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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汇编(11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包括哪些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学校安全政策与目标设定

2. 安全责任分工与管理架构

3. 校园日常安全管理规程

4. 学生安全教育与培训

5. 应急预案与演练机制

6. 安全风险评估与预防措施

7. 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流程

8. 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更新

9. 安全监督与检查制度

10. 家校合作与社区联动机制

培训内容

1. 安全知识普及:涵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急救知识等内容。

2. 紧急疏散演练:定期进行模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的疏散演练。

3. 防欺凌与自我保护:教育学生如何防范校园暴力,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4. 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

5. 教师安全培训:针对教师进行应急处理、学生行为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应急预案

1. 突发事件响应计划:针对火灾、地震、极端天气等制定详细应对方案。

2. 紧急联络系统:建立快速有效的内部沟通和外部联络机制。

3. 现场指挥与协调:设立临时指挥中心,明确各岗位职责。

4. 学生疏散与安置:设定安全疏散路线,确保学生迅速、有序撤离。

5. 后续处理与恢复:包括伤员救治、心理疏导、设施修复等工作。

重要性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至关重要,它:

1. 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

2. 维护校园秩序:通过规范管理,营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3. 提升应对能力: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学校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4. 增强社会责任感:展示学校对社会安全的重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5. 家长安心:让家长放心将孩子送到学校,增强家校信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是学校正常运作的基石,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各相关部门需严格遵守并执行,共同为创建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范文

第1篇 平乐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区第三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_“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省、市、中心学校有关文件精神。

二、具体措施

1、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责任制。

学校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要认真学__《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切实加强改进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以对青少年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与公安、交管、卫生等部门配合,把学校安全工作、学生安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与班级、部门签定安全责任状,做到机构、组织、人员、责任四落实,并认真履行好职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各班主任要关心青少年学生各方面的成长,体现社会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关心和爱护。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结合近期各地发生的安全事故,向学生进行道路交通、防火防电、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学校也要利用_、升旗等机会普及安全知识,并定期开展“安全日”、“安全周”等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和管理

学校根据《中小学安全须知》的要求,严把质量关,定期组织专班对校内房屋、配电、体育器材、锅炉、电器、电路、实验室、药品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记载。对于校舍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查封,并及时拆除或维修。寝教室门窗要牢固,学生晚上睡觉班主任、女生辅导、值日教师必须清点人数,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4、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各班级组织学生外出及重大集体活动要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班主任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好集体活动。凡是组织学生参加的各类户外游览、体育竞赛、文艺演出等,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师生外出开展集体活动的,学校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

大、小厨房要认真把好进料关、储藏关、加工关,防止食品发霉变质或细菌污染,引起食物中毒。对学生寝、教室及校园,要经常打扫。学校定期与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生疾病预防工作。学校每期对校内饮食点、经销店进行1---2次检查,杜绝经营变质和不卫生食品,并作好记载存档备查。

6、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做好校内治安保卫工作。

学校要与本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严禁校外人员扰乱教学秩序和殴打师生。

7、建立安全档案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总责,必须一级抓一级,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凡遇大风大雨及汛期来临之际,全体师生必须高度重视,学校要安排教师日夜值班,以维护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凡突发事故必须迅速报知校委会。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教师,学校从严查处,一律取消年度内个人各类评先资格。

zz中学

第2篇 唐连中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中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白天上班所带钱物要妥善保管、上锁,中午、夜间办公桌内不得存放钱物,下班带回。

三、学生放学、教师下班前应关窗、关闭室内所有电源,仔细检查,锁好门。

四、学校内部,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器,热电器使用要经学校领导批准,专人负责。

五、禁止在教室、楼道内使用明火。

六、要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遵守公共秩序,上下楼梯行走有序,不得拥挤,注意安全,楼内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各楼道口值班老师及时到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八、值班人员要准时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九、值班人员要对学校各部位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遇到特殊情况立即报警。

第3篇 a市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市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三、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四、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器清洗、消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第4篇 ds中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中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第5篇 某中学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中学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为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市z中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

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是学校工作的底线。安全工作是关系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千家万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们必须站在“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来认识,从讲政治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把安全工作抓好抓实。_同志曾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消除思想上的“隐患”,保持“警钟长鸣”, 高度重视学生安全、防灾减灾和校舍安全、设备安全、施工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医务室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财经安全、文件和印章安全、课堂安全、活动和劳动安全、宿舍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研究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全体副校级领导

成员:各处室部门干部、各年级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德体处)

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

副主任:德体处主任

成员:保卫科长、德体处副主任、各处室部门干部、各年级主任

(三)职责分工

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及奖惩方案》和学年度干部分工、教职工岗位聘用情况落实职责分工。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

三、健全制度,建立台账,确保规范性

健全《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校园安全巡逻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类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工作日志和各类台账,确保安全工作扎实开展,规范实施。

四、明确规定,预防为主,突出教育性

明确规定以下一些通识性安全要求,以便于进行安全教育,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相关处室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另行单独制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生安全

1、不准到楼顶、悬崖边或其他危险地方玩耍、休息;不准翻越围墙、栏杆、门窗;不准破门(窗)而入。

2、不准私自下塘下河洗澡。

3、不准违反交通规则穿越公路;不准乘座二轮或三轮摩托车及其他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准骑摩托车上学放学或玩耍;未经家长允许,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放学或玩耍。

4、不准乱买、乱吃各种食品药品;不准抽烟、喝酒。

5、不准私接电源,不准烧“水乌龟”,不准接各种烤火器(炉);不准私自乱动各种水、电、气等生活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6、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点火取暖、生火做饭或出现其他玩火的行为。

7、未经班主任及校园保安同意,不准私自进出校门;不准假借他人证件或伪造证件、请假条进出校门。

8、不准私自租住房屋;不准乱串寝室,不准私自留宿他人;未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不准在同学家和亲戚家玩耍、住宿或出现其他夜不归宿的情况。

9、不准持有、携带各种管制器械,不准打架斗殴和参加各种赌博活动。

10、不准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和台球室等娱乐场所;不准与校外不良青年来往。

11、不准在寝室、教室、楼道追逐打闹和进行体育活动;上下楼道应靠右行。

12、不准早恋或男女生之间出现不正当交往的行为;不准传播传看色情、

第6篇 某中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教育法》、《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石湖沟中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责任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责任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第7篇 江九中学安全管理条例

九江中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学生、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应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由学校和相关处室负全责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领导下的按“分片、分类”双线负责制: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包干、谁负责”责任制;实行校领导、处室包片,干部包校负责制。

第五条各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一名教师具体负责。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确定一位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中心小学备案。安全工作联络员要相对稳定,确须变动的要及时补报。安全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辖区内安全情况,要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单位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要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四)用电安全教育;

(五)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六)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七)网络安全教育;

(八)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九)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第七条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学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

第八条学校应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集中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学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组织消防逃生演习。

学校应将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水陆交通安全、饮食饮水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

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和市“安全教育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活动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有主题安全教育活动。

第九条学校应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学校应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家长学校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通过兴办知识竞赛、征文、文艺汇演、手抄报比赛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章安全制度和督查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十三条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学校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应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对校舍(含食堂)、围墙、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学校卫生保健品、化学药品、食品卫生、安全警示语、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在开学前、雨(雪)季前学校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对学校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学校应根据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查验并完善。建好安全工作台帐,作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

第十六条学校每学年的工作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重点安全专项检查的学校应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中心小学安全办公室。

第十七条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五章校内设施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学校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学校应立即进行修缮,险情较重,维修资金较大的,及时报告上级教育部门或当地政府。

凡经县教育、质检、建设部门鉴定的危房,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一类危房和没有修理价值的危房应立即拆除,有维修价值的二、三类危房应及时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荷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学校应书面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城建部门,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应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和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锅炉房、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有关管理人员能熟悉使用灭

火器等消防设施。学校应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开展夜间活动(包括上晚自习等)应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学校应加强电源、电器、电网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幼儿园电源插座应距地面1.6米以上,学生宿舍床铺应避开电源插座,远离吊灯、吊扇。严禁学生在宿舍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将煤油灯、蜡烛、煤气罐等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得允许在校内制作、存放、销售烟花爆竹,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此类活动。严禁在校(园)内焚烧纸张、垃圾。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验室应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_、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第六章校外活动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加强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预案。

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_、结社活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报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学生外出活动,应经校长批准。

学校在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第二十五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劳动保护,防止危及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高层建筑物上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传、值勤、擦洗交通隔物、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劳动等)。学校校长有义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重视和加强车辆管理。学校的机动车辆应加强保养和维护,接送学生的校车应符合安全标准。学校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应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按规定运行。严禁学校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及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严禁聘用无证和技术不良的司机,严禁超载运行。如遇风、雨、雪、雾天等严劣天气,应坚决停运。

第七章健康与卫生安全

第二十八条学校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禁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修。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对早操、课间操、体育课教学等校内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

第三十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的有关规定,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学校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的用药,应依据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进行。地方自行安排的学生群体性预防用药,应经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学校有责任抵制向学生推销药品或保健品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学校应为师生提供卫生合格的饮用水。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开办。食堂设施设备及食品采购、运输、加工、贮存等环节应符合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有关要求,学校采购食品必须索证,严把食品质量关。学校不得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不得允许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经营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和承包人员必须参加卫生、教育部门联合举办食堂管理培训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进行定期体检。学校不得聘用传染性病源携带者或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保持校园内有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学习环境,坚持每天清扫,每周大清扫制度。对因校外原因影响学校的空气、噪音污染,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争取尽快解决。

第八章校园秩序安全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学校保安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餐厅、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防止投毒等各种破坏行为的发生。学校下课或放学时应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学校应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临近街道的学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加强住校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管理。非寄宿制学校,严禁招收住校生。严禁学校租用或变相租用当地民房作为学生宿舍,对自己在校外联系住宿的学生,学校要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和房主严加管理,建立校外住宿生管理档案。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学校应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

与公安、工商、交通、城建、卫生、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九章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三十八条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12小时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中心小学,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半小时内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在1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

第四十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一条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县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按照上级规定做好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实施相关的保险业务,协助做好有关理赔工作。

第十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学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心小学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规定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因学生缺乏相应安全知识,致使事故发生且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实施校内设施建设和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三)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四)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五)未按本规定要求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一条要求,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

(七)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一条要求,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第四十五条 学校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 则

第8篇 村中学安全管理办法

村中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__市综治委关于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梯级防控体系的实施方案》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q村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z校长

成员:zz

职责:全面负责q村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小学校长为办公室成员,aa任办公室主任。aa负责中学部安全工作,督查各小学安全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各小学校长全面负责本校安全管理。

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三、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分工

z:协助校长管理学校安全工作。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负责与镇政府、村委会、公安、卫生等校园周边整治部门协调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z: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学初、放假前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开展实验课的安全防护教育,开展交通、消防和江河湖海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开展避险、逃生、自救演练等;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上学、放学时间等事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监护人;建立体育课、活动课安全制度和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z:建立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或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能够有效使用;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饮食卫生的规定,保证食堂饮食卫生安全;建立健全食品卫生、食堂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合格的医务(保健)人员,购买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校内教育教学设备使用安全警示设立。

z: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主要针对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楼道上下秩序与晚自习、校门口等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突发事件预案制定。

z: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负责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协助童立文同志主要针对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楼道上下秩序与晚自习、校门口等的安全管理。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

第9篇 中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ee中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总务主任、学校全面负责,并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专业电工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专业电工全面负责电源线路、照明、电器设备、电教设备电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维修工作。

4、专业电工要经常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7、做到节约用电,下班要把灯、电器关闭。

8、教师经常教育学生要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学校用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总务主任、分管后勤的副校长、专业电工要分别追究责任

ee中学

2022-9-6

第10篇 某中学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中学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体组织指导本单位人员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

三、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政策法规和决定事项。

四、具体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依法监督检查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工程施工情况。

六、协助校长室有序开展校园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协助上级职能部门搞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协助校长室具体组织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考评。

九、协助校长室受理和调处有关校园安全的群众举报、投诉。

十、承办各级赋予的其他安全工作事项。

第11篇 龙城中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我校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严密防范,不漏险情,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使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档案建设规范,高度重视我校安全工作。

(二)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好安全课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提高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使我校的安全管理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账本,及时整改学校安全隐患。

(四)加大安保资金投入,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人防”、“物防”和“技防”并兴的原则,增强保卫力量,提高技防水平。

(五)在校内开展“八防”活动,以“八防”(防火灾、防盗窃、防溺水、防中毒、防暴力、防倒塌、防车祸、防疫病)为重点,组织开展活动,严格落实,及时检查安全效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以清查整治学校的校舍及学生租住房屋、学校周边秩序、清查整治学校食堂、清查学校责任制度的落实为关键,使我校的安全防范内容、检查方法、更具体、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完善及演练工作,坚决预防学校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各班子成员、各班科任教师明确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设立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安排兼职安全办公室主任,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校长责任制,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学科时间内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职工是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推行“一岗双责”制,即工作必须做好安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把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范围,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全面积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

1.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学校要每周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门讨论研究,各班主任汇报各班安全情况,学校通报各级安全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使之形成一种经常性的制度,做到人人常记安全第一。学校文书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对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人员以及会议具体内容等情况详细记录,学校分管领导每月总结,并及时反馈工作成效。

2.建立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制度。学校要定期对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每天查,每周查,每学年开学前、放假后更要重点排查,值周人员天天查,班主任、科任教师时时查,及时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建立和完善学生上课前、就寝前点名制度。正常上课时间由任课教师负责照管学生,自习课由跟班教师负责,任课教师、跟班教师必须课前按时到位,清点人数,课前课后按时跟班。对校外寄宿学生要严加管理,学校分管领导、班主任、值周人员要摸清校外寄宿学生的具体地点,并了解周围环境,就寝前进行检查,清点人数,排查寄宿地各种不安全因素,特别加强对女生的安全管理。无论上课还是就寝,一旦发现学生无故不到或者出现意外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迅速查明学生去向,妥善处理。

4.严格值班值宿管理制度,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发生。要建

立学校值班值宿制度,尤其是寄宿学生查宿值班、节假日值班,更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严格值班期间安全情况登记,严格值班交接手续。严格限制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校园,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管制刀具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若有特殊情况,应经保安人员检查,并登记个人具体信息和时间,学校保安和值周人员要加强警惕,按时进行巡逻,防止暴力事件发生。学生在上学期间出校园,严格实进行请假批条制度。夜间关闭校门前,保安及值班人员应对学校行巡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行为的学生,各班级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坚持学校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要建立安全事故登记薄,如果发生死亡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或发现事故发生之时起立即上报学校;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或发现事故发生之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

7.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教职工未履行相应职责,因工作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的不放过、教职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8.建立学校风险分散制度。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险”工作,做好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学生住院保险的宣传工作,同时做好城镇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农村学生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努力使学生自愿投保和学校投保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以此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地降低学校和学生家长的风险,促进学生对安全工作的重视。

9.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制度。要重点对饮食卫生、压力容器、危险化学物品,在建工程,道路交通,办公、居住、活动场所、用电、用煤、校园营运等内部安全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档登记、明确责任、确定专人、按期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安全工作形势,把学校门卫值班、节假日值班、校舍危房、实验室、食堂及食品卫生、楼梯间、通道、水房、校园网络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作为安全防范和检查的重点,及时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切实保障师生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三)强化教育,积极演练

1.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读本于每周的班团会活动等时间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结合国旗下讲话、班会等落实安全教育课,指定兼职教师负责,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安全、实践活动安全、体育活动安全、紧急疏散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教育带入课堂,带进学生的生活。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知识测试,试卷装订成册并存档。克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效果差的情况。把安全知识灌输给每个师生,使之入耳入脑,内化为自身一身一世的自觉行动。

2.利用中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日、“6.26” 国际禁毒日等时间,结合我校实际,针对安全教育薄弱环节对学生进行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争做安全小专家等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以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地质灾害和灾害性天气等事故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组织学生观看光盘,向学生讲解安全故事,组织教师对学生做安全专题讲座,解答安全问题,要求学生写出学习心得体会等,使学生懂得关注健康,珍惜生命。

3.努力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校报等阵地,开辟安全知识教育专栏,有重点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日有专题、周有专栏、月有专版。校园内重点部位要设置安全警示语,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安全。

4.建立各种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各种情况下的紧急疏散、火险逃生、运动伤害、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汛期应急救援等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提高学生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伤害,树立师生安全意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学校停课时,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处置预案安排教职员工到校,保证在校学生的安全。除情况允许或者有监护人陪同外,学校不得让在校学生自行离校;可能出现危险情况时,应当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5.召开家长会,定期和家长进行沟通,互相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等,对学生日常行为要及时向家长汇报,使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并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的关注。

(四)全面排查,及时整改

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治理,不留死角,责任到人”的原则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牢牢把握安全工作的规律性,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彻底整改,狠抓落实。

1.学校常规安全工作

(1)健全保安人员、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平时安全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重点要害部门物防、技防、人防措施要落实到位,确保年内无爆炸和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2)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教学活动安全、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保卫和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网络及租借书籍安全等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帐和应急预案,杜绝重特大案件和安全事故,避免各类案件和火灾的发生。

(3)教学楼内的照明灯要及时检查保证正常照明,楼梯的栏杆、扶手要及时检查,保证楼道、楼梯,校园通畅,能够及时疏散。

(4)用电安全。一是学校电工要进行知识技能等培训,二是是每学期初要对校内电线电路及一切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已经老化、破损的线路。夏、冬季用电量较大,要坚决做好线路改造工作,防止用电负荷过大,线路不能承载而引发火灾。三是配电箱等的管理,注明“有电危险”等提示语,严禁学生随意接触。四是规范用电行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一些专用电器设备要严格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及接地设施。要不定期的对学校的照明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5)体育活动安全。一是要加强对体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强化体育运动的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二是开展体育活动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学生年龄、性别和个性差异等特点,符合体育教学标准要求,严禁超强度开展活动;三是学校体育器械的安装与使用必须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定期检修维护,保证正常使用,投掷类器材必须在教师指导下安全使用;四是严禁组织学生在马路上跑操或开展活动。

(6)校舍安全。要组织人员对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食堂、会议室等校舍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关键部位、隐蔽部位要重点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指定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

(7)楼道疏散。一是每层都要张贴安全警示语,告诫学生

上下楼“轻声、慢步、右行、礼让”。二是要安排教师在楼梯处值班,及时疏导学生上下楼。值班教师要定时间、定人员、定岗

位、定责任,形成制度,学校领导要随时查看值班教师到岗情况。三是要坚决改造学生活动场所,楼道走廊、楼梯转弯处要有应急照明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便于学生疏散,避免踩踏事故发生。学校内容易发生碰撞、滑倒等意外事故的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值班人员加强监督。

(8)消防安全。继续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活

动,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为重点:一是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要通过加强值班保卫等方法确保学生安全;二是在教学楼内要制定并张贴消防安全制度、紧急出口示意图,并及时做好消防安全常识教育,要求学生遵守规章制度,楼道内应急照明设施要确保正常使用。

( 9 )其他方面安全。一是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按要求进行实验教学,保证实验安全,对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示,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负责人员保管。对其产生的有害废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二是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防止_、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三是做好学生防溺水教育,严禁学生擅自到沟渠、坑塘、河流游泳;四是严防和及时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不稳定因素;五是协同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1)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

督措施;严格内部管理,从食品采购、加工、贮存、供应等各个

环节严把食品安全关,严守进货检查验收。增强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不供应生吃半生吃水产品和直接外购熟食品,不供应剩饭、剩菜。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工作,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保洁措施,洗涤、消毒、保洁设施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消毒保洁知识。炊管人员必须体检,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严格食堂灭鼠、灭蝇药物管理;食堂食品储藏间、操作间等处门窗要完好无损,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出入,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有

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报告

学校,对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1)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切

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要做好汛期学生过河过桥安全。

(2)开展的体育活动必须保证在安全场地(场所)内进行;开展大型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申请学校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安全措施。

(3 )要加强交通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教师的私人车辆原则上不得停放在校园。要求学生不乘坐黑车、超员超载车辆,严禁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接送学生,严禁报废车、三轮车、载货车、拖拉机接送学生,要重点监督周末学生乘车安全,发现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要及时协同学校、公安、运输部门勒令及时停运。

( 4 )早上上学、下午放学校门口加强教师值班,坚持放学前一分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骑自行车,严禁横穿马路。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 5 ) 高度重视做好学生出游和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在组织师生员工校外劳动、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一定要严格审批制度,从严组织、精心安排、防患于未然。要责任到人,使用车辆的性能要良好,对驾驶员要加强安全教育,消除隐患,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活动,提高水平

1.继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严格按照平安校园标

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2.继续开展安全管理培训。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

3.深入开展安全整治活动。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加强监管,狠抓落实

1.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核心内容,学校管理实际上是一种安全管理。增强校园安全是当务之急,校园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校园安全是一项关乎学校兴衰成败的大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安全工作,引起师生的高度重视,认真吸取庆阳市正宁县“11.16”幼儿园校车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积极采取措施,将安全工作安排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切实把安全教育当作一项首要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2.组织教职工,认真实施方案,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实际,制定各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注重落实。

3.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面对新的安全工作形式,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绝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汇编(11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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