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业的收入确认、信用政策、账款回收等多个环节。该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的稳定,降低坏账风险,提高财务效率。
1. 信用政策设定:明确客户的信用评级标准,设定赊销额度和付款期限。
2. 应收账款管理流程:从销售合同签订到款项收回的全程管理,包括发票开具、账单发送、催收策略等。
3. 账龄分析与监控:定期进行账款账龄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逾期账款。
4. 坏账准备与核销:建立坏账准备制度,规范坏账的认定和核销流程。
5. 风险管理:识别和控制应收账款可能带来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6. 内部审计与考核:定期对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其有效运行。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有助于企业优化资金使用,通过合理的信用政策吸引客户,提升销售收入;另一方面,有效的账款管理能降低坏账损失,保障企业的利润水平。此外,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还能提升企业对外形象,增强商业合作伙伴的信任。
1. 建立完善信用评估体系:运用数据分析工具,评估客户的支付能力和信誉,制定个性化的信用政策。
2. 强化内部沟通协调:销售、财务、法务部门需协同工作,确保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和账款回收的及时性。
3. 推行自动化管理工具:利用erp系统自动跟踪账款状态,实时更新账龄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4. 制定严格的催收策略:对于逾期账款,应有明确的催收计划和措施,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5. 定期审计与调整: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应收账款审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制度。
6. 培训与激励机制:为员工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培训,设置与回款绩效相关的激励措施,提升员工执行力。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稳健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从而在保障企业资金安全时,推动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1篇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本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充分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客户依据其信用额度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形成的各类债权,具体为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项。
三、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和业务部,财务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负责客户的联系、信息收集查证和款项催收,财务部和业务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 客户资信管理
四、客户信息档案的建立由业务部负责,由业务部收集查实、录入计算机系统并将相关资料文件归档备查。客户信息档案包括:
(一)客户基本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者及相关人员的性别年龄、兴趣爱好、家庭情况、学历能力、社会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
(二)客户特征:包括客户的市场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战略和经营理念等;
(三)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业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四)交易现状: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客户目前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五、客户的信息资料由经办业务主管负责收集,凡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的客户均应于第二次交易完成之日起五日内完成建档。
六、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商业秘密,所有经管人员须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七、客户的信息资料发生变更时,业务主管应当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部予以更新或补充。
八、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实行定期核定制,由业务主管、业务部经理、财务经理共同初步审定,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核定,每半年对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核定一次,核定后由业务部归档备查。
第三章 产品赊销管理
九、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由经办业务主管填写赊销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根据该客户信用额度签批后,财务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十、财务部主管应收帐款的会计严格监督每笔应收帐款的回收和结算。超过信用期限仍未回款的,应及时告知财务部经理,并及时汇总通知业务部清收。
十一、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客户能提供可靠的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
第四章 应收账款监控
十二、财务部应于每月5日前制作上月《客户对账单》,与有应收账款的客户对账,《客户对账单》应由客户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特殊情况下可通过传真的方式进行对账,但通过传真方式进行对账的客户,至少每个季度届满五日内交寄一份上一季度《欠款确认书》,交寄给公司的《欠款确认书》应是由客户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的原件;
十三、公司对外以两个主体经营,即福建___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和南宁市___有限公司,业务部及财务部应当核对与客户发生合同关系的主体,签订合同、业务往来、制作《客户对账单》及清收时应当使用相应的、完整的主体名称。
十四、业务部应严格对照财务部的《客户对账单》,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应收账款的客户进行催收,出现异常情况的,及时汇报给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
十五、对超过信用期限或约定期限未支付清货款的客户,按以下制度处理:
(一)超过1-10日的,由经办业务主管上报部门负责人,并电话催收;
(二)超过11-30日的,由业务部经理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派员上门催收,并由业务部对经办业务主管给予相应处罚;
(三)超过30日并经催收无效的,由业务部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个案处理,提请公司法律顾问签发《律师函》,对发《律师函》无效的客户,考虑通过诉讼等方式催收,并由业务部对经办业务主管给予相应处罚;
(四)情况紧急或情况特殊的,不受前三款制度的限制。
十六、业务主管在外出清收应收帐款前应仔细核对《客户对账单》的正确性,做好行程安排和预算报业务部经理审批。业务主管在外清收帐款的,应随时向业务部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款项收回后应整理好相关帐款,由业务部经理签字后及时向财务部交纳相关款项并销帐。
十七、业务人员清收应收帐款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根据公司制度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一)不及时上交或侵占、挪用所收款项的;
(二)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的;
(三)将退货转售牟取私利的。
第五章 应收账款交接
十八、业务主管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岗,公司不予办理离职手续。拒不交接或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人负责,交接完毕后,责任由接交人负责,公司保留追究拒不交接或交接不清员工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九、业务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帐单,遇有疑问或帐目不清时应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报或故意代为隐瞒的,应与离职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二十、离职人员完成移交手续并经相关部门主管确认同意后方可发放该移交人员未结算的工资,未经主管同意而自行发放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十一、业务人员办理交接时由业务部及财务部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或挪用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等情形的,除限期全额赔偿外,情节严重的,公司还将依法追
究其民事及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二十二 、本制度与公司其他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十三、本制度自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南宁市___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一:客户对账单
修改方案:
1左上角主体:写明相应主体全称
2上月结欠及累计结欠改为上月欠款及累计欠款
附件二:欠款确认书
欠款确认书
福建___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或南宁市___有限公司):
经财务核对,截止 年 月 日 ,我方尚欠贵方货款元未结清。
特此确认
确认人(签字盖章):
第2篇 某酒店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酒店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应收帐款管理,保证资金周转顺畅,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签字挂账规定。
〔一)各单位若签字挂账,必须有签字协议。协议签订前,首先由各实体财务部负责调查单位资信情况。若可行经实体负责同人签字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消费挂账协议。若私自挂帐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于违纪处理。
(二)签字挂账协议必须明确签字人员,并预留签字人的签字字样,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三)小型企业、新办企业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签字除执行第(一)条规定外;必须每月一结算,如果到期不结账,即要停止签字。实体财务要以书面的形式将拟停止挂帐的单位当天内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及时通知到各实体,各实体接到通知后以书面形式即时通知各消费吧台,对未按规定执行造成经济损失由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按违纪处理。若属信息传达不到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各实体财务负责人全额赔偿,并做违纪处理。
(四)小型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不能保证的,原则上不允许签字,确要签字,实体要按以上程序上报审批后方可以签字挂账。若违反规定处罚措施同第(一)条。
(五)个人一律不允许签字挂账。原则上不允许担保签字,有特殊情况,关系单位或关系人需临时挂帐(无挂帐合同)的;遇有这种情况,必须由餐厅经理(营销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同意并签字担保才能挂帐,挂帐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并由担保人负责回收,其他人无权担保挂帐。
第三条应收账款的催收
(一)应收账款由各实体负责催收,实体负责人本实体应收账款负总的责任,实体财务部安排催收人员。
(二)一个单位同时在几个实体挂账的,由挂账金额大的实体催收。
(三)催收时间遵循两个标准,时间标准为每两个月催收一次,金额标准为每个单位挂账超过5000元时,本次即要催收。
(四)催收人员应做好详细的催收情况记录,收回的款项做好标记,并在回单位后与出纳员办好款项交接手续,未能收回的款项要详细注明原因,经三次催收未能收回并预计今后无法收回的款项,报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五)催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评价顾客资信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如果结算方式使用的是支票,发现空头后,将退回原经办人员自行催要,时间定为10天,10天后重新转作外欠帐管理。
第四条应收帐款账单及传递的管理
(一)各吧台核算员对签字账单的合规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签字单位是否与本公司协议挂账,签字人是否协议规定的人员,字迹是否属实、清楚,金额是否正确。若签字账单存在上述问题,款项由该核算员负责收回,无法收回的,负赔偿责任。
(二)各实体往来帐款会计,应对账单的合规性、真实性负审核责任,若经往来账款会计审核过的账单存在(一)中所述瑕疵且出呆账、死账的,该往来账款会计负连带责任,按过失处理。
(三)各实体往来帐款会计于每月29日上午10点前把当月的应收帐款明细表(与当月资产负债表应收帐款余额核对无误后,以表格形式打印一式两份)报公司往来帐款会计处;待汇总后上报总经理。
(四)吧台之间帐单传递:当班收银员必须做好帐单的传递工作,不得延误。若出现因传递不及时造成漏结账现象,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并作违纪处理。
(五)往来财款会计审核后退回吧台的账单,即因收银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签字不清、不实而形成的欠款,由该经办收银员补办手续,若出现呆账、死账,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
(六)公司财务部要每两个月对各实体签字挂账的单位消费、结算进行一次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汇总到每月的经营分析报告中,作为经营分析会的一个重要问题进行集体讨论,从而决定是否允许以后继续签字挂账消费。
第3篇 公司逾期应收账款管理细则
公司逾期应收账款管理细则
1、目的
为强化管理,加强风险控制,加快资金周转,预防呆坏账的产生,根据《对外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之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2、定义
本细则所指逾期应收账款指超过付款期限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已无业务往来的客户所欠货款。同一客户多笔货款逾期的,逾期付款期限以最后一笔货款的付款期限为起算点。客户的付款期限可以是书面合同/订单明确规定的,也可以是根据商业往来交易习惯确定的。
客户虽欠款超过6个月,但仍有业务往来的,不属于本规定所指逾期应收账款。
3、监控管理
3.1法律事务部指定专人负责逾期应收账款的监管。
3.2销售公司、考核结算部设置专人负责逾期应收账款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考核结算部做好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每月中旬须将上月底前逾期应收账款变化情况报法律事务部。销售公司每月中旬须将上月逾期应收账款处理过程中发出的催款函、签订的还款协议复印件报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每季度向法务和销售,以及销售公司总经理提供一份逾期应收账款汇总表。
3.3销售公司业务员应将与逾期应收账款相关的材料复印件提交给法律事务部,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营业执照、销售发票、收货签收记录、对账单、催款记录、还款协议书、客户经营状况、催收方案等。法律事务部建立健全逾期应收账款档案,并逐步建立逾期应收账款信息库,与销售公司、考核结算部等相关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保证信息共享和互通。
3.4法律事务部应了解每笔逾期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向业务员了解是否与客户存在货物数量、发货期、质量、金额等方面的争议,并提出处理建议,消除客户拒绝付款的借口并尽可能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4、催收管理
4.1销售公司业务员根据催收工作程序,开展对逾期应收账款的日常催收工作。
4.2催款方式包括电话、传真、上门拜访等方式。
1)欠款金额1万元以下的,以电话催收为主。自货款逾期6个月后,原则上应每半个月至少催收一次,直至客户付款或做出同意付款的承诺。若客户违反承诺拒绝付款,业务员应提高电话催款的频率,原则上每星期至少催收一次。在催款过程中,可要求法律事务部予以协助,法律事务部的协助方式主要为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向客户发出正式催款函。
2)欠款金额1万元以上的,自货款逾期6个月后,原则上应每月对客户登门拜访一次,在催款的同时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欠款金额5万元以上的,如果客户一次性付款困难,可以允许客户分期付款,但必须签订还款协议。在催款过程中,业务员可要求法律事务部予以协助,法律事务部的协助方式主要除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向客户发出催款函外,必要时陪同业务员对客户上门催收。
3)如果客户拒绝付款或拒绝签订还款协议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影响本公司债权安全的,应提交法律事务部通过法律手段催收。
4.3业务员应并做好日常催收台帐记录,每月对台帐记录进行整理、归档,交部门领导审核后,呈报销售公司负责人。
4.4法律事务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制作不同格式的催款函供业务员参照使用。在催款过程中需要与客户签订还款协议的,原则上使用法律事务部起草的协议格式,若需对格式内容进行修改或使用其他格式的,应先交法律事务部进行法律审核,以防范风险或漏洞。
4.5法律事务部可就逾期应收账款催收提出意见,必要时协助销售公司处理催款事宜。
5、诉讼事务管理
5.1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原则上应及时提交法律事务部通过诉讼方式收款。
1)经多次催收仍拒不付款或达不成还款协议的。
2)发现债务人有破产、解散迹象,可能形成破产债权的。
3)发现债务人有大量诉讼、仲裁案件产生,可能导致本公司债权在非诉讼催收手段下得不到清偿。
4)发现债务人对外欠款情况严重,严重威胁到本公司债权的安全。
5)债务人已经或即将停产、转产,存在破产或逃废债务的可能。
5.2诉讼准备
1)销售公司各部部长对客户情况进行审查,初步拟定是否要采取法律手段。
2)初步拟定采取法律手段的,业务员收集准备起诉客户的相关诉讼材料,包括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发货单、对账单、客户的营业执照等。业务员收集完所有材料后,将材料提交法律事务部,由法律事务部对材料进行初步整理,理清法律关系,并提出初步法律意见。
3)对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催收的逾期应收账款,业务员填写《涉法纠纷处理审批单》交分管领导审批。
5.3诉讼阶段
1)诉讼案件原则上由法律事务部自行办理,重大、疑难或特殊案件可委托外部律师办理。
2)让步金额在十万元(包括十万元)以下的,需要当场决定的,由法律事务部和销售公司负责人沟通,并请示销售分管领导后决定;事后法律事务部填写《诉讼工作联系单》,由法律事务部和销售公司负责人明确意见并请销售分管领导审批。
3)让步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法律事务部和销售公司负责人共同出具情况说明或填写《诉讼工作联系单》,报销售分管领导同意后呈送总裁审批决定。
4)法律事务部在处理逾期应收账款过程中,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债权出售等方式进行,但必须经销售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裁审批。
5)在取得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法律事务部对案件处理的执行进行监督,以月为单位,每月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法务分管领导。对方拒绝按照判决书或调解书执行的,应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坏账处理管理
6.1下列逾期应收账款,作为坏账进行处理:
1)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仍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账款。法律事务部提供法院出具的败诉判决书/仲裁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2)客户已经破产、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部门关停,导致逾期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业务员应提供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或者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或者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3)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业务员应提供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
4)还款协议中已经明确放弃的债权。业务员应提供与客户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5)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逾期应收账款。
6.2坏账处理由考核结算部每年集中清理一次,对于确实
需要做坏账处理的,考核结算部应按规定及时进行坏账核销。
6.3坏账核销的同时,按照公司销售人员风险金管理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考核。业务员如果要移交客户,新接手的业务员应当要求原业务员移交相应资料,如果该客户的欠款已经属于6.1条可以作为坏账处理的逾期应收账款,接手的业务员应立即向销售公司负责人提出坏账处理建议,同意坏账处理的由考核结算部对原业务员风险金按照制度予以考核。如果客户账款在新接手的业务员手中形成坏账的,由接手的业务员对该账款形成坏账承担考核责任。
6.4坏账实行账销案存原则。考核结算部对已注销的坏账进行备查登记,销售公司业务员仍有义务对已注销的坏账进行催收,收回已注销的坏账应及时入账。
7、本办法由法律事务部解释。
第4篇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
试论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即由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运杂费,是企业在信用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债权性资产。
近几年来,不少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长期不能收回,使企业资金周转发生困难,资产的流动性下降,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甚至陷入财务危机,因此如何有效地控制应收账款的增长,已成为企业管理和生死存亡的重要议题。笔者结合企业造成应收账款增长的因素试论述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
一、巨额应收账款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1、影响企业短期偿债能力。企业的流动资产是影响企业资金流动性和短期偿债能力的重要因素。应收账款能否实现,直接影响流动资产的质量。大量的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势必削弱短期偿债能力。
2、增加企业资金占用额。企业把货发出去取得债权,即被视为收入的实现,要收回货币需要一定时间,这就导致企业当期现金净流量减少,而且增加了当期纳税义务,使得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流出不相匹配。
3、致使企业存在利润风险。如果企业应收账款数额过大,其实现的利润就会包括大量的应收账款。一旦形成坏账,就会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及经营发展。
二、造成目前各企业应收帐款上升的主要原因有内外部两个方面
㈠、从造成企业应收帐款上升的外部因素上看,大致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经济体制转轨中老体制惯性使然。在计划经济时国有企业应收账款很少存在坏账,一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原来的供销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缺少应变能力等原因而遗留了大量应收账款,相当部分形成死账呆账。二是经济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欠债不还现象蔓延,打官司即使胜诉也无法收回的事司空见惯。三是一些地方政府不合理的干预行为和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
从当前国家经济改革的发展形势上看,国家正在深化国有企业各项体制配套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越来越成为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同时,国家还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加快法制建设,经济环境和秩序趋于好转。因此寻找企业应收帐款上升的主要原因和根治措施还应从企业内部着手。
㈡、应收账款不断上升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企业内部
1、企业缺乏风险意识。经济体制转轨后,产品、供应、销售完全取决于市场,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市场更是瞬息万变,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大。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抢占市场,扩大销售,一些企业在进入当地市场之初,为了尽快地打开营销局面,在事先未对付款人资信度作深入调查、对应收帐款风险进行正确评估的情况下,采取与客户签订短期的、一定赊销额度的销售合同来吸引客户,扩大其市场份额,于是产生了较高的帐面利润,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流动资金不能及时收回的问题,因此形成了一部分具有周转性的客户应收帐款。
2、对应收帐款管理责任部门不清。在各企业中,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都知道企业有大量的应收帐款或对不上或收不回,但具体该由谁来督办、谁来清查管理并不都十分清楚。
3、没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使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没有跟上。不少企业对应收帐款的管理缺乏规章制度,或有章不循,放任自流,形同虚设。销售部门只管产品销售,财务部门只管拿到销售清单进行账务处理,财务部门不及时与业务部门核对,对客户欠款的清收缺少必要的沟通和配合,销售与核算脱节,问题不能及时暴露,使得应收帐款居高不下,帐龄老化,却任其发展,无人问津。以致相当一部份债权债务失去控制,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4、考核制度不合理,约束机制不健全。在有些企业中,管理层领导为追求当期求高收入、高利润,不惜以加大应收账款为代价,片面、盲目扩大商业信用,给企业经营带来风险。或为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往往只将工资报酬与销售任务挂钩,而忽略了产生坏帐的可能性,未将应收帐款纳入考核体系。因此销售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导致应收帐款大幅度上升。而对这部分应收帐款,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有关部门和经销人员全权负责追款,应收帐款大量沉积下来,给企业经营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更有甚者,有些心怀不轨之徒钻空子,恶意加大应收账款以暗中捞取好处。
5、对客户帐不及时。由于经营过程中货物与资金流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以及票据传递、记录等发生误差的可能,所以,经营过程中债权债务的双方就经济往来中的未了事项进行定期对帐,可以明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有的企业由于不及时与客户对帐,有的即使是对了帐,但只是口头上的承诺,并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对帐依据,打起官司拿不出确凿证据,给某些不讲信誉、违反经营合同,恶意拖欠货款的债务人以可乘之机。
6、未对应收帐款按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客户的资信程度如何目前对方经营形势处于什么状态被占用的资金风险有多大形成逾期的原因是什么是恶意的逃债还是临时的困难或是确无偿还能力不得而知。许多企业没有对应收账款进行辅助管理或者仅按账龄进行辅助管理,在企业回款好的情况下,基本能满足需要,但在企业回款不畅的情况下就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
7、合同签定不规范。如对签约双方资格、权限合法性,对合同协议有关条款是否明确、合理,以及合同履行能力缺乏必要的审查和认定,以致于经常造成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产生应收帐款甚至呆、坏帐。
三、建立健全降低和控制应收账款的内控制度
在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存在一定数额的应收账款是必要的,并能对企业产品的销售工作起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一些企业依然存在着巨额应收账款以及应收账款金额讯速庞大的现象。通过前述,我们认为要防止和控制这些现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应在产品的销售管理及财务监控过程中不断健立和完善以下内部控制制度。
(一)、明确应收帐款具体由谁来管理
应收帐款究竟由谁来管理有的人认为理所当然应该由销售部门或销售人员管理。但如果真是这样,又如何来监控销售人员呢让一个销售人员自己对业务进行评价,这样的结果有多大的可靠性销售人员的异动,造成了其原来管理的客户应收帐款回收的困难,又如何解决呢因此仅仅由销售部门自己来管理并不妥当。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由财会人员来管理。会计人员虽然对企业销售帐务处理比较清楚,但对具体客户的情况也不是十分了解,所以简单地归由财务部门来管理也并不合适。应收帐款的管理,是企业全程信用管理的核心所在。如果一个企业对自己的客户没有了解,又怎么能作出赊销的决定什么样的客户才能够赊销,应选取多大的额度才合适什么样的客户宁可降价也不能进行赊销各种情况应该有一个认真仔细的分析。灵活运用赊销手段,合理确定现金折扣与折让及比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快速占领市场和发展壮大自己的一项基本策略。因此,各企业应认真组织不同部门的专业人员,专门研究企业的营销策略,调查了解客户的资信程度,真正建
立起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信用管理制度。
(二)、销售阶段:主要是要做好赊销客户的资信调查和确定赊销的总体规模,加强对赊销工作的控制。
1、制订合理的信用政策
所谓信用政策,是指企业对应收账款管理所采取的原则性规定,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信用额度三方面。
首先,确定合理的信用标准。信用标准是企业决定授予客户信用所要求的最低标准,也是企业对于可接受风险提供的一个基本判别标准。信用标准较高,能使企业遭受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减小,但会不利于扩大销售。反之,如果信用标准较宽,虽然有利于刺激销售增长,但有可能使坏帐损失增加,得不偿失。
第二,采用合理的信用条件。信用条件是指导企业赊销商品时给予客户延期付款的若干条件,主要包括信用期限和现金折扣等。信用期限是企业为客户规定的付款期限。适当地延长信用期限可以扩大销售量,但信用期限过长也会造成应收账款占用的机会成本增加,同时加大坏账损失的风险。为了促使客户早日付款,企业在规定信用期限的同时,往往附有现金折扣条件,即客户如能在规定的折扣期限内付款,则能享受相应的折扣优惠。
第三,建立恰当的信用额度。信用额度是企业根据客户的偿付能力给予客户的最大赊销限额,但它实际上也是企业愿意对某一客户承担的最大风险额,确定恰当的信用额度能有效地防止由于过度赊销超过客户的实际支付能力而使企业蒙受损失。
2、加强客户信用管理
企业应设立客户信用管理中心或者类似的机构,客户信用管理中心根据制定的信用政策,负责对每一个拟赊销客户进行信用评价,包括评估其品质、偿债能力、资本、抵押或担保条件,并掌握该客户在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有关资料,据以建立客户信用等级档案。例如:优为企业规模大,以往业务往来中信誉较好的企业;合格为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一般,财务制度比较规范,有一定的资产作抵押,在以往业务往来中经催交后能结清货款的客户;差为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佳,财务制度混乱,没有资产抵押,以往没有业务往来或有业务往来但信誉不佳的客户。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应每年一次,特别情况可随时调整。同时根据不同用户的信誉差别,结合产品市场占有率、市场需求状况及趋势变化等,合理确定每一个客户的赊销额和赊销期,努力把好第一关。
3、建立赊销审批制度,加强合同协议审查
要制订相应的销售奖励政策,鼓励经销商采取购销、现款现货等方式合作,尽量减少赊销、代销的方式。对确有必要发生的赊销业务,均需经过有审批资格的经办人员审批后,方可进行。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设立一个赊销审批制度,赋予不同级别的人员不同金额的审批权限,各经办人员只能在各自的权限内办理审批,超过限额的,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同意后方可批准,金额特别巨大的,需报请企业最高领导批准。
同时,必须重视销售合同、协议的审查和管理工作,要注意以下事项,以避免日后处理应收帐款时与经销商产生分歧而带来经营风险:
⑴明确各项交易条件,如: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运输情况等;
⑵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违约责任;
⑶确定合同期限,合同结束后视情况再行签订;
⑷加盖经销商的合同专用章(避免个体行为的私章或签字)。
4、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调动催收账款的积极性
在制定营销政策时,要将应收帐款的管理纳入对销售人员考核的项目之中,营销人员不但要推销产品,还要负责收款;货款收不回来,任务就不算完成,把催讨货款与销售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要求其对自己经办的每笔业务进行事后监督,直至全部收回资金为止。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监督货款回收情况,使应收帐款处在合理、安全的范围之内,以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减少舞弊行为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应收账款降到最低限度。
(三)、会计核算和监控阶段:主要是加强应收账款的监控,加强催收力度,尽快回笼金。
1、对应收账款实行辅助核算,建立应收账款核销制度
企业的财务部门应按赊销客户区域建立核算应收账款明细账,对赊销业务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定期统计应收账款各客户的金额、账龄及增减变动等赊销总情况,及时反馈给企业主管领导和销售部门,为评估、调整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还应对应收账款实行辅助核算,按照应收账款发生的先后次序,以及货款回收的先后次序逐笔核销,以准确确认每笔应收账款的账龄;对于因质量、数量合同纠纷等没有得到处理的应收账款单独设账管理。
2、实施应收账款的追踪分析
应收账款一旦形成,企业就必须考虑如何按期足额收回的问题。一般而言,客户逾期拖欠账款时间越长,账款催收的难度越大,成为呆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高。企业必须要做好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密切注意应收账款的回收进度和出现的变化。
通过对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可以掌握以下信息:(1)有多少客户在折扣期限内付款;(2)有多少客户在信用期限内付款;(3)有多少客户在信用期限过后才付款;(4)有多少应收账款拖欠太久,可能会成为坏账。
如果账龄分析显示企业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开始延长或者过期账户所占比例逐渐增加,那么就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调整企业信用政策,努力提高应收账款的收现效率。对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也不能放松监督,以防发生新的拖欠。
3、建立切实可行的对账制度
企业财会部门应制定有效的对帐制度,定期向赊销客户寄送对账单和催交欠款通知书。通过对帐获得经双方供销、财会经办人确认无误并签章的对账单,作为双方对账的原始依据;对超过期限的赊销客户,在发出对账单的同时,需分发催交欠款通知书,及时催收欠款。企业供销部门及有关经办人员应积极配合财会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以下几种单据、金额等方面误差的容易造成对账困难或失败,避免双方财务上的差距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应及时处理,防止产生呆、坏账。
⑴产品结构为多品种、多规格;
⑵产品的回款期限不同,或因经营条件的不同而同种产品回款期限不同;
⑶产品出现平调、退货、换货时;
⑷经销商不能够按单对单(销售单据或发票)回款;
⑸要主动拒绝用货款垫支其它款项(客户返利、破损产品货款、广告款、终端销售推广费用等)。
4、不断完善收账政策
企业在制定收账政策时,要在增加收账费用与减少坏账损失、减少应收账款机会成本之间进行比较、权衡,以前者小于后者为基本目标,掌握好宽严界限,拟定可取的收账计划。
当企业应收账款遭到客户拖欠或拒付时,企业应当首先分析现行的信用标准及信用审批制度是否存在纰漏,然后对违约客户的资信等级重新调查摸底,进行再认识。
对逾期未结清欠款的
赊销客户,企业应组织力量督促经销人员加紧催收,特别是对一些信誉较差,欠款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赊销客户,需有专人负责,兑现落实经办赊销人员的奖惩。催收时,企业财会部门应及时提供这部分赊销客户的详细原始资料,如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对账单、欠款金额及发生时间等,为催收工作提供方向和依据;企业供销部门应组织人员,积极与对方进行联系,及时收回欠款。对近期暂不能还款的赊销客户,应要求对方制订还款计划并提供担保,争取在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地解决账款拖欠的问题。对于那些既不制订还款计划又不提供担保,恶意拖欠、信用品质差劣的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不再对其赊销,并以强硬态度加紧催收。催收无果,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给予解决。
5、加强客户管理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经销商和客户出现的一些信息,对企业货款的安全性是有警示作用的。如:
经销商、客户的办公地点由高档向低档搬迁;频繁转换管理层、业务人员,公司离职人员增加;受到其他公司的法律诉讼;公司财务人员经常性的回避;付款比过去延迟;经常超出最后期限;多次破坏付款承诺;经常找不到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发生意外;公司决策层存在较严重的内部矛盾,未来发展方向不明确;公司有其他的不明确赢利的投资(投机)如:股票、期货等;不正常的不回复电话;开出大量的期票;银行退票(理由:余款不足);应收帐款过多,资金回笼困难;转换银行过于频繁;以低价抛售商品(低于供货商底价);突然下过大的定单(远远超出所在区域的销售能力);发展过快(管理、经营不能同步发展)。
当经销商和客户出现以上危险信息时,企业应采取果断、迅速的应变措施,降低应收帐款的回收风险。
6、建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制度
不管企业采用怎样严格的信用政策,只要存在着商业信用行为,坏账损失的发生总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企业要遵循稳健性原则,对坏账损失的可能性预先进行估计,积极建立弥补坏账损失的准备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计提坏账准备金。企业要按照期末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补偿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5篇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应收帐款的管理,有效减少呆坏帐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应收帐款的控制体现在合同评审、发货、赊销回款、滚动回款的控制。
第三条 按《客户信用度管理规定》中信用额度进行发货;超过信用额度5万元以内的发货由产品经理批准;超过信用额度5~10万元的发货有销售经理批准;超过信用额度10 ~ 20万元的发货有市场营销部部长批准;超过信用额度20~30万元的发货由副总经理批准;擦信用额度30万元的发货,客户应提供有效的保障;超过信用额度发货客户,下次发货是应收款应控制回信用额度内;年底应严格按信用额度控制应收款;有信用额度的客户,购买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在超周期两个月内必须收回全部应收款。
第四条赊销合同应严格按付款期限收回货款。信用等级为a类客户,付款期不超过3个月;信用等级为b类客户,付款期不超过2个月; 信用等级为c、付款期不超过1个月;d、e类客户,原则上为款到发货,并有20~50%的预付款; 超过上述相应付款期的合同, 客户应提供相应价值的信用担保,但付款期不得超过五个月。
第五条公司独家经营的产品,原则上为款到发货;货到付款的,付款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年交易频度小于4次,单笔交小于5万元的客户必须款到发货。
第六条内勤分部负责对应收款进行统计,每周一向销售分部提供营销员应收款、新增欠款和超期回款明细。
第七条销售分部经理每月底向内勤分部提供各产品业务部下月《产品业务部销售回款计划表》,产品业务部经理填写的下月《营销员销售回款计划表》,营销员填写的《客户销售回款计划明细表》;营销员五号前和合同付款期限前15天分别向信用额度客户和赊销客户传真《收款通知书》催收货款。超期回款一个月,按银行利息扣减营销员提成毛利;超期回款二个月,按银行利息二倍扣减营销员提成毛利;超期回款三个月,按银行利息四倍扣减营销员提成毛利。
第八条公司成立后与客户发生的一年以上的应收帐款,负责营销员必须在2004年底追回。追不回部分责任营销员个人承担30`~ 60% (私人企业应收款)和20 ~ 40% (国有或股份
制企业应收款),从工资收入中扣除;一年内的应收款,责任营销员承担坏帐准备金(按国家财务制度计提)的10% (国有或股份制企业应收款)和30% (私人企业应收款),从绩效工资中计提,待应收款收回后返回。
第九条每半年按财务部要求向客户进行一次影书款确认,没有进行确认的客户不得
继续发货并应及时收回欠款。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与公司没有业务往来的客户的应收帐款按坏帐处理,从现有应收帐款中扣除。若公司内员工能追回的,按应收帐款20~50%的额度进行奖励,由追款人填写《坏帐款追回申请表》,办公会批准具体奖励比例后,对这部分应收款进行追回。
第十一条 严禁应收款汇入个人帐户,违反者按挪用公款处理。
附件: 1、《客户销售回款计划明细表》
2、《营销员销售回款计划表》
3、《产品业务部销售回款计划表》
4、《收款通知书》
5、《坏帐款追回申请表》
第6篇 某酒店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酒店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本酒店应收帐款管理,保证资金周转顺畅,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应建立系统、全面、严密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应包含如下内容: 一、明确责任主体,严密责任划分。应将财务人员、营销人员、收银员纳入责任主体范畴。1、营销经理负责顾客信息调查与掌握、合同签订与履行、顾客管理与沟通、挂账协议管理、签单管理、债务追讨、信息反馈与提供。2、财务人员负责登记账务、管理签单、核对账务、分析账务和信息反馈与提供。3、收银员负责结账时顾客的签单核对等。二、严格的办事程序规定。应严密规定顾客信息调查与报告、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履行、登记账务、核对账务、管理签单、分析账务和信息反馈与提供、欠款催收等工作的程序。 1、签字挂账规定。
〔1)顾客若签字挂账,必须有签字协议。协议签订前,首先由营销经理负责调查单位资信情况。若可行营销经理必须填制顾客挂账申请表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消费挂账协议。若私自挂帐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于违纪处理。
(2)签字挂账协议必须明确签字人姓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结账方式、结账日期、违约处理等,并预留签字人的签字字样,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3)小型企业、新办企业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挂账。(4)小型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不能保证的,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挂账。
(五)个人一律不允许签字挂账。原则上不允许担保签字,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挂账。 2、应收账款的催收
(1)应收账款由营销经理负责催收,财务人员负责提供应收款数据、应收款签单等。
(2)财务人员分析账务后,督促营销人员对欠款单位或个人的欠款实施催收。(3)营销经理到财务领取饭费签单,并做好相应登记。(4)营销经理收回欠款后,必须及时到财务报账并上交钱款,由往来账会计开据收据、营销经理在经办人一栏中签字、出纳员在出纳一栏中签字确认;若没有收回欠款时,营销经理要及时将饭费签单交回财务。经数次催收未能收回并预计今后无法收回的款项,必须及时上报总经理。(5)饭费签单若有丢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责任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6)营销经理在外出催款过程中,要做好详细的催收情况记录,并将催收记录妥善保存,作为评价顾客资信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
如果结算方式使用的是支票,要注意是否为空头支票、支票有效期为10天等事项。
3、饭费签单及传递的管理
(1)吧台收银员对签字账单的合法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签单人是否有签字权、,是否注明签字人的单位名称、字迹是否属实、清楚、签单金额和消费金额是否相符等,若签字账单存在上述问题,款项由该收银员负责收回,无法收回的,负赔偿责任。
(2)往来帐款会计,应对账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审核责任,若经往来账款会计审核过的账单不符合规定且出呆账、死账的,该往来账款会计负连带责任,按过失处理。
(3)往来帐款会计于每月1日把上月的应收帐款明细表报财务经理处,财务经理对上月的应收账款进行汇总、分析后,将应收账款汇总表和分析结果上报总经理。
(4)往来账会计审核后退回吧台的账单,即因收银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签字不清、不实而形成的欠款,由该经办收银员补办手续,若出现呆账、死账,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4、健全的档案资料管理规定。1、营销部:客户信息调查与报告、挂账协议、欠款催收情况记录等。2、财务部:应收款凭证、收据、账簿、报表、顾客签单等。
第7篇 餐饮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应收帐款管理,保证资金周转顺畅,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签字挂账规定。
〔一)各单位若签字挂账,必须有签字协议。协议签订前,首先由各实体财务部负责调查单位资信情况。若可行经实体负责同人签字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消费挂账协议。若私自挂帐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于违纪处理。
(二)签字挂账协议必须明确签字人员,并预留签字人的签字字样,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三)小型企业、新办企业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签字除执行第(一)条规定外;必须每月一结算,如果到期不结账,即要停止签字。实体财务要以书面的形式将拟停止挂帐的单位当天内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及时通知到各实体,各实体接到通知后以书面形式即时通知各消费吧台,对未按规定执行造成经济损失由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按违纪处理。若属信息传达不到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各实体财务负责人全额赔偿,并做违纪处理。
(四)小型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不能保证的,原则上不允许签字,确要签字,实体要按以上程序上报审批后方可以签字挂账。若违反规定处罚措施同第(一)条。
(五)个人一律不允许签字挂账。原则上不允许担保签字,有特殊情况,关系单位或关系人需临时挂帐(无挂帐合同)的;遇有这种情况,必须由餐厅经理(营销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同意并签字担保才能挂帐,挂帐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并由担保人负责回收,其他人无权担保挂帐。
第三条 应收账款的催收
(一) 应收账款由各实体负责催收,实体负责人本实体应收账款负总的责任,实体财务部安排催收人员。
(二) 一个单位同时在几个实体挂账的,由挂账金额大的实体催收。
(三) 催收时间遵循两个标准,时间标准为每两个月催收一次,金额标准为每个单位挂账超过5000元时,本次即要催收。
(四) 催收人员应做好详细的催收情况记录,收回的款项做好标记,并在回单位后与出纳员办好款项交接手续,未能收回的款项要详细注明原因,经三次催收未能收回并预计今后无法收回的款项,报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五) 催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评价顾客资信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 如果结算方式使用的是支票,发现空头后,将退回原经办人员自行催要,时间定为10天,10天后重新转作外欠帐管理。
第四条 应收帐款账单及传递的管理
(一)各吧台核算员对签字账单的合规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签字单位是否与本公司协议挂账,签字人是否协议规定的人员,字迹是否属实、清楚,金额是否正确。若签字账单存在上述问题,款项由该核算员负责收回,无法收回的,负赔偿责任。
(二)各实体往来帐款会计,应对账单的合规性、真实性负审核责任,若经往来账款会计审核过的账单存在(一)中所述瑕疵且出呆账、死账的,该往来账款会计负连带责任,按过失处理。
(三)各实体往来帐款会计于每月29日上午10点前把当月的应收帐款明细表(与当月资产负债表应收帐款余额核对无误后,以表格形式打印一式两份)报公司往来帐款会计处;待汇总后上报总经理。
(四)吧台之间帐单传递:当班收银员必须做好帐单的传递工作,不得延误。若出现因传递不及时造成漏结账现象,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并作违纪处理。
(五)往来财款会计审核后退回吧台的账单,即因收银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签字不清、不实而形成的欠款,由该经办收银员补办手续,若出现呆账、死账,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
(六)公司财务部要每两个月对各实体签字挂账的单位消费、结算进行一次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汇总到每月的经营分析报告中,作为经营分析会的一个重要问题进行集体讨论,从而决定是否允许以后继续签字挂账消费。
第8篇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在企业里,凡是接触到资金的管理大部分是与财务管理有关的,比如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制度亦属于财务管理的范围内,下面本站整理了下文,供各位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管理,减少坏账损失,确保企业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营业部门应做好客户信用调查,并随时调查客户信用的变化情况、签注于信息调查表相关栏内。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信用良好的大客户及风、低的小金额或现金交易客户不受此限。
第三条营业部门最晚应于出货日起60日内收款。如超过此期限,财务部门就其未收款项详细列表,通报营业部门主管,转为呆账。以后收回票据时,再行冲销。
第四条营业部门所收票据,自销售日起算,至票据兑现日止,以120天。如超过此期限者,财务部门即依查得资料,就其超限部分的票据编列明细表,通知营业部门加收利息费用。利息均以月息2分计息。
第五条赊销货品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2.非该商号或本人签发的支票,应要求交付支票人背书。
3.注意查明支票有效的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是否齐全。
4.所收支票账号号码愈少表示与该银行业务往来愈长,信用较为可靠(可直接向银行查明或请财务部门协助办理)。
5.注意所收支票账户与银行往来期间金额、退票记录情况(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明或请财务部门协助办理)。
6.注意支票上的文字有无涂改、涂销或更改现象。
7.注意支票记载可更改处是否加盖原印鉴。
8.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9.注意支票是否已逾期一年(逾期一年失效),如有背书人,应注意支票提示日期,是否超出第六条的规定。
10.尽量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了解b客户支票信用。
第六条本企业收受的支票提示付款期限,最晚应于到期日后六日内予以处理。
第七条所收支票已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财务部门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物,或新开支票,只交付原支票,但仍须依上列规定办理。
第八条应收账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写折让证明单,其折让部分,应设销货折让科目表示,不得直接由销货账减除。
第九条财务部门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即转告营业部门,营业部门对于退票,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即寄发存证信函,通知发票人及背书人,并迅速拟订处理办法。
第十条营业部门将退票申诉事务送请财务部门办理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发票人及背书人户籍所在地(先以电话告知财务部门)。
2.发票人及背书人财产(土地应注明所有权人、地段、地号、面积、设定抵押;建筑物应注明所有权人、建号、设抵押;其他财产应注明名称、存放地点、现值等)。
3.其他投资事项。
第十一条上列债权确定无法收回时,应专案列送财务部门,并附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凭证呈总经理核准后,才能冲销应收账款。
第十二条依法申诉而无法收回债权部分,应取得法院债权凭证,交财务部门列册保管,倘事后发现债务人(在债务请求权有效期内)有偿债能力时,应依上列有关规定申请法院执行。
第十三条本企业员工不依本制度规定办理或有违法行为,致使本企业权益蒙受损失者,依人事管理规则论处,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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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应收账款追收管理制度
1、建立应收账款帐目,明确应收货款,分期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数额、期限、应付款人等内容。
2、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分级表,将应收账款按账龄分为合同期内、进入预警期内、到期、逾期、进入最后通牒期,进入专业追账期、付诸法律期和坏账期八级,制订相应的催收措施。
3、对应收账款加强日常监督,根据实际情况每周或每月打印出会计账上全部接近到期的应收账款记录进行分析和诊断,对每笔账款作出处理意见。
4、制订商账(逾期应收账款)追收办法,培训催收、追收人员。
5、设计商账追收工作流程,包括内勤提示、外勤催收、委托专业信用管理公司追收、法律诉讼。商账追收程序一般应包括下列步骤:
步骤
阶段
时间段
联系方法
催账形式
1
提醒客户
逾期第一天
传真
礼貌提示
2
提醒客户
以后第4天
传真
再度提示
3
了解问题
以后第4天
电话
了解客户发生了什么问题
4
第一次正式催账
以后第4天
传真
显示证据
5
严肃通知
以后第4天
传真
严肃通知
6
第二次正式催账
以后第4天
传真
显示证据
7
压迫客户式谈话
与6同一天
通话/拜访
表达不满
8
第一次经理对话
以后第3天
电话
催账级别升高
9
第二次经理对话
以后第3天
电话
最后一次谈话
10
最后通知
以后第3天
挂号信
最后通牒
11
送专业追账公司
一周以后
委托追账
与追账代理签约
12
提出法律诉讼
半年以后
委托律师
法律行动
第10篇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
如果没有好的管理制度,企业就会陷入一片经营混乱。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现金流,减少问题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有效销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释义
本办法所指“应收账款”指公司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 应收账款的确认
在收入实现时,确认应收账款。
第四条 应收账款的计价
应收账款原则上按照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
应收账款计价时要受到公司所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影响,公司营销中心应在合同签定时及时将对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告之公司计划财务部,以便于计划财务部准确计算应收账款。
第二章 应收账款管理中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不同性质的部门承担不同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计划财务部
(一)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监控;
(二)负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的定期分析与通报;
(三)负责坏账处理的财务操作;
(四)负责制作、发布账务报表,与客户对账,为催收提供账务数据确认等支持工作;
(五)监控、协调和支持催收工作;
(六)负责问题账款案件的诉讼工作。
第七条 营销中心
(一)负责组织各中心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确定客户等级,制定不同等级客户的信用限额标准;
(二)负责公司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
(三)对照合同,根据计划财务部所传递的信息对逾期未付款、未按期返还“往来账款确认单”的客户冻结其订单或停止对其发货;
(四)协助公司问题账款诉讼案资料的收集、问题的解决。
第八条 业务员
(一)负责即时向本中心反馈客户的重大经营信息,更新对客户的信用政策;
(二)负责所辖客户的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工作;
(三)对于逾期 天的应收账款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公司计划财务部、营销中心;
(四)协助所辖客户问题账款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第三章 客户信用政策制定
第九条 公司营销中心负责进行客户信用调查,并随时侦察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况),建立和维护公司市场信息库;根据调查结果组织客户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的制定和评审工作,制定公司信用政策。
第十条 信用限额是指公司可赊销某客户的最高限额,即指客户的未到期商业承兑票据及应收账款和按合同应回款未回款的金额总和的最高极限。任何客户的未到期票款,不得超过信用限额,否则应由业务员、营销总监、会计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 在公司营销中心组织下对现有客户建立“客户信用卡” 。每半年营销中心依照过去半年内的销售业绩及信用的判断,会同计划财务部确定客户信用等级,拟定其信用限额(若有设立抵押的客户,以其抵押标的担保值为信用限额),经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审批后,递至计划财务部会计人员备案。
第十二条 营销总监、常务副总、总经理可视客户的临时变化,在授权范围内调整对各客户的信用限额。
第十三条 为适应市场,并配合客户的营业消长,实际运作中业务员可临时提出申请调整客户信用限额,经营销总监确认、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审批后,可对该客户调整信用限额。
第十四条 对于新客户,在合同评审时由营销中心、计划财务部综合考虑客户基本情况、合同成本及风险情况,确定该客户信用等级,拟订其信用限额。
第十五条 未经营销总监审批,而出现的由于没有核定信用限额或超过信用限额的销售而导致的呆账,其无信用限额的交易金额,由业务员承担责任。
第四章 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
第十六条 计划财务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账,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协助催收应收款项。每月向营销中心发布“应收账款统计月报”。
第十七条 所有应收款项均按账龄基准记存。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账项(至少每月一次)。每月编制账龄账目分析,交财务总监审核。定期向营销中心发布上个月的应收账龄分析表。
第十八条 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每年向客户发送、回收“往来账款确认单”,并向营销中心通报回收情况统计。
第十九条 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计划财务部定期提供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指标,用于对业务部门的考核。
第二十条 营销中心负责对所负责款项的及时催收,保证合同款项按时到帐。
第二十一条 逾期前的催收
跟单员每月月末统计下月付款客户名单及合同情况,发送至营销总监及各业务员处,由业务员对所负责的客户提前 天进行付款书面提示,提示其制订付款计划并按时付款。到付款日业务员要确认客户是否按时付款,如不能按时付款要督促其 天内给出付款计划。
第二十二条 某一合同逾期后的催收
(一)逾期10天
1. 各业务员负责催收,并及时向营销总监汇报客户逾期原因、客户还款计划等;
2. 营销总监视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业务员催收款项;
3. 对于逾期或未逾期的应收账款,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该笔账款视为“问题账款”,计划财务部应立即介入催收,必要时提起诉讼或进行报案。
(1)客户信用情况严重恶化;
(2)客户恶意变更营业场所;
(3)客户法定代表人携款潜逃;
(4)客户采用诈欺手段(假电汇等)骗取货物,而后未能将货款汇出形成逾期账款的;
(5)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我公司产生坏账的其他情况。
(二)逾期30天
各业务员将客户逾期情况通知营销总监及常务副总,由营销中心、常务副总协助催收。
(三)逾期45天以上
该账款视为“问题账款”(具体见第五章),在与客户协商解决不成后,可提出法律诉讼。
第二十三条 对于某一客户累计逾期一定金额的催收
1. 某一客户累计逾期8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员直接催收;
2. 某一客户累计逾期在8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下,营销总监作为催收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3. 某一客户累计逾期超过100万元,应建立催收临时小组。总经理或常务副总作为总负责人,营销总监、业务员等有关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协助总负责人的工作。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第二十四条 对因质量、我方进度或其他纠纷导致客户付款逾期的,印刷中心或纸品中心须出具申请报告,确定明确的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由常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发送至营销中心继续执行合同或对该客户发货。
第五章 问题账款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问题账款”,是指本公司业务员于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过程中所发生被骗、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超过45天等情况的案件。
第二十六条 因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而发生的应收账款,代理业务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30天未收回,工程业务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期45天也没有按公司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视同“问题账款”。但情况特殊,经公司总经理特批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七条 各业务员负责收回全部货款。发生“问题账款”时,应收账款回收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发生“问题账款”时,营销中心和业务员进行相应的考核;
2. 考核结果直接影响业务员的绩效工资和销售提成。
第二十八条 “问题账款”发生后,业务员应于7日内,据实填写“问题账款报告”,并附有关证据、资料等,由营销总监查证并签署意见后,递交至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 由业务员组织填写“问题账款报告”。基本资料栏,由计划财务部会计人员填写;经过情况、处理意见及附件明细等栏,由业务员填写。
第三十条 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于收到“问题账款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与业务员及营销总监协商,了解情况后拟订处理办法,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示后,协助业务员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业务员填写“问题账款报告”时,应注意:
(一)务必亲自据实填写,不得遗漏;
(二)发生原因栏应简要注明发生原因;
(三)经过情况栏应从与客户接洽时,依时间的先后,逐一写明至填报日期止的所有经过情况。本栏空白若不够填写,可另加白纸填写;
(四)处理意见栏供经办人自己表明赔偿意见,如有需部门协助者,需在本栏内填明。
第三十二条 未按以上规定填写“问题账款报告”者,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退回业务员,请其于收到原报告的3天内重新填写提出 。
第三十三条 “问题账款”处理期间,业务员及营销总监应与相关部门充分合作。对于计划财务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配合查证等要求,该营销中心有关人员不得拒绝或借故推拖。
第三十四条 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该部门处理的“问题账款”,自该“问题账款”发生之日起30天内,尚未能处理完毕(指出现阶段性结果),应报告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 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问题账款”的受理,以“问题账款报告”的收受为依据,如情况紧急时,应由业务员先以口头提请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但业务员应于次日补具报告。
第三十六条 业务员未据实填写报告书,以致妨碍“问题账款”的处理,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可视情节轻重报请公司惩处。
第六章 坏账处理
第三十七条 坏账是指公司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第三十八条 坏账的确认
(一)债务单位破产或撤消,依法定程序清偿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二)债务人死亡,无遗产或遗产不足清偿,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三)债务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偿债义务,现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
第三十九条 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四十条 公司按照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第四十一条 计划财务部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坏账准备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冲减公司当年利润,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
应收账款账龄 比例(%)
1年以内(不包括1年) 5
1-2年(包括1年,不包括2年) 10
2-3年(包括2年,不包括3年) 20
3-4年(包括3年,不包括4年) 30
4-5年(包括4年,不包括5年) 50
5年以上(包括5年) 100
第四十二条 对于特殊的坏账项目,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可按较高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第四十三条 计划财务部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四十四条 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款项。坏帐的核销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核销,超过董事会授权金额的核销需要报董事会批准。
第11篇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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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现金流,减少问题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有效销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释义
本办法所指“应收账款”指公司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 应收账款的确认
在收入实现时,确认应收账款。
第四条 应收账款的计价
应收账款原则上按照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
应收账款计价时要受到公司所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影响,公司营销中心应在合同签定时及时将对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告之公司计划财务部,以便于计划财务部准确计算应收账款。
第二章 应收账款管理中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不同性质的部门承担不同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计划财务部
(一)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监控;
(二)负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的定期分析与通报;
(三)负责坏账处理的财务操作;
(四)负责制作、发布账务报表,与客户对账,为催收提供账务数据确认等支持工作;
(五)监控、协调和支持催收工作;
(六)负责问题账款案件的诉讼工作。
第七条 营销中心
(一)负责组织各中心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确定客户等级,制定不同等级客户的信用限额标准;
(二)负责公司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
(三)对照合同,根据计划财务部所传递的信息对逾期未付款、未按期返还“往来账款确认单”的客户冻结其订单或停止对其发货;
(四)协助公司问题账款诉讼案资料的收集、问题的解决。
第八条 业务员
(一)负责即时向本中心反馈客户的重大经营信息,更新对客户的信用政策;
(二)负责所辖客户的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工作;
(三)对于逾期 天的应收账款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公司计划财务部、营销中心;
(四)协助所辖客户问题账款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第三章 客户信用政策制定
第九条 公司营销中心负责进行客户信用调查,并随时侦察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况),建立和维护公司市场信息库;根据调查结果组织客户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的制定和评审工作,制定公司信用政策。
第十条 信用限额是指公司可赊销某客户的最高限额,即指客户的未到期商业承兑票据及应收账款和按合同应回款未回款的金额总和的最高极限。任何客户的未到期票款,不得超过信用限额,否则应由业务员、营销总监、会计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 在公司营销中心组织下对现有客户建立“客户信用卡” 。每半年营销中心依照过去半年内的销售业绩及信用的判断,会同计划财务部确定客户信用等级,拟定其信用限额(若有设立抵押的客户,以其抵押标的担保值为信用限额),经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审批后,递至计划财务部会计人员备案。
第十二条 营销总监、常务副总、总经理可视客户的临时变化,在授权范围内调整对各客户的信用限额。
第十三条 为适应市场,并配合客户的营业消长,实际运作中业务员可临时提出申请调整客户信用限额,经营销总监确认、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审批后,可对该客户调整信用限额。
第十四条 对于新客户,在合同评审时由营销中心、计划财务部综合考虑客户基本情况、合同成本及风险情况,确定该客户信用等级,拟订其信用限额。
第十五条 未经营销总监审批,而出现的由于没有核定信用限额或超过信用限额的销售而导致的呆账,其无信用限额的交易金额,由业务员承担责任。
第四章 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
第十六条 计划财务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账,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协助催收应收款项。每月向营销中心发布“应收账款统计月报”。
第十七条 所有应收款项均按账龄基准记存。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账项(至少每月一次)。每月编制账龄账目分析,交财务总监审核。定期向营销中心发布上个月的应收账龄分析表。
第十八条 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每年向客户发送、回收“往来账款确认单”,并向营销中心通报回收情况统计。
第十九条 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计划财务部定期提供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指标,用于对业务部门的考核。
第二十条 营销中心负责对所负责款项的及时催收,保证合同款项按时到帐。
第二十一条 逾期前的催收
跟单员每月月末统计下月付款客户名单及合同情况,发送至营销总监及各业务员处,由业务员对所负责的客户提前 天进行付款书面提示,提示其制订付款计划并按时付款。到付款日业务员要确认客户是否按时付款,如不能按时付款要督促其 天内给出付款计划。
第二十二条 某一合同逾期后的催收
(一)逾期10天
1. 各业务员负责催收,并及时向营销总监汇报客户逾期原因、客户还款计划等;
2. 营销总监视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业务员催收款项;
3. 对于逾期或未逾期的应收账款,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该笔账款视为“问题账款”,计划财务部应立即介入催收,必要时提起诉讼或进行报案。
(1)客户信用情况严重恶化;
(2)客户恶意变更营业场所;
(3)客户法定代表人携款潜逃;
(4)客户采用诈欺手段(假电汇等)骗取货物,而后未能将货款汇出形成逾期账款的;
(5)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我公司产生坏账的其他情况。
(二)逾期30天
各业务员将客户逾期情况通知营销总监及常务副总,由营销中心、常务副总协助催收。
(三)逾期45天以上
该账款视为“问题账款”(具体见第五章),在与客户协商解决不成后,可提出法律诉讼。
第二十三条 对于某一客户累计逾期一定金额的催收
1. 某一客户累计逾期8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员直接催收;
2. 某一客户累计逾期在8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下,营销总监作为催收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3. 某一客户累计逾期超过100万元,应建立催收临时小组。总经理或常务副总作为总负责人,营销总监、业务员等有关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协助总负责人的工作。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第二十四条 对因质量、我方进度或其他纠纷导致客户付款逾期的,印刷中心或纸品中心须出具申请报告,确定明确的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由常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发送至营销中心继续执行合同或对该客户发货。
第五章 问题账款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问题账款”,是指本公司业务员于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过程中所发生被骗、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超过45天等情况的案件。
第二十六条 因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而发生的应收账款,代理业务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30天未收回,工程业务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期45天也没有按公司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视同“问题账款”。但情况特殊,经公司总经理特批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七条 各业务员负责收回全部货款。发生“问题账款”时,应收账款回收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发生“问题账款”时,营销中心和业务员进行相应的考核;
2. 考核结果直接影响业务员的绩效工资和销售提成。
第二十八条 “问题账款”发生后,业务员应于7日内,据实填写“问题账款报告”,并附有关证据、资料等,由营销总监查证并签署意见后,递交至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 由业务员组织填写“问题账款报告”。基本资料栏,由计划财务部会计人员填写;经过情况、处理意见及附件明细等栏,由业务员填写。
第三十条 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于收到“问题账款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与业务员及营销总监协商,了解情况后拟订处理办法,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示后,协助业务员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业务员填写“问题账款报告”时,应注意:
(一)务必亲自据实填写,不得遗漏;
(二)发生原因栏应简要注明发生原因;
(三)经过情况栏应从与客户接洽时,依时间的先后,逐一写明至填报日期止的所有经过情况。本栏空白若不够填写,可另加白纸填写;
(四)处理意见栏供经办人自己表明赔偿意见,如有需部门协助者,需在本栏内填明。
第三十二条 未按以上规定填写“问题账款报告”者,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退回业务员,请其于收到原报告的3天内重新填写提出 。
第三十三条 “问题账款”处理期间,业务员及营销总监应与相关部门充分合作。对于计划财务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配合查证等要求,该营销中心有关人员不得拒绝或借故推拖。
第三十四条 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该部门处理的“问题账款”,自该“问题账款”发生之日起30天内,尚未能处理完毕(指出现阶段性结果),应报告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 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问题账款”的受理,以“问题账款报告”的收受为依据,如情况紧急时,应由业务员先以口头提请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但业务员应于次日补具报告。
第三十六条 业务员未据实填写报告书,以致妨碍“问题账款”的处理,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可视情节轻重报请公司惩处。
第六章 坏账处理
第三十七条 坏账是指公司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第三十八条 坏账的确认
(一)债务单位破产或撤消,依法定程序清偿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二)债务人死亡,无遗产或遗产不足清偿,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三)债务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偿债义务,现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
第三十九条 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四十条 公司按照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第四十一条 计划财务部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坏账准备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冲减公司当年利润,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
应收账款账龄 比例(%)
1年以内(不包括1年) 5
1-2年(包括1年,不包括2年) 10
2-3年(包括2年,不包括3年) 20
3-4年(包括3年,不包括4年) 30
4-5年(包括4年,不包括5年) 50
5年以上(包括5年) 100
第四十二条 对于特殊的坏账项目,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可按较高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第四十三条 计划财务部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四十四条 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款项。坏帐的核销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核销,超过董事会授权金额的核销需要报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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