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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管理制度反思(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规章管理制度反思

规章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它涵盖了企业的各个层面,包括员工行为规范、工作流程、决策机制、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等多个方面。它是企业有序运营的蓝图,为员工提供行动指南,为企业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包括哪些方面

1. 员工行为规范:定义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确保员工行为符合企业文化和法律法规。

2. 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规定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决策机制:设定决策层级和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

4. 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机制,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5. 绩效考核:制定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价标准,激励员工提升工作表现。

重要性

规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维护秩序:规章制度确保企业运营有序,避免混乱和冲突。

2. 提升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无谓的延误。

3. 风险防范:有效管理风险,保护企业资产和声誉不受损害。

4. 激励员工:通过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推动企业发展。

方案

1. 制定:规章管理制度应基于企业实际情况,由专业团队负责起草,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完善: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适应企业变化和发展需求。

3. 执行:强化制度执行,通过培训使员工理解和遵守,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有效处理。

4. 监督:设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 反馈:鼓励员工反馈制度执行情况,以便持续改进。

规章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管理层的重视和全体员工的参与。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建立起一套既符合自身特点又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从而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

规章管理制度反思范文

第1篇 地产工程管理部规章制度总则

房地产工程管理部规章制度总则

制定总则目的

确立工程项目管理的宗旨和目标,明确工程管理的基本内容,阐明制定工程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目标。

工程管理宗旨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实现公司全过程精品的理念。

工程管理目标

充分运用项目管理手段,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方面达到公司下达的目标,创建精品项目。

工程管理制度的制定原则

1.全面性原则。工程管理制度应尽可能全面地涵盖工程的实施过程。

2.规范性原则。制度一旦建立,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地加以落实。

3.开放性原则。制度不能一成不变,应采取开放的态度,根据事物的发展,对阻滞公司和部门发展的制度,及时加以调整和修改。

4.实用性原则。制度的执行要具有可操作性,需经受得起工程管理实践的检验;

5.符合性原则。应与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相符合,不得与其相冲突;

6.主动性原则。对于公司规章制度的不合理处,可以主动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制定工程管理制度的目标

1.规范工程管理工作程序;

2.明确工程管理的责任和内容;

3.增强部门员工的协作意识

4.避免腐败现象的滋生;

5.提高本部门工程管理水平;

6.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

7.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科学、高效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8.推动公司企业文化的发展;

9.培育发展廉洁、自律、团结、进取的工作团队。

第2篇 机车部件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机车部件公司规章制度

1.本公司作息时间:(每年5-10月)夏季:上午7:00-11:00下午13:30-18:00

冬季: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30

2.本公司每月正常休息日为四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公司届时作出安排;

3.员工上下班应自觉考勤,不得迟到或早退,更不得无故旷工;

3.1.员工打卡时间为上班前的15分钟始,不得代打,若有代打行为则扣除双方薪酬20元;

3.2.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后,打卡机将断电。个人每迟到5-10分钟为1次,每分钟扣款1元。超过30分钟及以上,则视为早退半天,扣半天薪酬。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者将被扣发半月及以上薪酬;(早退以此类推);

3.3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将被视为三天未出勤;月累计达二次及以上者,将被视为自动辞职,而且会扣发当月工资;

4.员工病、事、婚、丧、产假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休假,将按如下办理:

4.1.员工生病看医生事前定要跟上一级领导书面请假,一般不超过三天;事后应出具医院证明(病历,假条);月不能超过三次,否则公司认为其人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该工作,有权劝其下岗;

4..2.若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休假,公司将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个人必须出具县及以上权威机构的证明,方才有效。若因个人违反规章制度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而引起的工伤、事故,将按病事假处理。

4.3.员工因事请假,应向上一级领导当面陈述,填写好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故不能面述的,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上一级领导,事后应补上请假条。副总以下人员批假不能超过三天,三天以上请假需由副总以上领导审批。病事假等一律不计酬;

4.4.员工的婚、丧、产、探亲假通常超过三天以上,均由副总以上领导审批。

5.员工应视厂如家,珍惜岗位、一专多能、服从劳动分配;勤劳奉献,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干本职工作以外的私事,不得离岗,串岗,发现一次扣款10元;

6.员工要敬业爱岗,勤劳工作,任何时候均能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公司将视员工的优秀表现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7.对无视产品质量而造成报废的情况,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产品价值20-50%的罚款;

8.厂区内严禁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地点,烟头不能乱扔,违者罚款50元。

9.严格执行班前班后清扫的良好工作习惯,若发现没有清扫工作场地的状况,将扣款10元;

10.爱护公司财产,对工、量、卡、刀、夹具等被有意破坏或因保管不善而丢失者,将照价赔偿;对违规操作破坏了模具、设备的情况,公司将视严重和恢复程度给予10-20%的罚款;

11.员工应着装整洁,文明生产;上班时严禁赤膊,只穿短内裤,穿拖鞋。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等按指定位置停放,违者发现一次扣款10元;

12.不允许将非业务人员和小孩带入厂内,亲属来访只能在接待室会客;恪守职业道德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任何资料、物品带出厂区。违者罚款10-500元还要追回财物。

13.工作时间严禁高声喧哗、闲聊、嬉戏打闹;工作时间不准喝酒,更不准酗酒闹事,违者将扣款10-20元;

14.厂区内严禁打架骂人,违者双方各将被罚款50元;若其过激行为触犯了国家治安条例,将交由刑事治安部门处理;

15.对服从命令自觉接受加班的员工,公司给予同等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加夜班超过3小时,公司将给予3-5元的夜宵补贴(或就餐);

16.对举报违法乱纪的事例;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改并确实为公司创造了经济价值的有功人员,公司将保密(举报人),通告表扬并给予现金奖励;

17.对本年度出满勤,出大力的员工,公司年终将发给年终全勤奖;

18.对长期(一年以上)兢兢业业为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经济效益状况发给鼓励性的年终红包。

本文的解释权在公司总经办20__年6月1日开始执行

总经理签发:

第3篇 z研究院乒乓球活动室规章管理制度

研究院乒乓球活动室规章管理制度

1、活动室主要面向我学院师生开放,外来人员须经我院负责人允许后方可入内活动并遵守活动室规章制度。

2、任何使用活动室的集体或个人,必须爱惜公共财产,损坏者需要赔偿。

3、凡在活动室活动者,讲究卫生,严禁在馆内乱刻乱画,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吃零食、乱扔瓜果皮核等垃圾。

4、室内不允许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如有特殊情况实在需要停放,必需要停放整齐。

5、使用活动室者有义务打扫活动室内的卫生,在活动期间请自觉维护室内卫生。

6、希望各位同学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服从管理。

7、所有使用活动室的人员必须在活动记录本上签名登记。

备注:以上条例监督工作由我院研究生会生活部负责,请全体研究生积极配合工作、自觉遵守以上条例,共同营造清洁、文明、有序的活动环境。

生物机电研究院研究生会

第4篇 某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总则

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总则

前言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的发展与壮大,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全体员工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施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日常工作由总经理主持开展,重大事情需经集体研究后报董事长(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三条 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 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 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 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条 本章程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正式颁布并执行。

第5篇 唐连中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中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白天上班所带钱物要妥善保管、上锁,中午、夜间办公桌内不得存放钱物,下班带回。

三、学生放学、教师下班前应关窗、关闭室内所有电源,仔细检查,锁好门。

四、学校内部,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器,热电器使用要经学校领导批准,专人负责。

五、禁止在教室、楼道内使用明火。

六、要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遵守公共秩序,上下楼梯行走有序,不得拥挤,注意安全,楼内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各楼道口值班老师及时到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八、值班人员要准时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九、值班人员要对学校各部位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遇到特殊情况立即报警。

第6篇 门业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门业制造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 安全管理组织模式

为认真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措施,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轨道,根据《福建省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责任条 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特制订福盛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条 例如下:

第一条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工作由专门组织机构----福盛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卫领班等人组成。公司门卫组织的行政、人事归公司行政部管理。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门卫负责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行政部应将员工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培训工作制度化。做到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安全保卫知识、技能、技巧培训,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在岗员工的安全保卫培训工作。

第四条 行政部及公司门卫应完善各类事故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尤其对具有政治性、倾向性、牵动性、苗头性事件应及时采取积极措施作好疏导缓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当中,确保实现无不安定事端,无政治事件,无破坏性案件,无职工犯罪发生。

第五条 公司行政部应建立外来人口管理制度。严格做到不招用证件不全的外来人员,对单位内出租房屋,做到出租屋底数清,租住人员情况明,并与租户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责任。

第六条 企业大门出入口、财务室、仓库、职工宿舍等安全保卫重要场所,应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并举,要落实门卫、来访、值班、巡逻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要害部位技术防范设施覆盖率达100%。

第七条 行政部及门卫必须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制定消防预案,并100%配备专(兼)职防火安全员,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做到定人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不安全隐患整改率达95%,重大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实现无三合一隐患,消防建档达100%,对于一时难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第八条 公司行政部及门卫应按时完成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活动。

第九条 公司与各部门室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应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年终的整体考核指标中,确实建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把各项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作为各部门室负责人年度工作计划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节 门卫管理办法

第一条 门卫机构的设置

一、门卫实行领班负责制,领班负责主持全面工作。负责门卫队伍的训练管理、下达岗位命令、检查督促门卫人员执勤、处置突发事件等。

二、门卫的服务范围

(一)提供门卫、守护、内部巡逻。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对规定的目标和范围进行守护和巡逻。

(二)为开业、展览、文体活动等提供安全服务。其任务是维护这些场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各种案件和事故发生,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这些场所的人、财、物的安全和各项活动有秩序地进行。

(三)为企业押送现金、贵重物资。其任务是派门卫人员为各企业护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资等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丢失、损坏及其他事项。

(四)为领导提供安全服务。根据需要派员为其担任护卫。

(五)为企业承担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和咨询。

(六)为企业配置各种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器材。

第二条 门卫人员的职责权限

一、门卫管理人员职责

(一)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履行安全保卫合同。

(二)做好门卫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

(三)加强门卫队伍的管理与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

(四)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调配人员。

二、门卫人员的权限

(一)按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责任区。

(二)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三)可以佩带配发的非杀伤性的防卫工具和通讯、报警用具,但不许佩带枪支、手铐、警绳等警械。

(四)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劝阻,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五)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扭送公安、司法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的权力。

(六)对发生在责任区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权采取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的措施以及提供情况,协助查处,但无侦查破案的权力。

(七)按合同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公司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

(八)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有犯罪分子不听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第三条 门卫人员配备和装备

一、门卫人员主要来源于复转军警和部分在职职工与待业青年,招聘录用门卫人员除按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之外,还应履行①政审;②目测、面试;③体检;④考试;⑤录取;⑥签订聘用合同;⑦试用考查。

二、门卫人员招聘录用基本素质要求:

(一)政治标准:忠于企业,忠于职守,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心理标准:有上进心,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反应、应变能力。

(三)品行标准: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劣迹。

(四)文化标准:初中以上学历。

(五)年龄、身体标准:18-30岁之间,相貌端正、身体强健、反应灵敏。男性身高170cm以上,有良好的视力,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

四、安全设施与保安装备配置

(一)门卫人员所需的安全保卫装备由公司统一规划调拨,做到配置统一、服装整齐统一。

(二)安全保卫专门器材设计、安装、维修由公司统筹安排解决。

第7篇 茶楼管理规章制度

偶经营茶楼(茶艺馆)10余年,总结出一些“经验”,草成“制度,现发表于下,供同行参考,亦欢迎同行指教。

(偶现为高级茶艺师,曾担任国家级茶艺师考评员)

茶楼管理(规章)制度

一、道德及职业素质

(一)职业道德

1、热爱工作岗位,认识自我服务的价值。

2、为顾客服务,对顾客负责。热忱、文明、礼貌服务,把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做得尽善尽美。

3、维护茶楼整体形象,崇尚诚意,重视信誉。

(二)职业素质

对工作尽职尽责,不带不良情绪上岗。

掌握熟练的业务技巧和服务技巧。

掌握茶艺知识,有较强的识别力和判断力。

对顾客的兴趣、合理需求予以满足,热情大方、诚实诚信,具备良好的

心理素质。

具有遵纪守法、令行禁止、自我约束的素质。

具有文化、品德、智能的自我修养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工作流程

(一)职业仪表

1、容貌:发型梳洗明快舒展、自然、不留怪发型、不染彩色头发、不戴首饰、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化淡妆上岗。

2、服饰:按岗位规定和要求着装,着装要端装、大方、整洁、得体、证章佩戴胸前。

3、表情:接待顾客要微笑迎客,热情诚恳、和蔼可亲。

4、举止:按规定站立服务,以饱满的精神、端正的姿势,礼貌的接待好每一位顾客。

5、卫生:注意口腔卫生,不吃带异味食物上岗,双手保持清洁,不藏污积渍。(二)工作程序

班前准备

提前十分钟到岗、更衣、整理容貌。

准时参加列队点名讲评,店长与全体当班员工互道问候,布置当日工作任务,

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根据分工,对茶楼所有用品、用具及房间、卫生间、操作间、大厅等进行保

洁,做到窗明几净、地面光洁。

(三)文明用语

礼貌用语:“您好”、“请”、“欢迎光临”、“对不起”、“请原谅”、“没关系”、

“谢谢”、“别客气”、“请稍等”、“我就来”等等。

2、收找款用语:要唱收唱付、交待清楚。“先生(女士),收您__元;找您__元,请点好”、“请您拿好”、“请您放好”等。

3、道别用语:要礼貌客气、关切提醒、热情指点、真诚祝愿“多谢惠顾”、“请慢走”、“欢迎下次再来”、“再见”。

4、 禁忌语:切勿用“哎”、“喂”等单调词语喊叫顾客,禁止三三两两议论顾客或在顾客背后指指划划,更不准以貌取人,伤害顾客自尊心。

三、岗位职责

(一)店长

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指挥能力、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1、与夜班值班人员交接清理昨日销售商品。清点销售款及库存商品,交报主管经理。

2、备好当日找零,节约各项开支和办公用品。、不得擅自挪用销售款。

3、不得超越权限打折,需打折的必须报主管经理批准。

4、安排当日工作。(1)检查服务员到岗情况。(2)对茶楼卫生进行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解决。(3)对不到位、卫生打扫不彻底的按制度考核。(4)对昨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讲评,提出表扬、批评。奖罚按规章制度办。(

5、热情接待每位客人,及时解决服务纠纷。

6、不足商品及时上货,不得影响销售。

7、负责安排茶楼长、短期经营促销活动,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8、根据业务经营情况,安排服务员的班次。

9、负责茶楼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10、每天下班应协同值班人员,清理营业场地,对所有的电器设备,电源、

门窗、房间进行认真检查。

第8篇 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 员工调查表二份。

c)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 保证书一份。

1.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9篇 渝德居火锅店管理规章制度

渝德居火锅火锅店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 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1、凡年满18岁,履历清楚,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违法行为,愿意接受本公司的管理。培训的男、女公民,均可加入本公司的加盟店工作。

2、新聘员工入职学习期为3天,若考试不合格不予录用,,考试合格上岗。

3、新员工入职学习期间必须持有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计划生育证、员工照片2张、(健康证、暂住证、在所属店一个月内办齐,费用自理)。工龄满一年以上者,可由酒店承担。

4、新店开业第一批服务员、厨师、厨工、实习培训期为15—30天,培训期满编写目的:本手册主要是对我公司加盟店的员工的培训工作进行系统的规范化。拉通培训,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保证规范化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使红门各加盟店保持良好的业绩,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5、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a.原本公司非正常辞职者。

b.不真实填写员工挡案有欺诈行为者。

c.犯法经判决确立或通缉在案的者。

d参加非法组织或吸食毒品者。

e.患精神病或传染病。

f、法定年龄以下者。

g、达不到招聘标准或身体状况不适应工作者。

l、领班或领班以上领导的亲属、朋友无特殊技能者。

第二节、劳动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上午9:00—14:00左右,下午16:30—22:00左右,轮流值班。

2.休假:新员工第一个月无休假,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有二天假。

3.辞职:员工辞职需提前半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给大堂经理或店方经理。经理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书于总经理处。

4.试用:新员工从确认录用之日起签定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契约,试用期为1—3个月(服务员为1个月、大堂经理为3个月、其他工种视加盟店具体情况自订)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及业务技能可以考虑是否延长其试用期或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若有不称职的或犯有重大过失,店方可随时辞退员工并不作任何补偿,,若有自动离职,不予退还保证金;

5.迟到.早退:上班时间5分钟之外为违规,每月4次以上视为旷工,处理。

6.矿工:无故不上班,不服从指挥,不听从安排,视为旷工,旷一天扣三天工资,月内旷工2天以上,(含2天,)予以辞退:

7、重大过失处罚;罚款5—50元,无薪工作2—5天,辞退根据总经理指令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酌情退还;

8.请假:严禁电话请假,托人带信请假,病假需医生诊断书和取药单并可视情况确定请假形式,病假可考虑、事假均无工资;

9、假权:邻班有半天事假权,大堂经理有一天事假权。一天以上,报店方经理审批,签字同意。

10、员工均有相互监督,举报歪风邪气之责。真实举报属实的店方给予奖励并替其保密。

第三节、订餐制度

一、电话订餐

1.接电话人员:收银员、领班和大堂经理(值班经理),其他员工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接电话。

2.接电话使用规范用语:“您好,红门火锅”。

3.记录内容:根据就餐人数、准确就餐时间、顾客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预订桌数及区域。记录好以后,要求重诉一遍,并且告诉订餐人,如果超时(15-30分钟),本店有权另作安排。

4.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前做准备。

二、来客订餐

1.有客人联系订餐时,应问清顾客姓名,联系方式、用餐人数和用餐的标准,以及预订桌号区域,桌数和用餐时间,全部作好记录,让客人过目之后在订餐单上签字,确认对订餐内容无异议。

2.按订餐标准适当收取订金,开收据,(收据一式二份)客人若违背要求应按餐厅规定,酌情收取损失费;

3.餐后结帐时,发现客人没有订金收据的,应收足餐费全额并作好登记,待交来订金收据,再退还客人订金;

4.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第四节、电话管理制度

1、吧台电话专用于订餐,方便客人使用;联系供货商等,吧台人员、员工,不准随便使用此电话,如有特殊事情,经大堂经理同意后,可使用办公室电话。

2、吧台电话在上班时间只能由吧吧人员、领班、和大堂经理接听。

3、员工在上班期间,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接听电话,哪有电话找员工,均亦不能在办公室叫接,通知其下班之后再打进来,特殊情况例外。

如何接听电话

1.电话响起三声之内,拿起话筒:您好,红门火锅,我可以为你做什么

2.如果超过三声:必须向客人致歉,问候客人.

3.注意事项:通话是一定要声音轻柔适中,一定要使用标准的普通话,话筒必须离唇边5cm用清晰柔和亲切的礼貌用语问候客人,声调自然。

4.倾听注意事项:仔细聆听客人通话内容,准确掌握客人谈话内容,要记清并重述客人提问再确认,并做好记录。

5.确认回答客人问题直至满意,中途需另一位谈话,需用另一支话筒。

6.如果当时回答有困难,要向客人致歉,并记录客人联系电话,姓名,在一定的时间内答复。

7.向客人致谢,结束谈话时,必须对方挂断电话自己才挂断,必须轻拿轻放。

第10篇 电器工厂质量管理政策规章制度

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质量管理政策

第七章 质量管理政策

第一节质量方针及目标:

本厂遵循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宗旨,尽全厂员工之努力、用科学合理之方法,切实执行质量管理之规定,以期做到高质量的产品,以符合客人要求及符合相关产品及行业标准!

第二节产品质量标准:

按客户的要求;

按相关产品的国内及国际标准;

第三节品管组织人员编排:

第一条 工厂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至少有一位部门主管人员负责对质量政策的执行及管理质量政策及产品质量;

每个部门必需有一个品管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并负责向工厂质量管理部门部门主管汇报本部门的质量情况。

每个部门的小组必需按排至少2位qc人员,负责对产品质量的质量检验并向本部门品管汇报;

第二条 质量控制及检验流程:

1、来料检验(iqc):所有五金必需100%全检,以使上线产品100%合格;

2、在线半成品检验(lqc):所有上线之半成品必需按不低于30%的数量进行随机抽检;

3、成品检验(oqc):所有成品入箱之前必需进行100%全检;

4、已包装成品检验(fqc):所有完成包装的产品必需按aql进行抽检,按相关标准,如属返工产品则需提高标准加严检验

第三条 不良品除理:

1、所有于不同生产环节上检出的不良产品必需分开摆放并加明显的不良品标记,返工、报废、退货等不良品必需作分别注明。

2、所有的不良品状况必需写书面报告呈主管部门;

3、质量部分要及时通知生产或采购部门对所发现的不良品作出及时处理。

第四条 纠正和预防:

1、对发现所有的质量状况必需于第一时间找出原因;

2、及时研究所需纠正的措施,以防再度发生;

3、实施控制,以保证纠正措施得以执行并且有效;

4、对所有的员工要进行不断的在操作技能及质量标准上的训练,以期每位员工能不断提高生产技能、不断熟悉质量标准、不断加强质量意识;

5、对生产或质量管理上的不足需要不断地认识并作纠正

第五条 文件记录:

1、每个环节的质量检验必需作书面记录(检验报告)并存盘;

2、对不良品的发现及处理必需作书面记录并存盘;

3、对管理措施的执行或纠正必需作书面记录并存盘;

第六条 一般检验标准及方法:对所有物料、配件、裁片、成品、包装的检验必需有一只合格的客批样品作参考!

第七条 检查五金时一定要着手套,商标五金在包装之前一定要粘保护胶膜;一般常见问题有:生锈、脱皮、变形、斑点、利边/角、指模、砂点、防酸处理不良、底脚焊接不牢(铭牌易出现)、色泽(有光哑要求及镀金色产品易出现)、较位松或紧死(活动扣及链易出现)等;检验时需要特别注意:规格、型号、名称、标签等情况;

品质标准需按客户的要求。

第八条 线上检验:品质标准需按客户的要求;前道工序的品质检验需要有更高的标准

第九条 包装检验;检验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检验产品名称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产品的要求,特别注意:贴纸不要错、以及清洁度和包装的安全性。

第11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某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是每个员工的神圣职责,是个人生命、生产计划、原料生产产品、个人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力保障。安全生产是工厂的命脉,是重中之重而不可推卸的工作,为落实我们的共同目的,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自我防范措施。

1、各班组、车间、仓库在下班时,应主动把门窗、防火通道口、电梯出入口铁门关紧锁好,并做好检查,预防失窃。

2、墨盒车间,成品装配车间,每天上班后应主动打开防火通道门,通道只准在不影响畅通的情况下放置小量物品,保证紧急情况时畅通撤离疏散,确保安全。

3、各车间、仓库、各工种应防止在操作工具和设备过程中,不小心损伤自己的手脚和身体。

4、工厂车间、宿舍等地方,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安装电线插座的应有专业人员负责接线拉线。

5、全体员工乘坐电梯进出货物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被夹造成损伤,此项事宜由zz专职管理。

6、车间内所有380伏和220伏的供电插座、空气开关,不得混合使用,防止触电伤亡。

二、认真做好生产设备,机械的使用及维护管理工作。

1、每个员工在使用生产工具和设备前,应认真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操作使用,以防损坏各种工具和设备。

2、对所有的生产设备应按照说明书的操作规程,进行认真严格操作,不得不懂装懂,随意摆弄,造成损坏设备或触电事故。

3、对机械和动力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和维护,专人启动和关闭。其中的集尘机由拆解车间组长_1负责上述工作;空压机由装配组田dd负责上述工作;硒鼓加粉机由tt负责上述工作;墨盒车间的注墨机、真空泵、超声波、墨盒脱水机等设备,由车间组长ii指定专人负责以上工作。

三、 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1、上岗作业期间不得在岗位上抽烟,防备引起火灾造成事故。

2、拔塞子明火作业员工,应做好火苗和酒精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对盛有酒精的存余瓶子应盖好橡皮瓶盖,放置离明火作业点3米以外的稳妥地方,防止不小心引发火灾。

3、对明火的酒精灯,煤气炉,应做到人离火灭,并关好煤气罐,以防引起事故。

4、二道清理组、修复鼓芯作业的员工,应认真做好丙酮、松节水、酒精、天那水的管理工作,暂时不用的上述物品,应将橡皮盖塞紧,放置有序,方便操作拿用,防止打烂在地引起火灾。

5、墨盒车间的拔塞子明火点与封墨盒明火点两者相隔距离应在8米以上,严防碰撞倒地,引发事故。

6、凡是易燃易爆物品,都应采取需要多少领用多少的原则,整装多余的应归回总仓统一保管,绝对禁止小量使用和整装待用的混合一起,触发严重事故酿成大祸。

四、确实做好外来人员的管理和防雷击,上下班交通安全工作。

1、非本公司,本工厂员工不得随意进入车间、仓库,特殊情况的,须经厂长审查批准,专人带领,方能进入。

2、各班组、车间应认真做好防雷击、防台风、防爆雨的三防工作,实施三防工作时各班组长应主动派专人直班,强大雷雨天气,不要随意拔打电话,不在电线杆、树底下避雨,引发雷击伤人。

3、所有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应靠右行走,横过马路时应观察好左右车辆,视其情况,应在有斑马线地段通过马路,预防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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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矿山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帮助员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副总经理负责。

(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

1、凡新入公司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员工入公司、新调入员工、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学习(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的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培训)。包括:党群、行政各部门,各工段(班组)、各岗位、各级管理人员。

3、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

1、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公司级安全教育要着重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车间级安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安全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

1、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 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② 学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进行一般的电器机械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

③ 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④ 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⑤ 介绍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本公司易燃、易爆、要害岗位及其注意事项

要求: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录用。

2、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 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② 介绍本公司的生产特点。讲解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的措施,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等。

③ 介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要求:车间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分配班组。

3、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 介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② 本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等。

③ 介绍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防火器材正确使用方法等。

④ 介绍工作环境及易发生事故或者有中毒危险的地方。

要求: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应不少于8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2、公司员工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调换车间的必须重新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本车间内班组岗位之间调换,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

凡从事电气检修、锅炉司炉、电(气)焊、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训练,并经主管部门(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4、危险性较大工种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5、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主管领导)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及安全资格认证,才能担任安全管理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得资格证的,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原领证主管部门组织的再培训学习,并在三年有效期内按规定进行换证学习。

6、公司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国家、行业颁发的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包括全国、全省、行业、本企业的事故案例)等。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安排,各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分期参加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4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要根据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内容主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其中:安全技术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急救知识、安全用具使用及保管知识,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防火和灭火技术、消防用具的性能和使用知识,机加工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包括车、钳、刨、铣、磨、钻、冲等),电、气焊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起重、吊车、铲车、装载机、升降检修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应采用多种形式。

(一)、利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事故分析会、安全学习培训班以及放映劳动保护科教电视录像等对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力求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并结合公司的劳动竞赛评比和员工的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级领导要随时掌握员工思想情况。如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而容易违章作业;生产顺利事故少而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由于家庭有意外情况,所引起激动情绪以及节假日前后易发生事故的规律;有针对性地把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前面,防患于未然。各部门、名单位都要在生产现场、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和环境。

(二)、各单位要坚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单位领导要亲自参加。应结合本单位岗位、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措施、岗位上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安全装置、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及单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外单位事故及教训,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从而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加强遵守纪律,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避免事故发生。主要内容有:

1、传达公司有关安全指示,会议内容等,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有关安全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3、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4、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

第六条 事故教育培训。发生事故后,根据四不放过和三对待的原则,组织事故现场会,员工大会或事故分析会,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对待;外单位事故当作本单位事故对待,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作已遂事故对待。)

第七条 重大、危险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培训。在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施工前,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对施工检修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方案,了解险情,熟悉现场,掌握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检修。

第八条 安全再教育培训。对违章作业的事故责任者,应根据情节令其在所在单位下岗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学习,接受安全再教育培训3-5天。学习期间一般只发生活费。

第13篇 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

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员工调查表二份。

c)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保证书一份。

1.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保证

第十六条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差假

第三十四条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

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工资

第五十二条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奖惩

第五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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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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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考绩

第六十九条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九十八条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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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_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有据可依,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制定的、在公司内普遍适用的、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起草并审核公司各类规章制度草案,负责组织修订各类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管理制度草案的起草。

第四条 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必须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公司实际,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

第五条 本公司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制度计划的编制

第六条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应编制《年度规章制度订立计划》。对于条件尚未成熟而又需要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的事项,可列入制定规章制度的调研计划。

第七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制定制度的,应在每年年末订立计划并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编制年度规章制度制定计划的草案,逐级上报,经公司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八条 承担制度起草任务的公司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年度计划要求完成起草任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必须向综合管理部作出书面说明。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计划的,由综合管理部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后组织落实。

第三章 制度草案的起草

第十条 规章制度的草案应当由提出计划的相关部门负责起草;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应当由提出计划的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起草;综合性的制度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起草。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可以组织专门小组,也可指定专人。综合管理部法务人员对起草工作及时进行指导。

第十二条 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起草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

(二) 起草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发展情况,切实可行;

(三) 起草的规章制度应结构规范、条文清晰、逻辑严密、概念准确、语言精练。

第十三条 制度起草过程中,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内容,应在上报制度草案时予以说明。

第十四条 制度草案拟定后,各起草部门应写出草案的起草说明。起草说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的必要性。主要说明某方面的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制定这方面管理规范所要达到的目的。

(二)制定的依据。主要说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规范等。

(三)起草的过程。主要说明起草过程中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的情况。

(四) 主要内容说明。

(五) 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所起草的制度草案,须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审阅后,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审核。

第三章 制度草案的送审

第十六条 综合管理部收到制度草案后,应及时审核、修改并征求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意见;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制度草案应予以退回,并要求其按规定重新起草。

第十七条 对在意见征询中无原则性分歧意见的制度草案,综合管理部经审核修改后,报请公司制度评审小组(参见《评审会议管理制度》);对存在原则性分歧意见,协调后仍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综合管理部应提出审核意见的说明,报请制度评审小组审议。

第四章 制度草案的评审

第十八条 制度草案须经公司制度评审小组会议评审,会议评审时,由起草部门负责人或起草人员作起草说明;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审核人员作审核意见的说明。

第十九条 经评审小组会议原则通过,尚需做进一步修改的,由起草人与审核人按会议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

第二十条 制度草案经修改后逐级上报,属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类的(与董事会职权相对应的管理制度),须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长签发;其他制度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章发与生效制度的印

第二十一条经评审小组会议通过,并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的规章制度,须由综合管理部印发。

第二十二条制度文本应根据制度的适用范围随公司通知性文件印发至年相关单位和人员,文件的领导签发之日即为制度的正式印发之日。

第二十三条尚待进一步补充、完善的规章制度,可采用“暂行”或“试 行”方式印发,其效力与其他制度等同。

第二十四条制度的生效日期应在制度附则中予以明确。

第六章制度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五条 制度印发后,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的部门应当每年依照法

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如与现行的规定不符,应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并报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六条 “暂行”或“试行”制度印发后,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的部门应根据制度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七条 规章制度的修订或废止应按制度制定程序办理;综合管理部应每年一次对公司增订和修订的规章制度进行汇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某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

(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审查,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各项规程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2)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3)由分管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复审,由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的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管理制度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公司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四、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1、规程及管理制度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2、所有规程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档案室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3、人员调离本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的规程、制度,外单位索取规程、制度时,由行政部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本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颁布,部、省公司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本公司自行颁布。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本公司实际编修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本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3、每个生产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六、检查与考核

1、对违反现场规程、制度的人和现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提出意见,使其纠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其工作,并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予以经济处罚。

2、对违反规章制度而影响办事效率和效益的,要严格考核,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3、对自觉执行规章制度,为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4、本公司所列管理事项应分解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范围内,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奖惩,实行逐级考核。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由行政部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七、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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