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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管理制度包括(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防汛管理制度包括

防汛管理制度是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确保生产安全、人员安全的重要管理措施。它涵盖了预警机制、应急响应、设备维护、培训教育等多个方面,旨在建立一套全面、系统的防洪防涝管理框架。

包括哪些方面

1. 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的气象监测和洪水预警机制,及时获取并传达相关气象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防汛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救援措施、物资储备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

3. 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设施,确保其在暴雨期间能正常运行,防止积水。

4. 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防汛知识培训,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安全意识。

5. 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如沙袋、抽水泵、应急灯具等,以备不时之需。

6. 责任分工:明确各部门在防汛工作中的职责,形成有效的指挥体系。

7. 后勤保障:设立专门的防汛小组,负责协调、监督和执行防汛任务。

重要性

防汛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可以减少洪水对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保护生产设备和库存不受损。通过预警和应急响应,可以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避免因洪水引发的伤亡事故。良好的防汛管理能够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体现企业对环境和社会的关怀,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方案

1. 定期演练:定期组织防汛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对能力,及时调整和完善预案。

2. 技术升级: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遥感技术、gis系统等,提高洪水预测和灾害评估的准确性。

3. 协同合作: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合作,共享信息,提升防汛工作的协同效应。

4. 审查与更新:每年对防汛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5. 激励机制:建立防汛工作奖励机制,表彰在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激发全员参与防汛工作的积极性。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构建起一套高效、科学的防汛管理体系,有效应对可能的洪涝灾害,确保生产运营的稳定和人员的安全。

防汛管理制度包括范文

第1篇 尾矿库防洪防汛 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预防溃坝事故的发生,确保雨季导矿库的安全渡汛,特制订措施如下:

一、矿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尾矿库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加强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1、矿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

组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2)编制本单位尾矿库防洪防预案,组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研究解决尾矿库防洪防汛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4)组建尾矿库应急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并组织抢险演练。

5)其它有关事项。

二、车间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尾矿库防洪防汛工作组,明确职责,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及时预防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

三、加强对尾矿库护坝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四、矿开展一次尾矿库雨季安全专项检查,车间做到经常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内容有:

1、尾矿库的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潍长度、坡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

2、排水构筑物(如排洪道、山体截洪沟、坝面排水沟等)有无变形、移位、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同时检查船只的完好性。

3、尾矿坝的轮廓尺寸、变形、位移、裂缝、滑坡和渗漏等。

4、尾矿库周边山体的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5、坝体排渗设施,浸润线出逸点的变化情况和分布状态等。

五、充实护坝人员,落实巡坝护坝的责任,每天24小时坚守值班,并做好值班检查记录。

六、加强库区通讯,照明等设施和道路的检查,确保可靠和畅通,必要时进行人员疏散排险演练。

七、加强坝体的变形监测和浸润线位置的测定,雨季做到变形监测每月测定一次,浸润线每周测定一次,测定结果报主管矿领导、总工办、生产科、安环科。

八、搞好子坝坝面的植被和复土填平,坝面不得有积水和拉沟,坝体排渗通畅,发现排深水、沼泽化等现象要妥善处理。

九、及时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清理排水构筑物,保持畅通无阻。

十、在库内设置水位观测标尺,按要求控制库内水位,做到水边线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雨季要保证有足够的调洪容积和泄洪能力。

十一、加强雨季尾矿库尤其是排洪系统和坝体的日常性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加强观察,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汛期应采取坝前多管分散交替均匀放矿,确保沉积滩滩顶均匀平整和滩坡滩长符合设计要求,避免滩面出现侧形坡或扇形坡,严禁矿浆直接冲刷坝体。

十三、汛期,库内沉积滩的干滩长度新坝保持在70米以上,老坝保持在60米以上,最小澄清距离50米,坝的安全超高1.5米以上。

十四、暴雨时,无论白天或黑夜,不间断地巡视,密切关注库内的水位变化和坝体的安全情况,避免水位上升浸满坝顶,导致溃坝事故的发生。

十五、准备好防洪防汛抢险物资(如蛇皮袋、铁铲、羊镐、土箕、电线、照明等)。

十六、洪水过后,及时组织清理排水沟和修复坝面,确保尾矿库正常运行。

第2篇 防汛防洪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矿山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灾害事故,确保矿山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恒基矿业有限公司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1、坚持 “预防为主,防重于抢, 主动避让,引排结合”的防汛防洪工作原则。立足于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渡汛。

2、自觉遵守沐溪河流域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政府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努力做好矿山防汛防洪工作。

3、建立健全矿山防汛防洪组织管理机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以各部门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防汛防洪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岗位职责。

4、矿山各部门必须齐心协力,切实担起防汛防洪工作责任,全体员工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5、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防汛应急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切实可行。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做的人人知晓。

6、抓好员工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防洪安全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认识防汛防洪工作的重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防洪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排查,早落实,切忌走过场。

8、加强汛期防汛隐患排查,对矿山生产区、生活区及矿区周边排洪渠、冲沟、山体、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

9、加强汛期井下防治水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原则。

10、在遇到暴雨、雷雨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人员,提前预防。

11、加强与所在地的水文、气象站联系工作,确保气象信息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的了解和传递预报信息,以便及时准备预防。

12、加强汛期防汛防洪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确保防汛抗洪物资齐备。随时备用。

13、在主汛期必须加强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汇报制度,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汛防洪突发事故。

14、如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应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撤离、疏散受灾人群,有序组织抢险。

15、在遭遇洪水、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在24小时之内将受灾害情况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不得虚报、瞒报、假报灾害情况。

16、在防汛期间,凡不按照制度认真履行防汛防洪工作职责、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的、隐患排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对因此导致事故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第3篇 雨季高温天气防汛期施工安全管理

重点是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控制点:

1、施工驻地、作业现场的排水;

2、临时用电的管理,防止发生漏电、负荷过重和其它违规用电事故;

3、严防地质灾害,监控山洪、泥石流暴发引发灾害;

4、临河面及河道施工严防汛期洪水,严禁在河床、洼地、高开挖山体下侧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人员宿舍和作业场所,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认真落实挖孔桩安全施工标识及防护;

6、要加强对高温天气的应对措施,及时发放各种消暑降温物资和药品,防范因高温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

7、搞好对临时便道、便桥的安全排查;

8、督促对机械、设备的安全维护和安全操作;

9、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提高防灾、防汛、防雷、防暑和避险能力,结合雨季和高温季节特点,组织教育培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安全施工要点,按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物资;

10、加强雨季安全巡检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险源监控。

第4篇 防台防汛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防台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严防天气影响对施工安全造成危害,保障建筑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公司制定此监理方案。

i.成立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ii. 工作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把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抢险预案、救援组织体系和汛期施工安全值班制度,全面提高建筑施工防台防汛管理能力。

3、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切实保证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iii. 监理措施

1、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履行安全主体管理责任,结合汛期施工生产,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汛期安全组织保障体系运行管理。

2、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编制防汛安全工作计划,检查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事故应急预案、各类抢险物质的储备情况。要求6月15日前完成。

3、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险情隐患不进行认真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公司、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及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如:深基坑支护系统、施工围挡、职工暂舍、食堂等临建设施进行检查、凡达不到安全标准条件的必须停工监督整改。同时,要对现场塔吊、各类设施、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坚持落实大雨、大风期间停止露天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塔吊和其他高大设备的防雷工作,现场机械设备要切断电源,人员集中到安全地带,以防发生意外。

6、项目部要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坚持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及相关气象信息。

7、主汛期各项目人员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件及时向公司汇报。

2022年03月01日

第5篇 防汛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唐山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严防天气影响对施工安全造成危害,保障建筑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公司制定此监理方案。

i. 工作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把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抢险预案、救援组织体系和汛期施工安全值班制度,全面提高建筑施工防台防汛管理能力。

3、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切实保证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ii. 监理措施

1、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履行安全主体管理责任,结合汛期施工生产,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汛期安全组织保障体系运行管理。

2、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编制防汛安全工作计划,检查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事故应急预案、各类抢险物质的储备情况。

3、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险情隐患不进行认真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公司、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及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如:深基坑支护系统、施工围挡、职工暂舍、食堂等临建设施进行检查、凡达不到安全标准条件的必须停工监督整改。同时,要对现场塔吊、各类设施、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坚持落实大雨、大风期间停止露天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塔吊和其他高大设备的防雷工作,现场机械设备要切断电源,人员集中到安全地带,以防发生意外。

6、项目部要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坚持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及相关气象信息。

7、主汛期各项目人员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件及时向公司汇报。

第6篇 防台防汛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吴江区防台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严防天气影响对施工安全造成危害,保障建筑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公司制定此监理方案。

i. 成立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安良 副组长:吴庆军、朱自欣

组员:王晓惠、沈霆 领导小组办公地点: 工地

联系电话:

ii. 工作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把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抢险预案、救援组织体系和汛期施工安全值班制度,全面提高建筑施工防台防汛管理能力。

3、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切实保证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iii. 监理措施

1、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履行安全主体管理责任,结合汛期施工生产,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汛期安全组织保障体系运行管理。

2、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编制防汛安全工作计划,检查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事故应急预案、各类抢险物质的储备情况。要求6月15日前完成。

3、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险情隐患不进行认真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公司、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及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如:深基坑支护系统、施工围挡、职工暂舍、食堂等临建设施进行检查、凡达不到安全标准条件的必须停工监督整改。同时,要对现场塔吊、各类设施、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坚持落实大雨、大风期间停止露天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塔吊和其他高大设备的防雷工作,现场机械设备要切断电源,人员集中到安全地带,以防发生意外。

6、项目部要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坚持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及相关气象信息。

7、主汛期各项目人员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件及时向公司汇报。

第7篇 防汛度汛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权利、工作内容、汛灾情报告。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时期参建各单位的防汛管理工作。

3、公司工程建设时期的防汛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抢结合,立足于防”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防汛、安全度汛的思想,切实做到“思想、组织、物资”三个落实和“人员、措施、工作”三个到位。

二、防汛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工程建设工地所属各参建单位防汛管理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为该单位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

2、防汛组织机构

(1)、公司工程建设时期设立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水电站项目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总监理工程师及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担任,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详见《公司防汛度汛预案》。

(2)、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指挥部接受公司和地方政府防汛办公室领导。向公司和地方政府防汛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

3、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指挥部的职责与权利: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水库)防汛管理法规、条例、办法。

(2)行使公司工程建设时期的防汛指挥权,领导防汛管理工作,落实上级防汛机构下达的防汛工作任务和指令,监督各参建单位的防汛工作及措施的实施。

(3)、协调解决、决定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检查各参建单位的防汛工作计划、措施。

4、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协公室职责与权利: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防汛管理法规、条例、办法。

(2)、 在防汛指部的领导下,履行防汛协指挥部的防汛工作义务,具体负责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管理的日常工作。

(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汛管理制度。

(4)、参加公司或地方政府防汛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有关防汛会议精神。

(5)、汇总并审核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度汛工作计划,提交年度第一次防汛工作会议进行讨论,通过后报地方政府防汛部门。

(6)、负责组织公司工程建设时期的汛前防汛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7)、深入现场,检查防汛计划的执行情况、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公司反馈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解决。

(8)、公司工程建设时期每个标段设一个防汛抢险突击队,防汛抢险突击队队长、副队长分别由各承建单位副经理担任。

(9)、各防汛抢险突击队的职责详见《公司防汛预案》。

三、 防汛管理工作内容

1、防汛度汛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每年3月中旬——4月上旬,动员、安排阶段

(1)、召开防汛度汛工作动员会;

(2)、传达贯彻公司安全防汛度汛精神,学习有关学习文件;

(3)、成立防汛度汛机构,明确责任义务;

(4)、进行安排防汛准备工作;

(5)、制订、审核、通过防汛度汛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6)、防汛度汛机构对施工现场准备工作、所采取的措施进行检查;

(7)、准备情况汇报会,找出存在的问题、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安排下一步防汛度汛工作;

第二阶段:每年4月中旬——4月下旬,检查落实阶段

(1)、防汛度汛机构对汛前各施工现场的防汛度汛准备工作、检查已完成的实物工作量,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监督防汛度汛准备工作、整改措施落实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

(3)、防汛度汛准备工作验收;

第三阶段:每年5月中旬——9月30日,防汛度汛实施阶段

(1)、认真贯彻已审查通过的防汛度汛方案。

第四阶段:每年10月1日——10月10日,防汛度汛工作总结

(1)、进行防汛度汛工作现场检查、交流、评比活动;

(2)、召开防汛度汛工作经验交流、总结大会;

(3)、总结当年防汛度汛工作,上报工作总结。

(4)、当年防汛度汛工作结束。

2、每年防汛度汛工作第一阶段,从学习动员开始,向全体员工及参建单位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端正防汛态度,坚持“防抢结合,立足于防”的原则。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做到“思想、组织、措施、物资”落实。

3、 完善机构、完善方案入手,对各参建方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严格按照国电公司《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水电基本建设工程防汛管理暂行条例》、《甘肃省水库防洪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

4、每年的4月底前向公司防汛协调办公室提交防汛检查工作报告。对存在问题和防汛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负责落实,限期解决,不能在汛前完成的工作,要制定防范对策,并有应急措施。

5、当出现重大汛情和险情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并将汛情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迅速上报公司防汛指挥部。

6、出现灾情,防汛办公室要尽快统计出直接经济损失,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和公司防汛协调办公室。

7、每年汛后,防汛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汛后检查,在每年的10底前,由各参建单位对年度防汛工作进行总结,书面汇总到公司防汛指挥部。

8、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编制完成项目建设年度防汛工作总结并报公司。

9、每年汛后,由公司项目综合办于10月25日前,完成防汛大事记的编写、归档工作,并随防汛工作总结呈报公司防汛协调办公室。

四、检查与考核

1、检查与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防汛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执行。

2、防汛工作的进行检查考核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行使权力。

五、其它

附件:公司防汛方案,防汛预案。

第8篇 防汛防台管理制度

1 目的

明确各级防汛防台职责,规范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防台度汛目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及其管理的生产性企业。

生产性企业指以从事发电、检修、运行、维护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

3.1.1 安全生产运营部:是集团公司防汛防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汛防台相关政策、规定,制订集团公司防汛防台管理制度;负责集团公司所属电力生产企业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与检查考核;负责集团公司防汛防台工作总结的汇总、上报;负责联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3.1.2 工程部:是集团公司水电、火电、新能源基建项目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水电、火电、新能源基建项目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和考核。

3.1.3 综合产业部:是集团公司非电产业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非电产业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和考核。

3.1.4 核电事业部:是集团公司核电建设项目、核电站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核电建设项目、核电站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和考核。

3.1.5海外事业部:是集团公司境外项目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境外项目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和考核。

3.2 二级单位

3.2.1 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所属企业的防汛防台工作,履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责。

3.2.2 负责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机构,编制防汛防台管理实施细则,协调解决防汛防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2.3 负责所属水电站年度洪水调度方案、工程度汛方案和措施的审查。

3.2.4 负责本单位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和防汛防台工作总结的编写上报。

3.3 发电公司(厂)

3.3.1 建立健全本单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防汛防台管理办公室、抢险救援指挥机构、抢险突击队等机构。对电厂防汛防台安全负全责。

3.3.2 负责编制本单位防汛防台管理制度,防汛防台值班制度、汛期巡查、汛期报告制度及防汛防台抢险预案等。

3.3.3 组织进行防汛防台自查及整改,落实防汛防台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3.3.4 负责本单位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汛情信息的发布与上报。

3.3.5汛期结束后,及时对年度的防汛防台工作进行总结,上报主管单位。

3.4专业公司

3.4.1 参加委托单位的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和抢险救援组织。

3.4.2 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委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按规定进行防汛防台自查整改,编制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方案。

4 工作内容、要求

4.1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目标

4.1.1 水电站不发生垮坝、漫坝、水淹发电厂房事故。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水情测报系统、泄洪设施安全可靠。

4.1.2 火电厂不发生灰坝垮坝、不发生水淹厂房、循环水泵房等事故。

4.2 防汛防台管理

4.2.1防汛防台管理要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齐全完备、应急预案完善有效。

4.2.2水电站水库的运行参数,如洪水位,正常高水位,汛限水位,以及工程防洪标准,洪水调度原则等,一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4.2.3 大中型水电站水库防洪标准不符合《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要求的工程,应设法采取补救措施。因水文和工程运用条件发生变化,原设计确定的工程防洪标准和洪水调度原则需要改变时,由主管二级单位提出报告,按程序审查批准。

4.3 水电站(水库)汛期洪水调度规定

4.3.1 有防洪任务的水电站,汛期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由所在地区有管辖权的省级或流域防汛指挥部门负责调度,或由有管辖权的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授权的下级(地市级)防汛指挥部门调度。

4.3.2 无防洪任务的水电站,汛期洪水调度按照经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由二级单位或电厂调度部门负责执行。

4.3.3 已蓄水发电但工程尚未正式验收移交,水库挡水、泄水建筑物尚由建设单位管理的,防汛工作应以建设管理单位为主,发电公司(厂)、设计、施工等单位参与工程防汛工作。

4.3.4 要正确处理防汛防台、发电与大坝安全的关系,一切服从于大坝安全。当防洪与发电发生矛盾时,发电服从防洪,避免超蓄洪水和盲目降低库水位运行的倾向。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水文预报,可适当利用次洪尾部水量多发电,以发挥水电厂的工程效益。

4.4 防汛防台安全检查

4.4.1 检查时间

华东、华中地区在四月底以前完成;东北、华北地区在五月底以前完成;西北地区在六月底以前完成。

4.4.2 检查项目

按照集团公司的防汛防台检查大纲(附件1-附件2)进行。各单位应依据集团公司的防汛防台检查大纲制定实施细则。

4.4.3 检查程序

汛前一至两个月内,发电公司(厂) 应完成自查整改, 将自查工作总结(检查项目、存在问题及整改安排)上报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应组织复查,并将复查总结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根据情况,适时组织重点抽查。

4.5防汛防台应急处理

4.5.1 遇超强台风、大暴雨,大洪水,水库水位骤涨等特殊情况时,发电公司(厂)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电厂重要部位、薄弱环节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威胁安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报主管单位。

4.5.2如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他严重险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而又来不及或通信中断无法与上级联系时,应按照规定启动经批准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进行及时处置,确保安全。

4.6 奖励与惩罚

4.6.1 各单位应及时总结防汛防台工作,对在安全度汛和防洪抢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6.2 凡违反本管理制度、洪水调度失误,防洪防台抢险不力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单位正职和直接主管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5 支持性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洪法;

5.2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5.3 附件(略)

第9篇 变电站防汛防风防寒工作管理办法

1 变电站内应根据需要配备适量的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防汛设备在每年汛前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处于完好状态;防汛物资要专门保管,并有专门的台帐。

2每日检查开关、瓦斯继电器等设备的防雨罩应扣好,端子箱、机构箱等室外设备箱门应关闭,密封良好。

3 雨季来临前对可能积水的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及场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进水和排水措施。

4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

5 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及时排水,设备室潮气过大时做好通风。

6变电站应根据本地气候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防风管理措施,刮大风时,应重点检查设备引流线、阻波器 瓦斯继电器的防雨罩等是否存在异常。

7 每日检查和清理变电站设备区、变电站围墙及周围的漂浮物等,防止被大风刮到变电站运行设备上造成故障。

8 冬季气温较低时,应重点检查开关机构内的加热器运行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机构箱要采取防寒保温措施。

第10篇 水利水电防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项目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防汛工作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由分管防汛工作的副职负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单位、项目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明确防汛工作责任部门,组织抢险队伍,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措施);各项目制定的防汛方案或措施应报监理审批后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项目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九条各单位、项目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等)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人员是否能及时撤退;

6、对可能受洪水影响的营地和大型设备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施工部位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要建立健全防汛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大纲与消缺管理;汛期值班、巡视、检查、汇报制度;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年度防汛工作总结等。

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等”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安全渡汛。

第十二条在主汛期间和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各单位、项目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网点和业主方面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等,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第十四条对发生洪水灾害的施工点,施工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的工作和物资的供给。

第十五条洪水灾害发生后,所在单位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做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还应配合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员工开展自救和恢复生产等工作。

第十六条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伪造。

第十七条在遭遇超标洪水或泥石流袭击而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设备和建筑物摧毁的施工项目,应在24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各单位、项目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渡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及防汛方案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格式上报公司。

第十九条汛期结束后,各单位、项目应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借鉴来年,总结报告应于年底前报公司主管部门。

第三章奖惩

第二十条各单位、项目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其严重程度,在追究经济责任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项目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防汛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南风电公司)防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防汛物资准备、防汛检查、防洪抢险工作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防洪防汛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汛条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汛工作规定

3 总则

3.1 防汛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指导方针。

3.2 根据桦南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历史水文资料记载,确定桦南风电场防汛期定在每年的四月下旬至10月末。

3.3 每年的四月下旬由公司安监部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年度防汛方案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及各风场根据要求部署防汛防雷工作。

5 防汛工作组织机构

5.1 指挥部

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分管生产副职、副总工程师

成 员:各部门及风场负责人

5.2 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安监部主任 生产部主任

成 员:生产部、安监部副主任及专工

5.3 抗洪抢险突击队

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党委书记、各分管副职

抗洪抢险突击队队长:风场场长

抗洪抢险预备队队长:生产部、安监部主任

物资保障组组长:计划发展部主任

医疗组组长:思政部主任

车辆抢运组组长:总经部主任

后勤保障组:总经部主任

抢险突击队员:桦南风电场全体人员,晨光风电场、富强风电场、桦川风电场、海林风电场各10人

抗洪抢险预备队组成:桦南风电公司机关20人

后勤保障组组成:总经部、计划发展部共9人。

医疗组组成:思政部3人、风场兼职医疗救护人员3人。

车辆抢运组组成:总经部小车班全体、各风场司机。

6 职责

6.1 指挥部职责

6.1.1 公司总经理是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总指挥;各分管副职为分管部门的抗洪抢险第一责任人。

6.1.2 各部门和风场场长为本部门和本风场抗洪抢险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工作,并建立本单位的防汛组织机构,同时作为桦南风电公司的防洪防汛领导机构成员,接受桦南风电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的领导。

6.1.3 定期召集防洪防汛组织机构成员听取防洪防汛工作汇报,及时掌握防洪防汛工作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

6.1.4 定期组织防洪防汛组织机构成员对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批示职能部门下通知进行整改。

6.1.5 在出现危急情况时负责指挥和调动人力、物力、设备、车辆全力参加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6.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6.2.1 在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的防洪抗汛管理。

6.2.2 组织贯彻落实防汛指挥部有关防汛抗洪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拟订并落实防汛抗洪工作方案和保证措施。

6.2.3 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协调生产现场的防洪防汛以及防雷工作;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以及防汛信息的收集和传达工作;汛期建立防汛值班制度,收集汛情报告上报防汛抗洪指挥部。

6.3 抗洪抢险突击队职责

6.3.1 负责突发洪水汛情事件的应急处理。

6.3.2 接到命令后应迅速赶赴防汛现场进行应急抢险工作。

6.4 物资保障组

6.4.1 负责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和备品备件的采购、储运和调拨工作。

6.4.2 物资准备要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完好,随时可用。

6.5 车辆保障组职责

6.5.1 防汛期应做好车辆的准备和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随时可用。

6.5.2 服从分配,听从调用。

6.6 医疗保障组职责

6.6.1 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

6.6.2 及时检查、检测饮用水是否受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6.6.3 做好卫生防疫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

6.7 后勤保障组职责

6.7.1 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及设备抢修工作人员的食品、水的及时供应工作。

6.7.2 负责保证事故现场工作人员的休息安排。

7 防汛物资

7.1 汛期,风场应根据本地区防洪情况,储备足够数量的潜水泵、铁锹、尖镐、编织袋等防汛物资、备品备件和防汛食物和药品等,以备发生汛情时急用。

7.2 风场要对防洪防汛物资设立台帐、专项保管,要落实责任,专人使用与维护,每年的汛期前,要全面检查、试验防洪设施,对于损坏或有缺陷的,要及时修复或补充到位,达到完备好用。

7.3 在防汛期内,每周应对防洪设备检查试验一次,并做好检查试验记录。

7.4 风场每年应在汛期到来前开展防洪防汛安全自查工作,根据防汛物资的储存情况,提出需要补充的物资或紧急消缺用的备品备件计划,经生产副总经理同意后,报计划部补充完善。

7.5 防洪防汛常用器材,不准挪用或丢失,需要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但必须及时归位或补充。

7.6 生产部和安监部要对风场的防洪防汛物资及生产紧急消缺的备品备件进行审核,对防洪防汛物资、设备和器材检查试验与维护工作做好监督检查和协调。

7.7 计划部对防洪防汛、抗洪抢险的物资储备、器材的供应和紧急备品、备件的采购全面负责。

8 防汛检查

8.1 每年四月初风场应组织对防汛重点部位如风场道路、线路、中控楼、母线室、高压开关室防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生产部、安监部。

8.2 每年四月初风场应对所属电力和通讯线路杆根、杆体、拉线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需要采取加固措施的要及时上报生产部,加固工作要在每年六月十日前完成。

8.3 每年四月初风场应对风电机组的基础、机舱、塔筒门窗、箱式变压器基础的防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4 每年四月初风场应对场内道路、排水沟、下水井、排水涵管、变电所及围墙护坡等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需要修缮加固的报公司审批实施,应在四月三十日前完成,场内排水系统疏通由风场负责。

8.5 汛期,风电场运行值班人员每日对场内排水系统检查一次,每次大雨、暴雨前后应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向风场负责人汇报,由风场负责人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8.6 洪汛期,风电场要加强设备、线路以及场内道路的巡视检查,发现隐情及时处理,做好防控措施,以防发生损毁道路和冲毁农田的现象。

8.7 汛前,风场应加强对周围地貌检查及洪水流向的观察,必要时挖出临时排水沟道,防止水淹场房。

9 抗洪抢险

9.1 风场各岗位人员发现险情后,要立即汇报值班长或风场厂长。

9.2 在汛期,风场厂长、值班长要随时掌握重点防汛部位的防汛情况,出现的险情及时向防汛抗洪指挥部汇报。

9.3 汛期,防汛指挥部有关领导和部门、风场负责人要参加值班、值宿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汛期的值班纪律和指挥作用。

9.4 防汛指挥部接到险情汇报后,立即按照实际情况和拟订的防汛预案调动人力、物力进行抢险。

9.5 接到抢险救灾命令后,各级人员应迅速投入到抗洪抢险工作中,服从分配,听从调用,不得推诿、延迟、阻挠抢险救灾工作。由此造成的后果将层层追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0 附则

10.1 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10.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小学防汛管理制度

第三小学防汛制度

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

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3、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

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第13篇 大唐发电厂防汛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不断提高防汛工作水平,促进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公司公司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防汛工作是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本厂厂界对应的长江岸区江堤及向上游、下游方向延伸50米的江堤以及厂内区域生产设施安全度汛;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抗洪抢险,保证灾后恢复电力生产供应。

第三条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所属各部室、公司。

第二章 防汛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防汛工作,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防汛办公室设在生产物业公司,负责公司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厂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厂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检修公司、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公司、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各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第八条防汛办公室主任由物业公司经理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设备部分管副主任、发电部分管副主任、检修公司分管副经理、安监部副主任、物业公司副经理、安全员、总务专职等组成。

第九条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3. 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4. 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 决定和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各应急工作组。

6. 发生生产事故后,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 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

第十条防汛办公室职责

1. 负责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 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 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 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第三章 防汛工作的重点

第十一条 防汛工作应加强所管辖江堤安全管理,保证排水设施安全可靠,不发生倒灌和被淹,抗洪排涝措施齐全、完善。

第十二条 超前做好防汛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防汛准备工作。重点保证发电设备和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保证可靠发电。

第十三条 做好防汛检查监督和抢险工作,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防汛抢险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第四章 日常工作的管理

第十四条 汛前应及时调整防汛负责人名单、防汛抢险队、值班电话及防汛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防汛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每年汛前组织对防台风、防内涝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第十六条 认真落实防汛经费和防汛物资,保证防汛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防汛器材的物资管理,确保汛期物资器材储备充足,完善可靠,汛期供应及时,不发生防汛物资器材管理不善贻误汛期抢险。

1. 日常防汛物资由物业公司负责储备。防汛物资器材必须充足完备,储备齐全、汛期供应及时可靠。

2. 每年对防汛器材进行补充和完善,做到在各种汛情情况下,满足汛期抢险的需要。

3. 在汛前对防汛物资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充有关防汛器材,按计划对防汛物资进行相应的定期试验,做到防汛物资器材的安全可靠使用。

4. 建立防汛物资台账表,对防汛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及每年防汛物资的检查试验,及时进行填写,设专人负责。

5. 防汛物资的存放,必须遵循专库(专柜)存放,专人负责的原则,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挪作它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防汛物资、数量充足,符合质量要求。

6. 防汛物资的领用必须由防汛办主任签字方可领取。

第十七条认真落实汛前检查和消缺管理制度。

1. 设备部、发电部负责制订汛期设备安全运行措施,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

2. 检修公司负责对露天马达、端子箱、接线盒等设备制订防雨、防潮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现场重点设备、重点区域可能发生的汛情制订处置预案;制订对所辖设备加强巡检的措施;做好0.4kv、6kv开关室防潮降温措施。负责雨水泵及其系统的检修维护。

3. 物资部负责检查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检查清点已有防汛器材的数量、品种及完好程度,及时按防汛应急办要求补齐备足防汛物资,确保24小时有人发料。

4. 物业公司负责对厂区四沟、窨井、管道进行清淤疏通,排除异物,确保畅通,对厂房屋顶防漏工作进行检查维修,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江边一、二道埂背水坡清理杂草。

5. 人资部负责做好防暑降温、医疗保健和疫情的处置准备工作。

6. 厂办公室、粉煤灰运输公司安排好防汛值班车辆和抢险车辆。

7. 安监部负责安全检查和督办考评工作。

第十八条 加强汛期防汛值班和巡查工作。当进入台风预警或长江水位达到7.5米警戒水位时,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1. 防汛办公室认真组织安排好汛期值班,制定值班表,实行领导带班制。

2. 汛期值班要做好紧急抢修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工作准备,做到超前预想,提前布置。值班车辆、防汛物资要准备充分。各单位防汛抢险队员的所有通讯工具要在汛期24小时内全天开通,确保通讯畅通。

3. 汛期值班时间内,每2小时对江堤进行一次巡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脱岗,严禁喝酒,并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恶劣天气情况下,必须加强值班力量。

4. 汛期值班时间内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紧急情况及重大事项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认真履行交接班制。

5.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汛值班各项规定。

第十九条 为及时作好防汛工作,增强汛期的控制力和救助能力,及时使上级组织了解灾情,采取措施,控制灾情,把灾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建立汛期灾情报告制度。

1. 当发现危情、灾情后,应立即向上级组织汇报,不得有误。危情、灾情特别严重时,要每10分钟或20分钟汇报一次,并随时与上级防汛部门取得联系。

2. 按照“逐级汇报”的原则,一旦发现险情、灾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向防汛办公室及有关领导汇报,通知有关单位,将灾情降低到最低水平。

3. 各抢险队要及时相互联系,积极配合,不得有任何推诿现象,必要时及时向当地防汛指挥部请求支援,以取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4. 凡配有移动通讯工具的防汛抢险人员,要随时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并保证汛期24小时处于开启状态,在接到命令后,要及时回应,并按要求尽快到达指定现场或岗位。

第二十条 加强汛期信息管理,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气象信息和分管范围内的水情、汛情和灾情,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一条 汛期结束后(10月15日前),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写出总结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对汛期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统计,不得虚报、瞒报,提出有效的防范措失,促进防汛工作水平。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二条 对在安全度汛和防洪抢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防汛任务,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贯彻上级及防汛有关文件精神,取得显著成绩。

2. 在防汛期间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3. 在防汛期间,工作突出,处理事故果断及时。

4. 在防汛期间,对承担防汛任务能够早预料、早控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扩大者。

5、各抢险队能够及时赶到现场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造成工作失误和防洪抢险不力,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按照厂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1. 对汛前有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处理,在防汛期间造成事故者。

2. 接到防汛通知后,各抢险队不能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人员、物资不能及时到位者。

3. 防汛期间对由于责任不到位造成通讯联络中断。

4. 防汛期间防汛物资储备未严格管理造成供应不及时。

5. 防汛车辆未能及时进行检查,配备不能满足防汛的需要或不能满足事故处理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14篇 水利水电建设公司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公司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防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

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遵守所在流域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

第二章 防汛制度、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 各单位应建立防汛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防汛工作责任部门,组建抢险队伍,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五条 各单位应制定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防汛物资管理制度、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防汛工作制度。

第六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防汛工作的副职为本单位防汛安全综合管理领导责任人。

第七条 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防汛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防汛安全制度,明确各级防汛安全责任。

(三)保证防汛资源配置。

(四)组织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五)及时处理涉及防汛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分管防汛安全工作副职职责:

(一)组织审查重大防汛技术措施。

(二)组织防汛检查。

第九条 防汛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一)开展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防汛工作计划。

(二)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监督防汛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督促有关单位开展防汛演练。

第三章 防汛工作

第十条 各单位应做好防汛准备工作,认真开展汛前检查,汛前检查主要包括:

(一)防汛组织机构(防汛领导组织机构、防汛责任部门、抢险队伍等)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顺畅。

(二)防汛措施、防汛应急预案。

(三)有关建筑物(施工围堰、泄水建筑物等)是否满足度汛要求。

(四)对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生活营地、工作面是否制定应急措施、人员是否能及时撤退。

(五)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六)对可能受洪水影响的营地和大型设备是否采取措施。

(七)可能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在主汛期间和大暴雨过程中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及突发险情。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和业主单位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有关气象、汛情资料。

第十三条 根据预案启动条件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危险地段设置警戒线和醒目标志。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汛度汛领导组织成员名单、联系电话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发生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第15篇 氧化镍防洪防汛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应对突发洪水、汛情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应急响应,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生产现场的安全运行,根据氧化镍车间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应急准备

1. 应急组织的建立

1.1成立氧化镍车间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1.2确定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监督员

1.3 应急总指挥(车间主任)职责:

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人员在较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

3)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

4)指导危险机械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动,与现场安监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密切配合,指挥危险场所人员撤离;

5)与消防机构、气象部门、上级领导、以及集团公司安环部保持密切联系;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事故影响区正常秩序,恢复生产;

7)及时向材料公司和集团公司报告灾害情况;

8)向上级领导部门传递准确信息。

1.4 应急副总指挥(车间书记)职责:

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应急响应具体工作;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过程指挥和响应实施;

3)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1.5 应急监督员(安全员)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监督;

2)负责洪水、旱情、气象信息的收集、获取;

3)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4)有权制止应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5)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执行应急预案响应;

6)负责应急响应的全过程记录,向总指挥提供可靠的灾害信息报告。

1.6 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

1)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响应实施;

2)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及其它劳动力的提供;

3)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材料及所需工器具、机具。

1.7 全体员工职责和义务:

1)车间所属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命令,随时准备执行抢险救援工作;

2)实施救援过程中的各专业作业和非专业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听从指挥,有组织地撤离危险区域。

1.8 告知相关部门和全体员工应急小组成员电话号码、火警和急救中心电话号码。

2. 应急地点:

3. 生产现场:

4. 主要生产设备:

二、应急响应:

1 各类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一旦发现火情,必须正确选用消防器材,立即组织扑救,并视火情大小向车间、安环部报告或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抢救被困人员和救护伤员。

2 发现人员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救护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

3 生产现场机械事故的应急响应

各类型生产机械一旦发生作业中失灵事故,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一瞬间短暂的时间,按照应急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努力将人员伤亡、机械和设备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4 各类生产机械作业时如果突然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必须紧急停止作业,如果时间允许,可拉切断电源,紧急疏散人员。

三、灾后救援:

1 灾害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救援工作,调动现场各种车辆、器材和人员,抢救伤员,控制事故状态,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汇报灾害情况。

2 发现作业人员触电或其它伤害,必须立即救护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求助。

3 发现相关人员和财产受灾后,应立即实施救援,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四、灾后恢复:

1 检查生产设备灾害情况,制定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对灾后的各生产设备进行危害辨识和短期及长期的影响评价。

3 对废弃物的处置按《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进行。

4 对特种机械的结构强度进行测试和评估,及时恢复生产。

五、纠正与完善:

1 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

2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细致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 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应急人员进行灾前演练,努力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4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各类生产机械的安全装置,有效控制事故。

5 与当地医疗机构、防汛组织和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

《防汛管理制度包括(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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