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用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车辆使用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提升工作效率,维护车内环境整洁,特别强调禁止吸烟的规定。
1. 车辆分配与调度
2. 驾驶员职责
3. 车辆保养与检查
4. 禁止吸烟规定
5. 违规处理
车辆管理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一环,良好的用车制度能保障员工出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减少因吸烟导致的潜在风险,如火灾隐患、车内空气污染等。此外,禁止吸烟也有助于维护一个健康、无烟的工作环境,符合社会公众的期待和企业的社会责任。
1. 车辆分配与调度: - 所有车辆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和调度,根据业务需求合理分配。 - 驾驶员需提前提交用车申请,注明用车事由和预计行驶里程,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2. 驾驶员职责: -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定期参加安全培训。 - 驾驶员需保持车辆清洁,每次使用后进行必要的清洁整理。
3. 车辆保养与检查: -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车辆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 驾驶员在出车前需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4. 禁止吸烟规定: - 公司所有车辆内均禁止吸烟,包括驾驶员和乘客。 - 在车内发现烟蒂、烟灰等吸烟痕迹将视为违反规定。 - 驾驶员有责任提醒乘客遵守禁烟规定。
5. 违规处理: - 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员工,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部分交通补贴。 - 若违规行为导致车辆损坏,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 连续三次违反规定者,将暂停其用车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处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需严格遵守。管理部门将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我们期待每位员工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有序的用车环境。
第1篇 机关单位用车管理制度(3)
机关单位用车管理制度(三)
一、用车原则:
1、机关行政用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局机关科室以上负责人、基层单位领导公务用车的需要,以及机关正常生活和应急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派车:
(1)集体到某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2)因公务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远离城区,乘客车将误时误事者;(4)提现金或携带机密文件途中影响安全者,提货重量在1 5公斤以上者;(5)职工或直系亲属因急病、重病或夜间急诊需送医院治疗者;(6)遇突发事件需赶赴现场者。
2、基层单位需组织到外地参观学习,必须征得市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3、凡私事用车,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给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费(可根据不同车型酌情作价并按双向计费)。城区4公里范围内,按每趟10元收费,每趟超过两小时的,按半天计价,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费。在编职工婚嫁用车可不收费,若职工直系亲属婚、丧等需用车,按城区内100元/天收费,郊外或乡下原则上不派车。
二、车辆管理:
1、实行“派车申请单”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车辆,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本县(市、区)内直接由办公室调派,凡跨县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跨市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调派。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用车,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可先用车后补办手续。
2、驾驶员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不得擅自将车交给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更不得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办公室调派,擅自动用车辆,以私事用车计费的130%收费,若发生事故,肇事者应负一切责任,赔偿费及维修费概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员负担。
3、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没有接到调派任务一律不准出车,因车辆维修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动用车,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未出车时,车辆应在指定场所集中停放。
4、加强车辆保养,坚持保修制度,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岗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或办理请假手续。
6、随车工具由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调动或更换车辆时,应办好移交手续,丢失须照价赔偿。
7、车辆维修一律填报“维修申请单”,申报需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会同机材科(股)鉴定后,到指定修车场维修。报销时一律凭附“维修申请单”,凡超出“维修申请单”所列项目又未经办公室认定的维修费一概不予报销,维修费超百元无特殊情况应在维修好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驾驶员应按派车单指定路线行驶和用车时限返回,改变线路或超时限必须事先征得办公室同意,若随意改变指定线路(特别是与工作无关的)发生事故,应由用车人或驾驶员承担一切损失。
9、凡外单位(包括局属单位)借车,必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第2篇 e酒店采购部用车管理制度
酒店采购部用车管理制度
1.申请
①用车部门逐项填写内部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②将用车申请单转到总办,根据需要和车辆调度情况派车。
2.审批权限
①使用小车由总经理审批.
②使用其它车辆由行政办主任签批.
③值班、节假日用车持部门经理签字的申请单出车,并报行政办备案。
3.车辆使用原则
凡出塘厦区域车辆,提前一天申报,以便总办统一编制长途用车计划,提高车辆使用率.
4.市内用车原则
①凡属部门正常用车(如每周、每月例行用车),应提前半天将用车申请单报总办。
②本着节约的原则,凡路途较近,时间允许又不需载货的,一般不派车。
5.凭用车申请单派车
①一般情况下,必须凭内部用车申请单向行政办申请派车。
②遇特殊情况,由行政办公室主任电话通知,可先出车,但事后须及时补单。
③未经批准,禁止无调度单(特殊情况为申请单)找司机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现象,用车人必须按酒店出租车费标准付费,同时扣发司机部分效益工资。
第3篇 酒店采购部用车管理制度(3)
酒店采购部用车管理制度(三)
三、车辆维修保养检查制度
1.司机在完成日常出车任务回队后,需对所管的车辆做到勤检查、勤擦洗、勤保养外,在车辆月检前,需进行认真系统的检查保养。
2.检查的项目有月行驶里程、全车卫生、机油、水、刹车油、变速油及轮胎气压等,如果不合格则予限期完成并停驶,在停驶期限内将对司机的福利待遇做相对扣发。
3.对于汽车正常的维修或保养如换机油等需由司机本人完成。
4.对于确需送修理厂进行修理的汽车需同主管提出申请,经总办同意、总经理审批方可修理。
5.对于修理回来的车辆,本车司机需对车辆认真检查,是否合乎标准,修理厂所收费用是否合理,主管部门领导具有审查的权力。
6.对车辆的月检更换某种部件、年检进厂修理车需详细的记入本车技术档案。
7.对于按汽车尾号要进行年检的车辆,需领取车辆年检表。对车辆进行年检合格后,要迅速去交管部门领取年检合格证贴于汽车前风档的右前方。
四、高速公路、机场通行费和审核车辆暂存费的报销制度
司机出车需经过上述路段或暂存时,所必须交纳的费用回队后需将票据如数交给主管审核并说明缘由,对于驾驶路线与票据不相符的,由总办进行审核,不合理的费用将不予报销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每月报销一次)。
五、安全行车奖励制度
对司机当月做到安全行车的,给予适当安全奖,如出事故则扣发或不发。年终被酒店评为先进驾驶员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车辆随车工具管理规定及用车管理制度
1.所配发的随车物品均由司机本人保管,如丢失,照价赔偿,需要更换的以旧换新。
2.不经领导批准,司机出车无论多晚一律将车开回酒店。
3. 任何人将车开出酒店,都要向主管打招呼并领取调度单。
4.车辆如有碰坏需立即报告领导,如隐瞒不报加重处罚。
七、司机着装
司机的着装好坏一定程度上影响酒店形象,因此必须做到:
1.上岗前按酒店规定穿工服、穿皮鞋、着深色袜子。
2.上岗发型必须符合酒店仪表仪容要求。
3.个人卫生符合酒店要求。
八、司机管理处罚规定
1.服务质量违纪处罚:
①不按规定着装经提醒不改正者处以罚款。
②未提前5分钟到达出车地点或因需加油等情况而延误出车者处以罚款。
③凡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不好,受到宾客或用车人投诉者处以罚款。
2.安全行车违纪处罚:
①凡发生交通违章行为(以交通管理部门违章通知为准),扣除当月安全奖。
②如发生酒店开车或将车交非司机驾驶,将给以罚款。因酒后开车,非司机开车、开车办私事而发生的交通违章和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自负。
第4篇 某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用车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用车制度
为严格执行车改政策,加强对车改后机关保留车辆的有效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车范围
1.列入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公务接待用车的范围
(1)区四套领导班子组织的接待、考察等各类公务活动用车;
(2)区重要会议、机要件传送等用车;
(3)区级领导(或区级领导指派的)处理涉及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人身伤害、抢险救灾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用车;
(4)区领导统一组织的老干部会议、活动等用车。
以上用车由区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提供无偿服务。
2.实行有偿服务的范围
(1)各单位集体组织的行政、党组织、工会等活动用车;
(2)各单位来宾接待用车;
(3)各单位老干部特殊用车和机关干部个人特殊原因(重大疾病)用车;
(4)车改单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特殊公务用车;
(5)其他未列入无偿服务范围的各种公务用车。
上述用车的收费标准,参照《江惟区机关车辆租用收费办法》执行。
二、用车办法
1.用车手续
各单位需要用车,须事先填写《用车联系单》,由用车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提前一天(临时用车提前半天)向区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用车手续,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用车联系单》填写《派车单》进行调度派车。各单位用车结束后由驾驶员在《派车单》上如实填写用车内容,经用车单位经办人员签字后交车管中心,作为费用结算凭证,由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按月向用车单位结算用车费用(公务接待用车除外)。
2.调度原则
各用车单位办妥用车手续后,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用车单位登记时间、事务的轻重缓急予以调度。下列情况予以优先派车:
(1)区委、区政府布置的紧急事务需临时用车,重大接待用车;
(2)区级老干部活动用车,区级重要会议用车;
(3)区人大、区政协组织的代表、委员视察等活动用车;
(4)各单位上级部门、重点业务单位的急需用车;
(5)办理公务较多的;
(6)各单位紧急用车的。
3.出车区域
(1)各单位集体用车的,出车范围为宁波大市内、大市外及省外;
(2)非集体出车,人数单一,在江惟区内办事,原则上不予以派车,特殊情况与中心调度室联系,经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派车;
(3)机关干部出差、开会,原则上不予以派车。
第5篇 轻工卫校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
卫校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l、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学校办公车辆主要用于校领导公务用车、接待来访客人用车、学校重要活动用车和学校相关处室公务用车。
3、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车为个人办事;严禁在公务用车过程中顺便办理个人私事;严禁私自用公车参加婚丧嫁娶活动;严禁一切形式的公车私用或变相公车私用。如发现有公车私用现象,学校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责任。
4、除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外,学校车辆原则上不外借。
5、学校所有车辆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统一管理和调配。
二、车辆调派
1、学校办公车辆的使用,实行出车通知单制。
2、驾驶员拿到出车通知单后方可出车。出车通知单为驾驶员报销费用的基本依据,无出车通知单或超出出车通知单以外的费用学校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车通知单时,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征得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同意方能出车,完成任务后,主动补办出车通知单。驾驶员擅自出车,视为违纪,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
3、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4、驾驶员出差报销票据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分管校长、校长签批。
5、市内出车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批,地区内出车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省内出车由校长审批。严格控制省外出车,确实需要的由校长审批。
6、学校办公车辆的使用相对固定。办公室应将派车情况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做好登记。
三、车辆保养及维修
l、驾驶员每次出车,特别是长途出差或重要活动用车,必须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驾驶员每次出车回来后,应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3、实行车辆维修保养鉴定审批制度、定点维修保养制度。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应先由本车驾驶员提出维修保养意见,经办公室分管负责人鉴定核准(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士鉴定核准)后,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方可到指定处进行维修保养。驾驶员自行决定的维修保养项目或在非指定处维修保养车辆所支出的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4、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员可在电话请示报告后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当时请示报告的,须经乘车领导或相关人员同意并签字证明,方可安排维修。
四、油料管理
1、建立油料采购和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油料管理。办公室分管负责人负责油票管理,并根据工作任务和行车里程提出用油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方能进行油料采购。油票的发放依据本月工作任务及上个月的出车通知单累计里程,严格控制驾驶员自行采购油料。
2、每季度由办公室对所有车辆公里数进行抄录,核定车辆标准耗油量,结合实际情况检查车辆用油量。凡超过核定合理用油量5%的,驾驶员要作出解释;超过10%的,要书面说明理由报分管校领导;超过20%的,报校长。
五、安全管理
1、学校办公车辆系公共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人员均有义务爱护车辆,保障车辆安全。
2、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非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擅自外借,严禁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严防车辆被盗。
3、相关责任人须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4、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条例和国家各项交通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斗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凡违反国家相关部门及学校规定造成车辆损害及安全事故的,其后果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学校将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驾驶员
1、驾驶员为所驾驶车辆的直接责任人。
2、驾驶员须忠于职守,服从安排,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遵守职业道德,严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热情服务,举止文明。
3、驾驶员须认真执行学校公用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各项手续,按规定出车、用车、收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擅自将车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4、驾驶员须精通业务,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凡因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视情节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5、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条例和国家各项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斗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不遵守交通法规被扣证或罚款的,由本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承担;对违反交通法规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6、驾驶员须熟悉车辆维修保养知识,每次出车前、收车后均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及时提出维修保养意见。驾驶员须严格按学校规定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凡驾驶员未经请示同意,自行修车、换件的,其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凡私自将车辆零部件拆换后私用、送与他人或变卖的,经单位查实,除按价赔偿外,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7、驾驶员须爱护车辆、勤俭节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打扫,保持车容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告。要按操作规程小心、文明、安全驾车,避免对车辆造成损害。爱护及合理使用车内设施和用品,降低油耗,杜绝车辆不行驶时空开发动机等浪费现象。
8、驾驶员须妥善保管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车辆行驶、驾驶有关证照,并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年审等事宜。
七、其它
1、车辆的保险、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在内的包保责任制,实现办公车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3、本办法中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室请示相关领导确定。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z卫生学校
第6篇 南方医院院本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大学附属医院院本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为加强医院院本部公务用车的管理,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范围
1、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因公用车;
2、各处室正副主任、处长在市内参加会议确需用车;
3、医院组织安排的公务、接待及集体活动用车;
4、各党团支部及民主党派支部集体外出活动用车;
5、部门报送财务、社保、基建等资料用车;
6、职工及直系亲属殡丧用车;
7、个别特殊情况用车。
二、公务用车原则
1、各类公务用车原则上只限于市内,超出市辖区域用车需按程序报批;
2、来院讲学、交流的外宾(含港、澳、台地区)用车,原则上只负责接送,特殊情况可安排一次市内游览,在穗期间的其它用车自行解决;
3、各党支部、团支部及民主党派各支部组织外出活动,每支部每届可安排用车一次;
4、医院车辆原则上不对外租用;如科室或本院职工确实需要租用医院车辆,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情况下,必须严格履行公车租用申报手续,并按规定交纳租车费用。租用期间,如承租人人为损坏车辆,承租人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5、医院原则上不安排大巴长途市外运输,车队原则上应预留一辆小车供处理紧急公务使用;
6、使用科室及个人应自觉服从车队的用车调配。
三、公务用车调配
1、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配:
(1)常规车辆如小车、面包车、中巴车、大巴车等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调配;
(2)特种车辆如救护车、器官移植用车等由医务科负责调配。
2、因车辆周转不能满足需要时,调配科室应做好解释工作,申请科室应予以配合和理解。
四、公务用车审批程序
1、凡申请公务用车,由申请科室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可在医院网页下载或在院长办公室文秘科领取),处室、直属科室负责人签名后报院长办公室审批。属规定范围内的用车审批,由院长办公室文秘科审核签名后通知车队安排用车,特殊情况报院长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后办理用车手续;
2、可预见性用车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周末及节假日用车应在周五或节假日前办好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急需用车,可电话向院长办公室主任申报,事后补办用车手续;夜间急需用车,可向行政总值申报,事后补办用车手续;
3、各党支部、民主党派支部、团支部外出活动申请用车,由申请支部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经党(总)支部书记或团委书记签名后报党委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再报院长办公室办理用车手续;
4、团委组织大型活动申请用车,由团委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经团委书记签名后报党委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再报院长办公室办理用车手续;
5、由医学会组织的各类集体学术活动,如确需用车,由主管科室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经科、处室负责人签名后,报院长办公室办理用车手续;
6、本院职工及直系家属因殡丧用车,由人事处老干科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经科、处室负责人签名后,报院长办公室办理用车手续。
五、除院长办公室、医务科履行职责调配相应车辆外,其余科室及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临时通知车队派车,否则院长办公室对未经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表》不予认可,发生费用由申请科室或个人自理。
六、乘车人使用公务用车后需在《公务用车申请表》上签名确认。
七、每月初车队应将上月《公务用车申请表》汇总送院长办公室审核。
八、本办法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各院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规定。
第7篇 h高中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高级中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本着实效、勤俭,便于工作的原则,学校安排必要的工作用车,具体规定如下:
(1 招生宣传用车
学校每年春季清明前后,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中考过后,学校安排三轮针对性的招生宣传,其用车规定如下:
1、使用校车,学校给予报销油费
2、租车,学校安排驾驶员,学校按市场价报销租车费,按实际加油
3、租用教师私车,本人驾驶,教务处安排代课,学校给予适当的油费补助
4、租用教师私车,本人驾驶,教务安排代课,学校按实际加油,按市场价八折给予租车费
(2 校长招生用车
校长每年7月1日至15日统筹指挥全校招生,检查督促各招生点工作,指导协助挂点教师展开招生工作。新生开学前一周回访各招生乡镇,巩固加强招生工作,期间按市场价租车,油费自理;其他时间招生租车费、油费自理。
(3 家访用车参照招生宣传用车办理
(4 其他公务用车
5、城区招生宣传,按单边打的费支付
6、来访客人校长安排接送,按单边打的费支付
7、部门城区公务用车,经校长同意,按单边打的费支付
8、学校日常维修采购,办理采购手续后,确需派车采购的安排用车
9、校长因工作需要指定用车,按实际另行办理
(5 公务用车派车程序
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到校长室办理派车单,经办人凭派车单每月上旬到校长室办理上月报账手续
(6 补充规定:
10、接送报表,拿取文件
教务处报表接送,文件拿取日常工作;政教处安全报表接送,文件拿取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办理,学校每学期给两部门各办理100元公交卡
11、资料拿取
新华书店补定书籍,零散书籍,金太阳试卷资料,高三高考资料,复习资料,办公用品采购等安排校车接送。若校车没空,校长指派按公务用车规定执行
12、到教育局开会,到市里部门开会,往返市区取款存款,或顺路接送报表,交通费经办人自理,或报销公交车费
13、学生生病,教师车子接送,费用由学生自理。
第8篇 城投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范文)
城投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公司重要工作公务用车及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和兼职驾驶员及其他公务用车事项。
二、车辆使用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所有车辆归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由办公室根据公司公务活动轻重缓急灵活安排。原则上优先保障总经理公务用车和融资、建设、土地、经营等主营业务公务用车。
第四条 每辆公务车明确专职一名或兼职驾驶员二名。负责车辆的证照、年审、保险的办理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加油等事项。
第五条 因公务需要离开城区的,一律须在出车前向办公室报备,且必须节约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部室员工因公务用车(非城区),须事前预约申请,报办公室批准并指派车辆出车;城区内一般不派公务用车,确有需要,需报办公室批准并指派车辆出车。
第六条 所有公务车辆实行节假日封存制度和非工作时间入库制度。凡节假日和其他非工作时间,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车库指定车位。车辆封存前,驾驶员与小车组长确认好车况、行车里程并锁好门窗。公司有加值班任务时,不再此列。
第七条 公务车辆实行油量限标。
序号 车牌 排量 油耗(l/100公里) 备注
1 _7b 2.5l 10
2 _23 2l 9
3 _81 2l 9
按财务部年终统计的各车辆的年度燃油费(元)÷全年里程(公里)×100=平均油费(元/100公里),再除以年均油价(元/l),得出油耗(l/100公里),进行综合评定,以车位单位评定出年度节油奖,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第八条 全年维修保养费用最低的车辆,以车为单位,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第九条 车辆行驶,全年未发生任何事故,按每公里0.08元计发安全行车奖(因他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车损、不计驾驶员责任)。
第十条 车辆的大、中修,定时保养,年检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工作由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负责,并建立台账,年底统一交办公室存档。
第十一条 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能存原件的原件存档;不能存原件的,复印件存档。
第十二条 办公室明确兼职人员一名,担任小车组长,负责车辆的相关事项管理。所有专职和兼职驾驶员,必须配合小车组长搞好车辆管理。
第十三条 小车组长职责:确保公司所有车辆处于良好待命状态;负责严格按出车审批程序派车;指导驾驶员及时做好行车记录;落实节假日车辆停放制度;确定车辆长期维修地点并搞好维修价格调查和维修结果把关;负责组织所有车辆的保险理赔;负责组织所有车辆的年检年审;为财务部做车辆年度费用预算提供有效建议;负责车辆加油充卡的审查;负责行车费用的审查;驾驶员使用的建议权和行车路线的建议权;负责所有车辆年终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并提供初步考核意见。
三、驾驶员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备至办公室后方可用车。
第十五条 每台车一本《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由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详细记录每日行驶的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办公室每月核对一次运行台账。
第十六条 驾驶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未经批准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等造成的各种问题和事故责任全部由当事驾驶员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驾驶员必须熟悉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身体、精神状态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因违反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公务接待中,驾驶员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劝酒,以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领导干部相关纪律规定,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司公务用车。
第十九条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负责实施,办公室统一管理。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维修。
第二十条 公务车辆大、中修,驾驶员应列出维修计划(包括时间、维修项目范围、预算)报小车组组长复核,预计维修费用5000元以下,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实施;预计维修费用5000元以上,分管办公室副总经理审定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内外清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车况和车容整洁,出行前例行安全检查,保证行车安全。
第二十二条 因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章、证照不全等处罚,所需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因公务原因发生的违章处罚,全年罚金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部分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全年无任何违章行为,奖励驾驶员500元/年?人。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发生故障,所需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需按时上、下班,做好出车前的一切准备;无出车任务时,须在办公室待命;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关机,保证随叫随到。如无特殊原因,驾驶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不服从调度的,可处罚款100元/次。
四、私车公用及非专职或兼职驾驶员用车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因部门公务需要,私车公用的,车辆报办公室备案,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核准后,由车辆所有人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县城内私车公用的,公司每月支付200元燃油费,车主不得再报销城区内交通费用。因公务驾私车出县城的,出城前先向小车组长报告并填报《租车申请单》,经办公室与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公司根据县城租车行情明确费用报销标准,车辆所有人提供汽车租赁发票,按公司报账程序予以报销。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起实行。原《车辆使用和司机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9篇 e医学院后勤产业处用车管理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后勤产业处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车使用范围:用于公务活动等。
第二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并随车配备驾驶员。
第三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四条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五条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负责人调派。办公室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第六条 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七条 用车应设置车辆行车日志表,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须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做好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便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车日志表到核算中心进行稽核。
第八条 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办公室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第10篇 艺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艺术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公务用车的管理,有效地控制车辆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管理规定。
一、轿车的使用范围:
(1)校部领导外出参加会议等公务性活动;
(2)财务人员赴银行存、取大额(一般在二万元以上)现金;
(3)经领导同意接送客籍教师和学校的其他客人;
(4)经领导同意校内有关部门、人员外出办理特殊公务。
二、公务用车包括因工作需要使用学校公车和私车公用两个方面。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范围,规范公务用车的审批。
三、驾车人员必须是学校专职驾驶员,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一旦发生违章发生事故,责任一律由当事人承担。
四、凡因工作需要使用学校公车的,须按规定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用车清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五、学校车辆的调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备用钥匙、加油卡由学校保管(校长专车除外)。公务用车驾车人员每次出车要准确填写行驶里程数,出车需明确到达地点和线路,以“用车申请单”为准,不得擅改路线和地点。
六、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状态
(1)每月进行一次公务用车审核、结算工作,经审批人和用车人对用车情况审核无误,结算用车费用。
(2)私车公用在核算公出行驶里程后,每学期给予适当的维修保养补贴。
(3)节假日驾驶人员公务出车,要做好出车前的常规安全检查工作,使车辆保持完好状态,不开带病车,保证出车安全。
七、未经许可车辆不准在单位外过夜,不得将车辆借其它司机驾驶。
八、外单位和本单位职工有特殊情况借车,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且办理借车手续。
九、办公室须严格用车手续,建立用车台帐和车辆维修、保养等记录。
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关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1篇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法院)
法院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车辆管理,有效管理国有财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交通工具的效率,确保正常的公务用车,更好地服务于法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本院公用车辆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应积极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用车前养成自觉检查车辆的习惯,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行车安全。车辆的维护、年检、保险手续由办公室按规定安排专人办理,凡涉及外单位公务借车的,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二、用车范围
1、院领导工作用车。
2、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需要安排用车。
3、省、州、县会议需要安排用车。
4、其他需要安排公务用车。
三、派车程序
1、凡符合派车条件的,由办公室开具派车单,指定驾驶员,未经指定的不得驾驶车辆。
2、城区公务用车的,部门负责人或驾驶员按《派车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后由办公室派车(城区用车包括:东―浪坝溏、南―大南茂(刑事至上江看守所)、西―赖茂中学、北―跃进桥)。
3、出差到县外由部门负责人凭《出差审批表》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报院长同意,到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出车回来及时将车辆清洗干净后停放在法院车库内,并办理车辆的相关交接手续,将车钥匙交还办公室,禁止将车辆停放到本院外。
4、安排车辆,本着既保证需要,又注重节约的原则,在同一方向、时间人数不超员的情况下,不重复派车,应合并用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5、部门到县外出差需派车的,须提前一至二天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应做到事前不报不派车,用途不明不派车,车况不好不派车。
6、星期五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派车。
四、车辆保养、维修
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清洁卫生,合理、规范使用车辆。
2、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汇报车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故障,以便车辆及时维修,保障行车安全。
3、车辆维修原则上采取定点维修,实行车辆维修单制度,由驾驶员提前向办公室申报,并填写车辆维修单,经车管员进行询价核实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由车管员严格按照维修单所列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核销。
4、外出公务用车(县外)在外地需维修的,驾驶员应及时向办公室申报,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在外维修。
5、维修费用必须勤俭节约、严格审查,方能结算。
五、燃油管理
车辆所需燃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专人专管、专卡专用。公务出差需加油时,实行油卡签领制度,由驾驶员向办公室车管员申请领取。
六、责任追究
1、严禁酒后驾车。违者造成损害,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严肃处理,并停止在本院驾驶公务车辆的权利。涉及刑法的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2、驾驶员公务出差,应做到上车前证件齐全(驾驶证、行车证、包缴卡、通行证、保险卡)因证件不齐而造成罚款或其他损失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3、禁止未经许可私自搭载他人或超员行驶,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4、除执行紧急任务或押解人犯外,不准使用警灯、警报器。
5、禁止将警车及公务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其他有损于单位形象的场所。
7、因驾驶员过于自信,疏忽大意或停放管理不当,造成车辆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员非因紧急公务违章或超速驾驶受到罚款处理的由个人自负。
9、车辆肇事,造成损坏的,按照驾驶员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10、需要交接车辆时,驾驶员应做好检验登记工作(包括车辆完好状况、随车工具、维修记录等)。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某某委机关单位用车管理制度
某委机关单位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机关,特制定委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与管理
1、车辆由部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本部车辆主要保证工作用车,优先安排离退休老干部就医、会议、因公外出等方面用车。
3、部领导用车相对固定,遇有长途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办公室可做适当安排。用车管理制度。
4、各办公室工作用车经所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登记后派车。
5、节假日、双休日统一安排值班车辆。非值班车辆定点存放。部领导或其他因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6、严格控制非公用车及车辆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委领导批准。私自外出或外借造成车辆损坏或发生事故的,由驾、乘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7、车辆外出须向办公室报告登记,并以此作为出差补助依据。用车管理制度。
二、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
1、在政府采购指定单位进行车辆加油。
2、车辆维修要本着节约原则,坚持询价制度。由车管人员、驾驶员在经多家询价后,提出维修及装具预算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报部分管领导批准,持维修通知单到指定修理厂维修或换修装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3、严格加油登记手续,不定期对驾驶员、加油情况、百公里油耗量等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通报。对弄虚作假兑换油票或为非部车辆加油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家利益者,除其承担加油费用并扣发当月出差费外,属部正式职工的,进行严肃批评,取消年度评比和参评综合奖资格,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4、出发在外通行费等支出,随时报结,不得累报。
5、车辆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各车维修、加油、路桥等有关费用,须公开透明化。
三、车辆停放管理
1、所有车辆每天下班后和双休日、节假日必须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地点。遇有特殊情况需在规定地点以外停放的,须由办公室批准。
2、由部办公室组织对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私自用车或不按规定停放者,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发当月出差补助费,三次停车待岗,并停发出差补助费直至上岗,聘用人员予以辞退。
3、因私自出车或违反规定停放,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予以辞退。
四、奖惩
1、对年度内服务优良、遵守管理规定、养护车辆、节约意识强、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具体考核办法由办公室另行制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法行为或考核不及格者,取消评奖资格。
2、对累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两次的,扣发当月差补的50%,累计两次以上者不予发放。
3、因公出差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个人责任情况处罚。
4、对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或发生交通事故,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辞退。
第13篇 化工公司用车管理规定
化工实业公司用车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日常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定期指派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办公室主任申请调派,主任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对于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去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的,不得派车。
二、车辆使用管理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使用者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使用者赔偿损失。
6.在不影响公务情况下,酌情满足员工因私用车要求。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 ,并需经办公室主任核准。使用者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三、车辆保养管理
1. 驾驶人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驾驶人员提出维修申请,要货比三家,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汽修厂进行修理或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修和更换汽车零配件,并做到提前电话汇报,且将换下的废弃零配件保存,由公司统一回收,统一处理。在支付维修费用的同时,应要求维修点必须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相对应的零配件明细单。特殊原因也必须事后补报,以备公司备案核查。
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3.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办公室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再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五、车辆用油管理
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账,不定期核算,抽查,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做好油卡记录,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登记。公司车辆一律凭卡指定加油站加油。
1.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车辆使用者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地运营。
3.车辆油卡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
3)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或用指定油卡为其它车辆(含外来车辆)加油,一经核实,将给予当车驾驶员一定的经济处罚,如遇到特殊情况,应报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4)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余地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六、车辆行驶里程管理
.1.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2.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总经理,并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e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第14篇 投资公司用车管理规定
投资发展公司用车管理规定
一、公务用车制度
1.在__市内公务用车时,直接由行政部调派即可。同情况下如有两方需同时使用车辆,同线路时可合并使用。
2.在__市外公务用车时,必须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经各部门批准后,由行政部调配安排。在外地公务用车所产生的费用,由用车人自行先垫付,回公司凭发票报销。
3.公务出行,近距离的,非考虑安全因素或者急迫的,在公共汽车等能达到的地方,要优先使用公交车等公共交通系统。尤其是不能因为公司没有安排公车就不去办理或拖延办理公务。
4.在公共汽车不到达的地点,事情紧急,公车又调派不过来时,经上级领导同意,可以乘坐出租车,
凭乘车发票实报实销。
5.凡外出乘用公车以外的出行方式,都应填写《人员外出单》,并凭此单作为报销凭证。
6.车辆驾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对于特殊情况需要自己驾驶时,必须经总经办批准。
7.车辆驾驶者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严禁酒后开车。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包括不按要求停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罚、损毁、失窃等,应由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8.公务用车不得擅自开回家,公事办完后车辆必须将车停放在公司大院内,钥匙交还行政部,第二天上班再从行政部处拿钥匙。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二、高管用车制度
1.公司为特定中高层员工配备专门使用的车辆。专门配备的车辆在一般情况下由专人使用,但特殊情
况公司需要调用时,也必须根据公司要求统一调配使用。
2.公司为高管办理油卡,每个月给高管私人油卡补助500元,由私人保管,用于正常公务。
3.高管所配车辆因私使用时,若是每日上下班私用,下班上班之前必须在记录表上记录好公里数,算出每日下班私用公里数。月末统一按照公里数平均耗油量结算,所产生的费用由高管支出。高管所配车辆因私长途使用时,应先告知总经办,公司司机应先行把油箱加满后,转交给高管,在车辆归还得同时,高管必须保证油箱是加满状态。
4.高管所配车辆因私使用时,如有交通电子违章或交通事故记录,处罚时由本人承担。
三、车辆维修及保养
1.车辆维修和保养应提前告知行政部。
2.车辆维修所产生费用在100元以下,需经过行政部允许后由领队和行政部专人陪同下进行维修。100以上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告知行政部和领队批准后,在专人的陪同下进行维修。(注:报销时需附修车单明细)
3.司机应保持每天车辆内外的整洁,要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好简单的车辆故障。
四、司机管理制度
1.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注:车辆停放时,车头必须朝外)
2.每次出车前必须填写好《行车记录》,每月末上交总经办审查。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气压、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3.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车内不准吸烟,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超速行驶。
4.上班时间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到指定的休息室或车内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
5.司机对行政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行政部反映。
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说明原因。
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大院内,不准私自用车。
8.司机在出车的情况中,如有电子违章记录,处罚时由总经办商讨决定。(注:每天必须填写行车记录登记表)
9.司机未经总经办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一经出任何事情,后果自负)
10.司机休息应遵守28天上班时,双休若无工作,可照常休息。加班填写加班申请单,超出28天,按正常制度调休。
五、车辆日常管理和费用管理
1、车辆日常管理: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建立车辆档案。指定专职人员记录车辆信息,以便于对车辆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等事宜的统一管理。指定专职人员对车辆信息维护管理,并及时处理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等事宜,保证车辆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车辆实际使用人对车辆日常安全、保洁、保养维修负责并需要配合综合管理部指定专职人员进行车辆管理工作。
2、车辆费用管理:
(1)加油费:公司车辆日常油费实行油卡充值,每次充值时需事先提出申请,并附交上一充值周期的车辆行驶里程和使用情况办理事项,同时在充值卡办理处取得上一次充值的全部加油记录清单,确保加油记录与车型相匹配。因特殊情形确需临时现金加油的,在出具合理说明情况后,方可报销费用。
(2)保养维修:需要保养维修时,提出保养维修申请,到专业汽修单位妥善保养维修。
(3)过境费:采用一事一报方法,及时报销过境费。
(4)罚款:因公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如因违法违章导致的扣分罚款,无特殊原因情况下,由驾驶者承担50%。因私违法违章导致的罚款,由驾驶者自行承担。
(5)其他费用:
公司高管人员可申请使用公司车辆自驾探亲。需要高管人员需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高管每季度享受一次使用车辆往返探亲,包括油费和过境费用。超过次数的,公司不予批准或者费用由探亲者自行承担。
(6)司机出差补助:按照公司员工统一补助制度办理。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员工驾驶车辆要遵守国家的交通法律法规,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在任何情况下驾驶公司车辆,车辆使用责任人有义务劝阻。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损失,驾驶者承担赔偿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使用人员应该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操作,挽回或减少损失。
3、为鼓励安全驾驶,专职驾驶员年度无责任事故,奖励每月50元,无任何事故,奖励每月100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15篇 某某集团办公用车管理规定
某集团办公用车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控制办公用车成本,保障各部门办公用车的顺利进行,结合《__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员工。
三、职责
此规定由公司行政部执行实施。
四、车辆调配、调度及申请
(一)公务用车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接受派车申请和要求,并对派车出行信息进行详细登记。未经行政部批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安排使用车辆
(二)公司公车主要用于员工外出办理公务,公司公车一般不用于办理个人私事。
(三)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公务外出需用车时,须向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后,送交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
(四)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接到部门或个人用车申请时,应按确保公司领导用车和会务、接待用车,积极安排公务用车,及时、合理调度车辆。因故不能按时派车应及时向相关人员说明情况。一般情况下,市区范围内用车提前一天申请,出市区用车提前两天申请。遇有紧急用车,无法及时填写“派车单”的,应由用车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用车申请,并且在事后应补办手续。出省车辆、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派出。
(五)公司现有车辆不足以保证大型活动接送需要、须向外租借车辆时,应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报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六)公司公车的有关证件及保险事项由行政部统一办理,相关证件由驾驶员保管。
(七)行政部应严格控制公车的各种费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八)公司公车由专任司机驾驶,司机要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等工作,每周对自己驾驭的车辆进行检查一次,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行车安全。
(九)遵守交通法规,不准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如系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回到公司后,司机要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所;未经调派,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出公司外。
五、车辆维修
(一)汽车日常维修、保养及添置配件、工具等,由司机填写《维修申请表》交行政部车辆负责人审核,并按流程审批,按公司要求,到指定的维修厂家(或特约维修点)维修和购置。
(二)汽车维修或保养完成后,要由司机验收、车辆负责人复验
附表1:__公司用车申请表
附表2:__公司派车单
附表3:__公司行车记录表
附表4:__公司车辆维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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