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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钳工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电钳工管理制度汇编

电钳工管理制度汇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岗位职责与权限

2. 安全操作规程

3. 工作流程与标准

4. 设备维护与保养

5. 培训与发展

6. 考核与奖惩制度

7. 应急处理程序

包括哪些方面

1. 岗位职责与权限:明确电钳工的日常工作内容,以及在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电钳工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安装时的安全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3. 工作流程与标准:设定电钳工工作的标准化流程,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4. 设备维护与保养:阐述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方法,防止设备故障和安全事故。

5. 培训与发展:制定电钳工的技能提升计划,促进其专业技能持续发展。

6. 考核与奖惩制度:设立绩效考核标准,激励电钳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7. 应急处理程序: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应急响应和处理措施。

重要性

电钳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企业至关重要,原因如下:

1. 提升效率:清晰的工作流程和标准能提高电钳工的工作效率,减少无效劳动。

2. 保障安全: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可以预防工伤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3. 保证设备稳定运行:规范的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能延长设备寿命,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

4. 促进人才发展:系统的培训和发展机制有助于提升电钳工的专业技能,增强团队竞争力。

5. 公平公正:通过考核与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工作环境。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图文并茂地说明每个工作步骤,确保电钳工能清晰理解。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强化电钳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设立专门的设备维护日,确保设备得到定期保养。

4. 根据电钳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表现,定制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计划。

5. 建立公正的考核体系,结合定量和定性指标,全面评估电钳工的工作绩效。

6. 对于表现出色的电钳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相应处罚。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旨在打造一支高效、安全、专业的电钳工队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电钳工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第1篇 井下电钳工停电送电管理规定及处罚

一、规定

1、井下电钳工必须持证上岗,配带甲烷监测仪、验电笔,发现缺一项者对其罚款20元。

2、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以及高低压电缆,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按严重“三违”处罚,追究分管机电的领导责任,罚款100元。

3、井下停送电工作,必须有矿领导签署的停电工作票,并且按照检查瓦斯、停电、机械闭锁、上锁、验电、放电、挂专用接地线、、挂停电牌、派专人看管顺序进行,没有停电工作票擅自停电的(临时处理跳闸故障除外),对停电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不按照停电步骤进行停电操作的,对停电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并追究分管机电的领导责任,罚款100元。

4、工作现场必须在专用工具箱内配有摇表、万用表、停电标识牌、放电接地线,发现缺一项者对分管机电的领导罚款20元。

5、严禁在停电设备上书写停电示意的字迹,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和分管机电的领导各罚款50元。

6、擅自停电影响其它单位生产的,对跟班队长和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7、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及跟班队长各罚款250元。

8、检修6kv(包括3.3kv)高压时,必须提前一天办好停电申请票,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现场发现缺一样的,对单位分管领导和操作人各罚款50元。

9、变电所、工作面电站必须配备停电标识牌、放电接地线、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笔、绝缘台,并检验合格,不超期,发现配备不齐全或未检验、超期,对责任人罚款100元,追究分管机电领导责任,罚款100元。

二、操作规程

1、高压验电器必须定期试验,使用以前必须带到有电的设备上先试验一下, 是否验电良好,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的电缆、设备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高压验电时,必须带绝缘手套,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 应立即将检修的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凡使用的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必须定期进行耐压试验,耐压不合格的禁止使用。违反规定者,按严重“三违”处理。

2、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送电”警示牌。如需反送电时,应采取可靠得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和损坏设备。未悬挂“小心反送电”警示牌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检修1140v~127v低压电气设备时,工作前在电源开关上必须挂好“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识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标识牌送电),并使用相应的验电笔验电、放电(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时才能放电),派专人站岗,停电设备上电气闭锁,并使用矿统一自制的锁具,施工人员随身携带钥匙,施工完毕后由施工人员自己打开锁具,准许送电。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施工完毕,由别人擅自打开锁具送电,对施工人员按一般“三违”处理。

4、如果在设备较多、供电线路较长的供电线路中出现接地掉闸故障的情况下,现场单位的跟班队长安排把因故障而掉闸的设备及时上好电气闭锁并派专人看管,在没有查清掉闸原因的情况下不准再送电。及时组织维修人员从负荷至电源逐级用摇表对设备和电缆进行遥测直至找到问题处理完毕后再送电,严禁使用一路一路送电掉闸的方法进行查问题,如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追究跟班队长责任,罚款250元。

机电科

第2篇 井下电钳工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跟班电工上下班制度

跟班电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必须参加班前会;必须遵守我矿出入井相关安全制度;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工用具。

二,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包括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等的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2严禁当班应该处理的事故或能够完成的工作,或由于时间所限能够部分完成的工作遗留到下一班。3当班时间快结束时,有一些事故的处理或设备的检修宜连续延时完成的,应延时完成或和下一班电工合作完成,时间长的可作加班处理。4双方接班后,岗位上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包括上一班的遗留问题--不论何种性质的遗留问题。

三,跟班电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要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2,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3,必须熟悉井下供电系统,井下各种机电设备,监测监控设备等设施的原理、性能及具备检测、检修、使用、维护等技能。4,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5,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井下各设备设施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6,对设备的隐患或故障应做到及时发现,早期处理或预防。

7,设备有问题或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向相关人反映,以确保安全生产。8,在领导的统一安排下,进行设备的安装、搬迁、定期检修维护等工作。9,要不断加强自己的素质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并做到自保、互保。10,搞好设备的工作卫生,保证其正常运行。11,必须严格遵守矿井安全生产的其他相关规程、规定、制度等。12,机电班职工要团结友爱;技术上要积极交流、相互学习;发生矛盾时,要互谅互让,并以矿井安全生产为第一原则。

四,我矿安全生产与电钳工相关的罚款制度。

班前会迟到5分钟以上,罚款:20-50元。

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以上,罚款:20-50元(特殊情况除外)。

跟班电工如有事需请假不来上班者,应事先告知机电班长,并宜以书面申请为准。每月请假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不能超过3班。跟班电工不得无故旷工。无故旷工一班,罚款100元以上;一班以上罚款翻倍。

当班应做的工作遗留到下一班,罚款:50元-200元。

不服从领导安排,罚款:50元以上。

安排的工作能完成而不完成的,罚款50元以上。

违章作业者,罚款50元以上。

作业造成设备设施不合规程要求,造成安全隐患者,罚款50元以上。其中有失爆现象的,罚款500元以上!

设备有安全隐患而未排除者,视情况可罚款50-200元

工作失职造成设备损坏者,罚款50元以上。

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或井下生产其他需要,找不到当班电工,罚当班电工50元以上。

跟班电工要监督当班煤电钻及其电缆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如发现当班人员违规使用,可对其罚款30元以上。

因某电钳工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500元以上,并交矿领导最终处理。

古蔺县田湾煤矿

2009年2月20日

第3篇 _矿电钳工管理制度

1、了解《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熟知本工程操作规程。

2、了解井下机电设备的名称,技术特征,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并掌握其搬运和安装方法。不合格的机电设备不允许下井。

3、了解常用电缆及导线的种类、名称及额定电流,掌握接线工艺。

4、接线时要按有关规定要求连接,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5、搬迁和检修电器设备时,要先切断电源,检查无电后,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在断电处应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送电。

6、井下停风地点,必须停止送电,恢复通风时,必须先检查瓦斯,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能送电。

7、对电器设备、电缆、接线盒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第4篇 采掘电钳工不安全行为控制管理措施

5.2.1 目的

规范采掘电钳工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采掘电钳工的不安全行为,杜绝采掘电钳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防止机电责任事故。

5.2.2 使用范围

权台煤矿各采掘单位、机电科、安监科、安培中心及权台煤矿在岗采掘电钳工。

5.2.3 相关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1.各采掘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采掘电钳工的日常管理,责任人:各单位行政主管。

2.机电科负责采掘电钳工的实践技能培训工作。责任人:机电科科长。

3.安监科负责对采掘电钳工的工作进行监督。责任人:安监科科长。

安培中心负责采掘电钳工的培训组织、管理、发证工作。责任人:安培中心校长。

5.2.4 内容及程序

1.班前会应按照集团公司班前十分钟的统一规定内容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所有采掘电钳工必须参加班前会。班前会要开展班前岗位风险辨识评估、开展每日一题、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维护班长应在班前会中重点向职工强调本班中的工作及安全重点,并传达相关措施,班长分完工后应检查上岗情况,每班在上岗记录上签字确认。

3.采掘电钳工操作前,必须经过作业规程考核和实践操作考核,熟悉作业场所的供电系统情况及使用设备的结构原理,掌握检修的步骤方法。安培中心组织安监科、机电科技术员对电钳工进行考核。考核应建立考核档案,相关考核人员要签字确认。

采掘电钳工上岗前应对照规程检查工具的完好性,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现场维护班长要对工具的检查进行督导。

5.采掘电钳工工作时要有签发的工作票,工作票的内容必须和现场情况相符,现场跟班干部要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在工作结束后,在完工单上签字。

6.检修电器设备前,必须停电,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现场的瓦斯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打开开关进行放电、验电。工作单要有瓦斯检查员和现场班组干部签字,否则视为违章操作。

7.停电后要悬挂“正在检修,严禁送电”警告牌,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规定,严禁约时送电、他人送电。

8.设备检修完毕,要瓦斯检查员检查现场的瓦斯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执行送电。

9.安培中心要定期组织采掘电钳工进行培训,由机电科对其进行岗位职责认知培训、各种危险源预知培训、工作方法及技能培训、紧急状态处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培训必须进行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10.各采掘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通过观察、询问等多种方法及时掌握职工思想、情绪、健康方面的情况。发现职工思想、情绪不稳定或身体不适的坚决不让上岗,做好询问记录。并发动所有职工互相监督,发现有不正常现象的及时给领导汇报,领导接到汇报后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不正常现象的发展。

11.矿安监科等有关部门及机电科管理人员对采掘电钳工进行动态检查,检查内容为各项检修记录、安监科汇报记录。每次检查要有记录、处理结果,并经确认签字。

12.发现采掘电钳工不安全行为时,由安监科对其性质进行认定,并按《权台煤矿安全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

5.2.5 相关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权台煤矿安全考核办法》

5.2.6 相关记录

《班前会记录》

《上岗检查记录表》

《要害岗位检查记录》

《电钳工管理制度(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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