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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景区内所有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火灾报警系统、疏散指示标识等,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

2. 消防演练与培训:全体员工需定期参与消防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防火、灭火及应急疏散能力。

3. 火源管理:严禁游客在景区内吸烟或使用明火,对烧烤、篝火等活动进行严格审批与监控。

4. 危险品管理:对景区内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控,设置专门储存区域并限制接触。

5. 消防预案制定:根据景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行的消防应急预案。

二、

应急预案

1. 应急组织架构:设立应急指挥中心,由景区管理层负责,下设通讯组、疏散组、灭火组和后勤保障组。

2. 报警与接警: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启动内部应急响应。

3. 疏散与救援:疏散组负责指导游客安全撤离,优先保证游客生命安全;灭火组则迅速利用现有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

4.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修复受损设施,调查火灾原因,并根据需要调整消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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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防设施检查表:列出所有消防设施,注明检查周期和责任人,确保日常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2. 火源管理规定:明确禁止火源行为,展示火源管理的重要性,提醒员工和游客遵守规定。

3. 应急疏散路线图:清晰标注各区域疏散路线和集合点,便于游客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找到出口。

4. 消防培训日程表:列出年度消防培训计划,确保每位员工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5. 危险品管理规定:详述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规定,防止引发火灾。

以上制度旨在为景区提供全面的消防安全保障,确保游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共同维护景区的安全环境。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

2、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经营场所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经营、生活场所有各自的防火分区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设有疏散标志。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经营产所不得存放危化品。

7、严格执行用火安全制度,用火作业前应清除用火点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8、严格控制野外用火。不得随意丢弃烟蒂,不得在野外使用明火。未经允许不得在景区内使用明火取暖、烧烤、篝火等。

第2篇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

2、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经营场所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经营、生活场所有各自的防火分区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设有疏散标志。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经营产所不得存放危化品。

7、严格执行用火安全制度,用火作业前应清除用火点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8、严格控制野外用火。不得随意丢弃烟蒂,不得在野外使用明火。未经允许不得在景区内使用明火取暖、烧烤、篝火等。

第3篇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

一、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四、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五、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七、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九、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十、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三、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四、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五、旅游景区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必须经持证上岗的员工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十六、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七、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景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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