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人员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顾问的工作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该制度涵盖了顾问的选拔、职责界定、工作流程、考核评价以及激励机制等多个方面。
1. 顾问选拔:明确顾问的专业背景、经验和技能要求,设定选拔标准和程序。
2. 职责定义:详细描述顾问的职责范围,包括咨询内容、服务对象和服务期限。
3. 工作流程:规定顾问的工作流程,包括咨询准备、客户沟通、问题解决和反馈处理等环节。
4. 行为规范:设定顾问的职业行为准则,确保其行为符合公司文化和业务道德。
5. 考核评价:制定客观公正的评估体系,以衡量顾问的工作效果和服务满意度。
6. 激励机制:设计合理的薪酬福利和晋升制度,激发顾问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
顾问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规范化的管理,保证顾问提供的专业建议和解决方案的质量。
2. 维护公司形象:良好的顾问行为规范能提升客户对公司专业能力的信任度。
3. 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的工作流程和考核机制有助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4. 增强团队凝聚力:公平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发顾问的积极性,增强团队的向心力。
1. 设立顾问选拔委员会,负责制定选拔标准和面试流程,确保人选的专业性和匹配度。
2. 制定书面的顾问职责说明书,明确每个顾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期望成果。
3. 建立定期的客户满意度调查,以客户的反馈作为评价顾问工作的重要依据。
4. 定期开展职业素养培训,强化顾问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意识。
5. 设计绩效奖金和股权激励计划,将顾问的表现与奖励直接挂钩,鼓励优秀表现。
6. 建立晋升通道,为表现出色的顾问提供职业发展机会,保持团队的活力和稳定性。
顾问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管理层的全力支持和全体员工的共同遵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其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1篇 物业管理顾问人员行为规范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守则、行为规范、道德规范等。严格执行德瀚公司派驻顾问岗位职责,克尽职守、任劳任怨,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完成各项任务。
二、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与任务部署,坚决执行上级指令,不得推诿、延误、抵触。遇到有意见分歧和出入,应采取沟通交流、协商解决的方式合理处理,不得吵闹、背后诋毁、搬弄是非,以大局为重。
三、坚持执行工作汇报制度,即周报、月报制度,每周、每月按规定向直接上级分管领导书面汇报工作完成情况与计划安排;便于上级领导随时掌握业务拓展的最新动向与形势,及时提供指导与意见,调整业务策略或采取相应对策。
四、派驻项目顾问人员必须按委托方公司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遵守委托方的日常管理规定,不做特殊人物,树立德瀚顾问公司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与工作道德。
五、尊重委托方企业工作人员与企业管理风格,保持与委托方紧密的工作沟通与友好合作关系,在被派驻项目现场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取得委托方各方面的认同而不遗余力。
六、在有突发紧急事件或有特殊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上级主管领导如实汇报相关情况,分管上级对此应有明确意见与指导建议,在取得上级领导的明确指示下,派驻顾问人员应有足够能力妥善处理好此等事宜。
七、派驻顾问人员因业务需要外出或因私必须临时外出时(备注:时间少于一天),必须与委托方工作对接负责人沟通,征询委托方的意见,同时注意必须不得影响到现场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如需派驻顾问人员因工作需要或探亲需用必须离开顾问现场时间达一天以上的,必须取得委托方相关负责人的同意,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前提之下,再向公司上级领导电话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对于项目团队,必须留有至少1名顾问人员负责现场工作,不可同时外出或休假。
九、顾问人员如因在顾问项目所在地周边范围内进行业务拓展相关工作的,当日实在是无法按时赶回顾问项目所在地的,::需书面向公司提前呈送《外出申请单》或电话请示,将外出事由、相关事项、计划安排、费用预算、预期目标等到内容明确说明,待分管领导与公司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外。外出时间限定在周边地区不得超过当天,原则上,要求顾问人员当日必须按时赶回顾问项目现场,不影响第二天的正常工作;较远区域视路途远近须请示直接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严禁顾问人员凭借公务名义在外从事私人行径。
十、经公司领导同意的外出拓展或公关工作,交通、食宿、应酬等支出费用按公司规定执行,先由顾问人员先行垫付或借款预支,回来后按公司规定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顾问人员自行承担。
十一、顾问人员在外地派驻时时,必须保持与上级领导的密切联络与沟通,及时汇报工作的进行情况与相关事宜;遇到有特殊性事宜或计划外费用支付情况时,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批准后方能实施,顾问人员不得擅做主张、自行其事。
十二、顾问人员派遣到委托项目所在地代表着公司形象,必须坚决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不得给公司造成任何事实上的损失(包括经济与名誉等方面),否则,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三、派驻顾问必须加强学习与创新进取,努力钻研业务,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与综合工作能力。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能独当一面,工作成效好,委托方评价高。
十四、公司会定期安排对派驻顾问人员进行工作检查与绩效考核,并依据检查与考评结果,予以合理奖惩。
十五、派驻顾问人员应在保持与相关各方友好合作的前提下,还需保持必要合理的交往距离,注意外事礼仪与礼节礼貌,不得暴露本性,使对方轻视与不敬。
十六、派驻顾问人员
在委托方工作现场期间,不得做违法乱纪之事,损害公司利益与形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行为人自行承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十七、派驻顾问人员应加强团结合作,以良好的团队精神展现在客户面前,树立德瀚公司务实、真诚、敬业的风格。
十八、公司提倡团结、严谨、实干、负责的工作作风,公司坚决不允许派驻顾问人员发生任何内部纠纷,必须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无条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与调度指挥。
十九、派驻顾问项目组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即:在公司领导授权下,在委托项目现场,顾问工作由派驻的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组其他成员必须接受项目经理的统一现场管理,不得推诿与不服从安排,从而影响公司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由此而导致的任何不良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二十、派驻顾问项目组在经理负责制的前提下,在现场工作提倡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专业互补、敬业认真的作风,发挥项目组的组织力量,共同努力,保质保量地完成顾问工作任务。
二十一、公司派驻顾问项目人员必须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在客户与外人面前透露公司内情,如公司市场销售、财务状况、技术情况、设备运营状态、人力管理、法律事务、领导决定等事项,或诋毁公司形象与信誉。
二十二、公司派驻顾问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发生嫖娼、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容留非公司或非顾问人员直系亲属留宿,一旦发现,必将严惩,直至开除处理
第2篇 派驻物业管理顾问人员宿舍管理规定
派驻物业管理顾问人员宿舍管理规定
1、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不随意损坏或占为个人所有,保持公物的完好。凡因住宿人员人为非自然原因所造成的损坏,则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2、不私接电源,不存放危险和色情物品,不得在宿舍内私设_,聚众喝酒、赌博等。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带外人进入宿舍,不得私自留宿非相关的外人。
4、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打麻将,不影响其他人员休息。
5、节约用水、用电、用气,随手关灯、关水、关气。
6、不随意动用他人物品、不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床位。
7、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8、洁身自好,不传播庸俗、色情物品、画册、影碟等。
9、项目经理负责安排宿舍公共区域卫生的轮流值日,值日人员应认真清扫宿舍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每位住宿人员自行负责其自住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与消防安全。
10、员工宿舍仅供公司派驻顾问内部居住使用,不得在宿舍内部从事任何不良行为,如嫖娼、吸毒、赌博等,一旦发现,公司必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处理。当事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公司同时保留追究后果责任的权利。
11、员工宿舍内的水、电、气、电话等日常使用费用,均由住宿人员自行合理分摊支付,公司并不承担。
第3篇 派驻物业管理顾问人员行为规范
派驻物业管理顾问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守则、行为规范、道德规范等。严格执行__公司派驻顾问岗位职责,克尽职守、任劳任怨,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完成各项任务。
二、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与任务部署,坚决执行上级指令,不得推诿、延误、抵触。遇到有意见分歧和出入,应采取沟通交流、协商解决的方式合理处理,不得吵闹、背后诋毁、搬弄是非,以大局为重。
三、坚持执行工作汇报制度,即周报、月报制度,每周、每月按规定向直接上级分管领导书面汇报工作完成情况与计划安排;便于上级领导随时掌握业务拓展的最新动向与形势,及时提供指导与意见,调整业务策略或采取相应对策。
四、派驻项目顾问人员必须按委托方公司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遵守委托方的日常管理规定,不做特殊人物,树立__顾问公司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与工作道德。
五、尊重委托方企业工作人员与企业管理风格,保持与委托方紧密的工作沟通与友好合作关系,在被派驻项目现场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取得委托方各方面的认同而不遗余力。
六、在有突发紧急事件或有特殊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上级主管领导如实汇报相关情况,分管上级对此应有明确意见与指导建议,在取得上级领导的明确指示下,派驻顾问人员应有足够能力妥善处理好此等事宜。
七、派驻顾问人员因业务需要外出或因私必须临时外出时(备注:时间少于一天),必须与委托方工作对接负责人沟通,征询委托方的意见,同时注意必须不得影响到现场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如需派驻顾问人员因工作需要或探亲需用必须离开顾问现场时间达一天以上的,必须取得委托方相关负责人的同意,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前提之下,再向公司上级领导电话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对于项目团队,必须留有至少1名顾问人员负责现场工作,不可同时外出或休假。
九、顾问人员如因在顾问项目所在地周边范围内进行业务拓展相关工作的,当日实在是无法按时赶回顾问项目所在地的,需书面向公司提前呈送《外出申请单》或电话请示,将外出事由、相关事项、计划安排、费用预算、预期目标等到内容明确说明,待分管领导与公司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外。外出时间限定在周边地区不得超过当天,原则上,要求顾问人员当日必须按时赶回顾问项目现场,不影响第二天的正常工作;较远区域视路途远近须请示直接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严禁顾问人员凭借公务名义在外从事私人行径。
十、经公司领导同意的外出拓展或公关工作,交通、食宿、应酬等支出费用按公司规定执行,先由顾问人员先行垫付或借款预支,回来后按公司规定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顾问人员自行承担。
十一、顾问人员在外地派驻时时,必须保持与上级领导的密切联络与沟通,及时汇报工作的进行情况与相关事宜;遇到有特殊性事宜或计划外费用支付情况时,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批准后方能实施,顾问人员不得擅做主张、自行其事。
十二、顾问人员派遣到委托项目所在地代表着公司形象,必须坚决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不得给公司造成任何事实上的损失(包括经济与名誉等方面),否则,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三、派驻顾问必须加强学习与创新进取,努力钻研业务,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与综合工作能力。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能独当一面,工作成效好,委托方评价高。
十四、公司会定期安排对派驻顾问人员进行工作检查与绩效考核,并依据检查与考评结果,予以合理奖惩。
十五、派驻顾问人员应在保持与相关各方友好合作的前提下,还需保持必要合理的交往距离,注意外事礼仪与礼节礼貌,不得暴露本性,使对方轻视与不敬。
十六、派驻顾问人员在委托方工作现场期间,不得做违法乱纪之事,损害公司利益与形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行为人自行承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十七、派驻顾问人员应加强团结合作,以良好的团队精神展现在客户面前,树立__公司务实、真诚、敬业的风格。
十八、公司提倡团结、严谨、实干、负责的工作作风,公司坚决不允许派驻顾问人员发生任何内部纠纷,必须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无条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与调度指挥。
十九、派驻顾问项目组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即:在公司领导授权下,在委托项目现场,顾问工作由派驻的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组其他成员必须接受项目经理的统一现场管理,不得推诿与不服从安排,从而影响公司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由此而导致的任何不良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二十、派驻顾问项目组在经理负责制的前提下,在现场工作提倡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专业互补、敬业认真的作风,发挥项目组的组织力量,共同努力,保质保量地完成顾问工作任务。
二十一、公司派驻顾问项目人员必须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在客户与外人面前透露公司内情,如公司市场销售、财务状况、技术情况、设备运营状态、人力管理、法律事务、领导决定等事项,或诋毁公司形象与信誉。
二十二、公司派驻顾问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发生嫖娼、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容留非公司或非顾问人员直系亲属留宿,一旦发现,必将严惩,直至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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