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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管理制度汇编(12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员工劳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员工劳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劳动行为,保障员工权益,提升工作效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明确员工的工作日、工作小时、加班规定及休假制度。

2. 薪酬福利:规定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奖金、福利待遇等。

3. 培训与发展:涵盖员工入职培训、职业发展路径及晋升机制。

4. 绩效考核:设定绩效评价标准、周期和结果应用。

5. 劳动纪律:明确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及违规处理办法。

处罚规定

1. 违反工作时间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迟到、早退或缺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解雇处分。

2. 不遵守劳动纪律:如滥用公司资源、泄露公司机密、破坏公物等,将依据严重程度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3. 不服从管理:对合理的工作安排和管理指令拒绝执行,将给予书面警告,多次发生者可考虑调岗或解雇。

4. 伪造工作记录:如虚假报销、篡改工时等,将视为严重违纪,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5. 侵犯他人权益:包括欺凌、歧视、骚扰等行为,公司将坚决零容忍,采取严厉措施直至法律追责。

细则

1.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加班需提前申请,经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按公司规定支付加班费。

2. 休息休假: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产假等按公司规定执行,需提前申请并提供必要证明。

3. 薪酬福利:每月工资于次月固定日期发放,绩效奖金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决定。公司提供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具体金额按国家和地方政策执行。

4. 培训与发展:新员工入职后进行岗前培训,定期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晋升机会公平开放,以绩效和能力为依据。

5. 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绩效评估,结果影响工资调整、晋升及年终奖。员工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公司会进行复核。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全体员工应熟知并严格遵守。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在执行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条款,确保制度的公正、公平与有效。

员工劳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投资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投资开发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风貌,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守则

(一)基本准则

1.心胸坦荡,光明磊落,精诚团结,相互合作。

2.忠诚公司,服从领导,勤奋工作,举止大方,言行要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3.待客礼貌,热情周到。

4.办公文明,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5.工作时间严守工作岗位,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聊。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7.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二)职责权限

1.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工作)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2.每位员工的工作必须对上级和下级负责,无下级的员工对相关业务领域负责。

3.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活动;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业务竞争对手的活动;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活动;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投资活动。

(三)日常工作

1.在业务范围内,应严守职业道德。不准索取或者收受相关业务往来单位的酬金(回扣);不准以贿赂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不正当利益。

2.不得挪用公款谋求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否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对外业务往来中,接受相关单位贵重物品(佣金),应上缴公司。

4.在对外业务往来中,不参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活动。

5.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须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离开公司外出,应向部门经理说明。

6.上班时间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简明扼要。员工相互商讨工作、接电话时应尽量低声以免影响他人工作。不应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7.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请假,员工应及时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通知公司的,员工应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8.不得随意打听他人的薪资待遇情况或是透露自己及他人的薪资待遇情况。

9.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经管的文件、资料,不得操作、浏览他人专用的电脑及其资料。

10.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机密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每个员工应熟悉掌握公司内部安全防火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

3.下班前,应关掉不再使用的电器设备的电源,并关闭锁好门窗。

4.公司的电气设备、装置由专人定期检查维修,其他人不得擅自装卸。

5.不定期的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和安全防火教育。

(五)环境与卫生

1.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不得在办公区域扎堆聊天及大声喧哗。

3.个人办公区域内不得张贴与工作无关的图片及物品等。

4.员工须保证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办公桌椅和计算机表面不得有灰尘,桌面物品要摆放整齐。

5.及时将废纸、废物放入纸篓,剩水、剩茶倒入指定地点。

6.爱护卫生间的公共设施,便后须冲水,不得向马桶内乱扔卫生用品等杂物。

(六)处分制度

1.有下列过失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交由国家有关机关处罚:

(1)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2)盗窃行为,滥用或蓄意破坏公司财产的;

(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或违法乱纪受刑事处罚的;

(4)涂改账目、制造假帐欺骗公司的;

(5)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

(6)蓄意煽动员工闹事或怠工的;

(7)在公司内从事破坏活动、窥探公司业务秘密或泄露任何不利于公司机密信息的;

(8)违反、对抗上级主管工作指令的;

(9)工作时间内经常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情,且屡教不改的;

(10)工作疏忽或失职,侵害其他员工身心利益的;

(11)故意隐瞒、修改个人资料的;

(12)工作疏忽或失职,泄露公司重要机密的;

(13)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旷工的。

2.对以上过失行为处分办法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书面警告、降职、降级;

(3)口头警告、通报批评。

3.给予职工降级处分的,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两级。

4.公司在处理员工违纪行为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遵照公司其它行政管理规定,进行彻底深入地调查,并保留每位员工的处理结果。

5.处分应及时,从证实员工错误之日起,对员工处分决定后,要通知本人,本人不在时,通知其家属。

6.各部门负责人对违法违纪员工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或不作处理,一经查实,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7.对员工的处罚,须在公司进行通报。

二、工作制度

(一)用工制度

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为依据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共同签署后方可生效。

(二)试用和转正

1.员工入职后都要经历为期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入职时间以综合办公室核准的时间为最后依据。三个月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员工向综合办公室提交转正申请书。员工的部门经理及综合办

公室对其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后,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届时考核不合格,公司予以辞退。

2.员工试用期满后应于综合办公室领取转正申请表后送交综合办公室提出转正申请。

3.试用期计入员工在公司的劳动服务期内。

(三)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公司作息时间为:

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45(冬)

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15(夏)

三、离职管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对有此情形的员工予以除名。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连续旷工3日以上(包括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日的;

2.一年内受3次以上(包括3次)通报批评处分或累计达5次通报批评处分的;

3.有侵占、盗窃、诈骗、抢夺公司财物行为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5.涂改账目、制造假帐欺骗公司的;

6.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贿赂,造成恶劣影响或侵害公司利益的;

7.有吸毒行为的;

8.有犯罪行为经司法机关确认为犯罪的(无论是否进行刑事处罚)。

(二)员工辞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2.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十日提交《员工离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员工离职申请书》到综合办公室取《员工离职手续表》,办理以下离职手续:

(1)工作业务交接;

(2)缴回各项工作用品;

(3)解除聘用。

3.停止试用人员由部门经理提出,经总经理核准后,由综合办公室按上述规定办理。

4.违反公司规定,未办理离职手续者,由综合办公室以备忘录的方式提出处理意见,经核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1)办理《员工离职手续表》;

(2)以信函的方式通知本人在三日内必须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3)未办理完成离职手续,一切责任自负,严重者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4)备忘录将正式呈交zz旅游度假区人社局,列入个人档案中。

5.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第2篇 企业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企业(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公司内部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层层负责的原则。在此原则下,要求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2.各级负责人应秉公处事,在权限范围内处理发生的问题。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打击报复职工。

3.职工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一般情况下应按管理程序逐级反映。所有职工不得因对某些问题有不同看法而停工、怠工或聚众闹事。

4.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做社会的文明公民。

5.所有员工不得参与社会不良分子的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等种种不良活动或违犯社会治安活动,一旦发生上述行为,肇事者除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治安责任外,公司将视其肇事性质及情节严重程度,给以相应的罚款处理或行政处理,直至开除出公司。

6、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7、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8、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9、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0、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11、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12、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13、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14、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5、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6、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page$

17、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责任落实的直接罚责任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8、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9、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特别恶劣的予以辞退。

20、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21、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22、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23、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24、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5、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6、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7、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8、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9、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30、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31、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32、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33、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组织纪律。

第3篇 某某电气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某电气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__电气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为劳动纪律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分公司、部门开展劳动纪律管理,有权直接处理员工违纪事件。

第四条 各分公司和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劳动纪律负责。

第二章 劳动纪律管理要求

第五条 公司员工应当:

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出勤,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

2.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积极认真,注重效率。

3.遵守工艺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4.遵守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5.爱护公司财产。

6.文明、诚信,团结、友善。

第六条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缺勤,缺席会议。

2.上班时间打闹、嬉戏、追逐、喧哗、瞌睡、串岗、离岗、闲聊、吃零食、用餐、或干与工作无关之事。

3.玩游戏、浏览无关网站或干私活。

4.工作消极懈怠,神情萎靡、效率低下。

5.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和着装的,如穿拖鞋、敞衣、赤膊等。

6.带领无关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仓库等非会客场所会见客人,长时间会见私人客人。

7.带领婴幼儿、儿童进入车间,办公场所。

8.违反设备操作规程、违章操作设备,非资格人员操作设备或把设备交给无资格人员操作。

9.生产车间、仓库等禁烟场所吸烟。

10.忽视产品质量,违反工艺纪律,违规操作。

11.违反文明生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规范和劳动防护规范。

12.违反公司业务流程、管理程序。

13.弄虚作假,虚报、假报、瞒报各种数据指标,以及其它欺骗行为。

14.从事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兼职。

15.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

16.对外泄漏公司采购、财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信息及秘密资料。

17.未经许可利用公司设备、电脑、电话、车辆等资源办理私人事务。

18.拒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和管理,无理取闹、拨弄是非。

19.赌博、打架斗殴、谩骂,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

20.损坏公司设备、财产,浪费公司水、电、电话费、燃油、原材料等。

21.破坏环境卫生,绿化。

第三章 违纪处理

第七条 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的处罚有:戒勉谈话、通报批评、停工反省、罚款、劝退、除名,可单独适用也可并用。

第八条 通报批评包括在早会上通报和宣传栏中通报,罚款额度为20元以上200元以下,停工反省为1天以上7天以下。

第九条 违反第六条 第2款规定,给予20至50元罚款,违反第3款规定的罚款50至100元。

第十条 对下列违纪行为当事人予以劝退或者除名:

1.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个人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如拿回扣等。

2.故意违反规章制度、操作程序,造成重大安全隐患、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财产损失。

3.故意对外泄漏公司不宜公开的信息和秘密。

4.盗窃或伙同他人窃取公司原材料或其它财产。

5.恶意行凶、打架,威胁报复管理人员。

6.故意弄虚作假等严重等的欺骗行为。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违反第六条 规定,但不在第十条 规定范围内的,同时可处以通报批评,三次重犯的,可停工反省,多次重犯的,可予以劝退或除名。

第十二条对其它违纪行为的处罚由分公司或部门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依据违纪行为的情节、性质、后果等因素决定,除名处理的由部门或分公司提出,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主持工作的生产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巡回检查发现的违纪行为可直接处理,也可责成责任单位处理。

第十四条 对影响较大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中层以上干部的违纪行为由股份公司领导班子处理,具体方式有处以0.5―3个月工资的罚款、严重警告、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开除。

第十五条 对违纪行为有专项制度规定的,其处罚按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行为负管理责任,必要时部门、分公司负责人须接受问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部门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4篇 公司员工劳动安全保护管理规范

公司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管理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5篇 传煤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

广告传煤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

1、公司按国家规定和本公司实际,员工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原则上周日为休息日。

2、日常考勤管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进行手工刷卡考勤,迟到者在做出合理的解释后方可补签到或刷卡。

3、迟到(早退)时间在三十分钟以内者,每次处以罚款30元。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一个半小时以下者,即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含)以上者,即视为旷工一天,每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全额工资补贴,当月累计或连续旷工三天解除聘用合同。

4、遇有特殊原因而不能及时赶到公司,应先打电话向办公室请假,同时报告人事经理。事后需作出书面的解释,经人事经理批准后,可按事假处理。

5、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应先向办公室报告,填写外出单,并事先征得人事经理同意。

6、员工出差必须事先经所在部门经理安排同意,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后,将事由、目的地、业务联系人和电话及所需时间上报给办公室备案。出差回来后须做书面总结(附出差业务联系人名片复印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交办公室备案,备案后才予以报销差旅费用。

7、公司不鼓励加班,员工应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管理干部加班,不发加班工资,可以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调休。

8、员工因病、事需请假的,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事由和期限,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审批。管理人员报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将申请单交办公室统一备案。特殊情况下才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但必须有合理的解释。休假完毕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9、员工请假在一个工作日以内(含一个工作日)的,由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经理批准;二个工作日以上(含二个工作日)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管理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月事假累计三天及以上者,扣发超出天数工资。

10、员工病假应附医院有效证明。月病假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大病住院除外),半年内累计病假超过十五天、事假超过十天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1、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2、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

14、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5、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员工因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16、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17、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18、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9、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员工年休假、其他法律规定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办公室每月月底对该月所有公司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交人事经理,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2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还可另行制定具体的考勤管理制度。

22、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第6篇 东华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z人民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下称合同制员工)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院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续聘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员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在编人员聘后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

第四条:人员招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员应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没经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工资,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岗位时,应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需岗位类别、从事具体工作范围,上岗资格要求、工作职责、人数等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科室编配情况进行核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第六条:科室如出现空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后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__县人民医院各岗位上岗资格》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核、体检等,择优录用。

第三章聘后管理

第八条:经择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第九条: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如医院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双方或对方不愿续签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本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终止等手续。

第十条:合同制用工的进出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到院时间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时间为准,离职医院应办理交接手续,不办理交接手续者,不予移交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合同工职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如考核为不合格者,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特种岗位需具备上岗资格, 新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参加国家相应资质的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进院满3年仍未取得执业资格,劳动合同自然终至。

第十三条:合同制人员在院工作期间应服从医院安排,认同医院精神、价值观,积极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薪酬管理和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薪酬的核定按进院时所具备的条件为依据,进院后所取得的学历不作为薪酬核定的依据,但在考核评优时可作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条件。

第十五条:初中考的大专生自学考试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参加高考的大专生本院工龄3年整,在聘期未受过处分者,可享受公积金;全日制本科生进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享受公积金;在岗期间被聘中层以上干部者自聘日起,聘期内享受公积金。具体薪酬待遇见《医院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遇国家政策性调资,医院将作相应调整。(国家正式编制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关于社会保险的缴纳及保险的种类

合同制用工的人员医院办理参加保险手续,保险的险种、缴纳保险费的基数及比例按__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执行,医院缴纳部分由医院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医院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合同制人员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考核等次(按人事部门的考核要求)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八条考核规定

1.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医院将对其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晋级的依据。考核每年1次,未满1年者不评定等次。

2.考核由所在科室提出评价意见,主要根据平时工作、学习表现、业务能力、培训等方面进行,医院对其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评。

3.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相应岗位的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标准,至少每半年考评一次。

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所在科室可以直接确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九条优秀标准:

1.热爱专业,有职业使命感和奉献精神。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好,爱伤观念强。

3.立足岗位,勤奋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协作,得到群众好评。

4.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基本技能熟练、得到服务对象好评。

5.个人平�计分得分名列前茅。

6.各项业务考试、考核成绩优秀。

7.民意测评名列前茅。

8.全年出勤率不低于95%。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在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

2.评为优秀医生、优秀护士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4.在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中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5.在展科研工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6.工作出色,为医院作出突出贡献。

第二十条下列情况有二项者或二项以上者,评为不合格:

1.年内有违反劳动纪律,发生二次迟到、早退及脱岗、串岗者。

2.不团结协作,同事间争吵、打斗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3.酒后上班者。

4.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赌博、睡觉者(岗位职责不允许夜班睡觉的岗位)。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物或造成重大后果。

6.有服务态度投拆者,经查属实的。

7.医院组织的各种集体考试、考核成绩后三名者。

8.职业道德教育及考试,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参加者。

9.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及业务学习参加率低于平均数者。

10.推诿病人索要病人钱物者。

11.因医疗缺陷引发医疗纠纷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旷工一次者。

2.事假超过1个月者。

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常规,以及标准、流程等造成不良后果。

4.违反医院行风规定,工作敷衍、缺乏责任性、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

不良后果者。

5.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侵占公共财产者。

6.违反劳动纪律,年内三次或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脱岗、串岗者。

7.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

8.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9.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者。

第二十二条考核程序:

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对一年来工作进行总结。科室考核小组在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填写考核评语,相应主管职能部门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考核依据,提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第六章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如在合同期内合同制职工提出解除协议或合同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医院,经医院同意的,可解除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以解除协议或合同: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且符合劳动法规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2.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受聘者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医院工作造成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受聘者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又不能胜任医院安排的其它岗位工作者。

6.因医院岗位变化不再需要或国家政策调事需裁减人员时。

7.经营方式发生变化,需要裁减人员时。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医院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符合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的应予支付, 补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经医院出资培训的,如在受聘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冲突的相关管理办法自行作废。

第二十九条:如有与本办法冲突的相关规定,以本办法为主,综合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单位使用的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如劳务人员、在校实习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操作。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作时间、请销假制度、劳动纪律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均适用合同制员工。

__县人民医院

第7篇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规定范例

1.0目的

为加强物业集团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有员工。

3.0职责

3.1 物业集团行政管理总部是人事主管部门。

3.2 各单位行政管理部是人事管理执行部门。

3.3 物业集团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0工作内容

4.1 考勤规定

4.1.1 员工考勤分出勤、请假、迟到、早退、旷工五种情况。

4.1.2 公司管理人员每周工作35小时,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工作7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星期六、星期日休息。其他岗位工作时间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执行,由各所属单位根据工种及岗位特点自行拟定。

4.1.3 超过上班时间但于1小时之内到岗者为迟到,提前下班1小时之内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为旷工。

4.1.4 无故不上班者或未经正常程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4.1.5 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4.1.6 公司实行指纹考勤制度。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打卡一次,其他岗位由所属单位根据工种及岗位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4.1.7 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的,改密码考勤。

4.1.8 因考勤机故障或偶尔指纹打不上卡者,于当日内到考勤员处签到,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

4.1.9 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打卡时,需及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直接上级签字说明。直接上级一月签字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需报分管领导签字。凡没有打卡,又无签卡的,视为缺勤。

4.1.10 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虚假签字等弄虚作假现象。

4.1.11 员工请假期间的考勤,以每月实际出勤天数扣除请假天数及法定节日天数,为请假月份的实际出勤天数。

4.1.12 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考勤员于每月26日10:00以前,将本月本单位考勤记录统计汇总。

4.1.12.1 物业公司(管理处)中层干部(含工程师、主管)、物业集团本部各部室主管级(含主管)以下员工的考勤记录,经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1.12.2 物业公司总助以上、物业集团本部部门助理以上人员由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核签字并报财务一分部。

4.2 正常请假规定

4.2.1正常请假包括:事假、病假。

4.2.2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奖分配。

4.2.3 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事假,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奖分配。

4.2.4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员工请假审批权限为:

审核人

请假人

物业集团

总经理

物业集团

分管领导

各单位

负责人

各单位

分管领导

部门

负责人

物业集团分管领导

1

--

--

--

--

各单位负责人

3

--

--

--

--

各单位分管领导

3

2

1

--

--

部门负责人

5

4

3

1

--

部门副职、经理助理

5

4

3

1

--

部门主管及一般员工

7

6

3

1

4.2.5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并逐级审批后,由本人将《请假单》交行政管理部核实,待工作::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行政管理部及时登录员工请假记录。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事后48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补办请假手续未得到批准者,按旷工论处。

4.2.6 员工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延续假期的,必须提前两天报相关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

4.2.7 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行政管理部销假,在年度请假卡签名确认,再到所在部门报到。

4.2.8 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

4.2.9 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10 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4.2.11 员工因病请假三天以上者,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4.2.12 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需按审批程序报集团公司总裁批。

4.2.13 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

4.2.14 病假住院的,发放基本工资;没有住院的,按事假办理。

4.3 福利假期

4.3.1福利假期包括:法定假、工伤假、公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路程假等。

4.3.2 法定假:共计10天,分别为元旦1天(元月1日)、“五一”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3天(阴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公司员工在法定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4.3.3 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应由所在部门于事件发生两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报告书》交行政管理::部门,经公司确认的工伤(购买社保的员工,需交社保中心部门确认)可在规定的期限内休息,员工请工伤假必须开具镇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交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4 婚假:凡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婚假3天,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再婚时不得再申请婚假,员工请婚假必须将结婚证明交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婚假享受全额工资。

4.3.5 产假:女职工生育前后给产假90天,产假工资在产假后第一个月工资中一起计发,产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6 看护假:男职工配偶生育,给看护假10天,看护假期间公司发给员工基本工资。

4.3.7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或直接抚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给丧假3天,路程假另计,丧假享受全额工资。

4.3.8 探亲假: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假期(期间含休息日及法定假日),探亲假合并于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探亲假享受全额工资。

4.3.9 路程假:外地员工在享受婚、丧、产、探亲假时,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适当的路程假,路程假不计工资,但不纳入事假统计,员工返乡距离远近不同,路程假的给假标准不同,详见路程假标准:

a. 一类地区:路程假2天,广东、香港、澳门

b、二类地区:路程假3天,福建、湖南、广西、浙江、贵州、海南、江西

c、三类地区:路程假4天,江苏、山东、安徽、河南、北京、天津、湖北、陕西、山西、四川、重庆、云南。

d、四类地区:路程假6天,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内蒙、青海、西藏、宁夏。

4.4 各类假期,公司一律不报销往返路费。

4.5 员工请假期间,遇节假日不另加假期。

4.6 福利假请假程序适用非福利假请假程序。

5.0相关文件

6.0记录表格

6.1 《请假单》(qr-6.2-01-07)

6.2 《员工外出登记表》(qr-6.2-01-12)

6.3《工伤报告书》(由医疗单位提供)(qr-6.2-01-16)

第8篇 z步行街物管公司员工劳动管理条例

步行街物管公司员工劳动管理条例

一.员工招聘_d_/rsb-05-01

东莞__步行街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除房产公司和怡高公司选派的人员外,其余员工均向社会公开招聘。求职者必须通过严格考核审查后方能被录取,求职申请者需带备有关之文件,包括:

(一)履历书;

(二)学历证明文件;

(三)资质审核证明(专业)及上岗证等;

(四)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五)近照三张;

(六)待业证/劳务证/未婚证;

(七)由本公司指定之医院体检合格证。

二.试用期_d_/rsb-05-02

(一)新聘用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公司在此期间对员工是否胜任应聘职位作出评估。(相关表格d_/rsb/025)

(二)评估因素包括: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及出勤率等。

(三)如果评估结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或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

(四)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已被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犯严重过失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五)新聘用员工任职后,必须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六)试用期薪金一般按试用职位标准工资的70%~80%发放。

(七)试用期内,员工或公司单方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试用期满_d_/rsb-05-03

(二)试用期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正式录用。(相关表格d_/rsb/035)

(三)试用合格的录用日期从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四)试用期满的员工可享有公司指定的福利。

四.工作时间_d_/rsb-05-04

(一)依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依照省、市劳动管理条例规定,本公司实施弹性工作时间制,对超过工作时间部分的加班,本公司将按日累计计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自行规定员工班次或轮班,员工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公司如因工作或业务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除因员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核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三)如因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内加班的员工,事前必须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经理同意签名确认后方可加班。员工加班实行补休制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工作日超时加班2小时以内不作补休;

2.工作日超时加班3小时至6小时补休半天;

3.工作日超时加班超时6小时补休1天;

4.法定节假日加班安排补休。

五.个人资料_d_/rsb-05-05

(一)个人档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接管和保存,如个人情况有变化,应及时知会行政人事部,如未能将正确的资料呈报而引至日后自身权益损失的,公司将不予负责。

(二)个人档案资料不能虚假、谎报,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并以开除处理。

六.膳食安排_d_/rsb-05-06

(一)当值员工每个工作日可获公司提供一餐免费工作餐,并应按照部门安排轮流用餐,每餐用膳时间为30分钟。

(二)员工用膳应“节约为本,浪费可耻”、“节约用水,注意卫生。”

七.薪金发放_d_/rsb-05-07

(一)员工每月薪金于次月第十日发放,遇节假日则提前。

(二)薪金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每月最后一天。

(三)员工工资计核办法(公式):

1.日薪酬:月薪/30天;

2.小时薪酬:月薪/30天/8小时;

3.加班或缺勤的增扣薪酬均依上述公式计核。

八.工资调整_d_/rsb-05-08

公司将视乎业绩状况、员工工作表现及物价指数,考虑按年调整员工薪金。

九.加班工资_d_/rsb-05-09

(一)加班工资:工作日超时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_加班天数(小时)、

节假日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_200%_[国家法定之十天为限]

(二)加班补休:加班补休一律按1:1调补。

十.制服费_d_/rsb-05-10

(一)员工在领取职工制服时须交纳工服费$300元。每月在工资中扣出100元,三个月扣完。

(二)员工在合同期满或中途离职,在办完有关手续并交回制服后,如发现丢失、损坏者,根据不同情况从押金中扣出作为赔偿或折旧费处理。

十一.升职及调职_d_/rsb-05-11

(一)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会优先考虑内部提升适当人选,在没有适当人选时才对外招聘。公司不断的拓展会为员工晋升提供更多的机会,同时员工也应该为达到这个目标而不懈努力。

(二)员工的晋升或调职,由部门经理向行政人事部推荐或提议,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三)员工晋升生效之日起的首2~3个月为试用期,薪金按新聘岗位工资标准80%计算,晋升前已代理该职位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再实行试用期。

十二.《劳动合同》的续订、解除和终止_d_/rsb-05-12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由行政人事部有关手续。

(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解除,惟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限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3.员工被开除、除名、送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5.公司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

6.公司经营不需要,或合并

、分立、停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

2.公司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3.公司违反劳动保险法规、政策,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劳动合同》即告自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

3.员工经批准出境定居或自费出国留学;

4.公司被依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

5.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使《劳动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9篇 物业客服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程

物业客服中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程

1. 目的

严明劳动纪律,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部门管理,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

2. 适用范围

客服中心员工

3.职责

3.1仪容仪表及用语规范

3.2着装及行为举止

3.3工作规范行为

3.4接待业主和来访者的规范行为;

4.工作程序

4.1考 勤

4.1.1工作、培训、学习、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4.1.2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4.1.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换班,违者按旷工处理;

4.2交接班

4.2.1提前十分钟到岗准备开展工作,前台接待提前15分钟到岗准备交接工作;

4.2.2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各项规定进行交接;

4.2.3各项代收费账实相符,不长、短款;

4.2.4重要事件需进行口头交接,因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视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分;

4.3礼仪、礼貌用语

4.3.1着装整齐、配戴齐全;

4.3.2热情服务、文明工作、礼貌待人;

4.3.3使用普通话服务;

4.3.4接听电话应用规范用语,

4.4工作规范

4.4.1严格遵守公司和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

4.4.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4.3认真填写《工作记录表》;

4.4.4服从安排,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任务;

4.4.5不互相推诿责任、任务;

5. 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5.1《客服中心工作记录表》

5.2《员工仪容仪表、用语及服务规范》

5.3《客服中心工作规程》

5.4《员工考核规程》

第10篇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1.0 目的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0 管理部门及职责

3.1 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 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 管理内容及规定

4.1 出勤管理规定

4.1.1 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 出勤纪律

(1) 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卡。未按规定佩戴工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工卡残旧、破损、污染,凭旧工卡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工卡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 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连班的岗位,其他员工必须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钟打卡。未按规定次数打卡,按未出勤处理。

(3) 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权限责任人签字说明。一般员工交部门负责人签卡,经理助理级以上交分管领导签卡,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 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双方扣发当月工资50元,第二次下浮工资一级的处分,第三次辞退处理。

(5) 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培训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失卡期间在岗的证明。

(6) 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7) 员工必须按规定顺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齐。未按规定插放者或自带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 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9) 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0)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参照4.2条款有关规定处理。

4.1.3 相关规定

(1) 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 员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训部每月26日统一发放,并根据考勤卡、请假单、人员变动等情况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三日前报财务一分部核发工资。

(3) 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保安员满勤天数界定为当月实际天数减去当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数,保洁员、绿化员、后勤人员满勤天数。

(4) 公司所有需轮班的部门,如工程维修部、经营部、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将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人事培训部备案,作为考勤检查的依据。排班情况若有变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人事培训部。

(5) 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 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 请假程序

(1) 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附表1),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 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于员工考勤卡。

(3) 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 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 请假审批权限

(1) 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 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 主管(包括工程师)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 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 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 事假

(1) 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 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_请假天数。

(4) 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 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 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 婚假

(1)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 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 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 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 探亲假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 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 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 法定假

(1) 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2) 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 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 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 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如,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 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0 考核办法

5.1 综合劳动纪律依据员工出勤率、请假天数累计、违纪处罚次数实施考核。

5.2 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附表2),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 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 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 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 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3日前报财务一分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 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0 附则

6.1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 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中海物业公司员工劳动管理规定

zh物业公司员工劳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员工录用及辞退(离职)

第一条根据分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编制及用工条件,招、调来的员工,经考核择优录用,试用期为3个月。

第二条试用期满的员工,经公司综合考评后,分公司行政部将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分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可顺延。

第三条员工录用程序:

1.各部门按岗位编制所需人员数量上报行政部。

2.行政部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汇总,确定招聘总人数和条件。

3.按《岗位任职资质》招聘员工。

4.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经过面试、笔试和体检,合格后报分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聘用。

5.填写《员工登记表》,复印本人相关证件,交行政部存档。

第四条员工辞退(离职)程序:

1.辞退员工或员工离职应填写《辞退通知单》或《离职手续单》、《考勤表》,经所在部门主任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手续。

2.行政部审核后交经理审核,同意后到财务办理结算手续。

3.行政部将《辞退通知单》或《离职手续单》及相关资料存入分公司人事档案备查,并修正员工名单统计表。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五条分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制度,每周工作40小时。以自然月份为核算月。

第六条正常班工作时间为:8:30 -12:00;13:00 -17:30,员工应提前10分钟到工作岗位。

第七条倒班工作时间: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每班工作时间;员工应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轮换就餐,就餐时间请勿超过30分钟。

第八条迟到、早退及旷工的有关规定:

1.已到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为迟到。迟到时间界定:三十分钟内(含三十分钟)为迟到,以分钟计算;半小时后为旷工半天;当连续旷工过半天者,以旷工一天处理。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职者为早退。时间界定与迟到同。

3.迟到、早退及旷工的处理方式见《员工奖惩条例》。

第九条加班加点:因工作需要,分公司有权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员工无特殊理由应当服从安排。当加班加点累积每周超过40小时者,公司有权决定安排补休或发放加班补助。

第十条各部门必须指定兼职考勤员,认真做好考勤记录。每日上、下班时间考勤员要检查出勤人数,并按规定记录考勤。考勤表、缺勤加班月报表经部门主任签字后连同《员工素质量化考核评分表》、休假单、请假条、病假条等,于每月1日(遇假期顺延)报行政部。

第十一条行政部应对各部门每月报来的考勤及《员工素质量化考核评分表》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行政部应在每月5日前将各部门考勤及《员工素质量化考核评分表》汇总后,填写《员工素质量化考核奖(罚)通知单》,一并送财务计发工资。

第三章休假制度

第一条法定节假日

1.适用对象:分公司全体员工。

2.适用条件: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之规定。

3.假期: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二条年休假

1.适用对象:分公司全体员工。

2.适用条件: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给假期: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4.提前15日申请,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三条普通病假

1.适用对象:分公司全体员工。

2.适用条件: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

3.附件:凭公立医院病假条和病历卡办理。

4.通过电话询问公司部门主任,经部门主任批准后生效。

第四条长病假

1.适用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2.适用条件:因病、非因公受伤而需住院治疗者。

3.给假期:医疗期长度按其在公司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者,累计15日;满一年者,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4.附件:凭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病假条和病例卡。

5.提前5日申请,部门主任批准后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五条事假

1.适用对象:分公司全体员工。

2.适用条件:因个人事务须由本人处理。

3.给假期:全年20天以内。

4.附件:请假单。

5.提前2日申请,并经部门主任(1天内)及分公司经理(1天以上)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婚假

1.适用对象:分公司全体员工。

2.适用条件:员工本人结婚。

3.给假期:3天。男员工年满25周岁,女员工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晚婚假3天。

4.附件:结婚证复印件。

5.提前5日申请,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七条生育假

1.适用对象:分公司全体已婚女职员。

2.适用条件:女员工首次生产或小产。

3.假期:生产:90天;难产增假30天;多胞胎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假15天;年满24岁之女性员工初育增假15天。小产:怀孕3个月内休15天;3-7个月休30天;9个月内休45天。

4.附件:医院证明书。

5.提前5日申请,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八条陪产假

1.适用对象:分公司全体已婚男员工。

2.适用条件:因妻子首次生产。

3.给假期:3天。

4.附件:出生证明。

5.提前5日申请,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九条丧假

1.适用对象:分公司全体员工。

2.适用条件:a: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包括养、继)、配偶、配偶父母(包括养、继)、子女];b:非直系亲属[外(曾)祖父母、配偶之外(曾)祖父母、

叔伯兄弟、姐妹、孙子女]。

3.给假期:a:5天;b:3天。

4.附件: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

5.其它:需到外地处理的,可给予路程假,旅途车船费自理。

第12篇 f公司生产部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公司生产部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配合公司《人事管理实施条 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

冬季上班时间定为(指本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共三个月),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季、夏季、秋季的上班时间定为(指本年的3月1日至11月31日,共计九个月),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注:工作时间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指纹打卡登记制度(提前10分钟打卡为有效考勤时间,不到10分种的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 生产部所有员工上班须提前5分钟到达自已的工作岗位,做各项生产前准备工作。

第六条 每月月底生产部根据员工出勤、工作情况等填报员工考核表,并报主管领导,财务部据此核发工资。

第七条 所有工作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生产部员工请假(含公司规定的各种休假)必须经总经理(级)以上的公司领导批准,否则按公司《人事管理实施条 例》处理。请假员工必须在完成自己假期内的工作任务时方可准假。

第九条 迟到、早退等按公司《人事管理实施条例》执行。

第十条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报公司办公室,公司将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补助。但需补足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放假及其他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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