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仓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仓库日常管理、库存控制、出入库流程、物资安全、员工职责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仓库高效、准确地运行,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1. 仓库布局与设施:规定仓库的布局设计、存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以及安全设施的配置。
2. 库存管理:明确库存盘点周期、库存量的设定标准,以及过期、损坏物资的处理程序。
3. 入库流程:详细描述物资接收、检验、入库登记的步骤,确保入库物资的质量和数量准确无误。
4. 出库流程:规定订单处理、拣货、打包、发货的程序,保证出库效率和准确性。
5. 物料标识与编码:建立统一的物料编码系统,方便识别和追踪库存。
6. 员工职责与培训:定义仓库员工的工作职责,定期进行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
7. 安全与卫生:制定仓库的安全规程,包括防火、防盗、防潮措施,以及保持仓库的清洁卫生。
8. 绩效评估:设立仓库运营的关键绩效指标(kpis),定期评估仓库的运行效率。
工厂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生产连续性:通过有效的库存管理,避免因物料短缺导致的生产中断。
2. 降低成本:通过合理规划库存,减少资金占用,降低仓储成本。
3. 提高效率:标准化的流程和职责分配,提高仓库作业效率。
4. 防止损失:严格的入库和出库检查,减少物料损失和错漏。
5. 确保质量:良好的存储条件和管理,保证物料的质量。
6. 提升客户满意度:准确、及时的发货,增强客户对企业的信任。
为了实施有效的工厂仓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策略:
1. 制度制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实用的仓库管理制度,并定期更新。
2. 培训与沟通:对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理解和执行到位;定期召开仓库会议,解决实际问题。
3. 技术支持:引入仓库管理系统(wms),自动化处理库存数据,减少人为错误。
4. 监督与审计:设置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仓库运营情况,确保制度执行。
5. 激励机制:建立绩效奖励制度,鼓励员工遵守制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6. 持续改进:收集反馈,分析问题,不断优化仓库流程和制度,提升仓库管理水平。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工厂仓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1篇 工厂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附表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
类别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甲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
1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 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丙
1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 可燃固体
丁
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第2篇 a工厂仓库管理制度
不管是食品工厂、电子工厂或是其它类型的工厂,对于仓库重地,都要有严谨规范的管理制度。以下某工厂仓库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待处理品库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待处理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2.入库
●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ⅰ原材料、外协品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但应做出“待验”标识。然后,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ⅱ库管员接到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接到《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按处置结论执行。
ⅲ采购部打印“采购收料通知单”交生产部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ⅳ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检验结论为“合格”的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原料库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无误后方可入库。
●成品入库
ⅰ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ⅱ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待处理品入库
ⅰ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3.贮存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ⅰ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由库管员用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ⅱ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ⅲ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ⅳ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防止串味),整齐码放,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ⅴ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4.发放
●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配料单》和《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
●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配料单》每罐原料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
●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配料单》备注栏中填写每罐实际发放的数量。
●实行批次管理的原料,库管员每天备料、发料时在《配料单》上填写该原料的批号,以达到可追溯的目的。
●技术部开发人员凭经部门经理审批的《出库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
●提取成品时必须有营业部打印的《出库单》和《调拨单》。
●原料库和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发放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ⅰ认真核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ⅱ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ⅲ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配料单》交会计部,单据应妥善保管;
ⅳ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ⅴ同一规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5.仓库内部管理
●成品库的主管部门应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账、物、卡相符状况,存放情况、标识情况。原料库主管应抽查物料的仓储情况、环境条件、有无错放、混料及超期贮存、变质、损坏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变质、发霉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及时处理。对有保质期的产品要防止失效。发放距保质期不到一个月(含)的原料前应报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发放。距保质期不到三个月(含)的成品一般不发放(顾客同意的除外),但应及时报验,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若超过保质期,应及时报验,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账、物相符,年中和年末应配合财务部搞好盘点工作。
●仓库做到通风、防潮、清洁,无苍蝇、老鼠。冷藏、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危险品库除外),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许占压。
●对有毒有害及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应分别贮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退库的成品应按品种、型号分别码放并予以标识,经质管部检验为合格的办理入库,并尽快发出。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评审处置意见办理,并作出待处理标识。
●成品库另划待处理品区,存放退货并予以标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原料库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查料、备料工作,严格按领料制度发放原料。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填报采购申请计划,保证生产需要。
●对于喷粉产品要严格按照产品的贮存条件贮存,经常检查并通风,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与技术部联系,做到及时处理。
●凡打开包装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都应重新包装,保证密封,不允许敞开存放。没有标识的应做出标识。
●成品库负责样品的包装、发放。样品包装上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型号和生产日期。样品应在生产后的三个月内发放。若要将超过三个月的产品做样品发放,应报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做样品发放。
●安全事项
ⅰ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ⅱ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6.本制度由生产部、销售部共同制定并解释。
7.本制度由生产部、销售部负责实施、检查与考核。
8.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废止。
第3篇 工厂仓库管理制度(13)
工厂仓库管理制度(十三)
一.物资入库验收制度
1、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货到厂时应及时通知品质部检验员(或有检验资质的相关人员)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其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认真填写《检验通知单》,一式三联,并签署。
2)、供货单位发票(符合国家税务规定)。
3)、发货明细表。
4)、质保书。
5)、使用说明书。
6)、公司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
2、保管员判明实属本库保管物资后,应对货物及凭证认真检查所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价格,当证件完全符合后,存放在待验区。
1)、技术质检应根据分管物资的特性,按不同规定办理。
2)、设备备件由设备部检验签证合格后,才能入库。
3)、劳保用品由生产部检验签证合格后,才能入库。
4)、办公用品由综合部检验签证合格后,才能入库。
5)、锅炉用原煤由综合部复核重量,质检部检验煤的指标是否与供应商提供的指标相符,达到要求才能入库。
6)、玉米淀粉由纸板部复核重量,质检部检验淀粉的指标是否与供应商提供的指标相符,达到要求才能入库。
7)、原纸由收货员复核重量,质检部检验原纸的指标,对于需要判定是否收货的其它问题由生控部签字决定。
8)、办妥后的入库单由保管员、采购员、财务部各存一联记帐。
9)、物资验收后一段时间内若发现问题,保管员应立即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交涉,办理退货,由采购员负责追加经济损失。
10)、纸板、纸箱的入库按相关程序办理。
3、下列情况应严格把关,不准验收:
1)、无公司领导批准采购的。
2)、与合同订货单计划不符的。
3)、违反公司规定,采购员工作标准,没按规定进货渠道采购的。
4)、质量不合格的。
4、待验收物资,不合格物资,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并督促抓紧处理,手续应健全。
5、物资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便入库,而直接送到现场,保管员要亲自赴现场办理入库和发料手续。
仓库物资入库程序如下:
物资到库采购员填写入库单、检验单,并通知检验员。仓库保管员根据入库单、采购计划清点数量,查看规格型号、检验员检验、保管员签字、仓库主管审核、办理入库。
二、物资保管与保养
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二齐”,“三清”,“四定位”摆放。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四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三、物资出库管理
1、保管员发料应按主管部门批准的领料单及计划限额进行发料,物资发放应视生产需要。既发整又发零。
2、对退货物资由领料单位办理,并做好登记,冲帐手续。
3、纸板、纸箱的出库按相关程序办理。
4、要注意审查各种领料单的合法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出库。
1)、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
2)、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3)、未验收入库物资
4)、发料应对保质负责,严禁发不合格物资
5)、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4、实行一料一单(注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金额、日期)。
其出库程序如下:
领料员填写领料单部门领导签字保管员签字仓库主管签字发料
四、清仓盘点和盘盈、盘亏、报废处理。
保管员应坚持实地盘点法,年终进行全面盘点,盘点应做到:
1)、盘点时发现盈或亏应重复一次,重新核实,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做好记录。
2)、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措施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3)、清仓盘点中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保管员查明真实原因,及时报告领导。
五、帐务处理
1、保管员应建立材料帐,并按规定项目仔细记好帐目。
2、记帐要认真,帐、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3、每月5号前填报入库、出库明细给财务和总经理。
六、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
确定废旧物资回收范围
1)、各种包装物的回收
2)、各种容器的回收
3)金属料尖、边角余料,有色和黑色金属切屑。
4)不能再修复的工具、量具等。
5)其它各种有用物资的回收。
七、仓库应设置废旧物资回收专柜,单独建帐。
1)、实行交旧领新(工具、电器,电机等)
2)、员工工种变动调离时,所领(借)的工、器具应退回仓库,办理退料手续。
3)、报废物资、仓储容器、废料的变价收入管理。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擅自处理,应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处理,收入均归公司财务部门入帐。
第4篇 工厂仓库管理方法(14)
工厂仓库管理方法(十四)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退回产品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入帐,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电脑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4、库房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部门领导及财务人员,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采购计划单、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通知采购经办人员及时处理。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仓管员及经办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产品,必须由技术质量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产品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用(按消耗定额),车间领用物料必须凭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后勤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发出必须由业务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5篇 工厂仓库管理员工作内容
工厂仓库管理员的工作内容
如果把仓库管理员详细的职位内容概述起来,细小的环节很多,但不妨有个大的方向,再把小的细节细分。
1.入库物料的数量对照进货单点清楚;
2.出库物料的数量对照出库单点清楚;大沥人才网
3.每一笔出入库的帐目在帐本或系统上面输入准确;
4.管理好你的在库物料,尤其做好物料的先入先出;
5.定期对在库物料进行盘点(也就是料帐核对),一般工厂是每月月末会要求当月的盘点报表!
第6篇 某工厂仓库管理工作流程
工厂仓库管理工作流程
仓库管理:
随着市场的发展,产品的丰富,没有能文能武的水平,很难管理好。文要会电脑,制表格。武要会指挥,会安排。对仓库进行科学的管理,可以保证物料的正常供应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1.仓储部门的职能:三个字:收管发
收:按订单收点物料,产品。
管:保管好物料,产品
发:发放物料,产品。
2.储存注意事项:我们归拢为:四化,四清,四保,四定位
四化:仓库管理科学化。(计算机,搬运机戒化)
存放规范化。(危险物品特别存放。按类别性质,划定存放区域,分类保管。)
堆放架子化。(有条件的要存入货架,露天存放要注意安全。)
堆放五五化。(堆成五五成行,过目成数,成方,成堆,成垛摆方。)
四清:仓库物料要做到物清,帐清,质量清,用途清。
四保:保质。(质量良好,无损失,无变质,无降等级。)
保量。(数量的准确,帐,物,卡相符,无差错,无缺少)
保生产。(收发迅速,面向生产,确保生产上的用料)
保安全。(提高警惕,加强防盗,防火,防事故。随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工厂利益不受损失)
四定位:按库别,货柜(架),货层,货位四个号次进行统一编号,并记录在明细帐卡上。
3.收发料流程:它包含二个方面:材料的收发和产品的收发。
(1)材料的收发流程:
收:供应商――进料数量验收――进料品质验收――是否合格(不合格退给供应商)――入库入帐――表单的保存与分发
发:生产命令或领/补料单――发放物料――物料交接――帐目记录(表单的保存与分发)
(2)成品的收发流程:
收:成品生产――检验――是否合格(退回生产线)――人库人帐(成品人库单)――表单的保存与分发
发:出货指令――出货检验――是否合格(返工)――产品出货――记帐――表单
(3)成品出仓:仓管员接到《提货单》后,开出《成品出仓单》,经主管签字认定。
货柜到后,仓储部门核实货柜各种单据后,品管部oqc组(outgoingqualitycontrol出货检验组)也派人监督出货,防止数量和品质异常事故的发生。
因各种原因发生成品入不完货柜,须提供柜尾照片,并填写《成品入柜异常报告》一并交业务部还计划物控部。
货装完后,检验组在《成品出仓单》签字,仓管员去开《出门放行条》,经货仓主管,计划物控部主管签字后放行。
成品出货人要详细填写《装柜资料单》
货仓管理员要按实际发出数量入好帐目。
4.收发料应遵循的原则:
(1)。仔细核对有关单证和凭证。按单据准确收发。
(2)危险物品的发放,要根据其性能要求检查容器及运输方式,不合要求拒收发。
(3)所有物料的收发,仓管员都要填清实际数量和价格。
5.一般物料发放的注意事项:
(1)余额记帐法:月末结帐一次。各种单据按月分类装订归档。
(2)定期盘点制:保证帐,物,卡三相符。
(3)检验复查制:对自然损缺,报次,报废的物料,仓管员提出项目,经报批,检验确实后转有关部门处理。
6.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
(1)仓管员在检收危险物品时。首先检查密封包装情况,并核对发票,如发现有被启封的印机迹或数量不符的请况时,要立即查究。同时还要与供应商联系,并上报。
(2)货入库后,即登记帐本,卡片和危险品收发情况表。并记录收发数量和出入库的人员情况,由被登记人签名。
(3)危险品必须存放专用仓库,并要有醒目的危险标记。收发料后,应立即用封条或铅封将其封闭。
(4)通常实行双人双锁保管。收发料必须二人以上同时进行。
7.物料卡的作用
(4)帐目与物料的桥梁作用
(5)方便物料信息的反馈
(6)料上有帐,帐上有料,一目了然。
(7)方便物料的收发。
(8)方便帐目的查询
(9)方便周,月,季,年度盘点
8.交付(物料交接)交付过程注意事项:
(1)。运输期间的保护:易碎产品的保护,纸箱的防潮。
(2)中转的防护。选好地点,产品的丢失。
(3)发生问题的处理方法:有损坏,追加。用最有效,最快速的办法解决问题。
(4)交付的方式:fob船上交货。for铁路交货。fot货车交货。自提等。
(5)品质复验等:
(6)与顾客联络的方法。电话,手机。
无论是物料的交付还是产品的交付都要按合同的要求办。交付进度,交货状态,交货条件,供方必须做好安排,因保护产品品质的责任一直要到交付的目的地为止。
产品交货状态一般有:部件交货,整台交货,(高精密度的机床,冰箱,汽车),解体发运,(自行车,家具),散件装箱,大件裸体,单机成套交货等。
9。物料管理技巧
(10)定量包装:便于清点。
(11)分别建卡:每个品种分别建卡,帐,物,卡相符。直观,明了。
(12)记流水帐:随时记录变化的情况。始终保持帐,物,卡相符。
10.做帐与盘点
盘点:材料盘点按abc分类进行。
外加工的要到加工地检查,清点。
盘点票不得更改涂写。
初点,还要复查。
做好记录。
抽查比例为5:3:2
11.本章须要制作的表格:物料管制卡和存量管制卡材料入仓单发料单,半产品/成品入仓单成品出仓单和成品库存日报表
第7篇 化工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的安全管理。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危险化学品库保管负责对库存物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4.2.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公司《仓储管理程序》进行。
4.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4.6.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4.8.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4.9.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4.10.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5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 .记录
6.1安全检查记录。
6.2出入库记录。
第8篇 化工厂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化工厂仓储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护仓储免遭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1.安全职责
1).化工厂仓储安全与消防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化工厂仓储消防与安全由化工厂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3).化工厂仓储安全管理由厂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或兼任,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管理。
4).仓储管理员(库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相关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5).仓储管理员(库管员)须经培训通过,持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仓储管理
1).严格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工厂《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化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第34、35条中的规定条款执行仓储管理。
2).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适宜采取遮阳、降温措施。
3).化工厂仓库物品存储应当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体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物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健康危害、急救措施、仓储安全和灭火方法。
5).易自然、易水解、易挥发的物料,必须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存储,并安装专用的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空气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标、空气湿度→干燥和仓储温度→阴凉。
6).物料出入库须严格按照《化工厂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中的条款执行,指派专人负责检查,专人监察,确定无安全隐患、无消防隐患后,方可准予入库。
7).储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料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
8).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进行处理。
9).存储化学品的库房不得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
3.装卸物料
1).进入化工厂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2).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及其周边,不得允许机动车辆靠近。化工厂叉车进入危险库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3).各类机动车辆装卸物料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装运道槽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特别是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要采取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
5).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4.消防安全
1).仓库内、露天库区的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2).仓库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3).库区的消防通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5.防火防爆
1).库区(仓库内、露天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工作人员, 必须实行出入登记,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香烟、手机)入内。
2).库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在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经化工厂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方能动火。
3).库区及周边30米以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吸烟等。
6.电器与照明、通风设施
1).库区的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放置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其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规定。
3).存储危险化学品特别是不易受高温照射的区域,其室内照明不得使用瓦数大于60瓦的灯泡。灯泡必须做防火、防爆处理。损坏或熄灭不可用时,必须及时更换。
4).库区应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设置通风设施,保证库区通风、干燥、阴凉。
7.支持文件
1).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化工厂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
3).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
第9篇 工厂仓库的管理制度-范本
由于工厂的特殊性,各类物资复杂多样,流程复杂,包括物资和产品的采购数量,账单的核对,物资的入库管理,物资存储,以及出库管理等一系列流程,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工厂仓库管理更加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车间生产用原材料质量稳定、加速资金周转,供应及时,并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工厂仓库的管理水平。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铸件仓管员必须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财务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各事业部、分厂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及财务人员,各事业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电机,必须由技术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电机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物资的储存管理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编号存放。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勿使公司财产发生人为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电机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第10篇 c工厂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 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铸件仓管员必须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财务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各事业部、分厂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及财务人员,各事业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电机,必须由技术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电机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电机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 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7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各事业部因客户需要,要求在外设立仓库的,必须报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库存转移,并报财务部备案,其仓库管理纳入纳入所在事业部仑库管理;外设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登记库存商品收发存台账,并将当月增减变动及月末结存情况编成报表,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月将各类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查关事业部及财务人员。
5、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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