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责任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内部各个职位的职责划分。通常,员工培训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职位描述:明确每个岗位的日常工作内容,包括主要任务、目标和期望成果。
2. 权限界定:定义员工在执行职责时可以行使的权力和需遵守的限制。
3. 工作流程:介绍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步骤和操作指南。
4. 业绩评估:设定衡量员工工作表现的标准和周期性的考核机制。
5. 岗位责任:强调员工对其工作结果的责任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在员工培训中,这些内容会被详细讲解,以确保员工理解并能有效履行其职责。例如,职位描述会详细列出每日的工作任务,帮助员工理解他们的工作焦点;权限界定则有助于防止越权行为,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行;工作流程培训则通过模拟操作,让员工熟悉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业绩评估标准则为员工提供清晰的提升方向,鼓励自我提升;而岗位责任的明确,可以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培训的重点应放在如何将这些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这包括通过案例分析,让员工理解其决策和行动如何影响团队和组织;通过角色扮演,模拟实际工作场景,提升员工应对问题的能力;以及通过定期反馈和辅导,帮助员工不断调整和优化工作方法。
尽管有详尽的培训,实践中仍可能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员工可能对职责理解不全面,导致工作交接不清;或者,由于业绩评估标准过于主观,可能导致员工对考核结果产生异议。此外,随着业务变化,工作责任制度可能需要更新,但培训可能未能及时跟进,造成混乱。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持续的沟通、反馈和制度修订,以确保工作责任制度始终与企业需求保持一致。
第1篇 工作责任制度:员工培训
员工培训工作责任制度
(1)对新来人员进行三天的岗前培训及工作流程安排,根据《人才培训条例》对新入员工进行带教老师及导师的安排,并将《新入职培训记录》交给新入员工到各个岗位实习。一个星期后对实习员工进行《实习生培训调查表》。
(2)公司所有培训在培训前做好培训所需设备,检查线路是否接好,保证培训能够顺利进行;
(3)每次培训完后必须将设备场地整理好,并在第二天下午2点之前收集每次培训的三个感想及三条措施,并跟进及检查;
第2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遵照《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本学期绩效工资,取消年级组学期评优资格。
一、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
班主任→课任教师
综治办主任 →教务处→ 门 卫
校长→总务处→工作人员
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体育课和两操活动的安全由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教师为第一责任 门卫安全卫生由门卫负责,门卫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校内活动场所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在场教职工为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类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责任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二)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者,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三)办公室主任(安全):是学校综合治理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校综治档案和安全档案的建立,制订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师和家长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若因档案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则应负管理责任。
(四)总务主任: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对学校校舍及各种设施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修校舍及各种设施,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
发现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问题必须同安全办取得联系,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五)教务主任:负责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中的学生安全,组织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落实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检查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现安全事故,应承担管理责任。
第3篇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学校部门鉴订安全责任书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学校与部门鉴订安全责任书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
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学校与各部门鉴定安
全责任书制度如下:
1、原则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四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由学校分
管安全领导组织召集。记录完整。
2、学校在校组长、行政及校务委员会会议上经常性提醒督促学校各部门进行安
全防范,布置落实上级和学校相关安全工作。
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采取逐级鉴订的形式。每学年初,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
与学校安全分管领导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4、学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与学校后勤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
5、后勤负责人与学校食堂负责人和门卫负责人鉴订责任书;年级组长与各班主
任鉴订责任书。
泥城镇中心小学
第4篇 企业计量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企业计量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负责编制企业计量工作中、长远规划和年度、月度计量工作计划,进行布署和检查总结。
2.组织编制全厂量具、�器、热工仪表、电工仪表、各种流量计等购置计划。
3.组织建立计量技术文件、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并认真执行。
4.全面掌握本企业在测试方面存在的关键问题,并组织攻关。
5.随时对计量器具进行质量抽检和计量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检查考核。
6.负责全厂仪器、仪表和度、量、�器具的归口统一管理工作。
7.做好计量定级、升级、复查及其他有关计量工作检查的准备工作。
8.编制全室各类人员的工作标准及文化业务培训计划。
(二)职权
1.有权对计量工作计划进行检查、督促和计量人员作临时性安排。
2.有权对未完成任务或因计量器具引起质量事故的人员进行处罚。
3.有权参加有关的各类会议或功关项目。
4.有权对不爱护计量器具造成损坏遗失者进行处理。
(三)职责
1.对计量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的贯彻执行负责。
2.对完不成计量工作计划负责。
3.对量值传递不统一、不正确中各种度、量、�器具、工模具失准,影响产品质量负责。
4.对计量器具周检率和合格率达不到要求负责。
第5篇 y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书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园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园教师和在园幼儿的身心安全,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班主任必须把班级安全工作放到班级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位置来对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各个班级要根据本班幼儿年龄特点,掌握班级的安全工作重点,制定出适合本班的安全工作措施,天天讲,经常讲,紧绷安全弦。
三、定期对班级设施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班级的活动室、寝室、洗室等设备设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深入细致,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清除。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等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做好班级日常活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班级的日常活动、饮食、卫生管理是班级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尤其要加强对热水、热饭的安全管理措施。日常工作中应努力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防止碰伤、抓伤、烫伤、吞食异物或幼儿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内等事故发生。
加强幼儿在园服用药品管理,根据家长的服用要求,要确保服药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现象的发生。
幼儿的玩教具应该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严禁使用有害、有毒物质制作教具、玩具。而且要严格玩、教具的卫生消毒制度,根据本园消毒卫生要求,及时对玩、教具进行清洗、消毒。
五、加强班级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要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偏爱、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六、严格“接送卡”制度。
根据本园接送卡使用要求,严格实行“认卡不认人”制度,确保幼儿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滋扰幼儿。日常工作中要坚决杜绝幼儿走失现象的发生,定时、不定时的点数幼儿数量,发现走失及时上报、处理。
七、切实加强对班级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班主任要严肃对待班级安全工作,并与班级其他人员商定安全责任落实问题,对因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第6篇 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安全责任制度
1. 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
(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运行许可人应审查: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代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 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 检查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代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 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 消防监护人应负责:
(1) 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5. 动火执行人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负责人。
6. 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第7篇 煤矿安全责任工作制度
一、矿务局局长、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矿务局、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亲自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和组织安全大检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二、矿务局、矿总工程师对矿务局、矿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对矿井各系统,特别是矿井通风、瓦斯、煤尘、自燃火灾、冲击地压的防治负有技术责任,负责对重大措施的审批。
三、矿务局、矿行政副职对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责,必须对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定期地组织系统安全大检查,召开隐患整改专业会议,研究决策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为超前控制事故提供保证。
四、矿务局、矿副总工程师对分管系统的安全技术负责,负责本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审批。
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搞好业务保安。
六、车间(区)、队、班组长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坚持经常深入现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大检查,编制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调查处理事故,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七、工人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8篇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校园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三、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四、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五、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六、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经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大桥镇中心小学
第9篇 安全责任状签订工作制度
为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单位内部安全责任状签订程序及行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签订责任状;
二、企业法人或负责人与安全生产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负责人与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签订责任状;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签订责任状;
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
六、按责任状的内容,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第10篇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 文 号】国函〔2007〕86号
【颁布日期】2007-09-14
【实施日期】2007-09-14
【标 题】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正 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监察部:
你部《关于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监呈字〔2007〕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监察部牵头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和瞒报、逃匿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经国务院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掌握全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协调解决责任追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决策部署的措施,向国务院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对各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决定和建议;承办国务院交办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监察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和高法院、高检院组成,监察部为牵头单位。由监察部一位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成 员: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郝赤勇 司法部副部长
王德学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张 军 高法院副院长
王振川 高检院副检察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监察部,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司局一位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监察部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同时抄报国务院。联席会议难以解决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中的重大问题,经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后报国务院。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通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研究分析责任追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具体事项。重要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处理责任追究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第11篇 小学食堂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学校以及幼儿园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设计施工图纸要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预防性卫生监督、符合卫生学要求签署意见后,再行组织施工,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工程竣工后要申请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四)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到相对固定的场所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原则上,所有熟食不应隔餐过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学校以及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七)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2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2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十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本方案,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劳动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临河九小食堂从业人员分工及制度
主橱
:食品烹饪加工,把好采购食品原材料的验收加工等环节,变质腐败食品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同时报告管理员进行更换。负责厨房地面、库房二连灶卫生
白案师傅
:和面、压面,淘洗、消毒碗、筷,负责厨房墙壁、玻璃和大灶与三连池卫生
勤杂工
:原材料粗加工、摆放盘碗筷,淘洗、消毒桶、勺,负责餐厅、洗消间、更衣室卫生
保管
:出入库手续齐全,记录详实完整。早点分发
食堂从业人员着装整洁,卫生干净,每个工作日分工负责卫生清洁,每有一次检查不合格,责任区负责的责任人罚款5--10元,未经许可坚绝杜_堂工作人员拿取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二次发现予以解聘。
每周五下午卫生大扫除,彻底清扫。
工作人员排班表
临河九小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壮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能上岗,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
2、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培训合格证或交部门统一保管,以便检查。
3、从业人员上岗后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肠道感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胧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直接接触顾客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岗。
4、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从业人员,初级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
5、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食品生产单位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
临河九小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1.采购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变霉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
3.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货方索要本批次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5.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它非食品混装混运。
6.食品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入库,否则退回。
临河九小饮食卫生制度
一、食物的采购和验收
专人负责采购和验收。保证食物新鲜、无污染,绝不给儿童吃变质、变味的食物。
二、食物的储存和保管
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账日,应注意妥善储存食物,保持库房清洁,消灭老鼠。
三、烹饪
1.尽量保存食物中的营养素。
2.适合学生消化能力和促进食欲。
3.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要求,预防食物中毒。
四、炊事人员
1.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胸透、肝功)
2.个人卫生。
五、厨房
1.厨房的设计和设备达到规定标准。
2.环境卫生及食具按时消毒。
临河九小
临河九小食堂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块状食物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隔夜、隔餐桌、外购的食品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5.刀、砧板、盆、抹布,用后清洁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电信用原料要以销定量。
7.制作食品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9.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10.应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临河九小
临河九小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种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工作人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加工场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临河九小食堂卫生消毒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和“八项”食品卫生要求。
二、做到生熟分开,购入熟食加热再吃。
三、餐具、用具灶生熟分开,红白案分开,专用消洗池严格分开,专用。
四、保持操作间内外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周五大搞卫生,刷洗,消毒饮食用具、盖布。
五、各种饮食机械用后反复擦洗干净,冷藏箱每周清洗擦拭一次。
六、餐具每周用去污粉擦洗,菜面案每次用后清洗干净加盖布。
七、餐具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临河九小食堂除害卫生制度
1.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 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2.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虫应及时杀灭。
3.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临河九小餐厅卫生制度
1.餐桌凳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
2.用餐时要洗手,用过纸巾要扔到指定地点。
3.要每天清洗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4.不销售变质生虫的食品。
5.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6.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消毒。
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柜内销售。
8.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9.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临河九小卫生检查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2.值周领导,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3.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4.各类检查应有改进奖惩记录。
5.发现问题应有改进奖惩记录。
6.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措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或使用。
临河九小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
、食品加工熟以后,放入配餐间密封保存,闲杂人一律不准入内。管理员检查食品是否合格。
二、
销售食品时,班主任分派认真负责的学生3―4名到配餐间打早点,班主任组织分发早点。
三、
分发早点中,发现霉变食品及时停止,并全部收回,上报管理员。
第12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度
一、综治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学习,召开工作会议,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
二、防范和打击并举,不能偏废,大力加强防范工作,尽可能把治安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本单位无事故发生。
三、综治专班人员要懂法制,懂消防知识,有组织纪律,经常对本单位的防范工作进行普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四、建立健全治安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奖优罚劣,使全园治安力量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五、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加大综治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深层次问题。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一、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坚持做到不准乱动各种电气设备。
二、全体师生不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三、严禁师生私自到溪河、池塘等处游泳,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严禁购买腐烂、变质的食物,严禁学生乱吃零食。
五、严禁酒后骑车,严禁学生违反交通规则骑自行车,保证不出交通事故。
六、学校图书室、仪器室、电教室要配置消防设施,并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七、学校建立各项制度。
第13篇 总务维修条例工作责任制度范例
总务维修条例工作责任制度
(1)维修分工:基建维修工作由李铭森负责联系陈老板维修,水、电、公共设施、门锁等维修工作由机电部负责。
(2)总务维修当班报障,急的事情在报障单上写上急并要求基建负责人李铭森或机电部当班解决,最迟不要超过下一班。
(3)不急的事情在两天内解决。
(4)急或重大维修事项当班无法解决的,必须当班查清原因,并积极解决。
(5)如何评定急不急1、有浪费员工和公司一分钱都是急的事情;2、影响10个人以上员工的办公或生活的事情都是急的事情。
(6)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跟进维修工作,作好奖罚处理或及时上报经过努力仍无法解决的问题。
第14篇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学校
安全事故的责任,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处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和必要的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责任区的责任人及安全管理员分别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二、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因公因私请假,学校必须安排该责任区域临时责任人,确保岗位有人,临时责任人负有该责任区域一切职责。
三、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管理员、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对各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五、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并根据行政处分给予扣发奖金、降级聘用、待岗、调离工作岗位、解聘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责任。
1、对安全工作擅自脱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沓懒散。
2、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厌倦、懈怠情况的。
3、安全工作管理职责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
4、对安全事故可预见、可避免而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预见、避免的。
5、对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力,措施不当的;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人员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整改,而无有效改进措施或拒不整改的。
6、因教育管理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7、因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8、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报告不及时或作虚假报告。
9、因上述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使师生生命财产、公私财物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
六、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第15篇 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厂长和总会计师领导下,负责全厂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工厂利益不受侵犯。
3.根据工厂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全厂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作,促进工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5.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6.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厂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产品正确计价和销售。
7.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8.负责对全厂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工厂利益不受损害。
9.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1.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职责
1.对厂内各项基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在权根据工厂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
2.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对厂部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4.有权对各仓库和工程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5.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6.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三)职责
1.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
2.对工厂的有关成本、利润、资金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计划负责。
3.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不善、监督不严,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4.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帐款、在途资金等帐户造成的损失负责。
5.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6.对成本资金、价格控制管理不严,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工厂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7.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第16篇 质量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1、总经理
1)全面领导企业的日常工作,向企业传达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2)负责建立质量管理机构,任命质量保证负责人,分配质量职责,批准企业的质量手册。
3)配备适宜的资源配备,包括人力资源、设施设备资源、工作环境资源,以保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需要。
4)审批年度培训计划,确保人力素质达到生产需要。
2、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规定如下:
1)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与改进。
2)在整个组织内促进质量意识的形成和提高。
3)确保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行业标准在企业内得到贯彻实施。
4)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达到顾客满意。
5)负责与产品质量有关事宜的对外联络。
6)有权对各部门的质量工作进行审议和评估,同时有权领导所有部门针对质量问题采取任何改进措施。
7)对产品质量结果具有否决权,其结论不受第三方制约。
8)负责日常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工作。
9)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安全操作会,及时沟通信息。
10)负责组织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对其进行管理与控制。
3、行政部经理
1)负责企业人员的管理和调配工作,确保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2)负责组织与质量有关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
3)负责全企业员工的业绩考核。
4)负责企业的技术文件和质量记录的控制。
5)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日常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确保质量体系在本部门正常运行。
6)负责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员的工作,确保技术文件得到控制管理。
7)负责员工的招聘、教育、培训等工作的归口管理。
8)制定并实施“年度培训计划”,作好各种培训记录,建立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9)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
4、技术文件管理员
1)负责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收发登记、作废处置、标识更改、归档管理等工作。
2)负责组织对技术文件的使用情况检查和适用性评审。 3)负责质量记录表格的印制、编号、登记和保存。
5、品管部
1)编制检验规程和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试验、验证。
2)主持质量工作会议,分析质量趋势,组织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
3)负责计量器具、检查设备、工装模具的检验、检定和校准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处理不合格品的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5)确保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准确度、精度满足检验规程的要求。
6、品管部经理
1)加强质检人员责任心,强化质量意识,组织学习和贯彻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按照质量管理和工艺要求编写工艺文件,对其质量负责。
3)负责工艺监督,有权终止违反工艺的各种操作。
4)按工艺方案进行技术分解,组织工艺验证、确定各工艺过程的参数正确有效。
5)负责重大不合格品的评审。
7、检验人员:
1)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订单标准)和检验规程进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验证。
2)在检验、试验过程中,认真做好检验、试验记录,保证其真实和可靠。
3)对检验、实验设备按时送检
4)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质量负责人汇报。
8、理化试验人员:
1)负责按照国家标准和检验规程进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的化学分析和物理实验。
2)在试验过程中,认真做好检验、试验记录,保证其真实和可靠。
3)负责计量器具等定期检验。
9、生产部
1)生产部均衡组织生产,确保订单的按期交付。
2)负责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生产合格产品。
3)负责生产现场的管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10、生产部经理
1)负责本企业的生产运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正常运行。
2)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协调生产车间按计划进行生产。
3)编制生产作业指导书,并监督执行。
4)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各工序按规程操作和生产。
5)负责车间生产环境的管理和安全文明生产。
11、车间主任(工段长)
1) 按计划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2)按《检验规程》要求,对生产过程有关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3)负责文明生产和工艺纪律的落实,确保安全事故为“0”。
4)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5)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和相应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12、车间巡检员
1)负责按检验规程对采购物资、过程产品、成品和返修、返工产品的质量检验。
2)负责对不合格品作出判定和作出标识。
13、班组长
1)在车间主任(工段长)的领导下,组织好所在工序的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期完成。
2)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3)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置和相应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4)确保生产现场环境整洁,文明生产。
5)负责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6)做好交接班工作。
14、生产工人
1)严格按照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等作业文件生产,对所制造的产品质量负责。
2)正确使用和维护生产设备、模具和计量器具,按规定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
3)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5、设备部
负责生产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设备满足生产要求并安全运行。
16、设备经理
1)建立设备台账,编制设备的维修计划并实施维修。
2)负责新进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组织验收。
3)培训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生产设备。
4)负责设备档案的管理。
17、采购部
1)负责物资的采购,以满足生产需要。
2)负责仓库管理,以对采购物资和生产过程物资进行有效的防护。
18、采购部经理
1)负责制定供方评价准则,并实施对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管理工作。
2)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采购。
3)负责辅助材料的管理,确保生产所需的物资的安全防护。
19、采购员
1)严格按采购文件在合格供方名录内实施采购。
2)负责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进行统计分析,作为供方动态管理的依据。
3)对采购物资造成的质量损失负责。
20、仓库管理员
1)负责原材料和成品的仓储管理,及时记录物资出入帐,做到帐物卡相符。
2)按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和生产日期进行挂牌标识,分类整齐定位堆码,保证物资的先入先出,防腐蚀、防损坏、防被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原材料进厂查验制度
为确保企业原材料、辅助材料进厂检验合格,特制定检验验收制度如下:
1、查验验收对象 原材料:生产中的配料。
辅助材料:生产工艺中不构成产品的材料。 2、原材料查验制度
1)原材料属于企业的ⅰ类物资,必须进行强检,原材料进厂后,由计量、化验室人员取样进行化学成份分析。
2)化学成份分析依据标准中规定的方法。
3)判定原则:经化学分析出来的数据结果,依据企业内控的原材料采购标准进行判定。
4)企业计量、化验室人员在原材料取样进行化学分析后,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和开据分析报告单,在开据的化验报告单上做出判定结果:合格、不合格,并要求出据的数据准确无误,判定的结果准确无误。
5)如发现外购原材料化验分析不合格时,如果不需要二次取样分析,将出据的化验单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进行判定是否可以降级使用,如不能降级使用退回供方,如能降级使用,写出降级使用的处罚意见报供应部经理批准,再经总经理批准后,车间方可使用。
3、辅助材料检验制度
1)辅助材料属于企业的ⅱ类物资,有些物资的项目必须强检,不能强检的,通过生产车间进行验证。辅助材料进厂后,由计量、化验室人员进行化学分析。
2)化学成份分析依据:本企业制定的化学分析操作规程。
3)判定原则:经分析出来的数据结果依据企业内控的原材料采购标准进行判定。
4)企业计量、化验室人员在辅料取样化学分析后,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和开据分析报告单,在开据的化验分析报告单上,做出判定结果:合格、不合格,并要求开据的数据准确无误,判定的结果准备无误。
5)如发现外购辅助材料化验分析不合格时,不需要二次取样分析,将开据的化验单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进行判定是否可以降级使用,如能降级使用,写出降级使用的处罚意见报供应部经理批准,再经总经理批准后,车间方可使用。
6)质检人员必须对所判定的半成品合格与不合格负全面责任,不能出现判断失误、漏检等情况。
2)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标识
用“▲”在生产工艺流程图上标识关键质量控制点, 3)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控制要求
a、关键质量控制点应编制相应的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和检验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工艺标准和规范,不得私自更改工艺文件。
b、行政部组织与关键质量控制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c、设备管理员对关键质量控制点所用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任何人没有经过车间主任的允许不得私自拆卸设备。
d、生产部对关键质量控制点适宜的工艺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员根据测量任务的要求,配置并使用适宜的检验和试验设备。
5、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
1)关键质量控制点的仪器仪表,如温度表、压力表、计时器、电流表、电压表等,应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2)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人员应在培训后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3)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岗位操作。
4)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人员应按工艺要求及时对过程参数进行监测并记录。
5)对关键质量控制点,质检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工艺参数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特殊控制点管理办法(适用条款执行)
1)目的
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特殊控制点进行识别、控制,达到产品质量稳定合格的目的。
2)适用范围
生产流程中的特殊控制点
3)工作内容
a.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经过现场操作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未经培训者操作设备。
b.设备:对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确认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c.工艺参数确认,工艺参数调整需通过产品质量指标验证工艺。
d.操作人员对工艺参数要按工艺要求严密监控,要随时监控参数是否在工艺要求范围内,并按工艺要求随时记录,出现异常立即调整,未经允许操作人员不得对工艺参数进行改动。 e.现场环境:每天打扫卫生,对设备进行清洁,确保设备干净,工作环境整洁卫生。
(四)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1、目的
保证出厂产品进行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用户规定的要求。
2、范围
凡本企业成品入库前和╱或出货前进行的产品出厂检验和试验均适用之。
3、职责
质检部是产品出厂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出厂检验和试验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4、定义
1)外观尺寸检验:指按照产品标准或顾客要求对成品的外观尺寸的完整测量。
2)理化试验:指确保产品符合产品标准或顾客要求的材料要求的测试,按标准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工作程序
1)产品出厂检验和试验的准备
a.品管部出厂检验员在进行产品出厂检验和试验时,应先检查被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所需的检验和试验规程、标准是否有效、齐全、到位,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和标准物质是否正常、合格,并按《检验规程》要求进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以保证产品质量指标检测数据准确。
b.确认需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的产品已通过所以规定的工序检验、试验,且结果满足规定的要求。
2)实施检验
a.品管部出厂检验员对生产车间在成品完成最后一道加工工序后进行的出厂检验和试验,其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按相应的《检验规程》之规定执行,若合同有要求是则按合同要求进行产品出厂检验和试验,并根据其检验的允收标准与拒收标准进行判定,同时将出厂检验和试验的数据和结果记录于“出厂检验原始记录”中。
b.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明确标识或将其移入不合格区进行隔离;对批量不合格或有严重缺陷的由检验员立即开出“不合格品通知单”,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实施,能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的重新检验确认合格,方可入库出厂。
c.外观尺寸检验和理化试验:
质检部出厂检验应依据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对产品进行外观尺寸检验和理化试验,并将检验和试验的数据和结果记录于“检验报告”中。如顾客要求时,其检验和试验结果应提供给顾客评审。
d.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车间主任安排人员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的产品仍需再经过质检部检验并做好其重检记录。 e.对产品进行的理化试验工作,由化验室人员进行作业,以确保产品试验标准和试验工作的质量,满足顾客的要求及预期的使用要求。
f.检验标准和抽样方案按标准规定实施。
g.出厂产品经质检部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包装贴上合格证,准予办理入库手续。
h.仓库保管员要认真核对产品实物与质量合格证上的型号规格是否相符一致,签署手续是否齐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产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出现不符发现问题暂停办理并及时与质检部落实解决。
i.验收合格的产品由仓库保管员凭产品验收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j.成品入库后保管员应按产品的系列规格等分类存放,并标明,实施放置管理。
k.入库的成品要定期抽检,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标准。
6、检验报告
1)出厂成品质量检验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产品种类、抽样型号、抽样的地点、检测项目、检测数据、合格判定等。 2)检验报告中的必检项目根据成品、半成品的检验报告填写,定期检验项目按定期检验报告内容填写。
3)出厂检验原始记录由质检部按《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对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予以保持。
4)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加外客户有特殊要求的产品,要在合同中注明,出厂质检报告检验依据要注明根据订单的合同执行。
(五)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混淆和误用产品,更好的分析失效产品并采取纠正措施,并实现必要的产品追溯性,确保产品能追溯至其原始状态。
2、范围
适用于采购、生产、交付的产品。
3、定义
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录来追溯产品的历史。
4、职责
1)供方
负责对提交的产品进行标识。
2)采购部
a.负责监督供方对提交的产品进行标识; b.负责标识购进物品的产品属性。
3)技术品管部
a. 负责标识经监视和测量后产品的状态; b.负责监督仓库、生产现场物品的标识情况; c.负责追溯产品的形成过程。
b.4)生产车间
负责标识生产过程产品。
a.对产品进行标识,主要标识以下内容:
产品属性: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来源、加工日期(批号)、数量等。 监视和测量状态:可包括待验或合格或不合格或待定、测量人员、测量日期、批量等。
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挂贴标签、分区域等方式。
b.原料的标识
原料的属性标识:如供方所提交产品的标识已清楚地表明了产品的属性或者产品与其它产品差别显著容易辨别,可以不再对物品进行标识;凡是不符合以上标识要求的原料,由采购部负责标识达到要求;仓库使用分区域、贴产品标签等方式对不同品种、型号、规格的材料进行标识。
原料的测量、验证状态的标识:原料在未检验之前不作任何标识,检验后合格入库,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区内并做好退货或者交换良品的工作准备。
c.在制品的标识
产品属性:如在加工过程中产品本身无法识别而又要转到下工序时,应对产品进行标识,由生产车间挂贴《质量随行卡》。 监视和测量状态:未进行规定的监视和测量之前不作任何标识。监视和测量之后合格品由质检人员在《巡检记录表》签名,做好标识;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签字,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
d.成品的标识:未经过成品检验的产品由生产车间挂帖《质量随行卡》。检验后所有合格的成品必须在《质量随行卡》上由检验人员签名,在《质量随行卡》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等;检验后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由技术品管部进行跟踪。
e.交付产品应保持合格成品的标识,《质量随行卡》上要有检验员的签名。
f.标识的保持管理
产品的标识不能因搬运、移置、管理不善或雨淋等因素而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产品在未出厂前,各有关职能部门及人员必须对所用的各种标识认真保护,以防止误用产品或者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发现标识不清或无状态标识的产品立即向标识的责任部门或技术品管部报告,产品暂停流转,直到重新正确标识后方能流转。
质检部负责对产品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进行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有关程序的规定作好标识,无状态标识的产品不得使用、转序或出厂。
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标识用标签、标识牌,应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g.可追溯性:产品的追溯要求追溯产品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客户名称、生产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因此所有出厂的产品必须在《质量随行卡》注明相关信息。
六)售后服务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所有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售后服务由销售部负责。所售产品由销售部负责派员服务。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使用运行。 2)为所供货物提供详细的使用手册。
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维修,保证期为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12个月(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产品交付后及时对操作者进行专门的培训,直到掌握为止。
2、服务响应
1)本市:接到客户的要求24-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小问题当时解决,如遇不能现场解决,应向客户说明清楚。 2)外省市: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给出响应,安排技术人员在一周内赶赴现场。
3)由厂家承诺条款,也应积极协助用户尽快解决问题。
3、售后服务
1)产品使用后技术人员要定期走访用户进行技术指导,收集顾客反馈意见,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2)根据产品销售情况,不定期举办各种培训班,进行技术交流,帮助解答用户所提出的操作、技术问题。
4、不良事件处理
1)详细了解用户的操作过程和使用情况,及时向经理、进货人员工程师报告,如是产品本身问题,保修期内由供货人员与用户联系解决。
2)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企业应通知用户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报告经理出面与厂家联系。
5、完善服务
1)销售部门应首先做好《产品销售记录》、《产品质量跟踪记录表》,并及时填写《顾客满意度调查表》积极进行质量跟踪,所有售出货物应做到有据可查。
2)所有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做到包退、包换。对所有本企业经销的产品,若顾客提出质量争议的,销售部门应积极与供应商联系,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17篇 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学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将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纳入到教学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动中,奖励先进,鞭策退后,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职责:
1、积极、主动、认真学习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等文件精神、政策法规及安全教育、安全防范等有关知识和技能,加强学习,明确职责,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和安全教育水平。
2、必须做到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和交通、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等安全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做到每周有主题、有重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发现学生不良行为和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及时给予教育。
3、作为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参加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相关会议,并为幼儿园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幼儿园负责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经常对幼儿园校舍、相关设施、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对车队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服从值班、配班、车队接送工作的安排,节假日值班和特殊情况下的值日工作,坚守岗位,尽心尽责。
5、教室应每天对所任班级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辅导,组织车队并按幼儿园要求护送到安全地点,并做好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的记载。
6、幼儿在一日活动中、接送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行为、教师应及时排除。
7、食堂人员和负责人应严把物品进货关,定点采购;食堂人员应持有健康证上岗,严格按食堂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严格执行48小时留样制度。
8、司机应持证上岗,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要经常进行故障排查,保证性能良好方可上路。门卫应24小时上班,保安上班期间不得脱岗,要坚持开展治安巡逻守护安全检查。
9、建立安全工作及时上报制度,凡发现学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负责人应立即会同园长及时妥善处理后续事情。紧急事件立即上报,不得延误。
二、责任界定:
1、幼儿园校舍安全 隐患未及时排除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安全责任人负全责;上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园园长负全责,分管领导负次要责任。
2、幼儿园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教师采取保护措施,但无法抗拒因素出现,另行调查。
3、接送车过程中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教师未按规范操作,教师负全责,教师采取保护措施,但无法抗拒因素出现,另行调查。
4、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司机负全责。
5、门卫值班不当,门卫负全责,保安值班不当,保安负全责。
6、学生在幼儿园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负全责,食堂人员负次要责任。
7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讽刺挖苦幼儿,教师有上述行为的教室负全责。
8、老师撤离岗位、未按规定到岗、未按幼儿园布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视为本教师工作失职。
9、幼儿在校内和幼儿园组织的活动中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或虽发生轻微伤害事故,但影响较大的,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校长、安全领导小组分管组长均负领导责任。
10、如发现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应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学生到医院救治。如未及时救治造成学生伤害加剧或出现严重后果,第一发现人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处理。
三、责任追究:
1、对因教师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学生轻微伤害事故,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园通报批评并扣当月安全奖,教室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扣年度安全考核奖。
2、对因教师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全园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并扣年度安全考核奖。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教师,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幼儿园行政集体商议后,酌情扣除部分学期基本考核奖
3、负领导责任的领导要对全体教师公开检讨,本人不得评为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对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事故的司机,根据情节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5、保安、门卫值班不当造成事故,根据情节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6、学生在幼儿园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临时人员扣发学期基本考核奖,对食堂临时人员中的责任人作辞退处理。
7、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由上级行政部门调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说明:
1、此安全工作责任和事故追究制度,由幼儿园行政集体商议后正式施行。
2、未尽事宜,另行调查解决。
第18篇 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 职务
(一)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坚持以搞活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企业中、长期规划。
(二)根据国家计划、市场需要和企业内部条件,按照尽可能满足用户需要和注重经济效益的原则,组织编制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三)负责对厂长任期目标的管理。组织制订工厂方针目标,并负责层层展开、控制和评价。
(四)负责主编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并按时下达组织落实。
(五)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组织有关归口科室制定各项经济技术计划指标,综合平衡后下达,统一管理。
(六)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组织召开全厂经营活动分析会。
(七)负责综合统计。归口管理全厂的统计工作,统一管理全厂的统计报表、原始纪录,按上级规定编报统计报表。
(八)检查和考核各项技术经济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参与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组织措施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
(九)负责工厂对外横向经济联合的统一管理工作。
(十)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 职权
(一)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对考产经营综合计划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完成情况。
(二)有权要求各单位按时提供编制计划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三)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的要求,有权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诊断和评价,以保证厂长任期目标的实现。
(四)对各单位提供的计划方案有审核、调整、综合平衡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工厂年度计划有权提出修改、调整的建议。
(五)有权要求各单位及时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有权监督统计法的贯彻执行。
(六)有权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厂内部有关经营业务的会议。
(七)有权代表工厂进行横向联营事务洽谈。
(八)有权要求各单位提供有关计划,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计划必须通过计划科审核。
□ 职责
(一)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科学性、预见性及下达的及时性负责。
(二)对未按厂长任期目标要求及时编制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并进行巨型、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三)对报送的各种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对签署的有关计划、文件出现差错负责。
(五)对所编制下达的计划,因综合平衡不周,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全厂生产任务和完成负责。
(六)对横向联营协议事前调查分析不够,参谋不当、条文考虑不周,造成失误负责。
第19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责任追究制度
1、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患于未然,健全安全约束机制,保障项目安全生产,根据《金属非金属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矿井安全隐患,系指矿井施工(生产)现场、生产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3、安全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按“五定”的要求落实,一时确实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制定预防措施。
4、安全部门负责安全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负责安全隐患的统计和报告,按照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
5、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重点力量进行整改,安全隐患整改好,方可生产;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6、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
7、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若出现下列情况,造成安全事故,应追究现场领导责任,罚款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⑵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⑶重大险情不排除,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⑷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致使安全管理混乱的。
8、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对所辖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若出现下列情况,应追究安监人员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⑴对现场的重大隐患因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上报或下达整改通知的;
⑵遇到重大险情不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停止作业的,排除险情,默许工人盲目蛮干的;
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
9、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应追究当事人的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并按“三违”处罚条例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⑴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
⑵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⑶发现险情和事故预兆,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⑷对制止“三违”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⑸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了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第20篇 工厂全面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工厂全面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2.根据厂长任期目标,提出工厂质量工作的长远规划方案,按照厂长年度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年度质量工作计划,搞好本科室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
3.组织制订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制定新产品质量保证计划,编制全厂质量措施计划,提出各单位质量考核指标,并负责检查考核。
4.负责制订全厂tqc推行规划,及时检查总结推广tqc工作经验。
5.组织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网,负责厂内外质量信息反馈的传递、储存和督促检查工作。
6.定期组织召开厂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
7.会同销售科定期组织用户访问,及时掌握质量动态,并向厂长及时如实报告。
8.根据上级质量方针、政策和质量标准,制定工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保体系,对产品质量实行有效的控制。
9.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对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条例、工厂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和质量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有检查督促权。
2.对厂内外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有权进行处置或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负责改进和落实。
3.有权对各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行使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的否决权。
4.有权对车间执行工艺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会同工艺部门作出奖惩决定。
5.有权组织召开厂内外有关质量业务会议或质保体系会议,参加新产品鉴定会议。
(三)职责
1.对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抓得不力,质保体系不健全,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负责。
2对掌握产品质量反馈信息不准或不及时,用户的意见未进行及时、正确的处理,影响工厂的声誉或经济效益负责。
3.对各单位执行产品质量创优规划和质量措施计划检查、监督不力,不能按时实现负责。
4对重大质量问题,不及时反映,未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进行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负责。
5.对本部门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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