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础,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组织目标的实现。它涵盖了工作职责、流程规范、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沟通协调等多个方面。
1. 工作职责:明确每个基层岗位的职责范围,确保任务分配清晰,避免工作重叠或疏漏。
2. 流程规范: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确保基层员工能够按照既定步骤执行任务。
3. 考核评价:建立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评估员工工作表现,为晋升和奖惩提供依据。
4. 激励机制:设计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提升工作满意度。
5. 沟通协调:促进上下级、部门间的有效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团队协作效率。
基层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有助于: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冲突,提高工作效率。
2. 增强稳定性:明确的职责分工和考核标准,使员工明白自己的工作期望,增强组织稳定性。
3. 促进发展:良好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潜力,推动个人和企业共同成长。
4. 维护和谐:有效的沟通机制有助于解决内部矛盾,维护团队和谐,提升员工满意度。
1. 制度建设:由人力资源部门主导,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的基层管理制度,并定期更新完善。
2. 培训推广:组织全员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理解各项制度,提高执行意识。
3. 监督执行:管理层需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制度落地。
4. 反馈机制:设立反馈渠道,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制度。
5. 人性化调整:在保证制度严肃性的基础上,关注员工需求,适时调整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员工变化。
基层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管理层的精心策划和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才能真正发挥其效能,推动企业健康、稳定、高效地运行。
第1篇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1 目的
为使加油站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的日常安全活动管理。
3 职责
3.1班组长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二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3.2加油站站长制定年度安全活动计划,安全管理人员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做好日常检查,将其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当中,并组织本站各项安全活动。编制《安全活动计划》。
3.3站长参加班组活动,检查安全活动记录情况并签字。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4 工作程序
4.1安全活动要求
4.1.1安全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站长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做总结。
4.1.2活动形式要多种多样,如收看安全教育录像、分析事故案例和组织应急演习等,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达到教育员工的效果。
4.1.3站长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具体规定为每月参加两次。
4.1.4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4.2活动内容
4.2.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基本功训练项目、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4.2.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2.3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2.4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
4.2.5开展安全标准化培训等。
4.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引用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5.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6 记录
《安全活动计划》aqbzh-jl/5-20;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aqbzh-jl/5-21;
第2篇 公司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活动开展的各项活动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
3.2车间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
3.3安委会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
3.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人员开展安全活动;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安全活动。
4、活动要求
4.1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4.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主要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车间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5、活动内容
5.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5.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3岗位安全技术练兵
5.4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培训教育
5.5安全技术合理化建议
5.6事故隐患分析和对策措施
5.7危险作业场所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
5.8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和奖励,违规违纪人员的查处
5.9安全事故通报,事故“四不放过”
5.10其他安全教育内容
6、安全检查程序
6.1现场检查,量化落实,排查隐患,防患未然。
6.1.1总经理每月巡查一次。
6.1.2部门主管每周巡查一次(周一下午2:00)。
6.1.3分管人员(车间主任、电工、文员)。
6.1.4车间每天巡查一次。
6.1.5分管人员(班组长)
6.1.6班组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6.2、说明:巡查由办公室组织,巡查人员按部门依次组织实施排查安全隐患工作,主管等管理者应具备与安全生产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排查整改隐患的能力,做好记录,责令整改纠正。
6.3、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有:
6.3.1、法律、法规、标准控制情况
6.3.2、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操规控制情况
6.3.3重大危险源辨识、防范情况
6.3.4、应急救援组织的量化落实情况
6.3.5、职业危害预防保护情况
6.3.6、水电系统、消防设备设施、监控系统、车间、库房、车辆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厂区环境安全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6.3.7、生产过程质量有关控制
6.3.8、工作和生活区域环境安全控制情况
6.3.9、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
备注:现场相互检查,注重细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者开具违章单,责令整改。
有记录,有培训,有整改验证报告
7、其他要求
7.1安委会应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的记录并签字,重点班组覆盖率不小于95%.
第3篇 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1、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管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
2、把本组织范围内的党员都编入到支部或党小组,定期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本级党组织的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3、给党员分配任务,提出要求,并定期检查其完成任务的情况。条件具备的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开展党员目标管理、党员联系户等活动。
4、丰富活动内容,规范活动程序,如“定期过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联系群众”、“民主评议党员”等。
党员管理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_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
注重实效的原则。
制度规范的原则。
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责任区。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第4篇 基层单位电气防火防爆管理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层单位电气防火防爆管理的有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基层单位各单位的电气防火防爆管理。
2引用标准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管理职责
3.1各单位的动力主管部门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3.2电气专业部门在安装、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电气设施时,必须遵守防火防爆有关规定。
3.3规划开发部在委托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设计中,必须明确对象的防爆等级、分区,并执行电气防爆有关规定。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分类
4.1.1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4.1.1.1在大气条件下,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气(气体)或薄雾等易燃物质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4.1.1.2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4.1.1.3在物料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可燃液体有可能泄漏时,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4.1.2爆炸性粉尘混合物
4.1.2.1爆炸性粉尘:这种粉尘即使在空气中氧气很少的环境中也能着火,呈现悬浮状态时能产生剧烈的爆炸,如镁、铝、铝青铜等粉尘。
4.1.2.2可燃性导电粉尘: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应而燃烧的导电性粉尘,如石墨、碳、煤、铁、锌、钛粉尘。
4.1.2.3可燃性非导电粉尘: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应而燃烧的非导电粉尘,如聚乙烯、苯酚树脂、木质、硫磺等粉尘。
4.1.2.4可燃纤维: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应而燃烧的纤维,如棉花纤维、麻纤维、丝纤维、木纤维、人造纤维等。
4.1.3火灾危险物质
4.1.3.1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有可能泄漏但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可燃液体。
4.1.3.2不可能形成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悬浮状、堆积状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以及其它固体可燃物质。
4.1.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划分
4.1.4.1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区;
a)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b)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c)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4.1.4.2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分区
a)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的环境;
b)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4.1.4.3火灾危险环境的分区
a)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b)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和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c)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4.1.4.4爆炸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第二章第三节、第三章第三节的规定执行。
4.2管理内容与要求
4.2.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
4.2.1.1一般规定
4.2.1.1.1在爆炸危险环境使用的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1.1.2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的等级、电气设备的种类和使用的条件,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4.2.1.1.3在防爆区域内,不准在带电状态下分解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检查;
4.2.1.1.4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爆炸危险环境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爆炸性混合物时,应按爆炸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
4.2.1.2防爆电气类型
a)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设备;
b)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c)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设备。
4.2.1.3气体防爆环境电气标志
a)本质安全型 ia、ib;
b)隔爆型 d;
c)增安型 e;
d)正压型 p;
e)充油型 o;
f)充砂型 q;
g)无火花型 n;
h)防爆特殊型 s。
4.2.1.4粉尘防爆环境电气标志
a)防尘结构 dp;
b)尘密结构 dt。
4.2.1.5火灾环境电气标志
a)ip2_型;
b)ip5_型。
4.2.1.6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方法
4.2.1.6.1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
4.2.1.6.2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设备
a)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采用防尘结构(标志为dp)的粉尘防爆电器;
b)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和11区均采用尘密结构(标志为dt)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4.2.1.6.3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
4.3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4.3.1一般规定
4.3.1.1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集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能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3.1.2电缆线路除按爆炸危险环境的危险程度和防爆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电流选用电缆外,还应根据使用环境的情况,选用具有相应的耐热性能、绝缘性能和耐腐蚀性能的电缆。
4.3.1.3电缆和绝缘导线的芯截面积须较非防爆危险环境所用的留有适当的余量。
4.3.1.4有剧烈振动的地方所用电气设备的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软导线或多股电缆。
4.3.1.5危险环境电气线路的连接,必须采用防爆结线盒(分线盒)内连线和分路。
4.3.1.6钢管配线,在电机的接线口、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缝处,应装设挠性连接管。
4.3.1.7电气线路应根据需要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4.3.2配线要求
4.3.2.1危险场所必须采用钢管配线或选用阻燃电缆、金属铠装电缆;达不到耐火等级者,应按规定涂刷专用防火涂料。
4.3.2.2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采用软电缆。
4.3.2.3钢管之间、钢管与附件、钢管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采用丝扣连接。
4.3.2.4电缆线路在防火分区交界处的电缆沟、穿过墙和楼板的孔洞必须采用沙封、填阻火堵料等密封措施。在可能有易燃、可燃液体渗透处,或可能有可燃液体、蒸气渗透处必须采用防火堵料密封。
4.3.2.5导电部分的连接应采用螺丝固定、压接、钎焊。
4.4接地
4.4.1接地保护
4.4.1.1按有关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规定不需要接地的下列部分,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仍应进行接地。
a)在不良导电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b)在干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直流电压为11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c)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
4.4.1.2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以及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它电气设备,应采用专门的接地线。该接地线若与相线敷设在同一保护管内时,应具有与相线相等的绝缘。此时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包皮等,只能作为辅助接地线。
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易燃物质的管道。
4.4.1.3接地干线应在爆炸危险区域不同方向有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连接。
4.4.1.4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与防止直接雷击的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应分开设置,与装设在建筑物上防止直接雷击的避雷针装置可合并设置;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可合并设置,接地电阻应取其中最低值。
4.4.1.5引入爆炸危险环境的架空管线,在入户处外必须接地。
4.4.2接地电阻
a)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b)中性点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c)防雷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d)防静电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0欧。
4.5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4.5.1防爆电气设备应由专业检修单位检修。
4.5.2防爆电气设备在大中修后,应同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并须专业质量检查人员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5.3防爆电气设备的小修、中修、大修,各单位可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检修周期、检修项目和检修标准。
4.6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降级和失效
4.6.1防爆电气设备因外力损伤、腐蚀、机械磨损、自然老化等原因导致防爆性能下降或失效时,应予以检修。经检修不能恢复原有等级防爆性能的,可根据设备的实际性能,按下列原则处理:
a)降低防爆等级使用;
b)降为非防爆电器使用。
4.6.2批准为防爆电气设备降级使用,须除去防爆等级标志,更换上相应的防爆等级标志,并从使用部位上拆除。
4.6.3批准降为非防爆的电气设备,应除去防爆标志。
4.6.4失效和降级的防爆电气设备,应将批准失效和降级使用的文件、防爆性能的试验记录等资料一并存入设备档案,并随设备转移。
4.7火灾危险的电气设备
4.7.1火灾危险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在布置上应使其免受机械损伤,并应符合反腐、防日晒、防雨雪、防风砂等环境条件的要求。
4.7.2在火灾危险环境内,正常运行时有火花的和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电气设备,应远离可燃物。
4.7.3在火灾危险环境内,严禁使用电热器。
4.7.4电压在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配电室,不宜设在有火灾危险环境的上面或下面。若与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毗连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在1-10kv的变配电所可通过走廊或套间与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相通,走廊与套间的门应为带闭门器的防火门;
b)变配电所与火灾危险环境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电缆槽板及管道穿过防火墙处,应采用非燃材料严密封堵;
c)变压器室的门、窗应朝向非火灾危险环境。
4.7.5易沉积可燃粉尘的地方不应露天设置变压器或配电装置,但密闭变压器及配电装置除外。
4.7.6露天安装的变压器距火灾危险环境建筑物在10米以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火灾危险环境面向变压器一侧的墙应为防火墙;
b)变压器与火灾危险环境之间的墙,不应有门、窗或孔洞。
4.7.7变压器下面应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多油开关室应设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4.7.8单台容量40mw及以上的油浸变压器,应设固定灭火装置。
第5篇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模版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司法部令
第59号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发布施行。
部 长:高昌礼
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法执业,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实际和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依据本办法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
第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依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委托,协助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第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法自主执业,其执业活动不受干涉,其财产权益不得侵犯。
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实行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制度。
核准登记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
对直辖市范围内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核准登记,由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
基层法律服务所获准设立执业,须由核准登记机关颁发《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
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任何机构不得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名义开展业务。
第七条 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以农村的乡镇行政区划为单位设立;根据需要也可以以城市的街道行政区划为单位设立,但在一个街道行政区划内只能设立一个法律服务所。
辖区较大、人口较多、经济发达的乡镇,可以设立二个以上的法律服务所;不具备独自建所条件的乡镇,可以由二个以上的毗邻乡镇联合设立法律服务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农、林、牧、渔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置,按照上述原则力、理。
第八条 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和章程;
(二)有三名以上符合司法部规定条件、能够专职从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有固定的执业场所和必要的开办资金。
第九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名称应当由以下三部分内容依次排列组成:县级行政区划名称,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名称,法律服务所。
第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执业场所和组建单位;
(二)本所法定代表人(主任)的职责;
(三)执业工作制度;
(四)所务管理制度;
(五)从业人员的聘用、管理办法;
(六)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
(七)停办清算办法;
(八)章程修改的程序;
(九)其他需载明的事项。
章程自基层法律服务所被核准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设立乡镇法律服务所,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组建,或者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由本辖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组建。
设立城市街道法律服务所,由街道办事处在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组建。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组建由地方政府核拨事业编制和事业经费的基层法律服务所。
行业主管部门、社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不得发起组建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允许个人以自愿组合方式发起组建基层法律服务所。
第十二条 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组建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申请报告;
(二)章程;
(三)从业人员的名单、简历和执业资格证明;
(四)执业场所使用证明和开办资金证明;
(五)核准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建的,须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审核意见。
第十三条 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以书面形式作出准予设立或者不准予设立的决定。
准予设立的,由核准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第十四条 经核准登记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由核准登记机关颁发《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
《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分正本和副本。
正本应当悬挂于执业场所,副本用于接受查验。
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
第十五条 经核准登记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凭据准予设立的批件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申领收费许可证。
第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本乡镇行政区域内的大中型集贸市场、经济开发区、旅游区或者经济发达的行政村设立业务接待站(点)。
业务接待站(点)应当有固定的场所,接待业务由本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业务接待站(点),应当报经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
第十七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分立、合并,应当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原核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基层法律服务所修改章程的,应当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原核准登记机关核准。
第十八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停办,应当在完成善后清算工作后,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缴该所的执业证书、印章、票据、案卷及有关文件,报请原核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基层法律服务所经核准登记后六个月内未能开业的,或者开业后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请原核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 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年度将本地区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情况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依照本办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十一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
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除应具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外,还应当有二年以上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或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经历。
第二十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应当经基层法律服务所民主推荐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名,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委任或者聘任。
第二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为该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管理本所行政事务和组织开展业务工作,负责向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工作
第二十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建立所务会议制度,民主管理本所重大事务。
所务会议由本所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制定本所的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议本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预决算报告和重大财务开支项目;
(五)审议对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辅助工作人员的奖励和处分;
(六)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在本所从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实行聘用制。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符合司法部规定的执业条件和聘用程序,办理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的,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回其《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报请原执业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第二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对其执业活动的检查、监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定期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和本所章程、制度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根据其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二十八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用文秘、财会、行政等辅助工作人员,参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办法进行管理。
辅助工作人员的聘用、变更情况,应当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九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建立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疑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要案件报告等项制度;
(二)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服务质量、效率的检查、监督、考评和处分制度;
(三)自觉接受委托人和社会的监督;
(四)统一收费,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五)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六)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管理,原则上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
实行自收自支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单独设立帐户,由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帐目,严格开支范围和审批程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审计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尚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分别实行全额管理或者定额、定项补助的财务管理形式。
第三十一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当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与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挂钩,实行按劳分配原则。
第三十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根据本所收支情况和实际需要,设立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奖励等项基金。
第三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和规定,为聘用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第三十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办公装备的建设,不断改善执业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 检查监督
第三十五条 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每年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度检查。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检查,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组织进行。
具体时间安排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新设立不满六个月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自下一年度起接受年度检查。
第三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年度检查,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年度本所工作总结报告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二)上年度本所财务报表;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副本;
(四)年度检查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七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检查,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其提交的文件进行初审,并在出具审查意见后报送地级司法行政机关。
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对具备继续执业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确定为通过年度检查,在其《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副本上加盖年度检查合格印章。
第三十八条 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年度检查中,对有本办法第四十二条所列行为、尚未处理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确定为暂缓通过年度检查,并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处理完结,补办年度检查。
在年度检查中,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督下,限期整改。
期满仍不能改正的,组建单位应当予以停办,并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十九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检查结果,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自年度检查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指导和监督。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定期进行检查或者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可以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
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拒绝。
第四十一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定期或者适时给予表彰奖励。
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应当依照规定程序,报请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司法部给予记功嘉奖。
第四十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一)超越业务范围的;
(二)违反业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名目乱收费的;
(三)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四)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书的;
(五)未经核准登记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并或者设立业务接待站(点)的;
(六)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通过年度检查的;
(七)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的;
(八)聘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的;
(九)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十)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
第四十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和司法部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同时追究负有管理失误责任的该所主任的责任,严重者予以撤职或者解聘。
第四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责令该所限期整改。
期满仍不能改正,不宜继续执业的,由组建单位予以停办,报请地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注销。
第四十七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投诉监督制度,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受理当事人和其他公民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投诉。
涉及委托人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发生争议的投诉,由基层法律服务所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调处解决;涉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立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四十八条 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认为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核准登记、年度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中有错误或者不当的,应当及时责令其纠正;对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管理职责或者非法侵犯基层法律服务所合法权益的,应当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核准登记、年度检查、行政处罚的各种文书格式,《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和年度检查合格印章式样,由司法部统一制定。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司法部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八七年五月三十日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乡镇法律服务所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6篇 某某公司基层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第一章 基层成员应有的安全认识
一.安全生产的目的.意义.
1.安全生产含义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安全生产的目的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的目的就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积极开展控制工伤的活动,减少或消灭工伤事故,保障劳动者安全地进行生产建设.
◆积极开展控制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活动,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搞好劳逸结合,保障劳动者有适当的休息时间,经常保持充沛的精力,更好地进行经济建设.
◆针对妇女和未成年工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特殊保护,使其在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安全生产的作用意义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与巩固社会的安定,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重要的稳定政治环境具有现实的意义;对于保护劳动生产力,均衡发展各部门.各行业的经济劳动力资源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增加社会财富.减少经济损失具有实在的经济意义;对于生产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质量,有直接影响.
4、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要求认识安全与生产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要求安全工作要事前做好,要依靠安全科学技术进步,加强预防措施,保证生产安全化.
二.安全生产关系个人.家庭.企业和国家
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人人都希望自己健康.长寿.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健康的投资也越来越大.
既然如此重视健康,那么如何保障自己在劳动中的安全,就应该成为班组员工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安全为了自己.重视安全生产首先对自己有利,善待生命,才能为社会和个人创造更大的财富.
◆安全为了家庭,重视安全生产会让家庭美满,其乐融融.天伦之乐哪个人不想享受呢
◆安全为了企业.重视安全会减少企业的巨大损失,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安全为了国家.重视安全生产为国家创造巨大财富,使我们的国家日益走向富强.
三.国家领导心系安全
.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_论安全
安全生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领导干部对此要高度重视,努力减少和排除各种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 安全法规就是保护神
一.对安全法规的基本认识
1.安全生产法规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安全法规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和保证,而搞好安全生产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
2.安全生产法规及其作用
安全生产法规是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同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和规范.其作用有: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劳动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建立健全安全法规制度就是要求企业的安全管理要围绕着行业安全的特点和需要,在技术标准.行业管理条例.工作程序.生产规范,以及生产责任制度方面进行全面的建设,实现安全生产专业管理的目标.
3.安全生产法规制度.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二.基层如何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
1.以点带面,逐步深入.
2.结合内容,用好案例
在组织学习过程中,辅以安全事例.案例的宣传,是最好的方法之一.
3.生动活泼,形式多样.
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可以起到寓教于乐的效果,又有助于学习活动的深入持久和做到注重实效.
三.班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企业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3、工会组织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 基层也讲安全生产科学管理
一.安全管理常识
1.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国家应用立法.监督.检察等手段,企业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
2、安全管理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制手段;文化手段等
3.安全管理方法
1).安全教育管理
2).三级安全教育
3).全员安全教育
4).“5s”管理活动
5).三不伤害活动 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6).三落实活动 企业生产班组的每周安全活动要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7).现场定置管理
8).现场“三点控制” 对生产现场的“危险点、危害点、事故多发点”要进行强化的控制管理,进行挂牌制,标明其危险或危害的性质、类型、定量、注意事项等内容,以为警示。等等
二.如何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班组,班组安全管理重在现场,现场管理的对象是人.设备.环境.由于这三大因素相互作用和影响,生产中必然出现不安全的因素或问题.为帮助企业理顺人与人.人与设备和人与环境的饿关系,下面谈谈班组现场安全管理中应抓好的四方面工作.
1.安全信息要相互沟通
2.设备动态要跟踪巡查
3.生产物料要静态定置
4.违纪行为要加以约束
三.如何做好班组安全检查
班组安全检查,在于了解.发现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指设备.工具.附件等).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职业危害,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班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1.班组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查思想:查安全教育;查制度:查设备设施和安全措施;查操作行为;查劳动防护与保健食品的发放和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
2、班组安全生产的检查方法与要求
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四.班组长的安全管理工作
1.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因此,对安全生产来说,班组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单元,是开展安全工作的主要对象.而在这一对象中,作为“兵头将尾”的班组长,所掌握的安全管理知识的多少,将对班组的安全工作好坏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产生直接影响.为此,作为班组长,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
2.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好安全生产.
◆组织组员学习安全操作技术,提高本人和全组成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认真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基础工作,积极推行标准化作业
◆认真交接班,开好班前班好会
◆对新工人或调动岗位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参加事故分析,杜绝重复事故.
◆搞好班组安全活动日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自己不能解决的不安全问题,应及时汇报
五. 如何当好班组长.
(1)要熟悉本职工作,钻研技术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还要有经济头脑.
(2)应明确在班组管理工作等方面应负的责任,把管理好班组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
(3)对人要尊重.诚恳.热情.讲道理,使组员心悦诚服.
(4)制定计划或进行工作之前,要预想难点,消除危险因素,学会发现可能出现.
(5)布置工作采取引导方法,不强迫,使人能自觉地完成各自的工作.
(6)作指令时要明确而详细,工作安排有变动时应事先说明.
(7)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善于听取不同或不满意的意见,要把宽容.公气.言行一致.团结友爱作为办事的准则.
(8)对组员的工作态度和能力要经常了解,要发现他们的优点和长处,工作中要有进取心.
(9)对组织的经历.品质.信念.个性.好恶.心情.学习愿望和本能等都要了解.
(10)对组员的个人问题,家庭生活.业余爱好.娱乐等要充分关心.
(11)不愉快时不要发牢骚,不可独断专行,别人发脾气时,不要生产敌对情绪,要控制自己的个性.对组员的错误,要冷静下来后再加以纠正.
第四章. 班组安全生产建设
一、实施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
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是企业根据有关劳动保护法规、规程、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而制定的作业者的行为规范,是有关法规、标准的具体化,是标准化工作的延伸.它符合统一协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能够将班组大量重复性工作用最佳的处理方案确定下来,建立班组良好的安全工作次序和生产环境,调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动性,减少违章,消除隐患,提高人-机-环境系统本质安全化水平,有效地预防事故,它是一项安全投入少,安全效益高的科学方法。
首先,分类制定班组安全管理标准
◆组织管理标准 建立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每一项安全生产工作与每一职工挂起钩来,完善安全操作规则,制定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考核.评比.奖惩制度等,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
◆作业现场标准 同工种作业环境要做到规范.一致,作业现场基础设施完善.整洁.卫生.安全标志醒目.针对性强,现场布置合理,设备完好,安全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齐全可靠,安全通道畅通,工作条件良好.
◆操作标准 各工种有科学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每个岗位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进行标准化作业.
2.实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3.抓住关键环节促进标准贯彻执行
二.班组的安全生产确认制
安全生产确认制是确认、确信、确实的总称。在作业之前和作业中针对本岗位的安全要点和易发生伤害事故的因素,必须做到确实认定、确实可靠、确实准确地去执行。
安全生产确认制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操作确认制
2.联系呼应确认制.
3.行走确认制
三.班组岗位安全责任制
就是对企业中所有岗位的每个人都明确地规定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以便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功过分明,从而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工作同全体职工联结、协调起来,形成一个严密的、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系统.
四.建立班组安全自我管理机制
在传统安全管理方法中,往往把班组放在被动的制约地位,因此收效不佳.而把班组的饿自我管理机制建立起来,发挥班组安全管理的主观能动性,使岗位工人自觉抵制各种不安全行为,辩识和整改事故隐患,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
班组的自我管理,主要是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约束、自我警戒。企业主管部门应为班组自我管理提供方便和全方位服务.
五.完善反违章除隐患机制.
违章和隐患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反违章.除隐患,促进职工遵章守纪,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在检查班组安全生产中,重复性的违章和隐患是安全生产的顽症,要杜绝同类事故在当年重复发生.完善反违章、除隐患的机制。解决这一难题,真正消除产生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环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
第五章. 生动的班组安全生产活动
一.开展创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1.创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的重要意义
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组织单元,也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据资料统计,90%的事故发生在班组.因此搞好班组建设,开创安全合格班组活动,对搞好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开展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的方法.
安全合格班组是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诞生的新生事物,它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大力宣传、推广安全合格班组,应是各级领导的责任.各个部门都应利用自己掌握的宣传工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合,广泛地宣传搞好安全合格班组的重要性,安全合格班组的要求,介绍搞得好的班组,同时对碰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应进行指导.解决.
总之是要造成一种气氛,使人人了解安全合格班组的意义.安全合格班组的要求,并按着要求去做.
首先应根据本地区的社会环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班组安全工作状况等,制定“安全合格班组条件”,发到下一 级的负责机构及班组,组织他们进行充分地研究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分析,从而制定出一份较完整,较切合实际的”安全合格班组条件.”由于理论上与实际总有些距离,故在“条件”试行一段时间后,可根据反馈上来的情况,再作一次修订.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切合实际”,并不是降低条件,条件是需要通过努力才能达到的,因此它必须高于目前的安全管理水平,并努力向标准化靠拢,至少应反映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先进班组的水平,按这个条件实行一段时间,整个企业的班组管理得到提高后,即可修订条件,将其提到一个新的水准.这样经过反复几次,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就会大大提高.
有了条件和宣传气氛,我们就可开始搞合格班组.由于条件的水准较高,符合条件的班组相对来说不会很多,但一定会有很多班组来竞争.我们的组织者一定要善于利用这种情况,运用各种方法来鼓励大家竞争,在企业内掀起一个争当”安全合格班组”的竞赛热潮.我们应及时地将竞赛情况运用各种方法,传达给每一个职工,并及时地报道竞赛中涌现的一些动人事迹.使他们始终感到竞赛浪潮的冲击,激励他们投入竞赛.作为班组长更应主动地带领全班人员积极参加竞赛,开展争创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在创安全合格班组活动中,还要防止按比例分配现象.因为这样所不是之达到条件的班组评不上”安全合格班组”就是使不合格的班组被评上”安全合格班组”.这两个结果都不利于争夺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样,对已评上的:安全合格班组”,若发生什么不合格的事情,也应毫不留情得取消他们的“安全合格班组”称号。
二.开展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1.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实践表明,“班组安全文化”不仅包括班组安全物质文化和安全精神文化,还应进一步细化,分为:班组安全的物质文化、班组安全的制度文化、班组安全的观念文化和班组安全的行为文化等四个部分,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应该从这四个方法入手.
◆建设稳定可靠的安全物质文化
◆建设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
◆建设形式多样的安全观念文化
◆建设规范有序的安全行为文化
随着企业经营机制转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面临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安全生产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会得到不断充实提高.
第六章掌握基本职业安全健康技术
一、电气安全技术知识
二、防火防爆技术知识
三、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知识
四、机械安全技术知识
五、厂内车辆及交通安全技术知识
六、防尘防毒及职业病知识
第七章事故警钟与事故预防
一、感受事故
二、认识事故
1、事故的分类:根据事故的属性,可以把事故分为两大类,即生产事故和非生产事故。根据事故的原因,分为自然事故和人为事故。根据生产事故产生的不同后果,又可把事故分为伤亡事故、物质损失事故和险肇事故。
2、事故管理:事故管理就是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报告、处理、统计和档案管理等事故发生后的一系列工作的总体。事故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有些工作要求有很高的技术性和严格的政策性。搞好事故管理,对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分析事故:事故的发生是具有客观规律性的。通过人们长期的研究和分析,安全专业人员已总结出了很多事故理论,如事故致因理论、事故模型、事故统计学规律等。事故的最基本特性就是因果性、随机性、潜伏性和可预防性。
四、预防事故
五、班组如何做好事故预防
1、从安全教育入手;2、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和处理本班组的不安全因素;3、预防事故的因素;(基本因素是人、物、环境和安全管理;第二因素是物、动力、机械设备、工器具及生产安排等;第三因素是环境,尤其是生产环境,如巷道的温度,通风效果,现场作业时折照明、噪声、设备振动及有害气体等,都有可能产生人身伤亡事故)。班组预防事故,主要是要防患于未然。班组发生事故有三种原因:技术原因、教育原因、管理原因。这是全面治理好班组预防事故折基本要素。
六、班组与事故应急预案
小事故因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酿成大灾的教训,层出不穷,如何预防事故发生。发生后又如何处置在初起阶段,在班组范围内制定应急预案是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
班组事故应急预案的含义。古人在《中庸》中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安全工作也是重在预防。只有所有职工都非常清楚地认识到其岗位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在工作时不侥幸不盲目才能安全可靠地完成工作。所谓|“班组范围内”,系指班组危害辨识、风险评估活动涉及的范围公限于本班组作业范围,且依靠班组成员本身技能基本是能控制的范畴。
在班组范围内制定的应急预案,是指班组范围内的成员工作中有可能发生且能预见到的所有大小应急预案。班组成员们来自生产一线,对作业过程及其环境最熟悉,安全生产经验最丰富,只有发动他们集思广益,才能将可能发生的各类大小意外事故、紧急情况及其应急措施全数包含进去,将平时的工作经验归纳、整理、加以推广,促进全班组安全环境状况的持续改进。班组人员少,岗位明确,应急预案制定内容简单,可制表成四项,一是岗位危害性,二是预防措施,三是事故处理人员分工,四是个人安全防护,一岗一预案。
华联公司行政部整理
2009-2-24
第7篇 酒店领班基层管理培训
酒店领班培训:基层管理
酒店基层管理你重视了吗
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要提高管理水平必须从基层管理抓起,不断提高管理要素的质量,优化管理系统的配置,从而实现整体管理质量提高,
目前,我国酒店基层管理较为薄弱,这也反映了我国酒店整体管理水平较低。基层管理是联系部门战略计划和执行实施的纽带,直接会影响顾客感知的质量。因此,提高基层管理的质量,将有助于促进酒店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酒店运作过程中,基层管理存在的问题
基层管理者直接在一线与顾客和员工接触,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能及时掌握顾客反馈的信息,发现服务过程中影响传递质量的系统性和执行性问题,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方法。由于我国酒店基层管理者能力和意识的缺陷,使他们难以发现真正影响顾客满意度的问题,尤其是服务系统存在的缺陷,从而使相同的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不但降低了顾客的感知价值,而且在处理顾客不满时产生的故障成本,会导致酒店竞争力的降低。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他们不愿将重要的信息向上级进行沟通。一是自身能力的不足。不能准确判断哪些是有价值的顾客信息,哪些服务问题需要向上级沟通。二是自身的惰性。如果向上沟通,也不一定会被采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三是本位主义思想。认为将服务问题向上级反映,担心产生负面影响。由于基层管理者的上级不能有效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因此,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就难以实现。
如何提高基层管理质量之对策:
建立系统的基层培训制度
从整体角度看,基层管理培训也应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包括培训准备系统和培训监督系统。培训准备系统根据基层管理培训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设计具体的培训方案。在准备工作充分的基础上,培训监督系统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程序来保证培训计划和方案的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从操作层面看,酒店需要对基层管理者的角色定位进行细致的培训,使他们能清楚地认识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知识和职业道德。对普遍缺乏的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进行培训,同时激励基层管理者进行持续的学习,从而形成岗位和人员之间良好的匹配。
基层管理者多样化的选拔
酒店基层管理者的选拔应坚持“内升外求”相结合的原则,在内部有合适人选时,优先从内部选拔,以实现内部激励的示范效应,若内部无胜任者,则可以利用外部资源来优化内部的人力资源,以实现公正平等的原则。对于内部优秀的服务员,要评估其综合管理素质是否能胜任基层管理的要求,若不能达到酒店的要求,即使再优秀的服务员,也不能让其从事基层管理工作,可以考虑培养他们成为品牌服务员,以实现合理用人的原则。
立体的激励方式
酒店应建立立体的激励方式来保证基层管理者合理的流动,减少优秀基层管理者的非正常流动。立体的激励方式应以感情激励为基础,辅之以经济激励和发展激励,从而形成满意的基层管理者―优质的基层管理质量―满意的员工―满意顾客的良性循环链。感情激励意味着增加与基层管理者的沟通,给他们创造良好的管理氛围,并照料好他们的生活。同时,通过经济激励和发展激励将感情激励观念深化和贯彻,经济激励的形式应多样化,平衡好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的关系,对优秀的基层管理者也可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发展激励应和经济激励形成互补,给基层管理者提供外出培训考察、参与中高层管理、交叉培训等机会。另外,将优秀基层管理者的发展纳入酒店长远发展远景中,可形成对他们的长期激励,立体的激励方式对提高基层管理质量是行之有效的。
完善的基层岗位制度
基层岗位制度的建设应与基层人力资源现状保持一致,在基层管理者人力资源素质较低的情况下,应将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规范制度尽可能细化,增加工作过程的标准化程度,降低工作的随意性,通过制度的严密性来弥补人员素质的不足,从而使基层管理质量达到酒店可接受的水平。酒店基层岗位制度包括岗位示意图,使基层管理者清楚在管理中的位置(上级、下级、需要打交道的平级人员);岗位职责,使基层管理者了解应该做哪些管理工作;工作程序,使基层管理者在某一时间(每天、每周、每月等)跨度内掌握应该如何开展工作,工作程序应该包括主流程和分流程,对关键性分流程必须进行详细的说明。另外,在部门制度规范中也应说明基层管理者的责任以及如何履行这些责任。完善的基层管理制度将保证基层管理系统最佳的效率和效果。
第8篇 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管理,根据《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泉市教育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的通知》(酒人社〔__〕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近年来通过全省统一招考选拔到我县的进村进社、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乡镇卫生院、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农技推广站、基层旅游事业单位、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选拔招募,由省、市统一组织实施,正式录用后,先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所考录的项目分别组织进行。
第四条 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上岗前,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各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缺额情况向人社部门提出分配意见,人社部门参考各业务主管部门分配意见综合提出分配方案。对不服从岗位分配的,按相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第五条 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进村进社人员与乡镇(社区)签订就业合同;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合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与县卫生局签订就业合同;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乡镇农技推广站工作人员与县农牧局签订就业合同;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县旅游局签订就业合同;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与县文化局签订就业合同;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与县人社局签订就业合同。就业合同由人社局负责鉴证,所有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本专业岗位。
第六条 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政策标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 各乡镇(社区)要做好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所有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必须按照考录的项目全部安排到相应的业务岗位上,同时保证岗位的相对稳定,对确因工作需要调离岗位的,要征得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调离。
第八条 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基层实际需要做好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日常业务指导,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适应业务工作的能力。
第九条 县人社局根据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做好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职称评聘工作。
第十条 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双重考核,日常工作考核由乡镇(社区)负责,业务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以乡镇(社区)考核为主,考核结果计入高校毕业生个人档案。对服务期间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 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因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继续深造、重大疾病等原因离开服务岗位,各乡镇(社区)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各业务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与其解除就业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第9篇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厂(车间)开展的各项活动。
1、管理部门按月度开展安全活动。班组每周集中活动一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主要内容:
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
开展查隐患、防习惯性违章活动;
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其他安全活动。
2、要求
2.1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是公司的一项重要活动,各部门、班组长要认真组织,严格考勤,不得无故缺勤。
2.2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包括参加人数,活动内容、发言情况,记录要认真、真实,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定期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
2.3厂(车间)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公司领导每月参加一次,各部门领导每月参加两次,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2.4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当中。
第10篇 基层单位管理人员hse职责
a)基层单位hse管理人员在队(车间)队长(主任)领导下,负责队(车间)的hse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hse管理部门的指导,对班组hse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hse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b)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队(车间)有关hse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c)负责编制队(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d)协助队(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hse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队(车间)级hse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e)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hse活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习。
f)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队(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hse措施。
g)负责队(车间)安全环保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基层队(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h)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i)参加基层队(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j)健全完善hse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11篇 学院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等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2、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维权支出。
3、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专用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4、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5、事业支出。指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6、其他支出。指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开支:
如用会费对会员的特殊困难补助、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第12篇 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已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本规定涵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等全过程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
第二章 机构人员和职责
第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工作,未设专门部门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管理。
第四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药品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师以上(含药师)技术职称。药房中审核和调配处方的药剂人员应是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工作的人员以及其它从药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
第五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它可能对药品造成污染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六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制定以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药品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管理制度
(2)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3)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4)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5)药品调剂及处方管理制度
(6)药品质量信息管理、质量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8)从药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9)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0)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11)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2)其它有关制度
第七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自查报告应当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提交。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第八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有与之规模相适应的药房(库房),药房(库房)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地面和墙壁平整、清洁,库房应通风良好,区域定位标志醒目,并与办公、生活等区域分开。
第九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有专用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储存药品。药品的存放应当符合药品说明书标明的条件,并做好设施、设备的使用记录。
第十条 药房(库房)应配置药品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施。
第十一条 特殊药品应配备专柜保管,储存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第十二条 开展中药饮片临方炮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有与之相适应的场所及设备并遵从国家关于中药饮片临方炮制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购进与验收
第十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且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的企业购进药品,并建立药品供货单位档案。基本药物的购进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使用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由专门部门统一采购,禁止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自行采购。
第十四条 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使用的湖北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五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建立覆盖记录药品购进、储存、调配等过程相关质量信息的电子管理系统,并具备纳入药监部门药品实时监控系统管理的条件。
第十六条 购进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包括电子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厂商(中药材标明产地)、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
药品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七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及疫苗、终止妊娠药品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购进和储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具备使用资格的,不得购用。
第十八条购进进口药品,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第十九条 购进实行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同批号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第五章储存与养护
第二十条 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药品属性和类别分库、分区、分垛存放,并实行色标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分别储存、分类存放。
第二十一条对近效期的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并做好近效期标识。
第二十二条 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并做好检查记录,对过期失效、变质、被污染等不合格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库(区),按规定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二十三条 对需要冷藏、阴凉存储的药品应当配备相应设备,并按药品说明书标明条件要求进行储存,验收、养护时应当查验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并做好记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药品储存场所应当符合温湿度条件要求。储存药品的温湿度按常温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2—10℃,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药房(库房)管理人员应当做好药房(库房)温湿度的监测管理,温度、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控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中药饮片应按规定做好质量检查记录,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并及时进行养护,防止受潮、虫蛀、霉变等。
第二十五条库存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第二十六条 药房(库房)应配有能满足药品储存要求的货架和底垫,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药品与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第六章配方与服务
第二十七条调配处方时,处方要经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第二十八条 药剂人员应严格按处方调配,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第二十九条 用于发药的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三十条处方的审核,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
第三十一条 调配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在药品使用中应自觉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如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当按规定上报。
第三十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对使用药品的质量监测。发现假药、劣药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妥善保管,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决定之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不得擅自处理。
对患者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药品质量有可能影响患者健康的要及时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具体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全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
第三十六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记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信用档案,辖区分局应进行通报,并将通报函告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要每半年将通报情况汇总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第13篇 施工企业基层安全管理工作三要素
“ 质量是企业的效益,安全是企业的生命”。近年来由于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投入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来,但由于没经过系统的培训,一开始感觉无从下手,笔者认为,要想干好基层安全工作,首先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从抓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切入,作好现场控制,才能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教育
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农民工成为施工企业的主力军,他们随工程流动,随季节(农忙、农闲)流动,且文化程度都普遍偏低,未参加过岗位技能培训,不具备相应的岗位安全意识,可以说他们安全操作水平的高底,直接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因此作好施工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是我们开展安全工作的基础。
安全教育要在施工前开始,由技术、安质等有关部门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授课,结合生产实际,从行业特殊性到施工过程注意事项,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防火、防爆和安全自救的基本原则,以及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都一一进行详细地讲解,使其从上岗的第一天起就对企业安全生产有个明确的了解,然后通过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生产。对新职工如此,对转岗职工同样如此,中途转岗的职工,一律进行岗前培训,尽快熟悉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经考试合格后,再持证上岗。不合格的继续培训,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要考虑辞退。
安全教育要警钟常鸣。充分利用举办安全教育展览和事故案例分析,提高施工人员的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使他们对事故造成的惨痛后果有一种恐惧心理,平时注意安全生产,克服侥幸心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班组成员八小时以外的跟踪安全教育,在家属方面大作安全教育文章,以收到异曲同工的效果。班上一旦发现职工情绪有波动,班后就及时进行家访,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以防“后院起火”影响班组安全生产,使班组安全教育善始善终、常抓不懈。
二、安全交底
由于建筑工程的结构复杂多变,各施工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不尽相同,因此每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都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如果预见不到,安全管理措施不善,将不同程度影响到施工进度和效益,乃至造成人身安全事故。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必须通过预先分析,进行安全交底,从而更好地控制,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消除危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安全交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上下联通的一部分,指导着生产安全的全过程。因此工程开工前,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关键。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过程。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三、安全检查
进行安全管理不是处理事故,而是在生产活动中,针对生产的特点,对生产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检查就是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结合生产的特点和要求,对施工现场和职工的生活居住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检查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现场、查管理、查措施、查隐患等多项内容,其种类有经常性、专业性、定期性、季节性和临时性安全检查五大类。安全检查的基本方法有自检自查、交叉检查、抽查、辅助检查。
安全检查要克服形式主义,不能满足于一般化要求,一般化号召,以文件来贯彻文件,以会议来落实会议,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制订出整改计划,落实人员、限期整改关闭,这是落实安全工作的关键。
结束语:安全工作涉及到多个方面,多个系统,它需要我们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抓紧、抓好、抓实此项工作。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三要素,它在其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我们在工作中以此为切入,全身心地投入,一定能干好、干实安全工作,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14篇 管理单位基层班组活动管理制度
1、为使管理单位、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车间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
2、各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安全活动;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安全活动。
3、各管理单位每年12月制订下年度活动计划,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交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每月30日前将月度活动计划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交生产管理部安全组。
4、各管理单位安全活动每月组织1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并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检查管理处室、生产处室及两分厂的安全活动。
5、企业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签字。车间主任及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签字。
6、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8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要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7、分厂安环处、车间安全员每月至少要抽查1次安全活动的记录并签字。
8、安全活动内容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安全有关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各种基本功训练等。
第15篇 基层班组目视化管理规程
随着现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日益提升,以简单的违章和隐患进行安全检查的方式已满足不了安全管理的需求,现场安全目视化管理的可操作性和重要性日益显现,推行现场安全目视管理标准已成为现代企业安全管理和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那么什么叫做目视化管理呢其实目视化管理就是利用形象直观、色彩适宜的各种视觉信息和感知信息来组织现场生产活动,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一种管理方式。而目视化管理的优点就在于安全管理内容清晰,以公开化,透明化作为基本原则,可视化、看得见化程度高,全员看得见、看得清;现场安全具有图示化、色彩化,图文并茂,视觉显示信号清晰明白,一目了然;安全区域隔离,安全范围界定,易于辨别平面部置的合理性;显现自身安全管理特点,使现场安全标准易于操作,应用实效,做到自主安全控制;具有安全警示教育,易于遵守,可引导安全管理持续改进,间接达到以人为本的工作方法;安全标准明确,具备统一、简约、鲜明、实用、严格的管理特点。
安全目视化管理主要内容是:一、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它主要利用形象直观而又色彩适宜的各种视觉感知信息来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活动,是以安全视觉信号为基本手段,以公开化为基本原则,也是一种利用视觉来进行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 二、通过对人员、工具、设备、工艺和生产作业场所采取简单、明确、易于辨别的目视化管理方法,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安全工作一直是企业生产保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在生产第一线,做好安全工作尤为重要,而实施好安全目视化管理能够有效的提高安全工作效果,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今年公司团委要求公司各青安岗开展安全目视化管理工作,通过对部分青安岗开展目视化管理的了解,普遍存在以下几个困难:
一、活动开展初期,对于安全目视化管理理念了解不够,单纯认为目视化就是做各种标签,贴满生产现场,不能够深入理解目视化管理的意义和自身岗位的需求,结果东西做了一大推,能够起到作用的却没几个;
二、工作开展过程中无法得到班组成员的支持,很难做到全员参与。因为对于目视化管理的了解不多,更多是因为对于长久以来工作方式的习惯,导致开展过程中,常常会有人员表示抗议,认为目视化管理多此一举,反倒使工作复杂了。导致实施中,无人响应,大多数不按照目视化管理要求摆放物品等;
三、因为没有专职人员进行目视化管理工作,因此在实施后,不能够及时的进行目视化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由于现在公司都是在基层青安岗开展目视化管理,此项工作都由青安岗岗长负责工作的全面开展,而岗长本身又有自身岗位工作需要完成,再加上部分青安岗长期出现缺编的现象,导致生产工作任务重,往往无法做到在工作中查找不足并及时进行目视化管理改进。
目视化管理在推广初期,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都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想要做好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进行目视化管理的实施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在进行班组目视化管理工作中,如何克服苦难,将其顺利、彻底的实施呢
首先,要对安全目视化管理有深入的了解,否则开展工作就成了“东施效颦”,根本达不到目视化管理的目的。对于目视化管理的学习,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一个是到目视化管理相对比较成熟的企业、班组进行现场参观、了解,立体理解目视化管理。另外就是充分利用网络查看关于目视化管理的各个方面的资料,通过学习目视化管理理念,在于我们自身工作特点,场地特点等,建立适合本岗位的目视化管理模式,这样才能够达到目视化管理更好的效果。
其次,做好目视化管理的动员工作,让每一个成员都要了解目视化管理的意义在哪里,一定要做到全员认同,全员支持,全员参与,目视化管理才能够有效、长远的实施下去。那么如何做好目视化管理的动员工作,如何能使全员参与进来呢一、将什么是目视化管理,目视化管理在先进企业所产生的效果、效益告知班组成员。讲述的内容一定要立体,要拿数据说话,要求真实案例作为依据,让班组成员整个意识到目视化管理意义;二、在实施目视化管理过程中,不能够独断独行,对于各项计划的实施必须通过班组成员全体讨论,同意后方可进行,要避免实施的不科学、不合理。
再次,就是要将目视化管理循序渐进的开展,不能够急于求成。俗话讲“一顿饭吃不出一个胖子”,想要把目视化管理工作做好,做出成效,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够完成的。像上汽通用五菱全面实施目视化管理工作也是通过长达五年的时间。想要做好目视化管理,就要首先做好定制管理,在定制管理的基础上逐步进行看板管理、颜色管理以及识别管理;把每项工作都做到实处,充分结合实际;
最后,就是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有一个持之以恒的心。虽然现在公司的目视化管理只是通过青安岗来进行推广,没有专职人员进行相关工作。但是作为公司的青年员工,应该充分利用自身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强、熟练掌握网络技术、思想较为活跃、创造能力强等特点,通过一个班组一个班组的工作开展,最后就能够在整个集团公司成功的推广好目视化管理。
现场安全目视化管理能够有效的满足安全管理的需求,充分显示目视化管理的统一、简约、鲜明、实用、严格的基本要求,即能让现场人员对各种安全视觉显示信号都能看得见一目了然,提高安全意识,杜绝违章和隐患,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同时,能够提高安全生产效率,充分推动安全规范标准化,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要想成为先进的生产企业,推广目视化管理是势在必行的。而对于处在钢铁行业危机的现在,开展好目视化管理对整个公司来讲更加重要。只有通过全体青年安全生产岗的成员,认真开展、实施目视化管理活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像世界先进生产企业靠近,使公司最终顺利度过钢铁危机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只要找到正确的方式、方法,基层班组顺利有效开展好安全目视化管理讲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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