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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研管理制度体系(9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体系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体系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科研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申请、立项、执行、验收与评估的全过程。

2. 人力资源管理:涉及科研团队的组建、人员培训、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3. 资金管理:涵盖科研经费的预算、使用、审计和报告。

4.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包括设备购置、维护、共享与报废流程,以及实验室安全规定。

5. 知识产权管理:涉及专利申请、授权、保护与成果转化。

6. 科研伦理与法规遵守:确保研究活动符合医学伦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包括哪些方面

1. 项目申报与审批:制定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流程、评审标准和立项依据。

2. 团队建设:建立科研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机制,鼓励跨学科合作。

3. 经费管理:设立严格的财务制度,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4. 设备管理:建立设备登记、使用、保养和报废制度,优化资源配置。

5. 知识产权运营: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和转化工作。

6. 伦理审查:设立伦理委员会,监督科研活动的伦理合规性。

重要性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体系对于提升医疗科研水平、保障科研质量、激发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1. 提高效率:规范化的流程能有效减少管理中的混乱,提高科研项目的执行效率。

2. 保证质量:严格的监管制度可以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激励创新: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 防范风险:明确的伦理规定和法规遵守能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道德争议。

方案

1. 建立完善的科研项目管理体系:制定科研项目生命周期的标准化流程,从项目启动到结束的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指导和监督。

2. 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定期举办科研能力培训,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并实施绩效考核,将科研成果与个人晋升挂钩。

3. 设立科研基金:设立专门的科研基金,对优秀项目进行资助,同时加强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审计力度。

4. 加强设备资源共享:推行实验室开放政策,鼓励跨部门、跨科室的设备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

5.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推动研究成果的商业化应用。

6. 加强伦理教育和审查:定期组织伦理培训,强化科研人员的伦理意识,并严格执行伦理审查程序。

通过上述措施,医院科研管理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为医疗科研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体系范文

第1篇 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二条 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专项建设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1、纵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3)市科技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规划项目经费等。

2、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3、专项建设经费指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投入的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费。

4、国际合作经费为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5、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6、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7、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第三章 开支范围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1、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2、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4、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食宿费。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版面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专业或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医院自选课题经费不能用于参加学术会议)。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6)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但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5%。

5、科研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20%。

6、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第四章 管理办法

第四条 凡列入医院计划管理的各项科研经费,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计财科、科教科公章 的《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办理开支手续。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计财科单独设帐核算。

1、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医院计财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处。

2、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周密计划,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条 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必须按照程序办理:

1、用于课题研究的日常开支,如科研材料费、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学术交流费等,按照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教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报销。科研耗材(包括试剂)3000元及以下课题组可自行决定购买;3000元以上报医院审批,按照医院统一采购办法采购。所有购置材料均应由科室办理入出库领用手续。

2、与科研有关的食宿招待费用、飞机票、出租车票等科研业务费用,除按上述程序外,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重点学科、特色专科、重点研究室(所)和实验室的日常开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开支,报销程序同科研经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审计。

4、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由学科、实验室或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教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审批,由设备科按照医院的有关程序实施。

第六条 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设备科登记,作为固定资产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医院所有,由课题组使用,不扣所在科室的消耗。项目结束后,所购设备原则上归项目承担科室继续用于科研工作。

第七条 因科研出差需要借款者,凭借款单由科主任签字,经科教科审核并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计财科办理。

第八条 对于不按规定开支,挪用经费,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科室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中止拨款或收回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等处罚。

第九条 课题负责人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因超支而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第五章 结余经费

第十条 有上级资助经费的科研项目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可持《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提取结余经费的20%作为课题组奖励金,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如不继续深入研究,也不开辟新课题,则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第十一条 由医院提供科研经费的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或继续深入研究,否则剩余经费直接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第2篇 医院科研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医院科研技术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科研技术挡案是国家档案和科研管理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人员进行科学实验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反映生产者成果系统性、完整性的历史资料,是技术资源储备形式,是进行科研工作的依据和重要条件之一,为建立健全我院的科技档案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档案在科研活动中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及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暂行办法。

一、科技档案管理的内容及范围

凡是记录和反映我院科技活动中形成的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及科技文件资料,均属我院科技档案管理范围。

(一)科学研究方面:研究课题的归档材料包括:

1、研究计划部分: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工作方案、协议书、合同经费情况等;

2、原始记录部分:包括实验、调查、分析、测试形成的原始记录本、图纸、照片、录像带以及经过归纳整理的数据等;

3、总结报告部分包括工作总结报告、阶段工作报告、论文、专著、专题报告等;

4、鉴定及推广应用部分:包括开鉴定会的申请执行、上级批文、鉴定书、成果评价意见、获奖情况、推广中的反馈信息及本课题有评价、建议性质的来往文书等。

(二)科研发展规划方面:全院性及各科室、研究室的科技长远发展规划及年度规划。

(三)科技仪器设备方面:购置用于科研的进口、国产大型精密仪器随机全套技术文件、图纸及使用维修记录等技术文件材料的复印件。

(四)其他方面:科研机构设置,科研人员编制,考核及奖励,技术标准与规范,科技规章制度,科技出版,技术引进,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专业会议记录,纪要,科研成就及经验总结,各种科技统计报表等。

(五)科技人员个人业务档案。

二、科技档案的管理机构与职责

科技档案工作在院长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科教科内设科技档案室,配备兼职干部,各科室均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督促本科室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科技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科技档案收集是将分散在各科室和科技人员手中的科技材料集中到科技档案部门。科技业务部门在一项科技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以后,将科技文件材料经过科学的筛选和系统的整理,向科技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科技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材料经认真清点后办理交接手续,接收归档。

为建立有效的收集工作,保证收集工作的落实,要做到:

1、实行谁生产的科技文件材料就由谁负责立卷归档的原则,各有关科室应将科技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纳入科技工作时,应同时布置检查科技档案工作,并以此作为考核科技人员的业绩依据之一。

2、各科室对每项科技成果鉴定、申请验收时应先将该科研成果的技术文件材料送科教科审查,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科技档案的成果项目,不算完成任务,不予鉴定和验收,不予申报成果。

3、在缍项科研工作开始进行时,各有关科室及课题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收集、积累和保管本项目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并提供使用。在课题结束后半个月内整理、立卷归档,并附上情况说明。

由我院主持的科研协作项目应将全部技术资料归档,参加的协作项目,只需将我院承担部分的科技文件材料归档。院内合作项目由主持单位统一收集整理归档。

4、凡档案的科技文件材料,纸质要好,规格统一、字迹工整。

第3篇 医院科研质量管理方案

医院科研质量管理方案(试行)

一、科研质量管理目标

1、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

2、科研课题设计时应有查新,有论证,有统计学分析。

3、科研项目计划完成率>80%。

4、参加科研设计并参与实际研究的中青年人员获奖人数>30%。

5、科研项目获奖率>80%。

6、健全科研档案,科技人员档案材料齐全,保存完整。

7、临床成果推广应用率>80%。

8、科研实验室有实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实验记录完整,有质控标准,重要仪器设备有使用登记。

9、有动物饲养室及动物管理实验室。实验动物品种数量能满足科研需要。

二、科研质量管理措施

1、科教科、医务科、各科质量管理小组共同负责科研工作质量控制。

2、医院重点专科应能承担国家、省、市科研项目,一般科室承担市、院级项目。能否承担各级科研项目作为科室工作质量考核和奖励内容之一。

3、科研管理部门应了解国家、省、市科研项目招标情况,指导科研投标立项。

4、科教科严格科研立项管理,组织好论证、查新、科研设计,尽量达到立题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5、科教科每半年检查一次科研项目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保证项目进度,对于按期、保质考核达优、良以上的课题完成计划的课题组,在经费、设备、人员培训方面给予倾斜。

6、对按时完成计划的项目经实践检验后要及时组织鉴定,适时上报评奖。

7、在项目立题时须注重中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

8、对每项科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均与各科室、实验室、人员培训、经费、仪器设备购置挂钩,奖优罚劣。

三、科研质量评价

依据科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分a、b、c、d(即优、良、可、劣)四个等级,并实行百分评分制:

90分以上a级80-89分b级

70-79分c级69分以下d级

具体标准见附表。

科研工作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得分

1、各科室应有开展临床研究和学术活动的计划、安排、有专人负责并组织实施。10查阅有关资料,缺一项扣3分。

2、及时掌握本学科领域内外发展动态,定期组织专科学术讲座,合理组织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科技发展。10查阅有关资料,一项未进行,扣3分。

3、担任院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得到资助的项目应有详细的科研计划并定期上报进展情况。 10 缺一项扣3分。

4、严格执行科研计划,各种原始资料记录完整、真实、有据可查。 10 一项未达标扣3分。

5、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专款专用,开支手续完备。 10 向财务处了解,违者一处扣3分。

6、科研设备、仪器有专人保管,专管专用,剧毒药、易燃品符合安全规定。 10 一项未达标,扣3分。

7、各临床研究室、实验室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能主动配合临床开展各项科研工作。 10 一项未达标,扣3分。

8、科研课题完成及通过鉴定后半个月内应将一切原始资料交信息科研处登记归档。 10 未及时归档,每推迟一天扣0.5,资料不完整扣2分。

9、严守科技保密制度,凡未公开的科研项目及未鉴定或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得私自转让或对外公布其设计方案,技术路线。 10 一项未遵守扣2分

10、遵守科研道德,实事求是,成果申报按贡献大小排列名次,不得剽窃他人成果。 10 一项未遵守扣2.5分

第4篇 五四医院科研管理办法

第四人民医院科研管理办法

一、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中医学科学技术研究的重点领域确定范围,结合医疗卫生工作和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以防治危害人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选择、安排课题。

二、以应用研究为主。优先安排社会急需的,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的,水平较高的,可望1-2年内取得预期结果的课题。

三、重点扶植和发展我院的优势学科,安排系列课题,逐步形成我院特色。对有重大突破和重大影响的,能带动我院学科发展和提高我院整体科研水平的课题,作为我院的重点给予扶持。

四、鼓励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加强与社会各界合作,鼓励开展交叉、边缘、新兴学科课题研究;提倡多学科大力协作攻关。

五、申请列入计划的科研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先进性:选题内容新颖,有创新,研究起点高,有一定技术难度,选用指标先进,预计研究结果可达到国内先进或以上水平。

2、科学性:对国内外发展趋势和动态比较熟悉和了解,立题有充分的依据,课题设计严密细致,研究内容、指标具体,研究手段与方法先进合理,技术路线周密清晰可行,试验动物、受试对象样本量能满足统计学要求。

3、实用性:目的明确,具有特色。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能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基础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与学术价值,有可预见的应用前景,对推动科技进步有重要作用。

4、可行性: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具备基本的实验条件,仪器设备、所需动物、试剂药品供应有保证,课题组人员组成已落实,有承担并完成所申请项目的能力。协作单位已落实,协作内容有明确分工。研究进度切合实际,医疗、教学、科研统筹安排,研究时间有保证。

六、科研项目的审批程序

1、所有科技人员,均可申请研究项目,任何人不得压制。项目提出者要征得课题组所有参加者的同意,填写日照市人民医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交所在科室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

2、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提高计划完成率,凡已承担上级计划项目尚未完成的,如不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其课题负责人不得另外申请新的项目。凡已承担本院项目尚未完成的,一律不得申请本院新项目。

3、各科室应于每年第四季度着手准备申报下一年度的研究项目。

4、协作项目尤其是与外单位的协作项目,应先征得协作人员和协作单位的同意,分工要明确,项目落实后必须签订协议书。

5、科教科根据研究项目的立题条件对申报的项目逐一进行形式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最后提交医院专家技术委员会讨论,经过半数以上委员表决通过的项目,方可列入医院科研计划。最多不超过30项,并给予1000元立题补助,待项目全部完成后一次性补给。

七、科研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1、项目一经列入计划并下达后,其内容与指标不得随意改动,完成时间不得随意延期。

2、无正当理由迟迟未执行合同和计划的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应承担未执行计划的责任。除对其严肃批评教育外,扣发全部科研项目立题补助,经批评教育无效的应终止项目,并撤消计划,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3、科研计划项目完成后,无论是上级课题还是院级课题均应整理全部资料,写出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有关的测试报告、应用推广报告、查新检索等材料,并发表相关系列学术论文,以办理结题手续或申请鉴定。经专家技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再行上报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5篇 三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5

应根据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科研经费,结合我院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1.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的财务开支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专款专用,报销时必须有课题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

2.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开支范围包括: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科研协作费、课题论证及科研成果的评议、验收、鉴定等所需费用、聘请外来专家举办各种形式的咨询、讲座所必需的讲课费、必要的通讯费、交通费等。

3.购买与课题有关的书籍应限制在课题经费的5%之内,必须办理图书登记手续。与课题无关的一切书籍一律不得报销。经费使用人一律不得直接购买固定资产及相关耗材,采购程序遵照医院相关规定。

4.科研项目支出由财务科设立明细帐户,负责核算。项目经费额度下达后,课题组负责人应根据经费额度,制订研究工作开支的年度预算计划,在科教科和财务科的指导下,严格按计划开支。

5.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中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者,追回己拨项目经费。项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清理历年收支帐目,填写《项目财务决算表》,经财务科、审计办公室签字盖章后,连同项目总结报告及研究成果一起报送科教科备案。此项工作结束前不得再申请新的研究项目。

科教科和财务科、内审办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挪用、浪费或其他违反财务制度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或给予罚款。

第6篇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为贯彻“科技兴院”的办院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科研管理水平,把医院科研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促进多促成果,多出人才,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学术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以下科研管理细则:

第一章科研组织工作管理

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全院科研项目论证、大型科研设备购置、决策咨询及科研学术论文评审工作。

二、科教科为医院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成果管理等工作。

三、医院附设的各专业研究室,是科研的重要阵地,是医院主要科研机构。在院长领导下通过科研协作完成各项科研任务。

第二章科研计划、科研成果的管理

一、立项课题申报“

1、选题原则与要求:

(1)重点攻克常见病与多发病,尤其是精神疾病的防治研究。解决我院技术建设规划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技术关键问题。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瞄准国内外医学先进水平,从本院争创“三乙”实际出发,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实际性,支持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不搞低水平重复研究。

(3)选题要体现创新性和先进性。预料成果达到省市先进水平,对推动我院医学科技进步起到显著作用。

(4)每年6月为课题申报期。

2、承担课题需具备的条件:

(1)技术力量:申请立题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和具有科研能力的技术人员,课题主研人员应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

(2)经费落实:科研经费是实施课题研究的重要保证。其主要来源为医院科研基金和争取省市项目拨款。

(3)设备设施:主要指是否具备仪器、试剂、实验动物等必要的科研设施。

3、申报课题列项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书面申请即课题负责人就开展该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及社会经济效益作出书面说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科教处。

(2)院科研学术委员会审议后,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相应的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

(3)由科教科上报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立题。

(4)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审批。

资料准备

(1)课题负责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及立题的有关内容:

①、立项指导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②、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

③、预期目标

④、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析

⑤、计划进度安排

⑥、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⑦、查新报告

⑧、经费预算

用a4纸打印连同申请表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每半年,一年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科教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则需向上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说明延期理由,经审核同意方可结转。

(二)申报课题成果评审的程序及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

2、与上级主管评审部门核准评审日期并取得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3、邀请有关评审专家7-11人(均为副高以上,本院除外)。

4、评审结束后将科技成果评审证书一式五份,交主管行政评审部门签署核审意见。

资料准备

1、课题组负责人制作好评审幻灯或多媒体资料。

2、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及评审技术文件:(用a4纸打印)

①、课题内容简介

②、工作总结

③、社会、经济效益评估

④、典型病例介绍

⑤、部分病案索引

⑥、相关研究论文

⑦、查新咨询报告。

3、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4、立项的文件批复。

5、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6、科技成果评审证书。

7、整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23份。评审完毕整套资料原件留档案室。

三、申报课题评奖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奖项推荐书

2、评奖项目推荐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资料准备(用a4纸打印)

1、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省市连报19份。

2、装订成册的材料2份:

①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

②鉴定许可证或评审许可证

③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

④科研或技术总结报告

⑤经济效益证明(财务专用章)

⑥查新报告

3、课题获奖后,课题组获奖证书留档案室,课题组成员荣誉证书交复印件留档案室。

第三章科研工作条件管理

一、科研经费:医院设立科研基金,以资助院级科研重点项目。科研基金每年按计划拨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科教科按规定审查项目经费预决算表,检查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挪用或以各种借口截留。省市级项目拨款也照此管理。(具体办法另文制定)

二、经费开支范围:项目调研考察费,实验消耗材料、试剂、实验动物、必须添置的专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费、技术资料、技术文件费、项目鉴定、验收费、外单位科研协作费等。

三、科研设备管理:临床及科研共用的大型设备(如_光机、tcd、脑电图等),医院附设研究及其下层研究室的基础设施(房屋改造、实验台、水电设备、家俱等)由医院按技术发展规划专项购置。科研项目所购专项设备(冰箱、离心机、显微镜、各种测试仪器等)均有项目科研经费支出。各实验室外的大型精密仪器(如低温高速离心机、自动生化分析仪、细胞培养设施)使用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登记、设备专人负责等。

四、在医院研究室、实验室日常工作由各专业科室管理,信息科研处指导下工作。下属研究要有科研工作制度、实验室工作制度、科研规划(3―5年)、年度科研计划及年终总结。科研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按时上报科教科。

五、动物实验室是医学科研常用的、重要的工作基地,必须尽快完善和健全。

第7篇 医院科研课题申报及管理规定

医院科研课题申报及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课题管理,促进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科学基金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浙江省、绍兴市有关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国家、省、市各级各类计划的科研课题申报,一般实行投标制,其余课题实行申报制。科教科根据各项科研基金金请规划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课题申请书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标书,经研究室及各科室内同行充分论证筛选后,由科主任就其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签署意见,于每年6月30日以前报科教科,每年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申请。

三、各科室初筛后的申请书,经同行充分评议及学术委员会讨论,择优录取后正式上报各级资助机构。必要时,院学术委员会可要求课题申请者作开题报告进行答辩,出示查新检索证明。

四、各课题资助经费下达后,由课题材组负责人与科教科签署课题合同。课题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所定研究计划,决定该课题工作具体实施和科研经费的开支并对其负责。每半年向科教科提交课题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科教科按合同对科研进展和经费使用实行监督并定期检查考评。

五、每年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总结研究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一式十五份报科教科,并保存和整理全部科研原始记录、资料、照片等。如需申请鉴定或申报科研成果,由课题组负责人按规定申请。所有科研资料,除上交主管部门外,科室应保存全部复印资料,一份纳入科室科研档案,另一份交科教科永久保存。所有原始资料交医院档案室永久保存。

六、资助课题因不可予测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作拖延、应及时报告科教科。按原计划推迟半年以上者,应酬重新订立科研合同。如课题负责人出差,脱产学习、休息半年以上者,应及时更换课题负责人并订立新合同。无故不履行合同计划、不提交科研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者,科教科有权冻结其课题经费或追回全部拨款,并不再受理其新科研课题的投标和申请。

七、已获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及前二位主要合作者,原则上只能参加两项市级以上课题。

八、医院各级领导和部门应积极关心,热情支持科室的科研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有责任在人力、物力、时间、设备上保证计划课题的实施,如因前述因素影响课题进度。科室负责人应负有相应责任。

九、科教科作为全院科研主管部门,应全面、及时掌握全院科研工作动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支持科研人员的正常工作和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十、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8篇 大学附属医院科研助手岗位管理规定

大学附属医院科研助手岗位管理规定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为鼓励和支持研究人员更好地开展科研工作,顺利完成科研项目,特设科研助手岗位,并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科研助手为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研究期间聘请并支付劳动报酬、协助其完成科研项目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助手)。

二、研究人员所主持的科研项目需配备助手,且其经费具有支付助手劳动报酬能力的,可申请配备助手。

三、助手人选要求: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选定相应学历、资历、身体健康人员。

四、助手工作职责:协助做好科研项目相关工作,完成项目负责人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助手聘用期限: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项目需要决定。

六、助手福利待遇: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参考院内合同人员相关标准,与拟聘人协商后,报人事部门确定。所需经费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等,均由项目负责人在其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七、审批程序及合同管理:科研项目负责人将选定助手的申请材料报人事部门审核,由人事部门呈报主管院领导审批。批准后,人事部门按规定与助手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若少于一年以月为计算单位,按院内合同人员进行管理。助手聘用期间归属科研项目负责人所在科室管理。

八、助手的相关待遇由医院统一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由人事部门统一办理。所需经费经科研项目负责人确认后,由财务部门定期从科研项目负责人的科研经费中扣除。

九、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9篇 人民医院科研管理奖励办法

人民医院科研管理与奖励办法

1.立题:各级科研项目的立题,首先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就该项目的立题依据、研究开发内容和预期成果、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及技术经济指标、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所需经费来源及用途等作详细说明,并完成立题查新报告,于每年7月1日前上交科教科。经科教科初审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先确定为医院的科研项目,然后再分级申报。科研项目应按照浙江省科技厅、省卫生厅、市科技局、市卫生局有关指南来申报。

2.立题奖励:对申报科研项目并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上报后,不论是否批准立项,均对项目负责人奖励人民币500元。如被立为瑞安市科技局、温州市卫生局一般科研项目者,再奖励1000元,重点科研项目者,奖励1500元;被温州市科技局、省卫生厅立为一般科研项目奖2000元,重点科研项目者奖5000元;被省科技厅、卫生部立为一般科研项目奖10000元,重点科研项目奖15000元;被立为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奖20000元,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奖30000元。如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可参照执行。

3.实施:项目批准立题后,由课题负责人组织实施。课题负责人应每半年一次向医院学术委员会书面汇报科研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于每年的12月1日前完成年度小结上交科教科。科教科应经常了解项目情况并督促按期完成。

所有科研项目必须按期完成,并完成评审(鉴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应于每年的12月1日前填写延期申请报告上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及上级部门,同意后可延期完成,但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否则按自行终止处理。

所有科研项目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一律不得自行终止,否则除追回全部的科研经费外,本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科研项目。

4.评审(鉴定):科研一旦完成,课题组应及时整理好所有资料,完成评审(鉴定)查新,然后申请评审(鉴定)。评审(鉴定)结束后,必须将完整材料一式二份交医院存档。

5.评奖:通过评审(鉴定)的科研,可以申请评奖。

6.经费: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由医院统一管理。医院对各立题科研,根据科研的价值,再给予不同数额的经费补助。各课题组可在允许范围内支配经费使用,但必须经科教科审核、院领导批准。评审(鉴定)结束后,需将经费使用情况交医院存档。

7.科研项目获奖的,上级绩效工资全额奖励给课题组,同时医院还给予与上级最高单次绩效工资相等数额的奖励。

8.医院设立科研基金2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成果的推广和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发、引进,奖励科研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基金可逐年累加。

9.与我院协作的科研项目,由科教科统一安排,经费由科教科负责分配。

10.获准温州市继续教育项目的负责人奖励1000元,浙江省继续教育项目的负责人奖励2000元,获准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的负责人奖励5000元。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体系(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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