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及临时工,无论其部门、职位。
二、加班定义 加班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经上级主管批准,员工进行的额外工作时间。
三、加班申请 员工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直接主管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加班原因、预计加班时长,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加班时间限制 为保障员工健康,公司将限制每日加班时长不超过两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十小时。特殊情况需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五、加班补偿 加班将根据公司政策,以调休或支付加班费的形式进行补偿,具体标准参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未申请加班 未经批准的加班视为擅自延长工作时间,公司将不予承认并可能视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
七、虚报加班 员工如有虚报加班时间、伪造加班记录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八、超时加班 连续加班超过规定时长,未事先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将按违规处理,扣除相应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
九、拒绝调休 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调休安排,可能影响其绩效评估,严重者可调整工作岗位或降低薪资等级。
十、加班记录 公司将以电子考勤系统记录加班,员工需确保打卡准确,否则可能导致加班无效。
十一、加班审批 加班申请需在加班前至少一天提交,紧急情况下也需尽快通知主管,审批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
十二、加班补偿申请 员工应在加班完成后一周内提交补偿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三、调休安排 调休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逾期未使用的调休将被视为放弃,不再补偿。
十四、加班影响 长期频繁加班可能影响员工年度绩效评价,公司将鼓励合理安排工作,避免过度加班。
十五、特殊情形 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项目期间,公司有权调整加班政策,临时放宽或收紧加班规定,但需提前通知员工。
十六、健康关怀 公司将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关注员工加班后的身体状况,必要时提供健康指导和休息调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动,将通过内部通讯渠道通知。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1篇 某某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制度
某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制度
一、公司加班的基本原则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经理要加强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如遇截稿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时,由部门经理于当天下午5:30分前到前台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如遇周五则还应同时登记周六、日加班情况),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和加班员工的姓名并签名。
二、经理跟班原则
当部门有员工需要加班时,其部门经理也要同时加班。以便指导工作和督促员工工作结束后尽快离开公司,回去休息。
三、经理持钥匙原则
由第一个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领取加班钥匙。加班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门经理之间传递;持钥匙的部门如先于其他部门结束加班,可将钥匙转交给还在加班的其他部门的经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持加班钥匙经理全面负责原则
持钥匙经理负有值班经理对整体的监管责任;对未列入加班申请登记表的员工不按时离开公司或有员工随意出入公司时,要及时予以劝说和清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值班经理有权对其处以20元-50元的处罚(将处罚决定报知运营和财务)。
五、持加班钥匙经理的相关职责
最后结束加班的部门经理负责关好窗户、电源和锁好门,钥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台。
第2篇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文
对于公司而言,做好加班管理制度是便于更好地进行员工管理。以下是一则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本,供各位管理人员参考。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做好员工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_____,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由财务一起发放。
第3篇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文
1.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2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_300%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_200%
5.5.1.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_15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附件
7.1《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注:1、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单(背面)
说明:
1、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2、每次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3、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5、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
第4篇 学校园林部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学校物业园林部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1.总则
(1)为规范园林部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园林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三种:即计划加班、应急加班和特殊劳动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从事重体力工作、技术工作及支援工作,称为特殊劳动加班。
3.加班管理规定
(1)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2)原则上一般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计时单位进行累计,超过两小时记一个加班,一个加班补助标准为25元。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六条的限制:
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②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5)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4.加班补偿标准
(1)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休息日加班,部门领导可视工作情况调休或做加班补贴。
(2)调休时间计算:
①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②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3)加班补贴计算:
①工作日加班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②周末加班按一个加班计算。
③特殊劳动加班每个工作日内按一个加班计算。
④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除一日正常工资之外,按两个加班计算。
(4)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3.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5篇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_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_@_,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6篇 s公司车间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某公司车间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二、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加班补偿:
2.员工因工作任务繁忙,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加班费按每小时10元计。
3.下列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第7篇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13)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十三)
第一章:目的
1.1保障公司员工正常的加班权益;
1.2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适合于本公司员工。
第三章:原则
3.1固定工时制
a、定义: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b、岗位包括,一般管理、职能类岗位
3.2综合工时制
a、定义: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
月、季、年等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b、岗位包括
_制造部一线线上人员、线下辅助人员;
_辅助生产部门的司机、发货、入库、值盘电工、设备维修;
_后勤职能部门保卫、话务员、监控员、班车小车司机。
3.3不定时工时制
a、定义: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b、岗位包括
_中高层;
_驻外销售、驻外市场、驻外维修、驻外会计、驻外仓库保管员;
_公司规定的其他岗位。
3.4加班时间核算
a、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b、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费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3.5加班天数核算
a、平常日加班天数=当月出勤天数-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当月日历天数;
b、周六日加班天数指:周六、周日加班天数;
c、节假日加班天数指: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
全体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
女员工享受的法定节假日:三八妇女节半天。
3.6加班调休天数折算
a、固定工时制
_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_周六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_国家法定节假日直接支付加班费;
b、综合工时制
_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_国家法定节假日直接支付加班费;
3.7加班费计算方法:
a、固定工时制
_平常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150%;
_周六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200%;
_节假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天数×300%;
b、综合工时制
_平常日和周六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150%(平常日包含周六周日);
_节假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天数×300%;
c、个人日工资标准=个人基本工资/21.75天;
d、日工资低于25元的,按25元计算,日工资高于25元的按照实数计算。
第六章:加班管理
6.1固定工时制
a、加班申请
_计划内部门安排国家法定假日加班,部门需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报部门副总/总经理审核
是否要安排加班;人力资源部根据业务判断是否批准;
_部门/个人安排/申请平常日或周六日加班,部门需要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部门经理
审核是否需要加班,部门副总/总经理批准;
_计划外的加班,部门加班事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部门经理判断是否必须,部门副总/总经
理审批;
_审批完毕的加班申请,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_部门根据加班的情况在加班申请单和考勤记录备注实际时间。
b、加班费核算
_部门依据公司批准后的法定节假日实际加班时间核算加班费用;并且提供加班申请单原件;
_部门经理审核后报部门副总/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在下月工资里发放;
_人力资源部核销加班申请单。
c、调休
_部门依据批准后的平常日或周六日加班折算调休日;
_部门/个人根据需要,在年内安排/申请调休,部门经理审核同意,部门副总/总经理批准后,
部门考勤员核销加班单和请假单,并且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_年内因员工个人未申请调休,公司视为员工自动放弃,不再予以核发加班费。
6.2综合工时制
a、加班申请
_申请国家法定假日加班,部门需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送生产计划部根据常量是否需要加班,
确定需要,报部门总经理审核,企业管理部部/执行委员会批准;
_申请平常日加班,部门根据每位员工工作时间是否达到2000个小时,如果员工超过2000小时,如果是计划内部门需要提前2个工日申请,如果是计划外部门加班事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
_法定节假日加班审批完毕后,送企业管理部备案;平常日加班每月10号到企业管理部备案。
b、加班费核算
_部门依据公司批准后的法定节假日实际加班时间核算加班费用;如果在年底因部门生产原因
无法安排调休完毕平常日,部门核算加班费用;
_部门经理审核后报部门副总/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核准后,在下月工资里发放;
_部门核销法定节假日加班申请单和工时。
c、调休
_部门依据批准后的平常日加班折算调休日;
_部门/个人根据需要,在年内淡季安排/申请调休,部门经理审核同意,部门副总/总经理批
准后,部门核销加班单,并且送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备案。
_年内因员工个人未申请调休,公司视为员工自动放弃,不再予以核发加班费。
6.3考勤要求
a、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期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前到部门
负责人(或考勤员)处作好考勤异常记录,并请负责人签字;
b、各部门在每月上交的考勤记录中,应标注加班标记,上报的人数和加班时间不得超出原申报数,
公司考勤员根据人力资源部预存的《加班申请表》进行抽查核对;
c、具体要求参照《考勤管理制度》(q/_fg10.11-2008)执行。
6.4其它
a、部门加班控制及费用,纳入部门结合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如果综合工时岗位出现严重加班,而另一部分工时严重不足,将直接作为指标不合格;
b、部门因新品试制、产品更改后调试产生的加班,以月为单位由部门以报告形式上报加班人数、天数及产生的总费用,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相应研究所签字确认,企业管理部备案签字后,由企业管理部转财务部扣相应研究所新品开发费(所扣费用作为年度指标冲减制造部年度费用);
c、因外配零部件不合格造成加班的,按生产计划部生产滚动计划管理规定执行(对配套厂家的工时索赔,按索赔后金额的30%对该部门给予补偿);
d、费用出处未尽事项由部门提出,由企业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讨论后决定。
第七章:不属于加班的情况的加班
7.1不属于加班的情况
a、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b、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培训的;
c、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d、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e、公司规定的其它情况。
7.2不予批复(或延期批复)的加班
a.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
b.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请表》或综合工时全年;
c.加班时未打卡,也未作出书面说明的(必须证明人或其他证据,书面说明交部门考勤员);
d.将离岗时间、餐饮时间算入加班小时数内的;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不服从加班管理人员指令的;
e.加班期间未按工作程序或标准要求执行,导致返工的;
f.加班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预期加班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
g.其他,公司领导认为不应批复的加班申请。
第八章:加班纪律
8.1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8.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的,取消加班费或调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8.3为获取加班费,采用不正当手段(如“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8.4超出权限审批加班,公司不予核算加班费,并追究审批人管理责任;
8.5未按加班管理规定及时、正确地上报相关表单的,核对发现漏报、错报考核50元/次;
8.6因考勤人员工作失误、部门信息传达错误造成加班费误发的,按照误发金额赔偿。
第九章:生效和解释
9.1本管理制度经公司工会审议,人力资源总经理审核,总裁助理和首席营运官批准后颁布生效;
9.2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9.3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如遇修正,人力资源部与企业管理部共同协商确定。
9.4附录
_固定工时制加班管理流程
_综合工时制加班管理流程
_固定工时制加班申请表
第8篇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13)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十三)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_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_@_,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9篇 酒吧员工加班管理规则制度
在酒吧这样场所工作的朋友们,可能会在工作中面临着加班,为了对工作以外加班这一事项的管理,酒吧管理制度中特意加上了关于酒吧员工加班管理规则的内容。今天所和大家分享的酒吧管理制度的内容便是这部分内容,详细内容如下:
酒吧员工加班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临时加班;第二休假日加班
接下来我们便一起看看这一酒吧管理制度中关于这部分内容的详细内容:
①本酒吧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酒吧经理安排加班时,如果员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推诿
②员工在接受领导安排加班的时候需要填写加班单,并由相关领导签字然后送财务部核发加班费
其次我们来看看酒吧管理制度中关于员工加班津贴支付标准规定的内容
第一点:酒吧平日加班时间超过一小时不足两小时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贴
第二点:平日加班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贴
第三点:平日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支付津贴30元
酒吧管理制度中加上员工加班管理规则更好的,更有效的保障了员工工资方面问题。不过酒吧管理者需要注意每一名员工每个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条例所规定的时间。
第10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加班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加班管理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管理层、作业层执行五天半工作日的员工。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加班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
工作日19点至次日早7点、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值班,均属加班范畴。
二、加班管理
1、工作日19点至各分公司制定的晚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一般管理人员、作业层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或予以同等换休时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后,遇有业主、公区报修需要工作所计时间可填报加班,其余时间不予计算加班,可安排适当时间换休。
2、公休日值班原则上不予申报加班,但应安排员工在一周内给予同等时间的倒休。
3、国家法定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3天、十一3天)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
4、因员工本人原因,在工作时间未完成工作任务,领导责令其加班完成的工作时间不得申报加班。
5、执行倒班或实行四班三运转工时制的员工不得申报加班。
6、因公出差期间占用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员工不予确认加班。
7、未申报、补报加班手续而发生的超时加班不予申报加班。
8、专职司机的加班
a)、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早七点前、晚七点后出车,可申报加班。
b)、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出车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签认,公司行政部核审后,可申报加班。
9、员工每月加班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10、操作层部分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消除中控值班、变配电值班、空调运行值班、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电梯运行及维护、工程维修。以一年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以年休假的方式补休,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任务完成,累计加班时间超过年休假的,按加班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三、加班申报
1、各分公司在每月上报考勤的同时上报下月员工值班安排表。
2、各部门经理要认真审核本单位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合理安排员工倒休与轮班,保证员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随考勤表一同于每月20日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虚报加班的行为的责任人,一经确认公司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11篇 h车间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加班,对于一个员工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下面qiquha小编整理了车间员工加班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二、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加班补偿:
2.员工因工作任务繁忙,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加班费按每小时10元计。
3.下列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第12篇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2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_300%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_200%
5.5.1.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_15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附件
7.1《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注:1、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单(背面)
说明:
1、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2、每次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3、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5、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
第13篇 k公司员工加班管理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于每日规定工作时间外,如需赶上生产或处理急需事故,应按下列手续办理。
1.一般员工加班
(1)管理部门人员加班一律由科长级主管报请主任级主管指派后填加班单。
(2)生产部门人员加班,先由管理(组)科根据生产工时需要拟定加班部门及人数会生产部门同意后,由领班排班(无管理(组)科者由各科自行决定)报由主任级主管核定,并将加班时间内的生产量由领班记载于工作单上。
(3)训练计划内必须的加班,得副总经理核准始能加班。
(4)以上人员的加班费,须于当日下午_______时前送交人事单位,以备查核。
2.科长级主管加班
(1)各部门于假日或夜间加班,其工作紧急而较为重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自前来督导,夜间督导最迟至_______时止。
(2)主管加班不必填加班单,只须打卡即可。 二、加班考核
1.一般员工
(1)生产部门于加班的次日,由管理(组)科,按其加班工时,依生产标准计算其工作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现象应通知人事单位照比例扣除其加班工时,至于每日的加班时数,则由所属单位主管填入工卡小计栏内,并予签证。
(2)管理部门其直属主管对其加班情况亦应切实核查,如有敷衍未达预期效果时,可免除其加班薪资加成。
2.科长级主管如有应加班而未加班,致使工作积压延误情形者,由主任级主管专案考核,同样情形达两次者应改调其他职务,并取消其职务加给。
三、加班薪资
1.主管:各科主管因已领有职务加给,故不再另给加班费,但准报车资,(有公交车可达者不得报支计程车资)及误餐费。
2.其他人员:不论月薪或日薪人员凡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发给加班薪资。
(1)平日加班,每小时给以日给本薪的_______%,其计算公式如下:日薪×〔加班时数×(_______÷_______小时)〕=加班薪资
(2)公休加班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并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加倍给付加班薪资。
(3)新年休假期内,因情形特殊而加班,凡正式员工一律照二款办理。
四、加班工时计算
1.区分为三班与二班制,其配档如下面。
2.以上三班或二班的工作,如系锅炉、熔炉及机械操作不能停机者,在每餐时间内得酌留一二员工看守,并应在现场进餐,不得远离工作岗位,违者以擅离岗位论,其进餐的时间可视作连续加班计算。
3.其他工作人员每日均以_______小时计算,如需延续加班者,其计算方法应扣除每餐_______分钟(夜点亦同),即等于加班时间,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进餐时间为加班时间。
4.凡需日夜班工作者,应由各单位主管每周予以调换一次务使劳逸均等为原则。
五、不得报支加班费人员
1.公差外出已支领出差费者。
2.推销人员不论何时何日从事推销,均不得报支加班费。
3.门房、守夜、交通车司机、厨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得报支加班费。
六、注意事项
1.加班的操作人员超过三人时,应派领班负责领导,超过_______人时应派职员督导。
2.公休假日尽可能避免临时工加班,尤其不得指派临时工单独加班。
3.分派加班,每班连续以不超过_______小时,全月不超过_______小时为原则。
七、加班请假
1.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班声明(领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退。
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八、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九、公休假日,中午休息时间与平日同。
十、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
十一、本细则经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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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加班管理汇编【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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