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效率。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检查:规定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 设备操作规程:详细列出每台设备的操作步骤,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安全防护措施:制定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的配备、使用和维护规定,如防护罩、紧急停止装置等。
4. 应急处理机制:设定设备故障或事故的应急响应流程,确保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情况。
5.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设备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6. 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设备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对违规操作进行处罚,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1. 设备操作技能培训:让员工掌握设备的基本操作方法,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性能。
2. 安全规程讲解:强调设备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遵守操作顺序等。
3. 紧急情况应对:模拟设备故障,训练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反应和逃生路线。
4. 设备维护知识:教授设备的日常保养技巧,防止因维护不当导致的事故。
5. 法规知识普及:讲解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
1. 设立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协调和指挥事故救援工作。
2. 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计划,包括疏散路线、急救措施、设备抢修等。
3.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 建立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事故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
5. 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并确保其完好可用。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关乎到员工的人身安全,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通过规范设备操作,可以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维修成本;通过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工伤和财产损失;而完善的应急预案则能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因此,建立并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每个企业必须重视的基础工作,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1篇 化工设备安全评价与管理措施
化工生产的特点是易燃、易爆、高温、高压。随着工业化生产规模的扩大,工艺技术的不断更新,新设备、新材料、新型催化剂及高效节能设备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化工生产装备中,使得装置的规模越来越大,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化工的生产及围绕煤、天然气为原料的化工生产设备大致如下:气化炉、废热锅炉、反应塔、换热器、压缩机、泵、合成氨装置等。
目前国内上的化工单套设备在千吨级以上,乙烯生产装置单套也在100万吨以上。装置规模的大型化,对化工配套设备的安全评价技术和方法的要求也日益复杂。有效的安全评价可以掌握系统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使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大大降低。
一、概述
目前我国安全评价共分4大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对于我国化工工程项目来说,政府的要求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项目的“三同时”工作,安全预评价工作主要是给初步设计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设性见,预测项目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估风险的大小,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以将风险水平控制在安全等级。所以安全预评价工作重在预测性。
安全验收评价主要针对化工生产设备的特点和运行情况,通过对化工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重点在于复核其适应性。
安全现状评价目前国内主要是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要求进行的,主要是从人-机、物、料、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企业的情况,给予设备安全生产的运行状态以综合性的结论,大部分企业目的在于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化工设备安全评价的重点
根据化工生产的特点,目前我们在进行化工设备安全评价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化工生产设备的资料准备和分析
化工生产设备有其特殊性,需要充分收集相关资料,
2.选择评价方法和评价软件
化工生产的特点体现现代的工业化生产,自动化程度高,具有连续性,装置高度密集,所以选择合理、科学、有效的安全评价方法和选择安全评价软件是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在化工安全评价中,可以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不同生产设备的寿命期和不同的评价目的,选择安全评价方法。如对单个设备的故障分析,采用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在进行化工安全评价时,安全评价工程师除了应具备对化工设备基本的安全分析基础知识,熟知常用的化工安全评价方法外,还应该能借助一些成熟的安全性评价软件分析,比如dnv的leak、safetyⅱ,将各种有效的评价方法有机结合在一起,计算故障的频率和事故的后果严重度,进而计算出事故的风险程度。
3.评价的重点内容和突出环节
化工生产的特点是易燃、易爆,所以在化工设备的安全评价中,安全对策的基本思路也是防止、减少火灾、爆炸的发生,控制和扑灭火灾而采取各种对策。具体评价重点包括:
(1)总图布置评价。对总图布置进行评价时,要考虑风向、地形标高、平面布局与安全防火的关系,明火与可燃气源的关系,重要设备的重点保护,同时还要考虑总体布局要适应应急救援的要求。
(2)设备装置评价。对设备装置进行安全评价应包括对化工生产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危险物料的识别、危险化学反应的识别和危险单元的识别;按生产单元对工艺生产设备的危险进行定量评价,以确定单元的危险度和需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用hazop或对设备rbi分析方法进行危险性分析。
三、设备的危险性主要包括:
一)、泄漏和静电。设备和管道在正常操作下不严密会产生泄漏,如泵、压缩机等动设备及阀门、法兰、取样口、放凝口等静设备都可能发生泄漏,引发爆炸事故。
二)、超温、超压。可能导致设备超温、超压的原因包括:活性物质激烈反应引发的内部爆炸、被外部火灾包围导致机械强度降低或爆炸、设备腐蚀穿孔、机械破坏、设备和管道内物料流速过快或电荷积聚,产生静电,发生爆炸等。
评价时要特别注意:
1)、高温高压的设备事故几率较高。在含腐蚀性物质多,在生产过程中容易穿孔,导致破坏泄漏,例如中化工设备德士古气化炉、合成塔。
2)、与设备相连口径管道连接处容易发生机械破坏。
3)可燃气体燃烧设备的安全性是重点监控对象。
三)、火灾。
在评价中要对可燃性气体重点关注,可燃性气体一旦发生大量泄漏后容易大范围地扩散,在有些地方可燃性气体易于积聚,泄漏气体遇火源将会发生爆炸,通常发生大面积的泄漏的破坏几率是比较低的,但破坏损失的严重程度较大,对于少量泄漏也要关注,特别是对co、h2等物质。因此,评价时应重点考虑现场的安全泄漏检测手段。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向阀。
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四、主要评价的设备
a、可燃性气体燃烧设备。如德士古气化炉装置生产过程技术复杂,危险性大。装置界区内有多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如co、h2s、等。要保证燃烧的安全性,本装置采用了先进的集散控制系统及自动调节、报警、安全联锁。
如:气化炉安全联锁,先进行系统初始化,再进行系统复位将阀门开关到位,在依次进行操作。
烧嘴冷却水泵联锁,防止水泵故障烧坏德士古烧嘴,运行泵故障时备用泵能及时启动供应烧嘴冷却水。
锁斗逻辑联锁,保证锁斗能按程序控制及时安全的将渣水排放到渣池。
采用了氮封技术,在开停车时,必须进行氮气置换,使系统中氧气或可燃性气体含量合格,防止爆炸或火灾事故。
同时配有阻止可燃性气体输送部分回火,有燃烧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截止阀,配置点火装置、火炬安全排放系统,
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事故状态下的连锁控制系统如氧煤比高跳车,
设有紧急事故“关”按钮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b.加热炉。对于加热炉,要对炉管破坏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安全分析。对于炉内炉管破坏造成的火灾,因为蒸汽灭火系统可以及时扑灭,评价时要考虑是否安装蒸汽灭火系统及阀门切断系统,保护炉内发生火灾时不会发生可燃性气体喷出炉外火灾。
c.塔和反应器。对于化工生产来说,塔和反应器是其关键设备,评价时要考虑塔和反应器发生的几率和破坏的严重程度。
对于静止设备的压力容器,是安全评价的重要部分,要有压力容器台帐需复查生产单位的资质,生产单位有无按规定及时进行压力容器年检,正确评定安全等级,
1、隐患的原因分析,包括介质对设备材料的影响、腐蚀机理、进行强度校核。
2、检查中容器的选点部位是否不合理。
3、出现隐患后的检修及整改方案须由有资质单位制订或上报认可。
4、附属安全阀是否定期校验,保证开关灵活,不得超压。
5、进行是否是重大危险源的评定,如是,许建立紧急预防预案
d.各类压缩机。对于各类压缩机,要考虑泄漏的可能性,因此,安全评价时应考虑安全检测设施的配套和适用性。按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配置超压、异常事故的安全防护装置。
e.设备内爆及管道破裂。化工生产由于高温、高压,许多反应其压力高达上千帕,压力高,运行过程中要防止设备发生内爆形成的破坏,在评价时应考虑泄压的厂房设备和抑爆措施。对于管道,要考虑一旦发生破裂,可燃介质大量泄漏,形成爆炸性空间的可能性。
f、储运设施的评价。对储运设施要重点考虑,特别是危险性气体的罐区和装卸站等。要设置合理的安全距离,要有防止危险发生的各类应急预案。
g、公用工程系统设备的评价。公用工程中的水、电、气、风在化工生产中也非常重要,对蒸汽的供应能力、风的供应能力,火炬泄放能力和负荷、发生事故时的影响均要进行安全分析和评价。
h、设备电气的安全评价。电气的安全分析应重点考虑双电源问题、主接线问题、电气设备选型问题、保护(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扰动保护等)问题、停电状态下各种安全连锁启用大机组安全问题、过电压问题、防雷、防静电问题、变电站设置和负荷率的安全分析等。
安全管理措施
首先,要从设备本身设计努力做到本质安全型,将事故的发生降至最低。这需要涉及到各专业设计,因为每个专业自身的设计技术都存在自身的安全技术
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执行。
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其次, 加强设备部门职责:
1)加强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按时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超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制度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
5)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
6)及时进行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再次,控制泄漏与加强技术素质管理
从经验统计,防止物料泄漏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是日常巡检的重要工作。也是降低火灾、爆炸危险性的一项根本措施。
加强技术素质管理,经常进行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
处理险情的果断性,尽最大可能减少因人为失误而导致的事故,是维护设备安全运行的这样保证。
最后,设立救灾、控灾设施系统,即消防保护系统。这一系统只是被动防火,以减少损失。并成立重大设备事故应急预防小组,将重大危险源分危险级别进行监控。
结束语
从化工设备的安全评价可看出,设备的火灾、爆炸风险主要取决于工艺过程中所涉及的物料性质、操作参数(包括压力、温度等)以及相应的安全仪表设施的配备和维护使用情况。从安全管理的角度看,操作者的操作技能水平和责任心权重较大,不可忽视。因此,为有效控制化工设备的火灾、爆炸风险,在确保各种安全装置设施齐全好用的前提下,企业需要关注各类作业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
第2篇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近年来,随着石化工业的发展以及国家原油战略储备库项目的实施,油罐的大型化将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10万m的储罐已经屡见不鲜。油库火灾、事爆炸故已成为石油化工行业的主要危害。油库中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使防爆性能丧失。一旦发生故障,产生火花、电弧或其他热效应,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下面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比较具代表性的石油化工生产企业为例,具体探讨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
一、电气设备选型不对,防爆等级低,不适合油库使用。油库各危险场所应选择相应防爆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最低为“dliat3”型(据gb50058- 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但是,目前油库还有使用煤矿用的“kb ”型防爆电气设备,有的甚至还使用普通非防爆电气设备,有的油库虽然选用了防爆等级较高的“dlibt4 型电气设备,但由于整体防爆性处理欠完善,每一个危险场所总有一 两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够,或者安装工艺不符合防爆要求,使整个场所仍然具有危险性。
二、危险场所的建筑物结构 。平面布局不合理,使部分非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危险场所。例如:泵房动力配电阃与装车栈桥距离小(应大于1 5m,《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 84)、与泵房的隔墙不密封、门窗位置不当等,使动力配电间成为爆炸危险场所。有的轻油洞库设置配电间而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所有这些,都增加了油库的不安全因素。
三、安装不合格 ,使用维修不当,损坏严重。由于缺乏防爆知识、对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维修不当,造成大量防爆电气设备损坏。例如:当电机轴承发热,使用人员不去寻找发热原因,从根本上排除故障,而是用冷水冷却,结果使电机进水,端盖严重锈蚀;没有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电机安装后没有维护检查,平时只是进行表面除尘,使一部分电机的防爆面严重锈蚀;库存的防爆电气设备没有保养,有的电机由于润滑油变质而使轴承生锈,电机转不动;有的不按规定修理防爆电气设备,结果在修理时将设备损坏。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事关油库的安全大计,一次小小的疏忽很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对于油库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防止油库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合理选择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具体场所的危险等级及工作环境,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同时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选用参数相匹配的设备,既要避免大马拉小车造成资源浪费,也要避免容量过小引起发热烧毁设备等恶性事故。在选择购买防爆电气设备时,还应注意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问题。个别商家为了谋利,其产品的各项参数并未全部达到规定要求,甚至市场还出现了铭牌上无防爆合格证号、无生产厂家以及假冒其他厂家的伪劣产品。因此,在购买时应选择正规厂家以及信誉好的厂家的产品。
二、严格按油库防爆电气设备规程操作。严格按规程操作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油库收、储、发油场所众多,防爆电气设备很多。由于结构、工作原理、用途及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各不相同,每l台设备的操作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它们的操作都具有一定的规律。如果操作人员不掌握这些规律,盲目操作,会使防爆电气设备在非正常条件下运行,易引发事故。因此,油库针对每台防爆电气设备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要求操作人员工作时严格按规程操作。为保证操作人员能够严格按规程操作,油库业务部门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宣传教育关。通过开展安全规程知识竞赛、操作技能比武、安全月等活动进行宣传教育,使操作人员充分认识严格按规程操作的重要性;二是把好考核关。通过业务考核及相关的奖惩措施,促使操作员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三是把好检查关。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现象,促使其严格按规程操作。
三、提高油库防爆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素质。采取措施提高操作人员素质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操作员在上岗前一定要经过严格的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使操作人员牢记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熟悉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掌握电气设备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除此之外,操作人员应通过自身努力,不断积累设备的运行经验,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中逐渐培养“望、闻、听、记” 能力。望,即能够通过观察设备震动、温度及各项参数变化判断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闻,即能够闻气味判断设备是否发生故障;听,即能够通过听设备运转时发出的声音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记,即记录设备运转情况、故障情况、保养及维修情况等,并将其定期归档,留做以后参考。通过这些能力的培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还要在思想上加以重视,杜绝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隐患。
四、定期维护保养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手段。受到防爆电气设备制造工艺、使用年限、使用环境和条件等内在、外在因素的影响,在使用过程中,防爆电气设备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部件磨损、老化、电气绝缘变差、防爆性能降低等现象。为了使防爆电气设备保持良好的电气性能及保证各种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证油库的安全,油库对防爆电气设备要按规定检修和维护保养。设备检修分为二种:一是故障检修,寻找并修复故障部位,这是有针对性的,也是必须的;二是定期检修,即对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的检查修复,目的是在设备发生故障前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进行修复。设备检修应该在设备正常运行达到检修周期时进行,不能等设备出现故障后才进行检修。因为那样的话,设备势必已经带病运行了一段时间,这对于设备的磨损程度是比较严重的,还加速了其他损坏。设备维护保养可随时进行。每次关机后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擦拭或吹扫,使设备保持清洁。每次运行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外壳有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变形,各部件是否齐全,保护装置是否完整。
五、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良好的工作环境是设备安全运行的保证。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易燃、易爆场所中,对周围环境的要求非常严格。工作环境的好坏对防爆电气设备能否安全运行影响很大。良好的工作环境能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但如果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太差,会导致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丧失。例如:如果环境中湿度太大,容易造成设备金属部件锈蚀,绝缘性能迅速下降,会降低防爆性能;如果环境温度太高或太低,会引起机构比较剧烈的热胀冷缩变化,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如果环境中灰尘密度较大,则容易在设备的内、外部堆积,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因此,需要采取增高设备离地距离或局部降湿、局部降温或升温、加防尘罩等措施,使环境满足设备使用和保管的要求,使防爆电气设备安全地运行。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检和维护,防范爆炸事故发生。
第3篇 电焊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电焊机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公司)各种形式的电焊机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制造部负责归口管理本制度。
3.2 各部门、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的电焊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
《电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4 管理内容
4.1 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均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如:货车、起重机吊钩等)与之相接触。
4.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4.2.1焊机必须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必须连接良好,永久性的接地(或接零)应做定期检查。
4.2.2禁止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4.2.3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大地
密切连接的焊件(如:管道、房屋的金属支架等)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4.3焊机变压器一、二次绕组,绕组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值不少于1兆
欧,每半年至少应对焊机绝缘电阻摇测一次,且记录齐全。
4.4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 m,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焊机一次线必须采用三芯(四芯)铜芯橡胶电线或绝缘良好的多股软铜线,其接线长度不允许超过3 m。如确需使用较长导线,应在焊机侧3 m以内增加一级电源控制,并将电源线架空敷设,焊机一次线不得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得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5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4.5.1焊机二次线必须连接紧固,无松动,二次线的接头不允许超过三个,应根据焊机容量正确选择焊机二次线的截面积,以避免因长期过载而造成绝缘老化。
4.5.2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6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
焊钳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保证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夹紧焊条,绝缘良好,手柄隔热层完整,焊钳与导线应连接可靠。连接处应保持轻便柔软,使用方便,无过热现象,导体不外露,钳柄屏护良好。
4.7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4.7.1设备的工作环境与其技术说明书规定相符,安放在通风、干
燥、无碰撞或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4.7.2在特殊环境条件下(如:室外的雨雪中;温度、湿度、气压超出正常范围或具有腐蚀、爆炸危险的环境),必须对设备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其正常的工作性能。
4.7.3单点或多点电阻焊机操作过程中,当操作者的手需要经过操作
区域而可能受到伤害时,必须有效地采用下述措施进行保护:机械保护式挡板、挡块;双手控制方法;弹键;限位传感装置;任何当操作者的手处于操作点下面时防止压头动作的类似装置或机构。
4.8电焊机安全操作
4.8.1电焊机操作由经过安全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人员进行。
4.8.2电焊机操作必须遵守《电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5 相关文件
《电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
《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l5578.1995)》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第1部分:焊接电源(gbl5579.1995)》
《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gbl0235-2000)》
附加说明
本规程由生产制造部 提出
本规程由杨国新 起草
本规程由徐玉银 陈道锋林斌会签
本规程由张桂才 审核
本规程由陈 勇批准
本规程由生产制造部 负责解释
第4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以下简称本标段)铁路建设中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建设标准化体系》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各分部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各分部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所在分部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范围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2.轨道运行设备: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张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重型轨道车等。
3.其他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钻探专用机具、锤击桩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凿岩台车、旋臂掘进机、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dk167+155~dk217+366.15)内所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
第六条 所有部门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项目经理部举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标段项目经理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岳峰
副组长:王福和,王跃,王永红,樊占东,罗桂君,王雨标
组 员:李超,杨喜龙,刘义才,石娟,丁喜红,杜卫乾,孙永平,吴清强,刘少敏,吴文迪
第八条 本标段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各分部应加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以下各项职责:
1.各分部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
3.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 各分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称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章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大型机械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大型机械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大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各分部应当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岗位安全培训合格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三条 施工人员在既有线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等级、方案,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
第十四条 对起重吊装、架梁、既有线及临近既有线施工等工程,以及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五条 施工前,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大型机械操作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施工机械拒绝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向上级举报。
第十七条 各分部应向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八条 各分部应在大型施工机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 购置,安装,验收检测,维护及报废规定
第十九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租赁)规定: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第二十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除)规定: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验收检测规定:
1、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将有关技术资料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保养规定:
1、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反腐等。
第二十三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维修改造规定: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第二十四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报废的规定: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经认定属实,可以申请报废。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各分部要结合项目施工进展及使用大型施工机械的情况,按照本办法及铁道部、沪昆湖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各项目的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各分部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应纳入评价考核中。
第二十七条 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的施工责任人员及分部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预应力钢丝拉伸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作业场地两端外侧应设有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2)作业前,应检查被拉钢丝两端的镦头,当有裂纹或损伤时,应及时更换。
(3)固定钢丝镦头的钢板上圆孔直径应比拉钢丝的直径大0.2mm。
(4)高压油泵启动前,应将各油路调节阀松开,然后开动油泵,待空载运转正常后,再紧闭回油阀,逐渐拧开进油阀,待压力表指示值达到要求,油路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中,操作应平稳、均匀。张拉时,两端不得站人。拉伸机在有压力情况下,严禁拆卸液压系统的任何零件。
(6)高压油泵不得超载作业,安全阀应按设备额定油压调整,严禁任意调整。
(7)在测量钢丝的伸长时,应先停止拉伸,操作人员必须站在侧面操作。
(8)用电热张拉法带电操作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9)张拉时,不得用手摸或脚踩钢丝。
(10)高压油泵停止作业时,应先断开电源,再将回油阀缓慢松开,待压力表退回至零位时,方可卸开通往千斤顶的油管接头,使千斤顶全部卸荷。
第6篇 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当前正值高温季节,为确保大型主机设备安全良性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3#水泥磨机所有设备的中控显示参数(温度、压力、电流、喂料量反馈等)数值必须确保显示准确,其误差必须在额定范围内(实测值的正负2%),现场显示温度必须与中控显示温度相一致,如出现仪表损坏后未及时发现更换或与实测值超出范围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100元每点次,当班值班电工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50元每点次。
2、3#水泥磨必须严格控制出磨水泥温度,不得超过120℃,超过120℃时,中控操作员通知相关人员,如出现超过130℃的现象(含130℃)。出现大于13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20元每点次。
3、运行中的磨机前后瓦温不能大于65℃,3#磨机在运行中出现瓦温大于65℃而小于67℃时,中控操作员必须通知相关人员采取降温措施,68℃以上(含68℃),达到70℃时,必须立即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并停机处理。出现大于7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30元每点次。
4、主机设备必须确保良好的通风降温及润滑,运行中的主电机轴瓦(或轴承)温度不得大于65℃,主电机绕组温度不得大于100℃,如出现超温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50元每点次,当班班长30元每点次.
5、必须确保磨机电器连锁装置完好灵活可靠,不得任意私自拆除联锁保护装置,否则对车间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各罚款200元,当班值班电工罚款100元。
6、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中控操作员的相关指令,如出现应付或拒绝执行的现象,中控操作员白天必须立即汇报给化验室、机电科,夜间通知厂值班干部,按以上规定处理并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
7、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东厂机电科
2022-8-10
第7篇 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安全可靠状态,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企业必须遵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设备安全的规范标准、规定和制度,制定或完善本单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运行必须按制度或规定进行。
第三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设备安全运行的教育、培训,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第四条 加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1.必须及时准确掌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数据和现状,建立反映实际状况的档案和台帐。石化行业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压力容器数量大,规格多,介质种类多,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保证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2.严格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依据国家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结合石化企业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1)未进行检验的压力容器不准投用;
(2)新投用压力容器使用前未到劳动部门办理使用许可证的不准使用;
(3)投用以来一直未进行检验的要立即安排检验;
(4)硫化氢对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硫化氢浓度超过设计措标的,要立即安排检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严重超标的要立即停用;
(5)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0.25毫米/年,以及设计依据或设计确定的腐蚀数据严重不准确的,要立即安排检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严重超标的要立即停用;
(6)材料焊接性能差,容器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要加强监控,直至停用;
(7)用新材料制造、试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经过鉴定方可投用,投用后必须缩短检验周期。
3.对压力容器的设计依据和标准、生产制造单位的资质和施工质量、容器制造的监制及检查验收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设计、制造及检验中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消除。
4.严格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监控、检验、处理和更新的责任,因忽视或放松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控、检验、修理和更新而造成事故,要严肃追查责任。
5.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爆破片(板)、压力表、液面计和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的管理。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等均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选用有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事故快开阀要有专人维护管理,确保紧急状态时灵敏可靠。
6.对安全等级为4级的容器(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不得使用4级容器)要立即制定监护措施,限期整改缺陷,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定为5级的容器不准使用。
第五条 加强大机组和关键设备的管理。
1.对重点、关键设备实行“机、电、仪、操、管”五位一体的联合检查,对大机组实行特级维护制,建立制度,明确标准,定期联检,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2.完善机组安全保护系统,加强对大机组安全保护设施的管理,抓好机组状态监测,减少大机组事故。
3.大机组严格按照规定运行,大机组操作人员要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运行。
第六条 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超负荷运行和设备“带病”运行,在生产和安全有矛盾时,服从安全,如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加强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1.提高联锁保护系统投用率。联锁保护系统应100%投入使用。目前未能投用的,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投用。
2.联锁、自保停车系统要处于完好、可靠状态,不得擅自摘除。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联锁摘除管理制度和规定,联锁摘除一定要由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摘除期间要有相应保护措施及责任人员,审批手续必须齐备。因无故摘除联锁发生事故,要严肃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 严格执行电气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工作票、工作许可证、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必须逐条执地,一丝不苟。
2.加强电气系统的改造和隐患治理。电力系统主接线方式不符合一级负荷或设计规范要求的,应组织有关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研讨,尽快解决,增强主接线方式的可靠性。
3.加强电厂、电站管理,确保安全供电、供汽。
4.加强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票制度。对爆炸危险场所与配电间、仪表控制室等相通的沟道,要有可靠的隔断。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规程规定的要立即整改,贻误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加强电工的培训、考核,按照特殊工种的管理规定,电工必须考核上岗,定期复审,没有经过考核上岗造成事故,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6.电气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即三图,三票、三定、五规程、五记录。
三图:系统模拟图、二次线路图、电缆走向图。
三票: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定: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理。
五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试验规程、安全作业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7.对电力系统各段母线做短路计算,核对各级开关的遮断容量,凡不能满足遮断电流的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开关切断短路电流时发生爆炸事故。
8.对电力系统保护定值要定期核算,对继电器整定值要定期校验,防止误动作引起事故扩大。
第九条 各企业加工和储运能力大幅度增强,吞吐量增加,单台储罐容量增大,由静电引起的火灾事故和雷击着火事故机率大大增加且时有发生,因此要切实重视和抓实防雷、防静电工作,健全设施、加强检测。
1. 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
2. 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方法要正确,检测数据要准确,检测日期要保证,检测责任
要落实,使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可靠,处于良好状态。
第8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现场。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部
(一)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管理和解释。
(二)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工程部
负责本公司所有机械的管理。
第三章机操人员规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市劳动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市经委劳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分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当地的资格证书,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复审。
第六条实习机操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七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第八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四章机械管理
第九条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应由公司鉴定验收,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条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拆装(塔吊、升降机等大型设备)须有专业资格证书的拆装队伍拆装。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审核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的制度,建立机长制的专业机组(塔吊及升降机)。
第十三条大型设备的基础隐蔽必须组织专人进行验收,并应有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方验收、审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
第一章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第一条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
第二条二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措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安全钩。
第三条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第四条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开关,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第五条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第六条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严禁站人。
第二章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条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
第二条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第三条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第四条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管局的规定,电器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第五条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设置电闸装置。
第六条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七条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八条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九条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三章 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第一条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第二条建筑材料和构件要按规定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第三条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四条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机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
第六条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第七条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第八条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摸,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第九条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
第十条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第十一条不准在运转的卷扬机钢丝绳中间跨越;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下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第十二条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除。
第十三条脚手板两端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第十四条脚手架超载危险:
结构阶段脚手架每平方米不得超过300公斤,装饰阶段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00公斤,并按规定均匀堆放。脚手架连接物严禁拆除。严禁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搭、拆脚手架、井字架必须系安全带。
(一)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二)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三)高处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架子工等从事高处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有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一)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二)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而坠落。
(三)在平台等处拆木摸,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四)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五)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第四章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第一条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第二条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第三条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第四条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夹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第五条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第六条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第七条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砖笼粘连、随着的物件不准吊。
第八条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第九条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第十条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第五章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第一条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第二条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动火。
第三条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第四条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第五条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第六条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七条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进行焊、割。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
第八条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九条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第十条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9篇 加气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加气站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由设备维修岗位人员负责,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对影响安全的设备、设施做好维护、操作和维修工作。
2、对于防爆装置、电气设备及静电防护设施等要加强管理,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其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3、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员工不准独立作业。
4、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维修、维护好相关设备设施,不得违章作业,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5、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应负责储存设施以及安全装置、防护装置备品备件和易损坏的合理储备,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防范措施方案,出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运行。站安全员负责此项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6、站安全员应每月至少一次对储存设施以及安全装置、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以及过期使用的,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检修或送检。以确保证安全运行,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7、维修工应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下的设备设施,负有检修、维护、保养等质量责任。
8、进行高空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方可进行作业。进入地下废油储油井内和其它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佩戴简易防毒面具并将空气呼吸连接软管的进气口部分拉至新鲜空气处固定后进入现场进行操作作业,并应根据作业性质在工作现场配置相应的应急处置抢救后备措施。
9、维修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对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检修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将工作交与他人代管。
10、工作安全电压,一般情况需24v,潮湿地点应用12v电压。
11、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外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开启”等警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12、电气设备检修前,应向有关人员清楚说明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严格执行有关电气操作的安全规程。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严密的组织措施和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人员的监护下,由熟练的电工进行操作。 13、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14、在现场检修时,不使用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具,不使用非防爆型的仪表、灯具等,在作业时使用不产生碰撞火花的专用防静电工具。
15、对于避雷装置设施,除定期检查外,还需要在每年雨季前作检查,特殊情况时,应进行临时性检查。
16、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擦洗设备,检修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处置,作业现场发生伤亡或事故是应保护好现场、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17、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每日实验巡检,且每周大检查不少于一次。站长每月应组织进行至少两次设备设施全面检修活动,各班的日常现场安全检查由当班班长实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制度,做好每日自查工作。
18、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对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合理使用,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要坚持“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方针。
(2)对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后应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操作员对自己所使用安全设施、设备的机、泵、罐、管、阀、及其他设备必须达到“四懂三会”:四懂:1.懂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2.懂设备性能;3.懂设备结构;4.懂设备原理。 三会:1.会使用;2.会保养;3.会排除故障。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超压、超温、超速、超负荷运行,机泵运行期间对其温度、压力、声音、电流及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随时检查。
(5)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做到“三级过滤”,润滑气五定(定时、定点、定质、定量、定期)。
(6)检修停运的设备,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并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防止误启动,造成事故,
(7)按设备台帐的要求,逐项填写设备内容,做好检修记录。
(8)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应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第10篇 空压机房和高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矿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部门:
本设备机电科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部门空压机操作工;
2、管理职责及要求:
2.1﹑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2、空压机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2.3﹑非机房操作人员, 不得入机房, 因为工作需要, 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2.5、空压机操作工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2.6、使用空压机的部门,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2.7、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2.8、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设备管理操作规程:
3.1 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3.1.1 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1.2 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1.3 管路是否正常。
3.1.4 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1.5 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1.6 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1.7 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1.8 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1.9 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1.10 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1.11 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2 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3.2.1 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或启动柴油机,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2.2 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通知电工维修。
3.2.3 起动后约三分钟左右没有异音,则将阀门关闭,使储气罐中的压力逐渐升高到达预定的压力。达到设定之压力后,压力开关自动切断电源,电机停止运转。(此时压力开关处释气阀会有几秒钟这释气,将排气铜管内之压缩空气排出,这是正常现象。目的是使电机再度运转时,负载减轻且较易起动,并非漏气)。
3.3 压力控制系统的调整:
特别注意: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定。
1)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力调整螺丝,则增高使用压力,反之则设定压力降低。
2)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差调整螺丝,则增高压差,反之则压差幅度减少。
3.4 安全阀的调整:
特别注意:压缩机的使用压力不得高于压缩机的额定工作压力。若需调整,必须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整。
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一般均设定高于排气压力0.1mpa,故无须自行再调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须调整安全阀排放压力时,可将安全阀上锁定螺母放松,再调整调节螺丝,顺时值旋转则排放压力提高,逆时针旋转,则压力设定下降,设定好排放压力后将锁定螺母上紧。
4、设备管理保养与维修:
4.1 定期检查及保养事项:
4.1.1 请保持机器之清洁。
4.1.2 储气罐之泄水阀每日打开一次排除油水。
4.1.3 润滑油面请每天检查一次,确保空压机之润滑作用。
4.1.4 空气滤清器应15天清理或更换一次(滤芯为消耗品)。
4.1.5 不定期的检查皮带及各部位螺丝的松紧程度。
4.1.6 润滑油最初运转50小时或一周后请换新油,以后每300小时换新油一次,每运转36小时加油一次。
4.1.7 使用500小时(或半年)请将气阀拆出清洗。
4.1.8 每年请将机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4.1.9 每天检验所有的防护罩,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装置。
4.1.10 定期检查空压机的压力释放装置,停车保护装置及压力表(一月一次),安全阀灵敏性,确保空压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1.11 定期检查受高温的零部件,如阀、气缸盖、排气管道,清除附着内壁上的油垢和积碳物(半年一次),运转时,严禁触摸这些高温部件。
4.2 使用和维护
4.2.1 空压机转向:应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指示相同。
4.2.2 所有维护工作应停车并切断电源进行。
4.2.3 拆卸空气机受压件前,空压机应与所有压力源隔开,并且把空压机中的压缩空气完全排空。
4.2.4 修理空压机时,应采取措施避免由于疏忽而使空压机起动,应断开起动电源,并在起动装置上挂指示牌“警告:正在检修,禁止开车”。
4.2.5 成套使用时应维护所有的安全装置,保持其正常功能,安全装置不应发生故障,并只能用可提供同样安全的其它装置替换,应定期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气压自动开关。(半月一次)
4.2.6 应定期清洗气阀、过滤器、气缸盖、空气管道及正常条件下与压缩空气接触的部件,任何情况下均不应用易挥发性,易燃清洗剂或对人体有害的清洗剂来清洗,清洗完成后,所有部件应漂洗并吹干。(一月一次)
4.2.7 压力容器应定期做耐压试验,要求检验周期10年至少一次。(至少每6年对内外表面进行一次检查)
4.2.8 空压机行驶前(移动前)应对储气罐减压,开机前,应采取措施防止机器运转时发生位移。
4.2.9每次保养后应做好相应记录﹔
4.2.10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空压机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第11篇 燃气设备安全管理
一、燃气的分类
根据燃气来源的不同,燃气可分为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三种。
1.天然气
天然气主要包括油气井开采的纯天然气和伴随石油一起开采出来的石油气--石油伴生 气。
一般纯天然气的可燃成分以甲烷为主,还含少量二氧化碳、硫化氢、氮和微量的氦、氯 、氢等气体。其热质高,杂质含量少,是城市优质的气体燃料。
2.人工煤气
人工煤气是将固体燃料(煤)或液体燃料(重油)通过人工炼制加工而得到的。将煤炭放在焦炉中,隔绝空气加热。煤炭分解为固体(焦炭)、液体(焦油)、气体(煤气)。煤气热加工处 理后,用管道直接送至用户。煤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和氢气。
3.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是在对石油进行加工处理过程中,作为副产品而获得的一种碳氢化合物,其 主要成分是甲烷、丙烯、丁烷、丁烯。
烯气燃烧要供给适量的空气或氧气。空气量过小则发生不完全燃烧,产生大量有毒气体 一氧化碳,危及生命;空气量过多则被燃烧加热的空气散失在大气中,带走大量的热,降低燃烧效率。
燃气的燃烧过程由三个阶段组成。首先是混合物的形成过程,这一阶段保证燃气与氧进 行物理性的接触。然后将混合物预热到着火温度。最后进行燃气的燃烧化学反应。
燃气进行燃烧的主要设备是燃烧器。燃烧器是指使燃气进行可控燃烧,将化学能转变成 热能的设备。燃烧过程的所有阶段均在燃烧器与燃烧室内进行。燃气燃烧器的主要任务是将燃气与空气引向燃烧室,形成混合物并稳定着火焰面,保证燃气燃烧过程达到所需程度,以 及使烟气中有毒气体的浓度最小。燃烧器包含的主要部件如下:
混合装置:用于燃气和空气混合。例如燃烧按动力原理进行,则混合器是一个独立的部 件。在混合器中预混成均质的燃气空气混合物。再比如燃烧按扩散原理进行,则混合器仅是按一定的强度要求保证混合物形成的混合过程。
头部:它用来保证燃气与空气的气流通向燃烧室或能供给空气的空间。其主要作用是稳 定规定的着火焰面,或者在燃烧器火孔处形成可燃混合物,以及防止脱火与回火。
火道:即耐火部分,在这里部分或全部完成燃烧过程。燃烧器的耐火部分也是燃烧室的 一部分,同时也是稳定的点火源,它可稳定燃烧过程和防止脱火。
二、厨房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
(一)运行管理的主要工作
厨房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由城市的燃气专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为加强管理和方便用 户,燃气管理部门,在用户集中的居民区,设立燃气管理所和维修站,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室内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用户咨询服务、抄表计费。
厨房燃气设施运行管理的主要工作有用户定期巡回检查、报修、安全用气宣传,室内管 道设备维护、检查漏气、消除堵塞和处理事故。
1.对用户巡回检查和报修
对厨房燃气设施的维修养护,采取用户巡回检查和报修相结合的方法,便于及时了解室 内燃气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和处理燃气设施的故障;随时了解燃具使用情况和用户意见,向用户介绍一些室内燃气设备养护的基本知识,以便用户正确使用和保护好室内燃气设备, 能够和专业管理部门配合,共同搞好室内燃气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2.用户宣传
如发放宣传材料,开办技术咨询服务等,或者利用入户巡访、安全检查等时机进行燃气 有关知识的宣传。使用户了解必要的燃气管理法规,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及燃气事故的危害性,违章处理情况等。
3.设备维护保养和大中修
这是运行管理工作的关键。对管道设备进行及时的维护,以降低机械损坏率,对管道设 备定期的保养以减少自然损耗。这样既能提高室内燃气系统的安全可靠程度,又能延长其大、中修的周期。此外,依据系统的运行状况确定大中修周期,使设备的维修养护形成一种制 度,便于提高设备的使用完好率。
(二)运行质量考核指标
1.民用户维修及时率
指一般民用户燃气灶、燃气表等室内燃气设施,发生故障报修后,及时修复和处理的程 度。
按照用户报修的时间或巡检用户发现问题时间计算在6小时内及时处理,12小时内修复的为及时维修。
2.灶前压力不足和停气次数
使用燃气的用户,灶前压力低于规定压力次数和停气次数。
3.民用灶前燃气压力合格率
指管道供应人工燃气、天燃气的居民用户,灶前压力合格的程度。
在供气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用户抽检。供气20万户以上的抽检比例为供气总户数的2 ‰,供气20万户以下的,抽检户数为供气总户数的4‰。按规定每月检查一次,具体抽检时间,由各燃气主管部门的上级单位决定。抽检结果全年累计计算。
灶前压力合格标准:人工燃气≥0.78kpa,天燃气≥1.47kpa。
4.用户事故频率
用户事故频率是间接反映燃气设施维护保养质量的指标。
用户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
(三)厨房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室内燃气设施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国家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颁布 的《城市燃气管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国家级的燃气管理法规。“规定”总则中强调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高度重 视燃气安全工作。
有关燃气的使用,其主要规定如下:
单位和个人使用城市燃气,必须向城市燃气经营单位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使用。使 用燃气的单位和个人需增加用气设备时,必须经燃气经营单位批准。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必须制定用户安全使用规定,对居民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修,并提供咨询 服务。居民用户应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定。城市燃气的经营单位对单位用户要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并负责其操作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拆、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用具,严禁在卧室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并不得擅自抽取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燃气。
为了做好安全用气,物业管理人员一定要熟悉这些规定,并经常向用户宣传。还可向用 户提供燃气使用须知,使其了解合理使用燃气的一些基本常识。燃气使用须知主要内容是:
1.使用燃气用具要先点火,后开阀门。燃气点着后,调整火焰呈蓝色锥体,燃烧稳定为正常。使用前若已嗅到燃气臭味,切忌点火。
2.使用时,人不要远离,以免沸汤、沸水溢出扑灭火焰或使用小火被风吹灭,造成跑气。要做到人走火灭,关好燃气阀门。
3.燃气设备周围,不要堆放易燃物品,不要占压燃气引入管阀门位置。
4.有燃气的房间坚决不能睡人,以免发生意外人身事故。
5.发现灶具连接软管损坏、老化,必须及时更换。
6.经常用肥皂水检查燃气设备接头,切忌用明火检漏。发现漏气或嗅到燃气味时,要迅速关闭所有燃气阀门,打开窗子通风,不要使用排风扇(以防产生电火花)。并立即报告地 区燃气维修站,请专业人员维修。
7.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不能安装在浴室内,应安装在厨房里,使用时也要注意加强通风。
8.不要在使用燃气管道的房间内,再使用煤炉,液化石油气或其它炉具。
9.遵守国家颁布的《城市燃气管理规定》履行保护燃气设施的义务。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用具。
10.安装燃气热水器,要向当地燃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燃气主管部门根据气源情况,有计划安排,组织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热水器。
三、厨房燃气设施维护
用户在使用燃气过程中,遇到问题须向有关管理部门报修。
用户报修多属于小修,主要项目有:
1.灶具零件损坏
如燃气双眼灶旋塞、开关旋钮、挡板、锅支架损坏,燃气表前转心门损坏。
2.漏气
易发生漏气的活动和接头部位,如:灶具旋塞、灶前立管活接头,接灶弯头,燃气表接 头和表前阀门等软管连接灶具时胶管老化开裂,造成燃气外漏。
3.灶具燃烧不正常
如发生燃烧回火、小火、黄焰、火焰跳动。
4.燃气表故障
厨房燃气设施需要经常进行的维护检查,主要内容有:
(1)室内燃气管道的外观检查。
①管道固定是否牢靠,托勾、管卡有无脱落,管道是否有机械损伤;
②管道锈蚀情况,特别注意靠近水池,接近地面的潮湿管道;
③检查管道坡度;
④解除管道上悬挂的重物。
(2)阀门维修。
①闸板阀更换法兰填料,检查法兰接口石棉橡胶垫,若有腐蚀则进行更换。
②切断气源,抽出转心门芯子擦洗,并均匀涂抹润滑油。注意涂上薄薄一层即可,否则 会造成油堵。带法兰的转心门填料加油或更换密封填料。
③修理燃气引入管总阀门为带气作业,至少要两人操作。作业前打开窗子通风,操作房 间及周围严禁烟火。抽出转心门芯子时,要迅速用棉丝抹布堵住出气口,防止大量跑气,操作人要戴好防毒面具。
(3)居民多用双眼灶,当双眼灶燃烧出现故障时,应进行以下项目检修:
①拆下灶具旋塞清洗、加油,然后再装好;
②疏通燃烧器火孔、喷嘴;
③保持灶具平稳;
④检查漏气;
⑤更换磨损的灶具零件,更换老化的软管;
⑥点火并调整火焰。
四、厨房燃气设施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
(一)厨房燃气管道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
1.管子丝扣连接处漏气、管子焊缝漏气
这是由于管子受力不均匀或在管道上悬挂重物造成丝扣连接处漏气或焊缝开裂漏气。解 决方法是关闭燃气管道阀门,将燃气排除干净,拆下漏气管段,检查丝扣,如丝扣完好,则清除丝扣污物,缠上四氟乙烯胶带,再将管子接好。如果管子焊缝开裂或有砂眼要换管,不 允许在带气管道上补焊。
2.活接头漏气
更换活接头石棉垫即可。
3.管道水堵
水堵多发生在引入管地下拐弯处,因施工时管道倒坡,或可发生在室内管道水平管和主 管拐弯处。采取的措施是挖出引入管,抬高倒坡管段,使其坡向干管。如果高差很大,无法校正,则须带气作业,换引入管。另将室内管卸开,下垂管装丝堵,清除积水。
4.冰堵
冰堵多发生在引入管或敷设在楼梯间的管段,由于冬季管道保湿差,燃气内冷凝水结冰 。对于冰堵可以用蒸汽或热水将结水管段的冰熔化。但禁止用锤敲击或用火烤管道。如冰堵发生在引入管,可以打开清扫口,用蒸汽吹或灌注热水,管道疏通后,从抽水缸将水排出。 另外还要改善保湿状况。
5.人工燃气管道萘堵
冬季温度低,燃气中的萘结晶,在管道温度低、阻力大的地方集聚,造成堵塞。易堵塞 部位同冰堵。处理方法同冰堵。此外不可用液化石油气减压后,充入燃气管道,要注意作业区内通风和禁止一切火源。
6.杂物堵塞管道
灰尘、铁锈和施工遗留物堵塞。这种堵塞可以发生在管道任何部位。处理方法是关闭引 入管总阀门,打开燃气最远端管堵,用胶管接出室外,再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
(二)燃气表故障
1.燃气通过表不走字或燃气不能通过表
经现场查验后,拆除旧表、换新表,并将故障表和送修单一起送表具厂修理。
2.漏气
燃气表外壳腐蚀或外壳密封圈损坏造成的,查验后,更换新表。
(三)燃气双眼灶常见故障和处理方法
1.旋塞漏气
旋塞经常使用,内含存有杂质、污物。首先拆卸旋塞擦拭干净,然后涂抹少量润滑脂润 滑即可。
2.回火、火小
一是因为旋塞孔或喷嘴油堵或燃气杂质堵塞,可以通过清除堵塞解决。二是因为燃烧器 喷嘴不正所致,需要校正喷嘴或燃烧器。
3.开关旋钮松动
止动弹簧失效或丢失,此时应更换一新止动弹簧即可。
4.旋钮开不动
原因是旋塞过紧,可从旋塞尾部轻轻向前敲击,慢慢开动。
第12篇 房屋燃气设备安全管理
天然气主要包括油气井开采的纯天然气和伴随石油一起开采出来的石油气--石油伴生气。
一般纯天然气的可燃成分以甲烷为主,还含少量二氧化碳、硫化氢、氮和微量的氦、氯、氢等气体。其热质高,杂质含量少,是城市优质的气体燃料。
2.人工煤气
人工煤气是将固体燃料(煤)或液体燃料(重油)通过人工炼制加工而得到的。将煤炭放在焦炉中,隔绝空气加热。煤炭分解为固体(焦炭)、液体(焦油)、气体(煤气)。煤气热加工处理后,用管道直接送至用户。煤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和氢气。
3.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是在对石油进行加工处理过程中,作为副产品而获得的一种碳氢化合物,其主要成分是甲烷、丙烯、丁烷、丁烯。
烯气燃烧要供给适量的空气或氧气。空气量过小则发生不完全燃烧,产生大量有毒气体一氧化碳,危及生命;空气量过多则被燃烧加热的空气散失在大气中,带走大量的热,降低燃烧效率。
燃气的燃烧过程由三个阶段组成。首先是混合物的形成过程,这一阶段保证燃气与氧进行物理性的接触。然后将混合物预热到着火温度。最后进行燃气的燃烧化学反应。
燃气进行燃烧的主要设备是燃烧器。燃烧器是指使燃气进行可控燃烧,将化学能转变成热能的设备。燃烧过程的所有阶段均在燃烧器与燃烧室内进行。燃气燃烧器的主要任务是将燃气与空气引向燃烧室,形成混合物并稳定着火焰面,保证燃气燃烧过程达到所需程度,以及使烟气中有毒气体的浓度最小。燃烧器包含的主要部件如下:
混合装置:用于燃气和空气混合。例如燃烧按动力原理进行,则混合器是一个独立的部件。在混合器中预混成均质的燃气空气混合物。再比如燃烧按扩散原理进行,则混合器仅是按一定的强度要求保证混合物形成的混合过程。
头部:它用来保证燃气与空气的气流通向燃烧室或能供给空气的空间。其主要作用是稳定规定的着火焰面,或者在燃烧器火孔处形成可燃混合物,以及防止脱火与回火。
火道:即耐火部分,在这里部分或全部完成燃烧过程。燃烧器的耐火部分也是燃烧室的一部分,同时也是稳定的点火源,它可稳定燃烧过程和防止脱火。
二、厨房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
(一)运行管理的主要工作
厨房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由城市的燃气专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为加强管理和方便用户,燃气管理部门,在用户集中的居民区,设立燃气管理所和维修站,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室内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用户咨询服务、抄表计费。
厨房燃气设施运行管理的主要工作有用户定期巡回检查、报修、安全用气宣传,室内管道设备维护、检查漏气、消除堵塞和处理事故。
1.对用户巡回检查和报修
对厨房燃气设施的维修养护,采取用户巡回检查和报修相结合的方法,便于及时了解室内燃气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和处理燃气设施的故障;随时了解燃具使用情况和用户意见,向用户介绍一些室内燃气设备养护的基本知识,以便用户正确使用和保护好室内燃气设备,能够和专业管理部门配合,共同搞好室内燃气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2.用户宣传
如发放宣传材料,开办技术咨询服务等,或者利用入户巡访、安全检查等时机进行燃气有关知识的宣传。使用户了解必要的燃气管理法规,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及燃气事故的危害性,违章处理情况等。
3.设备维护保养和大中修
这是运行管理工作的关键。对管道设备进行及时的维护,以降低机械损坏率,对管道设备定期的保养以减少自然损耗。这样既能提高室内燃气系统的安全可靠程度,又能延长其大、中修的周期。此外,依据系统的运行状况确定大中修周期,使设备的维修养护形成一种制度,便于提高设备的使用完好率。
(二)运行质量考核指标
1.民用户维修及时率
指一般民用户燃气灶、燃气表等室内燃气设施,发生故障报修后,及时修复和处理的程度。
第13篇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涵盖生产过程工艺操作规程建立、工艺操作设施条件、工艺操作行为、设备选购、使用安全管理等内容。
2本制度分别由公司技术管理部(以下简称技术部)、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设备部)落实。技术部承担工艺过程的职能,设备部承担设备购置、使用过程的职能。
3 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3.1运行
3.1.1必须编制产品的工艺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
3.1.2改变或修订工艺指标和工艺条件,必须由技术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下达技术通知书,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和工艺条件。
3.l.3操作工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3.l.4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3.l.5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3.1.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3.1.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3.1.8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3.2开车
3.1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冷,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全、合格;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3.2检查阀门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通畅,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3.3保温、保压及清洗置换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3.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通畅,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及医疗卫生部门的人员到场。
3.5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3.6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3.7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3.3停车
3.3.1重点岗位停车,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的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3.3.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3.3.3大型转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3.3.4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3.3.5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吸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器件的情况、防止冻坏。
3.4紧急处理
3.4.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
3.4.2工艺和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3.4.3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3.4.4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通知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
4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1公司设备部为设备管理机构,负责设备的选型、指导安装、调试、制定设备操作、养护规程;修订设备操作和养护规程;判定设备报废、更新、大修;监督检查设备的运行过程;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完善设备全过程监控。
4.2公司鼓励车间及相关部门对生产设备安全性进行革新改造,更新替换更安全、更可靠的设备,从而到达节能降耗、优化环境、提高生产效益的目的。
4.3各生产岗位配电柜、箱都必须做到无积尘,闸刀、开关护罩、保险丝完好,无裸露破损电缆;各种机电设备避雷、防潮设施完好,接地、防静电设施完好。
4.4设备及其附件必须安全、完好、整洁、标牌明示。设备上无油污积存,切实做好防锈、反腐处理,保护设备本色;移动设备(如电焊机、机泵、砂轮机等)防护部件必须完好。
4.5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安全规程,做到“四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会检查;特殊工种需由国家质监部门、安监部门颁发的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4.6设备部每月对各生产车间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评定,根据日查、周查记录评定出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出力率,并结合以上情况评定设备管理工作的好或差。
4.7各车间装置设备管理(兼职)人员,针对本车间的设备养护进行巡回检查,确保设备无超温、超压、泄漏、振动等异常情况。
5在落实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中,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提出的要求。
第14篇 生产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1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1、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2、保证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条、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适用于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操作、检查和维修等常规工作。
第2章 操作设备前的规定
第3条、操作前的准备
1、操作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操作说明,熟悉安全操作规范。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对于危险环节,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范装置。
第4条、操作人员的纪律。
1、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的传动、电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辅助材料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2、作业中,如果发现设备设施的转动、电器部位发生故障,应立即予以解除。
3、作业中,如果发现辅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4、作业中,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操作完毕,应认真擦洗、注油、,保持设备实施处于良好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第3章 操作设备中的安全管理
第5条、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1、生产操作的设备,均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2、各种机械设备的调试、安装、使用和修理均须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装、改装、扩装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设备项目,必须以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观点来确定技术方案。
4、设备在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
5、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
第6条、安装安全装置
1、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有毒气体或粉尘,应安装安全装置,确保设备的密封性和机械性。
2、因压力的施压以及其他部件运行使得人体可能产生伤害的设备,都要为设备设有安全装置。
第7条、其他安全装置的设置。
1、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宽度为0.6毫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有该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地栏杆。
2、电动机及动力转动装置中,人员可能会接触的部分应安装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3、机械设备在停车进行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而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4、使用的阀门及其他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5、使用的阀门及其他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阀门或经常关闭的阀门和闸板上应悬挂明显标志。
6、被切断的与生产系统相连的管道应上好盲板,并挂上明显的标志。
操作中的应急措施。
第8条、操作中的应急措施。
1、设备拆卸、贮槽时,其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构筑坚固的围栅和扶栏。
2、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风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气体发生爆炸的措施。
⑴ 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应达到防止气体泄漏的基本要求。
⑵ 带有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持充分的换气,禁止动用明火。
⑶ 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第4章 操作设备后的维护
第9条、操作后的维护。
1、操作设备后应立即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对设备进行清洗,检查各支架和个链接处是否有异常。
2、设备开始使用后,没半年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证设备能够灵活、正常开启,排污口干净。
第10条、操作后的清洗。
1、使用设备后,应从设备的外表开始,对表面各部位可见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
2、确保设备各部件的安装位置,将设备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进行清洗。
3、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是否需要更换零件,如需要,应对其进行更换和修复。
第11条、操作后的检修。
1、 根据设备的结构、生产运行特点及重要程度选择在线修理或离线修理。
2、 根据检修方案,备齐有关技术资料、工装、夹具、机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则
第12条、本规定由生产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13条、本规定经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15篇 气焊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l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l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l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1)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2)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4)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5)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6)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17)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8)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9)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20)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焊(割)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22)冬季在露天施工,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4)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5)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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