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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题(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合同管理制度题

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业内部的各个环节,旨在规范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终止等流程,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包括哪些方面

1. 合同审批流程:明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在合同签订前需进行的审查步骤。

2. 合同起草与审核:规范合同文本的编写标准,强调法律合规性和商业条款的合理性。

3. 合同签订:设定合同签订的程序,包括签署人权限、印章管理及合同存档。

4. 合同履行: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监控机制,包括进度跟踪、风险预警和纠纷处理。

5. 合同变更与解除:明确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 合同争议解决:制定争议解决策略,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7. 合同风险管理:建立合同风险评估体系,预防和应对潜在的法律风险。

8. 合同档案管理:规定合同文档的保存、检索和销毁制度。

重要性

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防止因合同管理不当导致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它有助于维护企业形象,提升合作伙伴的信任度,促进企业业务的健康发展。

方案

1. 建立合同审批小组:由法务、财务、业务部门代表组成,共同参与合同审查,确保各环节合规。

2. 引入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3. 定期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合同管理培训,提升全员的合同风险意识。

4.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合同纠纷,提前制定应对策略,降低企业损失。

5. 审计监督: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其有效运行。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为企业的稳健运营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在实施过程中,应持续优化和完善制度,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的需求。

合同管理制度题范文

第1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一切经济活动立足于有法可依、核算有据,所有经济事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契约、协议、合同(以下统称为合同)。

二、公司按照协商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与相关单位事先建立合约关系,以合同来规范双方经济行为和结算关系。

三、合同内容、格式必须规范、严谨、明确,符合国家的法规、政策、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征询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并按其意见进行修改。

四、合同管理

1、本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归口管理的合同如下:

工程部: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销售部:销售合同;

财务部:银行借款合同。

2、其它种类经济合同按照公司经营管理体制分工,是哪个部门经营的业务,则由哪个部门负责。

五、合同签订

1、合同签订以前,公司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就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款项支付与结算方式、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及奖励等)提出各自意见并形成书面报告。

2、实行合同会签制,所有合同必须先经部门经理审批及会签后,报请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签订。

3、不得由一人完成合同洽谈和签约的全过程。

4、工程及采购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投标制,经过评标小组的评定及定标会签后,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

5、所有合同会签后必须由公司财务部按合同类别顺序编号,立案归档,设置合同登记簿统一登记,以便进行财务预算、核算及安排付款。

6、如因经办人未签订经济合同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者,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理(包括经济制裁、解聘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合同执行

1、合同签订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履行合同,并监督对方严格履行合同。遇到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合同金额增加或减少、合同履行困难或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反映。确有必要变更或取消合同的,应重新就此与对方达成补充合同。

2、如因经办人没有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或对合同的履行监督不力、或未能对合同履行环境的变化作出及时反应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理(包括经济制裁、解聘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合同监督

1、合同签订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各送一份至合营双方财务部、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使相关职能管理人员熟悉、了解合同的内容、据以进行有关财务核算和预算,跟踪、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执行付款手续,以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2、财务部监督各类经济合同的执行,并设置合同执行情况记录表,对每一份合同的执行情况予以反映。如合同发生异常事项,应对异常事项及其处理情况另行编写合同异常事项记录,分别附于该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记录表之后。

八、合同立案、归档管理

1、各种经济合同,其中有一份正本应由财务部立案存档,财务部按合同类别顺序编号,设置合同登记簿。财务部依编号顺序对合同立卷。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将合同装订成册,单独存档,合同有效期满后,至少保存五年。

2、财务部保管的经济合同,可经授权人批准后调阅,但不准出借,需要时可以复印。

第2篇 世联地产代理销售中心合同管理条例

世联地产销售中心合同管理条例

1、存放:签署完毕的认购书、预售合同、按揭合同、补充协议、更改条款的说明、业务处理单,所有原件由专门管理员统一保管。

2、保管:由发展商专人专柜保管。

3、客户付款收据:客户付款后由发展商开具的收据,由客户签收客户联,存根联和记账联由财务部保存,第四联为销售办保存备查。

4、建立客户档案

a、客户个人资料(通讯方式明细表、生日情况明细表)。

b、每份合同变更情况(客户要求申请、批核单、业务处理单、催款单等)

c、客户合同执行情况表。

d、建立以客户以档案制。

5、跟踪客户情况

a、根据客户合同的执行情况,每周一列出应收款明细及客户联系电话,交由销售人员催款。

b、根据客户合同的执行情况,每周一列出待办按揭的客户明细,交由按揭经办人催促客户办理按揭。

c、每月统计出客户生日明细,提供给策划主管,安排寄送生日礼物。

第3篇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2、公司对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除须及时结清的事务外,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

3、不得违法订立合同,不得订立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本公司合法权益的合同,不得与资信不佳,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订立合同。

4、预算合同部为公司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业务经办部门为合同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合同的拟定、市场询价、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具体分类如下:

合同类型第一责任人

1)行政类行政部负责人

2)营销类业务部负责人

3)报建类开发部负责人

4)财务类财务部负责人

5)工程设计类技术总监

6)工程类预算合同部负责人

5、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有利性的审查,并指导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订立与履行的一般原则

1、订立合同前,公司经办人员及所在部门应严格审查订立合同对方的下列情况:

(1)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有无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许可证;

(3)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履约能力和信用。

经办人员应收集其营业执照、当年工商年检记录、资质证书或许可证复印件备查(如系个人应收集身份证复印件)。

2、订立合同时,如对方委托其代理人订立合同,必须出具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事项和范围并收集备案。

3、一般合同,经办人员应在做好市场、资信调查的基础上,与合同对方充分协商。

4、对于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格式合同的,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表述是否准确,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是否完备,充分考虑对公司是否有利,并具有可操作性。

4.1格式合同表述不准确、条款不完备,或者对公司不利的,经办人员应当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添附相关的内容,或者草拟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4.2格式合同空白处不需填写内容的,应划斜线予以填充,防止合同内容被伪造或篡改。

5、凡本公司作为一方的合同,除有行业标准格式的外,原则上由本公司经办人员草拟合同。重大或复杂的合同,可以同法律顾问交换意见,由法律顾问草拟。如对方起草的合同,本公司经办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并提出意见。

6、合同必须具有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主要条款,尽可能订立担保条款(定金、保证或抵押等)。

7、建筑勘察、建筑设计、广告、美术、雕塑设计制作合同中,应尽可能约定相关(含计算机软件)的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应当订立保密条款,约定保密责任。

8、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对合同进行修改、增删,应在修改、增删处加盖印章或由经办人签名进行确认。两页(含两页)以上的自行装订的合同,应当加盖骑缝章。

9、合同应当按约定程序全面、及时履行,禁止先履行,后补签合同。

10、合同对方违约,应当及时按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1、合同变更或解除程序与合同签订审核程序相同。合同变更或解除

应当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按约定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应当选择易被证明的方式。

1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三、合同的审查

1、合同经办部门在正式订立合同前,应当将合同草案送有关部门会

同审核,并填写《合同评审批准表格》。《合同评审批准表格》附后

2、《合同评审批准表格》是合同审批过程中各部门审核确认的依据。合同具体经办部门对合同金额、单价、结算及付款方式等条款负责;预算合同部对合同金额、单价、结算及付款方式条款进行监督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合同中,收、付款方式、期限等财务约定进行审查。律师对合同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核。工程类合同工程部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相关条款负责;技术总监对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工期、质量等相关条款进行监督审核。

3、合同经业务经办部门起草、预审后,送相关顾问单位(对送审的

合同进行专业审查)、财务部、律师及预算合同部、香港总部审查后方可报送总经理审批。

3、合同经办部门须对合同的价格反复进行市场询价,价格比较和磋商,降低合同价格。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应充分考虑到公司的履行程序,留有足够的余地,避免公司违约。

4、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有利性进行审查,应当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合同的审查工作。 对合同中的一般问题,法律顾问可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建议;对有重大法律隐患或对公司严重不利的合同,法律顾问可以直接进行修改;对通过审查的合同,法律顾问应当盖章,注明审查日期。

5、预算合同部负责对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签订程序进行审查。

6、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对违反本规定送审的合同,应当拒绝审批,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予以纠正。

四、合同的管理

1、合同的编号管理由预算合同部统一负责。各部门应当确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合同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2、合同业务经办部门对合同的起草、审查、订立、履行以及合同文本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3、合同文本一式六份,两份正本原件由行政部和预算合同部各执一份归档备案,副本由财务部、业务经办部各留存一份。对方单位存两份正本原件。

4、财务部需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对合同按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5、合同执行中如发生合同纠纷,经办人及所在部门除及时向公司和法律顾问报告外,须配合法律顾问做好处理工作,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五、合同的履行

1、由相关业务部门跟进合同的履行情况,确定合同约定的收、付款时间、金额及要求。

2、合同经办部门应当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编制应收、应付账款的时间表,财务部门根据时间表提醒并督促主办部门做好收、付账款工作。

3、付款程序:业务经办部门确认已经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提出付款申请预算合同部审查财务部审查成都公司总经理审查

由业务经办部门报总部。(后附付款申请表)

4、凭付款申请单按财务制度付款。

5、需要结算的合同在合同项目完成后需办理结算报告,经业务部门签字确认后,交预算合同部及财务部各一份。

六、责任事故的处理

1、因不了解对方资信、履约能力而轻率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条款的约定存在明显瑕疵,或者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因故意、重大过失或违法订立合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员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合同的分类编码规则

第一位含义:项目名称

yb:迎宾大道项目、dd:东大街项目、

wh:文化宫项目、gl:管理合同

注:项目名称为该项目的中文名称头两位的拼音缩写

第二位含义:期数

00:无分期、01:1期、02:2期…以此类推

第三位含义:科目

a:行政类、b:营销类、c:报建类、d:财务类e:工程设计、咨询类、f:工程类

第四位含义:序号

001、002、…

例:yb-01-e-001迎宾大道项目1期方案设计合同001号

八、合同签订的流程图

九、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一、付款申请表

二、《合同评审批准表格》

第4篇 房地产楼盘案场合同管理制度

楼盘案场合同管理制度

1. 案场每人手中都有一套空白的正式合同样本,用以客户讲解具体合同条款。

2. 作废的合同一律退还销售部主管处销毁。

3. 合同正式签署前,须向客户解释清楚每一具体条款,不得有欺诈行为。

4. 正式合同签定前须让主管核实该房产是否可以销售,无误后才能签署正式合同。

5. 合同所指价格为折后价。

6. 合同填写完毕后,须先自查一篇,无误后交客户审查。

7. 请客户签字后,将合同送案场主管或经理审核,再由主管送开发商敲章备案。

8. 不得在合同中体现公司未落实的优惠条款。

9. 客户必须交定金后才能签正式合同。

10.补充协议须由开发商认可。

11.上海展厅寄到案场已签购房合同后,先案场置业顾问检查、补漏,再将合同送案场主管或经理审核,审核后由主管送开发商敲章备案。整个流程从收到合同至交予开发商不能超过两天。

第5篇 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一 、目的:

1.维护业主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2.规范交易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二 、适用范围:销售部合同及协议的文本管理。

三 、合同的制定:

1.销售中所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等相关销售协议,均由主管部门制定统一规范的法律文本。

2.文本经主管部门确定无异议后提供给销售部使用。

四 、合同的填写:

1.<商品房认购书><商品买卖合同>由销售主管定额分发每个销售代表,同时填写合同交接表。

2.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范文填写,由主管人员审核签字后并加盖公章。

3.对于商品房合同中需要补充的内容,根据主管部门及业主的协商进行补充。

4.对于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需经工程管理部与业主协商认定签字后方能由销售人员填加补充协议。

五 、合同的签订:

1.保证填写字迹清楚,数字.金额准确,确保无错填和漏写。

2.<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每位销售人员各一份范文,其余由专人管理。

3.客户十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人员必须 向其出示合同范本,客户有异议时,销售人员必须做出合理解答,如有补充,需经销售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与客户达成共识方可签字,并加盖公章。

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收加<商品房认购书>并上交合同管理人员。

5.保证合同的填写份数.编号及归档有统一的管理。

六 、合同的传递:

1.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合同管理人员统一编号.保存,并确保销售部,业主.公司财务部及相关单位各有一份。

2.办理按揭贷款的客户,在签订正式合同五日内由销售代表将其按揭资料上报给公司财务,由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与正式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起上报银行。

六 、合同的废除;

对错填或废除的各类合同文本,应上交合同管理人员做统一销毁。

七 、承诺管理:

对于双方达成的口头及文字承诺,我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由相应的销售人员或相关部门协调督促完成,销售过程中承诺应书面化,合理化,公开化,不做夸大或恶意的口头或书面承诺。

八 、奖惩办法:

1.因口头或书面承诺,造成公司损失的,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制。

2.销售人员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现的差错率将做月底工资考核的依据。

九 、检查方法:

1.合同签订后,应先由合同管理员或部门领导审核,签字认可后方可上报公司领导签字;

2.不定期抽查(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6篇 合同登记管理办法范本

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一)、合同登记管理要求:

1、合同分类合理、清楚、便于查找。

2、合同文件保存完整,做到无漏办、无遗失。

3、存档时认真填写档案目录。

(二)、商品房预售契约及相关合同:

为方便查找规定商品房预售契约按物业类型(soho、半岛公寓、豪宅等)楼号进行分类存档。

与销售有关的其他合同,如办理按揭需签定的借款合同、房屋收押合同;精装修合同等也应按物业类型及楼号存档。

售房合同正本转交公司行政管理部进行存档,客户服务部保存副本。

(三)、合同管理:

1、合同指售房合同及与销售相关的办理贷款过程中的借款合同、房屋收押合同,精装修合同,合同变更协议、退房协议等。

2、合同会签审核制度:

(1)、为了保障合同的严肃性,避免正签合同过程中错误的发生,合同的审核实行会签制度。每套正签完毕的合同配一张相应合同类别的会签单(见附件8),按照销售代理商律师客户服务部的顺序相应人员分别在会签单上签字,会签单签字完毕,由客户服务部将合同汇总,准备加盖公司合同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2)、与销售代理商做好合同交接工作。为避免合同丢失,交接合同时客户服务部应查验合同份数、客户名、办理预售登记所需的基本资料及合同会签单是否齐全、有效。合同交接完毕双方在合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合同交接单由客户服务部进行存档。

(3)、客户服务部将合同转交给律师进行审核,律师审核完毕在合同会签单上签字确认,律师审核合同应在接到合同2日内完成。

(4)、客户服务部最后进行合同内容的审核校对工作。合同审核完毕,在合同会签单上签字确认并将合同汇总由法人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3、合同预售登记:

合同签字盖章完毕,填写预售登记表格做合同预售登记,预售登记完毕的合同一份正本转交销售代理商并由销售代理商将合同转交给客户。其他一份正本存入公司档案,另一份正本由客户服务部存档,以便随时查看。

4、合同分物业类型存档,在物业类型目录中分楼号存档,见合同存档工作流程(详见流程1)。合同会签单随合同进行存档。

5、对存档合同进行电脑录入。

6、遇退房,退房手续办理完毕及时做合同注销工作(包括合同预售登记注销和公司内部档案注销)。

7、精装修合同、办理贷款手续的借款合同、房屋收押合同也应按物业类型、楼号存档。

8、预售登记应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做完。

第7篇 房地产全员合同制管理实施细则

一、 宗旨

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规范人事管理行为,稳定员工队伍,保证公司长远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有关原则,制定本全员合同制管理实施细则。

二、 释义

本细则中所称公司职员,下简称职员,指集团公司总部和下属控股、参股企业中由集团人事部审批录用的人员。

本细则所称公司职工,指集团各下属企业自行招聘、仅报集团人事部备案的人员。

三、 签署劳动合同的范围

1. 集团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签定相应聘用合同。

2. 除以下几种情况外,其它职员均需与集团合部签定劳动合同:

1) 工作岗位待安排的;

2) 目前长期病假,在医疗期内的;

3) 户口在其工作所在地,工作关系尚未调入集团或下属公司指定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

4) 与其它单位订立了仍在生效的劳动合同的。

3. 公司职工与共所属企业也应签定劳动合同,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经试用,证明符合聘用条件;

2) 该岗位属常设性质;

3) 其个人资料确已报集团人事部备案。

四、 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合同的截止日期一般安排每年的六月三十日,根据各类岗位的不同要求,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依据以下确定:

1. 总部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经理、副经理、三级公司经理合同期为5年以上;

2. 总部职能部门主管、二级公司部门经理、三级公司副经理合同期限为3-5年;

3. 薪金属高级系列职员合同期限为3-5年;

4. 其它职员合同期限为1-3年;

5. 需由公司解决户口的职员,如属调动尚在办理期间,合同期限为1年;若公司已为其解决户口调动,合同期限应保证其在公司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6. 如职员法定退休工龄满(男60岁,女55岁)在3年以内的,合同期限以法定退休日期为准;

7. 男性职员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职员连续工龄满20年,或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0年,符合公司需要且本人有长期服务意愿的,可签订以法定退休日期为限的不固定期限合同。

8. 公司职工合同期限为6个月至1年,但公司职超过65岁,应终止聘用,不再签署聘用合同;

9. 目前在岗、超过退休年龄限制的职员不应签署劳动合同,如确有需要,可改签公司职工聘用合同,但年限不得超过65周岁;

10. 目前在岗、超过65岁的公司职工应在原聘用合同期满后终止聘用。

五、 办理程序

1. 合同的签订与续签由各公司人事专职人员负责填写《签订劳动合同审批表》,由所在公司负责人及分管该公司的集团副总经理审核后定期报集团人事部审批,其中主管级以上人员需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2. 对通过审批职员,各公司人事专职人员负责向其提供《__房产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签署声明》一份,由职员酚签署后,再提供统一文本的《__房产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二份,由各单位人事专职人员填写,职员本人签署。声明与合同书应同时送交集团人事部。

3. 由集团法定代表人或共委托的集团人事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代表甲方签订合同,并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一份由集团人事部备案,另一份由职员个人保管。

4.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职员的的原身份、职级作为档案身份和档案薪金保留。

5. 公司职工的合同签订由各公司自行办理,合同文本可参考《__房产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并报集团人事部审核后执行。合同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该公司公章,合同一份由该公司集团人事部门保管,另一份由职工个人保管。

六、 注意事项

1. 关于薪金、福利、住房、计划生育等其它双方需约定的事项,可征询集团人事部意见后,在合同第十一条款双方主伙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中注明,统一合同文本不再予以特别明确;

2. 合同期满后,职员不愿续签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知会公司方可离职。

3. 各单位应配合集团人事部完成劳动合同鉴证和《员工手册》办理,《员工手册》由集团人事部统一保管。

七、 解释与修改权

1. 本细则征询职员委员会意见后,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处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在集团人事部。

2. 本细则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可进行修改。

__房产有限公司

第8篇 商品采购合同管理规程

一、商场采购合同的内容

商场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发生纠纷的前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宝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和价格的规定要具体,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折扣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送货、代运、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未近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2)未按合同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3)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情况,都应在合同中予以规定。

除此之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更有效力。

二、采购合同的签订

1.签订采购合同的原则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这里的法人,是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财产,能够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活动或其他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业。

(2)合同必须合法。也就是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签订合同,其内容和手续应符合有关合同管理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签订合同。

(4)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委托别人代签,必须要有委托证明。

(5)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

签订合同的程序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一般有以下五个步骤:

(1)订约提议。订约提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也称要约。订约提议应提出订立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希望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对方考虑是否订立合同。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不得拒绝承诺。

(2)接受提议。接受提议是指被对方接受,双方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表示同意,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契约,合同即可成立,也称承诺。承诺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果附带其他条件,应认为是拒绝要约,而提出新的要约。新的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接受新的要约的人,而原承诺人成了新的要约人。实践中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的过程,就是要约→新的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的过程。

(3)填写合同文本。

(4)履行签约手续。

(5)报请签约机关签证,或报请公证机关公证。

有的经济合同,法律规定还应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签证。对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签证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签证或公证。

三、商场采购合同的管理

采购合同的管理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商场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

加强对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一是要对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研究市场需要的和货源情况,掌握商场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和合同对方单位的情况,依据本商场的购销任务,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提供信息依据;二是对签订合同过程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法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使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商场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以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可以加强与合同对方的联系,密切双方的协作,以利于合同的顺利实现。

3.处理好合同纠纷

当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信守合同

合同的履行情况好坏,不仅关系到商场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本商场的声誉和形象。

第9篇 某地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本公司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定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本规定依据《劳动法》和《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而制定。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签定劳动合同的范围

1、公司所有正式聘用的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

2、股东单位选派的员工,原则上都与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书及相关附件组成。劳动合同的甲方为公司,由总经理签署;劳动合同的乙方为员工,由员工本人签署。

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作内容;

(2)、试用期;

(3)、保守商业秘密;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报酬;

(6)、社会保险;

(7)、劳动纪律;

(8)、劳动合同期限;

(9)、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1)、其他有关事项。

3、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工作需求及员工本人条件,征询员工本人意见来执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以下几种: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规定起始时间,终止时间以公司与员工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或自然终止条件出现为劳动合同终止时间。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短期1年;中期2年;长期3年以上。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条件

(1)、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

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员工,如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非关键岗位(公司确定)工作的员工;

公司同意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3)、签定中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硕士学位的员工;

企业关键岗位的员工;

企业出资派遣出国学习、培训的员工;

其他适合签定中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4)、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公司聘任的各部、室副职以上的员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员工;

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其他适合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5、关于试用期

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最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延续、解除和终止

1、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签定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

2、劳动合同的延续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试用期、见习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出现的;

严重失职或违纪,对公司造成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符合《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章之规定,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章之规定,员工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

(3)、员工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由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以下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扣压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

(2)、支付员工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发给本人1个月工资,相当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双方协商一致,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补偿金: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因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4、第四章第三条第1款的情况,公司还应发给员工不低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的100%。

5、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由公司出资攻读

学历、学位或脱产学习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应在办理入学手续的同时与公司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学习结束后在本公司实行服务年限,原合同期限于服务期限届满时,应自动顺延至服务期满。在服务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外,还要交还学习培训费用。

(六)、劳动争议

1、合同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应按双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劳动合同的附件包括:岗位协议书、专项协议书等,是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于对专项事物进行约定。

第10篇 房地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房地产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签署的具有法律效率的合同、协议、意向书、章程等均适用于本规定。公司办公室与公司计划合约部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分管不同类别的公司合同。

(一)、合同的分类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合同分为四类进行管理

1、采购合同

指公司根据业务和管理工作需要而购买,签订的购销合同。如办公用品的采购,职工福利用品的采购。

2、租赁服务合同

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花卉租赁及修理有偿服务类合同。

3、劳动合同

公司与聘用员工签订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

4、工程、广告等经营性业务合同

公司项目运营活动中,与其他组织发生劳动、经济关系而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二)、合同的审批程序

1、采购和租赁服务类合同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办公室按计划,报相应级别的主管领导审批,并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2、劳动合同,公司办公室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3、工程、广告等经营性业务合同的审批程序

(1)、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公司计划合约部负责确定签约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并起草合同文本;

(2)、主管副总审查;

(3)、公司律师审查;

(4)、总经理或授权人签署;(重大合同需要报董事会的,由董事会批准,需要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以办公会会议纪要或办公会决议形式批准)

(5)、办公室用印,并对审批程序进行确认;

(6)、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式合同文本,可不经律师审查。

(三)、合同的执行

合同签署后,报批合同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合同的履行部门,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约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财务部对合同的履行负有监督和提示责任。

(四)、合同的归档管理

所有合同,公司保留一式两份,在签署合同一周内,其中第(一)、(二)、(三)类合同,一份由办公室归档,一份由财务部门保管;第(四)类合同,一份由计划合约部归档,一份由财务部门保管。合同经办部门保留合同复印件。

第11篇 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第12篇 置业公司行政合同管理规范

置业公司行政合同管理规范

一、合同范围

1、本规范所指合同是指公司行政性对外经济合同。

2、本规范所指合同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性房屋租赁合同、物管合同、植物租赁合同、电子办公设备购买合同、对外印制合同、装修合同、酒店服务合同、批量性办公用品/礼品/食品购买合同、对外活动服务合同、行政性劳务合同,以及须事先约定双方责任的其它行政性合同。

3、本规范所指管理是指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及合同管理。

二、合同订立

1、合同订立的内容:主要包括标的物(指货物、质量、劳务等)、标的额(数量、价款、保证金)、履约方式(合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

2、合同订立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联系、谈判、起草、审核、签署等。

3、合同订立的依据: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以公司有关决议、决定、有关领导的指示、批示等为依据。只有在取得上述依据后,才能订立经济合同。

4、合同订立的流程:部门拟订合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由律师审核(附法律意见书)--财务总监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核(签署)

三、合同履行

1、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履行,总经办主任负责合同履行的督导、协调、检查、落实。

2、总经办应于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报销经费并报告上级。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谋取个人私利或玩忽职守而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个人赔偿全部损失金额直至除名的严肃处理,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四、合同管理

1、所有合同我公司均持二份原件,一份交集团机要室存档,一份交档案总务存档,并备份复印件交财务部,相关部门存合同复印件。已经签署的合同均由经办人办理相关盖章事宜。

2、交由专人存档保管的经济合同,原则上不得外借,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的,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在使用后及时归还。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天,若超过三天因工作需要还需续借的,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时间最长不过超过三天。

第13篇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合同签定前的调查、论证

第三章 合同的审核、签定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五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签定及管理工作,保证公司有序运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实行合同先行原则。在签定正式合同前,应先对拟签定的合同进行调查、论证,并形成合同草本,在经过本办法规定的审核程序后,方可正式签定。

第三条 合同签定遵循部门负责、法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的程序。

第四条 合同的审核、签定、履行、变更、解除应当形成书面材料。

第二章合同签定前的调查、论证

第五条 需要签定合同时,由拟签定合同的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签约前的调查、论证、谈判等准备工作。必要时,法务部人员可参与合同签定的前期工作。

第六条在签定合同前,具体负责人应充分调查市场行情、了解市场动态、供求关系、行业惯例,并就拟签定的合同在技术上、专业上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合同的条款一般分为技术条款、经济条款、法律条款。涉及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事项订立的合同,工程部门技术人员应对合同的技术条款负责;涉及工程费用等方面的事项订立的合同,财务、费控部门人员应对合同的经济条款负责;涉及工程法律方面的问题,法务人员应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负责。

第七条 合同签定前的调查、论证、谈判等工作主要以拟签定合同的部门牵头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第八条 调查、论证、谈判等工作结束后,由具体负责人将拟签定合同的草本及相关背景资料报送公司,由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法务人员审核,或组织相关部门评审,或直接签定。

第三章合同的审核、签定

第九条 合同签定实行签字负责制度。

第十条 拟签定合同时,具体负责人应填写签约申请单,并将拟签定的合同草本及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资料,交法务处审核,法务人员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合同审核涉及财务问题的,总经理可要求财务人员参与合同的审核。

第十一条 合同审核、签定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签约各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方法;

1、名称规范。合同文本上应使用公司的法定名称(不能用简称):成都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名称前后一致;

3、对方单位的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4、对方主体资格的信息概况。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方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对方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联系电话;

(二)合同标的。如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

(三)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如产品的生产厂、品牌及图片(照片)、样品(样板)等技术资料;

(四)价款或报酬;

(五)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如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付款时间、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等;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

(八)合同生效约定;

(九)合同编号及签定时间(注明合同签定的具体日期)。

第十二条 拟签定合同的具体负责人,在签定合同前,应向公司报送下列资料的复印件:

(一)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许可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主体资格信息情况的资料;

(二)对方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对方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拟签定的合同有样品(样板)、图片(照片)的,应将样品(样板)、图片(照片)等交公司存档;

(四)拟签定的合同附有图纸资料的,应同时报送公司。

第十三条 合同审核中,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在各自的专业范围内,就合同的签定进行解释、说明、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总经理批准签定正式合同后,由具体负责人代表公司与对方签定正式合同。

拟签定的合同有政府推行的示范文本者,可直接采用示范文本,或参照示范文本进行拟订。

第十五条 合同签定完毕后,应将合同及相关审核单等资料交档案室存档备查并将合同复印件交法务部一份。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原合同约定内容或解除合同的,由具体负责人提出相关变更申请,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十条规定的合同审核、签定程序进行办理。

第十七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达成书面协议,签定完成后应及时归档备查并将形成的书面协议复印件交法务部一份。

第五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相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公司。公司根据纠纷情况,可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会同法务部人员负责纠纷处理工作。涉及诉讼或仲裁的,由法务部配合顾问律师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应互相配合、积极协商,尽量缩小影响范围,妥善处理,化解纠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的事项。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营销(策划)、行政管理等事项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的签定及编号管理主要要求如下:

(一)施工类合同(s类),是指就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等事项而订立的合同。一般包括建安合同(j)、门窗工程合同(m)、水电气等配套工程合同(s)、园林景观合同(y)、道路总平施工合同(d)、消防工程合同(_)、装饰装修合同(z其他施工合同(q)等。此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二)技术服务类合同(j类),是指就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技术和其他技术服务事项而订立的合同。一般包括勘察合同(k)、设计合同(s)、监理合同(j)、图审合同(t)和各类咨询(劳务)合同(z)等。此类合同金额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三)材料(设备)采购类合同(c类),是指就项目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物品的采购而订立的合同。一般包括土建材料

购销合同(t)、水电材料购销合同(s)、装饰材料购销合同(z)、消防材料购销合同(_)和设备购销合同(s)等。此类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四)营销(策划)类合同(y类),是指就建设项目的策划、定位、包装、宣传、广告设计、营销代理等事项而订立的合同。一般包括策划、定位合同(c)、广告、宣传、包装合同(g)、营销代理合同(y)等。此类合同金额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五)综合类及其他合同(z类),是指为公司进行行政管理以及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而采购或者委托加工、承揽、租赁等事项而订立的合同。一般包括办公用品采购合同(b)、办公设备采购合同(s)、租赁合同(z)、拆迁合同(c)及其他合同(q)等。此类合同金额在2千元以上的,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第二十二条根据合同的不同类别,合同分别由下列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负责部门

经营部

工程部

财务部

费控部

综合部

合同类别

1:jk、js、jt;

2、y类。

1:s类;

2:jj、jz。

jz、zq。

1:jz;

2:c类。

z类

合同签定、履行、变更、解除的过程中,涉及各部门职责交叉的时候,各部门人员都有义务配合主要负责部门的工作,不得推委拖延,懈怠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作出汇报。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签约申请单

附件二:签约变更申请单

第14篇 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 认购书的签订、审核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的签订、审核

第五章 合同的备案、监章、存档、返还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及管理工作,保证公司销售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交房标准、补充协议)以及其他一切与商品房销售相关的文件、图纸、资料实行综合管理。

第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由公司委托营销公司负责签订,或由公司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负责签订。

第四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签约代表填写、销售负责人初审、公司经营部审核、签章编号、归档保管的制度。

第五条 公司实行签约培训制度。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由公司安排法律顾问人员对签约代表进行签约前的培训并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章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经营部应将签约所需的资料准备齐全,并将签约流程和培训内容拟订归档。

第七条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证件、资料的准备: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国土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预售许可证;

6、预售面积报告书。

(二)主要图纸、资料的准备:

1、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应标明方位)及总平图;

2、签约数据统计表(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幢号、建筑层数(应标明地上层数、地下层数)、楼层号、单元号、房号、房屋用途、层高、净高、朝向、阳台数、阳台结构形式(封闭或非封闭)、建筑面积(列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房屋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若为有坡屋顶的项目,应标明坡屋顶的最低米数和最高米数;

3、销控表(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幢号、楼层号、房号、单元号、建筑面积;

4、交房标准(住宅和非住宅);

5、《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三)银行按揭相关资料及开户银行帐号等情况。

(四)签约所需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签约审核表、签约变更审批表等样本的拟订并归档备查。

第八条相关文件、图纸、资料如有变更或修改的情况,应实行会签制并及时书面告知各部门。

第三章 认购书的签订、审核

第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签订前,可以由签约代表与客户签订认购书。

第十条 认购书的签订流程如下:

第十一条 认购书应写明签约代表的姓名、联系电话、客户的姓名(客户自己亲笔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并附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第十二条 认购书一式二份,客户将认购金存入公司的户头后凭收讫回单换取财务收据和认购书,其余的认购书连同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由销售负责人交回公司。

第十三条 认购书由经营部审核后登记归档,并进行信息统计,对未签或作废的认购书进行登记收回。

第十四条 认购书的统计信息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编号:r(认购书)--__(项目名称缩写)-00_(序号);

(二)客户姓名、联系电话;

(三)房屋用途、建筑面积;

(四)幢号、楼层号、单元号、房号;

(五)购买单价、总价;

(六)付款方式、签订日期。

第十五条签约代表在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的同时必须收回客户持有的认购书并随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一并报送公司。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的签订、审核

第十六条 公司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由签约代表负责与客户联系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的签订流程如下:

第十八条 销售负责人在审查确认签约代表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与样本无误、《签约说明书》要求的材料齐备并在销售签约审核表上签字后,移送经营部审核。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相关材料不齐备的,签约代表必须在公司要求的期限内负责补齐。否则,合同不予盖章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签约代表与销售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合同的备案、监章、存档、返还

第二十条 经营部审核合格后,盖章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数据信息录入备案系统并报房管机关监章。

第二十一条 房管机关监章完成后,由经营部核实确认款付清后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各一份返给客户,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可在当时返给客户盖章合同及附件一份。其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其他资料应交公司存档。

第二十二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进行编号管理,规则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h(合同)―__(项目名称缩写)―00_(序号);

补充协议编号:__(幢号)--__(单元号)--__(房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签约代表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50元:

(一)不按规定完整填写相关合同条款的;

(二)未填写销售签约审核表的;

(三)未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的;

第二十四条 签约代表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时错误填写房价款、建筑面积(含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幢号、单元号、房号、层高等合同条款信息的,罚款100元。

第二十五条 签约代表在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买受人一栏中代客户填写姓名的,罚款2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费用。

第二十六条 签约代表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时,不得在合同及附件上添加与合同条款无关的信息,如有变更情况,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填写签约变更申请单,在得到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按变更后的条款执行。否则,罚款500元。

第二十七条 签约代表和销售负责人应如实向客户宣传、解释、说明商

品房买卖中的事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需向公司内部人员核实、咨询的,应先和内部人员沟通后再向客户作出解释、说明,否则,罚款200元。

第二十八条 负责办理预售许可证的责任人应保证录入房管机关备案系统的预售面积数据与预售面积报告书上的数据一致。如果面积数据不一致,每次罚款500元。

第15篇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合同包括: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

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物品供应商、印刷制作商、广告推广商签订的合作、合伙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合同的起草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凡有国家印制的专业规范合同,应优先采用。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意思表示清楚,不模棱两可,令人产生歧义。

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合同文字除标准用二号黑体外,其余文字内容统一用小二号宋体。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所有合同的签定,均应具备以下内容: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签约的目的和依据;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条件;

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生效的时间和条件;约定的联系方式;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的审查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及资信的审查,由负责签定合同的当事人进行了解和审查。

包括:

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2.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3.业务合同的审查,由市场部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涉及工程技术的,由工程部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

审查内容包括:

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市场需求情况属实,预测可靠、合理,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技术措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具有可操作性。

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

条款齐备、完整;文字准确,逻辑清楚,无语病,不使用模糊、易产生歧义的词句。合同签定的形式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另一方各保存一份。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法律顾问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合同的保管与客户签定的装饰施工合同,合同当事人签定后,交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会计统一保管。

与合作单位签定的材料采购、合作合同,合同当事人签定后,交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会计统一保管。

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合同,行政部统一登记编号,并负责保管。合同的借阅合同当事人或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公司人员,需借阅合同者,在具体保管合同的部门签字登记后方可借阅。

凡与合同无关,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者,除在具体保管合同的部门履行签字手续外,还须出具书面借条,写明借阅原因,借阅期限,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本制度自二o__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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