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消防制度是保障餐饮企业安全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包括定期检查灭火器、烟雾报警器、消防栓等设备,确保其功能正常,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换。
2. 员工消防培训:全体员工需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了解火灾预防措施,掌握火警处理和疏散逃生技能。
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格控制厨房油脂积累,妥善存放酒精、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发生。
4. 火源管理:规范用火行为,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吸烟,严格管理电气设备,防止过载或短路引发火灾。
5. 消防预案制定: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应对。
1. 火灾报警与初期处置: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并迅速通知消防控制室。初期火势由员工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同时关闭火源和电源。
2. 疏散与救援:按照预先设定的疏散路线,引导顾客和员工快速、有序撤离。指定专人协助行动不便者,确保无人滞留。
3. 联系外部救援:拨打119报警,准确报告火警位置、火势情况及被困人员信息,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4.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情况,清理现场,修复受损设施,恢复营业秩序。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消防管理。
1. 消防安全标语:如“消防安全,人人有责”,“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提醒员工时刻保持警惕。
2. 灭火器使用图示:清晰展示灭火器的使用步骤,便于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操作。
3. 疏散路线图:标明疏散出口、集合点和安全通道,确保员工和顾客能快速找到逃生路径。
4. 消防设施分布图:列出消防设施的位置,以便在火警时快速找到。
5. 应急联系人及电话:列明消防控制室、消防队长及119报警电话,方便快速联系。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饭店可以构建起有效的消防安全防护网,确保在火灾风险面前,能够迅速响应,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每一位员工都应当熟知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饭店的安全环境。
第1篇 某饭店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部门或柜组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柜组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出具维修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验,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灭火器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反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第2篇 某饭店消防安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第3篇 饭店消防安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第4篇 s饭店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必须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柜组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严禁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两侧应使用固定的柜台、货架,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两侧摆设易倒的柜台、货架、服装模特。
六、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第5篇 酒店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对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实行防火责任制的要求,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各部门(室)成立防火安全小组,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真正做到防火工作任务明确,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1.总经理、副总经理防火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头等重要大事;
(2)组织好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组织义务消防队,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保证他们有充足的训练时间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6)对饭店发生的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职工进行扑救,并领导、监督、查明发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者。
2.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1)根据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指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执行消防法规,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布置消防工作,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4)强化消防队的管理,做好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工作;
(5)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并认真检查落实;
(6)对发生的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扑救,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改进措施,提请酒店领导批准;
(7)对防火工作进行评估,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
3.各部门(室)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是该部门防火工作的负责人;
(2)执行上级消防机关及防火安全委员会有关防火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3)组织实施对本部门职工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4)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本部门范围的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6)组织建立本部门(室)的义务消防队,加强管理教育培训,给予必要的学习和训练时间;
(7)对本部门范围内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和职工进行扑救,并协助上级领导查明火灾火险事故的原因,对造成事故的个人或集体,提出处理意见,报防火安全委员会。
4.各班(组)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及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把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落实防火制度列入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熟悉所管范围内消防器材设备的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了解水源、电源和通道的情况;
(3)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
(4)经常督导检查本班组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火险隐患;
(5)对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全班组人员进行扑救,同时负责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安部;
(6)经常保持所管范围内消防器材、设备的完好和清洁。
5.防火安全委员会办事机构(保安部)职责
(1)制定全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疏散、抢救方案;
(2)负责对全店职工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教育,对义务消防队进行督导和培训;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全店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解决、消除火险隐患和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
(4)负责组织交流消防工作经验,不断促进消防工作的开展;
(5)发生火情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6)调查发生火灾、火险事故的原因,并对火灾、火险事故的肇事者和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义务消防队工作制度
1.组织管理
(1)建立义务消防队,正副队长由分管领导和保安部经理担任,委员由各有关部门经理组成,各部门和独立班组都应有义务消防队员,各重要部门相应成立义务消防小组;
(2)义务消防队受园区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由保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培训,并定出必要的工作制度和训练计划。
2.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认真遵守和执行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2)理解并准确把握消防服务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关系;
(3)经常参加消防训练,熟悉本岗位环境并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本岗的消防器材,保证其处于使用状态;
(4)各部门要制定《重点部位灭火方案》和《紧急状态下疏散方案》,并报保安部审核落实;
(5)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经常向所属部门报告有关消防方面的情况;
(7)一旦发生火情,积极扑救,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现场,查明原因;
(8)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纪律和要求
(1)消防队员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要按期参加消防技能训练和消防知识学习;
(2)消防队员在遇到火灾时,要挺身而出,奋力扑救,保护和宾客的安全;
(3)消防队员和各部门义务消防小组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便调动,确需变换者,应及时调整补充,并报保安部备案。
4.消防检查制度
(1)每天对各部门进行例行检查;
(2)保安部巡逻人员对大楼消防器材及设施进行检查;
(3)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对消防主机进行监控;
(4)各部门各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
(5)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该部门所属责任区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6)每周消防主管带领消防保安员对消防中心主机、联动台和报警系统等进行检查;
(7)消防主管每周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8)每月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对酒店消防水泵
、喷淋系统和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进行测试,做喷淋系统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性能测试,室内外消防栓的测试,保证其正常使用;
(9)重大接待活动、重要节日前保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酒店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10)每半年由保安部会同工程部对的烟感、温感、警铃、疏散照明进行一次测试、清洗和保养;
(11)每周消防主管带领消防员对消防中心主机、联动台、报警器等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性能测试;
第6篇 s饭店消防安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第7篇 某饭店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必须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柜组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严禁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两侧应使用固定的柜台、货架,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两侧摆设易倒的柜台、货架、服装模特。
六、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第8篇 s饭店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部门或柜组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柜组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出具维修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验,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灭火器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反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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