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该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消防设施管理:包括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功能正常。
2.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火源控制、疏散路线和灭火器使用等基本知识。
3.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火源和危险物质,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4.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火灾情况。
5. 疏散计划:明确疏散路线和集合点,确保人员迅速、有序撤离。
6. 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应急预案是应对火灾的关键,应包含以下要点:
1. 报警程序:明确火灾报警的步骤,如使用手动报警装置、拨打119等。
2. 初期处置:规定初期火情的扑救方法,如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
3. 疏散行动:设定清晰的疏散信号,规划多条疏散路线,确保人员快速、安全撤离。
4. 协调沟通:建立内部通讯机制,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协调各部门行动。
5. 救援配合: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获得专业支援。
6.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组织修复工作,恢复生产秩序。
为了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的意识,以下是一份简化的上墙模板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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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消防设施完好 - 定期检查,保持设备有效 - 发现问题,立即报修
2. 了解火源,控制风险 - 定期风险评估 - 避免火源接触易燃物
3. 人人会用灭火器 - 掌握使用方法 - 灭火演练,实践操作
4. 疏散路线牢记心 - 熟悉疏散图 - 不慌不忙,有序撤离
5. 火警拨打119 - 确保报警及时准确
6.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 遵守制度,保护自己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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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旨在提升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每位员工都应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我们的安全防线。
第1篇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 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等重要设施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必须做到:
(一)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二) 所有电器、线路要有良好的防爆、防静电设施,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吸烟;
(三) 工作人员应着防静电服装,禁止穿带铁掌的鞋进入工作区;
(四) 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其他人员应自动将携带的火种交门卫保管;
(五) 机动车进入时要戴防火帽。
2、 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仓库、大型物资堆放场、木材堆放处、机械存放处、配电室、加油点、食堂、空压机机房等要结合实际,自定符合自身特点的防火安全规定,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设置消防栓、自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3、 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堆场,应保持严格的防火间距,不得有任何搭邻建筑,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50米内禁止燃放明火。
4、 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一) 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存放,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靠近明火,领用要有严格的记录;
(二)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聊必须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三)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经年检合格,配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驾驶员、押运人员有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5、 各类车库不得存放汽油、橡胶水、橡胶制品、木材等可燃物。
第2篇 沈阳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在建大楼发生特大火灾后,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专家通过反复论证,结合沈阳实际,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3月24日,沈阳市公安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该办法特别突出了五项内容:
一是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消防给水进行规定,解决了高层在建工程发生火灾时消防扑救困难,水量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强了对在建工程使用电气焊、动用明火的管理,有效减少了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三是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各自职责,从根源上避免了因过失引发火灾的可能;四是规范了施工现场在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时的要求,以及民工宿舍的建设标准及管理规定,为施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五是规范了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置标准及其要求。
第3篇 高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高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布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总务处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的硬件建设,对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必须按上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
四、学校保卫科负责对消防安全的指导、检查,记好消防记录,管理好消防档案,并做好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五、学校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师生实施演练。
六、学校对消防安全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因人为因素发生火灾,要追究责任者的经济和法制责任。
第4篇 海天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高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学校与各中心处室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第四条校长为全校的消防安全总责任人;各中心处室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在公安消防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五条各中心处室消防安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有:
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学校消防制度;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⒉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⒊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⒋负责做好本单位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第六条依照国家消防法规,学校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监督。同时,学校保卫科应对校内消防实施监督,其他部门应当接受保卫科的消防监督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保卫科保卫部为主的义务消防队。各中心处室也要成立相应的义务消防队,业务上接受保卫科的指导。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八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校内消防重点部位。凡属学校内消防重点部位的部门,应将本单位的消防制度张贴公布,学校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第九条校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各单位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总务处,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第十条在校内使用煤炉、石油液化气(炉),在购买和使用前,应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经安全办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在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学校安全办审批。
第十二条禁止在校园的教学区、要害部位、消防重点部位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三条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应对要害部位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加强巡逻。值班人员应增强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埋压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各单位需添置、更换消防器材,应通知安全办,统一配置、更换或维护。
第四章火灾扑救
第十五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第十六条发生火灾的部门要迅即组织力量扑救,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第十七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二)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三)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着贡献者。
(四)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部门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责令其赔偿,由学校财务部门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5篇 海天中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
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
5.不得卧床吸烟,严禁点蜡烛学习。
6.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7.楼梯、走廊和阳台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8.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不会伤害到自己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焰。
凡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6篇 f区机关大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区机关大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区级机关办公楼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保护机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单位财产安全,健全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实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区级机关两大院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为主任,成员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基建房产科科长组成。区级机关各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确定本部门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分管领导,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机关各部门防火工作,要坚持贯彻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的具体工作由分管领导全面抓好落实。
(二)各部门责任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的有关要求管理好本部门办公楼、楼层、办公室的消防安全,确定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两大院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三、火灾预防
(一)各机关单位必须根据《消防法》规定配备好消防设施、灭火器等,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设备设施性能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用或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二)各部门应经常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限患整改的复函报公安消防机构。
(三)机关办公楼内电力配电间、总机房、汽车库、空调机房、计算机房、档案资料室、财务室、储藏室、文印室、监控室等部位为防火、防爆重点部位。上述重点部位的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要落实安全措施,明确防火责任人,重点部位禁止烟火、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四)机关办公楼要安装用电设备(包括临时性用设备)均需要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由专业人员位线和安装,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电热取暖设备。按规范调换熔断丝,不得任意加大加粗。严禁随意控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办公楼内废纸杂物,应到指定地点焚烧或处理,严禁在办公室和大楼通道等处焚烧。
(六)禁止乱扔烟蒂。严禁将液化气等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机关办公楼。
(七)各办公室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按照操作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须知”、“注意事项”所述正确使用。当人离开或下班时必须断开电源,防止长期通电引起电器发热燃烧。
(八)采用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让干部职工掌握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四、火灾扑救
(一)机关办公人员或保安发现火警均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应讲清起火地点、单位、火势情况,并通知相关领导。(消防报警119)
(二)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重要设备、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三)参加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五、奖励与处罚
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对抓消防安全工作成绩显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法〉办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7篇 中心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中心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指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师生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校确定将档案室、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语音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9、仪器保管员严禁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10、图书、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11、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班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2、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3、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4、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8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9)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九)
第一条 消防安全
第一款 严禁焊工在易燃易爆物危险场所附近操作,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请求主管部门同意在远离易燃物五米之外工作,将灭火器放在身旁,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有守卫监护。
第二款 高处电焊时应查看清楚下面有无易燃物和缝隙,以免引起火灾。
第三款 使用气焊时,应将氧气和乙炔瓶隔开一定安全距离,并检查有无漏气。
第四款 严禁在消防器材和电器下堆放物品。
第五款 严禁任何人在工作场所、宿舍内抽烟、使用电炉或其它非生产之电器。
第六款 消防器材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及时修复更换,确保任何时刻均处于完好状态。
第七款 如发生火灾必须作出如下措施:
1) 保持镇静,按警铃报警,电话通知保安或总机,并迅速采取有关效措施灭火抢救。
2) 关掉一切电源,利用最近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救物品。
3) 如无法灭火,应听从指挥撤离现场。
4) 如火灾过大无法撤离现场应转移到相对安全的地方,用水或用小便打湿衣服或毛巾,捂住鼻子和嘴巴,身体放低,避免烟尘吸入,等待救援。
第9篇 镇z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镇中心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第10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办公室、德育处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发电房、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学校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11篇 某职业学院保卫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保卫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院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学院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和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均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院对消防安全实行“包保责任制”并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学院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学院总务处保卫部是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设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学院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学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院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院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总务处保卫部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总务处保卫部检查、巡查人员应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学院应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学院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第12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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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13篇 c实验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四、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八、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焊、割动火审批制度》。
九、学校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十、电脑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二、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消防知识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第14篇 _妇幼保健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
第15篇 区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区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__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人:z
消防安全管理人:z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教务处:z
政教处:z
教科室:z
总务处:z
图书馆:z
食堂:
财会室:z
电脑房: z
体育馆:z
教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训人:z
义务消防队:
灭火组: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疏散组:组长:z
副组长:z
组 员:各班班主任
救护组:组长:z
副组长: z
组员:z
通讯组: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各班主任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归口安全处。
二、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各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二)协助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教职工的消防意识。
(三)每天组织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四)督促检查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五)负责详细记录本部门消防活动以及检查情况,建立台帐。
(六)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器材完好。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一)热爱消防公益事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规定;
(三)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班前班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教育、参加各项消防活动,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六)遇有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职责
(一)教工应自觉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学校用火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违者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学校行政纪律处分。
(二)教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教工宿舍。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楼道内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插线板或电源设备,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教工应自觉接受宿舍楼长每日防火巡查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及学校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和爱护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室内消火栓箱、水带、水枪、应急疏散标志)、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楼长要对住校教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的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类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练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 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处、总务处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教职员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实每半年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四)严格要求教职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政教处、安全处组织实施);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动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申报并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三)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四)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五)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
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 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安全处备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防火档案制度
(一)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三)单位防火档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严加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四)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六)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是人员密集区,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老师,每名教职员工在班前和班后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
(二)严格落实消防经费。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设施。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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