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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汇编制定依据(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有哪些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时,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这些法律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责任。

2. 行业标准与规范: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具体操作提供了详细指引。

3. 公司内部规定:根据自身业务特性和实际情况,公司会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经验教训:参考行业内过去的安全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通常涵盖: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识别潜在危险,制定预防和应急措施。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设立定期安全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 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事故上报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地处理安全事故。

6. 应急预案: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重点

在制定过程中,重点应关注以下几点:

1. 责任落实:确保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格局。

2. 制度执行:制度不仅要完善,更要严格执行,确保其落地生根。

3. 持续改进: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和环境变化,制度应及时调整和完善。

4.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生产,通过反馈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存在的问题

1. 制度执行不力:有时由于管理层重视不够,导致制度流于形式,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2. 培训不足:部分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理解不深,影响到制度的执行效果。

3. 更新滞后:随着技术进步和法规变更,原有制度可能无法适应新的安全需求。

4. 应急响应能力待提升:在面对突发情况时,公司的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有时不尽如人意。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时,需要结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细化,同时注重制度的执行、持续改进和员工参与,以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地安全。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范文

第1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2篇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公司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由……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负责缴纳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第五条 ……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第六条 ……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第七条 ……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第八条 ……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九条 ……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财务部必须确保资金按时支付。

第十条 发生事故,……

第十一条 ……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第十二条 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第十四条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 事故后……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第十六条 相关记录永久保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冲压车间

前言 为明确冲压车间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________汽车有限公司冲压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全体员工学习并遵照执行,使冲压车间的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总则 冲压车间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车间主任、车间安全员、班组长、员工四级安全责任制。

正文

1、冲压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2组织参与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拟订和修订。

1.3带头并监督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工艺及安全操作规程。

1.5定期组织班组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整改。

1.6组织开展落实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

1.7教育监督员工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1.8建立车间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制订相应应急措施,领导并支持车间副职及车间和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1.9参与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2、冲压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2.1冲压车间设置兼职安全技术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公司保卫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有权直接向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2.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2.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 <>)的安全教育。

2.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组织应急演习。

2.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 <>、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设备装置检修、停开工的安全措施。

2.7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 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2.9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2.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3. 冲压车间班组和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3.1班组的安全生产职责 3.

1.1 熟悉本班组所用的设备、工具、电器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实行专人维护管理,每天班前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安全管理员解决或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作业区以确保安全。

3.1.2 熟知本班组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严格执行规程,不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违章;

督促班组成员正确穿戴劳防用品,对劳防用品穿戴不齐者,有权停止其作业。

3.1.3 负责每天班前、班中和班后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任务、操作环境和人员思想、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3.1.4 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领导和安全管理员并如实反映事故情况,不得隐瞒。

组织好抢救伤员工作。

3.2.5 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及灭火器材。

3.2.6 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3.2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3.2.1 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兼任本班组安全员,接受车间主任,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3.2.2 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

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2.3 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3.2.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3.2.5 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及灭火器材。

3.2.6 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4.冲压车间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4.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要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人伤害。

4.2每个职工都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4.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

4.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4.5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安全检修,进行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4.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附则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应责任。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尽事项,以国家、行业、公司的有关规定为准。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如有与国家、行业、公司的有关规定相冲突之条款,以国家、行业、公司的有关规定为准。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适用为________汽车有限公司冲压车间全体员工。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解释、监督权归________汽车有限公司冲压车间。

具体的解释、监督工作由车间兼职安全员在车间的领导下和保卫部的业务指导下进行。

________汽车有限公司冲压车间 2023年11月25日 批准: 会签: 审核: 编制:

第4篇 生产运行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检查本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在拟制本厂工作计划和总结时,应及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

3、及时反馈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信息。

4、定期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工作情况。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情况,按照安全要求下达安全考核指标。

6、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负责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7、负责制定和修订生产中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且检查执行情况,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每月组织对全厂设备运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9、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各项安全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10、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群众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1、认真做好安全劳动技术措施的“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2、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检查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1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费用列入财务计划并落实,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4、组织好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15、定期组织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考核、发证和换证工作。

16、对新进人员和调岗的工人应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得安排上岗。

17、在编制职工技术培训计划、考工、定级时都应有安全技术知识内容。

18、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定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19、督促检查食堂卫生,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季节性安全工作。

20、搞好厂区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

21、结合班组宣传工作,定期做好安全生产、卫生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5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决策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1) 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站长应具备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质考核的上岗证书。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5) 抓好职工的劳动纪律、消防安全、安全知识的教育。

(6) 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无事故。

(7) 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做到正确指挥。

(8) 掌握加油站的经营情况,负责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 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二、 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加油站班组长安全职责

(1) 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班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2)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熟悉本班组防火要求及措施,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严防丢失和损坏。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补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4) 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班前后教育,对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和处理。

(5) 负责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做好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三、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加油站安全员职责

(1) 认真学习和贯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协助站(班)长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安全教育。

(2) 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出入站人员和车辆,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

(3) 每日检查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维修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性。

(4) 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与前后班安全员做好交接工作。

(5) 熟悉本岗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2、 加油站加油员安全职责

(1) 在站(班)长的领导下,做好当班加油工作。

(2) 加油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 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

(4) 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及加油站安全的行为及时阻止和汇报。

(5)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6) 作业完毕清理现场,做好当班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3、 加油站计量员安全职责

(1) 计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加油站的安全经营。

(2) 卸油作业时必须坚守岗位,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3) 遇雷雨大风天气,应停止计量及卸油作业。

(4) 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 作业时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器具。

(6)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做到“四懂四会”。

(7) 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做好现场交接和书面记录。

4、 加油站记帐员安全职责

(1) 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 现金、票证的结算工作做到日结月清,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及时解交现金。正确反映商品流转情况,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3) 熟悉本岗位安全防范知识,妥善保管本站现金、帐册、凭证、单据及有关印章。

(4) 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5、 加油站开票员安全职责

(1) 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现金、支票、油票、信用卡、发票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 熟悉加油站经营的商品标识、商品价格和收款、开票程序,快速、准确地收款、开票。

(3) 认真做好本班加油员上缴的现金、支票、油票加油凭证的核对、汇总工作,核对其他商品的销售额,填制本班销售日报。

(4) 妥善保管发票、现金、支票等,严防丢失、被盗。

(5) 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6、 油罐汽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制度和规程,服从指挥与分配,热爱工作岗位,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行驶证等证件齐全有效。

(3) 保持良好驾驶作风,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切实做到“三先、五慢、七不超”。

三先:会车时先慢、先让、先停。

五慢:通过繁华街道慢;过窄桥、隧道慢;转弯、下坡慢;过窄路、交叉路口慢;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慢。

七不超:过桥梁、涵洞不超;前车不让不超;前车正在超越其他车辆时不超;对面来车不超;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不超;转弯不超。

(4) 掌握油料防火、防爆基本知识,熟悉油料装卸、运输操作要领,装卸油料时不远离车辆。

(5)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6) 严禁酒后开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超员和同时装运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 切实执行出车前、行车中、回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检查工作,能够排除一般故障。

(8) 保证行车安全,如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

第6篇 专职职业安全卫生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三)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配合综合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五)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六)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七)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八)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十)负责对烧结厂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二)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第7篇 计算机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计算机中心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安全负责。

(2) 对公司计算机的网络服务器、内网服务器等的安全负责,确保网络安全。

(3) 指导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安全信息的获取要做到及时、准确、可靠。

(4) 指导下属进行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及维护,促进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5) 保证服务器机房的消防安全,防止机房发生电气火灾。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相关安全法令、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是公司系统的一项长期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本制度只明确公司经营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其责任追究,各发、变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导下自行拟草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第二章 行政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负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对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确定“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安全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按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的目标,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目标,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审批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措施。

3、组织制定和落实各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安全职责,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安全工作,协作配合关系,协调党、工、团组织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事故通报等材料,在对重要内容批示、贯彻意见、落实责任、检查考核的同时,必须带头贯彻执行。

5、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每季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各生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领导设备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管理监督人员,配齐实施安全管理监督必须的装备;支持安全管理监督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监督职责;在事故性质认定上,支持安监部门在职权范围内的正常工作;在工资福利上,切实保证安全管理监督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7、主持重大或性质严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了解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8、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9、每季深入各重要生产现场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2次,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10、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员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第五条 分管综合业务、电网调度、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督促用电测控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全面落实。

3、负责督促公司的电量电费结算工作,监督电费的回收管理,杜绝电量电费回收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4、加强负荷拓展和用户的业务扩充,随时了解直供企业和联网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适时改变和制定相关营销策略,减少各种经营风险。

5、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对新接入用户的准入标准落实,保证公司新增负荷和现有负荷的安全性和优质性。

6、负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主动接受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归口管理,做好事故的报告和协助安全监督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检查调度生产部门的电网调度工作,确保公司变电站的防汛渡汛,在枯水期做好电力电量的平衡供应,确保用户用上放心电、合格电。

8、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分管职能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例会。

9、负责公司的资金筹措、管理,做好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用、大修技改费用及安全生产基金的及时到位工作;保证员工依法参加劳动社会保险和依法享受劳动保险各种待遇。

10、参加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 分管行政后勤、人事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

3、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员工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4、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大力表彰、宣传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对违章违纪行为及时曝光。

5、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合理的工资晋升、奖金分配、岗位工资测评及技能工作考评等办法,以调动和保护生产一线员工的生产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6、组织做好新员工的入厂教育和岗前培训考核工作。

7、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安全监督部门做好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做好因工伤亡员工的善后抚恤工作。

9、负责督促系统各单位搞好治安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公司系统的物资、设备和员工私人财务不失盗;不发生员工打架、斗殴事件;防止外来不法人员的骚扰和破坏,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10、督促公司重要单位、场所、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及措施的落实,并不定期地检查维护,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1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例会。

12、加强对干部员工拒腐防变的廉政、爱岗敬业教育,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及时对违法违纪案件予以严肃查处。

第七条 分管生产、技术、设备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公司的全面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3、组织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四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重大专项整治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整改合格。

5、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经常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6、参加死亡事故和重大设备、电网、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人身重伤事故及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坚持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负责落实防范措施。

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活动。

9、严格生产技术设计,设备的检测、调试、验收的把杜绝设计、安装、检修事故隐患。

第八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参加电力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消防设施的方案审查;在施工中,督促既定方案的贯彻落实;在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时,坚持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同时移交生产和使用。

2、负责组织尘、毒、噪声、高温、静电等防治科研工作,不断改善作业现场的劳动条件。

3、科研项目立项要优先安排有利于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课题,做到责任明确,经费保证,督促所列项目按期完成。

4、围绕企业安全生产特点,负责组织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攻关活动,努力实现生产自动化和安全工器具现代化,有步骤地推进安全保护措施的标准化工作。

5、负责科学技术的普及工作,推广电力安全常识和触电急救知识的科技普及工作。

6、根据《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组织制定生产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7、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分管职能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例会。

8、对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公司在技术改造和项目施工设计工作而引发的人身、设备事故和其他财产损失事故,负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9、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监督有关规程、规范的执行,制止违章作业。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第九条 各分公司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变电站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监督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每年开展春季和秋季两次安全大检查以及直供用户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情况提交书面汇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4、负责协调对外各级电力安监、质检部门的关系,配合其做好各变电站特种设备的定期实验工作,配合其做好对公司各变电站的安全大检查,督促变电站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对特种设备作业工作人员统一开展培训和办证工作。

5、负责监督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年检情况。

6、审定变电站年度防汛预案和事故预案,编制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7、检查变电站预案的学习贯彻情况,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安规》的学习、考试和发事故演习。

8、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具体整改方案由有关技术部门提出,经公司安委办认可),并监督整改方案的落实。

9、在安委会的指导下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交调查报告。

第十条 总工办安全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完成对公司的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安全责任。

2、负责全公司建设、生产、调度安全技术管理指导工作。

3、在安委会的领导下,参加事故电查,并提出事故技术性致因标准依据和性质认定意见,提出事故技术性防范措施,及时从技术装置和技术规定上提出发事故措施。

4、负责督促组织公司范围内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5、负责建设、生产、调度技术方面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负责督促反事故措施的编制工作或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编制,并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审核重大技术项目改造施工中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编制工作。

7、督促组织制定设备大修、改造项目的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对措施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审核。

8、根据安全技术要求及设备工况的变化,督促组织修订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每年提出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

9、督促生产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做好基建设计、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做好生产、基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调度中心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电力生产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规定,是公司的电网安全调度工作管理负责人。

2、坚决执行上级调度的各项命令,负责检查所下达调度指令的执行情况。

3、加强与公司各发电站所属各级防洪防汛部门的联动和水量水情测报工作,确保公司电站的安全渡汛和水库合理调度,对公司的防汛、防旱工作负责。

4、组织制定全中心工作计划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定期召开会议,检查总结本部门安全生产和任务完成负主要责任。

5、负责全网月度停电检修平衡计划的审定工作,指导处理电力系统出现的各种故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6、代表公司领导行使集团公司电网运行调度指挥权,审定公司电网运行方式,加强用电和停电管理,不断提高电压合格率和可靠率。

7、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编拟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领导和指挥(必要时)重大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拟定对策。

8、负责组织对电力系统直接连接的用户继电保护定值的管理和整定及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9、督促检查公司调度通信系统建设维护工作,保证调度系统数值的及时传输和准确。

10、参加审核系统新建、扩建工程,组织编拟新设备投入运行和全网解列黑启动的操作方案。

第十二条 综合业务部安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公司系统有关安全用电方面的条例、规定,必要时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2、负责贯彻《供用电营业规则》,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用户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3、参加或组织由于用户方面原因而造成的电力系统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清责任,制订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4、参与或组织包括用户在内的用电安全检查活动,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和人身触电急救常识。

5、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当地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切实做好反电力设施外力破坏和反窃电工作。

第十三条 行政部安全职责

1、充分发挥政工系统的宣传舆论导向作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员工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2、负责公司机关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积极做好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对员工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负责消防队伍的组织及其防火业务的训练;负责消防设施的配备、保养、管理和监督使用;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参加或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对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检查、督促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4、负责公司机关的内保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内保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年度内保安全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5、做好公司机关治安保卫、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并督促落实,确保不发生公司集体财产和员工私人财务失盗案,不发生员工打架斗殴事件,不发生外来不法人员骚扰破坏事件,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稳定。

6、负责公司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做好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公司年度社会治安综治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7、参加年度安全工作会议,组织起草领导讲话,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传播安全信息。

8、受理用户和群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访,根据具体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要求有关部门予以调查,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9、配合安全监督部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制定实施目标的措施,下达安全工作要点。

10、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专栏、网络、会议等手段,经常地、有计划地宣传安全生产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例和先进经验。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警钟长鸣。

11、负责公司机关车辆的安全及调度管理,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做好本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切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及时做好车辆的维护、维修工作,确保本单位车辆不发生因己方负只要责任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2、负责公司车辆的保险、事故调查处理和理赔工作。

13、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出现的汛情、险情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及时进行上下联络,提供可靠的车辆和后勤保障。

14、加强对公司系统生产、工作及生活场所环境的卫生管理,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16、考察员工工作业绩时,应把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知识、时候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及效果作为一个重要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负责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必须经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再任命上岗。

17、在组织技术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中,应注重安全业绩的好坏,安全业绩具有否决的意义。

18、负责对新来的大、中专毕业生安排一定时间的实践锻炼,培养他们了解电力生产的全过程,增强其安全意识。

19、负责组织转业、退伍军人学习电力生产知识和安全作业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再分配适当的工作岗位。

20、组织后备人员培训,为新建、扩建项目的顺利投产调配合格的技术人员核能够胜任工作的熟练工人。

21、组织贯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企业员工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的通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员工劳动条件分级评定工作。

22、参加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具体负责伤亡员工的工伤抚恤待遇工作。

23、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员工的保健食品和津贴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安排好职业病患者的康复治疗工作。

24、会同安全监督管理及工会等部门做好工伤员工的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25、负责在职教育、员工培训业务工作的归口管理,把安全技术培训列入必修课,有步骤、有计划地提高员工队伍的业务技术素质。

26、负责公司内部资料的档案搜集、整理、归口、存档及保密工作。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对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者,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据情做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与国家颁发的有关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9篇 某旅行社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指导、检查和督促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决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2、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

3、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与管理;

4、加强对重点部(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工作;

5、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并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演练;

6、负责处理旅游安全事故。

二、国内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对本部门重点岗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本部门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督促检查维护。

4、严格按照《旅行社行前说明会管理制度》和行程实际情况向游客做好出团行前安全说明会工作。

5、随时了解游客出行安全情况,对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处理。

6、及时与计调沟通,了解景区、酒店、路况、交通信息,提前如实告知游客。

7、准确、详细填写《团队计划操作单》,将游客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告知计调。

8、提醒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出境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略)

四、地接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对本部门重点岗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本部门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督促检查维护。

4、接团后严格按照《旅行社行前说明会管理制度》和行程实际情况向游客做好行前安全说明会工作。

5、随时了解游客出行安全情况,对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处理。

6、及时与计调沟通,了解目的地景区、酒店、路况、交通信息,提前如实告知游客。

7、准确、详细填写《团队计划操作单》,将游客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告知计调。

8、提醒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营业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对本部门重点岗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本部门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督促检查维护。

4、严格按照《旅行社行前说明会管理制度》和行程实际情况向游客做好出团行前安全说明会工作。

5、随时了解游客出行安全情况,对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处理。

6、准确、详细填写《团队计划操作单》,将游客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告知计调。

7、提醒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六、入境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对本部门重点岗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本部门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督促检查维护。

4、接团后严格按照《旅行社行前说明会管理制度》和行程实际情况向游客做好行前安全说明会工作。

5、随时了解游客出行安全情况,对相关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处理。

6、及时与计调沟通,了解目的地景区、酒店、路况、交通信息,提前如实告知游客。

7、准确、详细填写《团队计划操作单》,将游客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告知计调。

8、提醒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七、计调部经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消防、治安、卫生、防疫和防灾减灾工作情况和目的地景区、酒店、路况、交通等信息。

2、旅行社必须用正规旅游车队的车,必须通过车队单位派车,禁止使用“黑车”,禁止与车队司机联系直接派车。

3、尽量在星级饭店食宿。如果在社会酒店食宿,必须定点。定点的社会酒店必须具有资质,即“一照两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禁止到不具备资质的社会酒店食宿。

4、不把高风险项目列入行程之中,如游客要自费参加,必须签订一份自愿参加高风险项目书,明确责任,游客签字。

5、旅行社必须按要求投保责任险,引导游客购买意外险,为导游员购买意外险。

6、严禁选择

旅游安全设施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游乐设施乱搭乱建、游乐工具不符合标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严等有安全事故隐患的景区。

八、导游部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全体导游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消防或护卫技能。

2、督促全体导游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

3、掌握本职工作岗位、场所或宾客所到之处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如:入住旅游饭店(包括定点餐馆、商店和度假村),应了解消防、治安、卫生、防疫和防灾减灾工作情况;查看宾客行李和贵重物品的寄存、保管、领取制度和团队宾客行李进出饭店的交接手续制度;熟悉客房及楼层紧急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示意图、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等。

4、随同导游兼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向旅游者宣传旅游安全常识并及时提醒注意安全。行车前,导游员要提醒旅游者摆放好物品,防止行李砸伤碰伤乘员或损坏物品;行车中,提醒旅游者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准在客车通道上行走或奔跑,防止摔伤;遇到颠簸路段,提醒旅游者拉好扶手,防止碰伤。

5、对做到“四个”提醒:司机疲劳时提醒休息、危险地段提醒注意、司机感冒提醒在行车前和行车途中禁用药物、到达目的地提醒司机禁止赌博、酗酒。安排好司机的食宿。遇到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规范驾驶,导游员要善意提醒,及时纠正违规驾驶行为;对不服从劝告、继续违规驾驶的驾驶员,要令其停车,对其进行教育;经教育拒不改正的,要与旅行社联系,请求撤换驾驶员,确保安全。

6、对旅游安全事故,立即采取抢救和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10篇 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依据“一岗双责”的原则,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股份公司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督促各单位、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公司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股份公司全体员工应以建设本质安全企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岗位安全职责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法人代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主持召开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四)批准股份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安全投入资金和管理制度文件。

第七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制定并实施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负责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四)组织制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保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八条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股份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指导股份公司干部选聘工作,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三)指导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敦促、教育全体党员模范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四)指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主持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

(五)以建设本质安全企业为目标,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创新和安全技术创新。

第十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按照股份公司“一岗双责”的原则,在开展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安全生产调研、指导、教育、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第十二条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各级财务部门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和统计工作。

(二)审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资金需要。

第十三条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协助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修编工作。

(三)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科技和职业危害问题的课题研究。

(四)负责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第十四条 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总经理分析经营管理活动的安全生产因素,并为生产安全开展经济分析,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过程检查。

(三)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的经验。

第十七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按照工作分工,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

(一)负责督促、检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对外披露。

第十九条 总经理工作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总部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二)负责总部办公区域消防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工作。

(三)协助安排安全生产会议。

第二十条 党委工作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二)组织党、工、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三)开展党工团安全生产主题活动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干部推荐、选聘、考核时,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不推荐安全生产工作不称职的人员到领导岗位。

(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三)负责办理总部员工的工伤保险。

第二十二条 财务产权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费用的支出,并监督使用。

(二)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帐户。

(三)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统计管理。

(四)负责安全事故罚款的收缴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科技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开展安全技术创新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的研发、引进推广工作。

(三)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计划。

第二十四条 投资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 组织投资项目的安全可研和安全评估。

(二) 负责敦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安全评估意见开展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条 市场经营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督促各公司在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用满足需要。

(二)督促各公司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于使用不合格分包商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发展部安全生产职责

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时,将安全生产规划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监督各公司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的各项费用。

第二十八条 设备物资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开展设备专项安全检查。

(三)采购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物资。

(四)指导各公司对出租、承租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安全生产职责

审计过程中,审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 监察(纪检)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

(二)参与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法律事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事务。

第三十二条 信息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和技术保障工作。

第三十三条 史志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通过公司《年鉴》,负责记载上一年度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十四条 海外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海外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海外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国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海外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六)组织海外业务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七)及时报告海外业务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十五条 基础设施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房地产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三十七条 铁路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铁路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铁路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铁路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铁路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四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审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

(三)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有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四)研究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决定。

(五)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委会日常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监督、指导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五)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六)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七)负责组织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活动。

(八)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五章 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十条 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控股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下,依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通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扩展到每个项目、每个部位,延伸到每个班组、每位员工。在股份公司系统内,构建责任明确、层次清晰、衔接顺畅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11篇 通防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单位对各班组和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

二、考核范围

通防区领导干部、班队长和每位职工。

三、考核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集团公司、神源煤化工和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

2.办法适用于通防区各班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管理干部、班队长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和个人保证书。自签定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生效。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单位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考核,分管领导对分管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主要对“人、机、环境”等三方面进行考核,“工伤事故情况”是安全情况的重要标志。

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7.考核结果是对班组和个人安全性的一个评价,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安全责任。

8.对个人的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90分以上为称职,80-90分为基本称职,80分以下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应有考核统计表。

四、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都可以参与五好班组、先进个人的评比。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加处罚,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班队长以上领导干部罚款500元,职工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

3、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交公司处理,班队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职工给予加倍罚款。

4、由于责任过失重大非人身事故者,除矿处罚外,单位将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12篇 公交汽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或法定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同样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公司与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7、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8、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9、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均应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13篇 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是本车间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2 领导、组织、督促、检查本车间员工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本公司的有关安全法规、法令、制度和规定。

3 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建立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群众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4 根据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制定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值班、检查、奖惩制度和规定,并认真贯彻落实。

5 抓好本车间的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督促实施女职工保护条例。

6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车间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生产会议要有安全内容和记录。

7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做到劳逸结合,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加班,特别是危险作业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8 定期召开班组长以上干部安全工作会议,专门研究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上的安全问题。

9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时制止本车间其他人员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和防护设施。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反劳动保护法规或安全技术规程指令,并及时上报。

10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领证和患有特种作业禁忌症人员不得安排从事特种作业。

11 新进公司员工(包括计划外用工,代培,实习等人员),变换工种和复工人员未按规定经过各级安全教育,不得安排上岗。

12组织安全检查,查隐患、查违章、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需要配合解决的及时报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13 经常检查和保养本车间的安全防护装置,职业健康卫生防护设备及环保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运行正常。

14 控制物流,实行工位器具、物料的定置、定位管理,做到道路畅通,文明整洁。

15 发生人身、设备、火灾和重大未遂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如实反映情况,严格遵守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事故重复发生。

第14篇 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二.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三.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四.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5篇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

三、职责与权限

3.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资金投入。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3.2 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日常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级组织、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

3.3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落实和考核。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的实现,同时向各自的直接上级负责。

四、安全生产目标与责任制考核

4.1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4.1.1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4.1.2 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1.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作出批示。

4.1.4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1.5 组织制定并修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1.6 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工作条件。

4.1.7 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抓好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1.8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五同时”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1.9 组织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公司部门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1.10 主持召开公司安全会议,听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4.1.11 审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4.1.12 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4.1.1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14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实施救援,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如实上报各类事故。

4.2 公司各级领导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并根据职责范围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4.3 公司领导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承包责任书,将目标责任从上到下直至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4.4.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情况。

4.4.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4.4.3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基础安全工作建设情况。

4.4.4 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情况。

4.4.5 组织制订、修订部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4.6 本部门主要安全职能履行情况。

4.4.7 本部门事故发生情况及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4.5 职工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起着重要作用,具体考核内容为:

4.5.1严重违章

4.5.1.1在公司禁火区吸烟;

4.5.1.2登高作业不使用安全带;

4.5.1.2班前饮酒、酒后上岗,酒后驾车;

4.5.1.3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挂牌;

4.5.1.4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不戴防毒面具;

4.5.1.5未办理特种作业票证(动火、设备内、临时用电、登高等)而进行施工作业;

4.5.1.6严重违反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进入设备内的八项规定行为。

4.5.2 较严重违章

4.5.2.1生产区不戴安全帽;

4.5.2.2防爆区内使用手机;

4.5.2.3上班时间睡岗、离岗、聚岗、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5.2.4违反工艺规定操作;

4.5.2.5非电气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

4.5.2.6用汽油等易燃气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4.5.2.7带未成年人非本岗位人员上岗;

4.5.2.8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安装触电保护器。

4.5.3 一般违章

4.5.3.1电气焊工不按规定分开放置乙炔、氧气瓶5米以外;

4.5.3.2不按规定填写各种票证;

4.5.3.3违章混放氢气、氧气、乙炔气瓶;

4.5.3.4压力容器及附件不按规定监测、校验,失灵;

4.5.3.5电机连轴装置缺防护罩;

4.5.3.6焊接设备管道时,用设备当二次线;

4.5.3.7劳动保护器材,消防器材管理保管不好,残缺不全,卫生差,滤毒罐失效,不及时更换;

4.5.3.8地沟盖板损坏不及时更换;

4.5.3.9安全防护栏破损不牢;

4.5.3.10设备法兰、螺栓不全;

4.5.3.11用金属物撞击带有气体的设备、管线、活塞、活门等物体;

4.5.3.12违反安全规定违章指挥;

4.5.3.13施工完毕没按要求做到工完场地清;

4.5.3.14乱接乱拉电线;

4.5.3.15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

4.5.3.16不按规定持证上岗;

4.5.3.17其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各种行为、安全遗患。

五、考核方法与奖惩

5.1 考核分为自评考核和公司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公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具体实施,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5.2 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应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终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自评考核,自评考核表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

5.3 公司对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考核时成立考核小组,由安全、生产、职工代表等有关部门及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5.4 考核小组在组织考核时应充分肯定被考核人的安全工作业绩,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对照考核标准表进行考核。

5.5 考核组应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5.6 职工的考核由各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5.7 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工考核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档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奖惩,职工由所在部门(车间)进行奖惩。

5.8 公司对考核情况优秀、良好者分别进行奖励,安全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六、附则

6.1 被考核人弄虚作假,提供假情况、假资料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6.2 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

6.3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6.4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6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再控”,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务,真正实现我项目部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要求:

1.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2.接受职工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旁站、宣传和教育工作。

7.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行为:

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

2.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

3.对隐瞒、拖延或慌报事故,故意破坏、拖延报告时间的、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

4.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的。

5.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6.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上岗操作的。

7.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8.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9.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10.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11.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以至事故扩大,导致事故更加严重的。12.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

13.违反事故处理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者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14.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造成事故的。

15.因安全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对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监察不力责任的。

三、行政追究的种类。

(1)警告(2) 严重警告 (3)记过(4) 记大过 (5) 降级(6) 撤职调离岗位 (7) 开除留用 (8)除名(9)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

1、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追究。

2、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

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 各有关部门、施工队(班组)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项目部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原则的行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生命、项目部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城建七公司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有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 项目部本着“谁施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产品、活动或过程的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项目部对安全管理实施责任追究。

(一)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

(二)公司是项目部生产安全管理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是其职责中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将公开表扬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一)发现并上报重要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造成安全损害后果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实施救援行动,减轻、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在完善、改进、发展、研究项目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取得突出成绩或效果显著的。

(四)一贯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或长期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事迹突出的。

(五)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及时检举的。

第五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隐患但未造成有害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根据以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第一次发现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其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劝勉谈话;第二次发现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

1. 对项目部已正式发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了解内容或因其他原因而未执行的。

2.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和等活动时,迟到、早退的。

3.安全会议、安全文件或通知内容未按时下达或因内容不全面、不准确,造成工作停滞延后、误传误用以及导致重复、浪费的。

4.不能按期按要求传达安全信息,迟报、项目部安全决定的。

5.未按照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就上岗、重新上岗、转岗,从事存在风险的作业的。

6.部门负责人未按照培训计划组织或未授权他人负责组织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

7.部门确定安全职责或职责不清,造成安全工作推行中出现相互推诿情况的,直接追究部门安全负责人责任。

8.未组织相关工作达成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未实施预定的管理方案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第一次给予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并由部门项目部主管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其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和谈话,并在部门内部举一反三彻底整改;第二次发现,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在项目部范围内通报批评。如果同一部门,一年内累计出现三起下列情况,扣发部门全年安全绩效奖金。

1.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或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的。

2. 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等活动,事先不沟通、不请假的;或参加以上活动时不遵守现场纪律严重干扰现场秩序的,影响正常运行的。

3. 项目部安全管理相关活动中,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拖沓冗余的,经劝说提醒无效的。

4. 对管理范围内存在较大风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熟视无睹,不上报、不加制止或采取必要整改措施的。

5. 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行使其安全职责时,不接受劝告、不配合执行,出言不逊、态度蛮横的。

6. 对责令整改要求、审核不符合项拒不整改的、寻找借口、推诿责任的。

第六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由于责任缺失和违规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在项目部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或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

2.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应急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3.对违章作业不加制止,或违章指挥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4.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5.对有关部门或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拒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7. 项目部内发生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或类似事故在事故发生后半年内重复发生的。

8.事故隐患严重,接到公司,项目部整改指令后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七条 对连续发生轻伤事故,或发生重伤人身事故,或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谈话,依据以上三种情况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额度为月效益工资比例的2%/5%/5%的经济处罚,同时予以通报批评。若在谈话后,三个月内继续发生以上三类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

项目部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发生事故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

第八条 项目部对各分包单位举报的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将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责成或组织相关部门(安全部门)予以调查核实,对安全问题负有责任的人员,将依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九条 因安全生产受过公司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受处罚后1年内项目部范围的评优、评先活动中,需在申请中对接受处罚经历明确披露。隐瞒情况者,不管何种原因取消其此次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和要求,项目部按照国家、行业、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司、项目部的有关要求、标准等严格执行。本规定未尽之处,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一条 名词解释 责任事故:

本规定中责任事故是指除自然灾害等本项目部内不可抗力以外,因工作人员违章或渎职行为而人为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工作中的违章现象分为四类:

操作性违章:

是指在生产工作中,操作者不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或不遵守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或蓄意违章的不安全行为。

指挥性违章:

是指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违反设备或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或在缺少保证人身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指挥生产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性违章:

是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施、设备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以及其它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管理性违章:

是指生产工作的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规章组织生产或不按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的不安全行为。

第1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考核范围: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频次:年度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安全环保部主任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五、奖惩办法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详细考核办法见:《安全绩效考核评比方案》。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第18篇 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安全生产责任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第19篇 某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全面贯彻区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社区结合全辖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社区主任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副职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社区设专职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

二、宣传及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综合管理本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综合协调管理本街道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承担社区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办公室日常业务。负责本街道各类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信息。参与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协助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各类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检查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中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督促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条件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第20篇 建筑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

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汇编制定依据(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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