理事物。
17.0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7.1 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厂长、安全主任、车间义务安全员、保卫人员、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17.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管担任;
17.3 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一百人以下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本制度随公司发展而修改具体事项,具体修改事宜以会议形式修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通过为准。
第9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工人
一、 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二、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三、 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四、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五、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
六、 发生事故,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10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明确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义务,从而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范围:
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部门、班组、员工。
3.安全生产职责
3.1总经理/安委会主任职责:
3.1.1总经理/安委会主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3.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1.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1.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3.1.5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1.6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3.2安全员职责: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安委会主任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2.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2.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2.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3.2.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2.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3.2.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2.9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3.2.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3.2.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3.3各分管副总安全职责:
各分管副总在总经理/安委会主任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3.3.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3.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3.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3.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3.3.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3.3.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3.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4各车间安全职责:
各车间设立安全小组,组长为车间主任,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4.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4.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4.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3.4.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3.4.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3.5物资管理部安全职责:
3.5.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遵守物资管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5.2严格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发放工作,并做好登记
3.5.3负责做好劳保用品的保管发放工作,对于不合格产品及时予以退货.
3.5.4落实仓库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同时保证各类消防设施的齐全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5.5督导各送货车辆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车辆按规定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
3.5.6装卸货物时做好周围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人员受伤及物品受损.
3.5.7叉车司机要严格遵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超速及违章驾驶
3.6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3.6.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3.6.2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3.6.3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3.6.4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3.6.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3.6.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3.6.7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3.6.8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6.9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6.10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3.6.11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3.6.12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3.6.13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3.7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3.7.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分配前会同安全部门组
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3.7.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7.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3.7.4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3.7.5负责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3.8财务及采购部安全职责
3.8.1按实际情况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经费,并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资金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8.2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确保资金到位。
3.8.3保证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健康卫生等费用的开支。
3.8.4采购部门所购入的材料、设备、劳保等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并负责要求提供有关的安全技术资料
3.9综合管理部安全职责
3.9.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9.2健全安全消防保卫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公司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3.9.3负责公司车队的安全运行,并组织相关的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3.10其他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3.10.1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10.2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全力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并做好本部门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3.10.3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并积极向公司提供优秀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3.10.4在研发及工程设计时应将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考虑在内,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
3.10.5出差、外出施工等情况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11工序班长安全职责:
工序班长为各车间的兼职安全员,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11.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3.11.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s
3.11.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11.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11.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11.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
3.12工序员工安全职责:
3.12.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12.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12.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3.12.4认真做好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3.12.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3.12.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12.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学习各项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3.12.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11篇 水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水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本企业各级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和谐健康发展,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适用于__水泥有限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1.职责
1.1总经理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安全生产处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评审、修订,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1.3各部门、工段负责对本单位下属班组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制定、沟通、培训、实施及考核。
1.4生产技术处、行政人事处负责各部门和工段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审和绩效考核。
(五)管理要求
1.制定
1.1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各部门、处室编制安全责任制,并予以指导、 审核。
1.2必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按照公司的机构、人员设置,所有部门、人员都要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死角。
1.3各部门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时,必须要结合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兼顾可操作性。
2.沟通
2.1在制定过程中与各部门、处室加强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反映及时修改安全责任制。
2.2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总经理审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下发到各部门。
3.培训
3.1 安全生产责任编制完成后,应组织相应各级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3.2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动时, 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变动人员进行安全职责和权限的培训。
3.4 所有培训记录应存档备案。
4.评审
4.1生产技术处每年组织一次对安全责任制适宜性的评审工作。
4.2评审应根据法律法规、组织结构、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以及是否适应环境变化的情况。
4.3评审应形成报告,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4.4评审报告应上报领导审批。
5.修订
5.1当评审报告的结论为不适宜时,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及时修订。
5.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要及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
5.2.1当外部环境或安全标准化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
5.2.2通过绩效评定报告要求进行修改时。
5.2.3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时。
5.2.4当发生相关方重大投诉时。
5.2.5目标、指标未完成时。
5.2.6产品变更、工艺变化、引进新技术或新设备时。
5.2.7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5.3修订参照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生产技术处保留相关材料备查。
5.4 修订后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总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重新发布,并将旧制度收回。
6.考核
6.1 生产技术处不定期检查、了解各部门、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掌握、落实情况,包括责任制是否缺失,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是否相符。
6.2对各部门、处室负责人的考核依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安全考核,一般年底进行,考核过程参照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
(六)记录
6.1《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12篇 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1、监理员是在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和操作程序,对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违规现象,马上纠正,问题严重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按请示意见处理解决,做好记录。
3、熟悉施工现场环境和工程概况,了解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做好本职安全管理工作。
4、收集整理,保管好安全内业资料,分类入档。
第13篇 公交汽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或法定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同样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公司与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7、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8、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9、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均应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14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批示精神,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在本单位安全和标准化管理方面的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初职代会上,总经理与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和业务保安科室科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各区队行政正职及各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方针,始终坚持“质量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认真安排部署安全标准化工作。
3、严细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从细微着眼,克服“三乎”思想和“三惯”作风。质量标准化工作要从文明生产,全员的自发行为和源头治理入手,克服脏乱差,粗枝大叶的粗放操作和管理局面。
4、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队行政正职每月下井班数必须达到12班以上,其中0点、4点班均不少于3班。
5、强化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和安全自律意识,扎实开展职工培训和警示教育,以人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和水患等重大事故为重点,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6、发生事故和“三违”,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追查分析举一反三地吸取事故教训,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7、业务保安科室科长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业务保安,带头履行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本系统安全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堵漏补缺,确保防患于未然。
8、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上的安全管理目标,凡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业务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完不成规划的专业系统月度、年度标准工作,对区队行政正职按照矿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制度追究责任,并对单位按公司有关文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业务保安科室科长按照公司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追究科长的失职失管责任。
9、安全责任书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由队长、科长持有,另一份由安检科备案。
第15篇 港口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有效地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区行政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防范措施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人,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本辖区、本部门(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人员包括:
(一)区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人员及分管领导;
(二)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领导人员;
(三)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
第五条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实行 “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责任倒查原则。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人员,对下列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本制度给予其行政处分;对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特大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五)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八)其他行政责任追究事项。
第六条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检查有关区直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的安全监管职责是否落实到位,或者未按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分管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督促、整改不力的;
(二)组织群众性重大活动或10人以上(含10人)外出考察活动时计划、组织不周密,对可能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场所没有制定防范重大安全事故预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
(三)未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或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不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助、不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扩大,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不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上报或瞒报、谎报事故的;
(五)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不积极配合、提供虚假情况,或设置障碍、干扰事故调查的。
一年内凡发生一次特大、二次重大、三次一次死亡2人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属地人民政府,必须向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第八条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发现的、上级批办的或下级报告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的;
(二)不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实施行政许可的;
(三)对发现或者举报的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通过验收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四)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许可,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不积极配合,提供虚假情况或设置障碍、干扰事故调查的;
(六)阻扰、干涉对重、特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的。
第九条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成立事故调查领导组,对事故发生的情况组织开展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事故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组提出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90日。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
第十条 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因不履行职责而导致安全生产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引咎辞职。
对上一级政府或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致使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长期存在,或者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没有落实监控责任、措施的,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凡镇街发现1处侵占国家矿产资源、非法开采矿山和非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的,对镇街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非法开采矿山和非法进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其他基层组织的负责人,依法给予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旅游、交通、触电、楼房倒塌等安全事故,确保学生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参观、春游活动,以及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事先报告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和理由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严禁中小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回家返校以及组织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
中小学校违反本条规定,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按照学校的隶属关系,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当年度参与各类综合性先进(优秀)单位或个人的评比资格:
(一)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事发单位具有行政管理隶属关系的政府有关部门;
(二)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相关责任,受到纪律处分或者应当作出书面检讨的个人;
(三)瞒报、谎报和拖延报告事故的责任单位以及对本辖区事故单位瞒报、谎报和拖延报告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
(四)年度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中国___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t15236-94)执行。
第16篇 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负责组织新入厂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人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 录用临时工、合同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 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根据气候变化安排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控制加班加点。
四、 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的适当工作。
五、 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作件,凡因违反安全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六、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17篇 机修班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员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班组员工遵章守纪,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班组成员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督促安全员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记录。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
5、负责编制管辖的机械设备日常维修计划和向上级提出本班组机械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安排好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并做好维修记录。
6、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工作,确保设备安装牢固正确。
7、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维修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8、负责督促对维修用的机具、安全装备、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和急救用具的检查维护,使之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9、负责班组建设,努力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维修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施工。
第18篇 工地试验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工地试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试验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本室开展试验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二、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试验室主任全面负责试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且是本试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造成安全隐患久拖不改,以至养患成灾的个人和领导,将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三、工地试验室要建立健全本试验室的安全制度,试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责任到人。项目部同工地试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工地试验室要与每个岗位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下级对上级负责。
四、应根据试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试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必须遵守试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试验室内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和维修保养台帐,当使用设备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使用及维修保养并按照台帐要求填写和签名。
1.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维修保养有专人负责,技术资料齐全,履历书记录完整。
2.精密仪器设备除专人任何人不得调试,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搬动仪器位置,更不得拆卸和维修。
3.仪器设备运行中,人员不得少于2人,更不得擅自离开。
4.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责任,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5.仪器设备需配置防尘罩,操作人员需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五、必须将试验室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与试验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工地试验室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
1.试验室是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吃东西、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外来人员、新职员、实习人员,在未熟悉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前不得随意动用仪器设备。禁止无关的外面闲杂人进入试验室。
2.试验室操作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须身着工作服,并将拉链拉好,袖口扣紧,长头发的人员必须戴工作帽,并将长发盘好塞进帽内。
3.室内设备及常用工具应摆放整齐,使用过后要物归原处并且做好清洁卫生。
4.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5.工地试验室要加强水、电的管理,不超负荷用电,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断开电源。
6.试验室内的日常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报告。
7.测试中断处理办法
(1)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停电情况,应及时通知配电室,立即查找原因。
(2)测试人员应将停电原因、时间、处理经过等书面记录,附于试验记录后。
(3)如停电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应通知配电室启动备用电源。
(4)测试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测试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主任汇报。
(5)测试中断后,根据不同项目按其操作规程对试样做适当处理。
(6)测试人员应将设备故障原因、处理措施等记入档案。
8.仪器设备严禁“带病”使用。试验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切断电源、水源,进行检修,及时排除故障。
六、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存放的剧毒品须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四双”制度,定期清理核对库存数量。
七、工地试验室对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化学品,要经常检查,及时通风。
八、工地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简单的救助知识,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
九、在搬迁时必须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进行专门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此类物品在搬迁过程中的绝对安全。
第19篇 后勤、房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厂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的安全性鉴定,建立烧结厂生产经营用房安全档案,对危房采取有效的预防加固和监控措施。
(二)为确保烧结厂产经营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维护修缮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经常对烧结厂内房产进行安全性检查,发现问题(包括屋檐腐朽脱落、墙体脱落、墙体松动、漏雨、下水不畅等)及时落实修缮。
(四)雨季来临之前及时组织对下水道进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灾。
(五)冬季来临之前做好防寒、防冻、防雪灾工作。制定门窗修缮计划和危房加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经常检查烧结厂路面状况,发现坑沟及时安排修缮。
(七)关注气象变化,风暴、寒流来临之前通知各部门关好门窗,做好预防风暴寒流灾害准备;大雪之后及时组织扫雪、清理危房积雪。
(八)严格执行“相关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烧结厂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接待短期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同时要求施工队伍填写“施工队伍安全信息表”,并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九)在进行树木移栽时或修剪时,应充分考虑操作过程的安全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第20篇 项目部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
二、 负责编制项目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施工安全,如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及垂直运输设备等等,都要按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三、 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四、 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五、 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六、 责任目标:确保技术资料的完备、有效,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技术难题解决率100%,各项操作规程、施工方案等落实和适用率100%。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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