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手术室管理、手术安全、手术质量控制、人员培训、设备维护等多个方面。这项制度旨在确保手术过程的安全、有效和高效,为患者提供最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1. 手术室管理:规定手术室的日常运行流程,包括手术预约、手术准备、无菌操作规程等。
2. 手术安全:强调术前评估、手术风险管理和术后并发症的预防措施。
3. 手术质量控制:设立标准操作程序,定期进行质量审计,以确保手术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4. 人员培训:制定医护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新入职员工的教育和在职员工的持续专业发展。
5. 设备维护:规定设备的保养、检查和更新周期,确保手术设备的性能稳定可靠。
6. 应急处理:设定应急预案,处理手术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如医疗设备故障、患者意外情况等。
手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医疗质量:通过标准化流程,降低手术风险,提高手术成功率。
2. 保障患者安全:严格的管理制度能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保护患者权益。
3. 提高效率:优化手术室运作,减少等待时间,提高医院资源利用率。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医疗法规要求,避免法律纠纷。
5. 培养专业团队:良好的培训体系有助于医护人员的专业成长,提升整体医疗水平。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涵盖所有手术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2. 定期培训与考核:对医护人员进行定期的技能和理论培训,并进行考核,确保知识更新和技能熟练。
3. 实施质量监控:设立专职的质量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强化沟通与协作:鼓励团队间的沟通,确保手术过程中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优化资源配置:根据手术量和类型,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设备,提高手术室的使用效率。
手术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不仅提升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也为医疗机构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1篇 州医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自治州医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手术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授权管理
(一)成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全院医师手术分级授权工作。
1、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注册地点在本院。
2、每年由手术医师所在科室和医院按其手术操作能力、效果、医疗质量等绩效指标评价审核,确定每位手术医师手术分级授权资格。
(二)医务科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对本科手术医师进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手术操作能力、效果、医疗质量等绩效指标评价审核,确定每位手术医师手术分级授权资格。
二、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委员:医务科、质控办、相关科室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各专业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办公室主任由医务科主任担任。
(二)外科综合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内科综合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临床手术分级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程度和风险水平,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四、手术医师分级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一)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3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三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三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1、低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三年以内。
2、高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三年以上者。
五、手术医师手术分级原则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批准,可主持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批准,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三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四级手术。
7、主任医师:由医院医疗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承担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手术。
六、手术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决定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
(四)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州级或州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
(五)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着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患者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6、高风险手术;
7、外援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手术,须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核,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第2篇 丰华医院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1、在护理部的领导下,成立科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树立并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消防设备、高压蒸汽消毒锅应定期检查,专人管理,并保持性能良好。本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
5、节假日前更要做好安全检查,以防隐患。
6、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3篇 医疗核心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一类: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简单小型手术。
2、二类:小型手术及手术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不大的中等手术;
3、三类:中型手术及一般大型手术;
4、四类:疑难重症大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三类手术的助手。
2、主治医师: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在副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四类手术的助手。
3、副主任医师: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在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四类手术的术者。
4、主任医师:担当三、四类手术的术者。
四、手术审批权限
1、一、二类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三、四类手术及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服务部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4篇 西区医院手术室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手术室管理制度
手术室一般规则:
一、为了严格无菌技术,除参加手术的医务人员及与手术有关的本院工作人员、实习学生及进修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手术室。
二、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的衣、帽、口罩、拖鞋。
三、手术室工作人员暂离手术室外出时,如到病房看病人,接送病人,送病理标本或取血等,一律更换外出衣,外出鞋。
四、患疖疮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不准进入手术间,特殊情况下,须戴双层口罩方可进入手术间及配合手术。
五、手术室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
六、一般手术间先进行无菌手术,后进行感染手术,两台手术之间地面应采用湿式擦拭进行清洁,术后进行消毒。
七、手术室上午除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律不传私人电话及外出。
八、手术通知单应在手术前一天上午10点前填写并送至手术室,过时填写一定要取得麻醉科主任及护士长同意。感染、特殊手术应在通知单上注明。
九、手术室内一切物品用后归还原处,一切器械、仪器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避免损害与浪费。
十、注意安全,做好预防工作。
十一、除值班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在手术室留宿。
手术间规则:
一、手术必须准时开始(一般以开始准备作为开始时间)。
二、手术间内应保持安静,谈话仅限于与手术有关的内容,严禁闲聊谈笑。
三、室温尽可能保持在24-26℃,湿度在50%-60%,手术进行时关闭手术间房门。
四、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无意违反或经他人指出违反无菌技术时,应立即纠正,不得争辩。
五、手术进行时,巡回护士不得无故外出,如必须外出时,须告知洗手护士和麻醉师,并及时返回。
六、手术完毕,必须将手套脱下,再做其他工作,脱下的手术衣要送洗浆房清洗、消毒。
第5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手术室工作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手术室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分离洁、污流线,设立手术室工作人员通道、手术患者通道和污物通道,严格区分、严格执行,流程符合手术需要,保持手术室清洁度。
2.实施手术必须有手术通知单,手术通知单必须于手术前一天上午11:00之前输入电脑,一般不改变手术时间,因故更改应预先与手术室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更改。
3.按手术通知单在手术前30-60分钟由手术室工作人员去病房接患者,如有特殊情况改变,需及时通知手术室,以便及时调整。
4.接患者时,需携带病历并核对患者姓名、年龄、床号、住院号、手术名称、手腕带,防止接错。患者需更换患者衣裤进入手术室。
5.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在相对固定的手术室内进行,如无条件时,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有菌手术,手术后及时消毒。手术开始前、闭合创口前后手术护士和巡回护士应逐个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的数量,前后数量必须相符。
6.专人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核对标本登记本与病理单,清点送检标本份数,登记并签名。
7.手术室应随时保持清洁状态,定期进行大扫除,每月进行手术室空气、无菌物品(不少于4种),物体表面(不少于2种),手术者手细菌检测,合格率100%。每周彻底保洁一次,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墙角及空调滤网,做到无死角、无积灰。
8.熟悉手术室的各种电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手术结束后,应拔去所有电源插头。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接送病人注意安全,防止碰伤、摔伤。
10.特异性感染手术使用过的物品、器械需严格消毒处理,行感染手术时,严格执行隔离技术。
11.污染的敷料、器械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特异性感染手术需行特殊处理。
12.各类药品、器械应放在固定位置,用后归原。手术器械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清点、擦拭和维修、毒、麻、剧限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和专人保管。
13.各种器械、敷料包已灭菌和未灭菌应严格分开放置,杜绝未灭菌的物品进入无菌敷料室。
第6篇 附二医院手术室病区管理流程交接规范
第二医院手术室与病区管理流程与交接规范
一、手术前一天根据手术通知单填选手术患者的手术部位核对表。
二、手术前30分钟接患者,其他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手术室护士及病房护士根据患者情况详细填写“患者术前核对项目登记本”,并签名,双方交接清楚后协助将患者至手术接送车,由手术室护士将患者平稳送至手术室。
四、手术结束,将患者安全送回病房(途中观察患者呼吸及各种导管情况,防坠床等),病房护士与手术室护士根据患者术后情况详细填写“病房术后患者监测登记本”,交接无误后,双方签字。
五、护士长对“患者术前核对项目登记本”与“术后患者监测登记本”的使用要作为质量控制的指标,经常检查、总结,不断改进。
第7篇 医院核心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为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各级医师的手术管理,根据《江苏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手术分级
根据手术的风险性、复杂性和技术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包括介入、腔镜等各种微创手术):
(一)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三级手术: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技术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四级手术: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技术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二、医疗机构手术级别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手术级别范围必须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具备开展手术所必需的能力、水平、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条件。被卫生部、省卫生厅纳入特殊管理的手术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定。
(一)三级医院:三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地区的区域提供以高水平专科医疗服务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并承担相应的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区域性医疗机构;是省或全国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相结合的技术中心,是国家高层次的医疗机构,可开展各级手术,但应侧重开展三、四级手术,并加强围手术期管理,切实提高手术技术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二级医院:二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的地区提供以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疗机构,完成一、二、三级手术,侧重二、三级手术,应注意质量水平的提高,并重视围手术期的准备和处理。有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经省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开展部分四级手术。
(三)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由一、二级医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向一个社区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完成一级手术,并应注意其质量水平的提高;一级甲等医院经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可开展部分二级手术。
(四)未明确级别的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手术级别范围,由登记机关在其手术级别审核权限范围内确定。登记机关无权确定医疗机构手术级别范围的,应报请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五)专科医院手术级别范围由省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级别、功能、任务适当调整并审核确定。
三、手术医师分级
手术医师应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根据手术医师取得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相关专业的年限,手术医师分级如下: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四)主任医师
四、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根据医师服从医疗机构的原则,医疗机构应在本规范限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手术级别范围内,根据对具有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展不同级别的手术进行限定,并对其专业能力进行审核后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三级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四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四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七)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四级手术,开展新的手术,或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重大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五、手术审批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手术审批制度,按以下要求经审批后方可开展:
(一)常规手术审批
1、一级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2、二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3、三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报医务管理部门备案。
4、四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报医务管理部门备案。
(二)特殊手术审批
1、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保健对象等。特殊保健对象包括高级干部、着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等;
(2)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3)涉及法律风险,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4)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5)高风险手术;
(6)邀请外院医师参加手术者的;
(7)人体器官移植手术;
(8)虽已广泛应用于临床,但在本院属首次开展的手术;
(9)重大的新手术以及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10)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其他特殊技术准入要求的。
2、特殊手术须组织科内讨论,填写《手术审批申请单》,经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管理部门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3、第(4)种情形的特殊手术,如在非正常工作时间或病情危急的情况下,先组织科内讨论,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并向医务管理部门、院领导汇报,经批准同意后先行手术,术毕24小时内补办手续。
4、第(8)种情形的特殊手术,须组织科内
讨论,填写《手术审批申请单》,经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管理部门审核、院领导审批并报登记机关备案后,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5、第(9)种情形的特殊手术,需报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论证,并经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三)在《医师执业证书》注册地点外开展手术的,需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或《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外藉医师的执业手续按《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员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五)手术审批、通知等实施信息化管理的医疗机构,应采用电子签名;未实行电子签名的,应打印出纸质《手术审批申请单》、《手术通知单》,按照审批、通知程序规定履行相应的手写签名手续。
六、手术级别范围及手术权限管理
(一)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疗机构和医师的手术管理工作。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医疗机构和医师的手术管理,可审核、认定各级手术;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和医师的手术管理,审核、认定二级及二级以下手术级别范围。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有特殊准入规定的手术、项目,从其规定执行。
(二)各医疗机构、各级医师须严格执行手术级别范围和手术权限规定。
(三)医疗机构开展规定手术级别范围外手术,必须对手术科室、麻醉科及需要技术支持的相关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操作能力、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救预案等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合格,报请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登记机关无权确定医疗机构手术级别范围的,应报请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四)医疗机构超手术级别范围手术的审批按以下要求执行:
1、申请程序:由手术科室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内部进行综合考评,经医疗机构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后,上报登记机关审核。
2、医疗机构提出超范围手术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2)开展新手术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3)医院手术科室、麻醉科及icu等所需技术支持的相关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开展情况,设备、基础设施条件及日常技术质量考核情况;
(4)手术操作规程、规范;
(5)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学习情况;
(6)是否有上级指导医师,上级指导医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开展相关手术的年限和手术例数、治疗效果等情况;
(7)手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手术、麻醉等意外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抢救预案等;
(8)近二年本科室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发生情况统计;
(9)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
3、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核、现场考察、评审验收,并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二级医院新开展四级手术的,需经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定。
(五)在抢救生命、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等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超越手术级别范围开展手术,应邀请上级医院会诊并电话报经登记机关批准后进行,术毕一周内补办书面手续。
(六)除第(五)项情形外,医师不得超过其手术权限开展手术。
七、监督管理
(一)明确各级医院、各级医师手术级别范围,是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利益的有效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院、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手术级别范围、执业医师手术权限及手术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各医疗机构未按本规范执行的,一经查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在实施手术诊疗活动中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8篇 附一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围手术期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常规,更好地落实术前准备内容及术后康复措施,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经学术委员会讨论,针对我院围手术期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围手术期定义及时限
围手术期是围绕手术的一个全过程,从病人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到手术治疗,直至基本康复,包含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的一段时间,具体是指确定手术治疗时起,直到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术前期可能数分钟至数周不等,术后期的长短可因不同疾病及术式而有所不同。
二、手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床位医生必须非常熟悉手术病人的病情,包括病人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心态、经济状态等。
2、决定手术前,床位医生必须请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查房,讨论病人是否手术及手术时机,科室主任要严格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各级医生手术权限安排手术。
3、手术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严格执行我院的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汇报科主任请相关科室会诊。
4、所有择期手术及部分病情严重的急诊手术均应经科主任审批,三级及以上手术需同时报医教科备案,特殊手术或四级手术需按照《zz市人民医院特殊手术报告及审批制度》规定,填写我院《手术审批申请单》,经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教科审核,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进行。
5、手术医生要亲自与病人或家属进行术前谈话,谈话内容要真实、客观、通俗易懂,并与病人及家属共同完成手术同意书签字。
6、二级及以上手术,麻醉医生术前必须亲自查看病人,遇特殊手术、重大手术,麻醉科主任及手术室护士长术前要共同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详细交待病情及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共同完成麻醉同意书签字。
急诊手术病人不能签字,家属或授权委托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zz市人民医院特殊手术报告及审批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7、床位医生应及时做好手术前小结,三级及以上手术、特殊手术等必须由科主任组织本科室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术前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记录在病历及相关台帐中。
三、手术中管理
1、严格按照我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对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认真核对,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参加手术人员(手术医生、麻醉医生、器械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医生讲述手术的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及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查的要求执行。
3、手术医生在手术中遇到困难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应暂停手术,请上级医生、科主任或医教科进行术中会诊,如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需由手术医生与病人家属谈话,征得家属签字同意方可后实施。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生不得离开病人头侧,所有术中用药及抢救设备须术前准备好,术中严密监视病人生命体征变化,不得擅自离岗。
5、所有手术均应安排器械护士上台,所有手术器械敷料必须清点数目,巡回护士需严密注意病人肢体摆放是否舒服、有无压疮及病人冷暖情况,巡回护士如只看护一台手术,手术过程中离开手术间不得超过两次。
6、手术过程中,非手术人员不得进入手术间,如特殊情况,进手术室需戴口罩、帽子,穿手术衣或参观衣,否则不允许入内。
7、局麻手术中,手术医生必须经麻醉医生同意后使用麻醉药品,且麻醉医生应观察麻醉过程,防止意外情况。
8、麻醉医生准备使用贵重药品或术后镇痛泵时须听取手术医生意见。
9、全麻病人拔管后待生命体征平稳,完全复苏后方可送回病房且须有麻醉医生陪同。
10、手术医生、器械护士、巡回护士负责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有效期,条形码一律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11、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病人或家属展示并在病历中记录。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生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12、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
四、手术后管理
1、巡回护士术毕提前15分钟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受病人准备,由麻醉医生、床位医生将病人送返病房,麻醉医生向床位医生交接术中用药,输血输液量及生命体征变化等情况。
2、破坏性较大的手术病人、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术前评估合并脏器功能不全病人,原则上术后送监护病房,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转回普通病房。
3、麻醉医生与病房护士要床头交接病人,检查病人身体各种束缚带是否已解除、各种管道是否通畅、引流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4、手术当晚值班医生要主动巡视病人,主动为病人镇痛,不能坐等病人叫唤。三、四级手术病人、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病人,手术医生及科室主任要亲自查房。
5、手术记录应由手术医生按《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格式书写,必须及时、真实、客观、详细描述手术过程、病灶情况、术中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包括术中会诊及与家属谈话内容)等。
6、术中切除组织必须送病检,不能主观臆断,以免误诊。
7、麻醉医生对所有实施麻醉的病人术后进行三天随访,对病人神经、呼吸、循环、消化和泌尿等系统进行逐项观察,如发现并发症,应继续随访,并及时做好随访记录。
五、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生开具或按手术医生意见床位医生开具;
2、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9篇 附一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手术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加强对各级手术医师的管理,防范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类
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
(一)ⅰ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二)ⅱ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三)ⅲ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四)ⅳ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注: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手术医师指主刀人员(助手除外),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 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临床博士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博士后毕业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ⅰ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ⅰ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ⅱ类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ⅱ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ⅲ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ⅲ类手术,有条件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ⅳ类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ⅲ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ⅳ类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的指导下,开展ⅳ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ⅳ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熟练完成ⅳ类手术,开展或引进新的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制度
手术审批制度是保证手术质量的关键。
(一)正常手术
1、ⅰ类手术:由治疗组长或总住院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2、ⅱ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治疗组长签发手术通知单。
3、ⅲ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4、ⅳ类手术:完成术前讨论后由科主任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手术风险较大、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致残、新开展、大手术申请书》,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科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
5、开展重大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项目,按新业务、新技术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奥、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着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6、重大疑难手术。
以上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科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此外,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员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五、各级医师开展规定范围外手术由所在科室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测定后报医务科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六、对连续两年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医疗纠纷、差错的医师,经医务科审查、分管院领导审批,由医务科正式通知当事医师手术级别降一级使用,直至取消手术资格;重新恢复手术级别,须经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务科审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七、若遇紧急特殊情况,医师超范围开展与职、级不相符的手术,需请示科主任批准后进行。术后24小时内补办书面手续。
八、各科室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手术具体分级标准,并确定各级手术人员,经医务科组织专家讨论审批后执行。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某医院门诊手术室管理制度
中心医院门诊手术室管理制度
1、门诊手术范围为小手术,不得超范围进行手术。
2、门诊手术由门诊首诊医师负责进行诊断与手术处置,因工作繁忙不能脱身时,应将病人交于本专科医师手术处置,不得随意交待门诊清创室护士手术。
3、为确保医疗安全,对门诊手术病人术前必须有血液全套检查及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糖、胸透、心电图等相关检查。
4、凡侵入性的手术,病员在术前均应签写手术同意书。
5、护士在巡回工作中,要充分准备手术物品,严密观察病人的手术进展及病情变化,协助医师检查病人情况,把握好手术指征,督促医师填写手术同意书并妥善保管医疗文件,坚决执行各项医疗卫生规章制度,禁止护士为病人实施手术。
6、医护人员应在术前术后对病人进行健康知识宣教,以书面形式向病人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其手术方法、风险及术后注意事项,以使病人及其家属能够正确了解手术的风险性及并发症,对手术风险有充分的心里准备。
7、认真执行医德规范,转变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地为病人服务,对病人进行良好的心理护理,耐心解释和安慰、体贴病人。
第11篇 市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五)
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五)
为了加快临床医师人才培养,确保医疗安全,医院实行手术分级管理,使各级医师手术责任分明,促使我院手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一)手术分级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各级医师应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越级手术或跨级手术。
(二)各级医师手术责任分明,带下级做的手术上级医师可以指导下级医师手术,原则上不做术者。
(三)急诊手术例外,但需请示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
(四)低聘人员按实际聘任技术职务执行手术分级制度。
(五)新开展的手术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与把关。
(六)进修医师不能单独做为手术者实施手术。
第12篇 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3)
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三)
一、术前管理:
1. 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进行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iv、梅毒抗体)。
2. 手术前日术者(指主刀医师,下同)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的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情况,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署知情告知书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3. 经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三级(骨科四级)以上(含三级)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疑难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体现在术前讨论记录中,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4.主刀医师确定应按《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分级管理规范》执行。四类以上手术、新开展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同时须经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同意签字并报医务科备案。(紧急情况于术后24小时内补办手续。)
5. 手术时间安排提前一天通知手术室,查看各项术前检查结果、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均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处理。
6. 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由术者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手术当日管理:
1. 手术室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 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执行。
3. 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4. 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 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其授权的家属/代理人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6. 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条形码应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7. 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床号、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8. 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9.严格按照《萧山区中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萧中医〔2010〕40号)进行手术安全核查。
三、术后管理:
1. 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术后24小时)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 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或外科监护室)。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 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 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48小时之内必须要有1次主刀医师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 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2. 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使用按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13篇 医院手术高风险有创操作分级管理规范
医院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分级管理规范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
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分类如下:
(一)i类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ii类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iii类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iv类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手术。
(五)iv类以上手术:包括特类手术、科研项目及新开展的重大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3年以上;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住院医师轮转期之后。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
(四)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掌握和主持i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持i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掌握和主持ii类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主持ii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掌握和主持iii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主持iii类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主持iv类手术。
(五)副主任医师:主持iii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主持iv类手术。
(六)主任医师:主持iv类、特类手术、科研项目及新开展的重大手术。
(七)任何级别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本院的手术权限。
(八)各级医师在特殊情况下要求超越权限开展手术,必须事先递交书面申请,经医疗业务科及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病人拟施的手术及参加手术的主要人员的批准权限。
(一)常规手术
1、i类手术:医疗小组长在“手术知情同意书”和“手术通知单”上签字审批。
2、ii类手术:医疗小组长在“手术知情同意书” 和“手术通知单”上签字审批。
3、iii类手术:科主任在“手术知情同意书” 和“手术通知单”上签字审批。
4、iv类手术:填写“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写备份) 和“手术通知单”,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疗业务科审批、备案。
(二)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权限内时,可施行手术。预期手术级别超出值班医生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相应手术权限的医师主持手术。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原则上应由具备相应手术权限的医师接替主持手术。
(三)重大疑难手术
下列手术必须填写“重大疑难手术审批报告”,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疗业务科审核并备案,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非行政上班时间可由总值班批准,并报医务科备案。
1、特类手术、本院新开展的重大手术或科研项目。
2、破坏性手术(如截肢、重要器官切除及致残性手术)。
3、病人情况差或手术风险大,术中与术后极可能有生命危险的病例。
4、特殊人群(如外籍人士、有重要社会影响的人士等)的手术。
5、临床科主任认为责任巨大,风险极高的其他手术。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iv类手术,填写“手术知情同意书”须一式两份,一份存病历,一份存医疗业务科备案。
(二) 属重大疑难手术的病例,必须先组织科内术前讨论(急诊手术除外),然后填写“重大疑难手术审批报告”,须一式两份, 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疗业务科审核并备案,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手术。
(三)本规范由医疗业务科负责解释。凡不认真执行本规范的,每次扣相关科室200至1000元,发生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进一步追究责任。
第14篇 某乡镇卫生院手术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手术管理制度
一、手术准入管理
(-)按照执业许可证核准的科目、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其附件规定和部、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医院应开展与其等级相符合的手术。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师首先应获得合法资质才能开展与其医院等级和技术职称相符合的手术。
(三)认真执行手术报告及审批制度。
二、围手术期管理
(一)术前管理
1、完成必需的术前检查。
2、认真进行术前讨论、明确诊断、指针、术式、风险、麻醉方式,预防用药和术中应急措施。
3、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签好三种同意书(手术、麻醉、输血)。
4、医师、麻醉师术前查房。
5、手术室作好一切准备。
(二)术中管理
1、手术查对无误。
2、意外处理果断合理。
3、改变术式书面告知并重新签字。
4、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送病理检查。
(三)术后管理
1、术前诊断与术后病理诊断相符。
2、有科学的并发症预防的措施。
3、术后观察及时、严密,早期发现并发症并妥善处理。
三、麻醉安全管理
(一)麻醉工作程序规范。
(二)术前麻醉准备充分。
(三)输血正确。
(四)麻醉复苏实施全程观察。
第15篇 中心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中心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医疗服务理念,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过程质量,避免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缺陷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术前管理
(一)术前检查
1.除个别病人需急诊手术外,所有手术病人均需作全面体格检查,检查重点为心、肺、肝、脾、脉搏、血压、手术区皮肤。
2.病人术前均需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大便常规、尿常规。血型、传染病四项(乙肝三系、抗hcv、艾滋病抗体、梅毒rpr试验)、血糖。
3.ⅲ类以上或四十岁以上手术病人,手术前应常规检查心电图、胸透、肝功能,肾功能、血气分析、血电解质。如有疑似内科疾病者,应请内科会诊。
4.ⅳ类手术或一般情况欠佳病人,术前应请内科会诊。
(二)术前讨论
1.ⅲ类以上手术术前报告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
2.重大疑难手术、新开展手术或破坏性手术,应在完成术前检查后,由经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报告,安排术前讨论,并认真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3.新开展或破坏性手术应在术前讨论后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经主管院长批准或医务科长代批。
(三)术前记录
手术前,经管医师应写术前小结。术前小结的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前检查(至少要包括重要化验项目及生命体征)、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术后疗效预测、并发症及后遗症等。
(四)术前谈话
1.所有手术病人均要进行术前谈话。
2.术前谈话后应认真书写术前谈话记录(门诊病人应写在门诊病历卡上)。
3.术前谈话记录须由医院经管医生书写,若系进修实习人员书写则须经医院医师签名。
4.术前谈话记录应由病人本人或经授权的亲属签字。
5.遇重大手术或涉及术后影响病人工作生活及经济困难等因素时,或遇有公安、司法、法律等情况时应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
6.特殊或紧急情况,家属或单位领导不在时,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由科主任报告医务科、总值班。
7.除涉及保护性医疗制度外(如癌变、重大致残),对一些矫形或改善功能手术(如骨折整复、肌腱手术、周围神经手术等),应向病人本人谈话,并由病人本人签字。
8.术前谈话除详细填写规定项目外,还应重点谈明术后并发症、后遗症及病人治疗预后。
9.术前谈话书写要求字迹端正,不潦草、不涂改。
(五)参加手术范围及手术批准权限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i类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可主持i类手术。在熟练掌握i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ii类手术。
3.主治医师:可主持ii类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经上级医师批准,可主持iii类手术。
5.副主任医师:可主持iii类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iv类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iv类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可主持iv类手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8.资深主任医师:主持iv类手术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和一般科研项目手术,经主管部门批准主持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9.越级手术需报医务科批准。
10.ⅳ类手术、特类手术、破坏性手术、医院新开展手术、病情严重风险大的手术、无人陪同的急诊手术,有行政干预的手术,其他正、副主任医师或病区科主任认为要审批的手术,均须填写手术审批表并由正、副主任或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由主管业务院长审批或医务科长代批。
(六)手术通知单
1.手术通知单应在手术前一天上午送往手术室(急诊例外)。
2.紧急手术通知单应当面送交手术室护士长或值班人员。
3.手术通知单一律由医院医师签发。对非经医院医师签名的手术通知单,手术室不得受理。
(七)手术安排
1.手术安排由手术室护士长执行。
2.若安排困难需要停刀时,护士长应及时(至少在术前12小时)当面与有关科室负责人(或手术医师或经管医师)协商。
3.急诊病人应优先安排。护士长应保证紧急手术及时进行,不得借故推诿或拖延时间。
(八)麻醉人员安排
1.麻醉人员由麻醉科主任或委托的上级医师安排。
2.每例手术均须由医院麻醉师进行麻醉,进修实习人员不得单独执行麻醉操作及管理。
3.麻醉科主任应至少在术前12小时把安排情况通知麻醉人员。
4.麻醉人员应做好术前的随访工作,必要时应及时与手术主刀医师或经管医师协调麻醉方法。
(九)手术病人接送规定
1.手术病人一般由手术室卫生员负责从病区接到手术室,如遇急重危病人应由手术室护士(巡回护士)陪送。已通知病危的手术病人应由病区经管人员陪送到手术室,并与手术室工作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手术室工作人员一律凭手术通知单接手术病人。
3.病人所在科室当班护士应在接到送病人通知后,仔细核对床号、姓名、诊断、手术名称,并做好术前必要的工作(如术前用药、检查病人衣帽),同时将病人有关资料与病人一并交给手术室人员。
4.手术室巡回护士在病人送到手术室后,再次核对病人姓名、床号、手术名称,并安置好手术体位。
5.危重病人(包括高热、休克、烦躁等)或神志不清病人进入手术间后,巡回护士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直至手术结束。
6.麻醉人员在进行麻醉前应重新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诊断、手术名称,核对无误后填写麻醉单。
二、术中管理
(一)坚守岗位
1.手术病人麻醉开始后,麻醉人员就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直至病人麻醉结束,神志清醒。
2.手术开始后,巡回护士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手术结束后,在病人未离开手术室前,巡回护士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4.手术结束后,由麻醉人员或手术医师共同商议决定病人是否可送病房。
(二)术中意外及处理
1.病人进入手术室前,经管医师或护士应通知直系亲属在病区等候,
不得离开。
2.术中发生意外情况或需改变手术方案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所在科室主任,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决定是否告诉家属。
3.遇到特殊情况时,须向病人家属重新谈话并签字,必要时可允许病人家属进入手术室,但应征得手术室护士长同意。
4.手术病人在手术室发生病情突变或生命危险时,应立即报告手术室护士长及麻醉科主任,并立即组织人员全力抢救,同时在30分钟内报告医务科。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手术室并决定是否报告院领导,如抢救无效决定放弃治疗前应与手术医师、手术科室主任、麻醉科主任及医务科共同决定停止抢救。
5.手术中手术者发生困难需求助上级医师或其他医师时,被邀者应立即前往。
三、术后管理
(一)手术病人送回病区
1.手术结束待病人完全醒后,一般病人由手术室巡回护士陪送病人回病房,重危、ⅳ类手术或全身麻醉病人由麻醉人员护送。
2.手术病人到达病区后,巡回护士或麻醉师应详细向病区工作人员交接班。
3.病区护士在接到手术病人后,应详细查阅术中情况、术后医嘱,并诊视病人,同意交接后即在交接单上签名,并护送病人到病床,此时手术室护送人员方可离开病人。
4.在护送过程中或病人到达病区未交接前,如果病人发生意外情况,手术室护送人员应立即投入抢救,并同时通知病区值班医生,共同进行抢救,未脱险或经得病区医师同意,手术室护送人员不得离开病人。
5.凡术后需立即进行拍片复查等辅助检查的手术病人,手术医师应陪同手术室人员到检查科室。病人未到病房前,手术室护送人员及手术医师均不得擅离职守(病人从手术室送往辅助科室检查这段时间以手术医师为主,检查后送往病区途中以手术室人员为主)。
(二)术后观察
1.ⅱ类以上手术病人,术后均应列入ⅰ级护理。
2.ⅱ类手术病人术后回病房后应常规测血压、脉搏、呼吸一次;椎管内麻醉术后常规测血压、脉搏、呼吸、体温四次,间隔一小时;特殊情况按医嘱执行。
3.手术医师或经管医师对当天手术后病人至少应作一次常规巡视,并作术后记录,特殊情况应多次反复诊视。
4.值班医师夜间查房时应重点诊视当天手术病人,并作记录。
5.对术后24小时内病人,当班护士应在病人一览表上作出鲜明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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