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监督岗位的工作流程、职责分配以及绩效评估,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督岗位的定义与职责
2. 工作流程与程序
3. 权限与责任
4. 培训与发展
5. 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
6. 问题处理与纠正措施
1. 监督岗位的设置应基于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业务需求,明确其在公司运营中的作用。
2. 工作流程应详细描述监督岗位从任务接收、执行到反馈的全过程,确保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3. 权限与责任需清晰划分,防止职责重叠或漏洞,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4. 培训与发展计划旨在提升监督人员的专业技能和道德素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环境。
5. 绩效评估体系将衡量监督岗位的工作效果,为激励机制提供依据。
6. 问题处理与纠正措施旨在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防止错误延续,保障公司运营的稳定性。
监督岗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它不仅维护了公司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也保障了业务活动的合规性,防止潜在风险。此外,通过有效的监督,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从而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1. 设立监督岗位: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特点,设立合适的监督岗位,明确其在决策执行、风险控制和流程监督等方面的角色。
2. 制定详细工作流程:编写标准化的工作指南,确保监督岗位的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标准。
3. 权责分明:明确监督岗位的权限范围,同时设定相应的责任,以保证公正无私的执行。
4. 定期培训: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和道德教育,提升监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5. 绩效考核:建立公正、公开的绩效评估体系,以结果为导向,激励监督岗位人员提升工作表现。
6. 强化问题处理:设立问题反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的监督岗位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能够有效推动公司的规范化运营,促进业务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第1篇 秩序维护部服务监督岗管理制度
秩序维护部服务监督岗管理制度
一.当值班长负责本班岗位人员相片摆放及保管,保证服务监督岗的清洁卫生;
二.服务监督岗值班员未经充许不可私自摆放自己或其它队员岗位相片位置;
三.服从班长安排的岗位,不得以其他理由推脱班长分配的工作:
四.当值班人员要遵守公司以下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不擅离职守,自觉请销假。
2. 不准向业主索要物品、小费和私收回扣,不准擅自接收业主礼物。
3. 不准讽刺、挖苦、刁难业主,严禁与业主争吵、打斗。
4.不准乱动和私拿业主摆放或遗失的物品。
5. 不准蒙骗业主,不准乱收费,不准私自向业主兜售与工作无关的产品。
6. 不准私自动用和侵占公物。
7. 不准向业主泄露单位内部情况。
8. 岗位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烟桶、杂物)
9. 不准在业主面前挖耳朵、鼻子、眼屎,修指甲,照镜子等不良行为。
10. 使用对讲机不得讲粗口,需文明礼貌,规范通讯用语,仅供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使用时正确操作,严禁乱拆、乱拧或乱调频率,妥善保管,若有损坏或丢失,责令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悄、烟头或杂物。
12.不准敞胸露怀、挽袖撸腿、歪戴帽子、随意蹲坐。
13.当值班前不准喝酒和食有异味的食物;值岗时不喝带有酒精性饮料。
14. 当值班时不准吃零食、吸烟、聊天、打闹;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长时间打接私人电话。
秩序维护部
2022年12月1日
第2篇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
一、青年监督岗人员名单:
二、青年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原则
1、在公司团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全活动,发挥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协同工作的原则。青年安全监督岗应按党政的统一工作部署,在本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安全质量部门开展青年安全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同级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质、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
3、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青年安全监督岗设在生产一线,突出重点岗位、重要设备、关键工序,特别是要把青年安全监督延伸覆盖到每个岗位、每道工序,不留死角。
三、青年安全监督员的任职条件
1、遁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2、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敢于抵制违反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的行为;
3、身体健康,眼光敏锐,反映迅速,勤于动脑,能胜任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工作;
4、熟知规章制度、操怍规程、施工流程,具有一定的事故隐患识别能力和处置经验:
5、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能有效表达职工合法诉求,在职工中具有影响力、凝合力。
四、青年安全监督员的职权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班组(工点)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检查班组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有关部门、管理人员纠正违章作业;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健康设施投入是否到位,监督检查重点、特殊部位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如工作受阻,可向专职安监人员、主管部门、项目经理等上级报告,请求高度重视并有效解决;
5、参与项目部并监督班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在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有权制止违章指挥。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上报,并迅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
五、青年安全监督员的待遇
青年安全监督员在岗覆职期问享爱以下待遇:
1、依据考核结果,对合格称职者以每人每月发200元的兼职岗位津贴。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兼职岗位津贴的发放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依据工程类别在2%、1.5%、1%的安全专项费用中列支。具体操作上由项目部的安质部门或专职主管人员提出名单,报主管项自经理审核后发给。
2、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和防止重大事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报告,经公司安质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审定后,可给予一次性2000~3000元的奖励。
3、项目部每半年总结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项目部可表彰奖励“先进青年安全监督员”。
六、青年安全监督员的考核:
1、考核形式及方法:
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进行。
2)考核评定分为四档:85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差。连续三个月考核不足60分者,将取消其岗员资格。
3)考核成绩与岗员津贴直接挂钩,如当月考核不足60分者,当月津贴全部扣除。(特殊情况除外)
4)本考核将作为每年度评选最佳青安安全监督员的依据。
七、考核标准:
1、上岗
1)、青年安全监督员必须认真记录施工现场安全信息,每缺一次或记录不实扣2分。
2)青年安全监督员必须经常对自己管辖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如果项目部或上级领导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每一项扣3分。
3)、青年安全监督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带者发现一次扣2分。
4)青年安全监督员在现场发现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必须及时制止,如不制止,发现一次扣5分。
2、事故
1)、凡负责监督检查范围内由于工作不认真或不负责任,发生事故每次扣10分。
2)、不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上报,不及时采取措施发生事故的,每次扣10分。
3、安全
1)、由于自主保安意识差,自身发生安全事故,每次扣20分。
2)、由于互保联保不好,同一班组工人发生人身事故,造成伤害,每次扣20分。
八、青年安全监督员的管理
1、青年安全监督员产生办法
按照青年安全监督员的设置原则和任职条件,青年安全监督员可通过以下办法产生:
(1)公开招聘;
(2)由项目部提出建议名单;
(3)项目部安质部门及架子队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
(4)各架子队技术员具备青年安全监督员条件的应优先成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候选人。
2、青年安全监督员的培训
青年安全监督员培训工作,由项目部安质部统一安排,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个学时,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聘用并持证上岗。
3、青年安全监督员任期应依据项目工期确定,任期内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加强岗位针对性培训。
九、青年安全监督员的解聘
青年安全监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不及时纠正解决或向上级报告,导致事故发生的;
2、不认真履行青年安全监督员职责,不能有效发挥青年安全监督员作用的;
3、不坚守工作岗位,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工作变动,脱离原所在生产一线班组工作岗位的。
第3篇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发挥“青年安全监督岗”(以下简称“青安岗”)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青安岗活动是指以青年员工为主体(包括外协队伍青年),以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群众性检查监督为主要内容,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稳定为目的的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
第二条 青安岗接受共青团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安全质量管理部门指导,依据国家、行业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自学自查、互助教育与培训,开展衔接本职岗位上下道工序、岗位的安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 青安岗的基本工作任务是预防和监督,即以预防为主,在青年中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青年安全生产技能,监督生产责任制落实、生产作业现场“三违”情况及不文明行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____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均应设立青安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组长,酌情纳入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设在团委。
第五条 ____公司基层生产一线单位(项目部、车间等)均应设立青安岗。每个基层生产一线单位应至少设立一支青安岗,其岗员分布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应分布在各主要业务部门、施工点、生产班组、架子队、生产工序,形成覆盖完整、结构合理的青年安全监督工作网络。生产一线单位团组织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由团组织联合安质部门在同级党政组织的指导下,设立本单位青安岗,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基层团委要对所属生产一线单位青安岗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并按要求做好资料上报。
第六条 青安岗由一名岗长和若干名岗员组成。
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较少的单位,岗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青年人数的30%;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较多的单位,岗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青年人数的20%。青安岗岗员中,还应包括一定比例的外协队伍青年,其人数一般应不低于本单位岗员人数的20%。
青安岗岗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志愿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中国____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知识300问》内容,参加青安岗上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4.坚持原则,敢于提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生产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建议,敢于纠正生产现场“三违”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5.自觉遵守青安岗工作纪律,服从岗长工作安排。
第七条 青安岗岗员和岗长的产生方式。青安岗岗员原则上经个人自愿报名,由团组织和安质部门协商推荐,报同级党政组织同意,并参加青安岗资格考试合格后产生。岗长自岗员中产生,可以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也可由团组织和安质部门协商推荐,并报同级党政组织同意后产生。岗位原则上应由安质、工程、技术、机电、设备岗位(专业)的优秀青年担任,生产一线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在作业队、架子队、施工点、班组等设置分岗长,配合青安岗岗长工作。生产一线单位团组织要在全体岗员以及岗位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指导青安岗岗长填写“青安岗岗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生产一线单位要在青安岗成立后以项目部文件及时下发“青安岗成立通知”。
第八条 青安岗岗长和岗员应根据生产实际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岗长调离或主动申请辞去岗长职务时应进行岗长调整,超过1/3岗员发生变动时应进行岗员调整。岗员、岗长调整方式参照“第七条”,新上岗岗员、岗长须参加青安岗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安质部门、团组织要对青安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若出现履职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整。岗长要对本岗岗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同级团组织负责。
第三章 基本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九条 基本职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提出建议;对生产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及不文明行为进行群众性监督检查;列席本单位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会议,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因进行正常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受到阻碍时,有权直接向单位主要领导或上级团组织报告。
第十条 签订合同。青安岗组建后,应由岗长代表本岗及时与本级行政组织负责人签订《青年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样本见附件1),明确工作任务、包保指标和奖罚标准。
第十一条 纳入体系。青安岗在与行政签订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框架下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生产一线单位应支持青安岗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支持青安岗岗长作为代表参加交班会、周例会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会议和活动。生产一线单位主要领导及上级团组织对青安岗反映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回复解决。
第十二条 教育培训。青安岗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岗员进行教育培训。每月坚持一次集中学习,学习内容应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应急预案、青安岗读本和本办法以及其他安全管理知识。青安岗在坚持本岗学习的同时,须配合团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青年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活动。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青安岗采取定期集中监督与不定期分散监督的方式。
定期集中监督。由青安岗岗长召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参加岗员人数应不少于本岗岗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生产现场较为分散的,由岗长组织分组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设施标准化的创建情况以及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集中监督工作完成后,岗长须认真汇总填写“青安岗监督工作报告”(见附件3),并及时向安质部门报告。
不定期分散监督。青安岗成立时,由岗长提出建议、岗员参与讨论,明确本岗安全监督分工表,分工表应结合岗员岗位职责提出其所负责监督的本部门(工序、工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现场安全隐患、“三违”行为等内容。岗员要按照分工表履行各自监督职责,根据监督情况每月至少向岗长交付一次“岗员监督工作报告单”(见附件4),由岗长负责汇总报告。
青安岗在定期集中监督和不定期分散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三违”行为应留存照片等资料作为依据;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本单位安质部门或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 有形宣传。青安岗要联合同级团组织争取党政支持,在生产一线单位生产现场醒目位置设立青安岗警示标识(温馨提示),设置“青安岗公示栏”(样式见附件5)。“青安岗公示栏”应包括本岗组织机构图、分工表、每月的“青安岗监督工作报告”、重要的“岗员监督工作报告单”、每月“青安之星” (每月“青安之星”人数不超过岗员总数的20%)、安全生产工作常识等内容。岗员上岗应佩戴“中国____青年安全监督岗”臂章(样式见附件6),臂章由____公司所属各单位团委按规定制作发放。每年六月(安全月),青安岗要联合同级团组织在驻地、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第十五条 工作例会。青安岗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工作例会,例会可与集中学习、定期集中监督等工作或活动一并组织,内容应包括岗员报告上月监督履职情况、岗长报告“青安岗监督工作报告”、讨论推荐由岗长提名的每月“青安之星”、公示栏内容更新等,工作例会需形成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 安全团课。青安岗要配合团组织定期对本单位青年(含外协队伍青年)进行专题安全团课教育,应根据施工生产安全控制难点和重点环节,拟定团课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年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台账。青安岗要建立工作台账,其内容包括:岗员登记表、活动(会议)记录表(见附件7)、“青安之星”推荐表(见附件8)、“青安岗监督工作报告”、“岗员监督工作报告单”、年度工作报表(见附件9)等。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 同级党政组织负责对青安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主要针对第三章规定的各项内容。上级团组织每年对生产一线单位青安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细则见附件10)。
第十九条 生产一线单位要根据监督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的青安岗岗员按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青安岗津贴,在此基础上按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增发青安岗岗长及“青安之星”津贴。费用在青年安全包保经费中列支(签订包保协议时应充分考虑此项),青安岗未能按协议完成包保任务,自动取消青安岗津贴。
第二十条 各级行政和团组织要把青安岗考评作为年度“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评选的重要依据,层层组织评选。在分级检查抽查的基础上,____公司组织评选年度“中国____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 中国____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获奖集体和个人所在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____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指挥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青安岗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____公司团委。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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