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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机领用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11-12

电焊机领用管理制度

电焊机领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电焊设备的使用流程,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降低维修成本,提升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安全。

包括哪些方面

1. 电焊机领用申请:明确领用程序,包括申请人的资格、审批流程及所需文件。

2. 设备使用规定:涵盖操作前检查、操作规程、使用注意事项等。

3. 设备保养与维护:规定定期保养的时间、内容和责任归属。

4. 故障报修与处理:建立故障上报机制,明确报修流程及应急措施。

5. 安全管理:强调安全操作规范,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等。

6. 责任追究与奖惩:设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同时鼓励安全、高效的设备使用。

重要性

电焊机领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生产安全:通过规范操作,降低因设备不当使用引发的安全事故。

2. 提升设备寿命:定期保养与维护能有效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更换成本。

3. 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的操作规程和故障处理流程,能快速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避免延误工期。

4. 优化资源分配:合理控制设备领用,避免资源浪费,保证生产资源的高效利用。

方案

1. 领用申请:员工需填写电焊机领用申请表,由部门主管审批,确认无误后由设备管理部门发放。

2. 操作培训:新入职员工需接受电焊机操作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使用设备。

3. 设备使用:每次使用前后,操作人员需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操作期间遵守操作规程,佩戴必要防护用品。

4. 保养维护:设备管理部门制定保养计划,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清洁,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深度保养。

5. 故障报修:设备出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6. 安全管理: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对违规操作进行纠正,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7.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规定的操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同时表彰安全操作的优秀员工。

本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管理层将定期进行监督与评估,以确保其有效执行,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电焊机领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井下电焊机领用、运输、保管、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持有电、气焊操作特殊工种证的人员方可使用电、气焊设备。

第二条 各队组需要井下电、气焊(割)作业时,严格按“一焊一审批、一焊一措施、电、气焊设备一审批一入井“的原则执行。

第二章 电、气焊设备的领用

第三条 电、气焊设备由各队组自行保管,由各队组派专人进行保存和管理。

第四条 电、气焊设备领用由各队组车间管理人员根据电风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记录登记发放。

第三章 电、气焊设备的保管

第五条 电、气焊设备使用队组的责任人是电、气焊设备的监督管理者,由各队组指定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 对电、气焊设备妥善保管,禁止损坏,丢失电、气焊设备。

(二) 定期对电、气焊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电、气焊设备完好。

(三) 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电、气焊设备。

(四) 不得让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员使用电、气焊设备。

第六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队组要建立本单位各类电、气焊设备清册、台帐。

第四章 电、气焊设备运输

第七条 井口安全员为风电焊设备、设施入井的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电、气焊(割)设备、设施入井审批手续”经机电办、安全办、生产指挥中心审批同意并在入井前经井口安全员检查设备、设施完好合格后,副井信号工及拥罐工凭审批条方可入井,禁止信号工、拥罐工无审批条将“风、电焊设备设施”入井,一经发现对信号工、拥罐工进行罚款100元处罚。

第八条 电、气焊(割)设备、设施在入井前要保证氧气瓶、乙炔瓶防护装置(安全帽、防振圈)齐全,装卸过程中必须清装清卸,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地下滚动,装入矿车时必须保证分车装运,两侧要有防护,防止与矿车箱体碰撞,以上措施均需由安全员进行检查,有一项不合格均禁止入井。

第九条 电、气焊设备通过人力或桥吊装入矿车中,通过副井罐笼入井,井下使用电机车进行运输,运输到无轨道地点时,由专人抬扛到使用地点。

第十条 运输过程中不得对电、气焊设备进行野蛮装运,造成电、气焊设备损坏。

第五章 电、气焊设备的使用

第十一条 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遵守《井下电、气焊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井下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使用电焊机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焊机电源线的拆、装应由电钳工进行。

(二)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外壳接地情况,接地线应有良好的导电性能,接地线应用螺丝上紧,禁止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

(三)使用电焊机前,应检查并确认一、二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气焊设备的铭牌规定。接线柱应有垫圈,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四)电焊机二次接地线应直接接在焊件上。严禁将电缆外皮、管道或其他金属构件等作为电、气焊设备二次接地线。

(五)起动电焊机时,焊钳和焊件不可接触,以防短路。调节电流或变更极性接法时,应在空载情况下进行。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一次线路的带电部分。

(六)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第十三条 使用氧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一)乙炔发生器及其连接部分不得漏气,橡胶软管不应有鼓包、裂缝或漏气,如有漏气现象,应将其损坏部分切掉,用双面接头管,并用夹子或金属绑线扎紧。

(二)氧气瓶、乙炔瓶不许碰撞,并严禁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不得少于7米,氧气和乙炔距焊接点进风侧10米以外。

(三)焊枪连接处必须严密,嘴子如有堵塞,应用专用工具进行处理。

(四)由于焊咀和割咀过热堵塞而发生鸣爆时,应快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然后放在冷却水中冷却。

(五)焊枪和割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时与此相反,先关乙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六)点燃焊咀和割咀时,不准触碰热金属,也不得将其放在热的工件上。

第十四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可能带电的设备,必须先检查电源已断开。

第十五条 在狭小或潮湿地点进行焊接工作时,应垫干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第十六条 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好劳动防护用品,在金属工件上焊接时,必须穿好绝缘鞋或带绝缘手套。

第十七条 在高处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作业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第十八条 电、气焊设备作业完毕后,必须及时将风电焊设备、设施升井,井下严禁存放风电焊设备及工具,一经发现对责任队组罚款500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于2022年2月10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为机电供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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