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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现场管理制度免费(3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监理现场管理制度免费

监理现场管理制度是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规定,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方权益。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管理:包括监理人员的职责分配、考勤制度、技能培训和行为规范。

2. 质量管理:规定质量检查流程、验收标准、问题处理机制及质量责任追究。

3. 安全管理:涵盖安全教育、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4. 进度管理:明确工程进度计划、进度监控方法、延误处理和协调机制。

5. 资料管理:涉及施工图纸、变更记录、检验报告等文件的保存、更新和归档。

6. 现场秩序:规定工地卫生、物料堆放、施工噪音、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7. 沟通协调:设定与业主、承包商及其他相关方的沟通规则和协调程序。

重要性

监理现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证工程品质:通过规范化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2. 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护工人生命安全,降低工程风险。

3. 提高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划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4. 维护权益:为各方提供公平公正的管理依据,保障合同履行,减少纠纷。

5.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现场管理展示企业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方案

1. 制定详细规章制度: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全面、具体的现场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可操作性强。

2.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制度培训,提高其理解和执行能力。

3. 执行与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4. 反馈与改进:收集现场反馈,定期评估制度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5. 沟通与合作:强化与各方的沟通,确保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合作与共识。

以上监理现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达到最佳管理效果。

监理现场管理制度免费范文

第1篇 线路跨越停复电施工中监理现场安全控制管理办法

2007年5月31日在500kv七厂线改造工程中发生了一起“带接地线投运”的性质恶劣的施工人员责任事故。为避免此类问题的重复发生,现制定线路跨越停复电施工中监理现场安全控制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监理部严格按此办法执行。

一、停电前准备阶段及停电后检查

线路工程中凡施工线路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项目监理部在此施工过程中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承包单位在停电前一个月内报项目监理部本工程的线路停电跨越计划安排,计划中应包括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停电施工时间、地点、被跨越线路名称、复电时间等。

2、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报《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见附件1)至项目监理部,并附本次停电施工的《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和经运行单位工作许可人批准的《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复印件。

3、项目监理部接到上述文件后,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所述的内容与《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是否一致;停电范围是否一致;停复电时间是否一致;本次停电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一致;安全措施的措施计划是否可靠、合理和可行。

4、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按《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计划的时间安排现场监理人员至施工地点,检查在停电后、正式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严格执行完毕(具体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在检查后填写《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明确现场监理人员的意见和结论。

二、停电后复电前的正式施工阶段

进入正式施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对跨越部分施工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在口头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必须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三、复电前阶段

1、要求承包单位在复电前提前使用《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见附件2)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对复电前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2、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现场监理人员按计划时间至现场对复电前的施工准备情况进行严格、认真地检查(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

3、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允许承包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单位的工作许可人提出复电申请。

第2篇 监理现场质量管理办法

监理现场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公司《质量手册》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本办法作为所有现场供方合同的附加条款。

监理单位管理条款

1.监理现场组织机构

1.1.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建立现场组织结构,组织人员必须报请业主批准,其中档案员、取样员必须持证上岗。

1.2.监理人员:总监、各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

2.设备组成:依据《监理合同》配备办公设备。

3.监理职责

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监理合同》、现场质量管理办法等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档案管理,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3.1.建立现场工程例会制度,明确例会时间、例会地点、参加人员、理会内容、违反例会制度的处罚等。

3.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要及时向软件园开发有限公司反馈,进行记录、整改、跟踪,并有整改效果评价。

3.3.对设计、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设计变更、施工工艺方法等将造成工程满足不了使用功能和相关规范要求的提出相关建议。

3.4.每周组织施工、监理、业主代表进行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向业主提交大检查报告。

3.5.协助业主办理和整理备案制档案;对施工单位档案进行审查;认真做好监理档案,与施工同步,同步率93%,竣工后向业主提交装订好的档案一份。

3.6.监理月报:每个月2曰前向业主提交监理月报,月报内容包括:进度情况及分析,质量情况及分析,投资控制及分析,施工的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情况等。

3.7.严格审查各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各项现场管理制度、各项技术方案等,提出相关建议。

3.8.协助业主制定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标准,制定各项材料设备的采购标准。

3.9.材料、设备入场乙方需填写材料报验单,一般材料、半成品入场需由乙方验收合格后报监理、甲方负责人验收,专业设备等进场需有业主专业工程师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在报验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场。需进行复试的材料或半成品,需甲、乙、监理三方专门人员(鉴证取样员)共同取样、送试,并监督施工的材料、设备的标识、搬运、储存和保护。

3.10.工序、隐蔽工程的检查及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先自检合格,并填写好自检记录和隐蔽验收记录后,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负责人方可进行验收。验收时监理单位宜采用实测实量方法,用数据说话,在验收合格并在相应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11.各分部工程或由专业公司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分部工程自检评定表后,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负责人及质检处工程师方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12.单位工程完工后,需施工单位先自检合格,填写好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且整理好施工档案并通过相关部门审理后,方可组织工程最后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由主管经理负责组织,应有以下单位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规划单位、环保单位、消防单位、监督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

4.监理细则及监理规划

4.1.针对工程特点(如:保温、人防等)编制实施可行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4.2.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编制预控措施及办法。

4.3.监理规划在监理中标后15曰内提交业主,监理细则监理中标后30曰内提交业主,业主审核后实施。

5.工程竣工回访:监理单位积极做好回访,在竣工后半年、一年内各填写一次工程回访单,在无其它严重问题后,方可返还监理保修金。

6.明确监理权利:

6.1.监理有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权利。

6.2.监理对各施工单位、材料单位有责令退场、更换的权利;对各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有责令更换的权利;对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材料设备供货商的材料、设备有责令退场、更换的权利。

6.3.对各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合同、供货合同、现场各管理条理的行为,有依据合同、现场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的权利。

第3篇 安全作业监理现场管理及奖罚制度

一、现场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坚持安全工作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3、要求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4、进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作业场所,不得在作业场所内乱窜乱跑、打闹嘻戏。

5、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认真按爆破操作规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违章作业,违章使用。

6、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保险。

二、奖罚

1、监理人员的奖励和罚款每年初根据不同的安全风险与工作难度而定。

2、年终考核得分为60分者,不奖不罚;60分以上者,每增一分,奖励该部门最高奖励金额的2.5%;60分以下者,每少得一分,罚最高罚款金额的2.5%,罚至最高罚款金额为止。

3、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部奖励,并处以罚款1000元。

4、所发奖金,其中50%给签字人,其余发给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所处罚款从部门签字人工资中扣除,不得报销。

5、连续发生同类事故或重大事故的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根据事故的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伤亡

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评先进。具体安全管理考核计分办法见下表。

安全管理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 扣分办法

年初有布置、年终有总结。

季节性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定期研究工作。

建立、健全、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部门责任人亲自抓,分管人员明确。

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

按规定参加安全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

部门内部坚持正常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事故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1、年初无部署扣5分,年终无总结扣2分;

2、工作部署未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季节扣除1-2分;

3、不坚持安全例会或定期研究扣2分;

4、季节性安全工作无布置扣1分,无检查扣1分。

5、无规章制度扣7分;无应有的操作规程扣7分;

6、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各扣1-3分;

7、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扣2-5分;

8、不层层签订责任书扣3分,责任书制度不规范、不具体扣1-2分;

9、平时不检查扣2-5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力的扣1-5分;

10、部门负责人不亲自抓扣5分,分管人员不明确扣4分;

11、所发生的事故查处不力扣2-5分;

12、未配备安全员扣3分,安全员配备不全扣1-3分;

13、安全职责不落实扣1-3分;

14、消防组织不健全扣1-3分;

15、消防设施不配套、不完善扣1-3分;

16、安全、消防活动不组织、不参加或不经常扣1-3分;

17、部门负责人未持证扣1分;

18、安全员持证率80%以上不扣分,80%以下每少10%扣1分;

19、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不全扣1-2分;

20、三级教育不经常扣1-3分;

21、报告、报表不报扣4分;事故调查报告材料不规范的扣2-4分;不及时或报表不齐全、不完善各扣1-2分;

22、不建立台帐扣3分;台帐资料整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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