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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管理制度范本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范本

包括哪些

一、出差申请 1. 员工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说明出差目的、时间、地点及预计费用。

2. 申请表应由直接上级审批,特殊情况下需经部门经理或更高层级领导批准。

二、差旅费用

3. 公司将根据预审批准的预算支付出差费用,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及其他合理支出。

4. 出差期间的个人消费需自行承担,除非事先得到公司明确同意。

三、出差报告

5. 出差结束后,员工应在一周内提交详细的出差报告,包括出差成果、花费明细及收据。

四、出差行为规范

6. 员工出差期间应遵守公司行为准则,维护公司形象,尊重当地文化和法律法规。

处罚规定

七、违规处理

7. 未提前申请或未经批准的出差,公司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8. 超出预审批准的费用,员工需自行承担超出部分。

9. 迟交或未提交出差报告的,将影响绩效评估,严重者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

八、不当行为

10. 若在出差期间违反公司行为准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解雇处分。

细则

九、交通安排

11. 优先选择经济舱机票或公共交通工具,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

1

2. 出租车或网约车需保留发票,以便报销。

十、住宿标准

1

3. 根据公司政策,住宿应选择合理价位的酒店,超标部分自行承担。

1

4. 长期出差可申请租房,但需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十一、餐饮规定

1

5. 每日餐饮补贴按公司规定执行,超出部分需个人承担。 1

6. 商务宴请需事先申请,且需提供相关凭证。

十二、出差安全 1

7. 员工出差前应了解目的地的安全情况,遵守当地安全规定。 1

8. 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公司并寻求当地援助。

十三、休假与加班 1

9. 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需提前申请调休,加班需按公司规定申报。

十四、特殊情况 20. 对于突发性或紧急出差,员工应及时通知上级,并在回程后补办手续。

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资源的有效利用。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人力资源部咨询。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l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有章可循,强化成本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之国内员工(注:含临时工、特聘员工,香港籍职员按香港公司规定执行)。

3. 出差可分为当日出差、远途出差和国外出差三种。

3.1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3.2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3 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4. 当日出差

4.1 员工当日出差时填写《外出单》由部门经理核准。

4.2 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广东地区20元/餐,内地12元/餐或由各分公司根据所在地区另行制定标准,每餐标准不得超出15元为上限。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4.3 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4.4 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4.5 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

5. 远途出差

5.1 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写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由部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副总裁)核准后,方可出差。

5.2 远途出差之员工须在《出差申请书》差旅费预支栏填写预支金额,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后向财务部预借旅费。

5.3 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未按程序办理出差手续的,须请人代办或事后回所属单位补办出差手续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4 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灾祸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回厂需以书面报告并附相关性证据,经调查确实无误的可报销差旅费。

5.5 出差人员必须于返回公司后五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和《出差报告单》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差旅费。

5.6 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乘坐火车、公交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总经理(副总裁)人员核准,可乘坐空运交通工具。

5.7 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摩托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门经理以上领导核准后可实数报销。

5.8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5.9 各分公司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报销差旅费。

6. 国外出差

6.1 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写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呈由总裁或董事长核准。

6.2 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6.3 出国期间有关膳宿、交通、杂费等费用依公司之规定办理。

6.4 受国内外机构补助之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它机构支给者,不得再支领任何有关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不足支付时,可支领其差额。

6.5 出国人员在国外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等费用须由总裁核准始得申报。

6.6 公司长期派驻国外之人员,在派驻地期间之待遇,由高级副总裁视其派驻地区之生活水准及公司提供之其它设施等拟订标准后实施。

6.7 出国人员公司应给予投保旅行平安保险,其投保金额标准与有关事项另行制订。

7. 交通

7.1 至出差地点不超出600公里的原则上不得搭乘飞机,应尽量乘火车或汽车出行,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超过600公里可搭乘飞机,副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以搭乘火车或汽车为原则,特殊情形需报请总经理(副总裁)签呈核准。

7.2 一般情况下,机票及火车票由行政部负责代购,乘坐火车的标准如下。

级别 软卧 硬卧 软座 硬座

一、集团总部 总裁、副总裁、助理副总裁、总经理

二、下属分公司 总经理、省区营运总监

一、集团总部 总监、高级经理、经理

二、下属分公司 副总经理

一、集团总部 副经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二、下属分公司 经理、副经理、主管(主任)、副主管(副主任)

副主管(副主任)以下人员

注:1.副主管级以上人员乘车时间必须超过6小时可乘座卧铺。

7.2 副主管级以下人员乘车时间必须超过12小时可乘座卧铺。

7.3 使用公司交通工具,依公出派车办法申请,经行政部核准,不得另报支交通费。

7.4 业务人员由派驻地点出差到外地拓展业务者,其市内交通费用实行固定补助的办法,补助标准由各公司自行制定,已享受补助的不得再报销市内交通费用,但城市之间的交通费可以附票据报销。

7.5 与经理级以上人员随行,其交通费参照同行人员最高级别人员标准报销。

8. 住宿

8.1 住宿费报销标准(必须附正式发票报支):

单位:人民币,元/日

级别 一级城市 二级城市 三级城市

总裁 四星级或以上标准

一、集团总部 副总裁、助理副总裁、总经理

二、下属分公司 总经理、省区营运总监

三星级或以下标准 三星级或以下标准 三星级或以下标准

一、集团总部 总监、高级经理、经理

二、下属分公司 副总经理

单人间 上限350元 实报实销

单人间 上限300元 实报实销

单人间 上限250元 实报实销

一、集团总部 副经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二、下属分公司 经理、副经理、主管(主任)、副主管(副主任)

上限200元 实报实销

上限180元 实报实销

上限150元 实报实销

如超过2 人以上同行,同一性别的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住一间,应选择双人间或3人间客房。

副主管(副主任)以下人员

上限150元 实报实销

上限120元 实报实销

上限100元 实报实销

一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天津、深圳。

二级城市:特区城市(深圳除外)、各省(自治区)省会城市及有国家经济开发区之城市。

三级城市:除以上地区城市以外的城市。

8.2 员工外派到其它公司工作的,当地公司有宿舍或租屋者,除非客满,否则出差人员不得住宿酒店,应以住宿公司宿舍为优先,出差住宿原则由出差地公司安排。

8.3 出差人员在火车、轮船、客运车中歇夜或由出差处所免费招待住宿者,不得再报销。

8.4 若因广交会、展览会、旅游城市旺季房价等原因超出住宿标准的,事先应向直属上级报告,事后书面说明原因,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住宿费用可按实际费用报销。

8.5 出差期间洗衣费自理,公司不予报销。

9. 膳杂费

9.1 在出差地如无提供餐食,从出发至返回之餐费以下列上限标准报支,各公司可另行制定餐费报销标准:

单位:人民币元/日

职别 一级城市 二级城市 三级城市

9.2以定额方式报支餐费,不需附餐费凭证,但如接受招待用餐及宴请客人,不得再报支餐费。

9.3 核实报支之费用,如与出差同行人共餐,应予账单上加注共餐人姓名。

9.4 员工与副经理以上级别人员一起去出差,短期出差(一周内)可参照一同出差最高级别人员餐费标准报销,超出一周以上的,按以上标准或各单位标准报销。

10.0差旅费预支

10.1 出差前于申请出差时同时申请差旅费预支款,其预支费用额度需经分管领导及会计审核后,方可至出纳处领取。

10.2 预支款应予返回一周内结清,未予限期内结清者,公司有权自薪资中扣回。

10.3 出差至各分公司处,其食宿可由分公司代为处理。

11. 差旅费报销

11.1 差旅费报销凭《出差旅费申报表》申请,附相关凭证及已核准之《出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副总裁)核准后,向出纳结清预支或支领垫付款。

11.2 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而花费的业务公关费用,另以费用申请单分别报销,不能并入差旅费申请。

11.3 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冲销所有款项。

11.4 为便于审核,实报实销费用尽量自己结账,避免代他人付款。

11.5 出差人员如到家住地点出差,如在同一城市不予报销住宿费用,伙食费、交通费用可按公司标准报销;如家住在同一城市农村的人员可参照此办法标准报销。

11.6 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事先应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份由个人自理,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11.7 出差期间与工作有关的长途电话费用由公司报销,非业务人员若因出差原因手机话费超出补助标准,可申请适当增加话费补助,但必须提供话费清单和客户公司名称。

11.8 出差期间患病, 如买药或医疗费用, 社保不能报时,由公司按照社保报销标准予以报销。出差期间若患重大疾病或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司,费用报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呈请公司由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12. 因参加炎夏户外体力等特殊性工作, 如山上林木调查等, 特殊出差津贴补助方案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公司总裁后执行。

13. 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应遵循先请示后宴请的原则,招待费用应严格控制,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14. 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制定和解释。

第2篇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规定(16)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规定(十六)

一、目的:明确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所必须遵循的规章制度以及报销步骤,确保公司资金使用得当。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副总裁以下级别)。

三、定义

(一)出差:离开原办公地点异地(跨区/县/市/省)办公,当日无法返回或当日能够返回。

(二)出差至同一分公司或业务区域(办事处)并连续工作时间超过一月以上(节假日不计)视为派驻,按员工派驻管理办法执行;派驻人员出差按本规定执行。

(三)出差天数统计:

出发:中午12点前出差(上车、船、飞机)的,当日按照1天计算;

中午12点后出差(上车、船、飞机)的,当日按照半天计算。

返回:中午12点前销差(下车、船、飞机)的,当日不按出差计算;

中午12以后销差(下车、船、飞机)的,当日按照1天计算。

四、申请程序

(一)出差必须是因工作需要予以提出的,申请出差的工作目的应非常明确和清晰。

(二)出差员工在出差前必须向其直接主管提出申请,详细说明出差的目的、地点和所需的时间等相关事宜。

(三)员工出差,需本人填写《出差申请表》(见附表一),由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出差申请表》一式二份,审批完毕后一份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一份员工留存)。办事处主任以下级别销售人员,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按照经审批通过后的《月行程计划表》(核销依据)中的计划行程执行。区域经理以上销售人员,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出差申请。

(四)出差至分公司或办事处者,须提前通知分公司或办事处做好相关接待工作(特殊情况另定)。

(五)如需借款,凭签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照借款管理规定办理。

(六)如需派车,按照现行派车管理规定办理。

(七)所有外出培训申请,必须经由本部门总监(或被授权的指定人)和人力资源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借款。

五、交通

(一)原则上,公司对交通工具的选择要求依次为:火车、客车、轮船、飞机,员工应根据出差路线及路程等,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各交通工具标准要求如下:

飞机经济舱

火车/动车硬座/硬卧

轮船三等舱、二等舱(经理级及以上职务)

市内交通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经理级及以上职务)

(二)乘坐火车或长途汽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购同席硬卧铺票。

(三)长途:始发站至终点站往返的路费,不在补贴标准之内,按发票核销(始发、终点站指出差起止车站、港口、机场等)。凡火车票、汽车票均以微机票为准。出发地至始发站往返、终点站至目的地往返的交通工具按市内交通工具标准执行。

(四)飞机:

1、部门经理(区域经理/ka经理/分厂厂长)及以上级别员工,因紧急公务需要可乘飞机经济舱。

2、从公司所在地出发的机票或能确定回程的往返机票一般由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3、从其他地区出发或返回的机票可以自购。凡自购机票报销时,必须同时提供登机牌存根。财务部对不能提供有效登机牌存根的机票不予票面全额报销。

(五)如果员工选择的交通工具超出了允许的范围,员工本人将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如有例外情况,必须先经部门经理认可,并同时获本部总监的批准(乘坐飞机须总裁批准)。在补贴标准内凭票核销,超出部分不予核销。

(六)因公前往市(县)内各类场所,属于常规工作且能于工作日内往返,不属出差范围,交通工具乘坐及核销标准按本规定执行。

(七)多人(2人及以上)出差起止地点相同时,若共同乘座同辆计程车出(返)差,交通费仅能由一人代表申报。

(八)低阶员工随同高阶员工出差,视实际需要,可搭乘同级标准交通工具。

(九)出差时有直达车、船的须乘坐直达车、船,不准无故绕道,否则当日所有发生费用不予核销。

(十)经理级(区域经理)以下级别员工,乘坐公交车。因紧急公务需要可乘坐出租车,须事先征得上级主管同意后方可按票实销。

(十一)异地调动或因事至总部、分公司办事人员,只核销路途费及车站、港口、机场往返路费,无交通/用餐补贴。

(十二)在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用,员工必须在票据背面或出差报告中注明细节,包括不限于:日期、从哪里到哪里等事项(包括出租车费及租车费用)。不注明细节的交通费,公司将不予报销。

(十三)销售人员出差开会、培训等期间,视同非销售人员,参照非销售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按同级别非销售人员出差标准核销,提供相关票据亦同。区域经理/ka经理同部门经理/分厂厂长级,办事处主任/城市经理同部门主管级。

(十四)销售人员至所属郊县办理业务,须当天往返,按标准凭票报销路途费。

(十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无交通补贴:

_中午12时以后出差或中午12时以前销差者(员工出差不论当天能否往返,中午12时以前出差或中午12时以后销差者,按出差全日补贴交通/用餐标准)。

_乘坐公司交通工具或由出差处提供交通工具者。

_司机人员驾车出差无交通补贴,不予核销路途费用。

六、住宿

(一)按员工级别入住,凭正规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按票面金额实销,超出部分不予核销。

(二)由出差处所免费提供住宿者,无住宿补贴。

(三)出差至分公司或办事处,均由驻地公司或办事处提供住宿,无住宿补贴(区域稽核人员除外)。如不能提供住宿时,须由当地主管提供未安排住宿签字证明作为核销依据。

(四)低阶员工随同高阶员工出差,视实际需要,可入住同级标准旅馆,予以核销。

(五)出差到家庭所在地(区/县/市),无住宿补贴。

(六)经理级以下两人(同性别)同时出差同一地点时,应同住一房,只由一人报销住宿费用。

(七)至所属郊县办理业务,须当天往返,无住宿补贴。

(八)出差地有公司的签约宾馆时,原则上必须入住签约宾馆。若特殊情况入住非签约宾馆,费用核销时,按签约宾馆价格予以核销。

七、用餐

(一)按补贴标准与出差天数予以补贴,凭票核销。

(二)员工出差1天者,当日餐费补贴按正常标准给予核销;出差半天者无餐费补贴。

(四)员工因参加学习、培训、会议等事宜出差,如主办单位免费提供一餐,无用餐补贴

(五)普通员工随同高层管理人员出差,一起用餐则由高层管理人员按标准报销,员工不得额外提报补贴。

(六)出差至分公司等,如有免费提供用餐,则无用餐补贴。参加由本公司自己组织和筹办的会议或活动,因公司通常都有就餐安排,所以对参加者不再给予额外伙食津贴。

(七)伙食费报销,原则上需提供相关的餐饮或食品类的有效凭据。

(八)旅馆住宿费用已包含用餐的;出差人员出席或陪同招待客户就餐的,在申请出差伙食费时应做相应的扣减。

(九)在宾馆或旅馆内的迷你吧,酒吧,小商场等场所所消费的食品、饮料或商品等个人费用由员工自理。

八、其他费用

(一)邮费以邮局的证明为报帐凭证。

(二)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报帐凭证。

(三)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发生的通讯,电讯费,必须提交宾馆旅店结算清单或移动电讯电话局出具的有效通讯结算清单。电讯电话局出具的费用通知单不能作为有效清单,用做通讯费用报销的依据。财务会计部将对不能提供有效清单的出差手机通讯费用不予认可和报销。

(四)出差期间,酒店住宿费以外的个人消费(如洗衣消费、小酒吧消费等)不予核销。

(五)与出差有关的招待费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九、考勤

(一)出差期间按实际工作时间记录考勤。

(二)因工作需要延期出差,须事先以电话请示部门主管同意;返回后,由主管补签《出差申请单》。

(三)员工不得借出差之便,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项,否则视为旷工,且不报当日任何补贴。

十、出差报告、总结

(一)返回后,须在3日内完成员工《出差报告》,详细说明起始地点、时间、任务完成情况、每日工作情况等,交直接主管审核检查。

(二)出差期间取得的技术、培训等资料,须及时交存相关部门存档。

十一、核销

(一)核销标准:

1、具体见《销售人员出差标准一览表》(附表二)、《非销售人员出差标准一览表》(附表三);城市级别划分见《出差城市级别划分一览表》(附表四)。

2、凡出差补贴,均在标准范围内核销,超出不支。出差费用申请人在费用报销时应自觉扣减超出的部分。若有在规定范围之外申请核销的特殊费用,必须经过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会签,或总裁批准。

3、不得在差旅费中附带核销其他费用,否则不予核销差旅费用。

(二)核销票据:

1、费用核销时,必须提供帐单或原件发票。

2、每位员工必须详细单独填写、提交自己的差旅费用报销单。填写时应根据具体分类归类并填写每项费用发生日期、地点、事由、金额和内容。如所发生的差旅费是以借款,或公司直接划款方式支付的,还必须在费用报告相应栏目中列示。

(三)审批流程:

1、差旅费用单据由出差员工的直接主管、上级主管批准,若直接主管不在,则由部门更上一级领导批准。其他经理的签字则不予认可。

2、审批者应按要求最大限度的进行有效控制。通过检查每张附件,仔细查看每个费用报销单,评估每笔支出的有效性,并注明审核日期。任何不合乎情理的费用,审批者必须提出质疑。

3、在实际审批时,审批者应参照以下几点:

_该笔费用是必须的。

_发生费用的项目是符合本规定中的标准。

_所报销的数额是合情合理。

_所有必须附上的文件是否已齐全。

_所有与人力资源部政策有关的费用申请,例如特殊情况下的搬迁费、探亲费等,都必须经过人力资源总监,或人力资源总监所授权的二级审批者的批准。

4、经过批准的出差费用报销单应交财务部作以下核查:

_该报销单是否获得正确的审批。

_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包括汇率的计算。

_是否遵照公司有关出差费用的规定。

_有关会计人员在审核无误后应签字,然后在递交财务总监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转交另外会计进行报销和相关账务处理。

(四)非销售人员核销:

1、出差返回后,须在一周内将各项费用、借款一并核销,特殊情况亦不得超过两周。

2、若可以把几个连续性的费用报销单放在一起报销,还公司款时间可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一月。否则,不允许把现金余额保留在费用报销单上,必须结清余额。

3、差旅费用报销时,由员工本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与《费用报销单》,以《费用报销单》作为封面,依次附相关单据,并附《出差报告》,经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审签后到财务部核销。

4、如属个人原因拖欠或延迟归还剩余借款的,将作为个人诚信不良记录备案,财务部将在1年之内取消其出差暂借款的资格。

5、差旅费的报销和其他费用一样,除特殊情况外,都将在财务部收到费用报销单15个工作日之内(遇节假日顺延),通过现金形式给予员工。

(五)销售人员核销:

销售人员费用核销按《业务人员费用核销流程》执行。

(六)其它:

1、凡外出培训、学习发生的差旅费、参训费、课程费等费用,应逐项由人力资源经理(总监)签批。

2、事先经领导批准的,参加会议或培训等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的相关费用实报实销,其余个人费用不予核销。

3、外出培训有具体协议规定者,按协议规定核销费用。

4、未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报批《出差申请表》的;未按计划行程出差的,差旅费用不予核销。

5、私人外出、旅行等费用,应与因公出差分开,此类费用不予报销。

6、邀请或委托本公司外人员出差(培训、咨询、调研等),应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

7、员工出差购车票/机票/船票时,购买意外伤害险的费用自理。

8、公司将不负担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健身和娱乐方面的费用,例如健身俱乐部、客房内的娱乐设施、收费电影或电视等。

9、任何没有实质业务而杜撰、虚报费用的行为都属违纪行为。弄虚做假者一旦被查实将视为“偷窃或骗取公司或其他雇员财物”(详见奖惩制度)的行为,按公司规定处置。

10、自备车出差者,公司给予报销过路费、燃油费。

(七)出差费用报销无原始凭据或预支款遗失:

1、原始凭据确属被盗,被抢,可出示当地公安或治安部门,宾馆,旅店保安部门的有效证明,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

提交财务会计部作为费用报销依据。

2、原始凭据属于员工自己保管不善而遗失,员工可与开票单位进行协商,以取得票据重新开具或取得开票单位的有效证明。不能取得重开票据或获得有效证明的,财务会计将按照费用票据管理规定不再给予认可。为减少个人不必要的损失,希望出差员工妥善保管好原始凭据,视同自己的物品和钱包。

3、一旦员工收到预支款(或备用金)后就应该对该款项负责。如有遗失,该员工应对此负责并交还该款。如果是帐单或发票遗失,有关费用也不予报销。除非该员工能提供相关可证明的报告,(例如公安局提供的证明、或酒店、旅行社提供的可证明该偷窃发生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充足证明(例如所遗失帐单、发票的复印件)。

十二、职务等级确认:出差员工职务等级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案,并正式发文通知相关部门、员工本人和财务部。员工职务若有变更,由人力资源部重新确认并通知财务部及相关部门。

十三、本规定下发之后,原各分公司/本部的出差管理规定如与本规定条款发生冲突时,以本规定为准。

十四、本规定由人力资源本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3篇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12)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十二)

第一章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标准发给出差旅费。

(1)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2)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出差旅费。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1)主管及以上级:每日120元。

(2)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2)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3)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4)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5)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才能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 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1)下午1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2)下午8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3)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 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1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 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 调遣人员若超过1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第二章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金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2)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3)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 如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的,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 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 膳、宿、杂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4篇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范本

不少企业经常会安排员工出差,如遇这种情况,企业应制订一套完善的员工出差管理制度,便于进行员工管理。以下是一则员工出差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

1、 宗旨: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 住宿费 膳食费 杂费 备注

区域间 区域内(市或县内)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 报销

各部门主管 按第4-7条要求据实报销 按上限4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上限16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上限12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35元/人•日 补贴 按25元/人•日 补贴 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费用支出的,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其他人员按上限20元/人•日据实报销。 按上限8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上限60元/人•日 据实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8、附则:

8-1、本制度属于管理制度,经行政管理部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第5篇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办法

目的: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级人员出差涉及的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内容: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分为:本地出差和异地出差两种。本地出差指可以当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写《外出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不能在当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视为异地出差。异地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间的行程安排等,并报相关主管审批。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员工出差计全勤,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视同加班。出差员工出差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二个基础标准

一、 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省会城市及直辖市每日的标准范围为人民币300元,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标准范围为人民币180元,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超出标准的10%,若超出此范围均由个人承担。

企业人员在本地办事,中午不能及时回厂者给予补助午餐费1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本地出差人员每人每次补助餐费二十元。(本企业出差两市之间,除去往返间的餐补其它天数不在餐补之内)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人员异地出差给予三餐补助费用,补助标准如下:省会城市及直辖市高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80元,中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60元,普通员工为人民币40元,

出差期间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实报实销另计。

员工、部门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据出差城市的距离决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况以火车为主,视情况申请乘坐硬卧和公路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经济舱的员工应经总经理批准,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部分,将自行承担。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按财务相关报销管理履行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费用员工自行承担。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时,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者,公司将不予报销返程费用。使用公司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因公出差人员凭往返交通票据、住宿费和餐饮费凭证,可按出差天数领取出差补助如果出差中有企业应当承担费用的宴请情况发生,宴请当次的餐费补助将不再享受。特殊情况行政部安排车辆接送,如无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车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车前往机场,前往火车站的出租车费实报实销,在进行报销时,出示出差申请单,财务部方能给予报销。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6篇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格式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加强公司出差管理,明确出差要求与标准,规范出差行为。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 依据:《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员考勤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条 适用:本司各级出差员工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原则:迅速、高效、节约。

第五条 出差员工必须及时完成公司指派的任务。不得延误工作进程;不得铺张浪费;不得无故耽误返回时间;

第二章 出差核准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六条 出差员工共分为管理、职员、员工三个级别。管理级别员工包括经理、厂长、副总等职务人员;职员级别员工包括主管、质检以及办公室、商场、办事处等文职人员;员工级别员工包括生产车间所有一线技工、生产工、杂工等。

第七条 所有因公出差的员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单》(见附表1),需明确工作任务、出差时间,经权限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 员工级人员出差由直属主管审批、厂长或副总或其授权职务代理人核准;职员级别或以上人员出差由厂长或副总或其授权职务代理人审批、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单》到财会部门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原则上预支金额不超过核准金额的80%。

第十条 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权限领导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权限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如果违反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十一条 出差工作以计件为报酬的员工与职员级别或以上人员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出差工作以计时为报酬的员工,出差时间及加班时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第十二条 出差员工在返回后24小时内凭有效《出差单》到行政人事办理考勤登记。

第十三条 出差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明细表》(见附表3)核销出差费用及提交《出差报告单》(见附表4)等相关报告。

第三章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权限领导审核批准。公共交通费用凭据实报实销。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在外地出差,一般情况下乘坐长途汽车及火车,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快车、飞机的(以经济舱为主),事前须经权限领导审核批准。交通费用凭据实报实销。

第十六条 住宿费、伙食费按《出差员工食宿标准》(见附表2)报销,超标自付;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与交际费等不得重复报支。

第十七条 出差公关或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的由出差员工自理。

第十八条 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十九条 不同级别的员工共同出差,住宿可按高级别员工标准执行,其他费用标准不变。

第二十条 报销住宿费需附清单,如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50%支付;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配合财务部监督落实执行,财务部需对出差费用进行审核,对违反规定的予以退回,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厂长、副总审核, 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核准:审核:审核: 拟订:马

出差单

出差费用报销明细表

出差报告单

第7篇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12)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有关问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领导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出差人应遵照执行。

(二)出差人凭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存档以便核查开支的审批。出差人返回后一周内应报清费用并结清暂支款,未在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申请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后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指定并核准。

第四条 工作日出差不得计加班费,但假日酌情予以计薪。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工作需要或因病及意外事件,经请示延时外,不得借故或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六条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七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由财务部另行确定。(财务总监制定)

第八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超过标准自付。

(二)膳食费、通讯费按规定补贴标准领取。

(三)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四)如无法取得支出之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由经理核准后,才能报销。

第8篇 某机械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机械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一、原则

1、适用人员:上海__机械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适用范围:从事与工作内容相关联的出差事宜。

3、出差标准:划分块区、设定费用、凭证报支、超出自负。

4、管理原则:明确批准权限,提供适度工作环境,合理控制费用支出。

二、出差类别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往返的。

2、短期出差:出差当日不能往返、且一次出差时间没有超过10天。

3、长期出差:一次出差时间连续超过10天以上。

4、国外、港澳台。

本条规定中的出差天数,以员工打卡时间为准;不能以打卡确认时间的,以交通工具时间为准。中午12时以前离开的,界定为一天,以后为半天;中午12时以前返回的,界定为半天,以后为一天。

三、出差批准

1、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派遣(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差(表一中不需要的除外)。

员工出差“申请”或“派遣”可以由本人填写、也可以由部门主管填写。

《出差派遣(申请)单》存放在内部局域网上,可自行下载;也可向前台或销售部文员处领取。

出差批准流程:本人填单(一式二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交前台记作考勤。前台每月汇总后交档案室)、合适主管(组长)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交前台

2、出差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天数,可以采用即时通信方式,按层级事先报告并履行批准程序(事后,仍然需要履行出差表的书面批准)。

3、各级主管(组长)须对员工出差事由、出差时间进行严格审定并安排好代理人员。

4、出差申请的批准权限见下表一。

序号 职级 当日出差 短期出差 长期出差 国外出差

表一中,最终审批人不是直接主管的,最终审批人之前的各级主管均应审核签字。若时间紧急,可以直接取得最终审批人的审批,但事后应补全手续。

部门经理、主管、组长:是经部门提名、总经理批准任命的职务。

块长:是经行政人事部任命、总经理批准的职务。

四、暂支款办理

1、员工凭《出差派遣(申请)单》可以向财务部借款。

-----借款前应完成《出差派遣(申请)单》的审批

-----出差人员必须借款的,应在《出差派遣(申请)单》中说明,经审批的《出差派遣(申请)单》是办理借款的依据

------前款未还清,或没有合理理由经常逾期的,财务部可以拒绝暂支借款。拖欠暂支借款的办法依照财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出差结束须在返厂后的三天内结清出差费用(遇节假日顺延)并履行主管(组长)签批、行政人事部审核、财务部经理批准程序。

3、各部门依照层级对《差旅费报销单》进行特定审核。

-----申请部门主管审核内容:员工出差的相应差旅费是否超支,如果超支,应注明

------行政人事部审核内容: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五、出差与补贴标准见下表二

1、一般情况下,员工出差的住宿、补贴报销标准如下表。

标准 人员

食宿:a类城市 b类城市 c类城市

往返交通

补贴

备注:

1、a类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深圳、青岛、宁波、厦门、大连

2、b类城市:包括沿海地区的非省会城市

3、c类城市:除a和b之外的其它县市

4、长途车费:是指从上海行政区域出差到异地的车费

5、火车以最快到达时间

2、往返火车站/机场以及在出差地点使用的交通方式

员工出差以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为主

员工携带配件出差、且重量达到20公斤及以上,须在《出差派遣(申请)单》上注明,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城市公交结束,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特殊情况产生,经合适主管批准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3、同行住宿

两人或以上同行,如果是同性,应当入住标准房。

六、差旅费报销

1、员工凭住宿发票、火车票(飞机票)以及交通车票报销。

2、员工凭开具的就餐发票、收据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3、由对方提供住宿,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七、其它

1、售后员工出差每天须以一定方式向合适主管汇报。

2、售后员工出差结束须将测评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交销售部文员。销售部文员须将每次售后情况向销售部经理报告。

销售部文员须对《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以电子版作好汇总、保存,同时在每季度末将《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装订成册交档案室。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可向销售部文员处领取。

3、员工出差结束由合适主管签署考勤。

4、公司按标准给予出差员工补贴,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5、员工出差发票报销有弄虚作假行为按规定处理。

6、本规定解释权归属行政人事部。

本办法已在2022年6月8日交由各部门充分讨论、2022年6月28 日再次征集各部门意见,经总经理批准,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第9篇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对于出差的员工,如何做好出差的费用报销管理,出差的员工各其规章制度等。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条目的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八条出差员工补休规定见下表:

出差员工补休规定

返回派出地时间

乘车时间

补休时间

返回派出地时间≥14:00

乘车时间<6小时

0天

6小时≤乘车时间<12小时

半天

乘车时间≥12

1天

注:1. 出差员工返回到派出地的时间以实际到达派出地车站时间为准。

2.在14:00之前到达派出地的不管乘车时间是多长,都不能再补休,到达当天休息但按正常出勤算。

第三章生活费管理规定

第九条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第四章交通费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出差员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使用规定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章住宿费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类别

城市

a类(特大型城市)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

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c类(中大型城市)

武汉、沈阳、济南、长春、石家庄、长沙、成都、西安、昆明、郑州、福州、南昌、南宁、合肥、乌鲁木齐、大连、青岛

d类(中型城市)

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贵阳、兰州、海口、宁波、温州、厦门、珠海、中山、东莞、台州、泉州、汕头、无锡、苏州、徐州、湖州、湛江、烟台、淄博、潍坊、济宁、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齐齐哈尔、包头、株洲、常德、洛阳、宜昌、绵阳、襄樊、荆州、南阳

e类(小型城市)

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第十七条员工出差的住宿标准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标准见下表:

第十八条出差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六章补贴规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齐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二十二条员工出差补贴规定如下:

出差补贴按照出差目的地地域等级不同划分如下表:

城市等级

a类城市

b类城市

c类城市

d类城市

e类城市

补贴额度

市场部员工:

90元/天

市场部员工:

70元/天

市场部员工:

50元/天

市场部员工:

40元/天

市场部员工:

35元/天

其他员工:

70元/天

其他员工:

50元/天

其他员工:

40元/天

其他员工:

30元/天

其他员工:

25元/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第10篇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对于很多企业来讲,都是员工在工作中的必须,出差的费用如何报销,对于出差的员工进行进行管理呢以下是一份员工出差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第11篇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范文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第12篇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流程、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和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出差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3条因公出差应填写《因公出差审批表》(附件1),并按权限审批。因会议、学习、培训出差的须附相关会议、学习、培训通知。

第4条集团总部人员出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

1.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出差:董事会、监事会发起人→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2.集团高层领导出差:高层发起人→总裁审批→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3.中层及员工出差:集团部门发起人→集团部门负责人审批(出差时间超过2天:→集团业务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4.员工因公出差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集团部门发起人→集团部门负责人审批→集团业务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区域公司、子公司出差审批流程参照集团总部出差流程自行制定。因公出国或出境由集团领导审批。

第5条出差人员凭《因公出差审批表》办理差旅费预借审批、机票定购手续;除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外,出差人员须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回来及时报到。

第6条出差中途改变路线和延长时间的,需报分管领导同意,报销审批时另附说明。

第7条几人协同出差的,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

第三章 差旅费构成、报销标准

第8条出差费用包括:

1.交通费:长途包括乘坐飞机、轮船、火车、长途客车的费用。市内车费包括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轻轨列车的费用,不包括公司所在地机场大巴外的其它费用。

2.住宿费;

3.经事前审批的餐饮费;

4.其它费用:公务发生的传真、邮寄、托费、公共服务等费用。

第9条员工出差国内按照如下限额标准按实报销差旅费。出差国外差旅费另行审批。

出差费用报销标准

级别

交通费

住宿费

(元/夜)

飞机

火车

轮船

动车

高铁

普通

列车

董事长

总裁

商务舱

头等舱

一等座

软卧

一等舱

按实报销

高层管

理人员

经济舱

二等座

软卧

二等舱

一类消费区

500

二类消费区

400

中层管

理人员

事前报准

经济舱

二等座

硬卧

三等舱

一类消费区

400

二类消费区

300

员工

事前报准

经济舱

二等座

硬卧

三等舱

一类消费区(单人)

300

一类消费区(双人)

400

二类消费区(单人)

200

二类消费区(双人)

300

备 注

1、一类消费区是指: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

2、二类消费区是指:除一类消费区外的地区和城市。

第四章 差旅费用报销审核程序

第10条 出差住宿费报销审核

1.住宿费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一致的有效的住宿报销凭证,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

2.因接待或重要业务需要招待宾客住宿或需要提高宾客及随同人员住宿费标准的,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执行,报销时须附注事由说明。

3.集团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出差可住单人间。其他同性员工两人一起出差的,应同住一间房。

4.参加会议人员,其住宿由召_议部门统一安排的,住宿费凭票按实报销。

5.随同高职人员出行的低职人员,食宿可随高职人员。

6.出差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住宿费:

①由接待单位(含集团下属分公司、项目部)免费接待安置的;

②会议费、培训费、资料服务费等综合性费用中已包括了住宿费的。

③员工家在出差当地的。

7.特殊情况需事先报总裁或董事长审批。

第11条 公费招待的报销审核

员工出差经批准的对外业务招待费,应该履行事先报批程序,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核准后按照审批流程报销。

第12条 交通费报销审核

1.出差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或长途汽车应按不超过规定的等级执行,并凭出差地点、路线、时间一致的有效票据报销。

2.市(县、区)内交通费报销时按规定附有效报销凭证。

3.个人或者多人一起出差自带(驾)私车,根据核定的里程数,按照1.8元/公里的标准报销燃油费和过路过桥费。里程数由行政管理中心、车辆科会同财务管理中心核定(参考附件2)。随同人员不再报销相关交通费。

4.出差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交通费:

①借出差之际顺便办理私人事务而发生的交通费增支部分;

②出差有公司车辆接送或搭乘公司员工车辆的;

③未经审批,自带私车发生费用超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费用的部分。

第13条 出差期间杂费报销审核

1.出差期间因业务所发生的电传费、邮递费、文件资料及公物托运费等,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2.员工异地调岗,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杂费等凭有效凭证按以上规定报销。

第14条 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出差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到财务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差旅费用要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表3),《出差审批单》应作为报销附件之一,否则财务管理中心可以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对无故未报销者不予再次借款。超过报销期,账面有个人出差借款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先行扣回。

2.差旅费报销审签程序:

①先交由部门负责人对单据有效性及费用标准符合性进行稽核,符合规定的签名后交还出差人;

②按审批权限分别送财务部门、总裁或董事长签字批准;

③审签手续完备后到出纳处报账或冲抵借款。

④多人协同出差,出差费用报销由出差申请人或者业务主办人员统一办理,其他出差人员签字证明。

第五章 违规与失职追究

第15条出差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虚报差旅费;不得以非正式票据报销费用。否则,财务管理中心有权拒绝受理,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经查实为虚增报销者,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按虚报额处以三至五倍的罚款。各级审签人员因把关不严、故意包庇纵容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签人员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16条若司机驾车随同出差,可随出差人员食宿。

第17条参加本地区培训或会议,除会务组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不住宿。

第18条本办法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19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0条附件:(1)因公出差审批表;(2)杭州周边主要城市交通里程参考表(单程);(3)差旅费用报销单。

第13篇 g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制度参照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 远途国内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

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副总经理远途出差一般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其他员工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的报销级别为软卧,其他人员的报销级别为硬卧;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费用。

第七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资。

第八条 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第14篇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范本

1、 宗旨: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 住宿费 膳食费 杂费 备注

区域间 区域内(市或县内)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 报销

各部门主管 按第4-7条要求据实报销 按上限4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上限16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上限12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35元/人/日 补贴 按25元/人/日 补贴 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费用支出的,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其他人员按上限20元/人日据实报销。 按上限8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上限60元/人/日 据实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8、附则:

8-1、本制度属于管理制度,经行政管理部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第15篇 员工出差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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