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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公司形象,提升团队精神,以及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整洁。本制度涵盖以下要点:

1. 工作服穿着规定: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

2. 个人着装规范:非工作服的日常着装需符合商务休闲标准,不得过于随意或暴露。

3. 特殊场合着装:参加公司活动或对外接待时,应遵照公司通知的特定着装要求。

4. 穿着安全:在需要穿戴防护装备的岗位,员工必须遵守安全规定,如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处罚规定

1. 违反工作服穿着规定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将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

2. 对于不符合商务休闲标准的个人着装,员工将被提醒改正,若持续违规,可能影响年度评估结果。

3. 在特殊场合着装不当者,将视情况予以警告或取消相关活动参与资格。

4. 忽视安全着装规定的员工,将面临停职培训,并可能根据严重程度受到纪律处分。

细则

1. 工作服由公司统一发放,如有遗失或损坏,员工需按成本价赔偿。换季时,员工应按指定时间提交更换申请。

2. 商务休闲着装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整洁的衬衫、裤子或裙子,避免穿运动鞋或拖鞋,禁止穿短裤、吊带裙等过于休闲的衣物。

3. 特殊场合的着装要求将在活动通知中明确,员工应提前准备,确保按时参加。

4. 安全防护装备的使用不得擅自取下,除非在指定的安全区域或在监督下进行。

5.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此制度,对于持续改进着装行为的员工,将在年终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请注意,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创建一个专业、安全的工作环境,我们期待每位员工都能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凡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不同岗位统一购制工作服(保安员含试用期),其具体规定如下: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层干部、保安员制服使用期为36个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电工服、清洁工服使用期为24个月。

1.3保安员帽子使用期为18个月,腰带使用期为24个月,领带使用期为6个月,手套使用期为3个月,皮鞋使用期为18个月。

2. 辞工离职折算标准(均以制购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2.1 除保安员服装及标志物、腰带、帽子、领带、精神带辞工时须全部交回(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外,其它人员辞工服装不予回收。

2. 2 管理人员辞工,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服装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

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扣服装押金的50%;

满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 3 水电工、清洁工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服装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

不满18个月的扣服装押金的50%;

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 4 保安员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30%;

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20%;

工作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10%;

工作满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 5 所有服装金额扣款方式参照综合部有关规定办。

3、所有服装物品统一购制,造册发放。

4. 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为公司统一夏(冬)装换季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条件另行通知。

4.2 员工进入公司视季节决定先发放夏装或冬装,换季之前各部门各管理处需安排领用好换季服装及物品。

4.3 夏、冬装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凡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不同岗位统一购制工作服(保安员含试用期),其具体规定如下: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层干部、保安员制服使用期为36个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电工服、清洁工服使用期为24个月。

1.3保安员帽子使用期为18个月,腰带使用期为24个月,领带使用期为6个月,手套使用期为3个月,皮鞋使用期为18个月。

2. 辞工离职折算标准(均以制购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2.1 除保安员服装及标志物、腰带、帽子、领带、精神带辞工时须全部交回(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外,其它人员辞工服装不予回收。

2. 2 管理人员辞工,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服装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

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扣服装押金的50%;

满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 3 水电工、清洁工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服装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

不满18个月的扣服装押金的50%;

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 4 保安员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30%;

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20%;

工作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10%;

工作满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 5 所有服装金额扣款方式参照综合部有关规定办。

3、所有服装物品统一购制,造册发放。

4. 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为公司统一夏(冬)装换季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条件另行通知。

4.2 员工进入公司视季节决定先发放夏装或冬装,换季之前各部门各管理处需安排领用好换季服装及物品。

4.3 夏、冬装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第3篇 a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

凡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不同岗位统一购制工作服(保安员含试用期),其具体规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层干部、保安员制服使用期为36个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电工服、清洁工服使用期为24个月。

1.3保安员帽子使用期为18个月,腰带使用期为24个月,领带使用期为6个月,手套使用期为3个月,皮鞋使用期为18个月。

2.辞工离职折算标准(均以制购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 除保安员服装及标志物、腰带、帽子、领带、精神带辞工时须全部交回(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外,其它人员辞工服装不予回收。

2.2 管理人员辞工,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扣服装押金的50%;满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3 水电工、清洁工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不满18个月的扣服装押金的50%;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4 保安员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30%;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20%;工作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10%;工作满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5 所有服装金额扣款方式参照综合部有关规定办。

3、所有服装物品统一购制,造册发放。

4.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为公司统一夏(冬)装换季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条件另行通知。

4.2 员工进入公司视季节决定先发放夏装或冬装,换季之前各部门各管理处需安排领用好换季服装及物品。

4.3 夏、冬装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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