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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制度汇编: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汇编(17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监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有哪些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为监理单位的职责,二为监理人员的职责,三为责任追究机制。

内容是什么

1. 监理单位的职责: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定并实施安全监理方案,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报告并督促改正安全隐患。

2. 监理人员的职责:具体执行安全监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 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严重者可取消其监理资格。

重点

该制度的重点在于强化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他们在工程安全上的积极参与和有效监管。通过明确的责任划分和严格的追责机制,促进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存在的问题

实践中,监理制度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监理单位可能因经济压力而降低安全标准,导致监理效果打折。另外,个别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足,可能无法准确识别和处理安全隐患。责任追究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透明或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影响制度的威慑力。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加强培训、提升监管力度和完善法规来逐步解决。

监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范文

第1篇 监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机构实施安全控制的直接责任人;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兼管其分管专业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分管专业安全控制的责任人。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施工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如果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当不符合《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5、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经过监理机构的审核批准,否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6、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已经监理审核同意实施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和监督,对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操作培训、无证上岗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7、监理机构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无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行为。

9、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施工中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行为,或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10、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11、施工单位拒不按照监理指令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拒绝监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管机构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安全事故隐患严重未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整改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报告的;

(4) 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的。

第2篇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岗位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

1.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项目部安全监理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 日常工作;

1.3. 审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及时检查安全隐患; 1.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

1.6. 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1.7. 审定施工单位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部分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8. 主持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

1.9. 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动态月报,并签署意见。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2. 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 安全监理工程师:

3.1. 编制本项目安全监理细则;

3.2. 负责本工程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3.3. 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3.4. 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方案、申请及隐患整改回执等,并向总监 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5. 检查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通知书;

3.6.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安全教育落 实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7. 检查进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扣件、 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合格时予以签认同意使用;

3.8. 每日巡视现场安全现状,对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3.9.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项目安全监理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总 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3.10.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或按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 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11. 对现场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

3.12. 负责本项目安全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及时归档;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4.1. 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2.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安全工作;

4.3.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方案、申请及隐患整改回执等,并向总监理工 程师提出报告;

4.4. 负责本专业安全分项工作的检查及相关隐蔽验收;

4.5.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安全监理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 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4.6. 负责本专业安全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4.7. 检查进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扣件、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合格时予以签认同意使用;

4.8. 参加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安全隐 患;

5. 监理员:

5.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5.2.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 脚手架和扣件、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5.3. 参加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安全隐 患;并做好记录。平时对现场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 理安全员汇报; 5.4. 做好监理日记及有关的监理记录;

二、施工安全的事前监理

本阶段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任务,就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可能影响到 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都考虑到。监督承包人从机械设备、材料管理、人员组织和技术管 理等方面,提出切实有效的施工安全方案和安全组织措施,使工程在以后的施工中避免 可预见的和一些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 对设计文件、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注意设计中采用的新结构、 新材料、新工艺和特种结构设计中是否提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 的措施建议;对设计文件中注明的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对防范生产安 全事故提出的指导意见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2. 及时提醒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 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对有深基坑的工程应提供相邻建筑物、构筑 物和地下工程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资料。

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审核人是否签字齐全,施工单位公司技术负责人是否已签 字;

4. 审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监督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配备齐全持证上岗。安全员是否经过安全资格培训。(本工程中特种作业人 员指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

5. 检查安全制度健全情况:如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 审查是否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若没有,则及时补充;若有,则 审查方案中组织、人员、设备等是否到位,并应有应急救援演练计划;

7. 雨季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8. 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9. 审查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方案是否符合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施工安全的事中监理

1. 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人员到位情况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留下计录;

2. 对进场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进行核查,包括:生产(制造)许可 证、产品合格证或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3. 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安装完毕后自检记录并办理验收。

4. 监理人员加强全方位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 工单位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 监理人员安全巡视检查的重点是:脚手架、 “三宝” “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及电梯等起重机械及施工 工具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强制性条款的要求;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 电梯井口、孔道口、基坑边沿以及有害物质存放地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 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封闭围挡,且围挡设施是否坚固稳定;从事拆除活动的承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施工安全的事后监理

1. 出现轻微的一般事故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出现或继续恶化,并 总结经验和教训;

2. 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并与消防、医疗、主管部门等及时 联系进行处理。

第3篇 工程监理安全质量责任制度

为保证工程建设中的安全与质量,规范监理行为,履行工程监理合同,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督促承建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与质量管理,齐抓共创文明施工,严防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为宗旨,特制订此责任制度。

(一)安全:

1、 监理部负责本部门所监理的工程安全与质量,日常对各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与质量、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2、 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与质量文明施工措施。

3、 项目总监审核承建商是否已申请安全监督。

4、 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建商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

(1) 临时设施的安全。

(2) 施工用电的安全。

(3) 施工机械的安全。

(4) 高空作业的安全。

5、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日常巡查工地人员的安全情况包括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 项目总监定期组织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 质量:

1、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和施工规范。

2、 督促和检查承建商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3、 审查承建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类施工方案。

4、 对进场材料实行报批手续,不合格材料一律禁止进场和使用,实行原材料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5、 在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中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对工程质量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控制。

6、 重点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在工序施工过程中,采取巡视检查、旁站监督、组织工序检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7、 对工程质量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清事故责任人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

8、 项目总监定期组织现场例会,解决本工程存在的安全与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必要时报业主停工整改。

9、 做好工程项目主体与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业主做好工程备案工作。

三、 安全与质量目标:

1 重伤和死亡事故为零。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平均分值85分以上。

3工序质量合格率为100%。

4工程一次验收达到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本公司定期对监理部的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与本公司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违反以下安全与质量规定的,将按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警告、罚款、待岗处理:

1应旁站的未旁站:

2未按正常程序进行安全质量检查。

3将不合格材料视为合格材料签认的。

4上道工序不合格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5出现安全质量隐患未指出和要求承建商整改的。

6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未及时上报的。

第4篇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范本

(一)监理企业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企业法人代表:

1、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责。

2、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制度、职责等。

4、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7、及时、如实报告质量安全事故。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人代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审批项目监理规划时,应严格审查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3、对本企业所监理项目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监理方案。

4、组织本企业监理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学习工作,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相关的记录。

5、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的巡检当中,并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6、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防范措施。

(四)企业副经理: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人代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关制度。

2、组织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

3、审批项目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安全工作会议,确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考核办法。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各项目监理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合理化建设,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转。

7、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1、对任职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为安全生产监理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所监理项目特点及施工过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并监督其实施。在监理规划中列入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内容,在监理细则中列出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实施措施或者单独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实施细则。

3、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量和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

②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③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升降机、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审查报送上级安全部门批准的手续;

④基坑开挖及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拆除、爆破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和规范要求;对深基坑、(深度5米以下)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备模板结构计算书),具有专家论证批准意见;

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⑥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⑦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格,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经审查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得同意施工单位开工,并报告公司和建设单位。

4、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下发“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定时间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副总经理。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5、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机制。发生事故协助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分析,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六)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1、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参与制定项目监理规划中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实施措施,并按此措施开展日常的监理工作,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3、各自承担本专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项目“监理规划”和“专业实施细则”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并对本专业每日的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监理日记中。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必要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档案情况。

6、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知识的学习积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5篇 安全责任制度:工程监理

(一)、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内容

a、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各项管理工作总负责人,全面进行对所属工程施工按规划进行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关键

岗位。

2.各工程项目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要

根据委托、工程概况、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

中组织落实。

3.贯彻执行监理安全管理条例,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

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

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顿,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

止施工,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顿的,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及安全监

督机构报告。

b、工作内容:

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

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

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

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

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是否专款专用。

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

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

求施工单位整顿,并要检查整顿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

设单位,拒不整顿,应及时向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未经监理人员签署认可不准使用。

¨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责,委托代理人按委托的权限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下发的行政法规签发、宣传、贯彻指令。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源的提供。

4、每月听取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半年组织一次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大检查。

5、负责批准公司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方案。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工程监理安全技术工作管理负责。

2、负责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3、负责审批各项目监理部工程监理安全工作规划和工程监理安全工作实施细则。

4、负责组织公司职能部门人员,每月对各项目监理部工程监理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

次检查。

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工程监理安全工作责任事故的调查。

(四)、安全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安全工作政策

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批准后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3、负责收集各项目监理部学习贯彻政策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为公司领导

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决策依据。

4、积极参与公司领导组织的工程监理安全工作检查活动。

5、负责本部门安全措施的检查落实。

(五)、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人,根据工程项目设

计标准、工程特点、环境,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赋予实施。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施工方案。

7、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定期召开工程项目监理安全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传达上级有关安

全生产方面文件。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统计上报。

检查本工程项目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专职监理安全员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填月报考核表和编制监理月报。

(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工

作中向总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建议,对总监理工程师负有相应的安全责任。

要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定本工程安全工作监理规划和工程监理安全工作监理细

则,并组织实施。

审核施工单位的各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

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强制性标准情况和分包安全管理办法,并签署意见,监督实施。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特别严重的报

总监请示处理。报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

参与事故调查,填写好监理《安全监理日志》。收集汇总安全资料。参与监理月报。向总监

理工程师请示汇报安全工作。

(七)、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贯彻执

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有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4、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专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协助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同时审查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各种证件是否齐

全有效。在施工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隐患,提出整改,需

要停工的,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请示处理。

8、参与监理月报、事故调查分析,工作中填写好《安全日记》,收集资料,整理归档,及其他

方面应做的安全工作。

(八)、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是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的直接负责人。

2、认真执行落实总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划中专业安全措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根据情况可制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并赋予实施。

参与审查专业安全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和施工强制性标准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对其他有关

委托内容负责进行审核,监督落实。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专业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使纠正。问题严重需要报告总监理

工程师解决处理。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中记录好内容,保管好资料。

(九)、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建设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安全法规、方针、政策

和本企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规划。

2、在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从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4、工作中深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专

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请示处理,并赋予实施。

记录整理保管安全资料,协助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专业安全监理工程

师负有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

(十)、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员是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职权范围内的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和操作程序。对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违规,马上纠正,问

题严重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按请示意见处理解决,做好记录。

熟悉施工现场环境和工程概况。了解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搞

好份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收集整理,保管好安全内业资料,分类入档。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经济损失、人

员受害后果等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公司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工程现场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主

要内容是现场安全技术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等;本工程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

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等。

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方法

凡新进本公司参加现场监理工作的人员,均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入司教育。

对新进本公司的监理人员,在安排到项目监理部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教育,

即入司教育。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形势,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

介绍一般监理项目的特殊危险部。

一般的电气和施工机械安全知识教。

(4)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训,从正反方面来讲解安全

生产的重要性,使员工受到安全生产的初步教育。

项目监理部安全教育。

新员工或调动工作的员工被分配到项目监理部之后,由项目监理部进行安全教育。

项目监理部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

(1)本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应注意的事项;

(2)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辩别与控制;

(3)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问题,以及好坏典型事例等。

3、岗位安全教育。

是新员工或调动工作的员工,到了固定工作岗位开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

其内容包括:

(1)本项目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其职责范。

(2)新员工将要从事的现场监理工作应该注意的地方,必要的安全知识以及各种施工机械

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

(3)工作区域和环境的清洁卫生事。

(4)容易发生事故的地。

(5)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6)事故应急和事故报告程序。

4、安全部每年12月份组织一次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结合年终安全管理工作形势

分析总结查找的薄弱环节,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每年3月10日前公司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6、根据人员的流动情况,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教育上岗证的监理人员,公司应积极安排参加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教育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工

程监理安全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准确记录安全培训的内容,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学时数及培

训效果。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天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技术措施。

2、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当及时召开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对施

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分析研究,严格按(jgj59-2022)安全检查标准进行

审查,如认为安全技术措施可行,应当予以批准,如认为某一部份安全措施不具体,存在漏

项的应向施工单位说明,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订后重报。严禁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就开始施工

作业的行为。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不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要及时纠正,对于施工中新发生

的安全技术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追加补报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和冬、雨期施工方案,以及职工宿舍、食堂、

临建设施、场地道路、排水、排污、防火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单位应当在进行专项施工前 天向项目监理部申报施工方案,不得先施工后补方案。

2、项目总监对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设计文件、标准及时召开

监理部研讨会,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防患措施进行逐条研究,如果认为方案可行,应及时

予以批准。

项目监理部如遇到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严格按建设部关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执行。公司技术负责人应直接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审查论证工作。

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应委派专人监督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及时纠正

违反专项施工方案的操作行为,确保专项施工方案顺利实施。

建立专项施工方案工程监理安全档案资料,要准确记录专项施工方案申报审批情况和施工过

程中相关工程报验审核情况。

五、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1.项目总监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发出口头指令,要求施工人员停止作

业,并要求项目经理到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总监应安排监理

工程师监督整改,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落实每日安全巡查的过程中,如发现本专业或其它专业存在安全隐患,

应当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作业,并将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报告,由总监做出处理决定。

对于已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已下达口头整改指令,施工单位不认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

符合要求的,应当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并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如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拒不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建设业主报

告,如建设单位态度不明确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汇报,取得公司领

导同意后,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安全隐患的过程,要认真建立工程监理安全档案资料,工程监理安全

档案资料要能够充分证明监理人员在消除安全隐患所发挥的作用。

六、严重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及时启动安全救援应急

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和

现场项目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

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

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

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监理单

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指定本单位主管负责人

进驻现场,组织监理人员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监理部按照事故

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

况;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应立即收集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工程监理安全资料。分析事故

原因及事故责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制度

1.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3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4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2.5《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22

2.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22

2.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2.1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2.12《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2.1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

2.1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2

2.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等。

公司安全部每季度对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更新,把新的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传达给各项目监理部。每年12月底前组织一次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规程的学习。

八、安全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和《建筑安装工

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特制订本制度。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1)项目监理机构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物质进行巡查。

(2)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认真制订和落实安全、

文明生产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和组织体系,建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缺少具体安全措施的方案不得审批。

分阶段按期检查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

期整改,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安全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教育和学习;各分部、分

项工程在施工前应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定期召开安

全、文明生产例会。

承包单位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应及时告知现场监理人员,连同相关材料等附件报项目

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审查,并签注审查意见,同时填写相关记录。

承包单位编制的涉及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应及时报审。必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而且应

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报审表后,应及时安排审查。

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现场安全、卫生、文明施工的日常巡查,发现存在问题,由总监或专

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提出主要存在问题和整改处理意见,并对承包

单位限期整改。

(10)对机械设备、脚手架、水电等重要部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检查和控制:

①塔吊、脚手架及各种提升装置机座、机身安装、避雷装置等,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人使

用,并按期检修与测试。

②施工用电必须做到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分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手持照明必须使用 36v以下电源。

③“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要到位。重点设备、重要工种的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严禁违章操作;严禁串岗、脱岗;严禁酒后上岗;各种物料提升设备严禁超载和载人。

④高空作业必须采用密目安全网或其他装置遮护,施工通道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牌,

夜间施工要有安全红灯。

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有严重的安全事故

隐患或已发生安全事故,要求承包单位在限期内整改。

如施工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消除隐患,则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督促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

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向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3)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工地治安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施工人员进出场的管理。

(14)经常检查场地的材料堆放、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处理等情况,加强对工地食堂、宿舍、

厕所的卫生检查。

项目总监及监理部成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贯彻执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联合进行综合或专项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

九、报告制度

每月月底,项目监理部应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

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当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理单位主要负

责人报告。

在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

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的,可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安全专题报告。

当建设工程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上报。

十、安全会议制度

1、项目监理部每日由专业监理人员如实填写安全监理日记,做到内容翔实,签字齐全。

2、项目监理部每月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安全月报,内容准确,符合要求,经总监理

工程师签发后于次月3日前,分别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

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度,每周应召开一次工程监理安全形势分析会,及时把握工程安全工

作的重点,及时将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公司安全部每月召开一次总监工程监理安全工作会议,工程安全形势分析作为监理安全工作

会议的重要内容。公司领导应当认真听取各项目监理部关于监理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通

报公司监理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发出加强安全工作指令。每年12月底前组织一次全年监理

安全工作形势分析总结,根据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下年度监理安全工作措施。

每周监理工作例会,应在分析研究进度、质量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确定安全防患重点,明确防患措施和责任人。

6、针对某些专门安全问题,应组织专题会议,集中解决较重大或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

7、建立监理安全形势分析档案,要认真记录分析的具体内容,采取的具体措施,明确具体的责

任人以及上次分析会采取具体措施的结果。

十一、工程监理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建筑工程监理安全档案管理应做到及时、准确、系统、科学、完整。

2、建筑工程监理安全档案是在施工过程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定计

划、收集、审查、汇总、管理、保存,直至最后按规定移交。

3、公司的安全部、技术部负责建筑工程监理安全档案的编制审核和业务指导工作。

4、公司每月、项目监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档案检查。

5、监理安全档案建立过程中,监理人员如有更换时应及时制表登记,对更换的时间、原因、完

成工作交接手续等记录清楚。

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公司在安全检查中,下达的整改通知单和项目部整改后的报告,应完整

的保存在档案中。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建筑工程监理安全档案按规定立卷规档。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查制度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合理确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用,并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前一次性存入全市统一专用帐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管理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开工

时,经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先预付50%;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时,经检查

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的,再拨付40%;工程竣工后,经检查核实一直保持安全文明施工

的,再拨付10%;未达标的不予拨付。

施工单位应保证每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用的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进行现场监理。

第6篇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一)监理企业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企业法人代表:

1、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责。

2、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制度、职责等。

4、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7、及时、如实报告质量安全事故。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人代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审批项目监理规划时,应严格审查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3、对本企业所监理项目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监理方案。

4、组织本企业监理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学习工作,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相关的记录。

5、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的巡检当中,并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6、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防范措施。

(四)企业副经理: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人代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关制度。

2、组织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

3、审批项目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安全工作会议,确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考核办法。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各项目监理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合理化建设,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转。

7、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1、对任职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为安全生产监理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所监理项目特点及施工过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并监督其实施。在监理规划中列入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内容,在监理细则中列出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实施措施或者单独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实施细则。

3、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量和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

②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③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升降机、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审查报送上级安全部门批准的手续;

④基坑开挖及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拆除、爆破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和规范要求;对深基坑、(深度5米以下)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备模板结构计算书),具有专家论证批准意见;

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⑥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⑦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格,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经审查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得同意施工单位开工,并报告公司和建设单位。

4、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下发“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定时间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副总经理。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5、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机制。发生事故协助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分析,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六)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1、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参与制定项目监理规划中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实施措施,并按此措施开展日常的监理工作,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3、各自承担本专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项目“监理规划”和“专业实施细则”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并对本专业每日的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监理日记中。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必要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档案情况。

6、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知识的学习积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7篇 项目监理部安全责任制度

(一)项目总监、总监代表

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落实项目安全总监责任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承担安全监理责任。

明确各管理岗位、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和考核标准,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本项目的《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风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严格对进入现场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对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审查安全管理组织结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上岗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各种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审查对大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手续。

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的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实施的设置以及施工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审查对危险源项目如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塔吊、脚手架、拆除和爆破等专项方案及审批情况和需要提供的专家论证、审查的书面资料。

审查总包与建设方、总、分包单位的安全、消防、临时安全协议。

加强安全巡视,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项目安全监理人员

项目安全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宣传、贯彻国家及地方以及上级单位关于安全奖励工作的方针、政策、文件和要求。

制定项目监理部的年度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根据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实施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巡视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标准化执行情况,配合对脚手架搭设与各项防护措施方案的审定。

实施安全跟踪管理,组织定期安全巡视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

抽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情况,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证明、政府颁发的相应证书。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上报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

(三)项目土建监理人员

项目土建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在土建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监理指导书》,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监理工作。

对所监理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负安全巡视责任。对重点部位和特殊部位要跟踪到位,保证安全措施的实施。

在进行验收签字过程中,对四口、五临边、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重点工程和部位加强巡视和监督力度。

(四)项目电气监理人员

项目电气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在机电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监理指导书》,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暂时用电的电闸箱、电缆和其他用电设备等完好性否则,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巡视。

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电工,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临时安全。

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加强安全监理。从租赁、安装、设备自身资质把关,加强对全场协议签订、现场安全较低、产权单位的自检、设备完好性等方面做好监理。

(五)项目水暖监理人员

项目水暖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在水暖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监理指导书》,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的消防泵、消防水箱、消防管线和竖管、水龙带等消防设备等完好性、有效性要加强安全巡视。

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本专业现场动火的安全监理工作,对电气焊工持上岗证、用火证和看火措施工作进行抽查,确保消防安全。

(六)项目资料员

项目资料员专业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方案和安全措施等及时转给相关责任人并在处理完后及时归档。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发的会议纪要及时转给相关责任人并在处理完后及时归档。

及时对其他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进行存档。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应做好以下几点: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转向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拒不停止设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犯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和指导即将建设的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综合性技术文件,它既要体现建设工程的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又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对整个施工的全过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基坑支呼吁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塔吊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转向施工方案,工程监理单位对这些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在具体程序上,建设工程的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当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书面的建议,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一般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的组织结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的情况。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深圳雨季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土方开挖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协议书的签订情况。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安全监理的从业要求和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只有明确了项目监理部各个岗位上监理人员的从业要求和法律责任,才能有的放矢地在各个岗位上配合合适的人选,并组成一个团结、高效、履约能力强的项目监理部。

一、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安全监理的要求

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安全监理的要求

具有工程监理单位的条件,已取得监理资质证书。

(2)工程监理单位内部有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理责任制。

(3)工程监理单位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监理机构的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监理知识。

(4)对已完成或在监理项目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未负有重要责任。

(5)经理人员应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方针、政策等。

(6)已配备实施安全监理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如车辆、通讯器材、摄录像机、照相机、计算机等。

(7)已配备实施安全监理所需的安全**,如检查几何尺寸的卷尺、经纬仪、水准仪、卡尺、塞尺;检查受力状态的传感器、拉力器、力矩扳手;检查电器的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压电流表、漏电测试仪等;检查测量噪声的声级机;检查测量风速的手持式风速仪。

二、监理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的要求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掌握一定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同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监理工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为:

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结构知识。

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良好的品德。

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一)总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除了应具备基本素质要求外,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能有效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各种制度和操作规程。

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使用。

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建设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要求

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除了应具备基本素质要求外,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连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了解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了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的内容。

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了解过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企业安全资金的投入与使用。

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专项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监理员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要求

监理员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除了应具备基本素质要求以外,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行为。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隐患和事故。

监理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熟练的安全监理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实事求是、科学的工作作风。

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具有独立处理安全技术,进行安全管理的能力。

熟悉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

掌握合同管理的能力。

掌握规避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的能力。

(四)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特别是新的安全管理理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法律法规、政策的提出和制定,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了解现代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适应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注册监理工程师每年都要接受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可采取多种不同的方式,如脱产学习、集中授课、参加培训班、参加研讨会(班),撰写专业论文等。

第8篇 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为确保长江___工程一标段安全责任目标的落实,树立各级监理人员“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提高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切实维护和树立公司的社会形象及信誊,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小组人员组成

1、公司总经理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办、综合办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每半年考核一次。

2、监理部总监理工程担任考核小组副组长,负责对本部人员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

3、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考核方式

1、总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8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

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7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

其他监理人员安:对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遵守安全制度情况、现场监管情况等考核4项。

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1、总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6项,总分100分。

1.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共考核8项,分值45分。其中: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对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10分;其余做好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学习,并检查督促执行等各项均5分。

1.2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分值55分。其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0分;杜绝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分;杜绝机械倾倒及机械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10分,其余确保各类安全文明工地计划创建目标的实现等各项均5分。

2、安全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4项,总分100分。

2.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共考核7项,分值50分。其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0分;以上级及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为依据,检查与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的落实10分;参加项目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整改措施。对各工种和班组要勤检查、勤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章作业要坚决制止,有权进行整改和处罚,并记录和处理一般事故10分,其余各项均5分。

2.2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分值50分。其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0分;杜绝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分;杜绝机械倾倒及机械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10分,其余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等各项均5分。

3、其它监理人员:安全岗位工作职责共考核四项,总分100分。

3.1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不参加学习一次扣5分;考试不及格扣10~20分;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3.2对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3.3遵守安全制度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扣3分;违章用电一次扣3分;施工现场违反有关安全规定一次扣3~5分。

3.4现场监管情况,分值40分。评分标准:未及时发现现场安全问题一次扣5分;放松安全监管标准一次扣5分;应旁站而未旁站一次扣5分;施工单位未执行领导指示不报告每次扣10分;监管现场出现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15~25分;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每次扣30~35分。

4、监理的工程项目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监理部所有人员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四、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评等级

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的考核结论根据监理人员评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级。

(1)优秀: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90分(含)以上;

(2)良好: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80分(含)至90分;

(3)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60分(含)至80分;

(4)不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60分以下。

五、 奖罚规定

1、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考核小组评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1000元/年度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500元/年度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5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3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监理部其他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3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2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4、工程监理项目出现安全事故者,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处罚。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总工办。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监理人员考核评分表附后)

___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

2023年3月15日

第9篇 安全监理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为建立健全以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奖惩为中心的安全监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坚持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制,逐级落实各级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领导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思想到位。做到“依法监理,信守合同,科学公正,争创名牌”。充分调动各级监理人员对企业负责,对个人负责,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积极性。按照监督管理体系,使全体监理安全工作职责清楚,目的明确,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把关,自觉遵章守纪。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使项目工程的安全控制工作监督到位,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

1.安全职责

1.1 监理部

1.1.1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1.1.2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理师为项目监理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

1.1.3 监理部应有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文件如:《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等。

1.1.4 审查施工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等所涉及的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和跟踪控制。

1.1.5 经常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令。

1.1.6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检查并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1.7 协助建设单位组建安全委员会。

1.1.8 督促施工承包方每月向监理处报送当月安全报表。

1.1.9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2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2.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及监理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安全管理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2.2.1.2 履行合同规定安全职责和权限,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2.2.1.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方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2.2.1.4 组织审查施工承包方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找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2.1.5 对施工承包方选择的分承包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2.2.1.6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2.1.7 组织并主持安全检查,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2.2.1.8 在工程施工协调会上,检查、总结和部署安全文明施工。

2.2.1.9 协助项目法人组建“现场安全委员会”,在“现场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2.1.10进行一般事故调查,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施工承包方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参加重大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

2.2.2 副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2.1 按照总监理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指出纠正和整改意见。

2.2.2.2 经常监督检查巡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2.3 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2.2.3.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在总监理师的指导下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并制定安全监理工作计划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2.2.3.2 协助总监理师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2.2.3.3 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总监理师批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整改完毕后,恢复施工。

2.2.3.4 参加安全会议和施工协调会,协助总监师做好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2.2.3.5 参加审查施工承包方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开工前,检查施工承包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开工安全施工条件情况,并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

2.2.3.6 审查施工承包方选用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施工承包方对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查,严禁以“包”代“管”。

2.2.3.7 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施工承包方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4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2.2.4.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在总监师的领导下,经常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如: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

2.2.4.2 在总监理师的统一领导下,专业监理师除做好各自分管的专业监理工作外还应做好安全监督检查,监理日志中还应有安全监督检查内容的记录。

2.2.5 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2.2.5.1 在总监理师领导下和专责安全监理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监理段或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

2.2.5.2 检查施工承包方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及有关安全活动,提出监理意见。

2.2.5.3 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的安全设施、安全用具用品使用情况,专责安全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对发现的施工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遇有严重违章作业、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情况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并报告总监理师,督促施工承包方整改。

2.2.5.4 对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监理应到位,参加各工序施工试点工作,监督、检查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2.5.5 加强对施工承包方驻地的材料工具库、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防火、防爆、防汛、防煤气中毒,季节性、特殊气象条件等项安全防范措施。

2.2.5.6 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2.2.5.7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做到施工现场安全标志齐全、安全设施到位、施工现场工作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减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保护树草植被,创建良好的文明施工氛围。

2.2.6 监理人员的权力

2.2.6.1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2.2.6.2有权仲裁承包方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2.2.6.3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承包方,有权建议暂停拨付工程款或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2.2.6.4遇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向总监理师汇报作研究处理。

2.2.6.5 有权制止不文明施工行为。

第10篇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1、成立以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段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理的管理工作,由副驻地高监担任副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驻地工程师等担任组员。

2、驻监办实行驻地高监负责制,驻地高监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直接领导责任。

3驻监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责任。

4、驻监办成立以驻地高监为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控领导小组,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担任组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其监理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的监控。

5、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6、驻监办有关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制度。

7、各级监理人员安全岗位职责(后附)

第11篇 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制度

(一)、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内容

a、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各项管理工作总负责人,全面进行对所属工程施工按规划进行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关键

岗位。

2.各工程项目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要

根据委托、工程概况、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

中组织落实。

3.贯彻执行监理安全管理条例,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

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

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顿,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

止施工,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顿的,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及安全监

督机构报告。

b、工作内容:

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

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

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

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

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是否专款专用。

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

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

求施工单位整顿,并要检查整顿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

设单位,拒不整顿,应及时向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未经监理人员签署认可不准使用。

¨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责,委托代理人按委托的权限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下发的行政法规签发、宣传、贯彻指令。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源的提供。

4、每月听取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半年组织一次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大检查。

5、负责批准公司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方案。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工程监理安全技术工作管理负责。

2、负责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3、负责审批各项目监理部工程监理安全工作规划和工程监理安全工作实施细则。

4、负责组织公司职能部门人员,每月对各项目监理部工程监理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

次检查。

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工程监理安全工作责任事故的调查。

(四)、安全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安全工作政策

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批准后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3、负责收集各项目监理部学习贯彻政策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为公司领导

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决策依据。

4、积极参与公司领导组织的工程监理安全工作检查活动。

5、负责本部门安全措施的检查落实。

(五)、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人,根据工程项目设

计标准、工程特点、环境,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赋予实施。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施工方案。

7、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定期召开工程项目监理安全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传达上级有关安

全生产方面文件。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统计上报。

检查本工程项目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专职监理安全员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填月报考核表和编制监理月报。

(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工

作中向总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建议,对总监理工程师负有相应的安全责任。

要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定本工程安全工作监理规划和工程监理安全工作监理细

则,并组织实施。

审核施工单位的各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

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强制性标准情况和分包安全管理办法,并签署意见,监督实施。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特别严重的报

总监请示处理。报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

参与事故调查,填写好监理《安全监理日志》。收集汇总安全资料。参与监理月报。向总监

理工程师请示汇报安全工作。

(七)、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贯彻执

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有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4、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专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协助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同时审查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各种证件是否齐

全有效。在施工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隐患,提出整改,需

要停工的,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请示处理。

8、参与监理月报、事故调查分析,工作中填写好《安全日记》,收集资料,整理归档,及其他

方面应做的安全工作。

(八)、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是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的直接负责人。

2、认真执行落实总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划中专业安全措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根据情况可制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并赋予实施。

参与审查专业安全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和施工强制性标准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对其他有关

委托内容负责进行审核,监督落实。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专业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使纠正。问题严重需要报告总监理

工程师解决处理。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中记录好内容,保管好资料。

(九)、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建设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安全法规、方针、政策

和本企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规划。

2、在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从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4、工作中深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专

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请示处理,并赋予实施。

记录整理保管安全资料,协助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专业安全监理工程

师负有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

(十)、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员是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职权范围内的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和操作程序。对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违规,马上纠正,问

题严重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按请示意见处理解决,做好记录。

熟悉施工现场环境和工程概况。了解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搞

好份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收集整理,保管好安全内业资料,分类入档。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经济损失、人

员受害后果等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公司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工程现场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主

要内容是现场安全技术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等;本工程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

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等。

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方法

凡新进本公司参加现场监理工作的人员,均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入司教育。

对新进本公司的监理人员,在安排到项目监理部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教育,

即入司教育。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形势,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

介绍一般监理项目的特殊危险部。

一般的电气和施工机械安全知识教。

(4)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训,从正反方面来讲解安全

生产的重要性,使员工受到安全生产的初步教育。

项目监理部安全教育。

新员工或调动工作的员工被分配到项目监理部之后,由项目监理部进行安全教育。

项目监理部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

(1)本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应注意的事项;

(2)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辩别与控制;

(3)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问题,以及好坏典型事例等。

3、岗位安全教育。

是新员工或调动工作的员工,到了固定工作岗位开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

其内容包括:

(1)本项目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其职责范。

(2)新员工将要从事的现场监理工作应该注意的地方,必要的安全知识以及各种施工机械

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

(3)工作区域和环境的清洁卫生事。

(4)容易发生事故的地。

(5)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6)事故应急和事故报告程序。

4、安全部每年12月份组织一次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结合年终安全管理工作形势

分析总结查找的薄弱环节,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每年3月10日前公司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6、根据人员的流动情况,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教育上岗证的监理人员,公司应积极安排参加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教育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工

程监理安全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准确记录安全培训的内容,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学时数及培

训效果。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 天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技术措施。

2、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当及时召开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对施

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分析研究,严格按(jgj59-2011)安全检查标准进行

审查,如认为安全技术措施可行,应当予以批准,如认为某一部份安全措施不具体,存在漏

项的应向施工单位说明,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订后重报。严禁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就开始施工

作业的行为。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不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要及时纠正,对于施工中新发生

的安全技术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追加补报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和冬、雨期施工方案,以及职工宿舍、食堂、

临建设施、场地道路、排水、排污、防火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单位应当在进行专项施工前 天向项目监理部申报施工方案,不得先施工后补方案。

2、项目总监对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设计文件、标准及时召开

监理部研讨会,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防患措施进行逐条研究,如果认为方案可行,应及时

予以批准。

项目监理部如遇到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严格按建设部关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执行。公司技术负责人应直接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审查论证工作。

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应委派专人监督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及时纠正

违反专项施工方案的操作行为,确保专项施工方案顺利实施。

建立专项施工方案工程监理安全档案资料,要准确记录专项施工方案申报审批情况和施工过

程中相关工程报验审核情况。

五、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1.项目总监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发出口头指令,要求施工人员停止作

业,并要求项目经理到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总监应安排监理

工程师监督整改,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落实每日安全巡查的过程中,如发现本专业或其它专业存在安全隐患,

应当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作业,并将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报告,由总监做出处理决定。

对于已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已下达口头整改指令,施工单位不认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

符合要求的,应当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并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如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拒不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建设业主报

告,如建设单位态度不明确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汇报,取得公司领

导同意后,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安全隐患的过程,要认真建立工程监理安全档案资料,工程监理安全

档案资料要能够充分证明监理人员在消除安全隐患所发挥的作用。

六、严重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及时启动安全救援应急

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和

现场项目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

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

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

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监理单

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指定本单位主管负责人

进驻现场,组织监理人员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监理部按照事故

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

况;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应立即收集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工程监理安全资料。分析事故

原因及事故责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制度

1.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3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4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5《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2.1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2.12《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2.1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2.1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等。

公司安全部每季度对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更新,把新的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传达给各项目监理部。每年12月底前组织一次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规程的学习。

八、安全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筑安装工

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特制订本制度。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1)项目监理机构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物质进行巡查。

(2)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认真制订和落实安全、

文明生产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和组织体系,建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缺少具体安全措施的方案不得审批。

分阶段按期检查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

期整改,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安全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教育和学习;各分部、分

项工程在施工前应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定期召开安

全、文明生产例会。

承包单位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应及时告知现场监理人员,连同相关材料等附件报项目

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审查,并签注审查意见,同时填写相关记录。

承包单位编制的涉及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应及时报审。必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而且应

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报审表后,应及时安排审查。

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现场安全、卫生、文明施工的日常巡查,发现存在问题,由总监或专

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提出主要存在问题和整改处理意见,并对承包

单位限期整改。

(10)对机械设备、脚手架、水电等重要部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检查和控制:

①塔吊、脚手架及各种提升装置机座、机身安装、避雷装置等,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人使

用,并按期检修与测试。

②施工用电必须做到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分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手持照明必须使用 36v以下电源。

③“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要到位。重点设备、重要工种的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严禁违章操作;严禁串岗、脱岗;严禁酒后上岗;各种物料提升设备严禁超载和载人。

④高空作业必须采用密目安全网或其他装置遮护,施工通道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牌,

夜间施工要有安全红灯。

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有严重的安全事故

隐患或已发生安全事故,要求承包单位在限期内整改。

如施工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消除隐患,则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督促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

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向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3)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工地治安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施工人员进出场的管理。

(14)经常检查场地的材料堆放、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处理等情况,加强对工地食堂、宿舍、

厕所的卫生检查。

项目总监及监理部成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贯彻执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联合进行综合或专项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

九、报告制度

每月月底,项目监理部应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

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当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理单位主要负

责人报告。

在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

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的,可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安全专题报告。

当建设工程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上报。

十、安全会议制度

1、项目监理部每日由专业监理人员如实填写安全监理日记,做到内容翔实,签字齐全。

2、项目监理部每月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安全月报,内容准确,符合要求,经总监理

工程师签发后于次月3日前,分别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

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度,每周应召开一次工程监理安全形势分析会,及时把握工程安全工

作的重点,及时将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公司安全部每月召开一次总监工程监理安全工作会议,工程安全形势分析作为监理安全工作

会议的重要内容。公司领导应当认真听取各项目监理部关于监理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通

报公司监理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发出加强安全工作指令。每年12月底前组织一次全年监理

安全工作形势分析总结,根据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下年度监理安全工作措施。

每周监理工作例会,应在分析研究进度、质量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确定安全防患重点,明确防患措施和责任人。

6、针对某些专门安全问题,应组织专题会议,集中解决较重大或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

7、建立监理安全形势分析档案,要认真记录分析的具体内容,采取的具体措施,明确具体的责

任人以及上次分析会采取具体措施的结果。

十一、工程监理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建筑工程监理安全档案管理应做到及时、准确、系统、科学、完整。

2、建筑工程监理安全档案是在施工过程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定计

划、收集、审查、汇总、管理、保存,直至最后按规定移交。

3、公司的安全部、技术部负责建筑工程监理安全档案的编制审核和业务指导工作。

4、公司每月、项目监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档案检查。

5、监理安全档案建立过程中,监理人员如有更换时应及时制表登记,对更换的时间、原因、完

成工作交接手续等记录清楚。

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公司在安全检查中,下达的整改通知单和项目部整改后的报告,应完整

的保存在档案中。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建筑工程监理安全档案按规定立卷规档。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查制度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合理确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用,并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前一次性存入全市统一专用帐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管理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开工

时,经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先预付50%;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时,经检查

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的,再拨付40%;工程竣工后,经检查核实一直保持安全文明施工

的,再拨付10%;未达标的不予拨付。

施工单位应保证每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用的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进行现场监理。

第12篇 工程监理安全与质量责任制度

为保证工程建设中的安全与质量,规范监理行为,履行工程监理合同,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督促承建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与质量管理,齐抓共创文明施工,严防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为宗旨,特制订此责任制度。

(一)安全:

1、 监理部负责本部门所监理的工程安全与质量,日常对各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与质量、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2、 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与质量文明施工措施。

3、 项目总监审核承建商是否已申请安全监督。

4、 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建商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

(1) 临时设施的安全。

(2) 施工用电的安全。

(3) 施工机械的安全。

(4) 高空作业的安全。

5、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日常巡查工地人员的安全情况包括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 项目总监定期组织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 质量:

1、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和施工规范。

2、 督促和检查承建商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3、 审查承建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类施工方案。

4、 对进场材料实行报批手续,不合格材料一律禁止进场和使用,实行原材料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5、 在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中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对工程质量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控制。

6、 重点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在工序施工过程中,采取巡视检查、旁站监督、组织工序检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7、 对工程质量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清事故责任人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

8、 项目总监定期组织现场例会,解决本工程存在的安全与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必要时报业主停工整改。

9、 做好工程项目主体与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业主做好工程备案工作。

三、 安全与质量目标:

1 重伤和死亡事故为零。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平均分值85分以上。

3工序质量合格率为100%。

4工程一次验收达到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本公司定期对监理部的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与本公司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违反以下安全与质量规定的,将按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警告、罚款、待岗处理:

1应旁站的未旁站:

2未按正常程序进行安全质量检查。

3将不合格材料视为合格材料签认的。

4上道工序不合格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5出现安全质量隐患未指出和要求承建商整改的。

6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未及时上报的。

第13篇 安全监理责任工作制度

1、方案审查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2、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要巡 视施工现场,并记录有关状况,督促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应要求项目经理部立即处理并要求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的停工指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签发影响区域内的停工指令等。上述两种情况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第14篇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一)、保修期的确定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如果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不同,则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保修期应以其竣工验收合格目起算。

工程保修的期限,在符合政府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业主及承包商在合同文件中订明。

(二)、保修期的质量缺陷与处理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保修责任的解除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虽出现质量缺陷但经过上述程序处理后未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证书给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保修责任解除后,总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签发退还剩余保留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

第15篇 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及考核奖惩制度

为建立健全以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奖惩为中心的安全监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坚持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制,逐级落实各级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领导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思想到位。做到“依法监理,信守合同,科学公正,争创名牌”。充分调动各级监理人员对企业负责,对个人负责,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积极性。按照监督管理体系,使全体监理安全工作职责清楚,目的明确,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把关,自觉遵章守纪。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使项目工程的安全控制工作监督到位,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

1.安全职责

1.1 监理部

1.1.1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1.1.2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理师为项目监理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

1.1.3 监理部应有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文件如:《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等。

1.1.4 审查施工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等所涉及的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和跟踪控制。

1.1.5 经常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令。

1.1.6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检查并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1.7 协助建设单位组建安全委员会。

1.1.8 督促施工承包方每月向监理处报送当月安全报表。

1.1.9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2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2.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及监理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安全管理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2.2.1.2 履行合同规定安全职责和权限,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2.2.1.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方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2.2.1.4 组织审查施工承包方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找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2.1.5 对施工承包方选择的分承包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2.2.1.6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2.1.7 组织并主持安全检查,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2.2.1.8 在工程施工协调会上,检查、总结和部署安全文明施工。

2.2.1.9 协助项目法人组建“现场安全委员会”,在“现场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2.1.10进行一般事故调查,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施工承包方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参加重大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

2.2.2 副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2.1 按照总监理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指出纠正和整改意见。

2.2.2.2 经常监督检查巡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16篇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的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辽建发[2005]22号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监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岗位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

三、监理安全责任及工作职责

1、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条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地下暗坑、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日记

(1)、监理日记必须设《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专栏(现行监理日记无此专栏,暂记在其它记事内容专栏),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鉴。

(2)、监理日记应记明: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使用和落实情况

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记录

发生事故的详细记录

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记录

其他临时会议,检查记录

2、监理人员履责情况

安全管理和安全质保体系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事故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

土方开挖工程

基础支护与降水工程

拆除工程

脚手架工程

模板工程

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机械

应急救护预案

3、要把《条例》中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内容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实施措施,严格执行。

4、在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要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并在承诺书中明确安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监理做出保证。

第17篇 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1、监理员是在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和操作程序,对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违规现象,马上纠正,问题严重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按请示意见处理解决,做好记录。

3、熟悉施工现场环境和工程概况,了解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做好本职安全管理工作。

4、收集整理,保管好安全内业资料,分类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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