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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食品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生产食品管理制度

目录清单

1. 生产食品管理制度的目标

2. 质量管理责任

3. 原料控制

4. 生产过程管理

5. 设备维护与清洁

6. 人员培训与健康监控

7. 检验与质量标准

8. 不合格品处理

9. 记录与追溯系统

10. 客户反馈与持续改进

重点内容

1. 生产食品管理制度的目标:旨在确保食品安全,提高产品质量,遵守相关法规,满足客户期望,并通过持续改进提升生产效率。

2. 质量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需对其领域内的质量管理负责,确保所有环节符合标准,定期进行质量审核。

3. 原料控制:所有原料须通过供应商评估,提供合格证明,进厂后进行随机抽样检验,不合格原料不得投入生产。

4. 生产过程管理:严格遵循sop(标准操作程序),实施现场5s管理,确保生产环境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5. 设备维护与清洁:设备定期保养,保证良好运行状态;每次生产前后进行清洁消毒,记录在案。

6. 人员培训与健康监控:员工需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病。

7. 检验与质量标准:设立实验室,执行严格的质检流程,对照国家及企业内部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达标。

8. 不合格品处理:对不合格品实行隔离、标识、记录,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9. 记录与追溯系统: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包括原料、生产、检验等信息,以便产品追溯。

10. 客户反馈与持续改进:重视客户反馈,定期收集并分析,据此调整工艺,优化产品,提升客户满意度。

措施

1. 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监督与执行,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2. 定期组织内部质量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3. 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提升原料质量。

4. 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将质量指标纳入考核范围,激发员工参与质量管理的积极性。

5.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反应,减少损失。

6. 定期举办质量知识竞赛,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营造良好的质量文化氛围。

7. 投入研发,引入先进的检测技术和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8. 建立与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的合作,跟踪行业动态,及时更新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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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食品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食品生产防护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产品防护,防止食品出现污染或损坏。

二职责

2.1仓库负责辅料、包装材料防护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及源水防护工作。

2.3仓库负责成品防护工作。

3原辅料包装材料防护

3.1运输辅料、包装材料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

3.2辅料、包装材料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货架上或容器中。

3.3辅料、包装材料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

3.4辅料、包装材料应先进先出。

4源水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防护

4.1源水储水箱及管道要保持清洁,确保源水质量。

4.2原辅材料与半成品、成品分开,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4.3生产工人应搞好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应穿戴好工作服、帽,及时对手进行消毒,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4.4及时对设备、容器、工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机油、残留的清洁剂、消毒剂等对食品的污染。

4.5搞好车间环境卫生,采取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对生产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灰尘、脏水、屋顶上的脱落物、水珠及蚊蝇、虫鼠等对食品的污染。

4.6产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其他物品同车运输。

5成品防护

5.1成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

5.2成品应采用规定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不得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应轻拿轻放,不得重压;避免日晒、雨淋。

5.3成品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上;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同处贮存。

5.4成品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控制环境温、湿度,使其符合规定要求。

第2篇 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以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符合相关要求。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要求

配套记录表格

1

组织结构及方针、目标

制定组织结构图,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描述,制定企业方针和目标。

/

2

岗位责任制度

1、明确质量安全工作负责人及职责,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制定各有关部门质量安全职责及权限;

2、规定各岗位职责,包括生产管理者、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等职责,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

3

工艺文件

1、企业应制定生产过程所需的各种产品配方、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2、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与工艺文件相适应的记录表格

4

采购管理制度(含进货查验制度)

1、制定完善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如有外协加工及委托服务也应有相应的采购管理制度;

2、制定主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等;

3、制定采购验证制度。应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外协加工品进行检验或验证的制度;

4、制定进货查验制度。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进货查验记录》

5

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1、制定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2、制定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制度。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

3、制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制度。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4、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对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储存、保管、领用等进行规定;

5、应制定生产投料记录表格,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清洁卫生状况检查记录》、《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设施清洗消毒记录》、《生产投料记录》

6

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监控制度

制订关键控制点控制作业指导书,包括识别关键控制点,规定关键控制点工艺参数及对关键控制点监控要求等,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

《关键控制点监控记录》

7

产品防护制度

应制定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及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运输过程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

/

8

检验管理制度

1、制定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包括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等,如委托检验应有相应规定;

2、制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对出厂检验留存样品要求进行规定;

4、对检验人员能力进行规定

《过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

9

不合格管理制度

制定不合格管理制度,对不合格处理、纠正/纠正措施采取及记录等进行规定

《不合格处理记录》、《纠正/纠正措施记录》

10

销售台帐管理制度

制定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应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

《销售台帐》

11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制定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等进行规定并保存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企业通知召回的情况;实际召回的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12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及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等进行规定。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13

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管理制度

1、制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及记录等进行规定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14

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制定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

15

收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管理制度

制定收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管理制度。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

/

16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如有委托加工,企业应按要求制定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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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其他管理制度

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需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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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配套的记录表格内容应满足相应文件要求,企业提交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时应至少将上述所列配套的记录表格一并附上。其他配套记录表格企业应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可不随管理制度文本提交,后续现场核查时验证。

第3篇 食品生产过程防污染 损害 变质管理制度

一、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应按以下条款执行:

原料库应设有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

二、辅料、包装材料应先进先出。

三、源水及管道要保持清洁,确保源水质量。

四、原辅材料与半成品、成品分开,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五、生产工人应搞好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应穿戴好工作服、帽,及时对手进行消毒,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六、及时对设备、容器、工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机油、残留的清洁剂、消毒剂等对食品的污染。

七、搞好车间环境卫生,采取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对生产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灰尘、脏水、屋顶上的脱落物、水珠及蚊蝇、虫鼠等对食品的污染。

八、产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其他物品同车运输。

九 成品防护

成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成品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上;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同处贮存。成品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控制环境温、湿度,使其符合规定要求。

第4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第一条 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第五条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第六条 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第七条 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第九条 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 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第十一条 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

第十二条 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5篇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化、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 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6篇 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3.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4.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5.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6.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孔、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11.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13.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第7篇 食品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鉴于本公司是食品化工生产企业,为了保证生产连续性,确保本公司的企业形象,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以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提高市场参与竞争力,经本公司决定,特作如下奖惩规定:

一、严格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如发现迟到早退者,1-10分钟扣3元、10-30分钟扣4元、30分钟扣10元,每月累计迟到早退满10小时者扣30-50元,如个别员工的迟到早退是由于特使情况造成的,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调查核实后签字认可,可酌情处理。

二、严禁擅自中途离厂,若需提前离厂可请假,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并持有请假条,传达室方可放行,否则,离场时间作旷工处理。

三、有事处理、休息必须有请假条,经部门领导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月的奖励。

四、严禁上班时间睡觉、脱岗、串岗、打牌、下棋或做一些于上班无关地事情,发现一次扣5-10,屡教不改者从严罚款,此外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按事故的情况进行不同处理。

五、严禁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如发现扣除当事人及传达室当班人员各5元(包括小孩进入生产区)。

六、考勤卡于月初交财务科,凡遗失者需及时补卡,不交不补者财务科不结算工资。

七、认真按工艺操作和计量,正确投料,对违反工艺纪律和计量操作规程者,每查到一次罚款10-20元,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而发生各类事故者,做事故事例进行分析处理。

八、工作时间提前洗澡或没有按公司规定的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及统一着装者上岗,发现一次扣5-10元。

九、认真搞好365日的安全消防工作,严禁吸流动烟,严禁在禁火区吸烟,第一次发现对当事人扣发遵守制度奖500元,如有第二次发现立即除名,造成后果者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十、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安排,一贯对厂纪厂规不遵守者,进行除名。

十一、本厂的员工和外来的员工应互帮互助,相处向兄弟姐妹,不吵架,不打闹,发现一次双方各罚50-100元,情况严重者,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十二、外来员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当地地方政府规定和民约,尊重当地的风俗,不偷人家的事物,不敢损人利己的事情,办好当地政府登记手续和住宿证,努力锻炼好独立生活的能力,搞好团结关系,绝不允许不在公司工作的老乡在公司指定布置的房间住宿,如有发现此类事例一次警告,二次连同公司当事人一起开除。

十三、工作时间应全心全意完成本职工作,对出勤不出力者,一次警告,警告无效者除名。

十四、检举揭发违反厂纪厂规人员,揭发检举者奖励10-50元。

十五、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报告厂部的奖励100-500元。

十六、在生产工作中,认真搞好工艺操作为公司节约原料,提高效益的,按其表现奖励100-500元。

要与公司其它制度如考勤,奖励制度一致

第8篇 食品生产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产品防护,防止食品出现污染或损坏。

二 职责

2.1仓库负责辅料、包装材料防护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及源水防护工作。

2.3仓库负责成品防护工作。

3原辅料包装材料防护

3.1运输辅料、包装材料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

3.2辅料、包装材料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货架上或容器中。

3.3辅料、包装材料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

3.4辅料、包装材料应先进先出。

4源水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防护

4.1源水储水箱及管道要保持清洁,确保源水质量。

4.2原辅材料与半成品、成品分开,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4.3生产工人应搞好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应穿戴好工作服、帽,及时对手进行消毒,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4.4及时对设备、容器、工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机油、残留的清洁剂、消毒剂等对食品的污染。

4.5搞好车间环境卫生,采取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对生产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灰尘、脏水、屋顶上的脱落物、水珠及蚊蝇、虫鼠等对食品的污染。

4.6产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其他物品同车运输。

5成品防护

5.1成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

5.2成品应采用规定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不得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应轻拿轻放,不得重压;避免日晒、雨淋。

5.3成品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上;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同处贮存。

5.4成品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控制环境温、湿度,使其符合规定要求。

第9篇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第10篇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品控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部、品控部分别指派一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总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4.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

1. 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二)专库管理

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

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内包装材料仓库或专门区域。

重点注释:原料、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

(三)标签标识

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3种原辅料,不足3种的全部检查,查看标签内容。 重点注释: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 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2.进口原辅料是否有中文标签。

检查规程:查看进口原料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重点注释:要符合国内法律法规要求,有进口商相关信息。

3.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

检查规程:查阅抽查的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是否与现场的原辅料产品一致。

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四)索证索票

1.企业直接采购国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2.企业直接采购进口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情况。

3.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同1

4.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 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辅料的检验 <记录,名称批次等信息是否与现场抽查的原辅料符合。

重点注释:同1

(五)制度具备情况

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检查规程:查阅制度是否在执行。

重点注释:必须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库管理制度。

(六)现场记录

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一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一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一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重点注释:通过进货查验记录,查看索证索票。

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询问专管人员,查阅领料记录。

重点注释:是否有独立的食品添加剂领料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检查项目: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更衣室;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产品投料记录;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回收产品处置情况。

(一)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

重点注释: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垃圾应及时清扫,无杂物混堆。

2.厂区内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合理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重点注释:查看防蝇防虫设备安装位置是否到位。

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是否有生活区,生活区是否与生产区有隔离。

重点注释:生活区、厕所等不得对生产区域产生影响;宿舍、食堂、职工娱

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4.企业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重点注释:有卫生管理制度。

(二)更衣室

1.更衣室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检查规程:查看更衣室设施,是否按规定摆放。

重点注释:要有与生产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灭菌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查阅灭菌消毒记录。

重点注释:可采用紫外线灯、臭氧发生器等进行消毒。

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

检查规程:查看洗手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

重点注释: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三)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1.车间及仓库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查看防蝇、防鼠设施是否安装到位。

重点注释:一般设置在仓库或车间出入口。

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里物料是否有直接靠墙堆放在地面上。

重点注释:同仓库存贮要求。

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垃圾桶是否有带盖。

重点注释:车间内垃圾桶(箱)应有盖。

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查阅清洁记录。重点注释:车间无积水、无蛛网积灰等。

(四)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检查规程:查看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清洁情况。

重点注释:生产用设施设备需及时清洁,并做好记录。

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清洁记录。

(五)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1.企业是否能提供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2.企业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

重点注释:车间内照明灯加装防护罩,紫外线灯不加罩,安装在工作台或需消毒设施上方不大于1.5m处(有微生物要求的产品)。

(六)产品投料记录

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

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记录为成品仓库中抽查的同批次成品。 重点注释: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gb 2760。

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一一对应查看记录内容。

(七)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企业是否能提供关键控制点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关键控制点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重点注释:关键控制点是否与许可时设置一致。

(八)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人流、物流是否避免交叉污染

检查规程:查看生产过程是否有交叉污染,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九)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进入车间前是否有脱包间或脱包区域,原料是否经过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重点注释:能有效降低原料卫生状况对产品质量影响设施设备。

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检查规程:查看半成品存放区域,是否会受到污染,是否有标识。

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有专门区域分别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重点注释:指定区域,要有标识。

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容器、工具和设备清洁情况,查阅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容器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重点注释:生产用设备包括生产用管道和各种周转容器、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十)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有必要的话进行现场检测。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检查规程:查看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重点注释:不得随意变化,必须按照许可要求进行生产;

(十一)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重点注释: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工作衣帽及口罩是否按规定穿戴。

重点注释: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3.是否佩戴首饰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上手部、颈部、耳朵是否有戴首饰。

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询问至少2人姓名,查看其健康证和培训情况。

重点注释:需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十二)回收产品处置情况

1.是否发现使用回收产品从事生产加工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是否有回收产品。

重点注释:正常情况下,除内包间外,车间内不应出现有本公司成品。

2.回收产品是否设置专门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回收产品的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产品分开存放。

重点注释:查看回收产品存放区域。

3.回收产品是否专人专管

检查规程:询问回收产品的管理人员,如何登记、保存、处理回收产品的。重点注释:询问回收产品管理人员。

4.企业是否能提供回收产品的处置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回收产品的处置记录,处置量是否与回收量相符,是否留下处置影像资料。

重点注释:查看回收记录、处置记录或处置影像。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检验项目: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委托检验情况;产品留样情况;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一)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检查规程:查阅场地清洁记录。

重点注释:按照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有清洁记录。

2.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不使用超净工作台,不检查)

检查规程:查看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

重点注释:按照许可要求放置使用超净工作台。

3. 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天平是否水平放置。

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设备是否保持齐全

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要求和产品标准,查看检验设备是否齐全。

重点注释: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且在有效期内。

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6.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检定或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依据: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查阅其检定或校准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7.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的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检验项目的试剂,查看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

1.是否具有专(兼)职检验人员

检查规程:询问检验人员姓名,查阅劳务合同。

2.企业检验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检查规程:查看检验人员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描述的检验能力是否符合产品检验要求。

重点注释:检验人员要有检验资质。

(三)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

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查看其项目是否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一致。

重点注释:对照产品标准和产品许可审查细则,检查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以及原始数据记录。 14

重点注释:原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与生产记录等相关记录要相对应。

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是否按要求记录产品的有关信息。

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2年

检查规程:查看出厂检验记录。

(四)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发证单元的比对报告(发证1年以上)。

重点注释:生产可许证年度审查需查看。

2.实施比对的企业是否定期

检查规程:1个发证单元1年至少进行1次比对检验。

重点注释:按照产品不同标准,一年一次。

3.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比对记录。

重点注释:查看比对记录。

(五)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有效期至少三年的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检查规程:查阅委托检验合同,是否写明委托检验的产品标准,及检验项目。 重点注释:查看委托检验合同 。

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委托出厂检验报告;重点注释:查阅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六)产品留样情况

1. 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留样记录,是否与生产记录一致 。

重点注释:查阅留样记录。

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留样存放区域或留样柜,存放空间是否与生产量相符。

重点注释:查看留样间或区域。

(七)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

检查规程: 查看成品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产品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重点注释: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

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贮存条件。

4. 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成品,是否有处置记录。

重点注释: 有过期成品与合格成品混堆。

四、标识标注情况

检查项目:食品标识标注

1.食品 标识标注规定 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检查规程:现场抽查至少1种产品,按照gb 7718、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查看。

重点注释:根据《gb 7718-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示;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

五、食品销售台账情况

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检查规程: 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销售记录,其批次需有对应的生产记录、出厂检验 报告等。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不安全食品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安全食品分开堆放。

重点注释:参照回收产品处置情况。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是否按规定制定不安全食品召

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销毁记录,是否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执行销毁措施。

4.2制度与记录

检查内容:原辅料仓库;更衣室;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化验室;

第11篇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办法

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第12篇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 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 职责3.1品控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 2品控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 2生产部、品控部分别指派一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总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4.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

1. 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

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 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二)专库管理

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

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2. 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内包装材料仓库或专门区域。

重点注释:原料、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

(三)标签标识

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3种原辅料,不足3种的全部检查,查看标签内容。

重点注释: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 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2. 进口原辅料是否有中文标签。

检查规程:查看进口原料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重点注释:要符合国内法律法规要求,有进口商相关信息。

3. 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

检查规程:查阅抽查的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是否与现场的原辅料产品一致。

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四)索证索票

1.企业直接采购国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2. 企业直接采购进口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情况。

3. 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同14.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 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辅料的检验 <记录,名称批次等信息是否与现场抽查的原辅料符合。

重点注释:同1(五)制度具备情况

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检查规程:查阅制度是否在执行。

重点注释:必须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库管理制度。

(六)现场记录

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一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2. 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一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3. 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一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重点注释:通过进货查验记录,查看索证索票。

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询问专管人员,查阅领料记录。

重点注释:是否有独立的食品添加剂领料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检查项目: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更衣室;

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产品投料记录;

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回收产品处置情况。

(一)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

重点注释: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垃圾应及时清扫,无杂物混堆。

2. 厂区内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合理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重点注释:查看防蝇防虫设备安装位置是否到位。

3. 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是否有生活区,生活区是否与生产区有隔离。

重点注释:生活区、厕所等不得对生产区域产生影响;

宿舍、食堂、职工娱

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4.企业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重点注释:有卫生管理制度。

(二)更衣室

1.更衣室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检查规程:查看更衣室设施,是否按规定摆放。

重点注释:要有与生产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2. 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灭菌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查阅灭菌消毒记录。

重点注释:可采用紫外线灯、臭氧发生器等进行消毒。

3. 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

检查规程:查看洗手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

重点注释: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三)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1.车间及仓库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查看防蝇、防鼠设施是否安装到位。

重点注释:一般设置在仓库或车间出入口。

2. 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里物料是否有直接靠墙堆放在地面上。

重点注释:同仓库存贮要求。

3. 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垃圾桶是否有带盖。

第13篇 清洁生产管理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的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第三条 :在公司所辖范围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车间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均应依照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清洁生产。

第四条 :公司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公司行政部门、生产车间应当将清洁生产纳入各级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

第五条 :加强清洁生产宣传和教育,普及清洁生产知识,增强全员清洁生产意识。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履行清洁生产义务,有权检举破坏清洁生产的行为。公司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主管全公司的清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清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清洁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公司成立《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任副组长。公司办公室、生产部、各分厂负责人为组员。总经理对公司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全权负责。

第九条 :生产副总在清洁生产管理、协调方面的职责如下:

1、 负责组织清洁生产技术进步措施(包括:原燃材料的采用、生产工艺的制定和改进、设备的选型、生产过程的管理、产品质量的控制等)的实施;

2、 协助总经理组织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3、 组织生产系统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公司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其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范围如下:

1、 协助生产副总经理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2、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清洁生产计划和目标》,《清洁生产奖惩办法》等管理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3、 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4、 考核监督各部门清洁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提出清洁生产奖励意见;

5、 协助和配合上级清洁生产审核部门对我公司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的全程工作;

6、 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清洁生产信息交流,积极收集、推广、应用节能与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清洁材料;

7、 组织编写并报送清洁生产状况报告,按照上级清洁生产审核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报告工作;

8、 组织建立关于清洁生产方面的各项台帐,完善各类技术资料和档案;

9、 综合办公室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清洁生产项目、目标的实施,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为公司清洁生产总目标的实现而负责。

第十一条:综合办公室清洁生产管理员兼作清洁生产统计员。其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如下:

1、 协助生产副总做好清洁生产的各项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2、 负责公司清洁生产各项指标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3、按时编制全公司清洁生产各项统计报表;

4、生产的各项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 :生产部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1、 负责清洁生产技术进步措施(包括:原燃材料的采用、生产工艺的制定和改进、生产过程的管理、产品质量的控制、清洁生产设备的选责如下型以及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过程的控制等等)的实施;

2、 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3、 协助生产副总组织生产系统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 :生产车间各班组班长,负责本部门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其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1、 研究本部门的能源结构,制定本部门各小组、机台的能源消耗定额。研究制定本部门重点节能措施并组织实施。

2、 研究本部门的污染源及污染状况,制定或提出本部门污染治理和控制意见。

3、 检查和督促本部门各小组、机台能耗定额和污染指标的执行情况。

4、 组织本部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

第十四条 :班组统计员负责本班组清洁生产统计工作,每月结束后,将本班组当月的清洁生产情况上报给公司综合办公室。

第十五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清洁生产项目、目标的实施,组织本部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为公司清洁生产总目标的实现而负责。

第三章 清洁生产的实施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的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和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第十七条 :公司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 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

2、 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

3、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

4、 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

第十八条 : 公司在采购、生产和销售全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 采购部在采购原材料的时候,应充分了解该原材料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对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材料不予购买。

2、 原材料预处理车间对低毒、低害的原材料购进后应分别堆放、严格分选,确保有毒、有害原材料不投入使用。在分选和处置低毒、低害原材料时,应设法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和对人的伤害。

3、 各生产车间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消耗及各类物料的消耗,努力提高成材率,降低物耗;

4、 各生产车间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提高能源的循环利用率;

5、 各生产车间在产品生产的全

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对环境的污染,控制和保持生产设备、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

6、 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用户满意。

7、 机修车间在制造、维修、保养设备的时候,应考虑设备的先进性、节能性和环保性,同时应严格保持工作场地以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四章 计划管理

第十九条 :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清洁生产的中心思想可以归纳为“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八个字。因此,公司以及各部门在下达各阶段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应下达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计划。

第二十条 :综合办公室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制定全公司各单位、各产品的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和减污目标,报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及减污目标应作为公司综合生产计划的重要组成部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完成生产计划指标的同时,应检查、督促其完成节能、降耗、减污指标。

第二十二条 :单位产品能耗定额的制定

1、 单位产品能耗定额包括供汽煤耗、发电煤耗、厂用电率、锅炉热效率、热电比等。

2、 各班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能耗定额指标和本部门实际,进行分解,制定机台的能耗定额。

3、 办公室、管理部门和食堂以及公用设施的用电,已经分别装表计量和统计,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节约控制办法。

4、 抓紧完善自来水、循环水等耗能工质的计量、统计工作,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5、 研究再生废物的回收、利用、处置或达标排放技术方案,

6、 单耗定额是监督各耗能单位合理使用能源,考核各岗位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确定各单位用能指标的依据,也是开展节能竞赛及评比的依据。

7、 各单项定额均由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任何人无权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必须由综合办公室组织一定的会议,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主动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和项目的班组或部门给予鼓励。在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和项目过程中,凡属于班组主动提出建议和方案、积极配合制造和安装、主动进行调试和试产、迅速投入使用并收到明显效果的,对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为了鼓励积极参与清洁生产的员工,公司设立清洁生产特别奖励基金,对积极提交合理化建议,在清洁生产宣传、培训、竟赛等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在节约能源、消除污染、清洁卫生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为了使公司的清洁生产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公司在适当的时候修改和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增加清洁生产的有关内容,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第六章 宣传与教育

第二十六条 :由于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生产管理方式,清洁生产必须全员参与,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员工的清洁生产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清洁生产意识。

第二十七条 :综合办公室组织各班组、部门,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组织各方力量,利用宣传窗、标语、征文、培训班、考试、竞赛、文娱活动等各种形式,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人人皆知、个个参与。

第二十八条 :公司每月组织员工进行不少于两小时的清洁生产教育,对中层以上干部及从事清洁生产管理、统计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不少于四小时的节能教育。

第二十九条 :清洁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组织和安排,各有关班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原始数据是企业实行现代化管理的数字依据,为了确保上述各项条例的正确实施,要求各班组、机台,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建立有关台帐,并按时上报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和进步,公司将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14篇 生产管理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生产计划管理体制,理顺生产计划的执行程序,提高计划执行率,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时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及为生产服务的相关单位。

三、职责

(一)、营销公司、外贸部负责市场需求计划的提报。

(二)、计划部负责公司生产任务的编制、下达(在接到市场需求计划后,必须在10小时内汇总编制各车间生产计划通知单),检查、监督、落实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各生产任务执行单位的考核及作息汇总落实。

(三)、生产部负责公司各生产任务计划的组织、协调、调度、调整、控制工作。负责各生产类资源的平�,计划可执行性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调整。

(四)、各车间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通知单,负责制定各日时区生产任务及其他各日时区生产任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外贸部:

1、负责客供面料、辅料进厂计划的跟踪落实、确定、反馈。

2、在接到客户确认信息后,必须在8小时以内编制提报自备料等备料通知单,并跟踪落实备料情况。(外贸部提供样卡必须准确,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备料通知单要有工艺图示、样卡、板号(样品)以及面、辅料幅宽,若无板号、无图示,应说明同哪个款。

3、客户中途更改工艺或更改辅料,外贸部必须及时将更改资料提报给计划部、供应部、技术部、辅料库。

4、根据客户提供的产量配比,编制提报生产任务通知单及相关工艺技术资料。生产任务通知单必须标明面、辅料库存情况和到厂时间(约数也行)以及客供面料单耗。

(六)、车间生产计划管理职责

1、根据制定日时区生产任务,分解各工序日时区生产任务,并组织落实、执行。

2、负责每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报计划部。并对本车间生产任务情况进行落实、考核。

3、负责对上道工序满足其本车间生产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落实、考核。

4、负责各生产任务完成后的分析及面、辅料的出(退)库手续(清完计划后必须在两天内写出计划分析报核算部)。

5、缝制车间必须按日时区生产计划,将产品均匀转下道工序。

6、负责各种用料情况的反馈,若因更改工艺或一些特殊情况造成用料单耗的变更,应及时填写用料单耗调整单,由技术部通知外贸部,供应部签字后交计划部,防止阻碍生产进行的现象发生。

(七)、供应部计划管理职责

1、根据计划部下达的面料计划通知单和营销公司下达的团定、零活面料采购计划,结合各面、辅料库存情况,必须在10小时内提报面、辅料采购计划,按期保质保量的组织采购到位。

2、并对面、辅料采购计划完成信息,以工作联系单的及时反馈各相关部门。

(八)、库管员计划管理职责

1、根据计划部下达的生产任务通知单和各车间制定的日时区生产任务计划,组织清点落实各面、辅料,并对库存不足的面辅料,编制采购计划报供应部组织采购。

2、按生产计划耗量一次性或按各车间日时区计划组织,清点发放各种辅料、标、牌等。

3、负责对客供、自备、面、辅料到货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部、外贸部、计划部、生产部、营销公司。

(九)、营销公司计划管理职责

1、根据市场需求计划结合库存成品和面料,填写面料采购计划报计划部。

2、负责团订、零活计划的接收、汇总、传递,并做好调度落实工作。

3、负责物流车辆配货计划的的编制、传递工作。

4、专卖店团订业务或工装类产品款式改变,必须反馈给技术部,做好样板及辅料的配备(提报数量及样品)

(十)、技术部计划管理职责

1、负责各种面、辅料工艺单耗定额计划的确定,样品、样板、制作工艺文件的编制。

2、负责计划单耗的更改通知,计划单耗的通知,计划单耗与排版单耗出现增减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计划部、外贸部,能使计划单耗得到及时调整。

(十一)、维修部计划管理职责

根据设备使用年限、易损件使用更换周期和日常维修备件,编制设备维护、维修计划、配件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管理程序

(一)、根据市场(团订、零活)需求和外贸订单计划,计划部根据各车间产量定额编制月度、周度、日时区生产计划并下发,以便生产部、各车间安排生产及内部生产调整工作。

(二)、日常计划管理程序

1、生产任务下达后,生产部根据各面、辅料备料情况,在不影响生产流水线正常运行的状态下,根据交期先后顺序,组织安排生产。

2、外贸部与客户洽谈确定的产品生产计划,在收到客户对样品的确认信息后,必须在8小时以内,编制完成生产计划备料单报计划部,计划部在接到外贸部的备料计划通知单后,必须在6小时以内编制完成备料计划通知单,并监督各相关部门必须在24小时以内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确认工作。

3、各车间严格按照日时区计划组织生产,并对各上道工序车间供应的工序产品做好协调,以满足生产需求。

4、各车间根据下道工序车间日时区计划中标注的品种、数量,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生产,确保按时区组织到位,保证后道工序车间日时区生产任务的完成。

(三)、营销公司根据各专卖店提报的发货申请,汇总编制配货计划,每天上午11点,下午4点报成品库配货。

(四)、各专卖店通过网络、传真申请的零活计划要及时整理、打印、登记,每天下午4点报计划部,计划部必须在8小时以内,编制根据相关车间生产任务进度,下达零活生产任务。营销公司、计划部共同落实计划完成情况。

(五)、各车间每天8点30分将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报生产计划部,并对上工序对其满足率进行统计和考核。

(六)、工艺单耗定额确定

1、样品生产单耗在样品未确定前为临时性工艺单耗执行,样品客户确认后技术部重新核定工艺单耗定额,报外贸部(跟单员)、计划部、生产部、供应部。

2、成本核算部、计划部、跟单员,跟踪、落实单耗执行情况,并对单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做出考核意见。

3、根据外贸部订单计划按时完成样板(上衣3天,下衣2天)、样品(上衣2天,下衣1天)的制作生产任务。

(七)、计划部编制下达的生产任务通知单,必须按先后顺序经外贸部经理、跟单员、辅料库、供应部、生产经理对面辅料单耗定额、及各种辅料、标牌库存数量进行严格审核签字确认

后,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八)、生产任务通知单审核确认人,在完成审核确认后必须签注生产任务通知单收到时间和完成时间。

五、考核

1、各相关部门必须按职责要求认真报送生产计划,自备辅料计划,每发生一次不按职责要求执行,考核责任人绩效分10分。

2、因报送不及时,影响生产计划运行和外贸订单交期的完成,考核责任人绩效分30分,考核部门责任人绩效分20分。造成客户提出索赔时,由相关部门责任人,部门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3、计划部没有按职责要求对生产任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的车间,提出考核意见,考核部门负责人绩效分20分。

4、因各类面、辅料采购计划提报不及时,影响生产计划完成,考核相关责任人绩效50分,考核部门责任人绩效分30分。

5、不能在规定的8小时内完成备料计划通知单的提报,不能在10小时内完成生产任务通知单的编制传递,不能在6小时内完成备料计划的编制,不能在24小时以内及时准确的完成单耗确定,库存辅料,标牌数量的确认等到各项工作,每项考核责任人绩效分20分,考核部门负责人绩效分10分。

6、经确定的产品单耗、确认的库存辅料,标牌等数量不准确,影响生产计划的完成,每次考核确定、确认责任人绩效分20分,考核部门负责人绩效分10分。

7、因各类面、辅料采购计划组织落实不到位,影响生产计划的完成,考核责任人绩效分20分。考核部门负责人绩效分10分。造成停工待料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承担全部停工待料损失。

8、各部门提报的各项计划接收部门必须填写计划完成时间,否则由提报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企管部,由企管部落实考核,情况属实追加考核责任人绩效分10分。

9、对下达的生产任务因调度、协调、控制不力,没有按时完成,造成工人加班加点时,考核责任人、部门责任人绩效分20分,考核分管领导绩效分10分。

10、部门、车间之间发生影响生产任务进度时,被影响部门、车间必须对影响部门、车间按规定要求进行考核或提出考核意见报企管部,未考核或未提考核意见时,考核被影响部门、车间责任人绩效分20分。同时,考核影响部门、车间责任人绩效分10分。

11、因审核不认真造成剩余辅料超过总耗用量的3.0% 部分,按审核人责任大小承担损失(采购价格)。

12、审核确认人不签注生产任务通知单收到和完成时间,造成责任无法认定时,由该审核确认人承担全部责任。

13、因供应部超采购计划造成的辅料剩余,按采购价格赔偿损失。

14、因编制计划不认真,造成供应部采购的面、辅料不用,造成的损失由跟单员、计划部相关责任人、审核人根据责任大小承担赔偿损失。

15、每个计划清完后必须在两天内写出计划分析报核算部(清计划以各个车间为单位),一次不报考核负责人绩效分20分。

16、所以计划因面料原因未裁齐的,必须在当天把所有剩余辅料退库,发现一次不退库,考核负责人绩效分20分。

17、裁完活后必须把每一板的布头栓飞子,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栓飞子,考核负责绩效分10分。

18、不按计划发活,配活不及时,发生一次考核车间主任绩效分10分。

19、缝制车间必须按日时区生产计划均匀过活,发现一次过活不均匀,考核负责人绩效分10分。

20、各车间每天8点30分不报计划进度情况,每发生一次,考核负责人绩效分10分。

21、各车间产品入活数,必须与入活单相符,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数据不符,责任没法认定时,考核上、下道工序责任人绩效分10分,车间负责人绩效分10分。

六、附则

第15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第五条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第六条 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第七条 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第九条 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 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第十一条 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

第十二条 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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