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员工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劳动关系以及员工发展等多个方面。这些内容旨在确保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有序、公正,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1. 招聘与选拔:制定明确的招聘标准,规范面试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择合适的人才。
2. 培训与发展:设计和实施员工培训计划,以提升员工技能和知识,促进职业发展。
3. 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定期评估员工工作表现,为晋升、调薪等决策提供依据。
4. 薪酬福利:设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制定福利政策,激励员工积极性。
5. 劳动关系:处理员工合同、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争议等问题,维护和谐的劳资关系。
6. 员工关系与文化:构建积极的企业文化,推动团队合作,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人事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为企业的稳定运营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通过科学的管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另一方面,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激发潜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遵守相关法规,可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1. 制定详细的人事政策手册,明确各项规定,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
2. 定期进行人力资源审计,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3.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参与制度建设,提出改进建议。
4.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人事政策与业务需求相匹配。
5. 提供持续的管理者培训,提升管理层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6. 关注行业动态,更新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制度合规性。
通过以上方案,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公平、适应企业发展的人事管理制度,从而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1篇 物业行政人事部质量管理职责
物业行政人事部质量管理职责
1.负责及制定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内部岗位人调配等人力资源工作。针对《人力资源控制程序》进行归口管理。
2.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负责人员招聘。
3.对新员工上岗进行基础教育,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4.负责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工程物品、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及对供方评价工作。
5.负责物业管理所需的采购物品进行验证,并按《行政人事部政策与程序》中的《库存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发放,控制不合格物品及标识管理。
6.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客户服务部、秩序维护部、外包服务分供方进行评价,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委托服务符合性规定的要求。
7.负责对工作环境的管理。
8.负责服务备品、服务设备、设施和服务人员等进行标识管理,针对客户服务部、工程部、秩序维护部所涉及的各种标识制作及订购进行监控工作。
9、负责顾客财产控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监督固定资产使用过程,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10.负责组织客户要求的识别及组织合同评审。
11.物业管理公司部门经理、主管、主任、文员等其他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见各部门《岗位职责》。
第2篇 公司行政人事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为加强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工作都进入标准化,规范化,并使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都会制定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详细的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__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第三十六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十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1.各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各种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维修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需要停电要有专人看护电闸,施工完毕方可合闸。
4.电工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路设施及机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
5.电工及维修等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驾驶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带病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车间维修及电工等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8.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9.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四十四条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大门设有门卫,保安24小时执勤,重点部位实行24时监控。
2.财务部、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要接通报警电源。
3.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4.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四十五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保安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在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2.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没有领导同意或出门证一律不准放行任何拉公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如发生此类现象后一律严肃处理。
3.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持有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对所有库房、办公室、车库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由于电源未关造成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5.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库房进行巡视,必须保证一小时内巡视一次,不许值班睡觉、漏岗等一切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6.公司的车辆进行认真的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7.交接班时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及时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9.负责门口的卫生,交接班时对门卫进行清扫,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详细处罚条例请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四十九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详见附件一)
第五十一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财务,保管员、gps服务中心岗位等需有监交人。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流程图详见附见二)
第五十二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kpi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第五十三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正常产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第十二章培训
第五十五条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六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根据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的培训计划,公司将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条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十九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六十条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第六十一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警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未造成损失者。
12.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3.经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者。
14.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6.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或使用电炉、电热水器者。
17.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8.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3篇 人事部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一个企业,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就必须要制订一套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一则人事部管理制度范本,各位企业管理者若想掌握如何更好地进行员工管理,可以适当参考本文。
(一)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五、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 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二十、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 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 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 附则及人事管理办事流程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4篇 人事部长安全管理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
一、 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向广大员工宣传安全防火和灭火常识。
二、 负责制定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防火制度,并检查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对本公司的安全防火防范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
三、 经常检查各部位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持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四、 做好安全档案的整理工作,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文件精神,并做好安全工作会议和检查记录。
五、 参加并组织对安全事故案件的现场勘查和处理,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六、 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对防火、防盗设施,设备要加强管理,建立账目,完善设备的使用制度。
加强安全“四防”工作,编制好值班值宿轮流表
第5篇 行政人事部资质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标题行政人事部资质管理专员岗位职责编 号
页 码共1页
修 改 第1次
1、负责公司人员资质、业务资质的申请。
2、根据国家各部委对资质管理的要求负责资质的年审与续期注册。
3、负责查找政府关于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管理的信息。
4、负责查找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
5、负责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的人员达标条件准备。
6、负责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的业绩达标条件准备。
7、负责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的综合达标条件准备。
8、负责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上报资料的准备。
9、负责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的文件上报。
10、负责组织人员资质考试、考试培训、资质换证和继续教育。
11、负责组织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过程中的公关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日期2008.12审核/日期2008.12批准/日期
修改人集体修改处数全文修改/日期2009.03.06
第6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综合人事部部长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严格用工制度,及时做好上岗安全教育,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素质。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2、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3、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定期组织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业务教育,将工程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员工培训、考核、评级内容之一。
第7篇 人事部门行政管理安全职责
1 在直接上级的领导下,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 保证车辆及司乘人员安全
3 经常检查食堂、宿舍等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和库房的用电、用水及消防器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
4 保证食堂设备及食物卫生符合标准,合理组织善食搭配,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5 加强食品、食品用具、餐具、就餐场所,防止发生投毒事件。
6 及时组织进行卫生专责区(道路、广场等)清扫。
7 负责各岗位新入厂人员安全培训及上岗前安全教育考试。
第8篇 人事部管理制度
为促使公司快速的成熟,使各部门的绩效迅速增长、人员更加团结,为公司、部门和自身带来更多业绩,公司特制定以下日常规章制度,望所有人员共同遵守,互相监督。具体如下:
第一章:日常行为规范
1、进公司应佩带胸卡;
2、做好个人卫生,注重穿着,工作期间严禁穿牛仔裤等过于休闲类服装;保持桌面、地面、电脑、电话的清洁、整齐,不得乱扔杂物、倒水;
3、人离开座位后椅子应及时归位、并且整齐、卫生;
4、轮到值日时间,要在当天下午下班后或第二天早上提前30分钟值日,并保证值日质量和当天室内垃圾的及时处理;
5、工作时间内不准看与工作不相关的报纸、杂志、书刊,吃零食或其它食物等;
6、上班时间严禁大声喧哗、闲谈、聚堆聊天等与工作不相干的事情;
7、无论是在培训、会议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应调为静音、震动或关闭状态;
8、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等集体活动;
9、每周周五应作出并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每月的27号作出并上交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10、每周周六17点为本周总结会议,每周一上午8点30―9点为本周工作计划会,每月30号为本月总结会议和下月工作计划会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会议。
11、每周二、四下午五点为部门工作讨论会,无特殊情况,严禁不参加。
12、未经他人的允许严禁翻阅他人的资料、物品等;
13、严禁在浏览不健康的网站、恶意删除、修改、传播公司的内部资料,以及向同行提供本公司人事资源;
14、工作时间内严禁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其余时间打市话不应超过3分钟,严禁电话闲聊。
第二章:处罚制度
1、对违反第一章里的2、4、5、6、7、14条中的某一条者,对当事人处以10元的现金罚款并写书面检讨;
2、对违反第一章里的8、9、10、11、条中的某一条者,对当事人处以20元的现金罚款并写书面检讨;
3、对违反第一章里的12、13条中的某一条者,对当事人处以50元的现金罚款并写书面检讨在公司晨会上宣读;
4、部门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另外全体人员应在8点30前到公司,并且保证晨会(以公司集合音乐关闭为止)不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元,一月第二次10元,三次20……依次类推,每月累计;
5、对于完不成公司或部门经理要求一定时间内要完成的任务的,依据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的罚款。
6、除以上制度和规定外,所有人员都应遵守公司的每一个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和处罚;
第三章:奖励制度
1、为部门、公司带来荣誉或做出贡献者奖励50元;
2、每月经过部门全体人员投票选出当月表现、进步、纪律等最突出者,将给予50元奖励;
3、每月绩效最高者将给予100元的奖励,要求绩效最少在8人以上者方可参与评比,如都达不到,此奖不奖励任何人;
4、每月第一个绩效达到8人者奖励50元奖励。
5、月绩效达到10人以上的,奖励200元。
6、保留一定的灵活奖励,比如在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者等。
以上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香港现代医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望所有市场技术部的人员积极遵守、认真对待、互相监督,如有不健全之处随时修改、添加。
第9篇 某贸易商城人事部管理规章制度
贸易商城人事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人事部部门职能:
(一)人力规划;
(二)人员招聘;
(三)教育培训;
(四)岗位分析和评估;
(五)绩效考核和薪资管理;
(六)劳动关系的处理。
第二章、人事部部门职责:
(一)编写、执行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公司人事政策及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二)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了解分析各部门人员变动情况,掌握人员需求;
(三)制定薪酬、晋升政策、组织提薪、晋升评审;
(四)草拟和修订《员工手册》、《人员编制》、《工资方案》、《劳动合同》、《年度计划》、《年度预算》;
(五)负责工资与福利的咨询、核实及发放并处理劳资纠纷;
(六)处理员工的违纪和犯规行为及调查报告;
(七)负责草拟、修改并执行有关人事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建立公司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对公司各部门进行综合考核。每月写出考核报告,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印发;
(九)制定福利政策、办理社会保障福利;
(十)负责公司各级员工的培训工作,建立培训体系,制定各项培训计划;
(十一)负责招聘、筛选、考评、培养、调动、解雇、处分所有员工;
(十二)负责建立人事档案资料库。
第三章、人事部各岗位职责:
一、人事部部长职责:
(一)负责在公司内部推行全面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公司员工招募工作,对部门缺员进行推荐;
(二)负责编制年度劳动计划、工资基金计划和季、月度工资基金调整计划,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实施;
(三)制定招聘程序,组织招聘、安排面试、综合素质测试;
(四)负责办理职工调动,以及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负责职工晋级、工资调整和新进人员转正定级工作;
(六)制定岗位定员和劳动定额,完善劳动组合,提高劳动生产率;
(七)负责办理员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八)落实员工薪资核发及福利金、奖金等的正确发放;
(九)确保有关人事规定遵循政府有关部门的劳动法规;
(十)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并按规定办理接转、阅档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员工对实施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十二)筹划并举办各类大型员工活动;
(十三)协助公司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内部监督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四)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培训主管职责:
(一)在部长领导下,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培训与教育工作;
(二)负责编制员工教育和岗位培训的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的各种培训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四)负责举办各岗位的培训班;
(五)组织收集、筛选、编写、翻译、审校各类培训教材和资料;
(六)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称管理;
(七)负责外出培训、进修和脱产学习的管理工作;
(八)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0篇 行政人事部安全管理职责
1参与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2负责对本部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全各种交通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档案。
3将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司文化建设中。
4在各类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同时承包安全工作。
5协调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新入公司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并且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职工不得安排或分配工作。
6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车辆及驾驶员的年度审验工作。
7组织安排节假日值班,并组织检查。
8根据国务院《工作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中所列的伤亡事故,做好职工的伤亡鉴定工作,建立档案。
第11篇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范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__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第三十六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十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huǒ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1、各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各种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维修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需要停电要有专人看护电闸,施工完毕方可合闸。
4、电工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路设施及机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
5、电工及维修等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驾驶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带病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车间维修及电工等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8、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9、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四十四条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大门设有门卫,保安24小时执勤,重点部位实行24时监控。
2、财务部、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要接通报警电源。
3、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4、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四十五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保安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在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2、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没有领导同意或出门证一律不准放行任何拉公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如发生此类现象后一律严肃处理。
3、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持有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对所有库房、办公室、车库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由于电源未关造成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5、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库房进行巡视,必须保证一小时内巡视一次,不许值班睡觉、漏岗等一切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6、公司的车辆进行认真的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7、交接班时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及时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9、负责门口的卫生,交接班时对门卫进行清扫,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详细处罚条例请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四十九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详见附件一)
第五十一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财务,保管员、gps服务中心岗位等需有监交人。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流程图详见附见二)
第五十二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kpi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第五十三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正常产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第十二章培训
第五十五条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六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根据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的培训计划,公司将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条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十九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六十条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第六十一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警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未造成损失者。
12、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3、经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者。
14、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6、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或使用电炉、电热水器者。
17、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8、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12篇 人事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一、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二、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 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四、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五、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六、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一、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七、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九、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一、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 、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三、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四、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六、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七、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八、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九、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一、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 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四、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五、 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六、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七、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八、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九、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十、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十一、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十二、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三、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四、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十五、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十六、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十七、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十八、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十九、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二十、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二十一、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六节 附则及人事管理办事流程
一、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二、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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