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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管理制度建设(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医务管理制度建设

医务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涉及医院运营、医疗服务质量、患者安全及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它涵盖了人员管理、医疗技术、服务流程、质量管理、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管理:包括医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确保团队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标准。

2. 医疗技术:规定各类诊疗程序和技术标准,保证医疗服务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3. 服务流程:设定从患者入院到出院的完整流程,优化患者体验,提高效率。

4. 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控制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评估,确保医疗质量。

5. 风险防控: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医疗事故,保护患者权益。

6.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重要性

医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对于医院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它能提升医疗服务的标准化程度,减少人为错误,增强患者信任;同时,通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激励机制,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能有效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院声誉和社会稳定。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管理制度,涵盖上述各个层面,确保无遗漏。

2. 建立培训体系: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强化监督与反馈: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收集反馈,以便持续改进。

4. 实施绩效考核: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激励员工遵守制度。

5. 定期修订:随着医疗技术和法规的更新,应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保持其时效性。

6. 加强沟通:鼓励员工参与制度建设,通过座谈会、建议箱等方式收集意见,提升制度的接受度和执行力。

医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持续优化。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高效、安全、和谐的医疗环境,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同时也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和发展。

医务管理制度建设范文

第1篇 医院医务活动中违规收受回扣红包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医务活动中违规收受“回扣”和“红包”的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的作风建设,保证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执业医师法》、《湖北省医德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院医疗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严肃查处在医务活动中收受“回扣”的行为

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不准收受“回扣”。所谓“回扣”是指在医务活动中,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试剂、材料生产经营企业或其经销人员,为了扩大其产品的销售量,谋取本企业的利益,在帐外暗中向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非法、变相送予的临床促进费、处方费、劳务费、统方费、宣传费、临床观察费、以及医疗机构为提高其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利用率,向开出检查、检验单的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非法送予的开单费等。如因特殊原因收到“回扣”,必须在48小时之内交到医疗财务入账。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的,按照规定予以行政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收受“回扣”金额不满500元的,医院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金额在500元以上(包含本数,下同)不满1000元的,医院将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给予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处罚;金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医院将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给予暂停12个月执业活动处罚;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医院给予行政撤职直至开除处分,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科室收受“回扣”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金额不满5000元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分;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索要“回扣”或收受“回扣”屡犯不改的,从重或加重处分和处罚。

二、严肃查处在医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的行为

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不准以任何理由收受患者及其亲属的“红包”,更不准索要“红包”。所谓“红包”是指在医务活动中,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及其亲属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信用卡等。医务人员一旦收到“红包”,应立即退还给患者,因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退还的,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医院办公室,由医院办公室在5日内告知并退还患者。如仍不能退还的,上交医院作为患者的医疗费用。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也不上交的,按照规定予以行政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收受“红包”金额不满500元的,医院给予通报批评;金额在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医院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金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医院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给予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处罚;金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医院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给予暂停12个月执业活动处罚;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医院给予行政撤职以上处分,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吊销其执业证书。

三、凡对检举揭发收受“回扣”和“红包”行为,为查处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人员,医院将予以表扬和奖励。

举报电话:____。

zz县人民医院

第2篇 学校医务室管理规则

学校医务室管理规则

学校医务室是保障师生正常工作、学习的一个特殊部门,工作性质特殊,专业性强。在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下,特作医务室管理规则:

一、医生对就诊病人做到及时诊治,关心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疑惑。

二、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辨症施治,合理用药。

三、诊断要有登记,用药要有处方,传染病设专用登记本并按规定做好疫情报告。

四、对不能诊断及处理的疑难病人、危重病人及时转到上级医院诊断。

五、遵守各项诊疗操作规程,避免差错事故发生。

六、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美观。

七、积极向广大师生作好卫生防疫、健康等知识宣传工作,增强抗病防病意识。

八、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保证师生及时诊疗。

九、加强费用。药品管理,禁止变质、过期药品发放给师生。

十、严禁向师生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第3篇 学校医务室管理制度(2)

学校医务室管理制度(二)

一、医生对就诊病人做到及时诊治,关心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疑惑。

二、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按病施治,合理用药。

三、诊断要有登记,用药要有处方,传染病设专用登记本并按规定做好疫情报告。

四、对不能诊断及处理的疑难病人、危重病人及时转到上级医院诊断。

五、遵守各项诊疗操作规程,避免差错事故发生。

六、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美观。

七、积极向广大师生作好卫生防疫、健康等知识宣传工作,增强抗病防病意识。

八、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保证师生及时诊疗。

九、加强药品管理,禁止变质、过期药品发放给师生。

第4篇 c学院医务室门诊管理细则

学院医务室门诊管理细则

(1)医务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2)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安静,创造良好就诊环境。

(3)为了确保学生突发急病时能及时就诊,学校医务室医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医护人员按时上下班,白班8:00--17:00,晚班17:00--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脱岗。

(4)对患病学生要详细询问病史,对症下药,及时处理。

(5)发现传染病人,按相应的消毒隔离原则处理,及时上报疫情。

(6)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

(7)门诊室内禁止吸烟。

第5篇 c学院医务室器材、药品管理细则

学院医务室器材、药品管理细则

(1)医务室应备齐常用药品,根据药品不同种类与性质分别定位放置。

(2)器材使用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完毕必须清洁消毒。

(3)采购药品、器材应报告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施行,严把药品质量关,杜绝购进伪劣药品,按规定保管好药品。

(4)购进药品、器材后必须认真查对及验收,经采购人员及药品验收人员校对,双方签字后入库。

(5)依据原始票据建立入库登记,必须注明购进药品或器材的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价格、购货日期。

(5)定期清点、检查药品、一次性器材,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作报废处理。

(6)安定类药品应登记入册,随时检查药品的使用者的剂量是否合理,如发现超剂量,应查明原因,并以本人签字作证。

(7)医务室每个月盘点一次,对于过期药品要做好盘点、报废、焚烧登记。

(8)凭处方发放药物,发放药品时要认真核查、检查质量,确保准确、安全、有效用药。

(9)建立各类药品管理档案。要有药品验收入库登记、过期药品报废登记、报废药品焚烧登记、药品库存盘点登记、药品账目登记。

第6篇 c学院医务室交接班管理细则

学院医务室交接班管理细则

(1)医务室应制定医护人员值班工作表,明确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段。

(2)严格执行当面交接班制度,做到交者清接者明,并相互签字确认。

(3)交接班内容:处方、药品、帐目、现金,对已经处理完毕的事情做简要说明,对正在处理或即将要处理的事做好交待(包括自己的处理意见)。

(4)值班期间有紧急、重大事件,要有详细记录、上报、处理结果,交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第7篇 学院医务室治疗室输液室管理细则

学院医务室治疗室、输液室管理细则

(1)注射应采用一人一针一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2)严格执行药品的配伍禁忌。

(3)无菌物品应放置专柜。

(4)清洁区、污染区分开设置。

(5)换药操作应按无菌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置指定容器内,并焚烧处理。

(6)定期更换浸泡液,紫外线消毒。

(7)保持治疗室、输液室的清洁卫生和良好通风。

(8)治疗室以中医特色治疗为主,输液室用于注射、输液、换药、缝合等。

(9)输液室备齐抢救药品及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并及时清理更换。

第8篇 c学院医务室药房管理细则

学院医务室药房管理细则

(1)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本院内部师生。

(2)药房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分类、分用途陈放。

(3)药房及药柜要保持清洁整齐,定期打扫和消毒,存放药品的橱柜,应保持干燥、避光、通风。

(4)专职药士负责药房的管理和发药工作,晚班时该项工作由护士接替。

(5)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出药房。

第9篇 建筑工地医务室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医务室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卫生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各种检查器材和医疗器具的消毒工作,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检测评价,每周对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一至二次的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

2、严格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热情服务、和蔼待人、认真负责、准确诊断用药,因限技术和设备关系,对不能治疗的病员应配合病员到上一级医院治疗。

3、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本项目部的健康卫生、妇女保健、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员工体检、预防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4、医务室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不得随意丢弃,必须集中销毁。

5、药品、药具的购入应先提供购物计划,审批后,由医务室和专门人员一同办理,做到多走、多问、多看、多讲,维护项目部利益,严禁做对项目部利益有损害的事情,如有发现将按项目部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6、要认真做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齐,必要时载上口罩,定期设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档案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进行妥善处理。

第10篇 北区医院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管理履行职责

第四医院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管理中应履行的职责

一、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操作规范、消毒灭菌技术和手卫生等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原则,做到合理使用。

三、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四、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病原学检验及药敏试验,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控制蔓延,积极治疗病人,如实填写报告单,并在病历首页和病程记录上记录感染诊断和感染情况,24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五、发生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并协助调查。

六、认真学习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知识,发现法定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报告。

七、认真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学习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

第11篇 见习期医务人员管理考核办法(5)

医院见习期医务人员管理考核办法(五)

新分配学生应在上级老师的指导下,逐渐学会独立思考,增强理论及临床实践技能,在三基考试、临床技能、医德医风、医疗安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转正定级,具体办法如下:

一、三基考试

参加医院组织的三基考试,其成绩分二个档次,一是60分以上为合格,二是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医德医风

医德医风考核由所在科室负责,党办、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督导,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办法:

1、文明行医,礼貌服务,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总分20分。

患者投诉、批评一人次反映到科室,扣10分。反映到医务科、护理部或院领导扣20分。

2、医风考核:不准以医谋取私利。总分20分。

不推诿病人,不收受红包,不接受宴请,不索要物品,不私收费。每发现一次扣20分,二次或二次以上者给予转岗或待岗、下岗处理。

3、病人及所在科室医护人员满意度:总分20分。

病人及所在科室医护人员满意≥95%,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考核。

4、形象合格:总分20分。

坚持挂牌上岗,服务热情,按规定着装。每次着装不合格(如戴帽子、口罩等)及不挂牌者,扣0.5分。由所在科室考核,医务科、护理部督导。

5风气正、团结好,政治、医德医风教育学习落实认真,总分20分。

无吵架、骂人现象,医患关系融洽,同事之间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医德医风教育、考核每周各一次,工休座谈会每月一次。经考核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

医德医风考核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

三、临床技能

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每轮转一个科室,结束前考核一次。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

1、病历或护理病历书写质量。总分20分。

抽查5份病历,每份乙级病历扣4分,丙级病历扣20分。

2、操作考核:总分20分。

操作项目由医务科、护理部制定,考核按无菌观念,操作程序的合理性等进行。

3、管理病人的能力:总分20分。

对常见病、危重病人病情观察及变化处理能力,术前准备及术后处理,对各种化验及辅助检查和病人膳食指导,请示上级医师及时等,考核要点;检查病历中有无管理病人缺陷,及调查主治医师及病人的反馈意见,作不到位,每次扣2分。

4、独立工作能力:总分20分。

主要对常见病的处理能力。考核要点:通过随机抽查对常见病的体检、开化验单及医嘱,病历书写的时间,三级查房记录的完整性等进考核,不称职者扣10分。

5、不安全因素;总分20分。

通过对平时给病人的谈话艺术,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劳动纪律的遵守,以及病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科室及医务科,护理部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者,扣5分。

四、医疗安全

每发生一次医疗纠纷或受医院通报批评者,为不合格。

实习医护人员在一年内存在下述缺陷之一者,延长转正定级半年,存在下述两项以上缺陷者,延长转正定级1年。

1、三基考试不合格。

2、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

3、临床技能考核不合格。

4、发生医疗纠纷或全院通报批评者。

第12篇 学院医务室财务管理细则

学院医务室财务管理细则

(1)医务室暂由药士和晚值班护士负责药品批价、收费,其他人员不得参与。

(2)医务室现金收费每日交负责人核算保管,定期交财务。

(3)医务室人员不得擅自登陆学生医保系统篡改学生医保报销数据,或使用学生卡号购买药品。

(4)医务室药品及治疗费用要公开张贴,医务室人员不得随意调整收费金额。

第13篇 平安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第一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为加强外出学术交流工作的管理,提高科研学术水平,降低成本,节约开支,提高效益,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参加学术活动类别

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业务会议。

2、中国科协下设的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医师学会、护理学会的正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例行年会、换届会(仅限于委员)。

3、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安排的专题学习。

4、科室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需的外出学习并已开展工作。

5、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人员资格

1、我院在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会。

2、主治医师每年只准参加省内会议一次;高级职称医师每年准许参加省内外会议各一次。

3、五年内在医疗工作中出现严重医疗事故或连续出现丙级病例者,不得参加学术会议。

4、原则上只能参加本学科、本专业学术会议,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参加学术会议。

5、重点学科或医院认为应该参加的学术会议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审批及报销手续

1、外出学习人员首先征得科主任同意签字后,交科教科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

2、会后,论文资料、会议资料等复印件及会议总结交科教科备案存档,并将会议情况、学术动态等向所在科室传达,有重要内容者可在院内举行学术报告会。

3、传达会议精神后,凭相关资料报销会务费、住宿费、交通费。

四、相关的几项规定

1、参会地点以北京、上海、南京、郑州、西安、济南、合肥等地为主,在其它旅游城市举办的学术会议,审批时要从严掌握。

2、交通费用以直线或就近路线乘坐汽车、火车(软卧除外)费用。不得绕道。

3、住宿费用结算以会议通知日期为准,报销金额以财务相关规定为准。

4、连续二次不参加我院全院性学术活动或科室举行的学术活动,本年度不得参加任何院外学术活动。

5、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学术会议的,不得委托他人参会。否则,不予报销费用。让他人顶替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原申请人及委托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院外学术会议。

6、参加学术会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药商、器械商的馈赠吃请,不得购买任何药品和器械。

第14篇 某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正常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贵重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第15篇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条 为维护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中出现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第三条 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 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医院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五条 各科室、部门应积极主动掌握工作环境、性质下可能产生的执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防护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时告知员工,让职工知晓职业危害有关情况。

第七条 各科室、部门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第八条 加强工作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安全防护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工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岗前培训。医院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第九条 医院为职工提供员工保健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及时发现潜在问题,让职工享受到有关的健康服务。

第十条 要求职工本人加强防护,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凡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时,应在十二小时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强信息沟通与传递。信息上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概况: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件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展具体的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促进职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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