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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制度重要性(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科技管理制度重要性

科技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科技研发、技术应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人才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科技资源的有效利用,推动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包括哪些方面

1. 科技研发管理:明确科研项目立项、执行、验收的流程,规定资金使用、成果归属等事项。

2. 技术应用管理:规定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机制,确保技术的快速转化。

3. 知识产权管理:制定专利申请、维护、许可和转让的政策,保护企业的技术秘密。

4. 人才管理:设立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激励制度,激发创新潜力。

5. 技术合作与交流:规范对外技术合作的程序,促进技术交流与共享。

重要性

科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创新环境:明确的研发流程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创新提供了安全的环境,鼓励员工进行探索和尝试。

2. 提升效率:标准化的管理流程可以减少决策延迟,提高技术研发和应用的速度。

3. 增强竞争力:通过有效的科技人才管理和技术合作,企业能够不断更新技术,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4. 规避风险:严格的管理制度能预防技术泄露,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5. 促进企业成长:良好的科技管理制度有助于吸引和留住科技人才,推动企业的长期发展。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科技政策: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涵盖各个方面的科技管理制度,确保无遗漏。

2.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随着科技发展,制度需要适时更新,以适应新的挑战和机遇。

3. 加强培训与沟通:定期组织制度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同时鼓励反馈与建议。

4. 强化监督与评估: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

5. 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奖励和惩罚,激发员工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确保制度的落地实施。

科技管理制度的构建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持续的优化和完善。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科技浪潮中稳扎稳打,实现可持续发展。

科技管理制度重要性范文

第1篇 科技公司保安管理制度(2)

科技公司保安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为加强保安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保证人员、车辆出入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录用及编制

(一)公司保安人员的录用需具备下列条件:

1、男性,年龄35岁以下,身高170公分以上;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2、秉公守法,正直向上,。

3、必须是正规保安公司警员,有保安公司介绍信方可录用

(二)编制

1、公司保安隶属于公司办公室主管。

2、队长1人,保安员2人。

三、职责

(一)责任范围:

1.公司护栏以内的全部设施安全管理;

2.人员、车辆正常进出

3.来访客人引荐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监督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作好人员和车辆出入公司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日常考勤监督、邮件收发、和公司旗帜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三)岗位职责

1. 保安队长职责

(1)对公司保安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各项保安工作,提出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意见;落实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

(2)及时掌握和了解本地区治安工作形势,有预见地提出保安工作意见和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积极组织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防自然灾害的“五防”安全法纪教育工作;负责安排保安器械的统一管理和发放、登记工作;负责安排对消防器械的检查工作并提出更换建议。

(4)组织保安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保安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5)监督考察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处理有关保安工作方面的投诉。

(7)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协调和配合其他各部门的有关工作。

(8)严格执行保安员的职责

2.保安员职责

(1)严格遵照制度,负责所属岗位有关保卫工作。

(2)遵照规定按时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

(3)在公司当值时,严格遵照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制度,并做好核实、登记事宜。

(4)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记录上报公司办公室。

四、行为准则

(一)个人仪表

1.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在警容镜前整理好仪容。

2.站姿正确(跨立式,两脚略与肩同宽),坐姿端正。

3.保安器械要按公司要求统一佩戴。

(二)礼貌服务

1、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人时,需使用礼貌用语。

2、公司车辆进出公司大门时,值班保安人员应站立在机动门口前,向行驶车辆行举手礼。

3、热诚对待客人,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4、在工作岗位上不准看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

5、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五、安全保卫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货车出入公司管理

货车因事需进入公司,须在门卫处填写登记表,详细登记事由、车牌号码后方可进入公司;货车拉货出公司,保安须依有关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件,核对数量或件数确保无误后,方可登记放行。

2.人员出入管理

(1)公司职员须佩戴工作证,方可出入公司。

(2)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出公司的凭领导签发的出门单方可外出。

(3)外来人员进出公司,须持临时出入证或填写来客访问表后,方可进出

(4)其他外来人员因事需出入公司,须持办公室开具出门单,方可进出

3.巡查制度

(1)白天

由值班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办公室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2)夜间

由值班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办公室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夜间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六、保安器械的保管、领用、使用及交接制度

(一)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细记录。

(二)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1)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七、附则

1、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2、解释权归办公室

第2篇 科技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3)

科技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三)

一、凡是公司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一定都要做到衣着整齐。一律都要佩戴司徽(高层领导除外)和着工装上岗;如有违者,公司将分别对员工本人给予5元/次(由部门负责人亲自执行)、对部门负责人本人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公司高管也要着工装上岗,违者也将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

(注:质检部、物流部、仓库的所有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可以不着工装,最好是穿工作服,但早操和重大活动期间,必须要着工装。)

二、所有员工在上班时,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个人卫生。

要把发型修饰得当、梳理整齐,不准把头发染成怪色。男士不准留长发、长胡须和长指甲,其发标准为前不过眉、后不触衣领;女士要做到淡妆上岗,长发不要披肩,指甲也不要过长,并不要佩戴比较张扬的饰物,身穿衣物也要做到经常换洗,特别是身穿的内衣衣领要一直保持干净无污。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对员工本人给予5元/次、对部门负责人本人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如处罚后仍没有及时改正者,将待岗实习七天,工资等一切待遇都按本岗位实习期待遇发放。

三、工作时间,所有员工都要坚守岗位,一律不准随意脱岗、串岗和离岗,特别是仓库重地;一律不准在其它部门无事闲聊、闲逛或干与本人业务无关的事情,以及找借口拖延工作时间。如有违者,一经有人举报并查实或被主管领导当场发现,对当事员工和该部门负责人及所串部门负责人都将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

四、工作期间,一律不准私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报纸、杂志和刊物等(公司高管及部门负责人特意安排的工作除外),一律不准听音乐和打瞌睡(如确实出现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必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上一级主管领导告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发现,将对本人给予5元/次的经济处罚(如本部门负责人及其它部门负责人也在场,也将给予同样处罚);部门负责人自己违反的,将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

五、一律不准随意上网聊天和玩游戏等,如确实是工作需要,必须要先向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对员工本人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由部门负责人执行),如部门负责人违反者,将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

六、各个部门都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主动做好本部门及行政划分区域内的卫生打扫和清理工作,每个部门都要设立卫生值日轮流表,要落实专人负责每天的卫生打扫和清理工作;一旦公司有大型活动时,如个别部门因忙于工作不能进行公共区域的卫生打扫和清理时,要和临部门负责人商议解决的办法,等活动结束后再补偿此项工作;如有违者,将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七、各个办公室的办公桌上都要保持卫生干净、资料存放整洁,

绝不允许杂乱无章,如要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除妥善保管好重要材料和数据外,要把所有物品收放整齐,并把椅子推靠在桌边。如有违者,将对当事员工给予5元/次的经济处罚;如有部门负责人违反者,将对其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

八、工作时间,各办公室和各办公区域及有代理商时,一律不准大声喧哗、唱歌、吵闹、闲聊;一旦出现此类事情,首先将对本人进行提醒,不听劝阻者,将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一律不准打架、斗殴和惹弄是非,如一旦发生此现象,情节较轻的,将对矛盾挑起人进行100元的经济处罚,对另一方也将进行5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公司全体员工大会上作以检讨,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公司。

九、接待来访客户和业务洽谈及接听客户咨询电话时,一定要注重各方面礼仪,其标准为:

1、和客户沟通、交流和解答问题时,一律要用普通话,严禁带有地方方言。

2、无论何时何地,每当路遇客户和经销商时,一定要积极主动先打招呼:老师好!。

3、接听来访电话时,必须首先客气地说:您好!我是神农科技___部___,很高兴为您服务;接听公司内线电话时,必须说:您好!___部___。

4、见到公司领导时,必须主动打招呼:您好!___领导。就坐时,必须起身迎接领导,并让领导先坐下。

5、到各部门办理业务时,必须要先敲门,经对方允许后,方可进入。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对员工将给予5元/次的经济处罚,如有部门负责人违反者,将对其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

十、在公司里,一定要相互尊重、友好相处,一律不准随意顶撞公司领导,轻者将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做检讨,重者将立即开除。

十一、不准随意使用公司电话闲聊,更不准随意因私事拨打公司长途电话。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属实,将对当事者所使用的话费预估,并对其给予10倍的经济处罚,并在本部门会议上做检讨。

十二、未经其它部门负责人允许,一律不准使用其它部门的电脑。不准到其它部门随意翻阅文件、资料、账簿和函件,如有违者均按涉嫌偷盗公司机密处理,一旦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对情节较轻者将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做检讨,对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部门的电脑,一律不准其它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随意使用和操作,否则,将对本部门负责人给予50元/次的经济处罚。本部门的电脑必须设置密码,密码要由该负责人掌管;各部门的重要资料一律不准放在电脑桌面上,如有违者,对该部门负责人将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如发现有私自将密码透露他人者,将对其给予50元/次的经济处罚。另外,u盘、硬盘要按公司规定执行,并由专人管理,内存的业务资料,不经z总批准同意,一律不准擅自拷贝给他人,内存的行政资料,不经王总批准同意,也一律不准擅自拷贝给他人,违者按泄露公司机要文件,并依照公司《企业保密规章制度》执行。

十四、严格管理好公司各方面资料,如未经部门负责人指派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随意索取、打印、复印和拷贝其它部门的资料;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准随意擅自进入市场部、财务部、档案室、仓库及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如有违者,将对当事人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对该部门负责人将给予30元/次的经济处罚。

十五、一定严格遵守公司上下班制度,一律不准迟到、早退和随意旷工,有事做到请假(电话请假无效)。如有违者,将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特殊情况除外(包括:自己或直系亲属有病住院并能开据市级以上住院证明及遇到紧急交通事故者除外),如一个月内有连续两次迟到或早退者,将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如有月考核资格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将取消月考核资格;无故旷工者,将给予30元/次的经济处罚,连续累计7天者,公司将给予开除。

十六、所有人员如有事需要请假,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同意后,并把请假条交到行政部加以备案,如有违者,公司将按随意旷工给予处理,并对其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

十七、所有员工一律不准代他人签到

,违者按共同迟到或早退处理,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开除处理。

十八、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所有人一律不准在任何空白考勤表上私自进行补签,因工作原因未及时签到者,事后应及时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与次日一早递交行政部进行补签;否则,将按随意旷工给予处理。

十九、因业务需要加班时,首先经本部门负责人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再递交行政部进行备案;否则,公司将不给予加班费。一律不允许加班补报。

二十、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准擅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时,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擅自外出者不准超过一小时);所有员工都要坚守工作岗位,如没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无故离开本部门15分钟以上者,一律按脱岗处理,并对本部门负责人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如高管违反者,也将给予30元/次的经济处罚。

二十一、上班期间,一律不准在办公区域吸烟,如有吸烟者须到卫生间(王总办公室除外)。如有违者,对员工将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由部门负责人执行),部门负责人自己违反的将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部门负责人自罚),高管违反者将给予30元/次的经济处罚。个人吸烟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卫生,一律不准随地乱扔烟头,违者按吸烟处罚。(请大家互相监督,如有不接受者请向z总直接投诉,并给予投诉者以罚款金额一半的奖励)

二十二、所有员工(包括中高层)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准吃零食,违者将给予5元/次的经济处罚。

二十三、禁止在办公场所进餐(市场部值班人员、少数民族员工、特殊情况除外)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员工5元/次的经济处罚;午餐要统一进餐,进餐时一律不准饮酒,一经发现将对当事员工进行10元/次的经济处罚(由部门负责人执行),如有部门负责人自己违反,将对其进行20元/次的经济处罚;在业务宴请中,任何人都不允许过量饮酒,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二十四、公司员工一律不准在公司为自己的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将对当事者进行10元/次的经济处罚(由部门负责人执行);如一旦发现在其部门充电并未及时制止,将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次的经济处罚。

二十五、所有员工一定要保存和管理好公司一切财物,一律不准把一切物品带出公司(包括:烟灰缸、茶杯和所有办公用品及各种设施),违反者将对其进行物品原价值10倍的经济处罚。如有偷盗公司及他人财物者,经调查属实后,一律开除公司。

二十六、所有员工,一律不准在市场和公司肆意散播对公司不利的言论;如有违者,经调查属实后,轻者处于100元的经济处罚,重者将开除公司。

二十七、因工作之便私拿回扣或收受贿赂者,经调查属实后,将一律开除公司;私自侵占公司财物的,轻者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处理,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二十八、如执行力不到位(按各部门执行力细则为准),将对员工进行10元/次的经济处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20元/次的经济处罚。

二十九、开会时,手机如有响声,将对员工进行10元/次的经济处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20元/次的经济处罚、对高管进行5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三十、南北物流、南网络部、公司仓库,一律不准让公司以外的人员(包括员工家属)进入,领导视察、公司产品及材料供应商或公司上层领导允许的人员除外;如有违反者,第一次将给予该部门负责人50元的经济处罚,隐瞒不报的,一旦公司发现并查清事实后,除直接取消该部门负责人的年终奖金外,对该部门所有员工也将进行每人50元的经济处罚,如再有如此事情发生,将对该部门负责人做严肃处理。

三十一、公司统一下班后,各部门都必须检查和关闭好所有门窗及一切用电设备(包括灯、电脑复印和打印机等);否则,将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出现此类事情,将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的经济处罚;如第三次再出现此类事情,该部门负责人将被待岗10天,并享受本部门实习工资待遇。

三十二、部门的值班工作,由本部门负责人亲自安排,所有员工不准到三楼宿舍休息,违者将对本人及该人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10元的经济处罚。

第3篇 _科技大学水电管理规定

科技大学水电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水、电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水、电正常供应,保障水、电设施安全可靠、计量准确以及合理用能、减少浪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范围为我校水、电管网上所有用水、用电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条 全校水、电用户划分为五类,即校园公共用户(办公楼、车库、图书馆、教室等区域的使用人或管理单位)、学生公寓用户、住宅用户、经营活动用户、其他用户(基建、维修改造工程、科研、附属单位、临时用户等),根据不同用水、用电性质,分别实行免费,定额补贴、超额付费,全额收费等管理模式。对住宅、经营性活动、科研活动、维修基建等实行水、电全额收费;行政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公共设施、学生公寓等实行用电定额管理,超出部分全额收费,用水纳入计量,暂不收费。

第三条 按照“收支两条 线,暗补变明补”原则,对各类能源做到应收尽收,各水、电使用单位和个人都应树立自觉缴纳水费、电费的全局观念,促进我校水、电收费管理规范化。

第二章 水、电计量设施管理

第四条 水、电计量表是学校水、电计量管理的重要设施。后勤处代表学校对全校所有水电管网上计量表进行管理,包括对选购、校验、安装、使用、维修、报废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行政办公场所、教学科研场所、学生公寓等用水、用电的场所,逐步推行电表安装到每一个单独的用户,水表根据具体情况安装到楼、楼层或单独用户,首次安装费用由学校承担;租用、借用或临时使用学校公用房,从事具有经营性质活动的商户或个人必须申请安装水表、电表,安装费用由用户自理。

第六条 凡在学校水、电管网上用水、用电的单位和个人,若需安装、更换水、电计量表,必须到后勤处能源管理科进行申报,由能源管理科负责登记备案。

第七条 经过正常申报程序后,后勤处受理计量表安装、更换具体事宜,发出委托施工通知书,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施工。

第八条 选购按照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制造的水、电计量表产品。

第九条 用户怀疑计量设施不准,需提出校验书面申请,由后勤处能源管理科负责校验有关事宜。经校验,计量表误差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校验费由用户自理;如计量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校验费用由学校承担。

第十条 基建、维修改造、其他临时性项目以及其他情况需要使用学校水、电能源的,由甲方通知施工单位或个人到后勤处能源管理科办理申请用水、用电手续,缴纳使用押金。后勤处负责安装计量表,安装费用由用户自理。项目完工后由甲方通知后勤处能源科拆除计量设施。

第十一条 用户应妥善保管水卡、电卡,如有遗失情况,在补卡时收取制卡工本费。

第十二条 个人用户的水电卡、计量表在使用中损坏,由使用人承担更换费用;公共用户的表具经认定属于自然损坏的,由学校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章 水费、电费的收缴

第十三条 后勤处是学校唯一的水、电收费管理部门,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都无权以任何方式直接、变向收取水费、电费,如有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查实,将追缴所收取的费用并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水、电收费标准。如遇价格调整,在省市调价文件出台后及时调整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类水、电用户缴费方式

1.各校内单位用户,如属用电定额补贴范围内的,由学校核定当年用电指标,下拨各单位,超出部分由使用单位全额支付;用水纳入监控范围,暂不收费。

2.南、北校区住宅居民用电、用水实行全额收费。电表、水表安装到户,按实际用量收费。

3.单身宿舍职工用水、用电实行全额收费。电表安装到个人用户,按实际用量收取电费;水表安装到户,水费由户内各个住户自行协商分摊(以国资处提供的住房名单为准)。

4.南、北校区学生公寓用电实行定额管理、超额付费的管理办法,由后勤处负责制定南北校区学生公寓用电收费细则,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执行。后勤处能源管理科负责建立用户档案并给宿舍用户充值,超出补贴额度的电费须全额支付,由各宿舍成员自行协商分摊。学生公寓自来水使用纳入监控范围,暂不收费。学生公寓地热水收费标准由后勤处科学核算成本后,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经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执行。

5.新建项目、临时性项目、维修改造项目按照计量的总量收取水费、电费,如不按时缴纳,从项目结算经费中扣除水费、电费和滞纳金。

6.本着“谁用能,谁付费”的原则,将科研用能纳入能源监管、回收范围,根据用量全额收费。由后勤处、科学研究院和财务处协商制定科研用水、用电收费细则。

7.租用、借用学校房屋、场地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水、电用户和挂靠各院、处、所等非学校建制的单位用户,按实际使用量全额收取水费、电费;使用学校水、电资源,且在日常办公运行之外从事具有经营性质活动的校内单位实行先全额收费,后申报补贴的收费办法,由校节能领导小组制定用能补贴方案。难以界定水、电使用性质的报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8.校外单位临时借用学校的活动场所(教室、报告厅、活动中心)举办各类活动等,根据具体情况缴纳一定水、电等能源使用费,具体的收费标准由后勤处负责制定。

第十六条 押金的收取。新建项目、临时性项目、改造维修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租用、借用学校房屋、场地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商户和个人必须缴纳水、电计量设施押金,由后勤处参照各类水、电计量设施成本收取。

第四章 水、电日常运行管理

第十七条 未经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学校水、电转接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八条 为保障正常供水、供电和公共安全,后勤处负责召集有关单位不定期进行水、电计量设施、管网检查,在执行检查任务时,用户不得拒绝或推诿,并应派专人配合和随同检查。

第十九条 水、电管理人员对出现的故障和问题要及时维修,对发现的跑、冒、滴、漏要立即抢修,不得拖延,保障水、电管网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 各类基建、维修改造项目如涉及到新建、改建给排水、供电线路等,必须在开工前将水、电改造方案报后勤处审批、备案,经同意并装表后方可使用学校水、电能源。各类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施工、运输等挖断、压断自来水及采暖管网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水流失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相应的修理费用。

第二十一条 除工作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变动学校的水、电运行设施。严禁私自安装或改装水表、电表。严禁擅自启动铅封、变动计量数字或采用其他方法致使计量不准。严禁表外接线用电、接管用水以及其他通过非法手段窃取学校水、电的行为。

第五章 违规处罚

第二十二条 通过各种形式窃取学校水、电的,一经发现、查实,后勤处有权视情节给予立即停止供电、供水,催缴窃取的水、电使用费,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窃取能源者必须出示足够证据证明窃取的水、电使用量,否则按照可以判定的最大功率、容量、使用时间来计算应追缴费用。对于性质恶劣,触犯相关法律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私接管网将学校水、电提供给他人(或单位)无偿使用,或是私自收费(含变向收费)的,一经查实,除按第二十二条 处理外,经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后,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无特殊原因,不按期缴纳水、电使用费且经工作人员两次催缴(催缴单送达欠费人且签字确认)仍然拒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后勤处有权对其实施阶段性停供水、电措施,停供水、电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水、电设施的运行维护人员、收费人员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行为的,一经查实确认,给予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违反制度的管理人员,责令管理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私开消防阀门取水、破坏给水设施或在水表井上堆弃杂物的,后勤处有权联合校内相关管理单位责令违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造成学校损失或不良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鼓励各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违章 用水、用电和窃水、窃电行为,学校对举报者给予适当奖励,后勤处联合宣传部对违章 、违法使用水、电的行为进行媒体曝光。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以前各类相关文件与之不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第4篇 科技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某科技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声像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文书档案、声像资料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归档,部分资料须在行政部备份。

第二章 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 归档范围:

公司印发的公文。

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程序文件。

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

公司重要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决议、总结、重要发言、会议纪要等。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资料。

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及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及传真。

公司重要的技术资料、供应商档案资料、客户资料等。

公司管理人员的任免文件资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

公司所有员工的考核与培训资料。

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简报、照片(及底片)、录音、录像等。

公司及产品的获奖证书。

第五条 资料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批准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归档。

第七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由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收集并交行政部归档保管。

第八条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培训、学习、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必须将重要文件资料向行政部办理归档。

第九条各部门须有一名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定期归档制度。

第三章 归档管理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的业务及工作现状,编制案卷类目 。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明细名称。

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文件资料按照案卷类目放入文件夹内,对号入座。

第十二条 在归档的文件资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归放在一起,不得分开。

第十三条 对于重要的声像类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在卷首附上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科技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某科技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包括:

公司给员工个人配置的通讯工具(手机、bp机)、办公桌椅、电话机和员工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

公司给部门配置的文件柜、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

公司公用的办公设备,如公共区域的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公司为部门购置的书籍、杂志和报刊。

第二章 个人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行政须在新员工到岗之前为其配置一套桌椅及一套办公用品。

第四条 员工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

公司员工领用办公用品须至行政部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

公司员工应当自觉爱护公司财产;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第三章 部门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五条 除办公文具以外的所有办公用品皆以部门为最小申请单位。

第六条 部门申请购买办公用品的程序:

第一步:部门经理填写《办公用品申请表》;

第二步:交于公司行政部(分公司则交于分公司行政,由其统一传真至上海行政部);

第三步:上海行政部查对库存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一核准,上报董事长;

第四步:董事长签核;

第五步:上海行政部将申请结果及购买方式或地点反馈给各部门经理(分公司则反馈

给分公司行政)。

第七条 部门办公用品领用之后,由部门经理分发办公用品给指定使用人,如使用人更改,则部门经理须至行政部变更记录。

第四章 公共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八条公司公共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和维护。

第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应当爱护公共办公用品,打印、复印避免浪费。对于公司内部文件资料,提倡使用二手纸。

第十条 员工在使用公共办公用品时,如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向行政部或公司网管报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办公用品使用人追究损坏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6篇 安全责任制:设备管理部靠性技术监控与科技专责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__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靠性、技术监控与科技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__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靠性、技术监控与科技专责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__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__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__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__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__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在公司设备管理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设备管理部科技创一流主管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科技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科技发展规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设备管理部科技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协助正、副主任编制和修订公司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标准,编制和修订公司技术监控网络和公司年度设备可靠性计划、总结。

3.4 编制公司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总结。与技术监控承包单位进行勾通,参与拟订技术监控合同,对技术监督承包单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并及时反馈实施情况。

3.5 按照公司技术管理标准要求,按期与各专业组技术监督员了解公司各系统的技术监督状态,对异常状态及时发现并制定技术处理方案,监督实施。

3.6 及时收集、上报各类设备可靠性和技术监控数据。组织开展设备可靠性分析,并实施可靠性指标和技术监控指标的监督与考核。

3.7 针对安全生产、施工技术难题,组织专题攻关或综合分析研究,使科技工作走在生产、施工的前边,不断增加安全工作上的科技含量。

3.8 不断完善公司现场各项技术标准,并认真宣传贯彻,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施工的安全工作机制,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事事有考评标准。

3.9 把安全生产、施工列为开展靠性、技术监控、科技情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先进经验和科学方法要及时组织交流,以提高公司整体安全工作水平。

3.10 负责向公司有关领导建议改进人员和设备安全方面的技术装备、技术改造等工作。

3.11 遵守《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负责公司科技计划、科技技术的保密工作。确保公司科技秘密的安全。

3.12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安全技术管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3.13 对安全生产、施工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要作为科技工作的长期课题,进行研究。

3.14 参与本专业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__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设备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__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__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__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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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科技公司产品检验合格证管理办法

_科技公司产品检验及合格证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及最终产品出厂管理、产品的最终检验由技术质量部负责,产品合格证由技术质量部统一制做和发放。

一、产品检验

1.新品开发项目样机完成具备验收条件时,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检测,产品开发部协助,技术质量部出具检测报告。

2.最终产品出厂前,技术质量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检测各项技术指标,出具检测报告。

二、产品合格证管理

1.合格证的内容及要求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规定和设计。

2.合格证由技术质量部专人管理和发放。

3.发放合格证的产品范围

直接销售的产品发放产品合格证。

4.合格证发放程序。

1)发放合格证的产品应依据产品标准或由总工批准的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经技术质量部组织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产品合格证。

2)出厂产品合格证由质量主管认真填写具体内容并加盖技检专用章后,随产品出厂。无产品合格证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厂。

3)技术质量部对发放的合格证应做好记录。

4)各种质量印章由技术质量部统一保管。

第8篇 附二医院医疗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室内质量控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加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控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第9篇 奶业科技公司不合格管理办法

奶业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管理办法

1、定期由经理召开质量例会,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人员参与。

2、由质量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汇报生产中、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办法,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3、严明奖惩制度,对于不按操作规程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质量事故进行处罚,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损耗人员进行奖励。

4、对外来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及企业内部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性时研究,分析原因,及时想办法,及时提出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5、不合格的处理

(1)对于采购原辅材料出现的不合格,应做拒收或退货处理。

(2)对于过程检验中:脂肪、蛋白质不达标,杂质度超标,计量不足,灭菌温度不够等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纠正,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3)出厂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时,对不合格项目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则制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应由质检科对成品库中该批产品进行辨别和标识,发《不合格通知书》由生产科对该批产品进行报废处理,由质检科长组织生产质检、化验等技术人员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由生产科改进后再重新投入生产,不合格品严禁出厂销售,置于不合格区,设不合格品台帐,

4、包膜包装箱刷不清、错印,不完整、脏等该包膜包箱为不合格品,更换包材,将不合格包材置于不合格区,等后集中处理。

5、成品超过保质期为不合格品,置于不合格区等候集中处理。

6、对于不合格的处理,由质检科向经理汇报情况,按规定由质检科做相应处理并且对处理要有明确记录。

第10篇 奶业科技公司检验管理制度

奶业科技有限公司检验管理制度

1、质检科负责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使检验职权,对产品逐批逐次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2、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规定为一个生产批,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开据合格检验报告方可出厂。

3、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准出厂,应重新自同比产品中抽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制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4、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

5、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及时维护,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6、应按gb5408.2-99及qb1554-92的标准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

7、灭菌乳每批次必做的出厂检验项目是: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微生物、净含量、感官、杂质等;含乳饮料每批次必做的出厂检验项目是:蛋白质、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感官等。

8、对于灭菌乳中硝酸盐、亚硝酸盐等_号检验项目和含乳饮料中脂肪、酸度、总砷、铅、铜、脲酶试验、乳酸菌、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着色剂等_号检验项目,每年5月和11月分别进行一次检验,本厂不能检验的项目由质检科委托有检定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定。对于质检部门、卫生部门监督抽查的检验报告中对以上项目进行检验的,可相应减少项目的检验次数。

9、每年参加一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出厂检验能力对比试验,保证实验室数据准确有效。

10、灭菌乳过程检验:根据牛奶生产需要,牛奶生产过程中设置,原料乳检验、净乳、标准化杀菌(予处理检验)、无菌包装灭菌计量检验,由于工业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必须立即纠正,故过程检验记录中只记录出现上非常现象。

过程检验的标准:

(1)原料乳的检验:原料乳滋气味正常,脂肪、蛋白质达标,酸度≤18°t,酒精试验阴性,颜色为乳白色或微黄色。

(2)予处理检验:杂质度≤2ppm,脂肪≥3.1%,蛋白质≥2.9%,酸度≤18°t,酒精试验阴性,颜色滋气味正常。

(3)无菌包装灭菌,计量检验:超高温灭菌温度,均质压力达到灭菌和均质的要求,包装容量达标。

11、含乳饮料的过程检验:

(1)原料乳的检验:原料乳滋气味正常,脂肪、蛋白质达标,酸度≤18°t,酒精试验阴性,颜色滋气味正常。

(2)预处理检验:杂质度≤2ppm,脂肪≥1.0%,蛋白质≥0.7%,酸度50°t-85°t,有果奶正常滋气味。

(3)无菌包装灭菌,计量检验:超高温灭菌温度138℃,均质压力20mpa,包装容量达标。

牛奶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及时报质检科负责人,按《不合格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过程检验3中的不合格立即纠正,对出现的非正常现象进行记录,并总结经验。

第11篇 新能源企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推动科学技术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安全经济、文明生产水平,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认真贯彻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成立了以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各职能科室技术骨干参加的__(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学技术领导小组,日常科技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科学技术领导小组见附件一。

科技领导小组负责科技机构与任务、科技项目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的分级管理、科技合同管理、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及科技成果管理等,组织全公司年度科技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科技项目及科技成果的统计,对科技成果的验收、评议、鉴定、申报、奖励、交流和推广应用以及向__集团公司技术部总结汇报风厂科技项目完成情况。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新型工艺、材料、技术应用项目;

先进管理办法推广应用项目; 重大设备缺陷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 技术改进和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新产品开发项目; 公司认定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其它项目。

第三章 科技项目相关规定 各风厂每年十一月底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科技项目,生产技术部组织专业人员审核汇总后,报公司领导后确定年度科技项目,同时确定项目负责人。

要求全公司所有技术人员都要积极投身到科技项目活动中,可跨专业、跨部门独立或合作承担科技项目。 项目负责人可依据项目情况确定完成此项目的合作部门及人员,编制开发研制费用计划,并经批准后由科技专项基金中列支,同时,项目负责人要与生产技术部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确定有关事宜。 科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其技术管理职能在确定项目时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其他管理职能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项目研制过程中需外协时要提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最终由公司领导批准。 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报科研结论报告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由生产技术部根据项目内容组织相应层次的技术鉴定,形成鉴定结论,确定项目完成情况。 对当年度能够应用的项目列入当年大修或更改工程项目计划。 科技项目按成果管理程序申报科技成果,或投入生产实践,并可作为技术人员考核晋级的条件。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公司每年在自行安排的更改工程中计列一部分科技专项基金,用以列支:科研中硬件设施费、项目开发费、协作费、调研费等;人工费是否列支,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列支,人工费最高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资金的管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可参照更改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章 科技成果申报 全公司各单位原则上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一次本年度科技成果,完成的科技项目即可随时申报。

所申报的成果至少要经过3个月的实践检验。 经筛选的成果可以参加电力公司、国家申报科技成果。 由一个单位完成并能够独立应用的科技成果可单独上报;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项目负责单位会同参加单位联合上报,联合上报时必须就完成单位排序和主要完成人排序取得一致意见。

对于在生产现场设备检修维护时的个人发明成果,包括技术革新、工艺改进、制作专用工具等个人成果,可随时申报。 申报科技成果应具备下述材料: 科技成果登记表; 按规定应出具的证明材料; 全套技术资料; 革新前主要问题及状况,主要革新内容,革新后状况及应用情况,主要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详细说明。 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定义 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成果完成过程中,提供技术和设备,对成果完成起到重要作用的单位。

主要完成人是指对成果的完成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人员,一般具备下述2个条件: 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 在研制过程中直接参与并对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作出重要贡献。 各类科技成果申报的基本条件和评审最低标准如下: 新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计、计算机应用及软件等):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新,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技成果:在推广应用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对已有的成果改进、完善、提高或在厂内推广应用面较大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采用新技术(包括引进、消化和吸收):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科技管理、推广、应用、计量、科技情报等: 科技管理: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新,对促进我公司及__公司科技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标准:对我公司的生产、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计量:按新成果或软科学处理。 科技情报: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造,对电力生产建设等方面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软科学:达到公司先进水平,有所创新,被公司本部采纳,并对企业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第五章 科技成果的评选及奖励

评选: 科技成果按应用效果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评定, 每年评审一次。 设立科技成果奖和合理化建议奖,其中科技成果奖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五个等级;合理化建议奖和qc成果奖励分别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五个等级。 科技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奖经生产技术部初审,报公司领导审批。 对个人的发明成果,由生产技术部不定期进行评选,按科技成果的奖励等级进行奖励。

奖励:科技成果奖的评审本着宁缺勿滥、少而精的原则。奖励标准如下: 科技成果奖: 特等奖:10000元以上(具体数额由科技含量及创造的经济效益确定),颁发奖励证书; 一等奖: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二等奖:5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三等奖:2500元; 鼓励奖:500元。 合理化建议奖及qc成果奖励: 特等奖:3000元以上(具体数额由科技含量及创造的经济效益确定),颁发奖励证书; 一等奖:1500元,颁发奖励证书; 二等奖:500元,颁发奖励证书; 三等奖:300元; 鼓励奖:100元。 奖励说明: 获奖项目的奖金不重复发放。如获奖项目已经获得过某种奖励,又获得高一级的奖励时,只发放奖金的差额部分,其余部分可作为企业的奖励基金或科技活动基金。 “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计算机软件成果”、“科技情报成果”、“qc成果”等一律按本管理办法管理。

第六章 考核规定

生产技术部将不定期对科技活动和qc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考核情况做出测评,上报测评结果。 科技活动要求有科技攻关领导小组、有科技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每季度至少记录一次)。缺一项扣所在风厂100元。 qc活动要根据立项情况,按照qc活动的程序从选题理由、现状调查、要因分析、制定对策、效果检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遗留问题等方面作好活动记录。要求每季度至少有一次记录,缺一次扣班组所在单位100元。 各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不及时上报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各单位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本年度科技成果,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各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qc小组

立项计划,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各单位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本年度qc成果,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第七章 附 则 本管理办法适用公司各单位,“办法”中未列事项,按上级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qc小组课题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二。 qc小组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三。 qc成果计划汇总表见附件四。 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科学技术领导小组 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技术部部长 成员: 生产技术部成员

附件二:qc小组课题注册登记表 单位、部门:___风厂 qc小组名称:____班qc小组 课题名称立题时间课题编号年 月 日组长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立题理由: 本部门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注:不能用课题名称代替小组名称。

附件三:qc小组注册登记表 单位、部门: 小组名称成立日期登记日期登记注册号____班qc小组年 月 日年 月 日组长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 组员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或工种成员变更情况

第12篇 奶业科技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奶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保证安全生产。

2、生产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3、生产岗位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着个人衣服上岗。

4、车间专职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随时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5、电器和机械设备故障应有专业人员排除,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

6、厂区内需动火时应请示领导,动火现场要设专人监管,人走火灭。

7、每天上班前,对设备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 情况后,方可开机。

8、应防止水及其它杂物进入电控箱,保证电源安全。

9、电气系统接地良好,以防止外界干扰电脑引起误操作。

10、做好车间的门窗安全管理,注意防盗。

第13篇 奶业科技公司生产过程管理、考核制度

奶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的管理与考核制度

本公司对生产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对所发生的不合格及时进行纠正和预防,避免上一工序的不合格流入下一工序造成更大面积的不合格和损失。

1、工作人员进入车间前,进到更衣室更换工作服、工作帽、水鞋,然后把换下的衣物放置到规定位置,戴好防护手套并洗手消毒,双脚通过消毒池,进行车间。

2、根据各自分工,首先应检查电源、气源、及所在岗位主要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安全可靠。并且检查各管道连接处阀门开启状态,活接、连接状况是否正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配料员要将配料完毕的乳取样拿到化验室化验,达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生产。

4、经检验合格的标准化乳(配料完毕的乳)经巴氏杀菌冷却打到巴氏奶储罐暂存。暂存温度为25℃以下,并且保存时间不易太长,应低于4小时。如果时间稍长,需做蛋白变性试验,或煮沸试验,如不变性,即可生产,否则停止生产。

5、超高温灭菌机、均质机、无菌包装机及管线、阀门等要经过彻底清洗、灭菌后方可投入生产。

6、每台包装机前30袋奶都要毁掉,随后取6袋奶,其中3袋做蛋白质、脂肪化验用,并做好记录;其余3袋做好标记用于保温试验。并且在生产过程中每100袋取出1袋做好标记,用于保温试验。在包装过程中,随时抽样检查包装容量,不合格随时检出,并对这段时间的奶进行复检。同时,调整罐装机的罐装容量,直到达标为止。

7、装箱工逐袋检查包装物图案的好坏,是否有漏包、打码是否清晰,如有问题及时通知操作人员调整。

8、包装机操作人员在生产前一定要对本工作区域进行空间消毒,并检查双氧水的浓度,如低于30%一定要更换,不足要及时补充。

9、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有检查、有记录、有考核。要对各生产过程中各工作岗位的运行程序操作状况及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明确到人。杀菌消毒过程要对消毒液的配制比例及消毒时间单独记录。质量是企业命脉,在生产过程中要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检查记录,设备要做到专人负责,专人保养。

考核办法:

1、以上9条与本《质量手册》所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共同组成过程管理的考核体系。

2、质检科负责过程管理的考核工作。

3、考核的方式:质检科对于生产过程不合格的管理与控制,同时也是对生产过程的考核。对于发现的不合格,记入《不合格登记台帐》,作为年终评价各车间和班组工作业绩的依据。

4、由经理每季度组织过程管理考核会议,综合评议各项不合格的危害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是否合理有效,对各班组进行综合评价和奖罚。

第14篇 某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__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推进创新步伐,以创新促发展,实施科技兴公司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员开展“三大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科技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第二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管理机构设置如下:

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

主任:公司

副主任:公司

委员:公司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

主任:公司

委员:公司

3、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主任:公司

委员:公司

第三条管理机构职能

1、在主任的领导下,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三大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下设的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科技成果和管理成果两个方面,分别开展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在生产技术部设科技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项目的立项及实施

第五条公司级项目的立项。

1、每年11月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司级项目的立项工作。

2、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上级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井发展规划及公司井安全、生产、经营、非煤产业等方面的需要,每年下达一次项目计划,实行立项管理。

3、公司属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研究项目(课题),经各专业负责人审查后,向科技管理中心申报立项。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将申报立项的项目(课题)汇总,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批,由公司行文下发到各单位。

4、年度中,各单位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或管理创新项目,需要追加立项时,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科技管理中心方可受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科技项目的立项。

凡是申报公司级及以上立项的项目,分管专业副总必须组织承担单位课题人员对项目进行广泛调研和论证,填写《公司重大科研项目计划项目立项建议书》报科技管理中心汇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逐级申报立项。

第七条凡经公司及上级部门审定并行文下达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要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到措施、人员、资金、设备、仪器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实施。科技管理中心人员要全过程跟踪监控,及时了解、掌握、督促、协调立项项目的实施,提出指导性建议,保证立项项目按期完成。

第四章 成果的申报和评审

第八条科技管理中心对完成的项目及时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材料整理。凡公司立项管理的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必须及时写出技术工作报告,经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科技管理中心申报评审。

第九条对所受理的项目成果,由专业技术负责人牵头,汇同承担单位及有关部门,对成果进行现场考察,提出初评意见,为成果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提供依据。

第十条由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主任,召集委员会成员,对经专业技术负责人初评的项目成果,按照科技含量、技术水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获奖成果及等级,并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十一条凡申报集团公司级及以上评奖的成果,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及以上组织的鉴定或评议。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协助、指导成果完成单位,按照不同层次成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出具完备的鉴定或评议材料,提交组织鉴定或评议的部门。科技管理中心负责鉴定(评议)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项目成果的申报评奖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鼓励开展月度创新活动,对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节支降耗、降低成本等方面完成的效益、效果突出的创新成果,由完成单位及时整理好评审材料,经专业副总审查后,报科技管理中心登记汇总,按季度进行评审。

第五章 科技人员的管理及评选

第十三条对全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实行业绩量化考核管理,具体如下:

1、月度创新成果:每完成1项,记10分,经评审获奖后,加10分。

2、公司级成果:每完成1项,记15分;通过集团公司评议的,再加15分。

3、集团公司级成果:申请报奖后,获集团公司特等奖的,记60分;获一等奖的,记40分;获二等奖的,记30分;获三等奖的,记20分。

4、省部级(包含省局级)成果:申请报奖后,获一等奖的,记80分;获二等奖的,记60分;获三等奖的,记40分。

5、国家级成果:申请报奖后,获一等奖的,记150分;获二等奖的,记100分;获三等奖的,记80分。

6、论文:每发表1篇论文,国家级――记30分;省级――记20分;地市级――记10分。

7、专利:1项专利成果,记30分。

8、对同一成果,属多人参与的,第一名记满分,第二名按第一名得分的90%记分,第三名按第二名得80%记分,依次类推递减记分。论文参照成果,按比成果多10%的幅度递减记分。

9、本管理规定涉及成果级别包括:公司月度创新成果,公司年度成果,获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奖励成果;涉及成果范围包括:科技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本标准涉及论文为在国内外公开(含经省级批准有内部准印刊号的)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和管理论文。

10、成果评定级别以证书、公示的文件为准。

11、科技人员业绩的日常管理由科技管理中心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对在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每年评选出十名“优秀科技创新人员”,在年度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创新人员的评选,参照第十三条规定,以一个年度为期限,量化积分占70%,综合考察其它方面业绩占30% (由科技管理委员会委员投票评选)。

第六章论文的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鼓励广大职工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表科技论文,并定期进行评选,择优奖励。本管理规定仅限于科技论文和管理论文,不包括政研论文或通讯报道等。

第十六条论文级别的划分原则

1、刊物级别界定

刊物级别界定由公司评审委员会按照刊物主办单位的级别、发行面向范围大小等要素进行界定,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包括集团公司级)三级。

由国家级部门主办、面向全国发行的科技期刊,或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期刊定为国家级期刊;由省级主办的刊物,包括省局、高等院校学报、煤科总院下属分院(所)主办的科技期刊,定为省级期刊;由地市级主办的刊物,包括集团公司级及有内部准印刊号的期刊,定为地市级期刊。

2、发表论文的级别参照以上刊物级别,按照《论文量化评审表》,由评委会进行综合审定。

第十七条本公司在岗职工发表的科技或管理论文,由完成者本人持发表论文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到科技管理中心登记建档,不登记不予受理评奖。

第十八条符合评奖范围论文的基本条件:

1、本公司在职职工撰写;

2、内容必须与公司生产管理经营活动相关联,经过审核后发表并已备案;

3、论文内容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针对本专业工作所撰写;

4、在国内外公开正式刊物上或有内部准印证刊物上发表;

5、主要包括能够反映我公司改革发展的科技、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及非煤产业等方面的论文,其它不列入奖励范围。

第十九条凡涉及我公司科研成果项目或经济技术指标的论文,必须对关键技术或数据保密,在发表前,必须得到审核批准,方可对外发表。技术方面的论文由相关专业的副总审核把关,管理方面的论文审核由副总经济师把关。经审核后同意对外发表的论文,审核者签字,作者到科技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否则,不列入奖励范围,并追究相关责任。审核者对论文涉及的数据、事项等企业秘密把关负责。

第二十条凡发表的与公司相关的论文,出现内容不实,泄露企业核心技术秘密,对公司造成形象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论文作者承担具体责任,并联带追究审核者的责任。由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核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在公开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并获奖的论文,根据其会议级别、论文质量、获奖等级等因素,确定奖励数额。

第二十二条对同一类内容的论文,只奖励第一个发表的作者,其他发表的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窃取别人成果作为自己论文材料发表的人员,不予奖励;对单纯以追求论文奖励为手段的人员,不予奖励。其识别界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对发表的论文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审核、初评,对初评合格的论文,每季度向公司评审委员会提交一次。由科技、管理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对优秀论文按相应级别的标准进行奖励,年末在公司科技大会上发文通报表彰。经管理委员会评审确认,不属实的论文,不予奖励。

第七章 创新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属集团公司立项的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或招聘制),具体落实到人,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项目相关专业的研究,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应直接从事研究工作,在成果材料中,研究人员按贡献大小依次排名。

第二十六条对列入集团公司立项的项目完成后,在运行1~3个月的基础上,写出成果评议材料及报告交科技管理中心,科技管理中心负责上报有关部门,申请组织评议或验收。公司月度创新成果完成并运行一个月以上后,将成果材料报到科技管理中心,公司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二十七条公司创新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提出申请,并附有关成果鉴定(评议、验收)证书、经济效益证明、成果研究报告、工业性试验报告等有关材料。

第二十八条对获公司奖励成果实行公示制度。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将公司初评获奖成果的具体内容,在公司局域网和“科技橱窗专栏”内公示7天,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

第二十九条申报上级奖励的成果,必须通过上级或公司组织的技术鉴定、评议或验收。凡是有争议的科技成果,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奖励。

第八章 管理现代化和qc成果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管理现代化和qc质量管理的思想意识,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活动;有条件的单位、部门都要成立质量管理(qc)小组。

第三十一条管理现代化成果管理规定

1、选题原则

管理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相结合,当前需要与长远需要相结合;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管理进步与技术进步相结合;改革与创新相结合。

2、选题范围

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技术经济分析、现代化管理方法探索创新性研究,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软件开发研究等。

3、立项管理

每年12月份,进行企业管理现代化立项,各单位填写企业管理现代化课题立项表,报科技管理中心。

4、申报奖励

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完成后,将材料报科技管理中心汇总,由公司推选优秀的成果申报集团公司奖励。公司级评选在年末进行,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在科技创新大会上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质量管理(qc)成果管理规定

1、qc小组注册登记每年一次。在每年的2月份,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科技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注册。小组活动课题的登记,每选定一个活动课题,在开展活动之前就要进行一次课题的注册登记。

2、qc小组成果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首先参加本公司成果评审,对获得优秀成果奖的成果,由科技管理中心统一向上逐级申报奖励。

3、公司每年组织一次qc成果发布,并对年度qc成果进行评选奖励,评选办法参照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对不注册的qc小组或没有小组活动原始记录的成果不予评奖。

第九章 奖励规定

第三十三条公司每年召开一次科技创新工作会议,总结全公司上届科技工作,部署下届的科技规划,并对优秀技术成果和管理成果、优秀科技创新人员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公司每年评选十名“优秀科技创新人员”;对月度创新成果和发表的论文,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评选、奖励。

第三十五条奖励范围

1、新研制开发的优秀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

2、在本公司首次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的先进科技成果(包括新仪器、新设备的应用)。

3、在本公司生产、安全、经营、管理、物业、非煤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

4、群众性的岗位小窍门、绝活等优秀成果。

5、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和重大创新成果。

6、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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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团公司及以上级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优秀技术或管理论文。

7、各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发明成果。

第三十六条奖励等级及标准

1、公司科技成果设一、二、三等奖。授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为经批准立项成果的10%、15%、35%;奖励标准分别为_元、_元、_元;主要完成人员分别取前7、6、5位人员。

2、公司现代化管理成果设一、二、三等奖。授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为经批准立项成果的10%、15%、30%;奖励标准分别为_元、_元、_元。

3、公司qc成果设优秀奖、先进奖、鼓励奖三个级别,分别对应奖励_元、_元、_元;

4、公司月度创新成果,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其技术水平高低和所创效益的大小确定等级,每项给予100 ~1000元奖励。

5、公司设立效益奖项。对为本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科技创新成果、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重奖,奖励标准按本年成果转化所创净效益的1~5%。所创经济效益必须要附计算基础,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定并签字,经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6、对优化设计方案,产生明显效益的设计,经公司科技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公司按创效益的1~3%对有关设计人员给予奖励。

7、优秀科技或管理论文的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占所评选论文的10%、15%、35%。评选时,由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论文发表的级别、内容质量、文字多少等方面的情况,按《论文量化评审表》所定标准量化评定;奖励标准分别为_元、_元、_元;与外单位合作的论文按一半奖励。

8、对公司评出的优秀科技创新人员,分别给予每月_元的科技津贴补助,执行时间一年;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科技创新人员的,分别给予每月_元津贴补助,执行时间一年;对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年度被评为优秀科技创新人员的,分别给予每月_元津贴补助,执行时间一年。

9、公司鼓励广大员工岗位成才,对在地市级及以上级组织的各类技术比武中,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荣誉称号的个人,分别按照本人上年度实发工资总额的2倍、1倍、0.5倍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授奖。

(1)个人年度实发工资总额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定证明为准。

(2)本条款中,地市级不包括集团公司级,受奖人员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下的所有员工。

10、对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级奖励的成果的完成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见附表)

第三十七条所有科技奖励要按贡献大小分配,杜绝平均分配现象;同一获奖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完成的,奖金发到第一完成单位,由其负责分配;同一成果获得多项表彰奖励时,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授奖。

第三十八条获奖成果的受奖人员以项目策划和具体研究人员为主,按贡献大小排序。项目主要受奖人员是指提出项目思路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方案设计,直接参与和对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第十章考核规定

第三十九条采掘设计、通防、机电、运输等专业,每年至少提出1项系统优化项目,填写好《系统优化项目任务书》后,报集团公司对口专业一份,交科技管理中心1份。否则,对分管副总罚款200元,并对专业通报批评。

第四十条实行专业目标量化考核,全公司每年要保证完成集团公司级以上获奖成果10项,其中确保省部级获奖成果4项。指标分解为:采掘专业3项,通防安全专业2项,机电运输专业3项,管理经营1项,非煤产业1项。每少一项罚专业分管副总200元。每年各管理部室必须至少有2项公司级管理成果,部室主要负责人至少完成2篇论文,副总牵头完成至少2项公司级以上管理成果,副公司级领导至少完成1项集团公司级以上成果,否则,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第四十一条实行专业领导责任制。公司各专业副总对本专业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专业科技创新会议,落实科技项目、新技术推广项目的完成情况,筛选排查新的创新项目,对已完成的项目,要及时组织编写出材料,报送科技管理中心申请评议或鉴定。各专业副总每年至少参与完成一项集团公司级以上的成果,否则罚款100元。

第四十二条实行工程技术人员年度科技业绩考核制。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至少完成公司级成果1项,发表科技论文1篇;中级职称人员,每年至少完成1项公司级成果,或2项月度创新成果;初级职称人员,每年至少完成1项月度创新成果,或发表1篇科技论文。

第四十三条公司每半年考核一次。半年考核,对没有成果、论文的人员进行通报警告;对一项成果也没有的单位的党政负责人罚款100元/人。年终考核,没有完成个人规定指标的,对副总罚款200元/人,对工程技术人员罚款100元/人;对没有成果的单位罚款500元,并对单位党政负责人罚款100元/人;由公司年度立项的科技项目,若没有特殊情况,到期完不成的,对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每项罚款100元。

第四十四条对由集团公司立项管理的项目(包括系统优化、新技术推广应用等),不积极组织实施,到期没有完成的,所属专业承担集团公司的罚款,并对项目分管副总罚款_元。

第四十五条科技管理中心是全公司科技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科技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科技发布会,每月监督检查一次项目的完成情况,掌握项目的进度,协调解决出现的有关问题,指导正常开展工作,做好记录,定期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对科技创新活动开展不力、不重视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第四十六条科技管理中心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督促编写成果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工作。每年至少要向集团公司申请评议(或验收)20项以上技术成果,年终考核时,每少一项,对科技管理中心人员罚款100元。每季度对各种成果的完成情况、论文发表情况及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情况通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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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管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我们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二oo五年三月二日

附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47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学技术部是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财政部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 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支持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第四条 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

(三)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无知识产权纠纷。

第五条 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三)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六)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 创新基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 贷款贴息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2、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创新基金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二)无偿资助

1、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

2、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企业需有与申请创新基金资助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4、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三)资本金投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 在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申请企业应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第三章 项目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 科学技术部每年年初制定并发布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明确创新基金项目年度重点支持范围。

第九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创新基金,应按管理中心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须知》准备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十条 企业提交的创新基金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项目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是指熟悉企业及项目情况的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之前应征求省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名单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项目推荐单位和管理中心要采取公开方式受理申请,并提出审查意见。受理审查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内容审查。受理审查合格后,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立项审查。对受理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自收到项目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第四章 项目立项审查

第十二条 立项审查方式包括专家评审、专家咨询、科技评估等。由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立项审查方式。

对技术、产品相近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对跨学科、跨领域、创新性强、技术集成、技术领域分布相对分散的个性化项目,可委托科技评估机构评估。

第十三条 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包括技术、经济、财务、市场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由管理中心聘任或认可,并进入创新基金评审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对国家和企业负责的态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二)对审查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具有权威性;

(三)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第十四条 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立项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须在经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在有关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评估机构应从事过评估或科技咨询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经验;

(四)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经过相关专业培训。

第十五条 专家应依据评审、评估工作规范和审查标准,对申请项目进行全面的审查,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查意见。在审查过程中,专家可通过管理中心要求申请企业补充有关材料或进一步说明情况,但不得与申请企业及有关人员直接联系。必要时管理中心可委托专家组到申请企业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 为保证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审查的公正性,审查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家应当回避:

(一)审查专家所在企业的申请项目;

(二)专家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为所审项目申请企业的负责人;

(三)有利益关系或直接隶属关系。

第十七条 评估机构和专家对所审项目的技术、经济秘密和审查结论意见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管理中心尊重评估机构和专家的审查结论意见并给予保密。

第十八条 管理中心根据评估机构的工作质量及行为规范情况,对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和科技信用评价管理。管理中心于每年底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 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申请资料和立项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创新基金立项建议,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可对项目进行复审。

第二十条 经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应在创新基金网站以及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立项项目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2周内为立项项目异议期。

第二十一条 创新基金项目实行合同管理。管理中心在异议期满后应与立项项目承担企业、推荐单位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同时将合同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对于有重大异议的项目,管理中心暂不签定合同,并对项目进行复议。需撤消项目时须报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立项审查未通过或未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管理中心将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出《不立项通知书》。不立项项目的申请企业当年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第五章 项目监督管理及验收

第二十三条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管理中心依据本办法负责制订《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项目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

(二)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三)项目达到的技术、经济、质量指标情况;

(四)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第二十五条 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

(一)项目承担企业定期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年报)。

(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实地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并提出监理意见;省级财政部门应定期抽查项目执行情况,并对创新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提出报告。

(三)管理中心根据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第二十六条 管理中心根据企业定期报表、地方监理意见、实地检查等,提出项目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第二十七条 项目承担企业因客观原因需对合同目标调整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违约事件的,管理中心可按合同终止执行项目,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工作原则上在合同到期后一年内完成。需要提前或延期验收的项目,企业应提出申请报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 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三)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情况;

(四)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五)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的整体发展变化情况。

第三十条 一般项目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验收;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管理中心组织验收。管理中心依据《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分别做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不合格的结论意见,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创新基金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国科发计字[1999]260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科学技术部会同财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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