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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仓管理制度及流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成品仓管理制度及流程

成品仓管理制度及流程涵盖了仓库的日常管理、库存控制、出入库操作、质量监控、安全维护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仓库高效、有序地运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优化库存成本,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仓库布局与设施:规定仓库的区域划分、设备配置和标识系统,以确保物料存储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2. 库存管理:制定库存盘点、库存周转率计算、库存警戒线设定等规则,防止过度库存或缺货情况。

3. 出入库流程:明确入库验收、出库审批、发货确认等步骤,确保产品流动的准确性。

4.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机制,对入库产品进行检验,防止不合格品进入市场。

5. 安全管理:制定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保障仓库环境的安全。

6. 人员培训与考核:对仓库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定期评估其工作表现,提高团队素质。

7. 信息系统:利用仓储管理系统(wms)进行信息化管理,提升仓库操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重要性

成品仓管理制度及流程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一方面,良好的仓库管理可以确保产品品质,避免因存储不当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高效的库存控制能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周转率;此外,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可以降低错误率,减少退货和客户投诉,提升客户满意度;安全措施的落实能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防止意外风险。

方案

1. 完善制度:制定详细的仓库作业手册,明确各项操作标准,定期更新以适应业务变化。

2. 培训与监督: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制度培训,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 引入技术:投资先进的仓储管理系统,实现库存自动化管理,减少人为错误。

4. 绩效考核: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激励员工遵守规定。

5. 定期审计:开展内部审计,检查仓库管理的合规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规范的成品仓管理体系,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营效能。在实际操作中,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成品仓管理制度及流程范文

第1篇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不同产品的仓库,对于仓库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及仓库产品的各项管理,都要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以下是成品仓库管理制度的资料,可供参考。

为保证成品的安全存放,便于产品识别和存取,避免堆放混淆,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职责:

2.1负责各类成品的入库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的验收,合理安排成品仓位的划分,进行成品的安全、有序存放,负责仓库的安全、卫生和管理工作,对入库成品进行标识,防止成品入库后色号、品种、规格等的混淆,建立成品出入库流水帐,每日会同成品车间主管填写《产成品入库单》交销售部、财务部各一份。。

2.2成品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仓库管理制度及具备所管物资的基本知识。成品码放原则为:堆放高度≤1.8m,500×500瓷砖以横排5件、竖排1件,每层6件,分三层交错码放,上部平压2件,共20件独立堆放。

2.3成品仓库管理员应在接到销售部开列、财务部确认并加盖财务印章的出货单或调拨单后,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凭出货单或调拨单到仓库核对产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发货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发货。(特殊情况可参考《紧急放行规定》第四条)。

2.4如客户要求出货数量按实际装车数量时,由销售部开具无产品数量的《出货通知单》,经销售部经理签字确认,仓管员接《出货通知单》后按程序发货。成品全部装车完毕,仓管员签字确认并填写装车数目,交由销售部开《发货单》。

2.5进行发货装车时的现场跟踪,严格按照出货单或调拨单发货,仓管员无权随意改变产品的型号、编号、等级等发给客户,破损砖不得装车发出,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补充破损数量,必须由成品车间主任签认后方可予以补损。产品装车时,成品仓库发货员必须协同客户对产品数目、质量清点确认,核准后应经两名发货员与客户同时签字确认。

2.6如客户因特殊原因进行的“先开单,后提货”,提货有效期为7日。但提货不得跨月份进行。每月25日结帐日仓管员应及时与销售部开单员联系并提请客户注意《发货单》的时效。

2.7销售部如有样品砖需求,应根据开具《样板申领单》,报总经理审批,后交成品仓领出。《样板申领单》一式四联,一联交办公室,二联交成品仓,三联交门卫,四联存销售部。

2.8成品仓库管理员应每日做好成品库台帐,并于次日上午11:30前将《成品日报表》交相关单位。(《成品日报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存根、二联销售部、三联总办)。

2.9成品仓库管理员负责做好装卸工每日上下车力资单的登记,并于每月25日汇总至财务部。

2.10每月25日及年终会同销售部、生产部、财务部进行盘点工作,填写《盘仓清点表》(一式四份,一份存根、一份报销售部、一份报财务部、一份报总办)。

二、管理制度:

1.成品库管理员必须提前十五分上岗。

2.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成品库发货员必须严格按照销售部所开《出货单》发货。

4.装卸工在发货时要听从库管员安排装车,如未按库管员要求发货、装车且不服从管理,库管员有权拒开《力资单》,并呈报物管部。

5.成品库的卫生应由库管员负责安排装卸工在下班前打扫干净。

6.在装车过程中不得有人为原因打破砖片;如确有发生,则按出厂价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7.货主、司机开车撞破砖片,应知会销售部由其照价赔偿。

8.成品出库时,成品库管员、装卸工必须交替在岗发货。

9.非成品库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成品库翻拿成品,成品库内所有入库成品需办理出库手续后方可发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行负担。

10.成品仓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操作程序。

11.以上如有违反,公司将按照《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2篇 纺织成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纺织工业的原料、成品仓库(包括库房和露天货场)是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根据国务院《消防监督条例》和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国发[1981]160号通知等有关法规,对纺织企业和专业的原料、成品仓库(以下简称原成库)的防火安全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企业和专业仓库,必须严格贯彻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原成(供销)科长和仓库负责人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防火、安全工作列为仓库管理的首要任务,认真做好。厂长、经理(包括分管仓库的副厂长、副经理)和专业仓库主任,对原成库的防火、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应经常到原成库检查、督促。

第二条 企业和专业仓库,要建立健全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全体仓库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在业务上受专职消防队(员)的指导。专职消防队(员)每季最少应组织一次仓库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技术的训练和演习,并制订库区灭火作战方案,使义务消防队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消防队伍。

第三条 原成(供销)科长和保卫科长每月应分别对仓库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组长每天要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分配到原成库的新工人应认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消防技术训练,懂得消防知识,熟练掌握灭火技能。

第四条 分管原成库的厂长、经理应每月组织一次原成(供销)、保卫、安技、消防等有关部门到库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

第五条 原成库应采取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做好库区和库内的清整洁工作,及时清除杂草、杂物,经常检查安全情况。

第六条 仓库工作人员下班后,库区的防火工作由值班警卫人员负责。仓库管理员(班、组长)和夜间值班警卫人员要做好上、下班的交接验收,下班时要对库房逐一检查封库。

仓库钥匙应由专人保管,下班后由值班警卫人员保管。

第七条 库区应设警卫人员昼夜值班,并设有报警装置。夜间值班警卫人员每班最少2人,每隔一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保卫科要检查巡回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警卫人员评奖、晋级的考核条件。

第八条 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进入库区。库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库区时,必须佩带临时工作证,外单位人员进库区联系工作,上级机关来库检查,除佩带临时工作证外,应由仓库人员陪同。库外人员进库区一律都要登记。

第九条 库区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临时工,警卫人员不得安排老、弱、病、残人员担任。

第十条 外单位(如棉、麻供应站和商品检验部门等)在原成库内工作的职工,必须遵守企业安全制度,违反安全制度而又不接受批评改正的不准进入库区。

第十一条 库区、库内不得存放原料、成品、下脚以外的其它物资。

第十二条 任何人进入库区,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它易燃物品。入库处应有明显告示,警卫人员要对进入库区人员提示,违者要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原成库不得做为它用,露天货场内不得建筑其它房屋。

第十四条 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应增建相应的原成库,并与扩建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 原成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新建、改建原成库以及在库区附近新建建筑物,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和验收,否则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 库区应建围墙。应与生活区和其它区域隔开。

第十七条 仓库工作人员办公室和休息室一般不应设在库区内。如设在库区内,则不得与库房连接,更不得设在库房内;并严禁在库房内住人和搭设可燃材料的搁层。

第十八条 库房、露天货场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烟囱高度超过30米时,其间距应按烟囱高度计算。现有距离不足者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 库区严禁搭建易燃棚。库用电瓶充电室应设在库区外的安全地点。

第二十条 库区应装设避雷装置。避雷装置应符合水利电力部《电气设备接地装置规程》和《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等规定要求。

第二十一条 库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离库区30米以内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经保卫科、仓库负责人审查,企业领导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专职消防员在场监护。作业结束后,应彻底消灭火种,经认真检查,方可离开现场;值班警卫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第二十二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库房。如进入库区,必须安上防火罩,减速行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可燃物,停车后应立即熄火,仓库要派人监护。

第二十三条 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在开进库区站台前,应安上防火罩,蒸汽机车要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站台内清炉和停留。仓库要派人监护,直至机车驶离库区。刮大风时卸车,必须加强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不得装设电源线和电器装置,更不得架设临时电线。库内照明应采用投光灯采光。搬运、吊拉、提升用的机动车辆,应用电瓶供电,并装有防止迸出火花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五条 库区动力电源未改电瓶以前,库内用电的电源应在库外安装插座,用四芯胶皮软线接人库区,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线应敷设在不易碰撞挤压的地方,不能有接头,并严禁使用塑料线和再生胶软线。电线上和电闸、插座下不准存放原料成品。

第二十六条 库区电线一般应设地缆线,不宜架设架空线。如暂时采用架空线,应该在库棚和货垛的外侧通过,架空线下禁止堆垛。高压架空线与仓棚、货垛的间距不小于15米,电线杆高度超过10米时,其间距不小于电线杆高度的一倍半。

第二十七条 库区严绕使用行灯,一般不要架设临时电线。如必需架设临时电线时,应经仓库负责人、保卫科、安技科审查,厂长批准。临时线最多使用一个星期,使用期间有专人管理,在仓库工作人员离库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

第二十八条 工厂和专业仓库的区域内,运输原成品的通道上空,架空电线必须离地面5米以上,吊拉、支撑要牢固,防止断线。

第二十九条 库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有专人负责,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每年至少应进行二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经修复验收后再启用。

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第三十一条 库区和库内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最少应达到如下要求:

一、消火栓

1.室外消火栓原成库应设室外消火栓,消火栓的间距不大于120米,距路边不应大于2米,距房屋外墙不应小于5米,地上式消火栓距外墙不小于1.5米(因为有困难时,可减少到1.5米一编者注)。室外消火栓的供水量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库房室外消防用水量

┌────────┬───┬───┬───┬───┬───┬────┐

│一次灭库房体积│<1501 │1501- │3001- │5001- │20001- │>50000 │

│ 火用水(立方│ │3000 │5000 │20000 │50000 │ │

│ 量(升 米)│ │ │ │ │ │ │

│ /秒) │ │ │ │ │ │ │

│ 库房 │ │ │ │ │ │ │

│耐火等级 │ │ │ │ │ │ │

├────────┼───┼───┼───┼───┼───┼────┤

│一、二级 │15 │45 │25 │25 │35 │45 │

├────────┼───┼───┼───┼───┼───┼────┤

│三级 │15 │20 │30 │40 │45 │ │

└────────┴───┴───┴───┴───┴───┴────┘

(二)露天、半露天货场的消防用水量

┌───────────┬───────────┐

│一个堆场总储量(吨) │消防用水量(升/秒) │

├───────────┼───────────┤

│10--100 │20 │

├───────────┼───────────┤

│101--500 │35 │

├───────────┼───────────┤

│501--1000 │50 │

└───────────┴───────────┘

(三)消防用水和生产、生活用水应分成两个供水系统如不能分开,应采取随时可以停供生产、生活用水的措施。水压不足者,应加装加压泵。

2.室内消火栓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八章有关规定设置。

二、消防水池

采用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水池容水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总用水量的要求。库房火灾延续时间按三小时计算,露天货场按六小时计算。在确保连续送水的条件下,计算水池容量可考虑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水量。

(二)消防水池容量超过1000立方米,应分成两个。

(三)消防水池补充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

(四)消防水池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露天的水池四周应装有安全栏杆。

(五)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三、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

四、每200平方米的原成库,每150平方米的仓棚或每个露天货垛要配置灭火器2个、消防用水0.5吨、小水桶4个,以及消防铁钩、铁锹等。

五、装卸、堆垛、放(卸)垛时,每个工作现场要配置50公升以上的灭火器,每辆吊车、铲车、电瓶车都要随带或安放灭火器或其它灭火器具。

六、根据库位、露天货垛的配置情况,以及库区范围大小,设置消防工具站,或配备消防车。

第三十二条 消防器材、工具要合理配置,要放在取用具为方便的地方,留出通道,并有醒目的标志。灭火器和小水桶要挂在墙上、柱上,室外灭火器和消防水带要放在专用箱柜内,防止雨淋、日晒、锈蚀、霉烂。冬季要做好消防设备的防冻工作。

第三十三条 消防设备、工具由专职消防员负责置备,并按期检修、保养和换药;由仓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定期换药。不准乱拉乱用,不准堵塞取用的通道,并经常保持完整有效。

第三十四条 运输原料成品的车、船上严禁烟火,厂外运输必须用蓬布严密封盖,车、船上应配置灭火器。车船进入库区前,仓库要有专人检查,严防将火种带入库区。

第三十五条 原料进厂和车间下脚棉成包后,必须在安全地点停放二十四小时以上,才能人库和堆垛。

第三十六条 原料、成品和下脚必须分库存放。回花一般不得入库,入库必须打包。

第三十七条 堆垛要垫好垫基,露天货垛要堆人字顶,并封盖严密。

第三十八条 堆垛时,包要平放,一般不得竖放,上下层应交叉压缝,稳固牢靠。大肚包、散头包不得放在垛底和垛边上;不能上垛的包不要勉强上垛,并在堆垛时随时注意检查,发现不安全现象,必须立即纠正。

第三十九条 每个垛的底面积不超过一百平方米。库内要合理布置垛位,不得堆满垛。

第四十条 库内堆垛,垛高距房梁不小于一米。平顶库房,垛高距房顶不小于二米。垛间大通道不小于二米,小通道不小于一点五米。垛跟墙不小于0点五米,距柱不于0点二米。

第四十一条 露天货垛应分组布置,每组不超过六个垛,垛与垛之间距离不小于六米;组与组的距离不小于十五米;垛与围墙不小于五米;垛高一般不超过六米。

第四十二条 露天、半露天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要求(见下表)。露天、半露天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

│ 耐火等│ │ │ │

│一个堆防火 级 │ │ │ │

│名场的总间距 │一,二级│三级│四级│

│ 储量 (米)│ │ │ │

│ 称 (吨) │ │ │ │

├───┬──────┼────┼──┼──┤

│棉花 │ 5-100 │10 │15 │20 │

│ │101-500 │15 │20 │25 │

│ │501-1000 │20 │25 │30 │

└───┴──────┴────┴──┴──┘

其它纺织原料参照执行。

第四十三条 库区和库内通道上禁止存放任何东西,保证畅通无阻。装卸、搬运工作的现场和通道要保持整洁、平坦。

第四十四条 堆垛、放(卸)垛必须保证安全,预防事故。垛上、垛下要互相呼应,密切配合,随时注意货垛的安全状况,发现危险,及时招呼在场人员躲开。除堆垛、放(卸)垛工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磅秤要放在安全地点。

第四十五条 上垛下垛必须使用梯子,梯子应有防滑措施,禁止短梯长用和从垛边攀登。上垛前要扎好裤脚。

第四十六条 在垛上工作,要随时注意脚下安全,要注意包缝、铁丝、铁带和破包皮,防止绊脚和戳刺。工作时要面朝外,踏稳脚,站在安全地点,绝对不许站在边包上。

第四十七条 要梯形放(卸)垛,并有人警戒或设危险标志。

第四十八条 库区和站台装卸、堆垛、放(卸)垛作业结束后,对作业现场应彻底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才能离开现场。新堆的垛,在24小时内,要加强巡回检查。

第四十九条 吊车、铲车、电瓶车都必须固定驾驶人员,经安全技术学习和考核及格,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才能操作,他人不得擅自开动。

第五十条 运输、起重机械必须严格加强管理,按期进行检修。每年大修一次,每季小修一次,每周彻底检查一次,均由固定的技术工人进行。

第五十一条 驾驶人员使用运输、起重机械前,应认真检查以下项目:

一、吊车的吊钩、钢丝绳卡子、煞车装置、电线、电插和电瓶装置的封闭情况等,经空车试吊,未发现异状时才能正试吊包。

二、电瓶运输车的开关、煞车装置、喇叭、缆绳和电瓶装置的封闭情况等,经空车试车,未发现异状时,才能正式装包。

第五十二条 吊车钢丝绳应用反向拧结,按有关规定检查和更换。钢丝绳卡子和导轮必须和钢丝绳规格相符,卡子不得少于两道。

第五十三条 使用吊车时,挂钩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吊下方不得有人站立或通行。吊车驾驶员、挂钩人员、码垛工人要密切配合,行动协调。使用升降式上垛机,包必须平放在托盘上;上升时,工作人员要注意躲开,防止发生伤人事故。使用输送带上垛,必须把包放正,防止中途碰撞掉包。

第五十四条 吊车吊包要垂直吊起,不准在地上拖拉;起吊后,不能在空中摆动。

第五十五条 使用叉车、铲车铲包以及吊车的吊钩和手钩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严防磨擦和碰击出火星。

第五十六条 电瓶车装包要平放,上下包交叉压缝。体积和重量大的包,平放有困难,需要立放时,必须用缆绳揽好,防止掉包。

第五十七条 电瓶车不得高速行驶,转弯、横过通道、进车间和在行人较多的地方行驶时,必须鸣笛慢行,并随时掌握好煞车。在能够调头的地方,不准倒车行驶。

第五十八条 行驶电瓶车的通道要平坦、畅通,并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

第五十九 条高温和霉雨季节,要对原料成品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倒垛通风。阴雨天、雾天,除工作需要外,库房一般不宜开启门窗。

第六十条 仓库门窗要严密。门窗损坏,玻璃破碎,应随时更换、修理。

第六十一条 装卸、搬运、吊拉原料成品,要逐步实现机械化,减轻劳动强

度。

第六十二条 要建立奖惩制度,对严守职责,认真执行规定和避免灾害事故有贡献者,应进行奖励;对违犯规定,造成事故的,应根据情节分别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专业仓库;小型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3篇 z服装品牌公司成品仓储管理制度

某服装品牌公司成品仓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发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库位规划

第三条 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仓库应依成品出入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四条 成品堆放

配货中心应会同商品部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五条 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0。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三)库管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六条 库位管理

(一)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收货管理

第七条 成品缴库方式

(一)入库部门开立入库单,使用方法及流程前面已经讲述过。

第八条 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应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入库产品款号、品名、规格、产品数量、包装或唛头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入库部门更正。

发货管理

第九条 发货注意事项

(一)配货中心接到订货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二)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

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发运。

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发运。

(三)配货中心接获订 (货)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发运。

(四)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入库或订货单注明不得提前发运的,配货中心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配货中心主管先予发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五)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成品不得发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发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六)订制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发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发运。紧急时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配货中心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七)成品发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发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发运情况,若已发运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第十条 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一)配货中心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二)配货中心应于每日下午4点以前备妥第二天应发运的成品发运单,并通知公司总务科调派车辆。

(三)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第十一条 客户自运

(一)客户要求自运时,配货中心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

退货品管理

第十二条 运输的联络

配货中心接到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应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让补充,若有则依成品退货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址联络承运商运回。

第十三条 退货品的验收

(一)退货品运回公司后,配货中心应会同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依据前面介绍的退货单使用流程办理退货。

(二)配货中心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退货的更正

(一)若退回成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配货中心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报交业务部门。

(二)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配货中心办理销案。

第十五条 盘点

(一)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部门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配货中心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二)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三)会计部门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配货中心查明原因,再送销售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四)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配货中心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配货中心自存.

第十六条 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配货中心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 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一)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二)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配货中心应随时注意。

(三)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才可。

(四)配货中心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五)未经配货中心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

(六)配货中心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十八条库房抽查考核制度

(一)为了了解仓库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进展,公司将不定期的对仓库的生产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二)抽查内容包括仓库的货品陈列、人员考勤、场地卫生等;

(三)抽查人员的安排由公司指定或派遣;

(四)抽查时间将不提前通知,每月抽查次数为2-3次。

附则

第十九条 实施与修订

第4篇 工业厂成品仓管理规定

某工业企业成品仓管理规定

1、定义:

1.1 成品指完成全部生产工序 经检验合格符合出货要求的产品 含公司生产的全部产品、外发加工的成品。

1.2成品仓的职责是做好成品的入仓、出仓、存储及库存账、表的管理工作。

2、公司所有成品按“先进后出”的顺序办理入仓、出仓手续 所有进、出仓作业均应填写相应的单据 单货交接完毕按单录入计算机系统或账表 并及时将单据交财务部。

3、公司所有成品应存放于成品仓、或成品仓管员指定的存放区域。(客户需要提供的样品、部门存档做版的成品除外)

4、成品进仓:

4.1 公司生产的成品(含外发加工的产成品)由包装部填写<进仓单><进仓单>须包含:产品名称(编码)、款号、单位、数量、生产排单号等要素。并将单货一起交成品仓库。仓管员按单清点后签收交接 运至相应的存储货位堆码整理。

4.2 出现客户退货时 仓管员按客户<送货单>或<退货清单>清点签收

5、公司成品存放于自动仓库指定容器(胶箱)中。成品入库整理时 应根据包装体积大小、胶箱容积等因素 将成品合理分存到胶箱内。同一胶箱需要分存多种产品时 要将包装标识朝外、或将标识部位突出于醒目位置 以便分拣时易于查找。

6、成品货位管理按客户不同 采用定位与随机存储相结合的方式。

6.1 主要客户的产品采用定位存储。

6.2 其它客户的产品采取随机存储。

7、无排单产品或超过生产排单数量成品 需进仓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7.1 产品已完成生产流程所有工序 经检验合格。

7.2产品有完整的内、外箱包装。(最小包装单位与出货包装标准相同)

7.3 产品的主要信息:名称编码、款号、数量单位及生产排单号等 详细标识于产品内外包装显眼位置。

8、成品出库:

8.1 成品以业务部<出货通知单>为出货依据。仓库按单分拣备货 填写<送货清单>或<出仓单>。由客户单位(或经手负责人)签收。

8.2 已入仓的产品因故需重新检验、返工时 相关部门需填写<领料单>。交成品仓领出 完工后重新按入仓流程办理入仓。

9 成品在库管理基本原则与物料仓同 参照:<物料仓库管理-存储管理>相关规定。

10 成品管理流程图:[入→实线 出→虚线]

制定: 审核:批准:

第5篇 a公司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某公司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障仓库成品保管安全,提高成品仓库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成品仓库的出入库管理。

3 职责

3.1储运部经理负责成品仓库的管理工作;

3.2储运部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仓库的日常工作。

4 管理办法

4.1产品入库

4.1.1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入库时由生产车间填写《产品入库单》(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号),《产品入库单》上必须有生产车间的签字,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产品入库单》上的内容,与实际产品进行核对,相符后将产品入库。《产品入库单》一式三联,由生产车间、储运部和销售管理部各保留一联。

4.1.2产品入库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必须及时将电脑中的入库单进行审核;同时按要求做好产品库存卡片(入库后二小时完成)。

4.1.3退货产品按《退货产品处理规定》办理。

4.2产品出库

4.2.1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销售管理部下达的《送货通知单》进行产品出库的工作。

4.2.2产品出库必须符合包装整洁、完整、标识齐全(特批产品除外),同一品种不允许不同批号拼箱,同一品种供同一家客户按同一批号发货(最多不超过二个批号)。

4.2.3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销售管理部下达的《销售出库单》和《销售需求单》上翻包装通知进行翻包装,涉及到需要重新灌装和重新封口的产品,由储运部开具《翻包装作业单》交给生产车间,由生产车间负责完成这种类型的翻包装工作,此时的《翻包装作业单》由生产车间保留。翻包装产品必须符合出厂产品要求。

4.2.4拼箱产品根据销管部下达的出库通知单,按《拼箱、开箱原则》办理。

4.2.5产品出库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应及时更新《库存卡》的记录,同时将出库信息及时输入信息系统,保证记录和输入的准确性,并将出库记录进行审核。当天入库的记录和输入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

4.2.6产品出库装车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应提交《销管出库单》(清单的内容、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号、发往客户等)给货车司机,由货车司机监督装车货物是否与销管出库单所列相符,并签字确认。

4.2.7客户如需发货清单随货,储运部必须按要求将《销管出库单》放入箱内,并在箱外标明,以供客户收货、验货。

4.2.8货物中携带资料和样品的,必须随箱放入清单,在箱外标明,以便客户及时查收。

4.3库存管理

4.3.1储运部仓管人员必须做好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防护工作和检查工作。

4.3.2产品按分类、规格、型号、按序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产品堆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便于出库。

4.3.3储运部仓管人员每月月底对库存进行盘点,保证帐、物、卡一致,如有差错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

4.3.4储运部仓管人员查视库存产品,对6个月以上未动销的,及时转到滞销库(当月红字显示),并对滞销产品进行处理。

4.3.5距到保质期1/3时间之内的产品不允许直接发货,报技术质量部审定。

4.3.6按财务要求做好每月的收付存报表。

拟稿:zz审核:zz批准:

第6篇 公司成品仓库管理控制程序(3)

公司成品仓库管理控制程序(三)

一、目的:确保仓库产品出入顺畅、储备合理,满足顾客要求。

二、适用范围:成品出入库过程中的所有仓库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

3.1仓库人员共同履行的职责:

3.1.1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窜岗或溜岗),上班时严禁抽烟,吃零食或做其他私事。

3.1.2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保存管理好仓库受控文件、账簿及收、发货单,严禁向外泄漏与本公司有关的商业机密。

3.1.3共同做好仓库防火、防盗、防潮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3.1.4保持仓库环境清洁,货物排放整齐,分区分类,明确标识。

3.1.5服从直属主管的领导,在特殊情况下,不管在任何时间都要配合经营部销售发货工作,确保销售顺畅。

3.1.6工作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圆满完成上级或公司领导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

3.2仓库主管职责:

3.2.1全面负责统筹安排仓库工作,保证仓库正常运转。

3.2.2负责管理和控制原材料及成品出入过程。

3.2.3熟悉仓库产品储存,及时向公司及经营部反映产品储量。

3.2.4负责仓库人员的具体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3.2.5负责仓库的环境卫生、物资安全。

3.2.6配合完成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

3.3仓库保管员职责:

3.3.1负责保管仓库所有物资。

3.3.2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潮(湿)、防尘、防鼠工作。

3.3.3负责整体规划仓库物品堆放区域,充分利用有限库容,使原材料及产成品摆放整齐有序并保持通风干燥,做到标识明确,分区分类。

3.3.4配合售后服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不合格品及顾客退货的管理。

3.4仓库发(配)货员职责:

3.4.1负责营销部下达的《客户配货单》的配货,装箱,打包。

3.4.2严格按营销人员确认签字后的《客户配货单》上的产品名称、规格、色号、数量进行配货。

3.4.3严格按客户及营销人员的要求装箱打包,装箱时应再清点、复核一次,保证所配产品无误,防止给公司和客户造成损失。

3.4.4营销部下达的《客户配货单》应及时配发货,不得无故拖延。

3.4.5完成上级主管安排的其它仓库工作。

3.5仓库记账员职责:

3.5.1负责仓库产品的出入存账目的记录。及时反映产品的进、出、存情况,做到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3.5.2负责开具入库单、出库单和发货单及调拔单。

3.5.3完成上级主管安排的其它仓库工作。

3.6仓库电脑录账员职责:

3.6.1负责电脑录入原材料、产成品的入库单,及时反映产品的入库数量。

3.6.2负责出入库单的审核。

3.6.3完成上级主管安排其它仓库工作。

3.7仓库入库(收货)员职责:

3.7.1负责原材料、产成品的入库。

3.7.2保证原材料、产成品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3.7.3认真核对入库的原材料,产成品的数量、规格,做到准确无误。

3.7.4配合入库做账员做账,做到入库物实相符。

3.7.5完成上级主管安排的其它仓库工作。

3.8电脑打牌员职责:

3.8.1负责打印仓库所有产成品的吊牌。

3.8.2完成上级主管安排的其它仓库工作。

四、工作程序

4.1入库控制程序

4.1.1各类产品需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检验车间出货后,入库员及时与检验车间出货负责人核对型号(规格)、数量、标识等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写《进仓单》,双方签字认可后及时登账并及时把《进仓单》的财务联上报财务部。

4.1.2每批量生产的产品生产完毕后,入库员核对生产部生产通知单或清单,如果发现与其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4.1.3产品入库后要及时给予分类分区摆放整齐并配置相应的配套物品。(如:给西服套上塑料套等)。

4.2出库程序

4.2.1营销部下达《客户配货单》后,配货员及时严格按单配货,如仓库没有《配货单》所需的产品或有不明之处,应及时通知该单所负责的营销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4.2.2配货员配货完毕并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应及时通知记帐员开具《汇总发货单》;记帐员根据配货单准确计算金额,保证账目无误后方可在《汇总发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及时销账销卡。《汇总发货单》的财务联同时上报财务部。

4.2.3《汇总发货单》开具完毕,仓库主管再指定另由专人根据《汇总发货单》上的货物装箱、打包并重新清点复核一次后在单上签名确认。

4.2.4装箱完毕,配货员或仓库主管另指定专人及时打(缝)包,并根据原《配货单》详细地在外包上写清该货包的发货地址、电话、手机、收件人和运输方式等,打包员应保证货包打包牢固,所写地址、电话、运输方式准确无误,并及时在《发货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4.3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

4.3.1搬运控制程序:

4.3.1.1仓库人员在搬运过程中,结合产品结构选用相应的托运方法及工具,做到不损坏包装、不压坏碰伤产品。

4.3.1.2仓库人员应严格按产品要求搬运的方式,在包装箱处标识注明(西服、西裤)用挂车,(水洗裤)用平板车;并规划合理的搬运路线,保持引进通道畅通。

4.3.1.3仓库人员在产品搬运过程中应保护产品和包装的标识,防止丢失或损坏。

4.3.2贮存控制程序:

4.3.2.1仓库主管应根据库容的实际情况划分出各类产品的挂放区域,配置消防器材、抽风机、垫板等相应设备以保持安全适应的贮存及产品的期限的相关要求。

4.3.2.2仓库人员对产品分区、分类,排放整齐。相应的标识、产品与规格不一致需挂牌明示,团体及个人定制不同批号也应区分,防止混放。

4.3.2.3贮存产品的环境安全措施:

a.保持做到物品防湿、防潮、防尘和通风等防护措施,避免产品发霉和异变。

b.仓库人员应每星期检查贮存产品是否霉变,出现异常应及时反映质管部作出相应处理。

c.仓库要建立产品收放卡及台账并每月配合财务部定期盘点,做到账、标识、物一致,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3.2.4仓库重地严禁非仓库人员或与仓库无关的人员(包括公司客户)进入仓库。

4.3.3包装控制程序:

4.3.3.1仓库人员在发货过程应根据产品的结构选择正确的包装方法如悬挂包装法、叠式包装法。

4.3.3.2仓库人员在出货之前应检查装箱编织袋口逢合状况及发货地址是否正确。

4.3.4防护控制程序:

仓库物品在搬运、贮存、包装和交付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产品的损坏和丢失并指定存放区域。

4.3.5交付控制程序:

4.3.5.1仓库当晚发货装车交付过程中应由三份表格:仓库、保安、司机三方核对点清后方可装车。

4.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1成衣入库时入库员发现有不合格品马上退返总检,重新检验回修后方可入库。

4.4.2仓库保管员凭营销部评审签字后的退货请单退货,接到退货后根据清单核对数量,及时入库并交质管部按《不合格品程序》进行检验和处理;如数量有误,应通知营销人员反馈客户;无营销部评审签字的退货清单,保管员有权拒收退货。

五、奖罚办法

为确保本控制程序的有效实施,提高各相关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考核各仓库人员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奖罚办法:

5.1仓库人员应严格按本控制程序执行,保证仓库的物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鼠工作,如因玩忽职守、粗心大意、敷衍了事、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关人员20-100元的罚款;情况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5.2仓库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如发现监守自盗、损公利已、贪赃枉法,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的,一经查出将根据损失程度罚款20-100元;情况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5.3对营销部下达的《配货单》应及时予以配货、打包,如因玩忽职守、故意拖延而影响发货时间或因配错、少货而造成实际货物数量、规格与货单不符的行为;或因不按客户要求的运输方式而给公司和客户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发货管理控制程序》的奖罚办法执行。

5.4仓库记账员必须做到入进库货物及时登记入账并保证账目的清楚和物实相符,若因粗心大意、敷衍了事而遗漏或少记,账物不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给予20-50元的罚款。

5.5在仓库管理工作中若相关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勤勤垦垦,工作业绩显着者,经营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经相关部门组织评定,当月奖予人民币20-200元。

第7篇 公司成品仓库管理制度(6)

公司成品仓库管理制度(六)

1目的

为了保障仓库成品保管安全,提高成品仓库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成品仓库的出入库管理。

3职责

3.1储运部经理负责成品仓库的管理工作;

3.2储运部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仓库的日常工作。

4管理办法

4.1产品入库

4.1.1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入库时由生产车间填写《产品入库单》(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号),《产品入库单》上必须有生产车间的签字,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产品入库单》上的内容,与实际产品进行核对,相符后将产品入库。《产品入库单》一式三联,由生产车间、储运部和销售管理部各保留一联。

4.1.2产品入库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必须及时将电脑中的入库单进行审核;同时按要求做好产品库存卡片(入库后二小时完成)。

4.1.3退货产品按《退货产品处理规定》办理。

4.2产品出库

4.2.1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销售管理部下达的《送货通知单》进行产品出库的工作。

4.2.2产品出库必须符合包装整洁、完整、标识齐全(特批产品除外),同一品种不允许不同批号拼箱,同一品种供同一家客户按同一批号发货(最多不超过二个批号)。

4.2.3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销售管理部下达的《销售出库单》和《销售需求单》上翻包装通知进行翻包装,涉及到需要重新灌装和重新封口的产品,由储运部开具《翻包装作业单》交给生产车间,由生产车间负责完成这种类型的翻包装工作,此时的《翻包装作业单》由生产车间保留。翻包装产品必须符合出厂产品要求。

4.2.4拼箱产品根据销管部下达的出库通知单,按《拼箱、开箱原则》办理。

4.2.5产品出库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应及时更新《库存卡》的记录,同时将出库信息及时输入信息系统,保证记录和输入的准确性,并将出库记录进行审核。当天入库的记录和输入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

4.2.6产品出库装车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应提交《销管出库单》(清单的内容、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号、发往客户等)给货车司机,由货车司机监督装车货物是否与销管出库单所列相符,并签字确认。

4.2.7客户如需发货清单随货,储运部必须按要求将《销管出库单》放入箱内,并在箱外标明,以供客户收货、验货。

4.2.8货物中携带资料和样品的,必须随箱放入清单,在箱外标明,以便客户及时查收。

4.3库存管理

4.3.1储运部仓管人员必须做好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防护工作和检查工作。

4.3.2产品按分类、规格、型号、按序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产品堆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便于出库。

4.3.3储运部仓管人员每月月底对库存进行盘点,保证帐、物、卡一致,如有差错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

4.3.4储运部仓管人员查视库存产品,对6个月以上未动销的,及时转到滞销库(当月红字显示),并对滞销产品进行处理。

4.3.5距到保质期1/3时间之内的产品不允许直接发货,报技术质量部审定。

4.3.6按财务要求做好每月的收付存报表。

第8篇 (公司企业)成品仓储管理准则

企业(公司)成品仓储管理准则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交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库位规划

第三条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物料管理科应依成品缴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四条成品堆放

物料管理科应会同质量管理科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五条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三)物料管理科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六条库位管理

(一)物料管理科收发料经办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收货管理

第七条成品缴库方式

(一)缴库部门开立进仓明细表一式二联,连同缴库品送至物料管理科经收货人员签收并存放于指定库位后,第一联送回缴库部门存查,第二联由收货人员持回凭以核对成品缴库单。

(二)缴库部门按当日的进仓明细表汇总开立成品缴库单,送物料管理科核对签认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科据以转记成品库存日(月)表,第三联送回缴库部门。

第八条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应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缴库原因代号、品名、规格、产品缴号数量、包装或唛头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缴库部门更正。

□发货管理

第九条交运期限控制

(一)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物料管理应于一日前办妥成品交运单,并于一日内交运:

1.计划产品接获客户的订货通知单时的交货日期。

2.内销、合作外销订制品、依客户需要的日期。

(二)直接外销订制品缴库后,配合结关日期交运。

第十条发货注意事项

(一)物料管理科接到订货通知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二)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

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通知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交运。

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交运。

(三)物料管理科接获订制(货)通知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运。

(四)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缴库或订货通知单注明不得提前交运的,物料管理科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先予交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五)未经办理缴库手续的成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同时办理缴库手续。

(六)订制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交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交运。紧急时可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七)成品交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交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交运情况,若已交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第十一条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一)物料管理科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二)物料管理科应于每日下午4点以前备妥第二天应交运的成品交运单,并通知承运公司调派车辆。

(三)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第十二条内销及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

(一)成品交运时,物料管理科应依订制(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由业务部门开立发票,客户联发票核对无误后寄幸免客户,存根联与开剩的发票于下月二日前汇送会计部门。

(二)订货通知单上注明有预收款的,于开立成品交运单时,应于预收款栏内注明预收款金额及发票号码,分批交运的,其收款以最后一批交运时为原则,但订货(制)通知单内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承运车辆入厂装载成品后,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成品交运单上签章,第一、二联经送业务核对后第一联业务部存,第二联会计核对入帐,第三、四、五联交由承运商于出货前核点无误后始得放行。经客户签收后第三联送交运客户,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回物料管理科,把第四联送回业务依实际需要寄交指运客户,第五联承运商持回,据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物料管理科自存。

第十三条客户自运

(一)客户需要自运时,物料管理科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

(二)成品装载后,承运人于成品交运单上签认,依第十二条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

(一)物料管理科应于结关前将成品运抵指定的码头或货柜场以减少额外费用(如特验费、监视费等)。

(二)成品交运时,物料管理科应依外销订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码头或货柜场的报关行签收后,第四联免送客户,依存于物料管理科,第五联经报关行签收后由承运人持回,据此申请费用。

(三)外销发票正联送业务部门收存,存根联与开剩的发票则于下个月二日前汇总送会计部门。

(四)成品需于厂内装柜时应依下列规定输:

1.物料管理科应于接到业务部门通知后,即联络货柜入厂装运。

2.装柜时应依客户要求的装柜方式作业,装毕后货柜应以封条加封。

第十五条成品交运单的更正

成品交运单因交运内容更改或填单错误需更正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内销交运单的更正:

1.尚未交运:开单人员应于原单错误处更正,并加盖更正章,如果难以更正,则将原单各联加盖本章作废字样,重开成品交运单办理交运。作废的成品交运单第一联留仓运科,其余各联依序装订成册送会计核对存档,另开错误的发票则加盖作废章,存于原发票本。

2.已交运:开单人员应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内销)第一、二、三联送业务部核对后,第一联业务部存,第二联送会计,第三联依实际需要转送交运客户,第四联寄指客户,第五、六联存于仓运科。

3.如发票已送客户,因错误而需重开者,应将新开发票连同交运更正单第四联送业务部门转交客户,并需督促客户取回原开发票。

(二)外销成品交运单的更正:

1.尚未交运:比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办理。

2.已交运:经办人员应立即至交运的码头或货柜场办理装箱单等报关文件的更正,并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其流程与发票的更正比照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3.交运更正单不得作为出厂凭证。

第十六条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的审核及追责

(一)审核: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下列情况者,应即附有关单据送业务部门转客户补签:

1.未盖收货章。

2.收货章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非公司名称全衔。

3.其他用途章(如公文专用章)充当收货章。

(二)追责:物料管理科于每月10日前就上月份交运的签收回联尚未收回的,应立即追责,并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同时应于月底前收集齐全,依序装订成册送会计科核对存查。

第十七条运费审核

(一)物料管理科每月接获承运公司送回的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运费明细表及发票存根,应于5日内审核完毕,送回会计科整理付款。

(二)物料管理科审核运费时,应检视开单出厂及客户签收等日期,是否有逾期送达或违反合同规定,均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

(三)若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第十六条的签收异常者,除依规定办理外,其运费亦应暂缓支付。

第十八条成品领用与发票逾月反应

(一)物料管理科收到领用部门开立的成品领用单经审核无误后,依其请领数量发货。

(二)业务部每月初时把上月已出货未开立发票的客户,订货(制)单、品名规格、数量、交运地点及原因与对策填立于发票逾月未开立汇总表一式二份,一份业务部存,一份送会计科据以核对。

□退货品管理

第十九条运输的联络

物料管理科接到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应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门补充,若有则依成品退货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址联络承运商运回。

第二十条退货品的验收

(一)退货品运回工厂后,仓运科应会同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第一联存于会计,第二联送收货部门存,第三联由承运人携回依此申请费用,第四联送业务部向客户取回原发票或销货证明书。

(二)物料管理科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先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退货品的处理

退货品的处理方式系需重处理者,物料管理科应督促处理部门领回处理。

第二十二条退货的更正

(一)若退回成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物料管理科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第三联由运输公司携回依此申请运费,第二联送回业务部门处理,第一联暂存仓运科依此督促。

(二)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物料管理科办理销案。

(三)倘退货品系属误退时,业务部门应于原开退货单第四联注明退货品不符后,送回物料管理科据以办理退回客户,将其交运作业按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并在成品交运单注明退换货不入帐,本项退回的运费应由客户负担。

□滞成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滞成品分类、提报

(一)滞成品部分由物料管理科依类别及分配的库位编号编列存放,并就每一堆置单位(如一垫板)固定库位存放便于管理。

(二)滞成品的发生原因及代号:

1.计划品:

a.正常品缴库后满6个月未销售或未售完。

b.正常品缴库后虽未满6个月,但有变质的顾虑。

c.与正常品同规格或其他因素未能出库(异常品)。

d.每批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

2.订货生产

e.订单取消时

f.超制、短码尾数时。

g.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

3.其他

h.试制品

i.销退重整列为次级。

j.其他。

(三)物料管理科应于翌月5日前汇总填制滞成品处理月报表,呈主管核签,第一联送总经理处理,第二联自存。

第二十四条滞成品发货

物料管理科于接到业务部门指定滞成品的订货通知单后依第四章发货管理规定办理。

□储存管理

第二十五条帐务

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明细表后,应立即和有关单据核对,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办理更正。

第二十六条盘点

(一)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科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物料管理科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二)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三)会计科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物料管理科查明原因,再送业务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四)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物料管理科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仓运科自存。

第二十七条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物料管理科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二十八条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一)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二)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物料管理科应随时注意。

(三)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才可。

(四)物料管理科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五)未经物料管理科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

(六)物料管理科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附则

第二十九条实施与修订

第9篇 半成品仓库管理规定办法

半成品仓库管理规定【1】

第一章 目的和范围

一、目的

1.1.为使公司的仓库运作更加规范,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办公用品库、原材料库、半成品库、成品库的管理。

第二章 货品入库验收

一、货品的验收

1.1.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货到厂时应及时通知检验人员到仓库办理进料检验手续。

1.2.仓库保管员判明实属本库保管货品后,按公司货品检验规定提请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1.3.检验员检验程序应严格按货品特点执行规定的检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1.3.1.产品数量;

1.3.2.产品规格、重量;

1.3.3.产品颜色;

1.3.4.产品内在品质。

1.4.产品经检验后,检验人员认真填写“来料检验单”,注明来料检验的情况和结果,作为仓库管理人员是否入库的依据。

二、外购货品的入库

2.1.仓库管理人员凭品质检验合格办理入库手续,凡经检验不合格,应通知供应商办理退货。品质凡经检验合格的,则依下列方式办理入库手续:

2.1.1.将供应商送货单和请购单进行核对,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a、货品品种、规格不一致的,则应办理退货;

b、货品数量不足的,则应通知供应商补足;

c、货品数量超过的,则应办理退货。

2.1.2.核对供货单位发票(符合国家税务规定);

2.1.3.核对销货单;

2.1.4.进口货品还应附码头提单、装箱单。

2.2.货品经上述程序可以正常入库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入库单”,并在入库单上签名,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四联,一联存根、一联仓库记账、一联交财务、一份检验员留存。

2.3.货品验收后一段时间内若发现问题,保管员应立即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交涉,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2.4.外购货品应按货品属性,分别归入原料库、半成品库和辅料仓库。

三、自制成品或半成品入库

3.1.公司自制的成品或半成品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入库单》,并按本制度第一部分有关品质检验的规定处理。

3.2.公司自制的成品或半成品经上述程序可以正常入库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四、入库流程

1.1.入库验收的具体流程如附表。

第三章 货品保管与保养

一、货品的保管与保养

1.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定位”摆放。

1.1.1.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四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1.1.2.保管货品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货品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第四章 货品出库

一、原、辅料出库管理

1.1.生产部门依生产需要进行领料时,保管员发料应按主管部门批准的“出库单”及计划限额进行发料。领料单一式四份,一份存根、一份仓库记账、一份交财务、一份领料部门。【附件二:出库单】

1.2.仓管员发料时一律实行先进先出,先进库的先发。

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出库。

1.3.1.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

1.3.2.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1.3.3.未验收入库货品;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保质负责,严禁发出不合格货品。

二、成品出库管理

2.1.产品成品出库时,必须按业务部门签发、财务部门确认的“销货单”,方可办理成品出库手续。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由收货人签名。出库单一式四份,一份存根、一份仓库记账、一份交财务、一份交业务。

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发货。

1.2.1.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

1.2.2.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1.2.3.未验收入库货品。

三、出库流程

四、退库管理

4.1.原辅料件因未使用完而需退库的,仓库应填写“退库单”,财务上作为领料的减项处理。

4.2.客户因各种原因成品需退库的,仓库应填写“退库单”,财务上作为出库的减项处理。

4.3.成品已出库但因质量原因需返修的,由业务部门向生产部门下达产品维修单,产品修好后由业务部门负责配送,仓库不做处理。

五、物品调拨管理

5.1.公司物品如需从一个仓库调拨到另一个仓库,仓管员需填写“调拨单”,并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进行实物的调拨。

第五章 盘点及帐务处理

一、盘点和盘盈、盘亏、报废处理

1.1.保管员应坚持实地盘点法,每季进行一次抽查盘点,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盘点应做到:

1.1.1.盘点时发现盘盈或盘亏应重复一次,重新核实,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做好记录。

1.1.2.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措施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1.1.3.清仓盘点中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保管员查明真实原因,及时报告领导。

1.2.盘盈、盘亏的处理

1.2.1盘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物品,由保管员查明原因并报领导批准后,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二、帐务处理

2.1.保管员应建立账册,并按规定“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工作。

2.2.仓库存货要确保帐、卡、物三相符,货品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2.3.每月3号前填报收、发、存月报表,报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副总经理。

第六章 附则

一、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于__年__月__日起实施。

成品仓库管理规定【2】

1.目的:

通过建立、建全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库房各个环节卫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流部下辖所有仓库。

3.职责:

3.1库房库管员工作职责

3.1.1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的检查、复核。

3.2库房保洁人员工作职责

3.2.1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

4.具体程序

4.1程序

4.1.1仓库清洁员主要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仓库管理员负责检查、复核,保证仓库卫生环镜。

4.1.2仓库周边的环镜应保持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染源。

4.1.3仓库清洁员应每天对仓库内地面和墙角进行清洁并保持洁净,对门窗、物品器具、设备设施表面及墙面进行清洁,做好库区内的清洁工作。保

证仓库无积灰、无杂物,保持仓库货架、货柜的清洁卫生。办公室保持整洁卫生,无积灰、无杂物,与办公无关的用品不得存放在桌面上

4.1.4仓库存放物料的外包装应保持洁净状态,每次验收物料完毕,以及当天物料发放工作结束之后,仓库清洁员应及时进行物料外包装和库区的清洁工作。

4.1.5仓库清洁员在清洁工作过程中需注意物料外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生严重破损,应当立即告知仓库管理员。

4.1.6仓库清洁员在清洁工作中应戴好相关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蛮力,以防止包装破损,注意个人安全。

4.1.7运输工具、清洁工具等应在每次使用完毕后,清洁干净,使之处于随时备用状态,清洁工具需按规定进行定置。

4.1.8仓库清洁员每次使用完清洗池之后,应及时打理该处卫生。

4.1.9仓库内部人员以及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携带与办公无关的物品进入仓库,应注意个人卫生,防止产生污染。仓库内除必要的办公用具之外,不

得出现私人或其它物品。仓库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

4.1.10仓库内有相应的防虫、防鼠设备,并严禁在库内投入杀鼠,杀虫的有毒药饵。

4.1.11库区内物料按类别分区存放,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废弃物。

第10篇 成品仓库管理规定办法

______公司成品仓库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保障仓库成品保管安全,提高成品仓库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成品仓库的出入库管理。

3 职责

3.1储运部经理负责成品仓库的管理工作;

3.2储运部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仓库的日常工作。

4 管理办法

4.1产品入库

4.1.1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入库时由生产车间填写《产品入库单》(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号),《产品入库单》上必须有生产车间的签字,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产品入库单》上的内容,与实际产品进行核对,相符后将产品入库。《产品入库单》一式三联,由生产车间、储运部和销售管理部各保留一联。

4.1.2产品入库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必须及时将电脑中的入库单进行审核;同时按要求做好产品库存卡片(入库后二小时完成)。

4.1.3退货产品按《退货产品处理规定》办理。

4.2产品出库

4.2.1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销售管理部下达的《送货通知单》进行产品出库的工作。

4.2.2产品出库必须符合包装整洁、完整、标识齐全(特批产品除外),同一品种不允许不同批号拼箱,同一品种供同一家客户按同一批号发货(最多不超过二个批号)。

4.2.3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销售管理部下达的《销售出库单》和《销售需求单》上翻包装通知进行翻包装,涉及到需要重新灌装和重新封口的产品,由储运部开具《翻包装作业单》交给生产车间,由生产车间负责完成这种类型的翻包装工作,此时的《翻包装作业单》由生产车间保留。翻包装产品必须符合出厂产品要求。

4.2.4拼箱产品根据销管部下达的出库通知单,按《拼箱、开箱原则》办理。

4.2.5产品出库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应及时更新《库存卡》的记录,同时将出库信息及时输入信息系统,保证记录和输入的准确性,并将出库记录进行审核。当天入库的记录和输入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

4.2.6产品出库装车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应提交《销管出库单》(清单的内容、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号、发往客户等)给货车司机,由货车司机监督装车货物是否与销管出库单所列相符,并签字确认。

4.2.7客户如需发货清单随货,储运部必须按要求将《销管出库单》放入箱内,并在箱外标明,以供客户收货、验货。

4.2.8货物中携带资料和样品的,必须随箱放入清单,在箱外标明,以便客户及时查收。

4.3库存管理

4.3.1储运部仓管人员必须做好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防护工作和检查工作。

4.3.2产品按分类、规格、型号、按序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产品堆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便于出库。

4.3.3储运部仓管人员每月月底对库存进行盘点,保证帐、物、卡一致,如有差错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

4.3.4储运部仓管人员查视库存产品,对6个月以上未动销的,及时转到滞销库(当月红字显示),并对滞销产品进行处理。

4.3.5距到保质期1/3时间之内的产品不允许直接发货,报技术质量部审定。

4.3.6按财务要求做好每月的收付存报表。

拟稿:______ 审核:______ 批准:______ 20__.8.

__公司成品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篇、安全

一、防火

1、所有进入仓库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2、每个仓库最少配备一台干粉灭火器和1个水桶。所有灭火器材,要求摆放地点固定且容易找到,对于违规摆放灭火器材的保管员,每人每次处罚50元。

3、每个仓库配备的灭火器材主要供本仓库备用,必须存放在本仓库内,灭火器不得对外借出,更不得随意与其他仓库或部门调换。

4、一旦公司出现火情,任何保管员都不需请示领导、都必须携带自己的灭火器积极参与灭火救援。救援结束后,必须将灭火器带回仓库,并认真检查,灭火器需要补充药液或需要维修的必须立即报请仓库主管,仓库主管也必须主动检查、维护灭火器。

违反规定,每人每次罚款30元。

5、仓库主管每月必须组织全体保管员学习防火知识,对新入职保管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让所有人员懂得出现火情时如何尽快找到灭火器,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救火,如何自救。违规一次,处罚仓库主管50元。

6、仓库人员要有极强的防火意识,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特别是仓库主管,要时常巡视仓库每一个角落,及时排查火灾隐患,督促仓库防火措施落实。

7、一旦发生火灾,首先应组织现场灭火,同时应报告总裁等公司领导,必要时拨打消防队电话119

二、防水防潮湿

1、保管员应经常关注自己仓库的屋顶、墙壁、窗户、大门、排气口等部位是否存在漏雨、进水隐患,应特别检查仓库墙壁和地面是否潮湿。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报告仓库主管,要求维修或防护。

2、每天下班离开之前,必须锁紧仓库所有门窗以防止雨水。。

5、严禁携带液体及潮湿物品进入仓库货品区。

三、防盗

1、所有仓库,必须人走落锁,即使是在上班期间短暂离开仓库,大门也必须落锁,严禁大门敞开而无人值守。每天下班离开之前,必须锁紧仓库所有门窗。违者每人每次处罚30元。

2、仓库大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即由仓库主管或仓库主管指定人员管理。严禁随意代管,严禁复制钥匙,严禁把钥匙随意分发或随意摆放在桌面。放假超过7天时,由仓库主管负责把所有仓库大门粘贴加盖公司公章的封条。

3、为分清责任,成品仓库必须严格按照交接班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成品库严格执行《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一切规定。

4、盗窃行为认定:未办理出库(即出库单)手续而被带出仓库大门,即构成盗窃行为。内盗行为,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0倍但最低罚金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处罚。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可加重处罚。对所有盗窃行为,公司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四、安全用电与节能

1、只有公司专业电工才可对仓库电路、电器进行安装、改建、维修、更换、调试,所有仓库保管员不得实施以上操作。

2、电工和仓库管理人员之外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仓库电器。

3、保管员不得随意在仓库临时插装大功率用电器,比如取暖电器、烧水器等,严防用电火灾隐患。

4、节约用电是每个员工的基本义务。严禁浪费电能。

五、仓库环境卫生

1、每天打扫仓库卫生,经常保持地面、墙壁、门窗、货架、货位、工具、桌椅的整洁干净。

2、经常清理仓库内的废品杂物,及时发现老鼠等四害隐患。

3、经常整理仓库物资,及时归类归位。货物摆放要逐步做到“分库存放,分区管理,分类摆放,”。既要防止货位浪费,同时注意预留消防通道。

第二篇、工作纪律

一、仓库考勤:由仓库主管记录所有工作人员考勤。。

二、迟到:迟到10--20分钟,罚款5元;迟到20——30分钟,罚款15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班次不计考勤但必须照常工作。每月累计迟到3次者,罚款加倍。

三、旷工:旷工1——3天,处罚4倍日工资;旷工4天以上,开除。

四、请假:原则上应提前1天向仓库主管当面请假,被批准后方可认定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淡季请假不发工资也不扣工资,旺季因有特殊情况可请假,请假一天扣2天工资。请假须有书面报告,仓库主管签字生效。

五、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元,每月累计早退3次,罚款后开除。

五、脱岗:工作时间内,保管员必须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凡离开岗位30分钟并且未告知仓库主管的即为脱岗。脱岗一次,罚款20元。每月累计脱岗3次者,罚款后开除。

第三篇、仓库工作流程

货品入库操作流程

(1)保管员接收供应商货品,应按规定分类堆放在指定区域→(2)保管员对所到货品进行盘点(两人进行),盘点表数与供应商到货单核对,核对无误后,保管员在盘点表和到货单上签字认可(如有出入,上报仓库主管)→(3)保管员将签字后的盘点表和到货单交由会计,由会计登记电脑入库单→(4)入库。

第11篇 成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应设专门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熟悉所储存物品的安全性能,加强通风、防潮、防动物、防雷等设施的维护,保障其功能有效。适用安全要求;应分库建立成品登记台帐,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并定期进行货帐核对,人离开时,应关窗锁门。

2、c级成品仓库内成品应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留存通道间距不少于1.2m。散装成品堆码不超过1.5成箱成品,成箱成品堆码高度不超过2.5米。

3、成品入库先打开仓库的安全出口,必须离仓库的2米上装卸,单件搬装,严禁抛传。转货的机动车不得驶入仓库。

4、仓库内安装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必须配足灭火器、高压水管等消防设施。

5、严禁在仓库区域内进行拆箱、钉箱、成箱、点药、封口等操作。

第12篇 某成品仓库管理员安全职责

成品仓库是对产成品的保管、包装、发货,主要是对库存产成品管理的安全负责,其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公司对仓库管理工作中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 成品仓库是消防重地,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一切明火进入库区;

3、 认真执行公司用电安全制度,库存产品较多,严禁擅自拉线接电,使用电炉及热得快等电器;

4、 定期检查灭火器材,保持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13篇 成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建立、建全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库房各个环节卫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流部下辖所有仓库。

3.职责:

3.1库房库管员工作职责

3.1.1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的检查、复核。

3.2库房保洁人员工作职责

3.2.1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

4.具体程序

4.1程序

4.1.1仓库清洁员主要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仓库管理员负责检查、复核,保证仓库卫生环镜。

4.1.2仓库周边的环镜应保持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染源。

4.1.3仓库清洁员应每天对仓库内地面和墙角进行清洁并保持洁净,对门窗、物品器具、设备设施表面及墙面进行清洁,做好库区内的清洁工作。保

证仓库无积灰、无杂物,保持仓库货架、货柜的清洁卫生。办公室保持整洁卫生,无积灰、无杂物,与办公无关的用品不得存放在桌面上

4.1.4仓库存放物料的外包装应保持洁净状态,每次验收物料完毕,以及当天物料发放工作结束之后,仓库清洁员应及时进行物料外包装和库区的清洁工作。

4.1.5仓库清洁员在清洁工作过程中需注意物料外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生严重破损,应当立即告知仓库管理员。

4.1.6仓库清洁员在清洁工作中应戴好相关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蛮力,以防止包装破损,注意个人安全。

4.1.7运输工具、清洁工具等应在每次使用完毕后,清洁干净,使之处于随时备用状态,清洁工具需按规定进行定置。

4.1.8仓库清洁员每次使用完清洗池之后,应及时打理该处卫生。

4.1.9仓库内部人员以及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携带与办公无关的物品进入仓库,应注意个人卫生,防止产生污染。仓库内除必要的办公用具之外,不

得出现私人或其它物品。仓库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

4.1.10仓库内有相应的防虫、防鼠设备,并严禁在库内投入杀鼠,杀虫的有毒药饵。

4.1.11库区内物料按类别分区存放,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废弃物。

第14篇 某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成品的安全存放,便于产品识别和存取,避免堆放混淆,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成品的入库规格、型号、数量等的验收,合理安排成品仓位的划分,进行成品的安全、有序存放,负责仓库的安全、卫生和管理工作,对入库成品进行标识,防止成品入库后颜色、品种、规格等的混淆,建立成品出入库流水帐,每日仓管员填写《产成品入库单》交销售部、财务部各一份。

2.成品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仓库管理制度及具备所管物资的基本知识。

3.成品仓库管理员应在接到销售部开单、财务部确认并加盖财务印章的出货单后,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凭出货单到仓库核对产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发货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发货。

4.进行发货装车时的现场跟踪,严格按照出货单发货,仓管员无权随意改变产品的车款、颜色、编号等发给客户,产品装车时,成品仓库发货员必须协同送货人对产品数目清点确认,核准后方能发货。

5.成品仓库管理员应每日做好成品库帐,并于次日上午11:30前将《成品日报表》交相关部门。(《成品日报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存根、二联销售部、三财务部)。

6.每月25日-31日及年终会同销售部、生产部、财务部进行盘点工作,填写《盘仓清点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报销售部、一份报财务部、)。

二、管理制度:

1. 成品库管理员必须提前十分上岗。

2. 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 成品库发货员必须严格按照销售部所开《出货单》发货。

5. 成品库的卫生应由库管员负责安排在下班前打扫干净。

6.成品出库时,成品库管员、装卸工必须交替在岗发货。

7.非成品库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成品库翻拿成品,成品库内所有入库成品需办理出库手续后方可发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行负担。

8. 成品仓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操作程序。

11以上如有违反,公司将按照《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15篇 c半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半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根据项目部质量管理标准要求,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各单位进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如下:

1、工程开工前,各架子队及工地材料厂应尽快上报用于主体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生产供应商名单,经汇总后上报项目经理部,以便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册。

2、对影响工程产品质量的主要物资,如钢材、木材、水泥、大堆料、外加剂等在采购前对供方均要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花名册。

评价内容:a、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进行评价;b、对采购的样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评价;c、对采购物资的试验、检验结果、安装性能验证进行评价;d、对供方业绩、供应历史、信誉、质量保证能力以及经济实力进行评价。评审标准:e、生产厂或供货商提供的各类物资必须符合规定要求。f、生产厂或供货商提供的资质证明、管理体系文件必须符合规定要求。g、产品的价格、运距、运输方式、供货能力能够满足工程进度的需求。h、中间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可信度、证书等要符合规定要求。

对采购的物资和顾客提供的物资以及顾客指定的物资均需在进库前验收,发现实物与进货单、合同不符,技术资料不全等情况,有权拒绝入库(场),保证不合格物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供货达一年的主要物资,要填写《供方供货质量综合分析表》进行分析,并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3、进货检验与验证:物资入库进场检验取样时,在顾客有特殊规定标准时,应首先执行顾客标准,在顾客没有特别规定标准时,应执行国家标准,具体标准与取样方法由试验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物资部门在物资进场二日内向试验室提供试验委托单和试验样品,做好采购进货物资的试验、检测工作。认真做好进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资料的收集和登记工作,同时报送监理检查审批,配合试验部门做好对原材料的取样检验工作。

4、钢材的验收:各架子队物资对钢材进行验收,按照程序规定,首先核对钢材的品种、规格、材质是否与计划一致,核对钢材批号(炉号)是否清楚,有无多种钢材混装、混淆情况。再就是核对钢材的运单、车号、票号等是否一致,数量经过磅或清点换算后是否相符等。核对无误后,依照仓库技术管理规程,堆码、标识并取样送试验室检测,填写《物资到达验收登记簿》。对经检测不合格的钢材,认真填写《数量、质量不符通知书》,并随货一起办理退料签认手续退回供方。

5、水泥的验收: 各架子队物资对进场的散装水泥必须坚持每车过磅据实计量验收;对包装的水泥坚持点包计数、抽包复核的方式计量验收。认真核对水泥运单、车号、出厂合格证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经细致核实无误后,卸车存放或堆码、标识、填写《物资到达验收登记簿》,并按规定取样送试验室检测,对检测合格的水泥及时办理点收入库手续。对验收数量不符的按合同规定据实计量。对质量不合格的填写《数量、质量不符通知书》,并随货一起办理退料签认手续退回供方。

6、其它物资验收:各架子队物资要认真核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件数、长度、重量)等与入库通知单、运单、发货明细表、技术证件、装箱清单等资料是否齐全、相符,对检测、验收合格的物资,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保存相关资料。对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物资,坚决予以退场,并保存相关记录。

7、大堆料的验收:要严格进场验收,有专人管理,必须有两人以人共同验收,妥善保管、发放,核销验收有记录,堆码成方、成垛,分仓存放,标识明显、齐全、准确。对因地理位置关系不便过磅计量的,要采取一车一量方,量方必须按车厢净空检尺,要有长、宽、高且统一的计量单位,对验收合格的地材要及时开具一式三联的大堆料收方单,填写《物资到达验收登记簿》。坚决杜绝未经过磅、检尺量方的收方估量。

8、严格按规范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区域进行标识,对材料数量、规格等处于检验与试验状态进行标识,标明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进货日期、厂家(产地)、检验状态、数量等。对物资检验状态的标识有以下四种:未检验和试验记为“待检”,已检验和试验待确定状态记为“待确定”,已检验和试验合格状态记为“合格”,已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状态记为“不合格”。物资标识牌颜色要求白底黑字,书写要求清楚、整洁,标识牌置于醒目的位置。

9、现场按施工平面组织进料。料场布局合理,场地平整无积水,场区料具堆码整齐,道路通畅,送、发料与施工生产不干扰。有防洪排水设施。搅拌站场地必须硬化。

10、工地有必要的仓储设施,料库布局合理。运输通道宽应留2~3米,人工作业通道宽1~1.5米,检查通道宽不小于0.5米,货物离墙距离不小于30~50厘米,垫高不小于15~40厘米,要符合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雷击、排水等要求。库存料具堆码整齐,标识齐全,账料相符。库房周围整洁,无杂草、无积水。露天存放料具应苫盖。消防器材齐全良好。

11、管库人员对所管物资必须按照“六查”内容:即查数量、质量、保管方法、计量工具、安全、技术要求,认真自点,循环自点率每月不少于15%,并有自点记录,自点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填写物品注销记录,物品遗失、损坏评定单,在一周内处理完毕。仓库要坚持先进先发,交旧领新制度。

12、周转材料、小型机具要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台帐和保管卡片,专料专用,不随意改制。

13、工地水泥库符合“技术保管规程”要求。设专人管理,入库水泥分品种、标号,进库日期,分别堆码整齐,正确标识,散灰装袋,库内整洁。严格遵守先进先发制度,建立好收、发、存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入库检验有记录、有报告。

14、大堆料的管理,要严格进场验收,有专人管理,必须有两人以人共同验收,妥善保管、发放,核销验收有记录,堆码成方、成垛,分仓存放,标识明显、齐全、准确。

15、火工品在使用保管过程中应遵照公安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严格管理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越权扩大领发料范围。

16、有切实可行的节约和修旧利废措施,包装品、废钢铁要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现场模板应集中管理,统一配料,拆下来的材料要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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