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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销假管理制度整改(11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请销假管理制度整改

请销假管理制度整改旨在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流程,提升员工工作效率,确保业务连续性和团队协作的稳定性。这一制度将涵盖请假申请、审批、记录、假期类型、假期福利以及违规处理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请假申请:明确请假流程,规定线上或线下申请方式,设定提前申请的时间限制。

2. 审批流程:详细说明各级主管的审批权限,确保请假申请的公正透明。

3. 假期类型:定义各类假期(如年假、病假、产假等),并规定对应的天数和使用条件。

4. 假期记录:建立完善的假期记录系统,以便跟踪员工的假期余额和使用情况。

5. 假期福利:明确假期期间的薪酬待遇,包括带薪假和无薪假的规定。

6. 违规处理:制定对未按规定请假或滥用假期行为的处罚措施。

重要性

请销假管理制度的完善至关重要,它不仅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生活平衡,也关乎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团队凝聚力。一个清晰、公平的制度能提高员工满意度,减少因请假问题引发的纠纷,同时也能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防止因人员短缺导致的工作延误。

方案

1. 优化请假申请:推行电子化请假系统,员工可在线提交申请,自动计算剩余假期,同时提醒申请人和审批人。

2. 明确审批权限:根据管理层级设定审批权限,确保快速响应,减少审批时间。

3. 规范假期类型:制定详细的假期政策,包括假期的累积和清零规则,确保公平公正。

4. 强化记录管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维护假期记录,定期更新并公示,增加透明度。

5. 调整假期福利: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财务状况,合理设定带薪假期比例,确保员工福利。

6. 严格违规处理:对于未按规定请假的行为,采取警告、扣罚直至解雇等不同程度的处罚,以示警示。

请销假管理制度的整改是一项持续的工作,需要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和员工反馈不断调整和完善。通过这些整改措施,我们期望构建一个既尊重员工权益,又能保障公司运营稳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请销假管理制度整改范文

第1篇 保安员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内务制度

保安员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内务制度

1.保安员纪律

1.1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勇敢无畏、坚守岗位、提高警惕;

1.2按保安员着装规定着装上岗;

1.3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熟悉社区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各项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1.4认真参加军体培训及消防演练工作;

1.5严格按交接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岗、空岗、漏岗。

2.保安人员请销假制度

2.1严格实行《员工手册》相关管理规定。

2.2临时请假不超过3小时由保安队长批准,不超过8小时由保安部经理批准。

2.3探亲假、婚假、丧假及事假人员必须提前半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

2.4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销假,不准代销与不销。

2.5临时外出时,实行双人制,不得私自外出。

2.6外出或休假期间请假人员应注意确保自身安全。

3.宿舍区内务制度

3.2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3.3床位铺面保持干净平整不摆放杂物,被褥应统一要求折叠方正,床下的鞋子摆放整齐。

3.4宿舍内设卫生监督员随脏随扫,每周六全天大扫除。

3.5室内严禁放有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品。

3.6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喝酒、喧哗、打闹,以免影响其他队员休息。

3.7室内不允许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电炉、热水器等电器设备。

3.8室内各班人员不准随意乱串,不准留客人住宿或让无关人员进入宿舍。

3.9宿舍门钥匙由各班长管理,未经队长批准,不准私自家加锁、换锁或把钥匙转交他人。

4.勤务交接登记制度

4.1必须按时接岗,不准误岗、脱岗;

4.2每班岗必须提前半小时叫岗,督促接班人员,整理服装备勤;

4.3接岗时做好交接,是否有通知及上级的代办事项等,警戒区域内是否正常;

4.4领班监督各岗位警员进行交接,交接时注意观察当班设备是否正常完好;

4.5领班必须认真填写交接记录,并详细记录本班警员执勤情况;

4.6领班必须将执勤情况上报保安主管。

4.7就寝时间:每晚22点之前下岗所有队员必须熄灯就寝。

5.保安备勤、应急制度及紧急集合演练方案

5.1备勤制度

5.1.1工作日期间控制警员外出及休假,并保证备勤率在50%以上。

5.1.2节假日及重大节日期间,所有人员严禁外出,停止休假,保证备勤率在80%。

5.1.3保证警戒区域内警用器械的完好。

5.2节假日应急制度

5.2.1在各节日之前组织全体警员进行节日动员。

5.2.2全面地组织学习有关执勤消防等业务知识。

5.2.3保安部负责对执勤区域内进行彻底安全检查,找出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解决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

5.2.4执勤人员必须每5分钟巡视一次所辖区域,保安领班须不间断地查岗,夜间须轮流在门卫值班,并不间断查岗。

5.2.5组织紧急集合及消防演练。

5.2.6加强请销假制度,保证备勤率在80%。

5.2.7加强区内员工、保姆、司机、民工的管理,严格检查出入证件及出门条,控制闲杂人员在区内流动。

5.2.8密切注意警员思想动态,控制警员流动、保证内部稳定。

5.3紧急集合演练方案

5.3.1紧急集合的目的

加强纪律性和警惕性,锻练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5.3.2要求

a.每名队员在接到紧急集合的命令时,必须迅速到达集合地点;

b.集合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

c.各宿舍安排值班人员;

d.每月紧急集合演练一次。

5.3.3演练流程

a.主管通知各宿舍领班,紧急集合的准确地点;

b.由主管掌握到达紧急集合地点的时间;

c.控制社区、大门等交通要道;

d.各领班集合、整理队伍;

e.主管对紧急集合进行讲评;

f.将队伍带回。

6.巡逻检查制度

6.1保安队负责公寓管理区域、内保人员负责公寓楼宇公共区域内24小时不间断巡视工作。

6.2巡视人员要分区域沿指定线路进行巡视,使用巡更器进行确认。

6.3每班下岗时应将《巡视检查记录》填写完整。

6.4白班于每日21:00后将巡更器送交中控室下载数据,次日6:00将巡更器领出使用。夜班于每日21:00后将巡更器从中控室领出,次日6:00将巡更器送交中控室下载数据。

6.5巡视保安员接到门岗通知有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时,应对其进行引导。

6.6在巡视中,遇住户应面带笑容主动问好。遇有住户车辆经过时,应主动礼让并行军礼。

6.7遇有老年人携物应主动上前询问是否需要提供帮助,并将其护送至门口。

6.8遇有儿童在车行道、水池边、车库等危险区域玩耍时应主动上前劝阻并与其家人联系送至安全区域。

6.9遇有住户反映问题应认真记录并将情况通知客服部。

6.10发现衣冠不整者、推销人员应及时劝离公寓。

6.11对单元外施工堆料、车辆停放进行检查。

6.12户内发生报警执行《户内安防报警处理程序》。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员请销假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员请销假制度(三)

一、目的:结合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规范保安员工作纪律,避免在日常请销假方面出现违规情况出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全体保安员

三、相关文件:员工手册

四、内容

1.由于保安岗位工作需要,原则上在没有特殊情况需要的情况下不予准假

2.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

3.保安员临时有急事不能直接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两小时以内通知队长,经队长请示有关领导后,由队长负责通知是否批准,在归队后当天立即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保安员假期到后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归队,必须向队长、管理处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续假,归队后当天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进行销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5.保安员请假在一天之内的,需填写请假单,经所在班班长、队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6.保安员请假两天以上(包含两天)三天以下(包含三天)的,除向班长、队长办理请假手续,必须经管理处主任、保安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

7.保安员请假三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

8.保安员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每月队长统计后如实进行考勤,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9.保安员请假不得超过年限期限,工作不满一年的全年请假不得超过14天,工作一年以上的全年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婚假、丧假、孕假)等按公司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10.保安员请假超过期限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不得参加明星保安评比及各类评比活动(特殊情况类外)。

第3篇 员工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了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内部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请销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兼职事情,有事外出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

二、员工无故不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超过三天者,矿工一天罚三天的工资,并将其予以除名。

三、员工因病休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证明信,经核实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四、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1.员工因事请假,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根据实

际情况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2.各部门负责人一天以内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两天以上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七天以上报公司经理批准;并逐级上报依次签字

3.因故不能在假毕后上班者,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原则上续假

应到公司办理,家不在市内居住或行动不便的,续假时间在两天以内的,可以电话联系,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每次假期,续假只限一次(病假除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本人要求请假,但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请假者未将请假条于假前交到公司考勤人员处;

4.事后请假者;

5.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脱岗超过一个小时的;

6.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7.假满后未在上班当日及时向批准人销假的;

8.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六、凡在考勤制度上弄虚作假者,不按考勤制度办事者,一经查实将扣除本月全额效能奖金。

七、考勤人员打印出考勤记录后,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写请假条,一经查实,连同签字主管一同给予50元罚款处理。

八、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统计,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办公室负责考勤的整理工作。考勤人员应如实作好考勤记录,考勤记录要完整保存备查,公司凭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十、办公室考勤人员应将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莲山 课件>并将汇总情况和奖罚意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所实行的请假办法同时废止;所有员工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第4篇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请销假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严肃组织纪律,特对干部职工的请销假作如下规定:

一、全局所属干部职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实行登记审批制度,每人发《请假手册》一本,并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

二、请假审批程序:干部职工请假,先填写请假手册。属一般工作人员(含单位副职),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负责人和副局长由局长审批;局长由主管副市长审批。经审批后的手册,到局办公室办理请假登记,请假期满办理销假。

三、干部职工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和假期时间按潮州市人事局潮人薪[1996]16号和[1996]18号的规定执行。

四、请病假应凭区一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请事假要从严把握,处理私事原则上要利用节假日或年休假和双休日,确因特殊情况,才准请事假。

五、违规处罚。凡不按请假审批程序办理请假登记的,一经查实,扣发所属单位当月外勤补贴和夜餐费,并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凡迟到早退的,每一次罚款20元,三次扣发当月奖金和外勤、夜餐补贴。全年累计六次以上(含六次)的,扣发年终奖金;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不归队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第5篇 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除寒暑假和节假日外,学生必须坚持在校学习,未经请假,不得擅离校,放假必须按学院和培训中心规定的日期离校、返校。

第二条学生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由导员批准;二天由校学团办批准;超过二天者由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学生因事请假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导员批准,二天由校学团办批准。超过二天者由校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条因事、因病请假超一天以上者均须有家长意见(信函或电话)报学团办备案。

第四条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视为有效,除了急病和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须在十二小时内补假,不允许他人代假,口头告假,若口头告假,视为旷课。

第五条住宿学生周末离校回家要本人签字,报导员备案,签离宿条,以备舍务查寝出示。班级请假人数控制在30%以内,沈阳地区学生除外。除节假日外,导员的一天假期权限控制在10%内。

第六条学生假满返校后,必须到最后请假批准人处办理销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续假,应及时与学校沟通,说明续假理由,并与事后持有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销毁,或不办理手续以及补假未批准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第6篇 物管公司内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

物管公司内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

1.0总则

1.1 物管公司员工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保安员除外)。部分部门员工实行轮班制的,其上、下班时间按岗位要求决定。

1.2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各管理处规定之工作时间上下班,实际上、下班时间按员工考勤卡、外勤登记记录情况进行考勤。

员工每月出全勤享受奖励50元,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享受:

1.2.1每月已享受有薪病假者(每月有薪病假为1天);

1.2.2当月已享受之年假累计超过三天者;

1.2.3一个月内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

1.2.4旷工、事假、病假者。

2.0迟到、早退、旷工

2.1 不按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视作迟到。

2.2 未到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视作早退。

2.3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旷工:

2.3.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的;

2.3.2超过假期而无续假者;

2.3.3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2.3.4打架斗殴致伤不上班者;

2.3.5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者;

2.3.6其它应按旷工处理事项。

2.4 旷工每日扣罚标准为日工资的2倍。

2.4特殊、紧急情况无法上班

特殊、紧急情况下无法上班,须于当天上班前半小时内设法知会部门主管,同时知会人事行政部,并在上班后二天内,填妥《假期申请表》,连同所需有关证明交部门主管审批,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存档,超过规定时间仍未补办手续,公司有权视作旷工处理,请特别注意。

2.5请假

2.5.1任何员工因病或因事需要请假(特殊、紧急情况除外),必须提前填写《假期申请表》向部门主管、人事行政部申请,经有关人员审批,获得批准后方为有效。

2.5.2请假天数与提前申请天数、审批权限

请假天数提前申请天数审批权限

1天1天部门主管、人事行政助理

2-3天5天管理处主任、人事行政部经理

3天以上10天物管公司副总经理

3.0其他

3.1.1任何员工外出办事,须事先获得部门主管及管理处主任批准,并知会行政助理,做好外勤登记;

3.1.2若员工未获批准或未办妥有关考勤手续而缺勤者,以旷工论处,并给予警告处分;

3.1.3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满5天,物管公司有权对员工作出即时开除处理,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1.4人事行政部负责考勤工作,每月底审查考勤表(卡)、外勤登记,作为考察工作表现及计薪依据。

4.0打卡

4.1员工上班(加班)执行打卡制度,人事行政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计算员工出勤。

4.2无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4.3员工不能互相代打卡,一经发现,当事双方以旷工一日论处,并按有关奖惩制度作出处理。

4.4员工因公务原因或忘记打卡必须于未打卡次日填写《补卡单》,报管理处主任申请签卡,不按上述规定时间签卡一律不予接受,按旷工或事假处理。

1.5因公务原因不能打卡的,可以签卡,且不作为过失记录;但员工忘记打卡的,经核实后,每月3次以内的可签卡,3次以上的不予签卡,按旷工半天处理并按有关奖惩规定作出处罚。

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职工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事后要销假。

二、职工请假要提前写出请假报告,待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出现先离岗后请假的现象。

三、职工请批假范围

请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须提前写出请假报告,由副经理或经理批准,各站长一切非因公外出须经经理批准。

四、因病请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须有正规医疗部门的证明手续。

五、因事、因病请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按奖惩制度第十二条执行。

第8篇 请销假及辞旷工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时利用和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劳动、工作效率,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中铁装备中铁政字[2007]0002、000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厂特点,制定本细则。

一、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焦化厂甲方科级及以下员工。

二、 作息时间:

员工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每月考勤日为:上月26日~本月25(在此期间的日历星期天,即为员工当月可休班的天数),各科室/车间可安排轮休、或调休,当月休完,过期视为放弃。具体休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通知。

三、 加班、休班、出差、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小时假、迟到、早退、旷工、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复工的界定:

加班:指上级领导指定的、超出规定工作时间的班次;

休班:按本月的日历星期天所休的天数,分固定(由科室/车间或班组安排、月前公示)、临时调休、因加班后换休3种;

出差:指经焦化厂级以上领导批准,计考勤的外出活动;

事假:指个人申请,超出休班天数的休息;

病假:指个人申请(因身体状态确实无法到厂,才能由别人代理),超休班天数的休息;

婚、产、丧假:法定假期;

小时假:个人申请,提前下班、或推迟上班,但直接领导需综合平衡、遵章执行;

迟到:迟于规定时间15分钟(已获批小时假的除外);

早退:非公务原因离岗(已获批小时假的除外);

旷工:无故不上班(未请小时假,);

辞退:因个人原因,由部门提出,最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辞退;

辞职: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的离岗,按新劳动法,需提前1个月办理手续;

自动离职:未办理手续、连续旷工达5日(全年累计30日)的;

复工:分2种,因伤病假的复工,需体检、办理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因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的复工,不般不予录用,如确需重要岗位或紧急人才,需向焦化厂办公室申请,经厂领导班子决定、报人力资源部同意,原则上降一级使用;

除固定休班外,其它休班、出差、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均需提前办理手续。

四、 请假及换休班销假程序:

1、休班:

除固定休班外,其它休班:组员由班长/组长签字、车间确认,班组长由科室/车间确认,科级助理以上人员(不含主持科室/车间工作的领导),由分管厂长助理或厂长签字,主持科室/车间工作的领导由厂长签字。

2、出差:由焦化厂级审批。

3、两天以内的事假、病假:

主持工作的科室/车间领导,由焦化厂长审批,报人力资源部;

非主持工作的科级助理以上领导,由焦化厂级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

工程师、班组长,由科室/车间审批,焦化厂级领导签发,报人力资源部;

一般员工由班组初审,科室/车间审批(如班组长休息、或科室无主管班组长,可由科级以上领导直接审批),焦化厂级领导签发,报人力资源部。

4、三天(含三天及以上)的事假、病假,及婚假、产假、丧假:

除以上要求外,按[2007]0006号文件,需报公司高层同意。

5、婚、产、丧假:按公司规定。

6、小时假:个人及组长向班长汇报,班组长向科室/车间领导汇报,科室/车间领导经厂级领导批准,但批准的领导需综合平衡,遵章执行。班长权限1个人1次/月,每次1小时以内;科级对下级的权限1个人1次/月,每次2小时以内。厂级除对科室/车间领导按1个人1次/月,每次2小时以内,对工人的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但频次可不受限制,但掌握全面。超过2小时小于4小时,办半天事假,超过4小时,办1天事假

7、销假:提前上班的,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

五、旷工、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的管理程序:

1、每次旷工,班组、科室/车间必须向厂办公室书面报告,连续旷工至第6日(或年累计旷工达31日),在该日需书面向厂办公室书面汇报提示天数,记作自动离职,厂办公室同时对该员工办理自动离职手续;

2、根据新劳动法,为保障个人权益,辞职需填写申请表,经审批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开始的1个月内,仍需按规定出勤。

3、对长期表现不佳、出现重大设备或人身伤亡的当事人,或其它依照事实依据的重大行为,科室/车间、焦化厂有权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辞退,但手续必须齐全。

4、对旷工达到自动离职期限、或主动辞职已生效的,因本人申请复工,原则上不予录用,如确需重要岗位或紧急人才,需向焦化厂办公室申请,经厂领导班子决定、报人力资源部同意,原则上,至少降一级任用,且考察期为3~6个月,以后可申请与同级人员竞争上岗,优选照顾留岗人员、复工人员作为次选对象,如试用期满不能达到用工要求,予以辞退。

六、考勤管理:

1、按规定,由班组、科室/车间进行考勤,每月按期将考勤交厂办公室。

2、厂部、科室/车间对出勤定期/不定期检查,如有虚报、漏报、手续不全等情形,考勤员50元/次、科室/车间负责人100元/次,人次月超过3人次以上,从第3人次起,加倍考核。

焦化厂办公室是甲方考勤的主管部门,本条款由厂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9篇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集团下发的《员工休假和请销假(暂行)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现将我厂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关于轮休及假别规定

1、轮休及法定节假日

1.1、每月可轮休的天数为四天。

1.2、原则上厂部提倡各车间安排员工正常轮休,但各车间如工作量大人员紧张,可自行确定员工每月轮休天数,不能轮休的由各车间按20元/天给予支付加班费。

1.3、法定节假日(以公司通知的天数为准)可安排员工休息,由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但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由各车间按20元/天给予支付加班费。

1.4、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员工轮休不得保留至下月补休或累计,如特殊情况(如探亲假)需要更改或累计,需提前提出申请,经车间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2、婚假、产假、探亲假和丧假

2.1、婚假:凡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了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七天。

2.2、产假:凡因生育休产假的女员工,可享受无薪产假九十天。

2.3、探亲假:凡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居住在山西省以外的员工,一年可请探亲假一次,一次不超过十五天,休假的时间以轮休累计处理。

2.4、丧假:凡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去世的,可享受三天的有薪丧假,路途时间按事假处理。

3、病、事假

3.1、病假:

3.1.1、员工因工负伤,按照集团《工伤管理办法》执行。

3.1.2、员工非因工负伤,生病休息期间按无薪假处理。

3.2、事假:

原则上不允许员工无故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者,每月不能超过两次,每次不能超过一天,事假期间按无薪假处理。

二、关于准假权限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延伸厂长责任制,推行车间主任负责制,将准假权限下放到车间,具体准假权限如下:

假别

期限

审批人

普通员工

班组工段

副主任级

车间主任级以上管理干部

婚假

7天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厂长

厂长

产假

90天

厂长

厂长

厂长

厂长

探亲假

15天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厂长

厂长

丧假

3天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厂长

病假

25天及以内(当月出勤5天及以上)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厂长

厂长

25天以上

厂长

厂长

厂长

厂长

事假

每月不能超过两次,每次不能超过一天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厂长

三、关于请假、销假程序的规定

1、婚假:

请婚假的员工,须提前七天持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书面的婚假申请、请假条(婚假申请、请假条经权限审批人批准)交厂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休假。休假期满,到厂办公室销假开取报到证(见附件2)后方可到岗上班。

2、产假:

请产假的员工,须提前十五天持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书面的产假申请、请假条(产假申请、请假条经权限审批人批准)交厂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休假。休假期满,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由厂长决定销假的时间,并到人力资源部开取报到证交厂部办公室,并开取内部报到证后方可到岗上班。

3、探亲假:

请探亲假的员工,须提前七天写出书面休假的申请、请假条经权限审批人批准后交厂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休假。休假期满,到厂办公室销假开取报到证后方可到岗上班。

4、丧假:

请丧假的员工,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本地员工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履行请假手续,经权限审批人批准后,方可休息;异地员工无法当面向权限审批人请假的,要在第一时间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销假时须提供其亲人的死亡证明书复印件或村委的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5、病假:

员工因生病需要请假的,病情轻者(需请假5天及以下的)均由本人持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向权限审批人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重病者或者突发性急病者(需请假5天以上的)应由家人及时向所在车间办理请假手续,同时提供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病情痊愈,由厂部根据员工休息时间的长短,身体恢复状况,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岗位后到厂办公室销假开取报到证。

6、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由本人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若遇突发事件确实无法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的,须在上班前由本人打电话向权限审批人说明情况并请假。超过上班时间打电话请假的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岗的,均以旷工处理。

7、其他:

厂部外派人员(如收矿粉、收煤人员)因办理请假审批手续不便,可以相互口头请假。

四、要求及考核

1、各级员工无论请何种假别,各车间应严格审核其请假手续,手续齐全经权限审批人批准后,交厂办公室登记,除产假、病假25天以上者假条厂办公室保存外,其余假条由车间保存。

2、各车间(科室)主任无论请何种假别必须经厂长批准,批准后均需到厂办公室登记备案。

3、若权限审批人出差或其它原因无法审批的,可由其审批人的上级或审批人指定人进行审批。

4、各车间如发现请假后补假条(特殊情况例外),每发现一次,除按旷工处理外,处罚请假当事人30元,车间主任15元;请假人员如不按规定假别和天数请假的,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并处罚车间主任30元;请假人员要按规定将手续(如申请、医院诊断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等)准备齐全,手续不全休息的,处罚请假当事人30元,车间主任15元;未开取报到证者上班者处罚请假当事人30元,车间主任15元;如月底办公室核实考勤发现有请假未登记的处罚请假当事人30元,车间主任15元。

5、办公室将不定时对各车间(科室)休假、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10篇 员工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了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内部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请销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兼职事情,有事外出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

二、员工无故不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超过三天者,矿工一天罚三天的工资,并将其予以除名。

三、员工因病休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证明信,经核实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四、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1.员工因事请假,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根据实

际情况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2.各部门负责人一天以内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两天以上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七天以上报公司经理批准;并逐级上报依次签字

3.因故不能在假毕后上班者,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原则上续假

应到公司办理,家不在市内居住或行动不便的,续假时间在两天以内的,可以电话联系,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每次假期,续假只限一次(病假除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本人要求请假,但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请假者未将请假条于假前交到公司考勤人员处;

4.事后请假者;

5.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脱岗超过一个小时的;

6.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7.假满后未在上班当日及时向批准人销假的;

8.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六、凡在考勤制度上弄虚作假者,不按考勤制度办事者,一经查实将扣除本月全额效能奖金。

七、考勤人员打印出考勤记录后,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写请假条,一经查实,连同签字主管一同给予50元罚款处理。

八、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统计,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办公室负责考勤的整理工作。考勤人员应如实作好考勤记录,考勤记录要完整保存备查,公司凭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十、办公室考勤人员应将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莲山 课件>并将汇总情况和奖罚意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所实行的请假办法同时废止;所有员工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第11篇 a收费站请销假管理管理制度

收费站请销假管理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 请销假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百三十二条 请假必须由本班班长(大班长)及值班站长同意,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考勤,未批准不到站上班、值站务班,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考核分20分。

楼内工作人员请假需经主管站长同意,其他站长无权给假(紧急突发情况、特殊情况除外),找人替班需报告主管站长。不服从主管站长和值班站长工作安排,扣考核分5分,并调离岗位。

原则上,后勤人员除正常休息外不再给假,可进行串班。确需请假的需经主管站长同意。未按规定串班或请假扣考核款30元。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与他人串班需经值班站长同意,原则上只允许先找人串班,否则一次扣考核分4分。

楼内工作人员原则上非极特殊情况和紧急突发情况不予给假,楼内各班组内可顺次串班,也可以班组自行研究串班,各班组必须保证24校内两人在站。缺岗人员按旷工处理,并调离原岗位。

第一百三十四条 婚假7天。生育假:正常3个月,难产加15天,大龄(以25岁为限)加15天。妻子生育,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人流休假时间按相关法规条文。其它婚育待遇按局、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三十五条到站日及封闭期间请假一日扣考核分5分,记入年终升级、评优考核分。

第一百三十六条 自考、函授等考试评考条证明,不扣分,不扣款,函授考试以学生科盖章为准。

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月累计病、事假未超过半个月按请假班次扣款;病、事假超过半个月未满一个月者,按来上班的班次发给工资。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一个月以上病、事假为长期假,工资按规定处理。其中,病假需出示县(市)级以上诊断书、病历、医疗报销凭证(缴费凭证)。站内对出示的医疗证明详细登记、存档,并将对经常请病假人员进行暗访,存在弄虚作假的,上报分局处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事假50元/小班,病假40元/小班,站务班75元/天(无病事假),节日请假100元/小班。站务班每个月的出勤率必须超过90%,累计2个月低于90%的,取消站务班的资格。全站职工考勤低于80%的,取消全年各项评优资格、等级申报降一级、取消年内收费站的各种福利待遇。

第一百四十条 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按迟到早退处理。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按照半天事假处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当班期间,已经在岗位工作,中途因病、事请假的按全天假处理。

第一百四十二条 楼内工作人员身体不适合本职工作,经常请假的,给一个月在岗工作适应期,适应期过后仍不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调离岗位。

第一百四十三条 年假按站内工作情况而定,人员充足、车流较少时可以休年假,当人员紧张、车流较大时暂缓休假。楼内工作人员在节日假期倒班随岗上班组走,当全站开始休年假时,楼内人员需在年终检查结束后轮休,当全站没有休年假时,楼内人员暂缓年休假。

年休假开始时,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各班最多只休一人,各班合理安排。请假人员要及时填写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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