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与执行:经理需负责制定并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所有工作流程符合安全标准。
2. 培训与教育:经理需组织并监督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危险源,并采取预防措施。
4. 应急预案:建立并更新应急预案,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迅速有效地应对。
5. 资源分配:合理分配资源,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和资金到位。
6. 监督检查:对生产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经理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的具体内容包括:
-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网络。 - 制定详尽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安全指引。 -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强化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标识、监控,制定控制措施,降低风险。 -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系统,及时上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 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外部单位的沟通合作,获取最新的安全政策和技术信息。
经理在安全生产中的重点任务是:
1. 确保制度的落实:经理必须亲自参与并推动各项安全制度的实施,确保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
2. 领导示范作用:作为领导者,经理应树立良好的安全行为榜样,通过自身行为影响和带动团队。
3. 持续改进:不断评估和改进安全管理体系,适应公司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
4. 责任追究:对于因管理疏漏导致的安全事故,经理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尽管经理在安全生产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但仍存在一些挑战:
1. 管理层重视不足:有时,经理可能过于关注业务增长,忽视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 制度执行不力:安全规定可能存在于纸面,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得到有效执行。
3. 培训效果有限:员工安全意识的提升需要时间,短期培训可能难以产生显著效果。
4. 应急响应能力不足:部分公司应急预案缺乏实战演练,可能导致在真正事故发生时反应滞后。
以上所述,经理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承担着多重任务,需要克服各种问题,以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运行。
第1篇 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协调、激励和控制。
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专(兼)职人员;
4、负责组织安全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及新进员工的培训;
5、负责组织检查、监督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负责组织制定本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华天公司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8、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和规定,执行“五同时”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保证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负责主持召开季度安全生产会议和年度安全生产总结大会等。
第2篇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1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沟通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及时传达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命令等,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和分析安全生产形式,制定安全生产应对措施,布置安全生产任务,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
l、会议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的负责人主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室领导及安全专职人员、调度参加。
2、会议时间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对重点工程、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使用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和出现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
3、会议的主要内容:
3.1传达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命令等。
3.2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
3.3研究和分析安全生产形式,制定安全生产应对措施。
3.4安排布置安全生产任务。
3.5对本管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决定或决策。
第3条 工程队安全生产会议
1、会议由工程队长或主管安全的副队长主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及安全专职人员、调度参加。
2、会议时间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常在每周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进行,每月最少召开一到二次专题例会,对重点工程、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使用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和出现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
3、会议的主要内容
3.1传达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命令等。
3.2听取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
3.3研究和分析施工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生产应对措施。
3.4安排安全生产任务,强调安全生产应注意的事项。
3.5对本队负责施工任务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决定或决议报上级进行审批。
第4条 班组安全会议
l、班前、班后会,主要由班组长主持,安排当天任务,布置安全注意事项,检查现场安全防护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2、一周一次安全专题会,总结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表彰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查找施工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研究对策和方案并及时上报。
第4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3篇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副经理安全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2、主动配合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预案,并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
4、协助项目经理认真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6、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7、定期向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4篇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对承包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韩建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提出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5篇 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第6篇 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制度范例
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第7篇 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集团公司及本公司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并全面组织实施。
3、在计划、布置、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主持制定所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系统管理工作。作到超前管理,超前预防,狠反“三违”。
4、负责项目部的安全检查、隐患排除,认真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支持岗、网员的工作,定期收集岗、网员及所属员工关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反映,在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坚决服从安全。
5、主持每周一的员工安全大会,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精神,做好会议记录。
6、组织对本项目部发生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预防措施。
7、及时认真落实安全部门下发的安全问题的隐患“三定”通知,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8、积极组织推行新工艺、新技术,以改革、创新、发展的思路与行为,创一流的生产作业环境和优质的工程产品。
第8篇 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四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
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性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六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七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
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八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党工委制度
第9篇 总经理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制度
1.1适任条件
1.1.1了解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1.2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1.1.3具有一定的道路运输工作资历和管理车辆的经验及能力;
1.1.4具备对职责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1.2岗位职责
1.2.1主持制定安全方针,负责《安全管理手册》及其他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的审批,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负责;
1.2.2任命指定人员并保证足够的资源和其他支持,以使其能够履行职责;
1.2.3签署和发布关于权利的声明;
1.2.4针对已经认定的所有风险指定防范措施,提供车辆营运的安全工作环境;
1.2.5聘任、调配管理人员,并对其适应能力进行考核;
1.2.6审批应聘人员合同的签订,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1.2.8审批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1.2.9审核内审年度计划,聘用内审员,主持管理复查。
1.3权力
1.3.1对车辆、基地人员的聘用有审批权;
1.3.2在安全和防污染活动中具有人员和资源调配权。
1.4相互管理
本人不在岗时,第一替代人为安全管理部门经理,第二替代人为技术部经理。
第10篇 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四.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
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性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六.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七.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八.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11篇 销售大区经理安全职责制度
1 销售大区经理是销售部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督促和检查本区域人员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 每年定期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本部门安全生产意识。
4主持召开本区域的安全生产例会,对重大安全问题做出相应决策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5监督本区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细则的实施。
第12篇 项目常务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总经理和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授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2、主动配合项目经理制定和实施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在授权工作范围内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
4、对上级安检部门提出的不安全因素组织整改。
5、要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等各项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7、定期向项目经理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13篇 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 为加强消防管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杜绝火灾事故,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组织机构
l、项目经理部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施工班组要设义务消防员和义务消防队。
2、消防领导小组:
组长:项日经理
副组长:书记、总工、副经理
成员:各部门和各施工队负责人
第3条 消防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
1.1严格执行国家和消防机关颁布《消防法》和有关规定。
1.2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3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整改安全隐患。
1.4组织或协调消防应急预案演练。
1.5组织消防安全工作评比,表彰先进到位或个人。
2、消防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的施工特点,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2.2组织对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要定时、定人及时整改。
2.3加强对管辖施工队伍的消防教育和管理。
2.4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敌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3、各施工队负责人的职责:
3.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本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管理责任。
3.2经常对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损坏,丢失、过期的要随时补充和更换,保证设施完好,数量充足。
3.3对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对一般隐患和违章行为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制止。
3.4发现火灾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参与灭火和救援工作。
第4条 防火安全措施
1、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项目部制定的消防制度或措施。
3、加强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防火意识,组织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4、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各施工队每月不少于两次,项目部每月一次。
5、配足消防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池,消防铁锹、消防桶等。
6、野外作业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作业完成后要彻底消除明火危险源并经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才能离开。
7、项日部大临设施的建设和物资存放要符合防火安全规定。对化学品和爆炸物品库房建设和贮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8、任何人发现火险后,要及时、准确的向有项目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
第5条 消防器材的配备
需要配备消防器材的场所:l、职工生活区;2、厨房;3、办公区;4、材料仓库;5、钢筋等加工场地;6、试验室;7、油库和其他化学品仓库;8、爆炸物品仓库;9、垂直运输设备等大临设施相关场所。
第6条 相关防火安全要求。
l、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1.2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和使用电炉、汽化炉具等。
1.3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和毛巾。
1.4烟头、火种、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乱丢,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第14篇 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度
1.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组织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
3. 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4.同每个新开工项目的班组签订安全责任状。
5.项目上的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
6.所选用的联营队伍必须安全素质高,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的联营队伍不得选用,且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7.对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8. 支持项目安全员的工作。
9.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10.不打折扣地提取和用好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现工地安全达标。
11.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12.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
13. 本单位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批准。
第15篇 安全环保部经理工作职责制度
一、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协助公司领导认真及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达标;
三、监督、检查全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以及劳动场所的卫生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企业“三废”排放的达标情况;
四、协助各生产技术部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六、组织制订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七、坚持每周一次到生产现场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和召开安全例会和活动分析会,制订隐患整改计划,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采用安全检查揭示卡督办整改;
八、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档案和安全台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制度与台账;
九、参加新投入设备的安装、试车、验收、投产工作,检查安全、环保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第16篇 项目经理部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 为加强消防管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杜绝火灾事故,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组织机构
l、项目经理部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施工班组要设义务消防员和义务消防队。
2、消防领导小组:
组长:项日经理
副组长:书记、总工、副经理
成员:各部门和各施工队负责人
第3条 消防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
1.1严格执行国家和消防机关颁布《消防法》和有关规定。
1.2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3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整改安全隐患。
1.4组织或协调消防应急预案演练。
1.5组织消防安全工作评比,表彰先进到位或个人。
2、消防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的施工特点,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2.2组织对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要定时、定人及时整改。
2.3加强对管辖施工队伍的消防教育和管理。
2.4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敌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3、各施工队负责人的职责:
3.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本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管理责任。
3.2经常对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损坏,丢失、过期的要随时补充和更换,保证设施完好,数量充足。
3.3对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对一般隐患和违章行为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制止。
3.4发现火灾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参与灭火和救援工作。
第4条 防火安全措施
1、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项目部制定的消防制度或措施。
3、加强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防火意识,组织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4、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各施工队每月不少于两次,项目部每月一次。
5、配足消防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池,消防铁锹、消防桶等。
6、野外作业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作业完成后要彻底消除明火危险源并经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才能离开。
7、项日部大临设施的建设和物资存放要符合防火安全规定。对化学品和爆炸物品库房建设和贮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8、任何人发现火险后,要及时、准确的向有项目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
第5条 消防器材的配备
需要配备消防器材的场所:l、职工生活区;2、厨房;3、办公区;4、材料仓库;5、钢筋等加工场地;6、试验室;7、油库和其他化学品仓库;8、爆炸物品仓库;9、垂直运输设备等大临设施相关场所。
第6条 相关防火安全要求。
l、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1.2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和使用电炉、汽化炉具等。
1.3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和毛巾。
1.4烟头、火种、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乱丢,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1.5要保持宿舍道路畅通。
1.6消防器材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保养,定期及时调换药剂,保证完好。凡设置消防器材处,严禁堆放各种杂物,必须保证取用方便,材料堆放整齐,确保消防车辆通行无阻。
1.7易燃废料必须及时清理,工完料尽,场地清,各种废油及油箱、电石、油桶必须集中存放,妥善处理。
2、施工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2.1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电工进行安装管
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防止回短路超负荷等原因而引起火灾事故,配电间内不准堆放其它杂物。
2.2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2.3不准使用铜丝和其它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做保险丝使用。
2.4照明线路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
2.5高处作业照明线路不能绑在钢架或脚手架上,隧道内的电气线路必须架空顺直,防止设备和车辆挂坏。
2.6施工现场的线路架设高度和标准要符合要求。
3、钢筋等加工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3.1严禁钢筋等加工场内吸烟和有其它明火出现。
3.2钢筋等加工场使用的电线和电气设备必须满足防火的要求。
3.3易燃易爆品防火管理符合要求。
3.4易燃易爆品仓库要使用有防火防爆装置的电气照明设施。
3.5进入易燃易爆品库房时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及非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
3.6使用气焊作业必须按要求将乙炔和氧气瓶按规范要求的距离摆放,两罐分开运输和储存。
第7条 奖励与惩罚
1、防火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并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的。
1.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制止违章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的。
1.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
1.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l.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2、对无视安全防火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况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3、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8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17篇 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为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施工的特点,建立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 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安全技术部门是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为强化安全管理,项目部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各施工队也应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安全技术小组。各级安全技术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
第三条 安监(检)人员的配备
项目部及施工队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安监(检)人员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且有一定施工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经验,安监(检)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变动时应征得项目部的同意。
第四条 坚持方案报批制度
在施工时,所有施工防护方案均预先设计,并按规定格式填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管理单位审查,按批准的方案付之实施。
第五条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指示、决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所有涉及安全问题均实现各级单位第一管理者为本级第一责任人,逐级负责,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任。
第六条 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在开工前,明确安全生产总目标,并根据总目标制定分阶段、分项安全目标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 建立安全奖惩制度
第八条 坚持安全监察制度
对重点防护点均设置三班制安全监察岗,建立现场经理部逐日检查、经理部逐月检查并不定期抽查的安全监察制度,查隐患、查苗头,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九条 坚持教育培训制度
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施工前,按照“技规”、“行规”等有关施工安全的规定,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使项目部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管理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组建安全管理tqc小组,严格按照pdca循环的四个阶段(即: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四个阶段)、八个步骤(调查分析现状,找出问题,分析各种影响因素,找出主要影响因素,针对主要影响因素制定措施;执行措施,检查工作效果,巩固措施、制定标准,将遗留问题转入下一个循环等八个步骤),制定出每月每季的活动计划,规定每次活动的时间、内容、目标等。并组织实施,直至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第十条 事故申报制度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处理》和有关的规定,认真做好职工伤亡、施工机具损坏等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所有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第十一条 附 则
1、本标准适用于。。项目经理部。
2、本标准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3、本标准由。。项目经理部发布,由项目经理部安质科负责解释。
第18篇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及企业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每旬(或周)对“三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员执行日检、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执行跟班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防护、工具设备进行班前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有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填写检查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第三条 项目经理或安全副经理必须亲自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技术主管、安监员、班组长、工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对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对本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处安监科。
第四条 项目部必须每月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并上报。定期持表自检项目部内业资料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对各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五定” (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责任)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结果,均有记录和签名,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到上级检查单位。
第六条 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自身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向处机关或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反映,在未解决之前,要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七条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要求进行专项、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雨季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塔吊、施工用电等安全生产状况;冬季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节假日前后针对职工思想松懈状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八条 项目部在临时用电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搭设完成后,必须由处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生产、技术、安监、工长、施工班组长联合进行检查验收,并有量化内容的检查记录,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项目部对垂直运输等特种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指定的检测部门进行定期检测,使用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准用证明。确保其安全性能,具体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 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有权依据上级规定及项目的自行规定对班组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19篇 公司经理安全责任制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及上级有关指示和决议,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法律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和外包队负责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4.严格审核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计划,检查其安全资金投入情况。
5.公司设安全科,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察工作。
6.在同下级单位或项目签定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并监督其落实。
7.遇有特大、重大事故,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成员,做好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第20篇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及企业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每旬(或周)对“三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员执行日检、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执行跟班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防护、工具设备进行班前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有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填写检查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第三条 项目经理或安全副经理必须亲自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技术主管、安监员、班组长、工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对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对本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处安监科。
第四条 项目部必须每月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并上报。定期持表自检项目部内业资料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对各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五定” (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责任)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结果,均有记录和签名,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到上级检查单位。
第六条 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自身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向处机关或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反映,在未解决之前,要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七条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要求进行专项、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雨季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塔吊、施工用电等安全生产状况;冬季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节假日前后针对职工思想松懈状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八条 项目部在临时用电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搭设完成后,必须由处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生产、技术、安监、工长、施工班组长联合进行检查验收,并有量化内容的检查记录,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项目部对垂直运输等特种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指定的检测部门进行定期检测,使用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准用证明。确保其安全性能,具体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 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有权依据上级规定及项目的自行规定对班组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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