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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管理规章章程格式【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1 热度:72

文件管理规章章程格式

第1篇 文件管理规章章程格式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份文件管理规章章程,希望对大家有用。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1. 收发员(文书) 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1.各科室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科室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单位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办公室应根据党支部、行政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政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收发员(文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收发员(文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 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文书)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单位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党支部会、主任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职工委员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

(4)支部党代表大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第十七条 实施及修改 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2篇 嘉园业主大会文件之管理规约公示版

ee嘉园管理规约

第一部分 物业基本情况

(应当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一致)

一、物业管理区域

东至 财经学院东路

南至 东升园公寓北墙

西至 中关村街道科馨社区

北至成府路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物业共用部分明细详见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

对本物业管理区域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经原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拟分立或者合并后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由全体业主委托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向物业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申请。

二、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幢】【座】层单元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幢】【座】层 单位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幢】【座】层单位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以上内容)

三、物业共用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业主共用部分包括:

(一)单幢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包括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用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等部位以及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等设备。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包括道路、绿地、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二部分 物业管理方式

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下列第2种物业管理方式。

1.由全体业主自行管理;

2.全体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3.由全体业主依法选聘其他人管理;

采取第1种物业管理方式的,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采用第2、3种物业管理方式的,双方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共同对物业共用部分进行管理、维修、养护,并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后,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的住宅物业项目,全体业主确定物业管理方式时,可以根据《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编号db11/t 751-2010)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

第三部分 业主共同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五、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确定或者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不再接受物业服务企业事实服务;

(五)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七)申请分立或者合并物业管理区域;

(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决定第(五)、(六)项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第(七)项事项,应当分别经原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及拟分立或者合并后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共同决定本单位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事项,事项范围和决定程序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当遵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前,应当按照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选聘方式、具体实施者、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表决。

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在场签名并加盖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因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突然撤离等原因,业主大会无法及时另聘新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按照《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京建发[2010]603号)第四章的规定执行。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提供应急物业服务。临时代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

六、业主的共同管理责任

(一)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交纳、监督

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包干制/酬金制)方式,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大小共同负担,并按照本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足额交纳,接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每年第一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上一年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审计监督的实施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另行约定。

业主应当按照本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者及时补交。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12个月以上拒交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门号及欠费金额;仍无充足理由不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专项服务、特约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将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标准进行公示。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和使用

1.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续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

2.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业主大会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经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3.业主委员会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需资金、工程进展以及资金划拨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12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4.一幢或者一户门号的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次交存的30%时,由业主委员会按下列第(1)种方式,向该幢或者该户门号业主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1)一次性交存;

(2)按 元/平方米逐月交存至业主一卡通;

业主转让物业专有部分的,其交存的专项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业主共同决定上述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方案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由业主另行表决通过。

(三)水、电、气等费用的交纳及其设施的维修责任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供用合同的约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应当公布委托合同。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供用合同、委托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时足额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业主拖欠、拒交上述费用的,应按相关供用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业主、专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前款设施属于业主专有的,由业主承担维修费用;属于业主

共用的,由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维修费用。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业主,及时与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建立供用合同关系,并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户名变更手续。

(四)业主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业主委员会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

(五)遵守本管理规约中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

(六)各业主同意,在物业使用和维护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规约约定及业主共同决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效能发挥、秩序良好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以及设施设备维修、房屋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维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业主不承担上述共同管理责任,损害业主共同权益的,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共同决定可以限制其行使以下第1、2、3(可多选)项成员权利,:

1.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或候补委员;

2.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权;

3. 共用部分经营收益分配权;

限制时限至业主承担完成相应共同管理责任时终止。

第四部分 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

七、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的规定,并经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实施物业管理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一实施。

八、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益分配

(一)利用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按照下列第1

种方式分配:

1.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配;

2.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其他约定

属于全体业主的共用部分,按下列第2种方式使用:

1.用于补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统一归集到维修资金监管专户;

2.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配,可以优先抵交物业管理费;

属于相关业主的共用部分,按下列第1种方式使用:

1.用于补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统一归集到市维修资金监管专户;

2.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配,可以优先抵交物业管理费;

(二)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应当每年一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全体业主共用部分、部分业主共用部分物业经营所得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大会、业主的监督。

(三)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专有部分,其对共用部分享有的共用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五部分 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九、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区域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文件的约定,并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一)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专有部分,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专有部分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用途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规约外,应当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二)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并与其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主动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依据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用部分。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者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6时至次日上午9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分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造成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合理使用水、电、气、环卫等共用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相关管线、设备;

(七)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八)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关规定。机动车在本物业区域内行驶应避让行人车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鸣喇叭;车辆出入应按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或者登记; 机动车严禁在消防通道、消防井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九)阳台封闭,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阳台封闭的有关规定。阳台外和窗外不吊挂和晾晒物品,不擅自张贴或者安装可通过外观看到、有碍观瞻的标识牌、广告牌或者标语等;

(十)业主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及时清理宠物粪便,乘坐电梯的,应当抱起宠物,并应当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

(十一)不得向窗外扔投坠物;

(十二)不得在晚九点至第二天早晨七点之间大声喧哗等;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十、业主、物业使用人在使用物业中,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外,不得从事下列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损坏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规凿、拆、搭、建;

(三)占用或者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自行车房(棚)等物业共用部分。

(四)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截断、改变、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

(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六)不按规定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污水或者抛掷杂物;

(七)违反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含有放射性物质或者超负重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敞放、敞养家禽、宠物,影响公共环境、破坏绿地等;

(八)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九)影响市容观瞻或者本物业外观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乱刻、乱涂、设立广告牌等;

(十)随意停放车辆,鸣喇叭或者以其他方式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一)擅自在房屋建筑的外墙上安装遮阳光帘、遮蓬、花架等其他结构,不按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外机且不进行滴水处理;

(十二)使用电梯时超载、运载粗重物品,在轿厢内吸烟、张贴、涂画或者损伤内壁;

(十三)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一、业主、物业使用人按照下列规定维修养护物业:

(一)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不得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配合;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当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提出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四)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且需进入物业专有部位应急维修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可在通知公安机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两名以上委员到场见证下实施应急维修,维修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五)当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物业共用部分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应予以配合;有造成本物业共用部分或者其他业主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造成损坏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非使用不当的质量问题或者使用功能障碍,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

应当由建设单位维修,建设单位拒绝维修或者拖延维修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直接组织实施,费用按规定列支。

(一)属规定的急修项目;

(二)物业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

(三)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的危险房屋;

(四)出现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必须维修房屋的情形;

(五)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5000元以下;

(六)特殊情况,例外书面申请批准。

十二、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的实施

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相关业主共同同意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组织实施,费用按规定列支。

(一)报预算、按批文执行。

十三、物业转让、出租的相关事项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专有部分时,须将本规约作为物业专有部分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专有部分后,当事人应当于物业专有部分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物业专有部分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和通讯方式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

房屋出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物业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无论出租或者转租的,业主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房屋出租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床位出租或者转租,或者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者转租。

对违反本规约出租或者转租的,业主委员会有权书面责成业主、物业使用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业主转让物业专有部分,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结清物业服务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十四、共用部分保险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及公众责任保险,自行管理的,由全体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由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从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并办理相关手续。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过程中,有违反本规约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其他业主、使用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受侵害的相关业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部分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

十五、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下列紧急情形之一的,授权业主委员会或政府相应职能部门启动紧急措施的应急预案:

(一)物业服务企业突然停止提供物业服务;

(二)《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的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

(三)其他紧急情形。

第七部分 违约责任

十六、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有权要求其改正;业主、物业使用人拒不改正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并由业主委员会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该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姓名及违约事实:

(一)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应业主赔偿损失。

限期未改正的,业主大会也可以依本规约对其提起诉讼。

十七、连带责任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部分 纠纷的处理与相关民事诉讼

十八、业主之间因本规约实施中发生的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用以下 1、2、3、4 方式解决:

1.业主委员会调解;

2.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

3.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

4.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物业管理纠纷而引起的民事诉讼,其费用由参加诉讼的业主依法承担;属共同诉讼的,经业主授权,推荐诉讼代表人具体实施,诉讼费用由参加共同诉讼的业主依法共同承担;属于共有物业纠纷诉讼的,其费用从共有物业收益中支付。

第九部分 附则

十九、本规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会议补充。

二十、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物业的所有人发生变更时,规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本规约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之日(2023年7月6日)起生效。

二十一、制定和修改的管理规约,按照规定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十二、本规约业主各执1份,业主委员会保存3份, 物业所在地的区(市)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1份。

海淀区ee嘉园业主大会

第3篇 某装饰公司文件管理禁令

装饰公司文件管理禁令

为使公司经营过程中,学法、用法、懂法,用法制观念贯穿工作全过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严肃重申如下问题:

1、对外所有文书必须呈总经理签发方能加章发出,并留复印件进归类档案。

2、外单位文书在总经理未签署意见之前,不得在文书上写任何意见及字样,总经理签发后,原件存档,部门留复印件备用。

3、所有合同起草和规定格式文本的合同打印填写好后,由总经理签发方能加章、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及修改,必须由总经理认可,不得自作主张和发出。

4、办理手续根据总经理签署的意见加章后,必须按文书内容填写规定的记录本中,并签好用章人姓名,予以备查。

5、办公室公章的管理(包括所有印章),必须有非常严谨和严格管理,严格按程序加章使用,任何人不得随心所欲。

6、特殊情况和总经理外出时,急需加章和处理的文书,需向总经理按原文汇报,经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和加章、发出,并留复印件存档,待总经理回公司后,交呈至总经理阅知。

7、对外文书,一旦签发后,须速反馈结果等工作情况。

以上总经理令必须坚决执行,如有违规,则追究违规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4篇 建筑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发布令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发布令

集团公司依据gb/t24001-1996idt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管理程序文件》,并于2001年4月10日开始实施。经过几个月的运行,发现文件中的某些规定与标准和实际不相适应。在内审和管理评审中以及认证中心的第一阶段审核,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据方方面面的意见,文件编写人员对a版文件的适用性进行了评审,对文件进行了第一次修改。本程序文件对集团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做了详细的描述,更加符合标准和实际的要求,是集团公司实施环境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和行为准则。现予以正式发布,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程序文件中,对与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相容的要素(4.2.3文件控制、4.2.4质量的记录控制、5.6管理评审、7.4采购、8.2.2内部审核、8.5.2纠正措施与8.5.3预防措施),合并编写了相应的程序文件,与之对应的原质量体系文件同时作废,执行本程序文件的规定。

管理者代表:

年 月 日

第5篇 工艺文件管理

1、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艺文件的编制,工艺文件的会签,工艺文件的贯彻保密。

2、工艺文件的编制

2.1工艺文件是企业进行工艺管理,组织生产,指导操作的技术依据,工艺文件的编制必须正确、完整、统一。

2.2工艺文件的编制应简明易懂,避免繁琐,但必须确保产品质量,实现安全生产,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3根据产品类型,确定必备的工艺文件。

2.3.1样机试制必备的工艺文件。

工艺方案:产品零部件工艺路线表:自制件明细表,外协件明细表,外购及企业标准工具明细表,工装设计任务书,专用工艺装备图,专用工艺装备验证单,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明细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汇总表及工艺总结等有关文件。

2.3.2小批量生产必备工艺文件对照产品系列鉴定资料要求由技术科酌情自定。

2.3.3批量生产必备工艺文件--除了小批量生产的工艺文件外,各工序还必须有工艺守则及工序质量管理表,由产品主管工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4工艺文件的编制分工

产品工艺文件由技术科负责编制、审核。

3、工艺文件的会签、验证和审批

3.1工艺文件会签、技术科的工艺文件由所属车间负责会签、互相制约。

3.2工艺文件的验证,样机试制及小批量生产的工艺文件,均应进行验证,由车间负责人、技术科会同质检人员,负责收集整理试制过程中的情况,进行一次可行性鉴定,然后由技术科认真进行修订,经修订审批后的工艺文件即为正式工艺文件,是工厂工艺文件工作的法规,各级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3.3工艺文件的审批与签字

根据新的工艺文件统一格式规定,每一种工艺文件必须统一编制,审核,会.

签,审查及标准化五个程序,并履行签字手续。

3.3.1编制一一-由工艺文件编制者签字。

3.3.2审核一一由技术科科长。

3.3.3会签一一由相互制约单位履行,具体按3.1条贯彻执行。

3.3.4审查一一产品工艺统一由技术副厂长进行审查,并履行签字手续。

3.3.5标准化一一为了确保产品工艺文件正确完整,统一标准审查工作。一律由标准化员承担,并履行签字手续。

3.3.6非产品工艺文件的审查由车间主任签字,标准化由标准化员签字。

4、工艺文件的贯彻与实施..

4.1工艺文件是企业工艺工作的法规,各级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贯彻执行。

4.2技术科对车间工艺文件执行情况及工艺纪律的贯彻情况,要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及时向技术副厂长作出报告。

4.3车间主任对工艺文件在本车间正确贯彻执行负责,要教育车间职工严格按工艺文件进行操作。

4.4生产班组是贯彻实施工艺的基层单位,要坚持按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对执行中的问题和需要作出改进的建议,应及时向车间主任提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不按工艺加工。

4.5质检人员应按上述'三按'进行质量检查,发现生产员工不按工艺操作时,有权制止,并及时反映给车间领导处理。..

4.6技术科对工艺文件不全与差错,工艺措施不力,工艺文件的实施、工艺管理混乱负责。

5、工艺文件修改

5.1工艺文件修改一般原则。..

5.1.1工艺文件需要修改时,一般由技术部门下达工艺文件更改通知单,凭更改通知单修改。

5.1.2保证修改后的文件正确统一。

5.1.3工艺文件修改通知单下达后,需修改的文件应在规定日期内部修改完毕。

5.1.4由于临时性的设备、工艺装备或材料等问题,需临时修改工艺时,应填写“临时脱离工艺通知单”,经有关部门会签和批准后生效,但不能修改正式工艺文件。

5.2工艺文件修改程序

5.2.1填写工艺文件更改通知单,其格式应符合文件的更改程序规定。

5.2.2工艺文件更改通知单应经有关部门会签并经审核和批准后才能下发。

5.2.3按批准的工艺文件更改通知单要求进行修改。

5.3修改方法

5.3.1修改时不得涂改,应将更改部分用细实线划去,使划去部分仍能看清,然后在附件填写更改后的内容。

5.3.2在更改部位附近标注本次修改所用标记,标记符号应按更改通知单中的规定。

5.3.3修改时必须在被改文件表尾的更改栏内填写本次更改的标记、更改次数、更改通知单的编号,日期和修改人签字。

5.3.4在下列情况下,工艺文件修改后需更改描晒。

5.3.4.1经多次修改,文件已模糊不清。

5.3.4.2虽初次修改,但修改内容较多,修改后文件已不清晰。

5.3.5更新描的底图,更改栏内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5.3.5.1'标记'栏填写重描写前本次更改所用的标记。

5.3.5.2'处数'栏填写'重描'字样。

5.3.5.3'更改文件号'栏填写重描前本次更改通知单编号。

5.3.5.4'签字'和'日期'栏内,负责复核的工艺人员签上姓名和日期。

5.3.5换发新描晒的工艺文件时,旧工艺文件必须收回存档备查,而且新的文件应加区分标记,严禁新旧两种文件混用。

6、工艺文件的保管和处理胃

6.1凡保管的工艺文件应及时登记,根据顺序分类捕,装订或袋装保管。

6.2技术科应常备全套文件复制件

6.3凡需晒发的工艺文件,必须经技术科审批后方可发放。

6.4工艺文件由技术科统一保管,失效废除的工艺文件应盖'作废'章后单独存档五年以上备查。-

6.5凡保管的工艺文件字迹要清晰、完整、符合标准,签字手续齐全。

7、工艺文件的借用与保密

7.1未经批准,对外不准借用工艺文件。

7.2本厂工作人员借用工艺文件要办理登记手续,并限期归还,归还时应清点。

7.3借阅者应保证工艺文件的完整、无缺,不得拆装、涂改、抽换、损坏和遗失,不得转借,否则,一律作违反工艺纪律处理。

第6篇 装饰与安装项目工程文件数据管理

一、竣工资料编制的主要措施

1、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按国家文件规定和按公司《质量记录控制工作程序》进行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汇总组卷工作。

2、在进行施工前,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规定的规范。

3、施工技术资料随施工进度及时汇集整理。

4、按施工技术文件、施工材料质量保证文件、施工管理文件、设计变更依据文件等四个方面,落实计划、编制情况登记表,明确责任人。

5、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如施工证、开工证、各种报批报建所要办理的手续、文件等。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

7、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记录及确认签证。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二、施工过程中档案资料收集

1、做好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有关文件的收到和发放登记工作,并保留原件一套存档。

2、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情况,联系有关部门收集下列有关原资料p(原件):

①、与技术部联系,收集施工技术文件资料。

②、与材料部联系,收集施工材料质量保证文件。

③、与设计部联系,收集设计变更依据性文件。

3、所有资料必须符合要求,做到齐全。

4、根据建设单位需要,随时拍摄有关工程照片或录像。

三、施工过程后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1、根据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办法,做好归档、整理工作。

2、施工中、施工后阶段穿插绘制工程竣工文件,如收集工程竣工报告、工程决算签证、编制全套竣工图,并根据建设单位需要,收集拍摄建筑物有关照片。

四、竣工资料

1、施工日志。

2、工程例会记录及工程整改意见联系单。

3、采购的工程材料的合格证、商检证及测验报告。

4、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5、自检报告。

6、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第7篇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过对顾客装修过程的控制,确保装修符合规定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顾客入住后进行装修的全部过程。

3.0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制定《建筑、装饰管理手册》,并对管理处进行不定期的装修检查。

3.2管理处负责办理具体的装修手续并进行装修过程的管理。

3.3管理处负责一般装修方案的审批。工程部负责对结构、室内管线等有重大改动的装修方案的审批。(商场、写字楼装修方案由消防局主管部门审批)。

4.0内容

4.1装修申报

4.1.1装修方案的审批。业主装修前需填写房屋装修的审批表,将拟定装修方案及相关资料报管理处审批。

1)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装修方案(如:结构、管线、外观的变更、防水层的破坏等),管理处可进行审批。

2)结构、管线、外观等有重大变动的装修,管理处需将相关资料报公司工程部审批。

3)商场、写字楼部位的装修需报消防局主管部门审批。

4.1.2装修施工单位的审查。业主装修前携带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管理处审批。管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4.1.3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方案审批合格,装修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管理处与业主签定《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装修押金,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4.2装修施工过程的管理

4.2.1装修过程中,管理处负责装修管理的人员每天检查装修情况,严格按《建筑、装饰管理手册》的内容与标准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要求业主整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可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中相关规定强制执行。

4.2.2房屋装修完毕,管理处按《建筑、装饰管理手册》及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业主及时改正后再进行验收。

4.2.3重大装修,需经公司工程部验收。商场、写字楼装修需经消防局主管部门验收。

4.2.4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管理处对装修情况复验,合格后将押金退还顾客和施工单位。

4.2.5对装修档案的管理应放入业主档案内,保存期至业主搬迁后。

5.0引用文件与记录

fg/g《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

wi/z*《建筑、装饰管理手册》

第8篇 物业程序文件:仪器仪表管理控制程序

物业程序文件:仪器仪表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监视和测量用仪器仪表进行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2、范围

适用于对服务提供和服务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用的仪器仪表的管理。

3、定义

4 、职责

责任人职责

品质管理部负责公司标准检测仪器仪表(母表)的管理。

负责公司仪器仪表的管理,及组织对各部门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测、校验。

管理处负责本管理处仪器仪表的购置、使用、管理。

管理处使用部门负责使用、搬运、调试、维护及日常检查。

5 方法及过程控制

5.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各项目如需增添、更新仪器仪表时,按《采购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5.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初次校准

5.2.1对新购入的涉及安全、健康和贸易结算的仪器仪表由品质管理部寻找有资格的国家计量检定部门(能够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以下同),报品质管理部审核后,报送检定,并由检定部门出具鉴定结果证书;其它仪器仪表每年由品质管理部组织各管理处,以公司通过专业机构检测的标准仪器仪表(母表)为标准进行检测。仪器仪表应按公司《仪器仪表台帐》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

5.2.2仪器仪表分类说明:

每年需要外送专业机构检定仪器、仪表:计量保证器具,列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作为公司检定标准表。

每年需要进行内部检定仪器、仪表:通用的、有准确度要求的仪表,指用于客户服务的仪表,有万用表、兆欧表、钳形表、压力表、泳池水质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

每年需要进行功能性检查仪器、仪表:精度要求不高的,对服务质量影响较小的仪器仪表,如:直流电阻仪、红外线测温仪、温湿度计等。

5.2.3检定合格后,由各管理处在《仪器仪表台帐》上进行编号登记,并报品质部备案,具体编号方法如下:

5.2.3.1仪器仪表的编号形式:** - yy -zz-vv

5.2.3.2上述编号中'**'为各管理处简称的汉语拼音字头(大写)。

其中:假日广场-- jr 世贸广场--sm 城市花园-ch

都市花园--dh 新城-*c 美树丽舍-ms

水 晶 城--s j 东 丽 湖-dl

5.2.3.3上述编号中'yy'为该仪表所安装设备系统简称的汉语拼音字头(大写)。其中:供电系统--gd消防系统-*f

自动喷淋系统--pl 供水系统-gs

中央空调系统-kt供暖系统-gn

生活热水系统-sh电梯部分-dt

5.2.3.4上述编号中'zz'为该仪表具体类型简称的汉语拼音字头(大写)。其中:温度计-wd电压表-dy 电流表-dl

温湿度计-sd电能表-dn水流量表-sb

兆欧表(摇表)-yb

5.2.3.5上述编号中'vv'为仪表的具体序列号,以阿拉伯数字表示,暂设为两位数,以01为起始号。

5.2.4检定后由管理处工程部对经检定的仪器仪表进行标识(应包括检定状态、有效期限及检定部门/人等),然后使用。

5.3 仪器仪表的周期检定

5.3.1管理处工程部对所有仪器仪表应制定周期检定频度并在《仪器仪表台帐》中进行登记。

5.3.2仪器仪表根据周期检定频度执行周期检定,按《仪器仪表台帐》中规定的检定方式(外检/自检)进行检定。

5.3.3需外检的仪器仪表由管理处工程部按《仪器仪表台帐》规定,在有效期内报品质管理部审核后,报送有资格的国家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并出具鉴定结果证书,由管理处工程部保存并报品质管理部备案。

5.3.4自检的仪器仪表由品质管理部具有检定资质的专业人员,组织管理处指定人员,按公司《仪器仪表检定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自检,并填写《仪器仪表自检记录》。

5.3.5外检/自检情况均需在《仪器仪表台帐》中进行记载。

5.4仪器仪表的使用、搬运、调试和维护

5.4.1 责任人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使用检测、测量设备,以确保仪器仪表的测量和监控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避免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并对检测、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5.4.2测量仪器在使用前,使用人应检查是否工作正常。若仪器不能正常工作,先由使用人进行调试,调试后正常则可以使用;若经使用者调试仪器仍不能正常工作,报本管理处工程部对设备进行处理(维修或报废),并在《仪器仪表台帐》中进行记载。

5.4.3对在线使用的仪表,使用部门要定期(根据各专业作业指导书)进行巡检,并对仪表状态进行记载(记入各相关质量记录)。

5.4.4 使用人在仪器仪表的搬运、调试和维护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5.5 仪器仪表偏离校准状态的控制

5.5.1 在周期检定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仪器仪表时,外检仪器仪表由管理处工程部填写《仪器仪表不合格通知单》,并通知相关部门;自检仪器仪表由检定人员填写《仪器仪表不合格通知单》,报告本管理处工程部。

5.5.2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仪器仪表异常时,巡查人员在相关质量记录中进行记录,并填写《仪器仪表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管理处工程部。

5.5.3当使用者发现测量仪器和仪表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及时填写《仪器仪表不合格通知单》,报告管理处工程部。

5.5.4管理处工程部对以上不合格或异常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进行相应处理(维修或报废),并评价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采取必要的措施记录在《仪器仪表不合格通知单》中,如有涉及安全或贸易结算时需上报管理处经理,采取相应措施。

5.6 仪器仪表的保管与保存

管理处工程部应将待检定和暂不使用的仪器仪表予以标识、妥善保管和保存,并在《仪器仪表台帐》中注明,下次使用前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7仪器仪表的维修

管理处工程部对在日常使用和周期检定、校准中发现的不合格仪器仪表进行维修。工程部不能进行维修的由管理处报品质管理部批准后,送专业检修机构进行修理,并在《仪器仪表台帐》中注明。所有仪器仪表在维修后都要重新按规定进行外检或自检,检定合格后,需重新进行标识,方可正常使用。

5.8仪器仪表的报废

当发现仪器仪表由于长期使用不能维修或其它原因导致损坏而不能通过维修恢复其精度要求时,由所在的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属固定资产的仪器仪表由管理处经理确认,办公室、品质管理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标识、隔离和处置;属非固定资产的仪器仪表由管理处经理审核,办公室、品质管理部、财务部批准后进行标识、隔离和处置,所有报废仪器仪表应在《仪器仪表台帐》中注明。

6.相关文件

tjzzwy7.4-z01《采购控制程序》

tjzzwy7.6-g01-01《仪器仪表检定操作业指导书》

7.相关记录

tjzzwy7.6-g01-f1 《仪器仪表台帐》

tjzzwy7.6-g01-f2 《仪器仪表自检记录》

tjzzwy7.6-g01-f3《仪器仪表不合格通知单》

第9篇 三级文件:物业业务投诉及建议管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三级文件:业务投诉及建议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

规范顾客投诉问题的处理程序,以保证业主的投诉能及时、准确、满意地得到解决,并以此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受理业主各种服务项目的有效投诉。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对各部门汇报上来的未能处理的顾客投诉提出处理意见,亲自或委托企业管理部处理业主直接向本公司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投诉。

3.2企业管理部是公司所发生投诉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督导部门负责人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回访,并负责所有投诉记录的归档。

3.3部门负责人处理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所有投诉。

3.4管理处及俱乐部前台负责对用户投诉的接待、记录、联系处理与上报工作。

3.5所有员工都有向上级及时汇报业主投诉的责任。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投诉分类

4.1.1一类投诉:由于我公司自身管理或服务不到位而产生的投诉;

4.1.2二类投诉:由于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而导致的投诉;

4.1.3三类投诉:由于规划红线外问题而产生的投诉。

4.2操作流程

4.2.1对于业主在工作现场或管理处的当面投诉,当事人需先向业主致歉,对业主的意见表示感谢,当场可以解决的须当场处理,并向上级汇报,不能当场处理的,两小时内通知上级领导,由上级领导给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4.2.2处理完毕后处理的具体过程、结果、分析及时报客户接待员,当天记录在《业主投诉/建议处理记录表》中。

4.2.3对于业主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提出的投诉,获得信息的人须在1小时内将投诉内容告知客户接待员,由接待员将内容记录在《业主投诉/建议处理记录表》上,并根据投诉内容进行分类传达,向相关责任人下发《工作联系单》,相关责任人接到《工作联系单》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处理并回复相关意见到客户接待员(一类投诉4小时内处理,二类投诉当天处理,三类投诉三天内处理)。

4.2.4凡接到《工作联系单》的投诉处理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处理完毕的,客户接待员将此信息上报上级领导;若投诉在两天内仍没有回复,客户接待员可直接上报高层领导。

4.2.5对于处理难度较大的,或直接到公司、集团或政府有关部门等的投诉必须立即上报

部门第一负责人,有部门第一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再报公司分管领导,处理完毕后统一汇总到管理处客户接待员处记录归档。

4.2.6一类投诉处理完毕后要形成案例分析,各部门进行学习培训;二类投诉按《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维修流程》进行处理,影响较大的问题则由保修办以书面形式呈报上级领导,并跟进处理反馈结果;对于三类投诉由客户接待员向业主进行相应的解释,视投诉问题的具体情况、困难程度设法予以解决,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与有关部门协商共同解决,无法解决的投诉应向业主做出有关解释和说明并得到业主的理解。

4.2.7接受投诉的责任部门在《业主投诉/建议处理记录表》上提出处理意见,并由各区域客户服务人员签名确认后报上级领导,每条信息后面都应有相关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4.2.8投诉处理的完成情况,须在《业主投诉/建议处理记录表》中予以体现,客户接待员保存《工作联系单》原件,责任部门保存附件。

4.2.9管理处负责投诉的分析和总结,有关的分析和总结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信息。

4.3处理后的回访

对业主的投诉处理后,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在3天之内以电话或上门的形式进行回访,并在《业主投诉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回访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4.3.1征询业主对投诉的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的效果。

4.3.2征询业主对于以后防止出现类似问题的预防措施。

5、引用文件

**wy7.5.4-s01-01《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维修流程》

6、支持记录表格

**wy8.3-z01-f1《业主投诉记录表》

《工作联系单》

第10篇 物业管理质量体系文件培训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培训控制程序

1.0目的通过对公司所有员工实施必要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技能和服务质量意识,确保员工素质满足公司的要求。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培训工作。

3.0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年度培训计划应在年终总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由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负责审核、批准。

3.2 行政部负责组织对各类员工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和鉴定;并负责保存由公司组织进行培训的记录。

3.3 各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配合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相应的培训计划见《员工培训计划表》,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记录由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归档保管,有必要时,相关部门制订部门培训制度,参见《保安人员培训制度》。

4. 0工作程序

4.1 入职培训

4.1.1 所有新入职本公司的员工都应接受该项培训及考核。

4.1.2 对新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公司的基本情况、组织架构,b)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企业精神及物业管理工作基本知识,c)《员工手册》、职业道德及质量意识教育,d)对员工的期望及要求。

4.1.3 该项培训由行政部或行政部指定人员组织实施并保存记录。

4.2 上岗培训

4.2.1 员工入职培训合格后或转换工种前均需经上岗培训,培训时间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而定。

4.2.2 上岗培训主要内容包括a)应知部分:如岗位的基本情况(岗位职责、人员配置及设备、设施的分布等),b)应会部分:岗位工作操作规程,异常状况时的特殊处理程序等。

4.2.3 上岗培训由各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并指定专人进行。《培训记录》由各部门保存,《员工培训登记表》保存于员工档案中。

4.3 在职培训

4.4 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按公司有关行政制度执行。

4.5 除了以质量手册、流程文件以及作业指导书等工作文件作为员工的培训教材外,各部门可依据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培训教材,如编制教材应由行政部审核,并由行政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培训教材的评审。

5. 0相关文件

5.1 《保安人员培训制度》

5.2 《保洁部员工培训考核流程》

5.3 《工程部新入职员工培训流程》

6

第11篇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基础设施管理程序

1、目的加强对公司资产的管理,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的效能。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资产的管理。

3、定义3.1 资产的释义:根据物品的价值和使用期限,分为固定资产类、资产类、低值易耗物品类。

3. 2 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22元以上(含2022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包括电子设备、电脑设备、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以及其它设备) 列入固定资产类。

3. 3 单位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上(含100元)2022元以下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用具物品(包括普通的办公家私、小件电脑设备、办公设施、工程工具等)列入资产类。

3. 4 单位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一下的物品,列入低值易耗物品类。

3. 5 电脑软件类的资产,根据其价值的大小,分别列入固定资产和资产的管理。

3. 6 为便于实物的管理,个别设备(如:工程设备中的水泵、保洁设备中的除草机等同等、同类设备)虽然其单价不足人民币2022元,也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3. 7资产物品中(如:玻璃、印刷品等)无论时价花费多少,都不纳入资产范畴,只办理入库、出库手续,登录流水帐本;

4、职责

4.1 资产主管部门

4.1.1 办公室是公司资产实物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管理处资产管理的指导监控和本部资产的实物管理。

4.1.2财务管理部是公司资产帐务管理的主管部门,着重从资产的原值、已提折旧、净值等方面对公司资产进行监控和管理。

4.1.3各管理处负责本管理处资产实物管理,接受公司办公室及财务管理部的监控和管理。

4.2 电子办公设备类资产的管理办公室是公司电子办公设备类实物管理的专业部门,负责对公司电子办公设备类资产进行专项管理,对电子办公设备类资产的购进、配置、使用、维修及报废等进行全面的登记和管理。

4.3 各部门、各管理处对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要明确责任人,各部门、各管理处的责任人对使用资产负有妥善保管、安全使用的责任。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 资产的分类和使用年限根据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及公司资产的具体情况,资产的分类和固定。

5.1.1对如固定资产及资产的使用年限及编号方法如下:资产大类及代号资产总分类资产明细分类使用年限资产分类资产代号明细分类固定资产g资产机械、工具、设备j

1、工程工具10年2、保洁工具3、变电箱设备

4、其他运输设备ys

1、安全巡逻自行车10年2、食堂采购三轮车3、东丽湖船只

4、公务车辆

5、其他家私类js

1、柜、沙发、会议台5年2、办公台(桌)3、办公椅

4、其它通讯设备t

1、对讲机(套)5年2、电话机3、喊话器

4、其他安防器械设备af

1、车闸系统10年2、消防系统3、门禁管理机

4、灭火器

5、铝合金岗亭

6、其他电脑设备(非安防)dn

1、台式电脑全套5年2、手提电脑电子设备d

1、日常家用电器5年2、办公用设备娱乐设备(非电子)yl

1、娱乐经营设施、5年2、员工福利娱乐设施其他类qt其他设备5年

5.1.2 对于低值易耗物品,只需记录流水帐册。

5.2资产登记的要求:

5.2.1 本部及各管理处要分别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登记在《物业年度固定资产盘点表》中。

5.2.2 为方便公司资产的统计,总部及各管理处统一按上述资产大类及总分类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5.2.3 资产的编号规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资产)-(固定资产/资产的类别称为资产代号)- (固定资产/资产的序号)其中,公司编号左起前两位为公司所在地区拼音简称,如:为tj;

第三位为公司业务类型简称,如:物业为w;

第四位为资产类型简称,如:固定资产为g ,资产为;

如:属于固定资产,汇总后为:tjwg

5.2.4 资产代号根据购置资产种类划分,如:手提电脑(非安防类)属固定资产的电脑设备类,其资产代号为:dn ,其他资产代号请参照:

5.1条款执行。

5.2.5 低值易耗品的分类和资产编号由本部及各管理处视资产的具体情况参考上述分类自行调整。

5.3资产管理

5.3.1 所有公司资产均由办公室统一调配、购置,由各使用单位分级管理。

5.3.2 资产的购置、调拨、转让、报废等均须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5.3.3 本部及各管理处指定专人(称为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管理,并在办公室备案。

5.3.4 办公室和财务共同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的工作督导,将会不定期对各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对资产管理员及其它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5.3.5 资产编号规则需统一,并在资产上粘贴标识,确定资产责任人,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及管理。

5.3.6 本部及各管理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项目的资产的登记注册、发放、管理,建立内部资产台帐,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其中列明资产的名称、购置年代、物品规格型号、价值、使用部门。

上报办公室备案。

同时,每半年办公室行政组与财务进行资产的盘点清查工作(每月进行抽查)。

5.3.7 资产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须合理使用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并注意设备维护、保养。

由于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遗失和损毁,责任人要按资产购置价格或资产管理部门的评估价值赔偿。

5.3.8 资产使用人离开公司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本项目资产管理员处进行确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5.3.9公司内资产转移应填报资产转移审批单,各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报办公室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员登记后方可进行转移。

5.3.1 0易损物品无使用价值或使用年限已到时,应由资产管理员填写报废申请表,由办公室审核后报财务部复核后做相应处理。

5.3.1 1未经资产分管部门,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资产外借和供无关人员使用。

5.4资产购置、调拔、转让、报废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5.4.1固定资产购置、转让、报废的审批权限:所有固定资产报废由总经理批准,单件资产净值在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调出、转让、报废,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承办部门总经理助理审批,报总经理审批。

5.4.2 固定资产购置、转让、报废的审批流程:购置、调拨、转让、报废1000元以上的公司资产:

5.4.2.1 使用部门通过邮件报送申请报告;

5.4.2.2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签署意见;

5.4.2.3 经办公室进行审核;

5.4.2.4 由财务部复核;

5.4.2.5 总经理助理批复意见;

5.4.2.6 总经理批准后由总办统一购置;

5.4.2.7 1000元以下资产或专业物品的购置,由项目自行在公司制定合格供方范围内进行购置,办公室行政组备案;

公司需要统一的物品如办公桌椅、书柜、档案柜、床等由总办统一购置;

5.4.3使用部门提出购置公司资产申请后,应首先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进行内部调配,若所需购置的物品,公司内部可调配的应在内部调配,尽量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资金的浪费;

如不能调配,方可进入购置审批阶段。

5.4.4资产购置的办理:报送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准后,方可进行资产的购置。

5.4.5资产转让、报废的办理:报送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后,方可进行资产转让和资产残骸的处理。

报废资产有残值的,经资产主管部门估价、处理后,回收的资金应及时上缴公司财务管理部;

报废资产原值在2022元以下的项目可自行处理,但必须知会办公室;2022元以上则有公司统一处理;

公司资产在部门间的内部调配,填写《内部调动(离职)资产转移单明细表》按流程审批后再行调配。

5.5 固定资产的盘点本部、各管理处对固定资产每月盘点,办公室和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总部及各管理处的监督检查。

通过盘点,确保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物标相符、安全完整。

本部及各管理处资产盘点可参考以下方式进行:

5.5.1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资产的实物清点,并做出实物盘点(盘盈、盘亏、待报废)报告。

5.5.2财务部门根据实物盘点的情况,与财务帐核对,计算盘亏、待报废资产的价值(原值、已提折旧、净值),做出最终的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并报批。

6、支持性文件无

7、质量记录及表格tjwy

6.3-01-f

1 《内部调动(离职)资产转移单明细表》tjwy

6.3-01-f 2 《物业月度盘点表》tjwy

6.3-01-f 3. 《物业年度资产盘点表》tjwy

7.4-01-f

1 《月度备用物品计划表》tjwy

7.4-01-f 2 《月度办公用品计划表》tjwy

7.4-01-f11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tjwy

7.4-01-f13 《资产转交审批明细表》tjwy

7.4-01-f14 《公司资产报损、报废申请表》

第12篇 物业质量记录及文档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程序文件:质量记录及文档管理程序

1.目的

为质量记录及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管理提供指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收集、转发、保存最新有效的行业标准和政策法规。

监督公司各管理处、部门文档管理

品质管理部监督公司各部门质量记录的控制。

收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其有效性负责。

保存最新有效的行业标准和政策法规。

相关部门收集、转发及评估新的行业标准和政策法规对公司目前业务或管理工作的影响,根据需要修改或出台相关文件。

管理处、部门负责人具体指导本管理处、部门质量记录和文档管理 文件管理员收集保管质量记录、文档资料 4.定义

质量记录:体系文件规定需要记录的所有资料。包含:书面记录、电脑软盘、光盘、磁带、录像带、照片、胶片等。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现场质量记录的管理

5.1.1做好清晰的标识,确保现场质量记录无污损或破损等。

5.1.2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应检查现场质量记录表格的有效性和记录的完整性,防止过期表格的误用,对已失效的表格即时进行作废处理,并视情况于每月/季/年初收集现场已填写完毕的质量记录送交文件管理员。

5.1.3每次体系文件全面修改后,品质管理部对各管理处、部门质量记录的有效性进行全面检查。局部更改时,可与内部质量审核同时进行。

5.2文件资料归档及管理要求

5.2.1一般按月/季/年度定期归档,并须于首日开始进行,最迟于第五个工作日前完成归档工作。

5.2.2归档时按照不同业务类别、表格类别(名称)对已收集的质量记录及文件资料进行排序、编目,在文件盒(袋)的封面标识文档编号、文档名称、产生时间段、保存期限、存档人和存档日期(见下表),卷内附卷内文件目录,并在《文件资料存储清单》上登记。为便于查阅,管理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附表。

文档编号文档名称产生时间段保存期限存档人存档日期报废日期

5.2.3如资料是传真件应复印后保存复印件。

5.2.4归档资料应尽量在统一地点保存。工程部设备管理生成的质量记录,除通用的培训(会议)签到记录、考核表于次月初交存于管理处资料室,其他记录可长期存放在工程部资料柜内。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制作两联的质量记录表格,一份交管理处留存。

5.2.5安防、绿化工程质量记录及档案,在工程验收完毕后一次性按工程项目单独归档,存放于管理处资料室。

5.2.6归档资料应注意做好防潮、防火、防虫蛀、鼠害工作。借阅须在《借阅登记表》上登记并经管理处/部门负责人批准,由文件管理员负责跟进、收回。体系文件不得隔夜外借。

5.2.7文件管理员调(离)职或更换岗位前,须做好文档资料交接工作,完善交接手续。

5.2.8《体系文件下发明细》、《质量记录表格一览表》由品质管理部填写,《标准政策法规一览表》由办公室填写,经现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公布。

5.2.9各管理处/部门按照《质量记录表格一览表》的保存期限对已归档的质量记录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前应填写《质量记录报废申请单》并经管理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废处理。如超过保存期限,但有保存价值后期需备查记录,可加盖'作废保留'章继续保留。

5.3文档资料编码规则

5.3.1须参照公司示范目录建立部门文档目录。示范目录中一、二级目录必须执行,一般以一、二级目录为文档标题。

5.3.2日常管理文档编号方法为:'部门汉语拼音简称+**',如:城市花园为'ch01、ch02'。

5.4重要资料管理

5.4.1工程资料

5.4.1.1工程档案包括:

a.由发展商提供的规划、竣工、验收资料

b.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技术资料;

c.物业质量证明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d.房屋本体和设备的改造变更资料

e.其它必要资料

5.4.1.2由发展商提供的小区/大厦各类工程资料,各管理处应指定专业技术人员核对、接收,并列出清单交与文件管理员统一保管。

5.4.1.3如资料不全,应及时向发展商索取,确保各类资料齐全。

5.4.1.4各类设备、配套设施供应商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要编制成表,以方便维修保养时查阅。

5.4.2顾客资料

5.4.2.1顾客资料包括顾客基本资料、顾客房屋资料、顾客个性资料。

5.4.2.2管理处控制中心应有业主/租户/办公户清单备查,清单中可包括姓名、房号、联系电话、车辆情况及其他各类个性化情况,并根据情况定期更新资料内容。

5.4.2.3顾客档案为机密资料,所有接触、知悉顾客资料的人员对顾客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顾客或经理允许不得对任何人透露。除文件管理员和管理处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查阅、借阅顾客资料必须在《借阅登记表》上登记,并经管理处/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废顾客资料应仔细粉碎或销毁。

5.4.2.4如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因公需查询,在对方出示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供其查询,并登记查阅时间、单位、姓名、有效证件等内容,与被查资料一并保存。

5.4.3物业资料

5.4.3.1物业资料包括物业项目各类批文、建筑施工许可证及执照、管理及商业用房资料、住宅区基本情况及配套设施资料等。

5.4.3.2各管理处负责在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收集整理物业资料,并培训到相关人员。

5.4.4标准政策法规管理

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各使用部门

5.5电子文档管理

5.5.1有电子文档的文件资料既可以打印稿形式也可以电子文档形式存档。部门之间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报批的文件,存档时邮件封面可不打印,但须保存邮件封面的电子文档。

5.5.2管理处电子文档应统一管理,按公司制定的电子文档示范目录建立文件夹。文件夹中一、二级目录必须与示范目录相符,三级及以下目录管理处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

5.5.3电子文档的备份及安全管理参照《电脑及网络系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操作,管理软件内容须每月备份,每年初须

对上年度重要电子文档以光盘保存,并在《文件资料存储清单》上登记。

5.5.4重要、机密的电子文档须设置密码后报管理处/部门经理备案。当事人如有离(调)职需完善交接手续。

6.支持性文件

tjzzwy6.3-z01-02 《电脑及网络系统管理规定》

7.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 4.2.3-z02-f1 《文件资料存储清单》

tjzzwy 4.2.4-z01-f1《标准、政策法规一览表》

tjzzwy 4.2.4-z01-f2 《质量记录表格一览表》

tjzzwy 4.2.4-z01-f3《质量记录报废申请表》

第13篇 物业质量体系文件:钥匙管理作业指导书

(标题应和页眉空一行)

物业质量体系文件范本:钥匙管理作业指导书

(标题应和正文空一行)

1.0目的(所有阿拉伯数字加点的编号应对齐,且1。0、2。0、3。0等大题目字体应加粗)

加强安全防范,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0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或代业主管理的所有钥匙

3.0管理内容(我们以前习惯把这条写作'制度'或'作业程序'之类的,现在应统一写作'管理内容')

3.1钥匙存放

--所有未交房的住户钥匙应放在编号的纸袋中,存放于钥匙柜内,钥匙柜上锁,由指定人员管理。(此类表示无时间关系或重要顺序的以横线作条目的标记,而不用阿拉伯数字加点的编号,下面的2.2条亦同;而如果单是对2.1条进行展开说明的则可用阿拉伯数字加点的编号)

--所有转让房的钥匙,应贴上标识存放于钥匙柜内,钥匙柜上锁,由指定人员管理。

--其它钥匙,应标清楚识,指定人员管理。

--接管钥匙要有《接管钥匙总清单》记载所管钥匙的类别数量等情况。

3.2钥匙领用与配换

--所有钥匙的领取、归还必须到填写 《钥匙领用登记表》(lp09.01.13.01)(此处的原9002编号应删去,在有些文件中为了查阅对比的方便而保留,文件定稿时再删但不要忘记)。

--配电房、消防控制中心、保险柜、监控中心、仓库的钥匙不得领用(专人保管,不得借用)。

--钥匙不得带出公司。

--遗失钥匙不得私自处理(如换锁、配制),必须报保安部后由保安部决定,配钥匙换锁要在《接管钥匙总清单》(lp09.01.13.02)上注明。

--换锁、配制钥匙应由保安部助理指定人员执行。

3.3保安员接到借钥匙开户门要求应做如下处理(下面的表示方法是对本条直接提出要求,不涉及方法,并按时间或重要顺序排列)

a)询问清对方什么部门、什么事。

b)转让房的钥匙由业主授权,保安员可以借钥匙带客户看房。

c)公司工程维修人员在说明原因并经业主同意后保安员可借钥匙。

d)保安员借钥匙必须请钥匙管理员核对,签字确认后方可领走钥匙。保安员还钥匙时也应请钥匙管理员核对后,把钥匙放回原处,由钥匙管理员签字确认,保安员方可离开。

4.0相关记录

4.1《钥匙领用登记表》(lp09.01.13.01)

4.2《接管钥匙总清单》(lp09.01.13.02)

编写:zz 审批:

第14篇 物业管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1、招标邀请书

2、投标意向书

3、企业简介(1000字以上)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资质证书(复印件)

6、管理业绩( 管理项目、物业类型、面积、获奖证书情况)

7、法定代表人简介、从业资格证书

8、拟定管理处负责人简介、从业资格证书

9、投标联系人、电话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年**月**日前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送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路7号)客服部。

第15篇 物业管理公司文件控制程序-13

物业管理公司文件控制程序(13)

1.0目的:

规范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更改、处置等过程,确保文件的有效版本和得到有效控制。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负责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3.3工程技术部负责小区图纸、技术图样的管理与控制。

3.4综合事务部负责管理体系文件原件、质量记录表格原件的保存。

4.0程序

4.1本公司文件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质量手册

第二层次程序文件

第三层次作业指导书

第四层次质量记录表格、资料(包括图纸、技术图样等)。

4.2文件的编制、审核与批准

4.2.1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需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才能生效执行。

4.3受控文件的发布

4.3.1各部门认为受控文件不合理或因条件发生变化,使原文件不适用而需要更改时,申请部门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提交综合事务部,综合事务部把该文件提交原审核部门重新审核,并得到批准。

4.3.2综合事务部对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具体方法见《文件编号规则》。

4.3.3综合事务部将文件发送至审核部门审核以及批准部门批准。在审核及批准过程中若未通过,文件自动返回编制部门继续修改。

4.3.4文件分'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两类。受控文件需加盖蓝色'受控文件'章,非受控文件加盖红色'非受控文件'章,作废文件加盖红色'作废'章。没有管理者代表批准,公司员工不得任意复制和外传。

4.3.5综合事务部负责发放文件,并收回作废文件,接收文件人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签收。

4.3.6综合事务部在相关文件上做好修改记录。每修改一次,改次状态号递增1次。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有三分之一的修改时,版本号从a、b、c……递增。

4.4受控文件的回收及处理

4.4.1综合事务部在发放新文件的同时,应回收相应作废文件。如文件持有部门不能提交旧版本文件时,应提交书面原因方可发放新版。

4.4.2综合事务部对收回的作废文件予以统一处理。

4.5文件原件的管理

4.5.1新制文件发放完成后,综合事务部将相应《文件更改通知单》、《文件发放回收记录》及文件原件配对后保存。

4.5.2新制文件发放完成后,综合事务部将相应记录与旧版文件原件配对保存,作废文件原件盖'作废'章后,做相应处理。

4.5.3公司文件和资料原件及作废版本原件一般不予借阅,若需借阅,应经管理者代表书面同意,且借阅时间以一周为限。借阅文件部门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防止被误用或丢失、污损。

4.6受控文件在以下情况可以非受控方式发布,综合事务部不负责对其进行更新:

4.6.1因宣传等原因,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受控文件可以非受控方式对外发布。

4.6.2因培训等原因,经综合事务部批准,受控文件可以非受控方式在公司内部发布。

4.7文件的评审

4.7.1文件体系的评审内容,包括文件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4.7.2对文件体系提出增加、更改、删除要求的,由综合事务部负责按本程序实施。

4.8外来文件的控制

4.8.1外来文件是指非本公司发放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国家、行业标准、法规条例、技术文件等。

4.8.2相关部门收到外来文件后,如该文件内容涉及到物业服务及质量管理体系且公司准备采用时,接收部门将此文件送到综合事务部备案,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列入《外来文件目录》。

4.8.3外来文件原件由综合事务部保存。作废外来文件原件由综合事务部加盖'作废'章后另行处理。

4.8.4各部门需要外来文件,可到综合事务部查询、借阅或复制,复制的外来文件登记并加盖'受控文件'章。

4.8.5综合事务部负责其版本更新,每三个月对外来文件进行更新一次,可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外来文件的版本情况,并及时获取外来文件的最新版本。

4.9资料的控制

4.9.1图纸、技术图样由管理处负责建档、编号,并及时到综合事务部盖'受控'章。

4.9.3资料发生更改时应加盖修改章,当图纸修改超过使用规定时加盖'作废'章并收回存档。

4.10质量记录表格的控制

4.10.1各部门组织设计制定或更改本部门的记录表格。

4.10.2各部门将新制订或更改的记录表格原件及《文件更改通知单》报综合事务部。

5.0支持性工具

《文件发放回收记录》、《文件更改通知单》、《受控文件目录》、《文件目录单》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第16篇 物业信息传递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程序文件:信息传递管理程序

1.目的

建立zz物业统一的信息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衡量物业公司业务体系。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信息传递管理。

3.定义

4.职责

各部门经理负责贯彻执行,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公司各部门人员应保持开放心态,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传递给公司相应部门。

5.2各部门/管理处经理(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本部门/管理处的信息管理工作。各部门/管理处设一名信息员(可以兼职)。

5.3公司各部门/管理处之间及部门/管理处内部以正常的信息传递方式传递真实、完整的信息,不得传播未经证实的加入个人主观臆测的信息,对以非正常方式传播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信息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4公司员工应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控制信息传递的范围,不得将受控的信息向无关人员泄露。

5.5定时编制并传递文件时间

5.5.1工作计划:每月26日(遇公休日顺延)由各管理处、各部门自行制定,并经项目、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传递办公室汇总,待公司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知会地产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

5.5.2物业管理信息周报:每周五由各管理处、各部门按照统一文本格式制作,并经项目、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传递行政事务办公室汇总,品质管理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核后发送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相关人员。

5.5.3物业管理月报:每月1次,每月3日报送;由各管理处、各部门按照统一文本格式制作,并经主管第一负责人审核后,传递办公室,由办公室发送至地产公司总办和集团物业管理部。

5.5.4经营月报表:每月8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5.5.5重大的质量事故、突发事件、顾客投诉须在一个工作日内通报。见《突发事件管理控制程序》、《顾客投诉处理程序》

5.6职能部门人员向其他部门发送邮件,需提前报送本部门经理(负责人)审批,否则将视为无效信息。

5.7关于公司内外文件的收发与网络安全

5.7.1公司对内、对外发文都应有统一格式,公司对外发文需由总经理确认后方可发送。各部门在公司内部发文由部门经理确认后张贴、发送。

5.7.2各部门及各位职员必须采用给定的帐号和密码上公司内部网,并对帐号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他人)使用,对于因泄露帐号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7.3各部门对上网帐号及密码要严格管理,部门及职员的上网密码应定时更换,如本部门有人员离职,应立即更换其在职期间所掌握的所有密码,以确保信息安全。

5.7.4不得利用internet及e-mail信箱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

5.7.5不得利用互联网泄露公司机密,查阅、复制和传播非法言论、淫秽黄色信息,对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公司将做严肃处理。

5.7.6操作时,应遵守internet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的邮 件,不得随意向不认识的企业或机构的信箱发送商业广告。

5.7.7不得利用internet从事私人工作,办公室电脑人员将定期对各部门电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检查。

5.8单据、合同的传递与督促

5.8.1单据、文件、合同的传递

各类单据、文件、合同,经总经理批复后,将批复件转交指定人员取回。

5.8.2审批时限

审批人自接收后不超过2个工作日(物业公司范围内),完成审批。

5.8.3如审批人外出,可通过电话方式授权其他人员代签意见,待审批人员外出归来后补签。

5.9 关于公司内部网平台

5.9.1公司内部网各部门信息由各部门/管理处信息管理员负责维护更新,整体维护由办公室电脑管理员负责。

5.9.2内部网建立了正常的沟通渠道,即内部网论坛.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后果自负。

5.9.3内部网各部门/管理处的信息需由各部门/管理让经理确认后方可上传发布。

5.10内部沟通办法

5.10.1公司各项政策、制度、措施一般通过会议或文件的形式进行传达,一般情况每二周召开经营管理业务会,每年年初召开年度工作会议,以及召开一些临时会议。

5.10.2每月第一个整周的周六为总经理接待日,所反映问题由总经理落实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5.10.3各部门可采取例会、座谈等方式进行内部沟通,传达公司和部门政策,听取各组意见。

5.10.4沟通时应耐心、礼貌倾听员工意见,对员工的意见及困难予以重视并做好回复工作。

5.10.5减少浪费、节约成本。开源与节流,是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并行不悖的两种手段,公司欢迎员工提出增产节约的方法和节约费用开支的建议。

5.10.6通过公司内部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内部沟通,总经理online板块实现了员工与领导层的直接对话.畅所欲言板块体现了沟通无极限.

5.10.7沟通的信息及内容:

a)正常信息,如工作情况、方针、目标、检验、检测结果、顾客对产品质量投诉、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报告及体系运行的其他记录;

b) 不符合信息;

c) 其他内部信息,如员工对于产品质量工作的建议等。

6支持性文件

7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5.5.3-z02-f1 《物业信息收集一览表》

《文件管理规章章程格式【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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