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防火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度设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防火职责,从仓库经理到一线员工,每个人都需承担相应的防火责任。
2.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仓库火灾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火源,制定预防措施。
3. 应急预案:制定详实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灭火设备使用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
4. 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设施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如烟雾报警器、灭火器等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定期检查维护。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涉及仓库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
- 火源控制:禁止在仓库内吸烟,严格管理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 - 储存规范:分类储存物品,易燃易爆品应单独存放,并保持适当间距。 - 安全通道: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 检查巡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记录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制度的重点在于落实责任和持续改进:
- 责任落实:每个员工都需明确自己的防火职责,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 风险监控: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对新出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 -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对提出有效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
虽然仓库安全防火责任制度已相对完善,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挑战:
- 员工意识:部分员工对防火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可能忽视规定,需要加强培训。 - 制度更新:随着仓库运营的变化,防火制度需要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风险环境。 - 监督力度:防火巡查的频率和质量有时难以保证,需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仓库安全防火责任制度是保障仓库安全的关键,但其效果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和持续优化。
第1篇 仓库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1. 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库,动用明火必须报生产部部审批同意。
2. 禁止将仓库用作休息室或住宿之处。
3. 仓库内不得超额储存物品,仓库通道、垛墙,及墙距、柱距、灯距等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4. 库存货物需按性质分类储防;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必须设专门仓库储存,并落实“五双”(双人保管、双本帐、双人发货、双人领用),报采购部备案。
5. 仓库照明须符合防火规范,不得用碘钨灯等灯具照明。
6. 仓库的防火门、防烟门应保持关闭状态,严禁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7. 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电熨斗、电视机等电器。
8. 仓库内的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9. 如果发现电器设备、线路故障,即应马上停止使用,并立即通知工程部进行检修。
10. 工作人员下班有必须切断所有电源。
11. 仓库内必须配足灭火设备,并加强保养维护,以保证其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12. 所有仓库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过消防培训,掌握消防的基本常识,具有消防的基本技能。
2023年5月24日
第2篇 化学品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仓库安全管理
4.1.1出入库管理
4.1.1.1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
4.1.1.2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销售科,生产科,每月26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销售科和生产科,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并及时报销售科。
4.1.2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4.1.2.2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4.1.2.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1.2.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
4.1.2.5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4.1.2.7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2.8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4.1.3储存安全管理
4.1.3.1产品堆码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挂、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库房周围按安全环保科要求挂放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库门、库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库房应平整卫生,每天扫、拖库房一次。
4.1.3.4在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4.1.4运输安全管理
4.1.4.1化工所有产品委托“绵阳市俊逸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4.1.4.2将危化品的产品性质、危化品等级、安全注意事项、泄露处理、应急处理等资料以书面形式(物质安全资料表)告知承运单位。
4.1.5电器管理
4.1.5.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2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4.1.5.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4.1.5.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4.1.5.4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1.5.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4.1.5.6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4.1.5.7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4.1.5.8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4.1.6火源管理
4.1.6.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1.6.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4.1.6.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4.1.6.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1.6.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1.7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4.1.7.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1.7.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1.7.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1.7.4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4.1.7.5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4.2储罐安全管理
4.2.1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4.2.2储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应采用防渗措施。防渗池内应急泵应保证完好。
4.2.3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2.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和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2.5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2.6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第3篇 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证公司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安全经营,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3、范围:使用于公司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的安全管理。
4、职责:配送中心、综合办公室
5、内容:
5.1 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5.1.1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5.1.2公司员工须从公司大门出入,大门放行时间: 18:00-18:30,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大门的时间)。
5.1.3公司各种车辆出入均需门卫登记放行,每月底将登记记录本交办公室存档。
5.1.4供货企业来公司交货时,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相关人员接洽,并做好登记记录,记录留存5年。
5.1.5快递公司或邮局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5.1.6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5.1.7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5.1.8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三)拒绝登记者。
(四)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五)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5.1.9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没安排上班,大门必需落锁。
5.1.10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公司时,保安应严格检
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或代理人在放行条上注明
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
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5.1.11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5.2仓库安全管理
5.2.1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2.2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5.2.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5.2.4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5.2.5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5.2.6组建专职、义务安全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5.2.7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5.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5.3.1.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5.3.1.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5.3.1.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5.3.1.3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3.2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5.3.2.1设备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经营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5.3.2.2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物业科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专业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5.3.2.3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5.3.2.4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5.4设备设施更新及报废的管理
5.4.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5.4.2. 设备更新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更新申请,经物业科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更新申请单上交物业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物业科负责购买和安装,质管部进行审核确定。
5.5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经营全过程的状态,按公司制度对设备选择,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相关文件:
1.《设备报修单》
2.《设备检修记录》
3.《报废申请单》
第4篇 某柴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摩擦、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2、柴油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3、严禁在柴油仓库附近吸烟、玩打火机、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4、仓库要经常保持整洁,用过的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5、装卸时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6、仓库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7、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如灭火器、消防用砂等),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8、仓库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
9、装卸时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10、要有通风设备,使其达不到爆炸浓度。巡查人员闻到较浓的柴油汽味时,要及时进行通风作业。
11、仓库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灯及开关等都要符合防爆要求。
12、要制度上墙。要有明显安全标识: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标识牌子。
13、柴油储藏量要满足柴油发电机应急发电的需要。
第5篇 仓库货架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仓库安全生产,保证货架的安全性,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货架安全检查制度:
一、 检查内容:
1. 货架部件检查:
a. 检查立柱、横梁是否变形、有误损坏;
b. 检查靠近过道立柱前装置的护脚是否完好、是否需要更换;
c. 检查钢扣卡插足是否扣到位,安全销是否完整串扣或缺失;
d. 检查固定立柱的地面膨胀螺栓是否松动;
e. 检查隔档是否分布均匀,是否缺失、损坏。每个托盘位必须有三根隔档且间距要固定;
2. 货架使用检查:
a. 检查是否有超载,单元货架每层载重量应少于2500kg;
b. 检查是否做到高层方轻货,底层放重货的原则;
c. 检查上架货物是否堆叠整齐、是否绑好加固绳;
d. 检查上架货物是否超出木托盘;
e. 检查上架货物是否超高,高度应低于货架净层高10cm以上;
二、 检查方式:
1. 仓库库长负责货架安全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2. 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向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的检查结果;
第6篇 仓库消防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必须懂得储存物品的性能,危险性和灭火方法,做到分类储存,堆放整齐,留有通道,符合五距要求,不得超过储存量;
2、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擅自动用明火;
3、库内保持干燥、通风防潮、保持整洁;
4、配备消防器材,人人会使用;
第7篇 仓库堆垛安全管理制度
目标:
实现仓库内物品的堆垛安全与规范,保持通道畅通,预防火灾事故等的发生。
范围
所有矽比科嘉窑新会矿业有限公司的工厂。
标准:
1、 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安全通道要畅通,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仓库。
2、 各种物资堆放必须整齐,稳妥,不得影响通道环境和安全。不得在消防装置、电柜、电闸等设施周围堆放杂物。
3、 堆放架子不得过量放叠物资,不得有摇晃和损坏等情况,防止物资倾斜倒塌。
4、 两人以上搬运物料,必须集中精神,加强互相联系,动作要一致,防止挤压等事故发生。
5、 库房内严禁吸烟和明火,库房所置的消防灭火器设施、器具附近不准堆放物资,并要经常检查,必须要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及器具的完整良好,并能有效使用。
6、 库房内不得使用超过60瓦德白炽灯泡,照明灯具垂直距离物资的间距要有1米。仓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库房内应采用防爆式照明灯具。库内电线一般均应装在金属或硬质套管内,照明灯应装在通道上方,库内不得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气设备,不得用可燃物等作灯罩。
7、 仓库内不准吸烟及使用电热器具,库房内不能混合存放化学易燃易爆物资,防止产生自燃而发生火灾。
8、 仓库区内的消防设施严禁挪作它用。消防器材要定期检验,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9、 保管员必须熟悉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灾不得惊慌失措,迅速组织灭火,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0、 建立健全有效地安全保卫制度,库房外面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11、 库内发生可疑现象,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发生被盗,不得破坏现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2、 库房内不准为他人代放物品,非有关人员不准入内。出入库内及时锁门,管好钥匙。
13、 对易燃易爆物品要专库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并按规定程序方法入库。
14、 下班时,应对库房内认真检查一次,确认无误后,切断电源总开关,关闭好门窗后方可下班离开。
第8篇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物资仓库为防盗、防火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2、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请人代岗,有事外出或下班离库要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3、张贴防火警示标志,配足灭火器材。管理人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定期进行电器线路检查。
4、各类物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性能堆放整齐。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不得混存。
5、公司库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6、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7、我公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区储存,区与区间距不小于1米,区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区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建筑设计须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
8、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9篇 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作业程序
3.1职责
3.1.1安全设备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1.2各库管负责仓库罐区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仓库安全管理
3.2.1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3.2.1.1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3.2.1.2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3.2.1.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3.2.1.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3.2.1.5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
3.2.1.6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3.2.1.7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3.2.2储存安全管理
3.2.2.1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2.2.2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3.2.2.3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
3.2.2.4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3.2.3电器管理
3.2.3.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的规定
3.2.3.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2.3.3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3.2.3.4仓库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
3.2.3.5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2.3.6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3.2.3.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3.2.3.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3.2.3.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专职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专职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2.4火源管理
3.2.4.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2.4.2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
许可证,经部门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
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2.4.3仓库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3.2.5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3.2.5.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3.2.5.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2.5.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库管,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2.5.4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
3.2.5.5仓库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3储罐安全管理
3.3.1储罐区间距、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3.3.2储罐区要标识清楚,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3.3.3储罐区及周围严禁动火。
3.3.4卸料或出料时,必须正确使用卸料、出料装置和静电报警仪。
3.3.5卸料或出料时,要防止发生泄漏抛洒现象,不小心发生泄漏抛洒时,应及时用砂土吸附处理。
3.3.6安全设备部要定期检查,储罐区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3.7闲杂人员禁止进入储罐区。
第10篇 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安全制度
一、库区值班警卫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壮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
三、库区应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夜间警卫人员实行双人双岗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对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
五、仓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移动通讯装置不准入库;不准在库区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确需动火时,需办理动火许可证。
六、夜间不准产品出入库。夜班应一小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七、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
八、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
九、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对活动在库外可疑人员及时盘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部及公安机关报告,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排查一切隐患。
第11篇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仓库守护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施。
2、烟花爆竹仓库应做到“三防”,人防、犬防与安全报警设施。
3、仓库守护员、门卫严禁饮酒上岗,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
4、作好进出库区人员检查、登记。进入库区人员必须将身上携带的火种交给门卫暂管。
5、值班人员应每隔1小时对库区内外巡逻一次。在麦收、秋收、清明、春节等易出现流动火源时,应增加巡逻次数。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树叶、干草、植物秸秆等易燃物品,消除事故隐患。
6、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加戴防火罩。车辆在装卸时必须熄火。
7、在距库房50m内严禁使用火炉取暖、做饭。
8、必须保证报警设施有效。
9、保管员应经常对库内商品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代开库房。
第12篇 物流公司仓库、产成品安全防火制度
物流公司仓库、产成品安全防火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管理、物料贮存、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所属物品性质与灭火安全防护知识。
3、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纸制品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4、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6、各类贮罐(槽)都应严格按规定的安全高度控制液位,不得超过贮存。
7、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8、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第13篇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7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 必须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存卡、套帐、实时在存卡上登记每笔业务交易物资的进出数量,确保数据连续、准确。做到帐(包括电脑帐及帐本)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第二条 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 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各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第四条 对原辅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第五条 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不得大声呼叫、跳跃。
第六条 严格坚持物资进、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
第七条 监督存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生产部反映。
第八条 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第九条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的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三)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四)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五)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六)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七)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表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八)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九)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14篇 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防护制度
一、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满足我公司经营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二、 凡在我公司内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
四、 公司设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及专职管理人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
五、 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仓库应具有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及报警器等。
六、 库管人员在贮存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2、 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的地方存放。
3、 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4、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5、 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帐、双锁”的“五双”管理制度。
七、 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和出库时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对于剧毒物品的出库,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由专人负责出库并及时办理出库手续。
八、 库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以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
九、 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搬运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器材及劳动保护用品。
十、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学习和培训。
十一、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专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第15篇 食品安全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一)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凭单据验收食品的规格质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是
否符合规定。
(二)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做到一货一卡,注明食品进货日期及食品最终食用日期。
(三)仓库内食品要定期检查,及时清除超过保质期、发霉变质、锈盖的食品。
(四)应保持空气干燥,地面干净,做好防鼠、虫、蝇及防蟑螂工作。
(五)易腐食品,储存于密封加盖的容器内,其他货物堆放做到隔墙离地。
(六)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的杂
物。
(七)保持仓库内环境卫生,定期大扫除,仓库内严禁吸烟。
第16篇 危险品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 危险品库严禁烟火,严禁带进火种。
2. 危险品应按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存放,严禁混放。
3. 严格保管、领用制度,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4. 危险品库必须专人负责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 危险品库实行双人双锁制,使用防爆灯具。
6. 保持仓库门、窗、锁完好无损,工作结束应及时切断电源,方能离开。
7. 保管员必须经过考核,取得合格证;懂得消防知识、保管知识、危险品的性质及危险程度,并能正确使用各类灭火器。
第17篇 某公司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2008 年 5月 6日起执行。
第18篇 危险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明火入内,不准将火种带入仓库,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专人领用危险品,使用时严禁吸烟操作。
3、危险品入库时,根据规定分类堆放,确保安全。
4、开启油桶抽油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
5、油罐区、油泵房、桶装储存区等要害部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油库作业区的电动机,开关,电气仪表,照证用具器电器设备,应有机修电工经常检查。
7、进出仓库,认真检查仓库内、外门窗,以防野火入内,同时确保库内通风地面干燥。
8、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和防汛抗台,防冻和防胀安全工作。
9、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
第19篇 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1、仓库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保卫人员每日定时巡查,白天2小时一次,夜里1小时一次,下班前对库区进行全面的安全巡视,检查仓库安全状况,并做好《仓库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据实上报,并采取措施。
2、加强对库区内门、窗、锁的管理,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3、仓库应安装监控系统,条件允许时可与“110”联网,切实发挥其防火防盗的作用。安全员负责每日定时检查、维护设备、电源线路,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4、仓库门卫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物资出入库登记检查,认真填写《仓库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表》,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区。
5、车辆进出库区,由仓库门卫在《仓库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经允许进入库区的外来工作人员及车辆,除在规定的作业区内不得随意在其它库区活动。
6、物资出库必须接受仓库门卫的检查,验证出库手续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7、节假日期间,仓库必须留有管理人员值班,加强巡视。
第20篇 仓库消防安全处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__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避免仓库及人身受火灾危害,保护仓库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节,结合本仓库的特点制定以下措施:
一、吸烟管理规定
凡在仓库内(非吸烟区)吸烟的所有人员(包括承租人、运输人员、保安人员、装修施工等外来人员)罚款2000元,被处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仓库。以上违规行为若造成损失,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施工管理规定
1、 仓库使用人是不得改变其使用单元本来的建筑结构,未经批准搭建的设施一律要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拆除,并对承租人和当事人各处以1000元罚款,拒不拆除的公司将按合同违约办法立即和承租人解除相关合约。
2、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持相关有效的上岗证或工作资格证作业。仓库使用人需要施工作业前,必须填写《cc仓库内施工申请单》,由承租人签名确认,经现场主管签名同意后才能施工,如果工程项目较大或可能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还须反馈公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工程完工后由现场主管检查,确认不违反消防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没有检查或检查不合符要求的及擅自施工的工程一律视为违规项目责令拆除,并对承租人和当事人各处以10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进入仓库的车辆必须按照指示标志行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在场内进行修车,洗车等仓库无关的事宜,如有违反处以500元的罚款。
2、电动车原则上不允许进入仓库内,确实有需要进入,须经当班保安同意,并应小心缓慢进出电梯和各通道,避免发生碰撞而损坏现场设施,如有损坏现场设施须照价赔偿;车辆不能长时间停放在仓库内,装货后应立即驶出仓库,擅自将电动车停放在仓库内的罚款2000元;如有在仓库内对电动车或电池进行充电的罚款2000元并责令承租方与其使用人立即解除相关合约,禁止当事人进入仓库。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用电管理规定
1、仓库电路只提供照明用电,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吹风、电烫斗、电炉子、电热杯、电水壶、电暖气、电饭锅等)除没收电器设备外并罚款1000元。
2、离开仓库后未按规定关闭照明者罚款200元。
3、不能在仓库内对任何用电器进行充电(如手机充电等),违者处500-1000元的罚款。
4、对有下列用电不规范情形之一,且未造成损失的处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1). 未经审批擅自安装灯具、插座、私拉乱接线路者。
(2). 插座没有固定安装,乱摆乱放者;
(3). 线路未做防火护 套,走地线路未使用地槽保护者。
(4). 易发热电器部位直接安装在易燃材料上者;
(5). 接线头未绝缘,且未安装金属线盒封闭者;
五、货物摆放规定
1、顶距:指堆货的顶面与仓库屋顶面之间的距离。一般的平顶楼房,顶距为50厘米以上。
2、灯距:指仓库内固定的照明灯与商品之间的距离。灯距不应小于50厘米,以防止照明灯过于接近商品,灯光产生热量导致火灾。
3、墙距:指墙壁与堆货之间的距离。墙距又分外墙距与内墙距。一般外墙距在50厘米以上,内墙距在50厘米以上。以便通风散潮和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可供消防人员出入。
4、柱距:指货堆与屋柱的距离一般为50厘米。柱距的作用是防止柱散发的潮气使商品受潮,并保护柱脚,以免损坏建筑物。
5、垛距:指货堆与货堆之间的距离,通常为50厘米,垛距的作用是使货堆与货堆之间间隔清楚,防止混淆,也便于通风检查,一旦发生火灾,还便于抢救,疏散物资。
严格执行货物摆放的“五距”规定,违反以上规定的,先警告,拒不整改的对当事人和承租人分别处以每月500至1000元的罚款,直到改正为止。
六、走火通道管理规定
1、 禁止将货物、杂物堆放在过道、楼梯等走火通道。违者对当事人和承租人各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清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保证走火通道照明系统正常使用,应急照明系统应处于良好状态。
七、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1、遮挡消防设备设施(如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 灭火器、警铃等),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2、非紧急情况下擅自使用消防设备、设施,罚款300元。若造成设施损坏,除全额赔偿外,并报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非紧急情况下挪动分布在仓库内的灭火器,擅自打开消防栓使用消防水的,罚款500元。
对违规行为实施重罚不是本公司的目的,而是一种管理手段。希望各方能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各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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