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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管理制度办法解读(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重点管理制度办法解读

本《重点管理制度办法》旨在明确公司内部管理的核心要点,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和责任分配,提升运营效率,保障企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

2. 决策制定与执行机制

3. 人力资源管理

4. 财务控制与审计

5. 市场营销与销售策略

6. 项目管理与进度控制

7. 风险评估与危机应对

包括哪些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定义各级部门的职能,明确员工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流程顺畅。

2. 决策制定与执行机制:规定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强调执行效率和反馈机制。

3. 人力资源管理:涵盖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促进员工发展和团队协作。

4. 财务控制与审计:设定财务管理标准,强化内部审计,确保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

5. 市场营销与销售策略:指导市场研究、产品定位和销售策略,推动业务增长。

6. 项目管理与进度控制:制定项目管理流程,监控项目进度,保证质量和时间目标。

7. 风险评估与危机应对: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预防体系,规划危机应对策略。

重要性

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石。它能:

1. 提升组织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流程规范,减少沟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战略实施:通过制度化决策,确保企业战略得以贯彻执行,降低不确定性影响。

3. 促进人才发展: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激发员工潜能,增强团队凝聚力。

4. 确保财务安全:严格的财务管控,防止财务风险,保障企业资金安全。

5. 强化市场竞争力:科学的市场营销策略,助力企业在竞争中保持优势。

6. 控制项目风险:专业的项目管理,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减少资源浪费。

7. 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的危机应对机制,使企业能在挑战面前迅速恢复,降低损失。

方案

为实施上述管理制度,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定期审查和更新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变化和发展需求。

2. 加强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各项规定。

3. 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持续优化制度。

4.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审计。

5. 引入外部专家进行咨询,借鉴最佳实践,提升管理水平。

通过这些方案,我们期望构建一个高效、稳定、有韧性的管理体系,为公司的长期繁荣奠定坚实基础。

重点管理制度办法解读范文

第1篇 天然气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措施

一、目的

1、为了贯彻集团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管理干部的安全责任,强化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中的“重点要害部位”是指公司的燃气设施,主要包括城市门站、工业门站及输配系统的燃气设施(调压站、阀门井、调压箱柜)等重点部位。

二、三级监督管理

1、重点要害部位的三级管理,是指燃气公司的各级领导对公司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分解监督管理,即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管理公司的所有燃气设施,副总各自负责监督管理场站、输配系统或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各管理部门领导负责监督管理场站、输配系统或燃气用户中的一块或一类燃气设施,在原有的职能和业务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对重点要害设施的交叉监督管理。

2、各级领导均应明确各自的重点要害部位的“监督管理范围”,担负对“监督管理范围”内燃气设施的检查和安全监督责任。具体方法有:

2.1、指导“监督管理范围”内燃气设施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

2.2、检查公司规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监督管理范围”内的执行情况;

2.3、检查“监督管理范围”内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并追踪整改效果;

2.4、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实施情况;

2.5、帮助协调解决“监督管理范围”内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燃气公司总经理、副总和各管理部门负责人,每月须到各自的“监督管理范围”蹲点工作一个工作日(可相互错开),工作形式可为组织参加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与员工面对面沟通,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对“监督管理范围”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协调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等,具体工作的内容要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中体现,以备核查。

第2篇 重点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为了保障设备、设施及人员的安全,规范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重点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技术安全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作业场所生产安全的监督检查。

3.2 陕柴公安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作业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3.3 机械动力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

3.4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范围内作业场所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3.5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为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和设备的安全操作及对环境的保护,在各单位的作业范围内各负其责。

4.2 消防安全管理

4.2.1 陕柴公安处依据公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确定公司防火重点要害单位部位。

a) 在公司重点单位部位动火,应填写一级动火证;

b) 在火灾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场所动火,应填写二级动火证;

c) 在非重点单位部位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位动火,应应填写三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内部审批;

4.2.2重点作业场所的动火管理,执行公司《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后方可动火。

a) 动火单位填写动火证,审请在重点要害单位动火作业;

b) 明确动火部位、时间、动火人、监护人、动火班组负责人;

c) 确定在动火场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d) 动火单位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审查后签名同意动火;

e) 陕柴公安处消防队接到动火审请后,对动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f) 符合安全动火条件后,签署同意动火的意见;

g) 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签名,同意在该重点要害部位实施动火作业。

4.2.3 二级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作业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的完整好用和清洁。

4.2.4 因作业需要使用灭火器材及其它消防设施,使用后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联系及时更换和维护。

4.2.5 非重点单位作业动火,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依据动火制度负责检查清理易燃易爆物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4.2.6 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2.7 重点作业场所的动火人员,必须达到“三懂、三会”的标准(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会报警、会使用各种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4.3 危险场所安全管理

4.3.1 危险作业场所的划分

公司危险作业场所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区域;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财务管理部、重要资料和信息管理部门、特种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资储存区域、高温高压管线和压力容器的运行场所、高空作业场所、高压电线、高速运转设备等。

4.3.2 危险作业场所的管理

4.3.2.1 各危险作业场所所在单位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4.3.2.2 明确本单位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和清单。

4.3.2.3 危险作业场所的用火,应执行公司《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4.3.2.4 危险作业场所的用电,应执行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办法》和《临时用能管理办法》。

4.3.2.5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资储存区域、高压管线和压力容器运行场所,执行《危点划分标准及管理办法》。

4.4 作业场所设备的管理

按《特种设备管理控制程序》、《设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4.4 作业场所人员的管理

4.4.1 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培训,执行《培训管理程序》

4.4.2 为员工个人配备防护用品,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

4.4.3 安全防护用品护具所需的材料的采购,执行《物资管理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合格产品。

5 相关文件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点标准及管理办法》

《危险作业审批办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培训管理程序》

《物资管理规定》

《临时用能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

6 记录

《动火证》

《危险场所作业“安全工作任务书”》

第3篇 烟囱爆破 安全管理重点

烟囱爆破在烟囱拆除工程中占有着非常重要的比例,尤其是这些年来,不少烟囱需要采用爆破拆除的方式进行拆除,这也就使得烟囱爆破行业迎来了他的春天,但是正是这种高危行业本身有着非常多的风险,因此必须有相关的规则来进行规范,只有这样才能够在烟囱爆破中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我们也可以简称这为烟囱爆破的安全操作规范。

一、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管、作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三、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四、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五、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六、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七、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八、隧洞相向凿进的开挖,两端在相距30m以内时,点炮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15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放炮;

九、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导爆索装入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第4篇 重点关键人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好地利用安全心理学、安全形势分析理论做好超前防范,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重点关键人的管理制度。

2 班前会期间通过观察或逐一询问的方式,严格防止酒后、精神不振的员工上岗。同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对岗位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清的职工,严禁上岗作业。

3 重点关键人员的认定

3. 酒后上岗者;

3.2 患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病症者;

3.3 身体疲劳,萎靡不振者;

3.4 大喜大悲,精神失常者;

3.5 图省事、怕麻烦,懒惰成性者;

3.6 业务工作能力差,安全意识薄弱者;

3.7 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及以上一般“三违”者;

3.8 严重“三违”人员;

3.9 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

4 以上(一)~(四)为“安全不放心人员”,(五)~(九)为“安全危险人员”。

5 对“安全不放心人员”,由工班长确定帮教人员,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谈话。

6 对“安全危险人员”,由工班长确定帮教人员,车间安全员对其安全教育及安全谈话,并重新进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7 重点关键人经过安全教育重新上岗后,当月如再出现违章或导致事故的,严格按规定加倍处罚,同时追究帮教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连带处罚。

8 车间管理人员、工班长要加强对重点关键人在作业过程中的巡视,时刻提醒重点关键人员注意安全、确保现场实时受控。

9 对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5篇 施工扬尘管理措施重点

1、确保各工区扬尘污染控制组织(人员)的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材料、设备等物资的到位。

2、确保现场项目部、工区和现场三级值班人员到位及通讯畅通。

3、施工现场围档整齐有序,主要采用移动围档的形式,确保现场有序隔离。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出入口实施砼硬地坪施工,现场道路做到畅通平坦,无散落物。工地出入口安装车辆清洗设施及相应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保持净车出场。临时便道平整、畅通,保持整洁。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有序。钻孔灌注桩施工应设置规范化砖砌泥浆池,泥浆外运防止滴漏。

5、现场散装水泥储存罐需采取封闭措施控制扬尘。现场设置排水系统,做到排水通畅不积水,施工污水规范排放。现场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设置专门场地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高处施工垃圾应用容器垂直运输,严禁凌空抛散。

6、工地“五小设施”管理有序,专人管理,生活垃圾及时清扫和集中堆放,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措施,无随意倾倒、外抛影响环境的现象发生。现场拆除脚手架、围墙、工棚、活动房等各类设施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二次扬尘的发生。

7、项目部应与工程车辆证照齐全的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化运输车辆,坚决制止运输中“抛、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

8、需夜间施工的应及时按照夜间施工审批程序报批,并将夜间施工公告提前向周边居民、单位公告。在夜间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噪音、扬尘、照明灯光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做到施工不扰民。

9、无其他群众反映强烈或引发投诉的不文明施工行为。

第6篇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与重点

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1)、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确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立施工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进场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2)、建立组织机构严格按照细则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3)、工程完成后,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4)、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整理汇总相关资料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

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主观、客观原因,可能出现施工安全隐患。当发现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发现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当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处理,必要时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2)当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止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理审查程序

(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汇总出具审查意见,施工单位按该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后重新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开工。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修改,如需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安全监理的任务

安全监理的任务是对施工全过程进行预测、评价、监控和督察,并通过有效的监理手段有效地把整个工程的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

主要职责

⑴、施工安全

a、制订安全监理程序,确定安全监理人员并报业主批准;

b、调查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因素;

c、制订并落实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编制;

①、基础工程安全监理措施;

②、土建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③、公用设施、设备安装安全监理措施。

(2)、对施工单位进行的监理措施

a、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和落实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方案,并利用各部门职能进行协调;其次,充分发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现场旁站监督的作用,在对质量、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的同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现场交通安全等一并监督。

b、广开渠道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和理解。

c、完善有效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手段:在施工前要召开安全施工会议,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经常召开安全会议,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避免麻痹思想。

(3)夜间施工:

a、安全警示设施除白天施工应设置的设施外,夜间施工应在施工区增设频闪灯等警示灯具,增设施工提示牌。

b、夜间施工时应增设夜间照明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照明,保证施工的顺利实施和车辆的正常营运。夜间施工时应备有联络工具,保证施工现场的通讯畅通。

c、夜间施工时应与交警部门及公路职能管理部门协调,现场应有交通职能管理部门现场安排专职人员执勤。

第7篇 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企业重点部位为仓库、车间。

三、职责

本企业重点部位管理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总经理监督。

四、管理内容

1.加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避免易燃、易爆物质渗漏或挥发形成易燃易爆的气体。

2.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备、工具、照明,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设备,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过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正确铺设避雷装置,检修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避免机械撞击产生火花。

3.作业场所内工作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以防止衣服产生静电而造成危险,所有作业人员不得穿打有铁钉的皮鞋,以预防产生火花。

4.严禁带火种入公司区范围,作业区严禁吸烟、打手机,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作业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易燃、易爆物质分类堆放,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堆放区保持整洁、干净、保持通风透气。

6.完善配套消防设施,作业区内按规定配置消防砂箱、消防栓、消防水源,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所有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保养,使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7.开展全员参与性消防活动,建立全员参与性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8.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定期进行“三级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从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方面对员工进行教育,特别是刚进公司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工作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9.健全安全检查制度,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各项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如下:

1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是否布置安全工作。

2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工作。

3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是否发放到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全部理解。

4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备良好。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能否及时排除。

7查安全计划是否落实和实施。

10.部门主管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下列的安全监督及指导责任:

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11.部门主管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至少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12.企业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对部门管理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企业安全委员会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考核内容为:

1作业人员有无违章操作;

2作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劳动保护器具;

3作业人员是否知道作业场所的危害;

4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5全年安全目标是否达成;

6每半年是否组织一次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演练。

五、附件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活动记录表》aq-bzh51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aq-bzh52

第8篇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搞好安全培训,做到层层培训,特别要加强一线人员培训。安全规程培训考试,采用口试和闭卷考试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培训,严格考核,不准流于形式。

2、实行安全合格证,凭证上岗工作制。各单位都要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个参加现场作业人员(含临时工、合同工)进行安全规程和应知应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部局安全通报等,要发到生产班组,并认真组织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定期地进行案例抽查。

4、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要进行整顿培训,提高两票质量,人员不足的要配齐。运检合一的供电单位,要明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5、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领导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到现场检查不走过场,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

6、要强化安监部门的权威性,使之有职有权,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有权进行奖罚。

7、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单位要一律将责任追究到人。对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要加大追究第一责任者和主管生产领导责任的力度。

8、各单位在资金、奖金分配上要向生产一线倾斜,使生产人员的综合待遇高于二线,保证生产人员稳定。

9、电业职工不准搞第二职业,凡事从事第二职业的,要动员其退职或停薪留职。

10、多经人员要从主业中划出,各单位生产领导要把全部精力放到抓安全生产、抓技术上;不准参与多种经营;行政一把手,要用主要精力抓安全生产。

11、各供电企业一、二次变电所要在定岗定编基础上,在岗人员全力以赴抓安全生产,不准高多种经营。变电所不承担拔离人员的工资、奖金,企业多余人员由供电局或电业局安排。

12、各单位所属多经人员和录用的临时工,在从事电业生产时所发生的事故,一律统计为该单位的事故。

13、各单位的基层单位,未经批准,不准私自承包工程或干私活。

14、现场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着装要合格。

二、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规定

1、根据安规的规定,组织、制定发电厂、变电所、送配电线路和配电变压器台停电作业的标准化安全措施,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正确掌握,严肃认真执行。

2、严格执行安规的规定,一切电气作业必须停电、验电、挂地线,尤其强调验电,即使是已停电的线路,也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先行验电。接地线和接地端必须合格,严禁用缠绕法装设地线,严禁攀登设备、构架验电或装拆地线。

3、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设备的网(柜)门必须加锁,而且好用,其装置前后设备标志名称、编号清楚,严禁单人打开网(柜)门装拆地线或其他工作。

4、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

(1)电气作业必须根据安规第二章第二节规定,按工作票履行许可手续后方能开始工作。

(2)运检合一的班(所)必须指定工作许可人并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许可人不得由一人兼任。

5、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安规第二章第三节的规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在现场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宣读工作票,讲解交待安全措施和带电部位,必须做到自始至终在现场对工作人员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在特殊的情况下,必须离开现场时,要指派能胜任的人员代替监护,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2)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执行监护制,没有监护,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工作,监护人必须认真的监护,不得做其他工作。

(3)非电气人员进入电气运行场地工作时,按规定经运行单位许可或履行工作票手续,并由运行单位派合格的人员进行监护,按规程要求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4)送电线路杆(塔)的标志要清楚,同杆(塔)架设的双回线要用红、绿两种颜色区分,线路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带与作业线路相同颜色的袖标;在同杆(塔)加设的多回线路或临近平行线路,若其中一回线路停电作业时,每基杆(塔)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要做到不间断的监护。

(5)设专人监护时,监护人不准做其他工作。

6、室内配电装置工作,除按规定布置安全措施外,对可能脱落的电源侧刀闸,应加装绝缘隔板,其他形式的电源侧刀闸或触头应加装绝缘套或其它绝缘装置。

7、送配电线路停电检修时,要断开所有电源,工作地点两端必须验电装设接地线,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歧线也要验电挂地线。为防止突然来电或感应电压,各工作组须装临时小接地线;在接近平行,交叉跨越地段作业或感应电压严重的变电所作业,作业人员也应就近装设临时接地线,工作结束后立即拆除。

8、单一用户的配电线路作业,应由变电所侧进行线路停、送电、并通知用户。

9、在配电变压器台上作业时,高低压侧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验电和装设接点线,并设专人监护,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操作跌落式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使用绝缘杆在地面操作,禁止登台操作。

10、配电柱上油开关必须在地面操作。高低压线路在没有验电和采取防止来电措施时,不应钻越和跨越导线。

11、配电线路必须有明显断开点,配电线路柱上油开关前应加装刀闸(容量应满足要求)暂时不具备条件时,停电的柱上油开关,应设专人看守,操作机构应加锁。

12、对配电高、低双电源进行彻底清查,不必要的要立即撤掉;保留的要建立清册,加装明显标志。要有防误投装置。

13、加强对检修与施工临时电源的管理,要有牢固安全的低压电源箱,严禁乱接、乱拉,保证安全作业,电气设备外壳接地装置必须合格,手持电动工具要加装触电保安器。

14、绝缘工具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绝缘试验。

15、电气设备进行高压试验时,应设临时围栏的安全标志,并设专人监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16、运检合一的变电所检修设备时,必须运行、检修分开,不能混岗工作。

17、带电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批准的人员进行,在作业中严格执行带电作业规定并设专人监护,严格保持安全距离。

18、负责对农电、用户变电所设备检修、试验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用户自备电源应登记造册,并需装双极刀闸,配电检修人员应掌握用户自备电源接地线情况,防止作业时返电。

19、非电力线路(如通讯线路等)与电力线路平行或交叉跨越的检修工作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可靠的防止感电的措施。

20、在锅炉汽鼓、凝汽器、油箱、油槽及其他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485条,做好防止触电的各项措施。

三 、防止高空坠落和起重、机械伤害的规定

1、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篇第六、八章,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经单位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向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讨论。未经技术交底或未交安全措施的项目不得施工。未参加交底的人员,应进行补交。施工期较长的项目,应按工序进行多次交底。

2、作业组长或代理组长,必须组织全组人员认真按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如因实际情况有必要改变时,应事先取得交底人的同意。

3、高空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工作。单人高空作业,应有安全监护人。两人及以上同时进行高空作业,有作业组长或代理组长负责安全工作,并应亲临现场,亲自指挥。作业组长离开现场时,必须指定临时安全负责人。

4、登高前必须检查杆根、脚钉、架、杆、和登高工具,新立电杆没有夯实前不准登杆。

5、施工现场拆、架线路时,必须采取防止倒杆、扭杆、断杆措施,路口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手持旗帜看守,必要时工作地点周围设临时遮栏。

6、高空作业现场,必须有严密、可靠、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上下同时进行垂直交叉作业时,层间应有严密的安全隔板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应经工地(分场)和安全专业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施工。

7、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体检合格。临时雇用人员禁止参加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按安规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8、登高作业必须走规定的通道、严禁违章攀爬。禁止站在不稳定的构件上作业或走动,禁止坐在孔洞边缘休息。

9、施工用的脚手架必须由起重工按安规要求标准搭设。使用前经检查验收合格。

10、锅炉大件吊装过程中应逐步完善安全通道,大件吊装结束后,至少应形成一侧完整的通道。

11、起重、运输、吊装作业应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主工种于配合工种应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主工种负责全面的组织工作,起重工、电焊工等配合工种应负责做好本专业的具体工作。严禁任何人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12、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只能由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起重工担任。卷扬机、起重机只能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操纵。

13、起重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哨音和旗语或手势进行操作。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14、吊件必须按安规要求捆绑牢固。起吊前应对吊件、起重系统、吊件经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在吊装范围内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并应设专人监护。

15、吊件的就位、找正、固定工作应按经过批准的措施进行。临时固定必须有技术措施,确保安全,吊件未固定好前,严禁松钩。

16、送变电工程使用的扒杆,必须经过强度计算。扒杆的敷设和拖拉绳的布置,必须按技术方案或措施进行。使用前必须做负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7、对独立承担起重、吊装作业的外包工程队,必须审查其施工资格和安全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

18、重大的起重、运输、吊装作业(如主厂房框架、锅炉、汽轮发电机组、主变压器等)施工前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单位总工或工地专工批准后执行。

19、安全带、安全绳及起重工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0、用斤不落起吊重物时,应选择好挂斤不落的位置及是否能承受住吊物的重量,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斤不落。

第9篇 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认定和管理办法

##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科教兴豫”战略深入实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税收,促进就业,省政府决定在高新技术领域里实施一批产业化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为了做好重点项目认定和管理,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豫政[1998]60号文件精神及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重点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项目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和商业化前景,产品市场需求广阔,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能在较短时间内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对优化全省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有带动作用;

2、项目产品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属于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等国家和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

3、项目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已完成研究开发,技术成熟,具备产业化条件;

4、优先考虑能增加出口或替代进口的项目。

第二条 重点项目应以企业为主体承担,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单位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开发能力,运行机制灵活、高效,企业资信状况好:领导班子科技意识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第三条 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由承担单位所在市地科委、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或省直有关委办厅局负责。申报的重点项目要充分听取当地计委、经贸委及有关产业部门的意见。

第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需填报《##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经所在市地科委、高新区管委会或有关省直委办厅局严格把关,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委,省计委、经贸委、财政厅派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第五条 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分领域组织相关技术、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重点项目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平衡后,分批提出重点项目计划建议。

第六条 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建议的重点项目计划进行审定,交由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执行,并向有关方面发布。

第七条 经认定的重点项目享受《##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豫政[1998]60号文)的有关优惠政策(除第七条外)。其中部分项目可获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贴息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第八条 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计划编制、合同审查、进度检查、中期评估、项目验收等工作。

第九条 组织项目申报的市地和有关委办厅局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协调,保证项目的正常进展。项目承担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组织申报部门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和统计报表;向有关财政、财务和监察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条 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者,要限期改进,逾期仍不能达到预定目标者,中止对项目的支持,并撤销其重点项目资格,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重点项目验收的程序如下:

1、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审批书》(见附件二),并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组织申报单位申报签署意见后报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者,颁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合格证》,获得合格证者,可视为已投产,开始享受《##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豫政[1998]60号文)第七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分别予以责成整改或取消重点项目资格的处理。验收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告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 建立省高新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每半年或一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对前段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下段##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方向及其他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三条 对取得显著效益的重点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从项目所获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重点设施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章 一 般 规 定

第一条 生产厂区,都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围栏,实施封闭化管理。

第二条 主厂房入口、储油区、制氢站、天然气站等高危险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火和违禁物 品标志。

第三条 严禁在储油区、氢站、天然气站等高危险区、重点防火区域使用非防爆的通讯器材和电 子设备。严禁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物品带入储油区、制氢站、天然气站等高危险区、重点防火区域; 严禁将含酒精类饮料带入生产厂区。

第四条 进出生产厂区的车辆通道应设置带锁定机构的栏杆,进入生产厂区的人员进出通道应有 专人看守或设置带电子锁的门,如电子转门等,防止车辆、人员随意进出。

第二章 人员进出管理

第五条 只有经过相应的入厂教育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包括生产厂区内的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和 临时来访人员)才允许进入生产区域,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按“安全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进出生产厂区的所有人员应持有效期限的通行卡或电子磁卡等(简称门卡),除进出生产 厂区的车辆驾驶员外,所有人员应使用门卡从人员进出通道进出生产厂区。

第七条 门卡应分成 3 类:员工门卡、承包商门卡和临时访客门卡,并有明显的颜色区别。每张 门卡应有类别标志和唯一编号,规定有效期。宜设置计算机门卡管理系统,发放的每张门卡至少应有 以下存档内容:卡号、持有人姓名、单位和编号、发放日期、失效日期、批准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 话。门卡机应记录持卡人进出生产厂区的时间。

第八条 承包商门卡发放:根据承包商管理部门负责人申请,在承包商完成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并考试合格后发放。承包商门卡应按工程时限设定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半年。门卡申请人应确保持 卡人在工作完成后或在门卡到期时及时将门卡交还发卡部门。

第九条 临时访客卡发放:根据来访接待部门责任人的申请,在访客完成入厂风险告知手续、确 认遵守安全规定并签名后发放,有效期最长为一天。来访接待部门和责任人应确保客人离开时将门卡 交还发卡部门。

第十条 保卫主管部门依据人事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认通知单,负责门卡的统一登记、发 放、收缴和日常管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人事部门应及时通知保卫主管部门吊销该门卡并收回。

第十一条 门卡仅供持卡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转借,一经发现,立即吊销该门卡,并对转借人、借用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 车辆进出管理

第十二条 对进出生产厂区的所有车辆,门卫应进行登记、检查,确认有正当理由和持有效的入 厂通行证明、证件,采取了规定的安全保卫措施后方可通行。

第十三条 车辆运进、运出的物质,应持有规定的出厂证明和手续方可放行。

第十四条 生产厂区内的道路应设置规范的车辆交通管理标示牌,禁止停车的区域应设置明显标 志。

第十五条 在生产厂区行驶的车辆,应遵守厂区内行车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和 停车。

第十六条 消防车、救护车等在执行应急任务时,应鸣笛行车。

第四章 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除正常生产操作外,凡在生产区域作业都应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

第十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保卫、安全、车管、调度、车间等部门和单 位应对生产厂区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备安全负责, 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区域如与生产装置区域交叉时,作业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第十九条 生产厂区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

工作。

第二十条 进入生产厂区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示牌所表示的含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 应确认作业现场处于安全状态。

第二十一条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 业,抽查情况应有档案记录。

第五章 应 急 管 理

第二十二条 生产区域的所有危险有害岗位、报警器点、安全喷淋、应急电话点等均应设醒目标 示牌,使用天然气的企业应在厂区内易于观测的地点设置风向标。进入生产厂区作业人员应熟悉其作 业区内报警器、急救电话等所在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三条 生产厂区宜设置危险情况声光报警系统,以便在发生大量的有害物质泄漏、火灾等 危急情况时,向所有人员发出警告。

第二十四条 发现火情、危险化学品泄漏、人员受伤等突发事故,发现者应按规定程序立即报警, 说明事故性质、报警者姓名及事故的确切地点。若发现火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采取扑 救行动。

第二十五条 当警报器响后,现场施工、用火、设备内作业等应立即停止,迅速妥善处理正在作 业的设施、设备后,立即撤离危险区,并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

第11篇 区年重点工程建设考核管理办法

×区2005年重点工程建设考核管理办法

区2005年重点工程建设考核管理办法

为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发挥重点工程对全区经济发展的支撑拉动作用,现对2005年重点工程建设提出如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实施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重点工程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重点项目认定条件。项目选择:结转项目要求实施进度快、完成投资量大或当年能够竣工;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工作充分、投资主体明确、资金基本落实,具备上半年开工建设条件。项目规模:农业项目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基本在1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5000万元以上;市区实事项目1000万元以上(个别特殊工程可适当调低规模标准);房地产项目3000万元以上;社会事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利用外资项目年度利用外资200万美元以上。

(二)考核目标。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考核工程进度、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等内容。组织、服务单位:主要考核项目数量、质量、工作实绩等内容。

三、考核标准

对重点工程单个项目实行百分考核制,同时根据重点项目的不同规模和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难易程度,增设项目实施难度系数。

(一)基本分

1、工程进度(80分)。完成年度工程进度要求和计划投资目标得满分,没有达到年度工程进度要求的分别按比例扣分。对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和进度要求的项目,完成投资额每超10%加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2、工程管理(10分)。项目班子落实、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施工管理措施扎实得满分,否则相应扣分。

3、质量安全(10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得3分,否则相应扣分;工程质量优良或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优良得7分,合格得5分(需经有权部门认定或出具证明材料)。凡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先进参评资格。

(二)难度系数

1、项目规模难度系数:根据重点项目的规模以及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难易程度,增设单个项目实施难度系数。凡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难度系数2.0;1.5亿元-2亿元(含1.5亿元),难度系数1.4;1亿元-1.5亿元(含1亿元), 难度系数1.3;7000万元-1亿元(含7000万元),难度系数1.2;4000-7000万元(含4000万元),难度系数1.1;4000万元以下,难度系数为1.0。基本得分乘以项目难度系数,为单个项目最终得分。

2、项目数量难度系数:对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主要考核列入重点工程各类项目整体完成情况。综合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列入重点工程项目单项得分,加权平均后,为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基本得分。在此基础上,适当考虑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列入重点工程的项目个数,设置项目数量系数。项目最少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数量系数为1.0,以此为标准,其余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每多一个项目,数量系数递增0.025,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基本得分乘以数量系数,即为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最终得分。

四、扶持措施

(一)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盐政办发[2002]79号文件精神,建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优质服务承诺制、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项目否决报备制、政务公开制,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为重点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立项、征地拆迁、规划定点、消防审查、相关许可证件发放、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以及工程建设直至竣工投运过程的相关服务,实行特事特办,限时服务,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二)加强环境督查。建立重点工程外部环境跟踪联系制度,加大跟踪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三)享受优惠政策。凡工业项目、政府出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律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免交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2、即交即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工程必须使用散装水泥)。

3、即交即退墙改专项基金(工程必须按工艺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4、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征收教育附加费。

5、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规定优先安排财政贴息。

6、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划、建设、消防等有关单位)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50%收取。

7、涉及项目的中介服务性收费(环境影响评价和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30%收取。

凡2002年1月1日后在市区(含市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新投资的工业项目,还可按《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工业项目收费减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02]57号文)规定,享受其它优惠政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五、奖项设置

重点工程考核共设四个奖项:

(一)先进单位奖。共24名,其中 “农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工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服务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基础设施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市区实事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房地产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社会事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利用外资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各3名。各类十大重点工程分别考评,按单个项目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每类取前3名。综合得分相同时,按年度完成投资额由大到小排列名次;一大工程中,有多个承办单位的,属同一项目时,主要考核主体工程,不属同一项目时,分别考核打分;一个责任单位承担多个项目的,按每个项目分值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分。

(二)优秀组织奖。共6名,其中县(市、区)3名,市直项目实施部门3名。根据考核标准,计算得出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最终得分,并由高到低各取前3名。

(三)优质服务奖。共6名,其中市直服务部门3个,县(市、区)服务部门3名。围绕协调到位、服务承诺、工作效率等内容,考核宣传、执法、综合经济、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推进、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综合评定后,分别从市直和县(市、区)中产生工作力度大、成绩突出的先进服务部门各3名。

(四)先进个人奖。共120名,其中项目实施单位100名;市、县相关部门和单位20名。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六、考核管理

(一)建立项目责任制。按照市长工作分工,对每一项重点工程进行分管归类,明确由分管市长挂钩总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有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项目责任人,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

(二)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市政府分季度对每一类重点工程进行会办督查,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督查、服务等工作。

(三)重点工程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考核评比,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本办法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12篇 热电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领导:杭海林

职责: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分管领导:陈建利、张海洋、王思河、郑朝晖

职责: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相关责任人:孔令奎、陈传平、王绍勇、刁宏、张元元、

孙亮、范玉虎、王健、各班组长。

职责:根据界区、职责分工对分管设备进行关键装置分类、安全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车间安全员、工艺技术人员配合生产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 工艺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 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 设备技术人员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监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车间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 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4.7.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7.2.2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7.2.3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7.2.4督促隐患整改;

4.7.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7.2.6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 安监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 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22年5月29日

第13篇 区年度重点工程建设考核管理办法

×区2005年重点工程建设考核管理办法

区2005年重点工程建设考核管理办法

为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发挥重点工程对全区经济发展的支撑拉动作用,现对2005年重点工程建设提出如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实施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重点工程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重点项目认定条件。项目选择:结转项目要求实施进度快、完成投资量大或当年能够竣工;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工作充分、投资主体明确、资金基本落实,具备上半年开工建设条件。项目规模:农业项目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基本在1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5000万元以上;市区实事项目1000万元以上(个别特殊工程可适当调低规模标准);房地产项目3000万元以上;社会事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利用外资项目年度利用外资200万美元以上。

(二)考核目标。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考核工程进度、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等内容。组织、服务单位:主要考核项目数量、质量、工作实绩等内容。

三、考核标准

对重点工程单个项目实行百分考核制,同时根据重点项目的不同规模和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难易程度,增设项目实施难度系数。

(一)基本分

1、工程进度(80分)。完成年度工程进度要求和计划投资目标得满分,没有达到年度工程进度要求的分别按比例扣分。对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和进度要求的项目,完成投资额每超10%加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2、工程管理(10分)。项目班子落实、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施工管理措施扎实得满分,否则相应扣分。

3、质量安全(10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得3分,否则相应扣分;工程质量优良或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优良得7分,合格得5分(需经有权部门认定或出具证明材料)。凡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先进参评资格。

(二)难度系数

1、项目规模难度系数:根据重点项目的规模以及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难易程度,增设单个项目实施难度系数。凡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难度系数2.0;1.5亿元-2亿元(含1.5亿元),难度系数1.4;1亿元-1.5亿元(含1亿元), 难度系数1.3;7000万元-1亿元(含7000万元),难度系数1.2;4000-7000万元(含4000万元),难度系数1.1;4000万元以下,难度系数为1.0。基本得分乘以项目难度系数,为单个项目最终得分。

2、项目数量难度系数:对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主要考核列入重点工程各类项目整体完成情况。综合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列入重点工程项目单项得分,加权平均后,为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基本得分。在此基础上,适当考虑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列入重点工程的项目个数,设置项目数量系数。项目最少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数量系数为1.0,以此为标准,其余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每多一个项目,数量系数递增0.025,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基本得分乘以数量系数,即为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最终得分。

四、扶持措施

(一)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盐政办发[2002]79号文件精神,建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优质服务承诺制、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项目否决报备制、政务公开制,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为重点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立项、征地拆迁、规划定点、消防审查、相关许可证件发放、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以及工程建设直至竣工投运过程的相关服务,实行特事特办,限时服务,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二)加强环境督查。建立重点工程外部环境跟踪联系制度,加大跟踪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三)享受优惠政策。凡工业项目、政府出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律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免交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2、即交即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工程必须使用散装水泥)。

3、即交即退墙改专项基金(工程必须按工艺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4、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征收教育附加费。

5、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规定优先安排财政贴息。

6、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划、建设、消防等有关单位)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50%收取。

7、涉及项目的中介服务性收费(环境影响评价和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30%收取。

凡2002年1月1日后在市区(含市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新投资的工业项目,还可按《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工业项目收费减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02]57号文)规定,享受其它优惠政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五、奖项设置

重点工程考核共设四个奖项:

(一)先进单位奖。共24名,其中 “农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工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服务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基础设施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市区实事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房地产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社会事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利用外资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各3名。各类十大重点工程分别考评,按单个项目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每类取前3名。综合得分相同时,按年度完成投资额由大到小排列名次;一大工程中,有多个承办单位的,属同一项目时,主要考核主体工程,不属同一项目时,分别考核打分;一个责任单位承担多个项目的,按每个项目分值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分。

(二)优秀组织奖。共6名,其中县(市、区)3名,市直项目实施部门3名。根据考核标准,计算得出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最终得分,并由高到低各取前3名。

(三)优质服务奖。共6名,其中市直服务部门3个,县(市、区)服务部门3名。围绕协调到位、服务承诺、工作效率等内容,考核宣传、执法、综合经济、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推进、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综合评定后,分别从市直和县(市、区)中产生工作力度大、成绩突出的先进服务部门各3名。

(四)先进个人奖。共120名,其中项目实施单位100名;市、县相关部门和单位20名。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六、考核管理

(一)建立项目责任制。按照市长工作分工,对每一项重点工程进行分管归类,明确由分管市长挂钩总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有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项目责任人,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

(二)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市政府分季度对每一类重点工程进行会办督查,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督查、服务等工作。

(三)重点工程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考核评比,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本办法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14篇 某某工程项目质量重点管理办法

某工程项目质量重点管理办法

(1)质量计划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质量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全过程中都能够处于受控状态,严格管理,确保质量达到规定标准。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上报总部审核。

(2)项目经理质量责任状

项目经理应与总部签订质量责任状,具体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强化质量职能。

(3)现场日常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对于日常质量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建立日常管理制度,使质量管理细化、制度化、日常化。日常整理管理可包含于生产管理中(生产例会中有质量管理内容),坚决贯彻质量员的一票否决制,树立以质量求效益的思想。

(4)质量记录、文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对于质量记录、文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项目经理部要予以高度重视,最终质量的检验很大程度上就是资料是否齐全,各方签字是否具备,是否按规定、按时记录。因此,资料员要熟悉总部和当地建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质量记录、文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第15篇 钻探施工生产管理安全防护重点要求

一、施工现场防护

1、钻机机场地基的要求

1)机场地基必须平整,坚固,适用。钻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1/4;

机场面积根据钻机及其辅助系统及循环系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按以下要求布设:

300型钻机地基所占总面积应≥99m2,长×宽为11×9m;

600型和1000型钻机地基所占总面积应≥130m2,长×宽为13×10m;

2)山坡修筑的钻机机场地基,岩石坚固稳定时,边坡坡度一般在60~80°;地层不稳定时,边坡坡度应小于45°。

2、钻机安装、拆卸、搬迁的重点要注意:

1)安装、拆卸钻塔应铺设工作台板,台板、塔板长、厚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塔上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钻架腿之间应装全斜拉手,并经常检查钻架四脚的地基高程和钻架腿连接的情况;

3)起、放钻架,钻架外边缘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下表要求:

钻架外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4)安装钻机时,钻架天车轮前缘切点,钻机立轴中心与钻孔中心应成一条直线,直线度范围±15mm;

5)钻机、动力机、泥浆泵外露齿轮、皮带轮、转动轴、传动带等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或传动栏杆;

6)设备搬迁时,应有专人指挥;钻机整体迁移时,应在平坦短距离地面上进行,要采取措施防止倾斜;

禁止在高压电线下和坡度超过15°的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软的地面整体迁移钻机;

7)交接班时必须对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器、滑车和拧卸工具等进行检查,确保其运转正常和安全灵敏。天车、绳卡等要定期检查合格;提引器、提引钩应有安全闭锁装置;

8)钻塔工作台及钻机地基处在陡坡边缘时应安装可靠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高度应大于1.2m,并坚固、稳定。工作台的木质塔板厚度应大于50mm或采用防滑钢板;

9)钻塔的绷绳应采用φ12.5mm以上的钢丝绳;18m以下的钻塔应设4根绷绳;绷绳安装要牢固、对称,绷绳与水平面的夹角应小于45°;地锚深度应大于1m;

10)避雷针的安装要求:

a)接闪器(避雷针) 雷电接闪器有铜质接闪器。

如购买有困难,也可自制铁质避雷针,自制的铁质避雷针可使用长度1.5~2.5m,直径为42mm的钻杆,顶部为尖状,在距下部尾端约0.15m处加工一个直径为0.08m台阶并配螺帽,以便安装时固定,针体的中间焊接一个接线环(一般焊接一个铜环)。如没有42mm的钻杆,自制的铁质避雷针也可选用截面积不少于100mm2的钢筋做成;

b)引下线应使用断面积不少于25mm°铜质裸体绞线,也可采用断面积不少于35 mm2的钢质绞线或直径8~10mm的钢筋;一般情况下,宜采用扁钢和圆钢,尤其是圆钢。

c)接地装置 是用来引泄雷电电流尽快散入大地的装置。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应大于10~15ω;接地极可用角钢(50×50×5mm,长度约3m),或钢管(直径35~50mm,长度2~3m)做成。各部分要可靠地焊接。

3钻探作业人员施工安全防护

1)、夏季施工:重点注意作息时间和防暑降温工作。

2)、雨季施工:重点做好防止触电、防雷、防坍塌、防大风等安全技术措施;

3)、冬季施工: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措施;

4)、在高压线下和高压输变电设施附近作业时,要保持有效安全距离,严禁雨天、雾天、雷电天气进行安、拆钻塔作业和使用金属塔尺、标杆。金属塔尺、标杆与输电线路的有效安全距离规定见下表。

塔尺、标杆顶端与输电线路最小距离

电路电压(kv)

<1

1-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允许距离(m)

1.5

3.0

4.0

5.0

6.0

7.5

5)、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6)、使用10w以上的大功率仪器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具备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的常识。工作电压超过36v时,供电作业人员应配备绝缘防护用品。接地电极附近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管。雷电天气严禁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施工。

7)、严禁使用金属杆直接扦插探测地下输电线和光缆。

8)、对地下管线进行开挖验证时,必须小心谨慎,防止损坏管线。

9)、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颚系带,防止安全帽坠落失去防护作用。安全帽在冬季佩带在防寒帽外时,应随头型大小调节紧牢帽箍,保留帽衬与帽壳之间缓冲作用的空间。安全帽必须是正规生产厂生产,有许可证编号,有检查合格证等。

10)正确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绳长限定在1.5~2m,一般应做垂直悬挂,要高挂低用比较安全,当作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要注意摆动碰撞,不宜低挂高用;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不应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体或直接挂在非金属墙上,防止绳被割断。

二、现场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临时用电系统和设施,检查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与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等内容:

1)临时用电是否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

tn-s系统就是我们说的五线制,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分开。

2)施工中临时用电的负荷匹配和电箱合理配置、配设问题

要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临时用电器材和用电设备是否具备安全防护装置和有关安全措施

4)生活和施工照明的特殊要求

5)水泵、大型及焊接机械的特殊用电要求;

6)雷雨期施工中,对防雷、绝缘和接地电阻情况;(应定期绝缘摇测遥测和记录)

2、查教育培训:主要是检查现场教育培训岗位、教育培训人员、教育培训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有针对性;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到位。教育培训档案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要求抓好对项目进场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程及特殊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3、查安全措施:主要是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计划及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及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方案的内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体并有针对性,现场的实施运行是否与方案规定的内容相符。

1)加强施工场地围挡和封闭管理,使材料堆放规整、紧凑,井场环境干净有序,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标牌、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检查,防范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2)加强对施工现场、员工宿舍等生活设施的卫生、用电、防火、治安等方面的管理和督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查安全防护:主要是检查现场泥浆池边、工作平台周边等临边防护临边、钻探井口等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

5、查设备设施:主要是检查现场投入使用的设备设施的购置、租赁、安装、验收、使用、过程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要求;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有无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要加强对钻机、泥浆泵、电焊机、气瓶、潜水泵等施工机具安全状况的检查,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6、查操作行为:主要是检查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

7、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主要是检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购置、产品质量、配备数量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安全与职业卫生的要求。

三、施工安全内业管理

主要收集、检查、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证)、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使用等10项内容的贯彻执行情况。

1、施工现场原始记录必须及时填写,做到真实准确、整洁、齐全;

2、为规范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教育及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以下活动事项需要作出书面记录:

1)检查、活动、教育、技术交底等的时间、地点、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活动的内容,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开会具体研究的内容等等。

2)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主要是检查现场是否发生伤亡事故,对发生的伤亡事故是否已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是否已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

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钻探分公司

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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